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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定良辰,还具体到几点几分?早了10分钟,医生手术台上干等
文|福林妈咪
之前看了一部纪录片《生门》,记录了妇产科的故事,透过妇产科去看人间百态。里面有一对夫妻让我印象深刻。
妻子需要剖腹产手术,丈夫从网上查了黄道吉日,跟手术医生说想让孩子在上午11点18分出生。医生没有给出准确的回答,只说:“你要说个时间段,我可以成全你,但你定了个具体时间,我尽量去成全你吧,因为安全第一。”医生也算是好说话,愿意去满足这对夫妻。
算着时间,医生让产妇动身去手术室,准备做手术了。医生对产妇采取了半身麻醉,开始切腹。切开后,医生把头转向产妇,问她“还可以吧?时间我们看着呢。”产妇对医生道谢。边上的助手对产妇说:“也就是黄主任照顾你,我们等着让宝宝11点18分出来。”
拍摄者都表示不解,为什么一定要11点18分,原来是丈夫查了黄道吉日,说当天中午11到下午3点之间都是良辰,但他喜欢18分,所以就定在了11点18分。负责手术的黄主任则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去满足他们的要求,黄主任只说了一句话,“她喜欢的就是好的。”
医生问产妇紧不紧张,产妇说紧张,医生又连忙安慰,不紧张,放轻松,你们要时间,我尽量达到你们的时间。
可是这边产妇却已经等不了了,声音颤抖地询问医生还要多长时间,医生说还差几分钟。不一会儿又问:“可不可以告诉我还有多少时间?”
医生说:“现在还不到8分,你要18分出来的。你是争取8分让孩子出来还是18分出来呢?”
产妇快哭了,因为在手术台上,对于产妇来说,一分一秒都难熬,所以说道:“8分也可以!”医生再三确认,产妇一直点头。医生说那开始取孩子哦,在11点08分时,准时取出孩子。
医生见脐带在孩子脖子上绕了几圈,“绕了几圈,还蛮危险的。”
产妇早早地进入手术室,麻醉也上了,肚子也切了,但时间没到,医生有求必应就这样干等着,也算是少见了,最后产妇自己受不了了才让医生快点把孩子取出来。
虽然剖腹产选良辰吉日很常见,但是这种连时间都定这么准确的确实不多,但也看得出这对夫妇也是真的想让孩子好,这也算是一种寄托。
不过一般医生也不会任由你定时间,毕竟大部分手术都争分夺秒,医生更是一天需要做好几台手术,哪有时间这么耗,恐怕也是看孩子爸爸有执念才这样吧。
剖腹产选良辰吉日的太多了,执念于好的生辰八字,能让孩子以后飞黄腾达。剖腹产正好能给孩子挑个好时间。
我的一个朋友的婆婆也是如此,朋友的预产期是今年8月12号,可是8月15号是中元节,也就是我们说的鬼节,婆婆觉得不吉利,怕孩子拖到那时候,就跟朋友说8月12号之前要是没动静,8月12号当天就剖了,朋友为此跟婆婆大吵了一架,她一直想要顺产的,说自己的肚子自己还不能做主了?
还有一个案例,婆婆算好良辰吉日,但谁料孩子提前发动,而且羊水已经破了,流出的羊水不清澈,医生判定孩子可能缺氧。但是婆婆拦着儿媳死活不让媳妇生,非等到良辰吉日再生,否则将来孩子命不好,还以此威胁儿媳,如果非要提前生,以后就不认这个儿媳妇。
医生都看不下去,说这都什么年代了还信这一套,现在不生,再拖下去孩子大人都有生命危险,这事儿哪有往后拖的?好在是儿子出面把自己的妈拽走了。
封建迷信到这份儿上,也是有点过分了。理解各位家长想要什么都给孩子最好的,但是没必要连出生的日期都挑最好的,因为瓜熟蒂落才是最好的,除非是因为一些异常情况,比如羊水减少、羊水浑浊度增加,胎盘老化导致功能衰退,或者是妈妈存在不能顺产的情况,这样的情况下,可以在宝宝足月后,挑个黄道吉日进行剖腹产,图个吉利也是可以的。
如果胎宝宝缺氧,出现胎儿窘迫,这时候更需要争分夺秒的做手术,这时候还能跟医生商量等等再把孩子取出来吗?
如果因为迷信而去人为干涉宝宝的出生日期,对宝宝和妈妈来说,都不是最好的,因为只有安全第一、顺其自然、瓜熟蒂落才是最好的分娩时机。
《为了全人类共同的价值和尊严——中国参与全球人权治理的实践与贡献》智库报告
中国人权研究会和新华社研究院9月19日联合发布《为了全人类共同的价值和尊严——中国参与全球人权治理的实践与贡献》智库报告。
为了全人类共同的价值和尊严
——中国参与全球人权治理的实践与贡献
目 录
序 言
一、参与全球人权治理的中国实践
1.国际机制的“深度参与者”
2.治理规则的“共同建设者”
3.交流合作的“积极倡导者”
4.治理变革的“重要推动者”
二、推动世界人权事业发展的中国贡献
1.夯实全球人权保障的发展基础
2.守护全球人权保障的安全环境
3.捍卫全球人权治理的公道正义
4.促进不同人权文明的交流互鉴
三、丰富人类人权文明形态的中国智慧
1.人权事业的人民性
2.人权实践的自主性
3.人权推进的全面性
4.人权发展的可持续性
四、完善全球人权治理的中国方案
1.团结合作
2.发展驱动
3.多边共治
4.包容互鉴
五、结语:完善全球人权治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序 言
人权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成果和标志,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现代文明的基本精神。75年前,二战废墟中诞生的《世界人权宣言》申明对基本人权的尊重和保护。30年前,《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明确各类人权紧密关联,发展促人权、合作促人权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中共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中国不断总结人类社会发展经验,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奉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坚持将人权普遍性原则同中国实际相结合,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成功走出了一条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中国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体系,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权利得到充分保障。中国人民的人权得到前所未有的保障,中国为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中国在不断推进自身人权事业的同时,积极支持广大发展中国家摆脱殖民统治、实现民族独立、消除种族隔离的正义事业,努力帮助发展中国家发展,进行人道主义援助,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推动国际人权事业发展进步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中国始终坚持平等互信、包容互鉴、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理念,积极参与联合国人权事务,认真履行国际人权义务,广泛开展国际人权合作,以实际行动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为全球人权治理提供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当前,人类又一次站在历史的十字路口,全球人权治理面临严峻挑战。中国主张以安全守护人权,尊重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同走和平发展道路,践行全球安全倡议,为实现人权创造安宁的环境;以发展促进人权,践行全球发展倡议,提高发展的包容性、普惠性和可持续性,以各具特色的现代化之路保障各国人民公平享有人权;以合作推进人权,相互尊重,平等相待,践行全球文明倡议,加强文明交流互鉴,通过对话凝聚共识,共同推动人权文明发展进步。
中国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包括人权治理在内的全球治理提供了新思路、新方案、新机遇,彰显了负责任大国担当。
一、参与全球人权治理的中国实践
中国多次当选人权理事会成员国,一直以负责任态度参与联合国人权事务,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努力促进国际人权事业的健康发展,其参与的程度日趋深入,参与的广度不断拓展,影响力不断扩大。
2023年3月,中国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2届会议上先是代表70多个国家就《世界人权宣言》通过75周年作共同发言,就落实该宣言提出明确主张;不久又代表巴西、南非等近80个国家就《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通过30周年作共同发言,呼吁加强国际合作,重振《宣言》精神,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全球人权治理的舞台上,中国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作出越来越大的贡献,得到越来越多的国际认同。
1.国际机制的“深度参与者”
早在上世纪50年代,中国提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并推动万隆会议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通过了和平共处十项原则。1955年5月,周恩来总理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扩大会议上指出,《万隆宣言》的十项原则中也规定了尊重基本人权、尊重《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这些都是中国人民的一贯主张,也是中国一贯遵守的原则。
人权是中国积极参与联合国事务和全球治理的重要领域。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后,中国开始参与联合国人权机构的工作,包括派代表团出席相关会议,参加有关人权议题的审议,与联合国人权机构保持建设性合作关系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人权领域呈现出更为积极的姿态。
自1979年起,中国连续3年作为观察员出席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会议。1981年,中国当选为人权委员会成员国。2006年,新成立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取代人权委员会,中国即获选首届人权理事会成员,此后一直积极参选,每次参选均顺利当选,成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立以来为数不多五度当选的国家。
中国以建设性姿态参与人权理事会等联合国人权机制的工作,中国身影越来越多地出现在联合国各人权机构中。多名中国籍专家担任联合国经社文权利委员会、禁止酷刑委员会、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残疾人权利委员会等多个人权条约机构的委员。
中国恪守国际法原则,认真履行国际人权义务。截至2022年7月,中国先后批准或加入了29项国际人权文书,包括6项联合国核心人权条约。中国全面履行条约义务,及时提交履约报告,参加各条约机构的审议,展现了在人权议题上的开放和自信。
2009年2月,中国首次参加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国别人权审议。在审议会上,中国代表首先介绍了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状况,在随后的互动对话中,60个国家代表相继发言,多数国家代表认为,中国的人权报告具有“建设性”,“透明、公开”,称赞中国在人权领域取得了“巨大的、令人震惊的”成就。截至目前,中国已顺利完成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三轮国别人权审议。
中国还同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及其办公室、人权理事会特别机制等积极拓展合作,推动其公正、客观地开展工作,与各国进行建设性对话。近年来,中国邀请一些国家驻日内瓦使节、联合国官员参访新疆,通过会见会谈、座谈交流、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全面加深了对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理解和认同,亲身感受了一个社会安全稳定、发展持续向好、人民安居乐业的真实新疆。
2.治理规则的“共同建设者”
人权理念和规范是当代全人类共同价值的重要表达方式,世界各国对人权条约的接受和实施是促进和保护人权的重要手段。中国为促进当代人权理念和规范,推动完善人权治理规则体系,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作出了持续努力。
中国多次派代表参与国际人权法律文书的起草工作。先后参与了《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儿童权利公约》《残疾人权利公约》等重要国际人权文书的制定,中国提出的意见和修正案受到各方重视,为这些规则的起草、修改和完善作出重要贡献。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坚持把生存权发展权作为首要的基本人权,在国际舞台反映广大发展中国家最根本的人权需求。作为主要推动者之一,中国参与了《发展权利宣言》的起草工作,先后推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和人权理事会就实现发展权问题进行磋商,致力于推动落实发展权的机制。
1993年,中国代表参加维也纳世界人权大会,并参加了《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的讨论和起草,提出许多建设性意见,为《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的起草和通过作出贡献。中国积极参与劳工保护等人权相关领域国际文书的制定。
3.交流合作的“积极倡导者”
长期以来,中国积极倡导大力推进人权领域对外交流交往合作,致力于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人权交流与合作。自上世纪90年代起,中国陆续与20多个国家建立人权对话或磋商机制,同德国、瑞士、匈牙利、希腊、欧盟等西方国家和地区组织进行人权对话或交流,同俄罗斯、埃及、南非、巴西、马来西亚、巴基斯坦、白俄罗斯、古巴、非盟等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组织开展人权磋商。中国人权研究会等人权领域非政府组织在国际舞台愈发活跃,组团赴海外交流访问,邀请多国人权领域官员和专家学者来华交流访问。2023年3月至4月,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2届会议期间,中国多家社会组织通过线上线下方式积极参会发言,举办了“新时代的少数民族权利保障”“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的女性赋能”“中国的人权理念与实践”等主题边会,宣介中国人权观、具体实践与成就,揭批美西方严重侵犯人权问题,在人权理事会积极发出中国民间声音。
中国积极创设平台、搭建载体,促进人权领域交流合作,先后多次举办“北京人权论坛”“南南人权论坛”“中欧人权研讨会”“国际人权文博会”,以及“纪念《发展权利宣言》通过30周年国际研讨会”等国际会议,推动各方在人权问题上扩大共识、减少分歧,增进相互了解与理解。这些对外交流交往与合作开辟拓展了交流渠道,推动中国与相关国家在人权议题上相互交流借鉴。
2023年6月14日至15日,全球人权治理高端论坛在北京举行,来自近百个国家和包括联合国机构在内的国际组织的300余名中外嘉宾出席论坛。
与会外宾参访了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三里河公园、颜料会馆等地,对三里河地区的历史文脉保护、环境整治和人居环境改善赞不绝口,了解到东城区会馆活化利用等文化创新举措,观看了京剧表演。“人们不仅享有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同时也享有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中国对历史文化的保护和传承令我印象非常深刻,”塞拉利昂人权委员会主席帕特里西亚·纳尔苏·恩达内玛说,“除了文化保护外,还有一点让我印象深刻,那就是这里很干净。享有清洁、健康和可持续的环境是一项基本人权。”
与会嘉宾在高端论坛上畅谈对全球人权治理的看法,充分肯定中国在人权实践和推动世界人权事业发展方面取得的成就。联合国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副主席兼报告员阿巴希泽表示,中国在保护人权方面取得诸多成就,例如减贫,“这不仅仅是中国的重大成就,也代表了人类的重大胜利”。美国《全球策略信息》杂志社华盛顿分社社长威廉·琼斯说,中国在保护公民人权方面发挥的作用值得高度赞扬。更重要的是,中国呼吁将发展作为一项人权,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欢迎。美国库恩基金会主席罗伯特·库恩称赞道:“这是一场切中肯綮、与时俱进的盛会。”
4.治理变革的“重要推动者”
2017年3月,中国代表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34次会议上代表140个国家发表题为“促进和保护人权,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联合声明,引发在场外交官的广泛共鸣。巴基斯坦常驻联合国副代表阿夫塔卜·库雷希说:“在当前全球面临诸多挑战的情况下,我们尤其应该感谢中国为我们这个地球村所提供的这一理念。”
中国在推进自身人权发展的同时,始终重视参与全球人权治理体系变革,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
中国积极参与联合国人权机构的改革工作,在设立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磋商和最后表决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提出的一系列主张得到绝大多数国家认同。中国还支持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设立发展权、粮食权、单边强制措施问题等专题性特别机制;倡导召开关于粮食安全、国际金融危机的特别会议,积极推动完善国际人权机制。
日内瓦时间2007年6月18日晚上12点,人权理事会就关于人权理事会建章立制问题的一揽子方案达成一致,中国代表团一直以建设性姿态积极参与有关谈判磋商,特别在涉及发展中国家重大利益的问题上坚持原则,敢于仗义执言,得到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广泛赞誉。舆论普遍认为,中国代表团在谈判中展示出大国风范,表现灵活,促成各方达成一致,彰显了负责任的大国形象。
多年来,中国立足自身人权实践,提出了一系列符合时代潮流、呼应国际社会关切的建设性理念和倡议,被广为接受。
针对全球人权保障水平提升困境、人权合作困境、疫后复苏中经社文权利保障面临困难等现实挑战,中国多次推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通过“在人权领域促进合作共赢”决议,呼吁各方开展建设性对话与合作,加强人权技术援助;多次推动通过“发展对享有所有人权的贡献”决议,呼吁各国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推动通过“殖民主义遗留问题对享有人权的负面影响”决议,呼吁消除任何形式殖民主义,解决殖民主义遗留问题;推动通过“疫情背景下促进和保护经社文权利、消除不平等”决议,呼吁各国促进和保护经社文权利,采取包容性措施应对疫情并推进疫后复苏。
自2017年以来,在中国推动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被十余次纳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决议,成为国际人权话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推动世界人权事业发展的中国贡献
人权是具体的、历史的、现实的。尊重和保障人权需要主动创造实现的条件。安全和平的环境、发展进步的动力以及公平正义的秩序等是人权事业得以可持续推进的重要前提。中国积极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推动本国人权事业发展的同时,以立己达人、兼济天下的情怀为世界人权事业贡献中国力量,始终做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人类文明进步的促进者。
1.夯实全球人权保障的发展基础
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总钥匙,是人权保障的基础,是实现人民幸福的关键。长期以来,中国注重推动广大发展中国家人民生存权、发展权的实现,在基础设施及教育、卫生、农业等领域向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提供支援和帮助,通过“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为推进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助力加速,为进一步夯实全球人权保障的发展基础贡献力量。
所罗门群岛首都霍尼亚拉,国家转诊医院理疗室外经常排起长队,患者是来找中国援助所罗门群岛医疗队针灸大夫的。常常来看病的当地居民雷克斯·福科纳说,他之前头疼得厉害,一疼就是几个小时,只能靠吃药缓解。针灸大夫给他开了一个疗程十次治疗,他做完六次已感觉缓解了不少。
所罗门群岛是最不发达国家之一,医疗卫生条件较为落后,基层诊所或地区诊所往往只有护士和护士助理提供医疗服务,只有省级以上医院才有医生。中国自2019年同所罗门群岛建交之后,于2022年初开始向所罗门群岛派出援助医疗队,目前是第二批共8名队员在当地工作。在中国医疗队的帮助下,当地医院实现了多个第一次——第一次双镜联合尿道断裂修复术、第一次输尿管镜下碎石取石术、第一次尿道内切开联合前列腺电切术、第一次开展三代药物溶栓治疗、第一次临时起搏器植入……
2023年是中国援外医疗队派遣60周年,自1963年向阿尔及利亚派出第一支医疗队以来,中国已累计向全球76个国家和地区派遣医疗队员3万人次,诊治患者2.9亿人次。今年,几内亚比绍总统恩巴洛向中国援几比医疗队集体授予“合作与发展国家荣誉勋章”,老挝国防部授予中国军队第八批援老医疗专家组“老挝人民军英勇勋章”,柬埔寨卫生部向中国援柬中医抗疫医疗队授予“柬埔寨王国骑士勋章”。
从新中国成立伊始,在国家百废待兴、财力紧张的情况下,中国即开始向有关国家提供援助,为发展中国家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坦桑尼亚和赞比亚人民至今无法忘记,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正值两国独立后致力于发展民族经济和支持本地区国家民族解放运动之时,是中国克服重重困难,提供无息贷款、派遣数万名专家和铁路工人奔赴非洲,援建坦赞铁路。这条贯通东非和中南非的“自由之路”,有力推动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了民生。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对外援助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新时代中国对外援助资金规模稳步增长,进一步扩大援助范围,并更多向亚洲、非洲地区最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倾斜。中国提供的对外援助资金形式多样,包括提供无偿援助、提供无息贷款、提供优惠贷款、提供成套设备等。多年来,中国设立并通过“全球发展和南南合作基金”“中国—联合国和平与发展基金”等渠道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世界粮食计划署、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等近20个国际组织和国际非政府组织联合实施援助项目,惠及亚洲、非洲、拉丁美洲等地区一百多个国家的数千万民众。
中国授人以鱼,也授人以渔。
从非洲到大洋洲,菌草技术发明人林占熺教授带领团队将中国菌草技术带到斐济、莱索托、尼日利亚、卢旺达、厄立特里亚等国家,积极开展国际扶贫合作,帮助当地人脱贫致富。在巴布亚新几内亚,它被称作“林草”,以表达对中国扶贫专家的感激。莱索托的民歌这样唱:“有人说,它是野草;有人说,它是生命;它,是食物,也是药物;它,是希望的象征……”菌草帮助一些国家突破了多年的农业发展瓶颈,为全球100多个国家创造绿色就业机会,得到第73届联合国大会主席埃斯皮诺萨赞许。
中国救急,也救穷。
中国不断加大技术和人力资源开发合作等方面援助力度,为发展中国家能力建设贡献中国经验和中国方案,帮助提升治理能力、规划水平和行业发展能力,为发展中国家的发展事业培养治理人才和技术力量。例如,中国帮助格林纳达制定国家发展战略规划;与古巴共同开展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建议联合编制;为津巴布韦提供经济特区、国企改革等政策咨询;帮助柬埔寨制定国家路网规划和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等。与卢旺达、吉尔吉斯斯坦、萨尔瓦多、巴布亚新几内亚、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等36国签署了人力资源开发合作谅解备忘录,根据不同国家的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能力建设支持。同联合国设立统计能力开发信托基金,为59个发展中国家的近900名政府统计人员提供培训等。
中国通过共享科技成果、推动技术转移、提升职业技能等,帮助发展中国家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职业技能。例如,实施千余项政府间科技交流项目,通过国际杰出青年计划,邀请埃及、巴基斯坦、缅甸、印度等国755名青年科学家来华开展科研工作,培训来自100多个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学员7700余人。中国的菌草技术在全球100多个国家落地生根,为当地创造了数十万个绿色就业机会。在全球发展和南南合作基金支持下,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粮食计划署等实施了近50多个三方合作项目,助力相关发展中国家提升粮食安全水平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就全球发展事业和国际发展合作,向世界提供重要公共产品,为各国聚焦发展、团结发展、共同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2013年,习近平主席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将中国的发展融入全球发展,带动世界各国共同发展,推进各国人民发展权的实现。
2021年12月,“一带一路”标志性工程中老铁路正式开通运营,老挝人民变“陆锁国”为“陆联国”的梦想终成现实。通车仪式上,曾担任公共工程与运输部部长的老挝国会副主席宋玛·奔舍那感慨万千:“中国不是第一个说要来老挝修铁路的,但却是唯一实实在在来老挝修好了铁路的。”在“一带一路”沿线,类似合作项目还有很多。从马尔代夫中马友谊大桥、克罗地亚佩列沙茨大桥到莫桑比克马普托跨海大桥,从蒙内铁路、亚吉铁路到雅万高铁……一个个“国家地标”“民生工程”“合作丰碑”,铺就了共同发展的康庄大道。日本前首相鸠山由纪夫认为,共建“一带一路”能够通过促进周边地区经济发展,防范纷争于未然。
十年来,“一带一路”倡议已成为深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和国际合作平台,迄今已吸引了世界上超过四分之三的国家参与其中。十年来,“一带一路”倡议拉动了近万亿美元的投资规模,形成了3000多个合作项目,为共建国家创造了42万个工作岗位。
2021年9月,习近平主席提出全球发展倡议,强调坚持发展优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普惠包容、坚持创新驱动、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行动导向,倡导构建全球发展共同体,成为中国向世界提供的又一重要公共产品。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点赞:全球发展倡议对促进全球平等和平衡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积极意义。
这一重大倡议回应了世界人民对和平发展、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现实需求,一经提出就得到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和众多国家的响应,目前已经取得一系列早期收获:一是广泛凝聚了推进倡议合作、加快落实联合国2030年议程的国际共识。目前已有包括联合国在内的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支持倡议,70多个国家参与在联合国平台成立的“全球发展倡议之友小组”。倡议写入中国同东盟、中亚、非洲、拉美、太平洋岛国等合作文件。二是资金举措逐步落地。总额40亿美元的“全球发展和南南合作基金”已落地实施。中国—联合国粮农组织第三期南南合作信托基金正式启动。三是成立了全球发展促进中心网络、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联盟、国际民间减贫合作网络等合作平台,打造各方在农业、教育、抗疫、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合作网络,推进各领域合作机制建设。
目前,全球发展倡议项目库建设正在有序推进,首批清单中50个务实合作及1000期能力建设项目进展积极,涵盖减贫、粮食安全、工业化等领域。四是发展知识分享不断加强。中方发布《全球发展报告》,正加快建设全球发展知识网络,积极开展各国间治国理政和发展经验交流。
2.守护全球人权保障的安全环境
人人有权享有和平,从而使所有人权得到促进和保护,使发展得以充分实现——2016年第71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和平权利宣言》,庄严宣布人人有权享有和平,进一步确认和发展了和平权。
中国始终是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力量。
2016年5月31日晚,第四批马里维和工兵分队所在的加奥任务区营地突然遭到满载炸药的汽车炸弹袭击。当时,正在执勤的申亮亮迅速报告敌情,鸣枪示警,生死瞬间他将战友推开,自己却壮烈牺牲,年仅29岁。
2015年1月,中国军队向联合国南苏丹特派团派遣一支700人规模的步兵营,这是中国军队首次成建制派遣步兵营赴海外执行维和任务。2016年7月的一天,南苏丹爆发激烈交火,导致中国第二批维和步兵营失去了两名战士:33岁的四级军士长杨树朋和22岁的下士李磊……
中国自1990年起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30多年来,中国军队已派出官兵5万余人次,赴20多个国家和地区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先后有25名维和人员献出宝贵生命。
目前,中国已经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派出维和人员最多的国家,也是联合国维和行动第二大出资国。2023年5月29日是联合国维和人员国际日,也是联合国开展维和行动75周年。联合国负责维和事务的副秘书长让-皮埃尔·拉克鲁瓦盛赞中国为联合国维和事业发挥了重要作用,认为中国坚定不移地支持联合国维和事业,作出了“极其宝贵的贡献”。
2023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孟加拉国12岁女孩阿里法·沁收到了一份极为特殊的节日礼物。习近平主席复信阿里法·沁,鼓励她努力学习、追求梦想,传承好中孟传统友谊。
时间回拨到2010年11月9日,中国海军“和平方舟”号医院船抵达孟加拉国东南部港口城市吉大港,开始对孟展开为期一周的医疗服务。
当时,当地一位孕妇分娩在即,却因长期患有心脏病而生命垂危。孟方紧急向“和平方舟”求助,中国医生顶着巨大压力为孕妇实施剖腹产手术。孩子出生后,中国医生在病房又守护了两天,直到母女情况平稳才离开。父亲安瓦尔·霍森给孩子取名为沁(Chin),在孟加拉语中是“中国”的意思,就是希望女儿记住中国。
2013年,“和平方舟”号医院船第二次到访孟加拉国,医生为沁做了全面体检;2017年,当年手术的麻醉医师盛睿方随中国海军远航访问编队对孟加拉国进行友好访问,在码头见到了沁,沁第一次叫盛睿方“中国妈妈”;2019年12月,沁及家人来到中国,登上了靠泊在舟山某军港的“和平方舟”号……自沁出生后,来自中国的关怀从未间断,她与中国的故事也越写越长。
截至2023年6月,中国海军“和平方舟”号医院船已先后10次走出国门,航行26万余海里,服务43个国家和地区,为25万余人次提供医疗服务,实施手术1400余例。如今,这艘满载着国际人道主义精神的“大白船”,将和平和友谊的种子撒向世界各地,早已成为名副其实的生命之舟、和平之舟、友谊之舟。
中华民族是爱好和平的民族,中国人民是爱好和平的人民,走和平发展道路的自信与自觉,来源于中国自身独特的和平基因。早在20世纪50年代,中国就与印度、缅甸共同倡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近年来,中国在朝核、伊朗核、叙利亚问题解决进程中贡献中国智慧,提出中国方案,发挥着建设性作用。中国积极奉行和平外交思想、注重与各国和平共处,积极倡导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致力于推动南南合作和南北对话,努力缩小南北差距,提出全球安全倡议,为世界持久和平与发展、为维护全世界人民的和平权不断贡献中国力量。
中国积极参与国际执法安全合作,在联合国、国际刑警组织、上海合作组织等国际和地区组织框架下加强合作,打击一切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犯罪和毒品犯罪。中国还积极参与国际军控与裁军进程,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等数十个国际军控条约和机制;在乌克兰危机问题上,中国始终根据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独立自主决定立场,积极劝和促谈。
和平是人权事业发展的重要前提,一个不断发展壮大的中国始终是世界和平的重要守护力量。2022年4月,习近平主席在博鳌亚洲论坛上郑重提出全球安全倡议,系统阐述了中方促进世界安危与共、维护世界和平安宁的立场主张,强调人类是不可分割的安全共同体,倡导以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为理念指引,以相互尊重为基本遵循,以安全不可分割为重要原则,以构建安全共同体为长远目标,走出一条对话而不对抗、结伴而不结盟、共赢而非零和的新型安全之路。斯洛文尼亚前总统图尔克认为,全球安全倡议的提出恰逢其时,为全球安全对话与合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理念框架。
一年来,全球安全倡议的内涵不断丰富,得到越来越多国际社会成员的认同和接受,为弥补人类和平赤字、应对国际安全挑战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2023年2月,中国发布《全球安全倡议概念文件》,进一步阐释了倡议的核心理念与原则、重点合作方向及合作平台和机制。中国积极开展斡旋外交,相继发布了《关于政治解决乌克兰危机的中国立场》《关于阿富汗问题的中国立场》等文件,坚定站在和平一边。2023年3月10日,中国、沙特、伊朗三方签署并发表联合声明,宣布沙伊双方同意恢复外交关系。这是中国有力践行全球安全倡议的一次成功实践,为地区国家通过对话协商化解矛盾分歧、实现睦邻友好树立了典范。由此,中东掀起一轮“和解潮”。阿拉伯国家联盟助理秘书长赛义德·阿布·阿里说,阿拉伯国家期待中国在维护中东地区及全球和平中发挥重要作用。
中国还积极推进国际安全对话交流,如推动非洲地区国家举办首届非洲之角和平会议,成功主办两届中东安全论坛,还在上海合作组织、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东亚合作机制等多边平台积极推动各方开展安全领域交流合作等。中国积极致力于同各方开展抗疫、反恐、生物、网络、粮食、气候变化等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在二十国集团框架下提出国际粮食安全合作倡议,推动通过《金砖国家粮食安全合作战略》;中国—太平洋岛国防灾减灾合作中心已于2023年2月正式启用,成为中国在全球安全倡议框架下帮助发展中国家应对非传统安全挑战的又一有力行动。白俄罗斯总统卢卡申科评价说,“中国是维护世界和平的中流砥柱”。
3.捍卫全球人权治理的公道正义
当今世界,发展中国家人口占80%以上,全球人权事业发展离不开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努力。冷战结束后,面对西方国家以人权为幌子干涉别国内政,发展中国家积极参与国际人权对话,希望通过国际合作消除国际人权活动中的对抗。
发展中国家强调人权的普遍性、客观性和非选择性,主张通过合作与协商的方式促进人权,在推进人权治理的时候考虑现实世界在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上的多样性,认为人权不可分割,既包括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也包括经济、社会、文化权利;既包括个人权利,也包括集体权利……1993年第二次世界人权大会通过《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人权观和人权主张,是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不断为公平正义做斗争的结果。
2023年6月14日,到访的巴勒斯坦总统阿巴斯在与习近平主席会谈时说:“我谨代表巴勒斯坦人民衷心感谢中方长期以来为巴勒斯坦人民恢复民族合法权利正义事业提供的大力支持和无私帮助。”阿巴斯总统一句“中国是巴方信赖的朋友和伙伴”,表达了对中方长期在多边场合为巴方仗义执言、主持公道的深切认同。
历史上,中国与广大发展中国家有着相似的命运和经历。现如今,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提高生存权发展权等各项基本人权保障上又有着共同的要求,这些都决定了中国与广大发展中国家在人权问题上有许多相同或相似的理念和主张。中国一贯主持正义,在捍卫第三世界国家的民族自决权和制止大规模侵犯人权方面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在公正合理地解决柬埔寨问题、阿富汗问题、巴勒斯坦和阿拉伯被占领土问题等问题上,中国多年来坚持不懈的努力是众所周知的。
2023年7月5日,中国代表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3届会议就叙利亚问题发言,表示和平与安宁是人权的最大保障,推进政治解决是叙利亚问题的唯一出路。中国代表强调,人权理事会讨论叙利亚问题时,不能忘记美国、英国等对叙人民所受苦难应负的责任。中方敦促上述国家停止在叙境内非法驻扎、非法开展军事行动,停止对叙单边制裁,还叙人民以真正的人权、财富、自由和尊严。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国在安理会相关表决中使用的否决权中,大多与叙利亚问题有关。中国始终根据是非曲直,从维护叙利亚人民利益出发,说公道话,办公道事,捍卫了国际公平正义。
主权平等是全球人权治理的基础。在全球人权治理中,要维护人权,必须尊重主权、反对霸权,要坚决反对人权政治化倾向,坚持各国不分大小、强弱、贫富一律平等,以平等伙伴的姿态参与全球的人权交流与对话,努力实现合作共赢,共同为全球人权治理作出贡献。作为国际社会重要一员,中国主持公道正义,多次代表观点相近国家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上作共同发言;针对西方国家的无端抹黑,勇于回击,讲述真实的中国人权故事;揭露西方国家种族主义、枪支暴力、强迫劳动、侵犯土著人权利等人权劣迹;坚决反对一些国家动辄对他国采取单边制裁、封锁的霸凌行径……这些实实在在的行动,不仅坚定捍卫了国际公平正义,维护了发展中国家主权和尊严,也有力推动了国际人权交流合作和全球人权治理健康有序发展。
4.促进不同人权文明的交流互鉴
人权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成果和标志,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现代文明的基本精神。经过长期艰苦奋斗,中国成功走出了一条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人权领域的重要体现,丰富发展了人类人权文明,为人类进步事业贡献了中国力量、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中国式现代化深深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澎湃着中华文明的蓬勃生命力,其实践路径以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依归,蕴含着深刻而丰富的人权思想,为世界人权事业发展和理念创新注入了中华文明的力量。在“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实践中,可以感知“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思想;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不懈追求中,可以发现“国之称富者,在乎丰民”的治理理念;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统筹兼顾中,可以体会厚德载物、自强不息的风范品格;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扎实行动中,可以感悟道法自然、天人合一的发展理念;在“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坚定抉择中,可以读懂讲信修睦、天下大同的社会理想。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既造福中国人民,又为世界提供借鉴。
在大航海时代所开启的“世界历史”进程中,关于现代化道路、文明形态多样性与单一性的思辨从未停止。不同于“文明优越论”“文明冲突论”,中国始终从全世界人民的真正福祉出发,主张不同文明包容共存、交流互鉴。“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对世界和人类作出的贡献,不仅在于创造了多少物质,还在于提出了什么理念。”希腊前总统帕夫洛普洛斯由衷赞赏中国的文明观。
2014年3月27日,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演讲,鲜明阐释新时代中国的文明观,深刻指出:“文明交流互鉴,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和世界和平发展的重要动力。”赢得现场热烈掌声和深切认同。“中国领导人的远见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使命不谋而合。”时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博科娃评论说。
2019年5月,由中国倡导举办的亚洲文明对话大会在北京举行。“以多样共存超越文明优越,以和谐共生超越文明冲突,以交融共享超越文明隔阂,以繁荣共进超越文明固化……”写入亚洲47个国家和世界其他国家及国际组织1000多名与会代表发表的成果文件。中国始终致力于为不同文明平等对话、包容互鉴提供平台。
2023年3月,习近平主席首提全球文明倡议,对世界各国发出殷切呼吁,“充分挖掘各国历史文化的时代价值,推动各国优秀传统文化在现代化进程中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全球文明倡议着眼于推动文明交流互鉴、促进人类文明进步,是中国为完善全球治理、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的新的重要贡献,体现了中国维护世界持久和平发展、促进人类文明不断进步的坚定追求。
三、丰富人类人权文明形态的中国智慧
尊重和保障好本国人权,是中国参与全球人权治理的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政府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治国理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推动人权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对全球减贫贡献率超过70%,提前10年完成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减贫目标,直接加速了国际减贫进程,对世界人权进步事业作出重要贡献,为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打下了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
中国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人权法治保障,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全面的民主权利;中国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体系,大力改善人民生活环境质量,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各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中国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有力应对新冠疫情,最大限度保护了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自主探索实现路径的中国人权实践取得巨大成功,其成功的底层逻辑来自人民至上的价值坚守、求真务实的实践理性和开放包容的人权自信。
从道义层面看,人是人权发展事业的核心关切。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奋斗目标,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核心价值所在。坚持人民在人权事业中的主体地位,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位置,让人民过上好日子,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让每个人更好地发展自我、幸福生活,是中国实现人人享有更加充分人权的真谛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多年来,中国的人权事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生动诠释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这是中国人权道路道义精髓之所在。
从实践层面看,人权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也会随着历史的发展呈现出渐进性和多样性。各国发展阶段、经济发展水平、文化传统、社会结构不同,所面临的人权发展任务和应采取的人权保障方式也会有所不同。中国人没有照搬别国的做法,而是基于自身实践提出生存权、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坚持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同本国实际相结合,走符合自身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
从开放维度看,中国基于70多年人权发展成就形成了系统的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也与世界各国开展人权合作交流,相互借鉴,互通有无,在强调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的基础上,汇聚国际人权合作的最大公约数,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重大理念,向国际人权事业发展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为推动全球人权治理向着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1.人权事业的人民性
人民性是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最显著的特征。“一国人权状况好不好,关键看本国人民利益是否得到维护,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否得到增强,这是检验一国人权状况的最重要标准。”中国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人民成为人权事业发展的主要参与者、促进者、受益者,切实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中国要实现的人权,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实实在在的幸福生活;不是一部分人或少数人享有的特权,而是广大人民群众享有的普惠性人权。多年来,中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有效保障了人民发展权益。中国把人民幸福作为最大的人权,使人权建设更加具体可感,形成的“目标—实践”逻辑清晰可循,是一种符合新时代发展、崭新的人权观。
2.人权实践的自主性
中国人权实践的自主性体现在坚持从实际出发,把人权普遍性原则同中国实际结合起来,从中国国情和人民要求出发推动人权事业发展,确保人民依法享有广泛充分、真实具体、有效管用的人权。各国国情不同,历史文化、社会制度、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必须也只能从本国实际和人民需求出发,探索适合自己的人权发展道路。鞋子合不合脚,穿的人最清楚。脱离实际、全盘照搬别国制度模式,不仅会水土不服,而且会带来灾难性后果,最终受害的还是广大人民群众。一国的人权建设,选择权在该国人民,评判者也只能是该国人民。多年来,中国坚持将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与本国实际相结合,全面推进人权事业发展,自主探索出适合自己的人权发展路径,开辟了一个有着14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依靠本国资源和力量尊重人权、保障人权、发展人权的新道路,树立了新时代增益人权事业的典范,丰富人类文明多样性的同时,也为其他发展中国家自主探索人权道路提供了有益镜鉴。中国的实践表明,走符合国情、自主建设的人权道路才能行得通、走得顺、为人民所满意。
3.人权推进的全面性
长期以来,中国坚持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同中国实际相结合,不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人权法治保障,努力促进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公民、政治权利全面协调发展,显著提高了人民生存权、发展权的保障水平,走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人权涉及范围广泛,各类人权相互依存,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与公民、政治权利是人权体系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再次确认和重申了“一切人权均为普遍、不可分割、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基本观点和立场。人权内涵是全面的、丰富的,必须综合施策,系统推进。中国基于自身历史传统、具体国情和制度特点,以系统思维规划人权发展目标,既认识到人权事业的渐进性,又认识到人权建设的全面性和协调性。对一个拥有14亿人口的超大型社会来说,中国秉持“民以食为天”理念,着力破除贫困这一“实现人权的最大障碍”,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同时顺应人民对高品质美好生活的期待,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多方面的权利需求,统筹推进经济发展、民主法治、思想文化、公平正义、社会治理、环境保护等建设,全面做好就业、收入分配、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扶幼等各方面工作,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中全方位提升各项人权保障水平,走出一条渐进的、协调的、全面的人权发展道路,使每个人更加充分地享有人权,创造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中国模式。
4.人权发展的可持续性
可持续的人权发展,意味着不仅要为人权发展提供永续的发展动力和物质基础,还要将人权进步的成功经验进行制度化法治化,形成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稳固机制。中国高度重视人权发展的可持续性,坚持以民生为本,以发展为要,为推动人权可持续发展打造坚实基础。中国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在发展中使广大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与此同时,中国坚持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为推动人权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法治是人权最有效的保障”。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中国将人权保障贯穿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各个环节: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立法的一项重要原则,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依法行政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深化司法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法治社会建设向纵深发展,全社会法治观念和人权法治保障意识显著增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作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置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更加突出的位置,开启了中国人权法治化建设的新时代。从编纂民法典,到全面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从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到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中国的人权法治化保障取得巨大成就,中国人民的各项基本权利和自由得到切实保障,中国人权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更加坚实。
四、完善全球人权治理的中国方案
人类人权文明不断发展演进,从时间的纵向看,人类对人权认知的广度深度随着技术革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不断拓展,从空间的分布看,历史文化、社会制度、发展阶段等差异让不同国家的人权形态各具特点,人类人权文明的多样性不断丰富。
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虽逆风不断但历史趋势无法逆转,人类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发展中国家的群体崛起和政治觉醒推动全球力量结构和政治格局朝着多极化演变,谋求自主发展和提升全球治理话语权的诉求不断增加。这种历史潮流对全球人权治理产生重要影响并提出了新的时代要求:人类社会的整体性特征日益凸显,亟需以人类整体主义关照全球人权治理,发展驱动人权进步契合发展中国家的现实诉求,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而提升发展中国家的人权话语权,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成为构建新时代背景下全球人权治理新愿景的迫切任务。中国人权实践取得巨大历史性成就,开辟了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同时也为推动全球人权事业发展,完善全球人权治理贡献了中国理念、中国方案。
1.团结合作
共同居住在地球上,人类命运与共,基于人类整体性的全球人权治理是人类人权文明演进的正确方向。从文艺复兴、启蒙运动以及资产阶级革命,到二战结束后民族独立和解放运动,再到全球化高歌猛进让地球村融为一体,集体人权在全球人权治理结构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民族、一国人民或全人类等集体人权的主体形态也在国际人权领域中占据更加重要的地位。当今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传统风险与现代化风险、外部风险与内生风险叠加,对各国人权保障和全球人权治理形成深度挑战。饥饿、贫困、战乱、恐怖主义、环境污染、气候变化以及互联网新兴领域等挑战交织叠加,特别是新冠疫情全球暴发以及各国的应对理念与策略,在显示现代化风险全球性的同时,也呼唤着应对共同挑战的整体主义与合作思维,以整体性思维推进全球人权治理已经成为全球化背景下人类人权文明演化的必然趋势。
中国传统文化的“入世”哲学中,人不是抽象的、孤立的“自在”,而是基于互动关系的“共在”;唯有存在于与他人的“共在”关系之中,人才生成存在的价值和意义。这种“共在共享”思维决定了中国人看待群己关系的方式,同时也深刻影响着中国与世界的互动关系。
2017年1月18日,习近平主席在日内瓦出席“共商共筑人类命运共同体”高级别会议时,发表题为《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旨演讲,向全球阐释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阐释中国的人权治理观,就是要以全球人权治理主体的多元性和利益诉求的多样性为实践语境,以“这个世界,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程度空前加深”的客观事实为逻辑起点,以全球化进程中风险共担和“人类命运与共”为基本意识,以全人类的合作发展和权利保障为指向,呈现出一种显著的整体主义特征。这一重大理念指导下的中国的人权治理观突出共荣共惠、共建共享、平衡包容、和平共生的时代追求,既蕴含着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又强调了全球人权保障事业的整体性,是对既往人权理念的重大超越,极大丰富了新时代人权内涵,对构建公正合理的国际人权治理体系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2017年3月1日,中国代表140个国家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34届会议上发表题为“促进和保护人权,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联合声明,阐述人类命运共同体重大理念及其对推动国际人权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受到各方认同和支持。此次会议通过的关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粮食权”两个决议,明确表示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此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被写入多个联合国人权文件,成为国际人权话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是在这一理念的指引下,中国主张全球人权治理要由各国共商,人权发展成果要由各国人民共享,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
2.发展驱动
拥有平等的发展机会,共享发展成果,使每个人都得到全面发展,实现充分的发展权,是人类社会的理想追求。发展权与生存权作为首要基本人权,是中国基于自身人权实践得出的成功经验,代表着广大发展中国家自主探索人权道路的现实诉求,符合当前推动完善全球人权治理的时代需要。
发展中国家多历经被长期殖民或半殖民的历史,处于帝国主义殖民体系中的被支配地位,长期遭受经济盘剥和政治奴役。二战后亚非拉独立解放运动蓬勃发展,广大发展中国家获得主权独立,但依然受到饥馑贫困、教育落后、发展停滞、治理失效等社会问题的深度困扰,特定政治经历和社会记忆不断塑造的国民集体心理感受,往往使得消除饥馑和贫困、在保障人民生存权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发展权,成为发展中国家最紧迫的人权需求。随着发展中国家自主发展的意识不断增强,“基于发展的人权路径”获得越来越多国家的重视和支持。1986年联合国大会第41/128号决议通过《发展权利宣言》,正式将发展权确认为“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这是全球人权治理顺应时代发展的必然。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权事业不断发展进步的一条根本经验便是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始终立足自身实际,坚定不移在发展中夯实各项人权全面发展的根基。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领导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中国的发展与人权事业的进步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呈现出一种清晰的逻辑关系,即“生存权利的有效保障是享有和发展其他人权的前提和基础”,而“唯有发展,才能消除全球性挑战的根源;唯有发展,才能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唯有发展,才能推动人类社会进步”。正如2022年5月习近平主席在会见时任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巴切莱特时指出:“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生存权、发展权是首要人权。要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为人权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当今世界经济正面临通胀高企、需求转弱、地缘冲突以及能源粮食安全等挑战,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面临多重发展困境,发展权受阻成为全球人权治理面临的巨大障碍。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在2023年发展筹资论坛开幕式上发出警告,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正在变成一座“海市蜃楼”。中国基于发展驱动的人权实现路径,倡导“以合作促发展,以发展促人权”理念,并提出全球发展倡议,这在全球发展进程遇阻的当下尤具深意。各国要全面保障本国人权,便无法脱离相互联系的共同发展,各国以合作发展促人权发展,不仅要在经济环节形成发展共同体,而且要以开放的态度互相学习发展经验。对于发展困难的国家,各国当守望相助,积极伸出援手。中国提出的全球发展倡议主张以行动为导向,紧扣发展中国家最迫切的民生需要,在减贫、粮食安全、大流行病应对、发展融资、气候变化以及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推进务实合作,致力于以共同发展促进人权共同进步,得到国际社会成员的积极响应。
3.多边共治
全球力量对比变化必然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发展中国家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提升人权治理代表性和话语权的诉求显著增强。在此背景下,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推动联合国主导的多边共治,才是全球人权治理的未来。
公平赤字是当前全球人权治理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长期以来,西方国家在全球治理机制中占控制地位,时常根据国家利益在全球治理过程中采取双重标准,国际权力体系“中心—边缘”结构依然明晰,单边主义、霸权主义不断侵蚀着全球人权治理体系的效力和公正。在此背景下,发展中国家难言平等参与全球人权治理,无法享有与其不断上升的国际影响力相匹配的话语权。
近年来,国际社会要求改变西方国家对全球治理机制垄断操纵的呼声不断增强。在此背景下,中国主张全球人权治理结构要反映国际政治的多极化、世界经济的全球化、国际关系的民主化、世界文明的多样性趋势特点。为此,中国支持发展中国家共同参与全球人权治理的结构改造,不断提升国际人权机构参与主体的民主性和广泛性,坚持文化多样性原则,进一步强化国际人权机构成员参与的地域公平分布原则,提升发展中国家在全球人权治理中的代表权和话语权,使全球人权治理带来的利益由所有国家共同分享,使全球人权秩序建立在公正合理的基础之上。
多边主义是促进世界人权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联合国是全球人权多边合作治理的主导性力量。习近平主席指出:“世界只有一个体系,就是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只有一个秩序,就是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只有一套规则,就是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全球人权治理体系和治理秩序,必须以坚决维护联合国权威和地位为必要条件。中国的主张是,高举多边主义旗帜,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捍卫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准则,践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以公正、客观和非选择性方式处理人权问题,通过平等的对话来化解人权分歧,倡导联合国主导的多边共治,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演进,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完善全球人权治理离不开民间力量的积极参与,应在不降低甚至加强国家责任的同时,将市场与社会的其他主体纳入共同推进全球人权治理的关注视野。民间组织也是推动人权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推动共同发展、人权进步、促进对话交流、文明互鉴等方面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例如,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7届会议期间,中国民间组织国际交流促进会举办“大变局下民间力量对发展权的贡献”主题视频边会,来自中国、巴基斯坦、印度、保加利亚、斯里兰卡、哈萨克斯坦等国的专家学者和社会组织负责人参与研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9届会议期间,中国人权研究会、中国民间组织国际交流促进会、中国联合国协会等社会组织和人权研究机构主办了多场云上边会,来自中国、巴基斯坦、柬埔寨、阿根廷、英国等国的社会组织负责人、专家学者等围绕“新疆的人权进步与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全过程人民民主和发展经验交流”“美式人权观及其对全球人权治理的危害”等12个主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研讨交流。
4.包容互鉴
无论概念理念还是具体内容实践,人类人权文明都是一个持续开放发展的体系,人权发展的历史轨迹也充分印证了这一点。从范围上看,人权覆盖面逐步扩大,不断向全世界延伸,最终成为国际主流话语,人权的普遍性得到广泛承认。此外,随着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基于具体国情,将人权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结合起来,自主探索适合自身的人权发展道路,人权的多样性也不断得到丰富,展现出各自独立的人权文明价值。由此可见,人权的发展过程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而进步,具有无限的发展性和丰富的多样性,以西方中心主义观点看待人权只会阻碍人类人权文明进步,以开放演进的思维看待人权发展,以包容互鉴的精神推动人权进步,以发展创新的态度完善全球人权治理,才是人类人权文明的前进方向。
人权事业是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根据各国国情和人民需求加以推进。各国人权发展理念和实践的丰富多彩,应该成为国际人权事业欣欣向荣的源泉,而不应成为各方对抗对立的根源。《世界人权宣言》提倡文明之间的开放包容、互学互鉴,国际人权领域的重要原则之一就是“非歧视原则”。个别国家不承认文明多样性,不尊重各国人民选择自身发展道路的权利,打着人权和人道的旗号,四处策动颜色革命,强推政权更迭,造成冲突动荡,引发一个个人道危机,成为当今世界乱局的重要根源。
人权文明的现代化并不必然是西方中心论的普世化;全球人权治理的现代化,也并不必然意味着全球人权治理的西方化。正如有西方学者所指出的:“现代化有别于西方化,它既未产生任何有意义的普世文明,也未产生非西方社会的西方化。”习近平主席强调,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人权发展道路。“在人权问题上不存在十全十美的‘理想国’,不需要对别国颐指气使的‘教师爷’,更不能把人权问题政治化、工具化,搞双重标准,以人权为借口干涉别国内政。”
包容互鉴是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动力。中国人权观以人权文明多元论为理论语境,主张人权理论体系与人权发展道路的多样性,反对国际人权治理的单边主义与霸权主义,归根到底是因为,人权理论体系、话语体系与人权道路的多样性是人类文明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尊重多样性是人类文明永续发展永葆活力的根基。人权有“单薄”“厚实”之分,所谓“单薄的人权”是指以抽象概念表达的、各个国家都可能会赞同的人权观,简单地讲人权有没有、好不好;而“厚实的人权”则是指根植于每个社会历史文化与具体环境中的丰富人权。各个国家在“单薄的人权”上达成共识比较容易,而在“厚实的人权”上,需要的不是强行千篇一律,而是相互借鉴,美人之美。躲在“单薄的人权”观念里,就不会发现“厚实的人权”丰富多元,也不会找到世界人权文明前行的道路。“文明只有姹紫嫣红之别,但绝无高低优劣之分。认为自己的人种和文明高人一等,执意改造甚至取代其他文明,在认识上是愚蠢的,在做法上是灾难性的!”不同国家、文明和族群之间应平等交流,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五、结语:完善全球人权治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人人得享人权”是人类孜孜以求的崇高目标,在“人类两度身历惨不堪言之战祸”后,人类社会痛定思痛,成立了联合国,以“促成大自由中之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国际人权事业自此掀开新篇章。70多年来,世界相对和平与安宁,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人民免受战争和冲突影响,和平权和生命权总体得到保障,生存权和发展权取得巨大成就,人权主流化趋势深入发展,国际人权合作蓬勃发展,公正、客观、非选择性原则成为联合国人权工作的基础和遵循。与此同时,世界不公正、不容忍、不安宁依然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依旧突出,特别是饥饿、贫困、难民、疫情以及恐怖主义、种族歧视、保护主义、气候变化等问题存在,严重困扰人类社会发展,人权政治化倾向和双重标准仍大行其道,国际人权领域的“治理赤字”依然严重。
尊重和保障人权,反映了人类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反对专制压迫、争取自由平等、爱好和平幸福的正义追求,折射出人类对自身存在的意义与价值认识的日益深化以及对未来的美好憧憬。中国的人权梦是国家富强、人民幸福之梦,也是促进世界和平发展、合作共赢之梦。在推进世界人权事业发展的进程中,中国不是局外人,而是不断参与其中的行动派,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进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影响和推进世界人权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推动世界人权事业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提供了中国方案。
当前,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中国人民正踔厉奋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在新的伟大征程上,中国将坚持人民至上,坚持走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不断提升人权保障水平,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中国愿同国际社会一道,践行《世界人权宣言》和《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精神,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建更加美好的世界。
剖腹产想剖就能剖?还要十一个医学指征,第十一个很多人没听过
导语:在医院的妇产科见过太多的想自己生的生不出,最后受二茬罪,还是要剖。相反的有些明明可以自己生却嚷嚷着要剖,这时医生就会不停的劝她,鼓励她,最后还是自己生了。当然还有一些想着让孩子提早一年上学,让孩子在相应的节日出生等情况想剖腹产的,但是剖腹产却不是你想剖就能剖的。没有以下的十一个指征,你很可能是剖不了的。
但是有一定的指征医生就会建议剖了,想当年我生菁菁的时候痛了一天一夜却是胎头过大,与骨盆过小,而且宫口开了几小时只开了三指,后来坚持了一个晚上第二天还是被推到手术室了,想想都后怕。
剖腹产要有医学指征,以下11个是剖腹产的医学指征
1、 胎儿等不及了
孕晚期的时候,胎儿在子宫里面出现窘迫的情况,已经出现胎心异常的情况,如果不快点出来可能在里面氧气不够会导致大脑受损,最常见就是脑瘫。所以为了胎儿健康要剖。
2、 胎儿不按位置躺
胎儿头大,而且比较硬,顺产就是用头先开道的,如果头不在宫颈附近,那么就不好生。一般除了头位的横位,臀部,足先露等都是剖腹产的指征。
3、 胎儿不止一个
双胎或者多胎,双胎如果第一胎儿不是头位的一般都是择期剖腹产,当然如果第一胎是头位而且胎儿不太大的,综合其他情况双胎也有可能可以顺产。
4、胎儿的头相对妈妈的骨盆来说太大了
头盆不称,绝对不称的可以择期剖腹产,而相对不称还可以阴道试产,如果还是不行的话就需要剖腹产了。
5、 胎儿在子宫里面就已经有满月时的体重了
一般孩子出生时6斤,满月大概是8斤,但是如果胎儿还在子宫里面就超过8斤的话顺产的机率就会低很多。妈妈的子宫最大也只能开到十指,胎儿的头大多也只能挤尖一点,实在太大也只能剖了。
6、 胎儿住的子宫有疤痕
前面生过二个都是剖的或者做过子宫肌瘤手术剔除术,子宫上有疤痕的。如果只剖过一次还有可能具体看胎儿的情况进行阴道试产,但是剖过两次再试产的机会非常小,一般的医院也不敢给产妇进行阴道试产了。
7、 胎儿的家(胎盘)把出口挡住了
胎盘前置,胎盘部分或者完全覆盖宫颈口时,胎儿想出来都看不到路了,只能剖腹产了。
这也是很多高龄产妇之所以选择剖腹产的原因。
8、 胎儿头没出来,供氧的脐带先出来了
我同学在妇产科,说最怕的就是产妇送进来时发现脐带脱垂。有一天晚上她值班,接到一个羊水破了的高龄产妇来到医院,按照经验伸手去阴道一摸,摸到的不是胎头是细细的脐带,她心中想着:糟了,麻烦了。立马让护士打电话给主任快点组织手术,自己的手抻进去就不敢出来的,先把脐带往里面塞,还要把胎儿的头抬住,以防胎头把脐带压着,脐带血液一旦完全或者部分阻断七分钟以上就是导致胎儿出现窒息,那就是回天乏术了。
大家急忙把产妇送到手术室,她的手一直不敢离开产妇的阴道,一直到过了25分钟后主任和助产士们在手术室紧急剖腹把孩子拿出来,她的手想拿出来去发现麻了,好久才能出来,脚也因为长期保持一个姿势导致麻了….
如果脐带脱垂的话大多等不及宫口开,因为时间就是生命,这时候就需要紧急剖腹产,而且速度要快。甚至不少产妇因为脐带脱垂孩子都是硬生生不打麻醉剖出来的。
想想那个痛啊………
9、 胎儿还没娩出,胎盘就剥离
这种情况可以说是非常凶险,一定要剖腹产,而且剖腹产后可能是两个结果一个是孩子还有希望,另一个孩子可能已经死亡。
10、 妈妈的身体无法承受阴道分娩的痛和压力
如妈妈自己合并心脏病,或者像大S这样的子痫,有些妈妈急性妊娠期脂肪肝,呼吸系统的疾病,血小板减少症,重型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等等。
11、孕妇心理不能承受阴道分娩的痛
去年有个陕西榆林的产妇因为疼痛难忍想剖腹产,后来因种种原因请求没有得到满足后,跳楼身亡。所以呼吁大家要关注产妇的心理需求。
美国妇产科医师协会建议:产妇无医学指征要求剖腹产时,要和产妇说明剖宫术和顺产的利弊和风险,告知产妇可以利用分娩镇痛方法帮助减轻疼痛,必要时请心理咨询师来进行心理疏导。最后还提到产妇的要求应该得到尊重,并提供次选的建议。
结语:剖腹产不是你想剖就可以剖,主要还要看具体的情况,所以可以顺产的妈妈给自己信心相信自己一定可以顺产,实在不能顺产的也可以听医生的话尽快选择剖腹产,有利于胎儿和妈妈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