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运势

脚小的女人命好吗婆家(脚小的女人命好吗)

脚小的女人命好吗婆家(脚小的女人命好吗)

喜兰的一双大脚,跑过了小山村,走完了人生路。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一九三二年,喜兰出生在东北的一个小县城。

  那个年月,一个丫头的出生,对于绝大多数家庭来说,算不上什么大喜事,对一些家道艰难的人家来说,甚至可以算得上是累赘。

  不过,喜兰是幸运的。她所降生的古家,虽不是大富大贵,但凭着父辈的勤俭持家,也地里有田,家中有粮,年终岁尾还能攒下些闲钱。

  喜兰的父亲老古是个朴实的农民。黑红的脸膛,浓眉细眼,高个子,厚身板,走路风风火火,干农活是个好把式,为人随和,在邻里乡亲中很有口碑。

  母亲刘氏细高个儿,鹅蛋脸,眉眼细长,乌亮的头发在脑后梳成光滑的髻,不惊艳,但耐看。幼年时便被缠了足的她,不能干什么重活,但厨艺和女红都极好,还十分爱干净,每天一大早起来便颠着小脚,颤微微地走来走去,把屋里屋外打扫得干干净净,烧饭做菜更是不在话下,闲时做做衣服、纳纳鞋底,有时候给同村人绣个花样儿还能挣几个零钱。老古对她很好,她很知足。

  刘氏十七岁嫁到古家,五六年时间生了三个男孩儿。公婆自然欢喜,但刘氏和老古还是心心念念想要个女儿,也许是心中的念想被好心的神明听了去,在嫁到古家的第十年,喜兰出生了。在这之后,刘氏意外流产过一次,便再没有怀过孩子。

  作为家中唯一的女儿,喜兰的地位甚至比三个哥哥还要高些,几个男孩子从妹妹降生的那天起,便被教育要保护妹妹,要对妹妹好。古家家教好,三个男孩子都很懂事,父母这么教,他们便也这么听,久而久之成了习惯,谁有好吃的好玩儿的,都第一时间拿给妹妹。

  喜兰遗传了父亲爽快的性格和高个子,长得却更像母亲一些。五六岁的时候,就已经十分淘气,天天跟在哥哥们身后跑来跑去,混在男孩堆儿里活泥巴,玩打仗。

  心心念念盼来的女儿长着长着却活脱脱成了个假小子,这让老古有些头疼,但还是疼爱,于是,一边头疼,一边纵着喜兰每天在家里家外蹿来蹿去。刘氏性子本就温和,很少对几个孩子大声呵斥,何况喜兰不过顽皮些,坏毛病却一点儿也没有,嘴甜又伶俐。看着女儿跟着哥哥们疯闹,她也只是微笑,甚至还有些羡慕,毕竟自己很小的时候不能这样自由自在地跑来跑去。

  古家最先对喜兰的行为看不过去的是古老太太。

  身为刘氏的婆婆,她当初同意将其娶进门,就是因为刘氏家世虽一般,但性子温和,手巧能干,一双小脚更是十分符合她心中“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 的“好媳妇”形象。她自己就是个小脚老太太,并且深以为荣,她认为女孩子就是应该有个女孩子的样儿,能生儿育女,孝顺公婆,伺候好丈夫,操持好家务就极好,抛头露面那是男人的事。

  在喜兰五六岁之前,她一直对刘氏很满意,可是现在,眼见自己的小孙女越来越疯,儿子和儿媳却没有任何约束的意思,她的心里总不是个滋味。更奇怪的是,自己的丈夫也是把这小孙女当个宝一样宠着,比对孙子都喜欢。喜兰每天“爷爷,爷爷”一叫,古老头就乐得不行,哪还有耳朵听她抱怨。

  家里人的态度实在让她不太高兴。明里暗里也跟儿子儿媳妇提过几次意见,但刘氏只是笑笑,说句“知道了,妈”,儿子更是直接回一句“妈,你就别管了,我看喜兰这样挺好,闯荡,不受欺负。”

  挺好?好个鬼!

  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和思考,古老太太确信,导致喜兰到处疯跑的罪魁祸首便是她的一双大脚。这丫头遗传了她父亲的高个子,从小就比同龄的女孩儿高出一截,脚也大,每天“啪嗒!啪嗒!”地跑来跑去,那“啪嗒”声一步一步地踩在古老太太的心头上,让她很是心烦,这事儿得尽快解决,否则,这么个疯丫头以后怎么找婆家。

  解决的办法,自然就是她自己和刘氏都曾经历过的——缠足。缠足自然是痛的,那种疼痛对于彼时年幼的自己来说,也是心惊肉跳的,但从小就被灌输的传统思想,让古老太太觉得那种疼痛是一种无形的勋章,是如同嫁人、生子一样每个女子都必须经历的事情,是一份身为女人的荣耀。

  虽然后来很长一段时间社会上流行放足,也不把缠足当成必须完成的事情,但她对此却十分不以为然,甚至对身边那些放了足的和没缠过足的女人颇有些鄙夷,“那么大的脚,还算是女人吗?”

  基于对“三寸金莲”的执念,她给儿子娶了刘氏,恰好刘氏又很好,虽然好媳妇和“好脚”之间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但是这份“恰好 ” 却恰好印证了古老太太“脚小才是好女人”的理念。如今喜兰也长到了可以缠足的年纪,身为祖母,古老太太认为自己有必要在喜兰成为“好女人”的路上助一次力。

  主意已定,刻不容缓。她先是在一次晚饭的时候郑重地向丈夫、儿子、儿媳妇说了这件事,她说的信誓旦旦,其他三人却不置可否。尤其是儿子、儿媳妇,看那表情,似乎很是不情愿。果然,第二天,儿子找到母亲,说了自己和媳妇的决定——不给喜兰缠足。理由有三:一是,如今早就不兴缠足了,上面还鼓励缠过足的女人放足,可见缠足不是件好事;二者,缠足太疼,自己和媳妇都舍不得孩子遭罪;第三, 缠完足行动不方便,喜兰那么活泼,出不了门岂不是要憋坏 。

  “不缠足”这三个字已经让古老太太十分震惊了,儿子居然还能“一二三”地说出道道,她十分不悦。在她心里,女子“缠足”,相夫教子,天经地义,这份执念早已根深蒂固,如今自己的儿子、儿媳居然要来撼动、甚至将其连根拔起,这怎么能行?绝对不行!

  其他人不同意,她便自己想办法。她早早地从前院的吴家大婶那里弄来了两大团白布,藏在自己炕上的柜子里,又以自己睡不着觉为借口,偷偷地找村里赵大夫给开了点儿管睡觉的药。接下来的日子便是等待合适的时机。

  终于,这天下午,丈夫和儿子都下地干活了,儿媳妇被李家媳妇叫去帮着缝被子,家里就古老太太和四个孩子。古老太太把喜兰拽到一边,说,“一会儿让你哥哥们出去玩儿,奶奶有好吃的给你,你吃完再走。”喜兰不知这里面的缘故,高高兴兴地守在奶奶身边,看着哥哥们跑出门也没跟着。

  古老太太把早已磨成粉末的药混在一杯糖水里,又拿出几样事先准备好的蜜饯儿。喜兰欢欢喜喜地吃着,又把糖水一饮而尽。二十多分钟之后,便揉着眼睛说“奶奶,我困了。”

  古老太太把喜兰抱在怀里,没过多久就哄睡了。其实一开始,她也是很担心的,给小孩子吃这药,也不知道放多少分量,多了怕孩子有个三长两短就得不偿失了,放少了又怕不起作用。现在,看着喜兰在怀里呼呼大睡,她的心稍微定了一些。

  老太太把喜兰抱到自己屋的炕上,脱下孩子的鞋袜,从柜子里抽出那两团白布条,趴在炕上朝窗外看了看,没人!便赶忙一手拎起喜兰的右脚腕,一手握着右前脚掌就往里掰。谁知道还没等听到骨头断掉的脆响,喜兰尖利的哭叫声却穿透了她的耳膜。

  还没等古老太太反应过来,喜兰早已一骨碌从炕上爬起来,缩在柜子和墙的夹角中,手捂着脚,满眼惊惧,大声哭嚎。

  古老太太伸手就要拽喜兰,可喜兰却一扭身,蹿下了炕,趿拉着鞋冲出屋外,没跑几步,便迎面撞上了个人。

  在李家被子缝了一半儿,白色的线就没了,刘氏想起自己那里还剩了不少,就回家取,谁知道一进院子,就听到喜兰的哭叫声,她着急地颠着脚快走几步,就被从婆婆屋里冲出来的女儿撞了个趔趄。

  喜兰见来人是妈妈,便站住不再跑,哭嚎声却比刚才更响亮了,边哭边喊,“奶奶是坏人!奶奶掰我脚!奶奶要弄死我!”

  听到这话,刘氏就明白了个大概。看着喜兰满是泪水的小脸,听着她那撕心裂肺的哭喊,刘氏心疼极了,她赶紧蹲下身,看女儿的脚,红肿一片,她试探着捏捏那只刚刚有过惨痛遭遇的脚,应该是没伤到骨头。刘氏稍微松了口气,眼泪却噼里啪啦地从眼眶里落下来,她站起身,刚要进屋和婆婆理论,却看见婆婆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门口,讪讪地看着她,脸红一阵儿白一阵儿。

  刘氏气得满脸通红,张了几次嘴,却还是闭上了,最后说了一句,“妈,你怎么能干这事啊!”说完便抱起还在大哭的喜兰,强忍着自己那双脚带来的不便和不适,进了自己的屋子。

  虽然古老太太不想再提,但这事还是被傍晚下地归来的丈夫和儿子知道了。丈夫指着她破口大骂,骂她“老糊涂,居然为了缠脚给孩子喂药,简直是伤天害理! ” 一向孝顺的儿子也第一次翻了脸,在回屋之前撂下一句话:“我们喜兰这辈子都不缠脚,想咋疯就咋疯,谁要是再打缠脚的主意,亲妈我也不认!”

  古老太太羞愤地哭了一晚上,大骂儿子不孝、媳妇不懂规矩、丈夫老糊涂,却也没能改变事情的走向。后来,缠足一事便不了了之。

  这件事情对喜兰的影响,也仅限于那一个下午瞬间的剧痛和哭嚎造成的嗓子沙哑,没过几天,她又笑闹疯跑在哥哥们的身后,一双大脚继续“啪嗒!啪嗒!”砸在各个角落。

  在古老太太幽怨又无奈的眼神中,喜兰一路“ 啪嗒 ”着长大,后来,长大成人的喜兰一直穿着 40 码的鞋。

隔壁老孟

  古家隔壁住着一户姓孟的人家,搬来十几年了。

  男主人老孟和老古年纪相仿,和老古典型的农民形象不同,他是个颇有些文气的中年人。读过书,搬来的时候,除了几样家当外,还有两大箱书,这曾经在村子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据说老孟之前在老家当过几年教书先生,搬到这里后,便一直在村里做会计。

  老孟的父母走得早,只有一个哥哥在山东老家,多年不来往,已经失去了联系。妻子在小儿子三岁的时候便病逝了。这么多年,他一个人拉扯着一个女儿、两个儿子生活。所幸他父母去世的时候分给他不少的积蓄,再加上他做会计收入尚可,生活还过得去。

  老孟的性格十分温和,话不多,总是笑盈盈、和和气气的。会计工作需要的细致耐心他都有,再加上一手好看的字,村里的人都说老孟是个有才的人。平时村里总有人来托老孟帮忙写信,给钱他也不收,说不算什么大事。过年的时候,老孟也总是提前裁好厚厚一沓红纸,挑吉祥的句子写成对联,村里谁喜欢便拿去,同样分文不收。于是,老孟在村里人的口中就成了“有才的好人。”

  老孟的小儿子凡江,比喜兰小三岁,年岁尚小,眉宇间却透着些老孟的文气。三岁便失去母亲呵护的他,十分依赖大自己七岁的姐姐凡湘,每天安安静静的守在姐姐身边,听姐姐给自己读小人儿书,有时也坐在院子的角落里,看哥哥凡河同隔壁古家的孩子追逐打闹。

  在那一群玩闹的男孩子中,还混着一个女孩儿,当然,如果不是她的红衣服、羊角辫儿,大概凡江也不会发现那是个小姐姐。他一直认为女孩儿都是像姐姐凡湘那样安安静静的,或是帮父亲择菜、喂鸡,或是坐在角落里读小人儿书。而男孩堆儿里的小姐姐,简直让幼小的他开了眼,她居然比哥哥还像男孩子!

  小姐姐会爬树,在那一群孩子中,她爬树的速度数一数二,手抱住树干,身子一蹿,双腿一盘,“蹭蹭蹭”几下子便爬到院外那棵大柳树的顶上。凡江坐在自己院中,仰头看着坐在枝杈中央随意荡着双腿的小姐姐,既惊讶又羡慕,哥哥凡河都爬不上去的树,她却能,真是神了!怕不是猴子变的吧!

  小姐姐跑得快,院外那条土路上,她总是冲在前面,有时候头上还戴着一圈柳条帽,手里挥舞着根木棍儿,“嗖嗖嗖!”跑过来,冲过去,身后扬起一阵烟尘,有几个胖男孩儿总是在那“灰沙阵”中喘着粗气、咳嗽着跟着,却始终“望尘莫及”。

  小姐姐还会打架,凡江曾亲眼见证一阵扭打过后,她把哥哥凡河掀翻在地,还踩上几脚!天哪,要知道,哥哥可是比她高出一个头!看着哥哥哭咧咧地回家告状,他都替他丢人,真想冲出去报仇。可是哥哥都打不过的小姐姐,自己就更不可能打得过了,虽不甘心,也只能暂时忍下来。

  类似的“事迹”,不胜枚举,在幼小的凡江眼中,这个小姐姐......好神气,也好可怕!于是,每次遇见她,凡江总是躲在父亲或者姐姐的身后,探出头偷偷观察她,不说一句话。后来,他从姐姐和哥哥的交谈中得知这个“可怕”的小姐姐叫“喜兰”。

  年幼的凡江一直都知道——喜兰,很厉害,很不好惹。

  小孟怕喜兰怕的够呛,老孟却很喜欢这个小丫头。

  说来也奇怪,在她身上,老孟仿佛看到了自己早逝的妻子的影子。亡妻王氏也是这样的性格,大嗓门,做事爽快麻利,说话从不拐弯抹角,相处起来简单自在。老孟觉得如果能和妻子这样一直到老,看子孙满堂,这辈子也就圆满了。却没想到,风风火火的妻子的一生也如一阵风一样,来去匆匆。

  妻子刚去世的那两年,如果不是邻居老古一家的劝慰和帮助,他恐怕也无法从悲痛中缓过来。因此,在他心里,始终把老古一家当成恩人。

  虽然这几年,老孟的情绪日趋平稳,生活也还好,但还是无法忘记发妻,村里也有人给他介绍过一些不错的女子,最后也还是不了了之。没成亲的时候,老孟读到“除却巫山不是云”并不十分理解,没想到,真正的理解却是用这么深刻的痛苦换来的。

  大女儿凡湘文静端庄,孝顺懂事,很好,却不像她母亲;大儿子凡河长相有八分像,但性格还是不及王氏爽快泼辣;小儿子凡江更是从长相到性格都和自己一个模子刻出来一样。妻子走得早,留下的子女又没有她的影子,这让老孟十分遗憾,因为除了堂屋那张遗像和心底的回忆外,他的怀念都没有了依附。

  其实从长相上来看,喜兰并不像王氏,但也许是性格使然,疯闹起来的喜兰与王氏有几分神似,这三分神似加上心中七分的执念,变成了老孟对喜兰的十分喜欢。有时候,老孟看着穿梭在两个院子间的喜兰,想念起王氏,他想,也许妻子小时候也是这样跑来跑去的吧。

  做了十几年的邻居,老孟和老古处的像兄弟一样,虽然气质迥然不同,虽然老古的文化程度远不及老孟高,但两人竟十分谈得来,尤其是他俩都喜欢下棋,傍晚闲来没事,总是凑在一块儿下上几盘,顺便唠唠嗑,除了唠村里的事情,也会时常会唠起几个孩子。

  老古说,母亲对喜兰假小子似的性格有些看不惯,前两年还差点儿背着自己给喜兰缠了脚,害得一贯孝顺的媳妇还生了几天闷气。自己倒觉得女孩儿这样也没什么不好,至少不会随便被人欺负。

  老孟说,自己也觉得喜兰这小丫头很招人喜欢,虽然还小,待人接物却总是大大方方的,一点儿都不扭捏。还说起喜兰的性格和凡江的母亲很像,看着她,有时候会让自己想起王氏,喜兰长大也一定是个上得了台面的女子,将来谁娶了她可是有福气了。

  老古说,自己就这么一个女儿,哪舍得她长大嫁人,真到那么一天,找亲家一定要千挑万选,家底厚不厚都是次要的,大不了自己补贴一些,就要求两点,人好!对喜兰好!

  老孟笑说大儿子凡河和喜兰年纪相仿,但是性格不合适,不然怎么样也要求着老古把喜兰嫁到他家当儿媳妇。

  老古也笑说自己倒是真的钦佩老孟的人品,能当儿女亲家再好不过,凡河不合适,凡江兴许合适呢!

  老孟说,凡江可是比喜兰还小三岁呢!

  老古笑说,女大三,抱金砖。这倒更合适了!

  老孟放下手中的棋子,面孔一板,故作严肃地说,老兄,你的话我可当真了啊,那咱们以后可就是儿女亲家了!

  老古大笑说,我看行,这门“娃娃亲”就这么定下了!

  那天俩人还郑重其事地喝了两杯酒,就好像真的有个定亲仪式一样。

  于是,不满五岁的凡江和刚过八岁的喜兰,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父亲们口头定下了“娃娃亲”。

  幸好不知情,不然,倘若凡江知道邻居那个可怕的、既会上树又能打架的“跑步健将”喜兰长大后会成为自己的媳妇,恐怕他连长大的勇气也没有了,一路追随母亲的脚步就去了。

  当然,喝酒是喝酒,老孟和老古也并没有真的把这个口头的约定当回事,毕竟孩子还小,岁月还长,以后的事情,谁能说得准。不过是偶尔想起,玩笑几句,除了老古的妻子刘氏,也再没有对别人讲起过。

  许多年后,凡江和喜兰正式结为夫妻的时候,老古才把当年的玩笑讲给他们听,而那时,玩笑的另一个制造者老孟已经去世一年了,这让老古颇感惆怅。

  “初闻不知曲中意,再听已是曲中人”,当曲中人真的开始演绎他们的故事时,当年那个无意中弹起前奏的人,却已经不在了。

  总以为岁月漫长,但也许,岁月远没有我们以为的那样漫长。

  喜兰和凡江的生命轨迹和老孟两口子有着神奇的巧合, 虽然没有真正以儿媳妇的身份侍奉过老孟,但后来的日子里,喜兰一共给孟家生了两个孙子,两个孙女。她也真的如老孟所期望的那样,同仅在自己五六岁有过模糊印象的婆婆一样,一生风风火火,爽快麻利,勤俭持家,把凡江照顾得很好,把子女教育得很好。

  而凡江呢,性格和相貌像极了老孟,也颇有学识和见地,为人处世又是一样的彬彬有礼,是人人口中的“才子”,“好人”。

  当孩子们大一些的时候,每次给公婆扫墓,喜兰和凡江都会带着他们一起去,他俩都觉得,公婆一定看得到,也一定很愿意看到。

  但与公婆很早便天人两隔的命运不同的是,喜兰和凡江一直相守到生命的最后几年才先后离世,这也许在冥冥中弥补了老孟当年的遗憾,让这相似的生命轨迹最终变成一个圆满的循环。

竹马青梅

  一九五六年, 刚满二十一的凡江与二十四岁的喜兰喜结连理。

  几十年后,当外孙女问起喜兰,你是怎么和姥爷在一起的?喜兰竟有些答不上来。

  怎么在一起的?是啊,怎么就在一起了呢?

  首先可以肯定,两人的婚姻不是包办的。虽然那个年代的婚姻大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虽然二人的父亲曾经玩笑着定下娃娃亲,也许玩笑当中也多少有点儿认真的成分,但毕竟后来,谁也没再郑重其事地提起过。

  是自由恋爱吗?也不算吧。在喜兰的记忆中,她和凡江好像从来没有向对方正式地表白过,也从来没有像如今的年轻人一样真真正正地约过会。

  从幼年的相识,到二十几岁成为一家人,好像就是突然而又自然的事情,周围人也没有丝毫的讶异。至于这中间的那段时光,就如同随着屋顶上一日一日冒出的炊烟飘散掉一样,没人过问,了无踪迹。

  偶尔,也有一些散碎的蒸汽凝成水滴,落在屋顶,也落在喜兰心底早已模糊的往事上,水滴下面,那些曾经的碎片被放大,拼拼凑凑有时也能依稀辨认出已经渐行渐远的岁月的影子……

  喜兰八岁的时候进了村里的小学。虽然古老太太依然不是很理解儿子把孙女送进学校这一举动,但是有了“裹脚未遂”的前车之鉴,即使心里再不乐意,她也只是口头上发发牢骚,没有什么实质上的反对。

  喜兰上学前疯跑惯了,冷不丁被要求端坐在课堂里,起初十分不自在,她总是望着窗外那几棵大树,心想,如果全班同学加上老师,都能坐在树上听课,那得多有意思。

  后来时间长了,喜兰发现那些汉字和数字竟也有点儿意思,那是和疯跑、爬树不一样的有意思。对学习有了兴趣,放学后,她便不总是像过去那样在门前的土路上、在各个院落间“冲锋陷阵”,有时候,还会捧着本书缩在炕上窗边入神地读着。

  刘氏每每看到这个场景,便微笑着轻轻地唤婆婆过来看,古老太太倚在门边,看炕上那个静静的小人儿,这才觉出让喜兰上学的好处——疯丫头终于能安静片刻了。

  喜兰快小学毕业的时候,个子已经窜到将近一米六了,这让她在同龄的女孩子中很十分显眼。乌黑的头发编成两根粗粗的麻花辫儿,加上同母亲一样的白皮肤,细长眉眼,少女喜兰有着稚嫩的清秀。

  古家有女初长成。

  毕竟是大姑娘了,十几岁的喜兰不再像小时候一样混在男孩堆儿里,每天弄得灰头土脸。谁也不记得是从什么时候起,喜兰开始变得十分爱干净。无论是个人卫生,还是全家的卫生,她都十分在意,闲了的时候,她总是帮着行动不便的母亲,把家里家外打扫得干干净净,还隔三差五指挥哥哥们洗衣服,古家院子里的晾衣绳上,总是晾得满满当当。

  有一次二哥被她指挥地不耐烦了,甩了句:你怎么不上树了?脏猴子变成白天鹅了?

  喜兰一本正经地说,我们徐先生说了,爱干净是文明人的表现。

  徐先生是城里来的年轻女老师,干净文雅,喜兰很喜欢她,自然也把她的话当成圣旨。

  学校的孩子喜欢徐先生的不少,但能称得上是文明人的不多,凡江算是一个。

  虽然从小缺少母亲的照顾,但从姐姐凡湘那里学到的好习惯让凡江成了村里最干净整洁的男孩子。

  凡江的衣服不多,但永远干净挺括,头发理得短短的,耳后脖颈也是干干净净,再加上挺直的脊背,浓眉大眼,年纪尚小的他,竟有几分男子汉的模样。

  喜兰上小学之前,一直没太关注过凡江,虽然他就住在她的隔壁。不知怎么的,喜兰总觉得凡江有点儿怕自己,每次见到,他不是躲在凡湘的身后,就是躲在孟叔叔腿后。喜兰觉得他这个举动有些好笑,因为自己压根儿没想带他玩儿,他比自小己三岁呢,根本玩儿不到一块去。

  小学五年级的一次开学典礼上,喜兰才真正注意到这个小三岁的邻居。

  凡江是七岁上的学,十岁的他已经是三年级的学生了。学习好,又稳重,再加上有着和村里那些黑不溜秋的男孩子完全不同的白净,开学典礼代表班级发言这种场面活儿,自然是要派给他的。

  许多年后,即使很多事情喜兰都忘了,但她始终清晰地记得,十岁的凡江站在青石板搭成的主席台上,穿着一件灰色的长衫,长衫的领子雪白雪白的,他双手攥着那张发言稿,朗声地读着,目不斜视。

  台下的喜兰赫然发现,邻居家那个形容模糊的小男孩儿变样了,变得眉目舒朗,和他哥哥,和自己的三个哥哥,和村里许多的男孩子都不太一样,具体哪不一样,她又说不清,想来想去,喜兰下了个结论——凡江可以算是个文明人。

  从那天起,喜兰好像才真正把凡江当个人一样看待,不光是人,还是个可以当榜样的文明人。有时候,催促最懒的二哥洗衣服的时候,她也总是会说,你看看你这衣服,都脏成什么样了,你看看旁边凡江的,人家比你小好几岁,比你强多了!

  ……

  我和你姥爷,小时候就认识。

  喜兰总是这么回答外孙女的提问。

  那你俩不就是传说中的青梅竹马?你俩小时候就在一起了?娃娃亲?

  这回答让小姑娘很是惊奇和兴奋,忍不住追问。

  小孩子家家的懂什么是娃娃亲,上一边儿去!

  喜兰故意板起面孔,主动终止了有关自己爱情的“访谈”。

  青梅竹马,自己和凡江算是青梅竹马吗?“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好像,当年骑竹马的倒是自己?想到这儿,喜兰不禁“噗嗤”一笑。

  本就意犹未尽的外孙女见状,明白了些什么,笑着嚷嚷,哦!姥姥订过娃娃亲!姥姥和姥爷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我就说嘛!

  喜兰不语,松弛且不似当年白皙的脸上,漫上了一缕红。

蓝绒线帽

  一九四六年,十四岁的喜兰到了该上中学的年纪。然而,是否让喜兰继续上学,着实让老古头疼了一阵。

  喜兰的小学岁月基本是挨着抗战的动荡过来的,虽然古家所在的村子较为偏僻,幸运的没有被侵略者的魔爪触碰到,但在那个年月,村里也是人人自危,局势紧张时,村小更是经常停课,战争年代,保命成了头等大事。

  好不容易挨到了抗战胜利,本以为能好好将学业继续下去,内战又爆发了。过去,喜兰总是听村里那些有些文化的先生念叨着“生不逢时”,如今,她也终于体会到这四个字背后那悲凉的况味。

  喜兰是想继续念书的,父亲老古的内心却十分的矛盾。

  一方面,他希望女儿继续读下去。三个儿子中,老大老二前两年陆续成了亲,这两个小子种地是好手,但不是读书的料。老三对做生意更感兴趣,去年到县里的山货铺学徒,据说学得还不错。整个古家的子女,倒只有喜兰这个女孩可能在学业上有点儿出息。隔壁老孟也说,喜兰很有可能成为村里第一个女秀才。

  可另一方面,村里没有中学,要想继续念书,就要离家去县里的女中,一周能回来一次就不错了,就算是和平年代老古夫妇都不十分放心,更不用说,彼时内战已经打了将近一年,整个社会还没有从抗战胜利的喜悦中回过神来,就又陷入到又一轮的恐慌当中。

  听每半个月回来一次的老三说,县城里如今很不太平,尤其是学生,经常聚在一起搞什么运动,时不时还有些学生被抓起来,女中也有,听说还有死了的。

  老三的带来的消息,让老古和妻子陷入了深深的不安。他们隐约也听说过县里的那些新闻,也听老孟说起过,那些学生的行为都是正义之举,都是为民请命。老古打心眼儿里钦佩那些年轻的孩子们,但是作为父母,老古夫妇俩并不希望喜兰成为那正义之举的参与者,甚至有可能是牺牲者,更何况,凭着喜兰的性子,她也极有可能成为那些年轻人中的一员。

  于是,思虑再三,老古决定不让喜兰上中学了。喜兰当然不情愿,虽然她没有多么崇高的理想,但还是想走出小村庄,去开开眼界,去看看自己能不能过上一种崭新的生活,而现如今,一向支持自己的父亲却坚决不让自己继续读书,这让她不能理解。

  老古花了几天的时间和喜兰讲清利害关系,并答应过两年世道安稳下来,一定让喜兰继续念书。喜兰并没有成为女秀才的执念,在这样混乱的局势下离家念书,她也十分放心不下家里,于是,即使有着些许的不甘心,喜兰还是同意暂时不上学了。但她向老古提了两点要求:一是,一旦天下太平,立刻让她去县里上中学;二是,在中学毕业前,不要给她找婆家。

  可是,人生多变故啊!此后的几年,奶奶、母亲相继重病、离世,国家刚从多事之秋中走出,古家又接连陷入到至暗时刻,作为父亲的重要帮手,喜兰终究还是错过了继续念书的机会。

  在求学这方面,凡江要比喜兰幸运一些。身为男子,离家求学,独自历练,在父亲老孟看来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他无比支持儿子走出去。再加上凡江上中学的时候,内战接近尾声,局势稳定不少,这也为他能够去县里读中学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

  上了中学的凡江,变得更加耀眼。那时的他已经是个真真正正的美男子了,国字脸,浓眉大眼,一米八几的个子,腰身挺拔。除了成绩好,他还在体育方面表现出了天分,篮球、滑冰都不在话下。

  夏天,县一中的篮球场上,身着红色背心的凡江,在人群中穿梭,利落的三步上篮后,篮球在空中划过一道漂亮的弧线,轻巧入篮,应声落地。球场边随即响起一阵热烈的掌声。

  冬天,县一中的操场被浇成了冰场,身着绿色紧身棉袄,头戴一顶深蓝色绒线帽的凡江,双手背后,俯身滑行,刀刃在冰面上刻划成一圈圈圆弧。冰场边上,总会有些女学生三五成群地围观,凡江的每次经过,都会在人群中掀起一小阵波澜。

  上了中学的凡江,每周回一次家。每次回家前,他总会去校图书馆借两本书,隔段时间,再还回去。那书,是给喜兰借的。

  凡江还记得,自己上中学后,第一次回家的时候,隔壁的喜兰就来找自己。喜兰的到来让他很惊讶,小时候自己怕她,主动回避着她;长大一些,知道了男女有别,也不好意思有什么过多的接触。自己和喜兰虽是邻居,却不甚熟悉,不过是迎面碰上的点头之交。

  喜兰直截了当说明了来意,她听说县里中学的图书馆有很多好看的小说,想托凡江借两本来看,看完再请他送还回去。

  这是小事,凡江爽快地应允了。于是,从上中学的第二周开始,凡江充当起了校图书馆和喜兰之间的桥梁,从四大名著开始,一本本书经由凡江的手递到了喜兰手中。

  凡江从父亲那里听说过喜兰上中学的波折,他想,如果自己帮忙借书这个小小的举动能多多少少弥补喜兰不能念书的遗憾,也算是个善举吧。

  还书的时候,喜兰隔三差五会带些礼物以示感激,有时候是一些水果,有时候是自己腌制的咸菜,偶尔竟会是一大碗刚炖好的鸡肉或红烧肉。凡江也并不推辞,他觉得既然喜兰大大方方的,自己也不必刻意客套。

  后来刚入冬的时候,喜兰又一次来还书,这次她随书带来的是一顶蓝色的绒线帽。喜兰说,这是自己闲来无事的时候跟村里大姐们学着织的,织了好几顶,父亲和三个哥哥都有,如果凡江不嫌弃就留下。

  过去给凡江缝缝补补,纳个鞋底、做个褂子之类的活儿都是姐姐凡湘在做,如今凡湘已经远嫁他乡好几年,只有过年过节才能见上一面,凡江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这种亲手做的物件了。他笑着接过来,想了想,郑重其事地说了句“谢谢”。

  那顶帽子,凡江戴了好多个冬天,即使后来帽子已经洗的很薄了,还起了不少毛球,他也还是戴着,凡江觉得,戴着它,就有种说不清来由的温暖。

只此一人

  凡江高中毕业后,被分配到县六中当老师,师资力量不足,除了教初一年级三个班的的数学课外,还兼任全年级的体育老师,有时候还要帮校办写一些稿子。

  刚刚走上工作岗位的凡江,干劲儿十足,倒不觉得十分累。倒是学校有几个老教师,总是明里暗里地说些闲话:

  “教两门课,挣一份钱,一个礼拜不得闲,现在还有这样傻的人呢?”

  “哪有傻子啊,你知道人家挣一份钱啊?再说了,年轻人,哪能就甘心当个老师,要想人前显贵,就得人后受罪,我看啊,是等着往后显贵呢!卧薪尝胆,你懂不懂?”

  凡江并不在意别人的议论,那些刺耳的话在他耳边溜过一圈便被他甩在身后。

  年级主任顾大姐是个热心肠,和领导关系比较近的她自然知道新来的小孟纯属为校奉献,私下里也暗示过凡江可以找校领导提提要求,起码要个先进什么的,就算没有奖金,也是份荣誉。

  凡江感激顾大姐的善意,却没照她的话做,他笑着解释说,本来自己就爱运动,现在兼任体育老师,就权当公费锻炼身体了,这么说,自己还占了学校便宜呢。

  凡江一生都是这样平和豁达,遇事从来都是往好的方面想,从不好高骛远,也向来不喜钻营,一生虽不是大富大贵,但也算得上平安顺遂,心安理得。

  时间长了,大家都觉得新来的凡江是个难得的好青年。于是,包括顾大姐在内,好几个四五十岁的大姐开始张罗着给好青年介绍对象。这些对象的人选,包含了这些大姐的亲外甥女、侄女、邻居的女儿、邻居的外甥女、侄女……甚至同年级另一个教数学的曲老师,直接就想把自己的大女儿介绍给凡江。

  曲老师的大女儿叫陈素心,长得不错,人也文静,是县图书馆的正式职工,也刚上班,年龄上和凡江相仿。无论从外表,还是工作上,两个人看上去都挺合适。

  曲老师是个聪明人,为了避免尴尬,她没有正式安排相亲,只是有那么一周,每到晚上下班的时候,陈素心便来到曲老师所在的办公室,等她母亲回家。

  那时候还是单休,凡江周一到周五都是住职工宿舍的,没结婚,下班之后他也不着急回家,习惯了先在办公室批批作业、备备课再回宿舍。

  陈素心过去也来过几次数学办公室,但那时候是单纯地来找母亲,没有过多留意坐在办公室角落里的凡江。凡江对她也是匆匆一瞥,知道她是曲老师的女儿,再没留下更多的印象。

  那一周,起初,凡江也当陈素心像过去一样来找曲老师,当她敲门进来的时候,他也不过点下头,说,曲老师好像还在班级,你坐着等会儿吧。

  两三天后,凡江发现陈素心这段时间几乎天天都来,来了也不多说什么,就坐在曲老师的位置上,从包里掏出本书看。而曲老师也不像过去那样,一下班赶快收拾东西回家。每次都是陈素心差不多等半个多小时,她才回到办公室。

  而且,凡江隐约感觉到,每次进到办公室,曲老师的目光似乎总是先在他和陈素心身上来回转那么两圈,脸上还带着意义不明的笑。

  娘俩相见后,还总嘀嘀咕咕说点儿什么。曲老师会在离开的时候,冲着凡江喊一声:小孟,还不回去啊?

  凡江这时也总是笑笑,说,就走就走,备完这课就走。

  虽然没谈过恋爱,即使在男女感情方面凡江稍有些迟钝,学校几个大姐前段时间频繁地给他介绍对象的举动,怎么着也算是给他提前预习了恋爱一课。

  陈素心每天雷打不动的到来,曲老师暧昧不明的眼神和微笑,娘俩嘀咕时陈素心举手投足间的忸怩,终究让凡江觉察到了一层特别的意思。

  自己,和陈素心?不可能,不可能!

  凡江在参透曲老师母女的意思后,立刻在心里否定了自己和陈素心交往的可能性。不可否认,陈素心是漂亮温婉的,但是凡江总觉得她的漂亮温婉中带着那么一点儿不讨人喜欢的精明。

  按理来说,他们只见过几面,而且凡江并没有真正好好地打量过陈素心,但就是这几面,让凡江有了这样的结论,他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

  后来的两天,陈素心继续来,凡江却提前离开办公室,要么回宿舍,要么去操场上转转,和几个放学不回家的学生打篮球。

  周五晚上下班,陈素心又来了。这次,和她一起进到办公室的还有曲老师。几天了,办公室的其他老师总见到陈素心来,也大概猜出是为了什么,便都知趣地收拾东西离开,经过曲老师母女的时候,大家还抿着嘴笑,最后一个离开的孙姐还回头冲凡江这个方向看了一眼,却看见凡江也拎着个兜子起身要往外走。

  正要走到门外的时候,曲老师喊了一句:小孟啊,你等一等!

  凡江迟疑了一下,出于礼貌,还是站住了,不知怎么的,他竟然有些紧张,拎着兜子的手也渗出了些汗 。

  曲老师笑着冲他说:小孟啊,是这样的,素心她们图书馆要举行篮球比赛,还有女篮,本来他们女孩就少,素心个子又高,就被选上了,但这孩子实在是不太会打篮球,想找你给教教。你看这么多天,她也不好意思开口,这孩子,就是太腼腆,跟男孩子更是不会主动搭话,老实得很。我都跟她说了,你是最热心肠的小伙子,肯定愿意帮忙!

  凡江刚要开口说些什么,曲老师又继续说:要是下班没什么事儿,就辛苦你带她练练。你看,今天是周五了,明天下班你还得回家是吧?那咱们就从下周一开始练,今天晚上,你也别急着走了,我们娘俩请你吃饭,就当拜师了!

  凡江哭笑不得,自己还什么都没说,就被曲老师安排得明明白白,这事儿闹的!他看了一眼陈素心,此时,她也正看着自己,白净的脸上飞着几抹红云。

  凡江笑了一下,把目光落回在曲老师脸上,说:曲老师,你看多不巧,我昨天上课把膝盖扭了,大夫说不让剧烈运动。素心要是真想学,你去问问初二组的大刘,他比我打得好多了,你要是不方便,我去给你问也行 。

  曲老师脸上的笑容僵住了,陈素心脸上也登时红一阵白一阵。片刻之后,曲老师又满脸堆笑地说,小孟啊,受伤了啊,严不严重啊?可是要小心啊,年纪轻轻,别留病根儿。其实,你也不用亲自动起来教,你就比划比划,跟素心说说怎么打,我们素心聪明……

  凡江笑了,说:曲老师,哪有打篮球不动地方的,那不成了拍皮球?你信任我,我也不能误人子弟不是?这样,你等着,我今晚上就跟大刘说,放心吧!你看,我还得去换膏药,没什么事儿我就先走了!再见啊,曲老师!

  凡江逃也似的离开了办公室,只听见曲老师数落着女儿:我让你主动点儿,你也不主动,完了吧,跑了吧……

  凡江逃回宿舍,颇有些慌张。头一回遭遇这个场面,他感到刺激又好笑。一想到明天又会在办公室遇上曲老师,他就发愁,这以后俩人见面得多尴尬。

  所幸曲老师算是个聪明人,看出来凡江对女儿没什么意思,又都是同事,挑明了反倒不好相处,第二天只是问了问凡江膝盖怎么样了,便没再提其他。陈素心也不再来了,更没有跟大刘打篮球。曲老师不提,凡江更不会说什么,这事情就好像从没发生过一样。

  凡江问过自己,为什么学校老师给介绍的那些,自己都不去看?为什么都没接触过,就对陈素心没什么好感?思来想去也没个头绪。

  后来,和喜兰在一起后,某个瞬间他突然明白,当初也许自己心里早就装着一个人了,只不过一直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心就那么大,装得了家人,装得了工作,剩下的空间仅能装下一个人。

  那么,这个人为什么一定是喜兰呢?凡江想,也许是因为自己脑筋不够活络,不喜欢太复杂的人和事儿,处理事情总是选择最简单直接的方法,和人相处也是选择那种清清小溪一样,一眼能看到底的。

  喜兰就是一汪水,敞亮,包容,干净,透明ๅๅๅ。你站在水边,她的眼里心底便都是你的影子,平静和波澜也都一目了然。

  一起生活了许多年后,凡江越发佩服自己当年的眼光。和喜兰在一的日子,每天都好像秋日的阳光一样,澄澈澈的,虽不及骄阳似火那般热烈,却有种舒服至极的爽冽。不是没有摩擦,何况喜兰一生都如小时候一样风风火火,但一切情绪来也快去也快,唯独喜兰对他的心一直不变。

  一次,听外孙女哼歌,那句歌词,凡江注意到了:

  “有的人说不清哪里好,但就是谁都替代不了。”

  凡江想,写这个词的人,一定也如自己一样,遇上了生命中那汪重要的水,甘之如饴......

渐行渐远

  喜兰小学毕业的这些年里,母亲、爷爷、奶奶陆续去世,几个哥哥虽都很孝顺,但毕竟各自成了家,各忙自己的一份生活,不常回来。家里家外的活儿基本都是喜兰在帮着老古忙活。经历了六七年的频繁的变故之后,古家的生活终于渐趋平静。

  在村子里生活了快二十年,操持整个家五六年,喜兰已经从儿时那个恣意欢脱的少女成长为一个从容持重的姑娘,虽然性格依然洒脱,做事依然风风火火,但早已不似当年那样疯张。

  当初和父亲约定好世道一太平就可以去上中学,可终究是计划不如变化快,外面的世道渐渐安稳了,自家却屡遭变故。终究年岁大了,再去上学,似乎不太合适了。

  也算是经历过世事变迁和生离死别的人了,在这些年里,喜兰越发地感到人世无常,世事难料,她期盼着一种新的生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期盼。尤其是,在凡江上中学后,每周从他手里接过那些书,看着书的扉页上盖章县中学图书馆的印章,喜兰总是会用手指摩挲着那些深蓝色的印记,好像触摸到了,自己就真的跟中学生活有了关系。

  喜兰羡慕凡江,可以毫无挂碍地去上学,去看书,去创造属于自己的生活。但过去,她只能想想,而现在,二十岁的她,不想只是想想。

  村里已经有一些女孩去县里干活了,有的去了供销社卖货,有的在印刷厂里做些勤杂,当然,前提是家里得有一些关系。古家没有,只能自己想办法。

  一个周末,三哥回来了。他现在已经成了店铺的副手,闲谈之间,三哥说,县里刚成立一个花圈厂,正在招女工,据说待遇还可以,但毕竟是做花圈,很多人忌讳,报名的不多。

  听到这话,喜兰眼睛一亮,脱口而出,哥,我想去,咋报名?

  三哥瞪大眼睛看着她,半晌才说说话来,真的假的?你真想去啊?做花圈?你不害怕啊?

  喜兰笑了一下,认真地说,是去做花圈,又不是去死,伺候咱妈和咱爷咱奶这么多年,眼看着他们过世,我早就不怕了。

  三哥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迟疑了一会儿,又说,那......咱爸会同意吗?

  喜兰说,你明天回县里的时候,帮我把名报上吧。爸那边我去说,他会同意的。

  两周后,喜兰成为了县花圈厂的一名女工。她的主要工作是扎花,先是一朵朵扎好,然后再组装成一圈一圈的花盘,一个花盘计一件的钱,一个月一结算。这项工作对于手巧的喜兰来说并不难,每周日厂里还能放一天假,这让她觉得很知足了。

  当初老古也不同意喜兰去花圈厂上班,毕竟,听上去毕竟怪怪的。但是喜兰说,自己当初本来有机会念书的,却耽搁了下来,现在好不容易有机会再次走出去,不想再留下遗憾。老古本就心疼女儿,再加上没能兑现当初和女儿的约定,心里总是有点愧疚,经喜兰这么一说,也就答应了。姑娘大了,总是要离开自己的。老古不舍,但也不愿意把喜兰一辈子和自己困在小小的村落中。

  喜兰上班的那年,凡江正读高三,这回两人都在县里了。刚到县里的那天傍晚,喜兰去凡江的学校找过他,一来是把孟叔托她带去的衣物和吃食交给凡江,二来是还掉手中看完的那本书。

  喜兰一直记得,那天,凡江请假没上最后一节课,亲自带她去校图书馆还书。向来不怯场的喜兰,在整个过程中,竟觉出了局促。她尽量让自己像其他女学生那样从容地走在通往借阅室的走廊里,尽量让自己进到借阅室里的时候不好奇地东张西望,尽量从容地模仿着其他人的样子第一次亲手还了书——虽然,自己早就触摸过这间屋子里的几十本书。

  从图书馆出来,正是晚饭时间,凡江带喜兰去校食堂吃了顿便饭。虽然那味道远不及家里,但那种陌生的新鲜感给寡淡的饭菜增添了别样的味道。饭后,凡江领着她在校园里四处逛逛,还带她到自己经常出现的篮球场,期间有几个男生招呼凡江打球,还把篮球抛向凡江怀中。凡江轻轻跳起,随手将球投进了篮筐。

  喜兰看着眼前的凡江,一时间竟觉出了陌生。不知怎么的,她脑海中浮现出凡江四五岁时的样子,躲在凡湘和孟叔身后的他,坐在孟家院子里听故事的他,渐渐地,那个小小的他身影一点点拉长,变成站在主席台上发言的他,灰色长衫,雪白领子,字正腔圆......

  在喜兰眼中,凡江好像一下子从当年村小学那个小男孩长成了如今县中学这个青年,这中间必然经历了漫长的岁月,可这段岁月,自己并未真正参与过。除了每周一次的借书还书外,喜兰和凡江再没有其他交集。

  成长是缓慢的,慢到喜兰和凡江彼此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和对方是在什么时候已经长大。成长又是迅速的,迅速到喜兰在见凡江这天,突然觉察出彼此之间的距离。这距离让她惊讶,也让她心底一株叫“自卑”的小苗陡然破土。

  那天之后,喜兰正式在县花圈厂上班了。都在县里,喜兰却再也没有去学校找过凡江。周末回家,喜兰也再没有去找凡江借过书。

  第一周,喜兰没有来找自己,凡江有些纳闷,却没多想,他猜也许是喜兰刚上班忙,好不容易回家一次,顾不上来借书吧。

  第二周,第三周......等凡江回过神来的时候,喜兰已经一个月没找过自己了。他竟觉得有点儿心烦意乱的。

  终于,又一个周末,隔壁的喜兰回来了。凡江在自己院里徘徊很久,看喜兰从屋里出来,便装作偶然遇上,笑着打了个招呼。喜兰也笑了一下,说,你也回来了。

  凡江点点头,问,厂里挺忙的吧?

  喜兰说,还好,不算特别忙。

  凡江说,那就好,我还以为你太忙了。

  喜兰看了他一眼,问,为啥?

  凡江顿了一顿,说,我看你挺长时间没来借书,就以为你是刚上班太忙了。那你...怎么不借书了?

  喜兰没有说话,平静地看着他,半晌,笑了一下,说,宿舍人太多,乱糟糟的,看不下去。

  凡江愣了一下,点点头,又摇摇头,说,看书还是挺好的,如果能看还是看看吧,等我毕业借书就不那么方便了。

  喜兰“嗯”了一声,迟疑了片刻,说了句,我出去买瓶醋,先走了。

  凡江没有说话,看着喜兰走出隔壁的院子,走上门前那条小路。

  喜兰今天穿着一件淡粉色的确良衬衫,深灰色粗布裤子。还是那两条长长的麻花辫,随着脚步在背后轻轻的、随意的甩动。

  她的脚还是那么大。想到这,凡江不由地笑了一下,嘴角却泛起了一丝苦涩。当年凶巴巴的大脚姐姐长大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看自己不再是小时候那样睥睨的神色,从平视到仰视,虽然喜兰已经能够正眼瞧自己,虽然自己已经不再像小时候那样怕她,凡江却突然觉出了彼此之间的距离好像比小时候还要远。这种距离是什么时候有的呢?他说不清。

  只是,从那天开始后,俩人似乎约好了一样,没有再多说话一句话,本来就不常见面,偶尔回村里碰到,也只是礼貌性地打个招呼,再无其他。周围人也没觉出什么异样,毕竟从小喜兰也没有和凡江一起玩耍过。只有老孟问过凡江几次,喜兰怎么不来借书了?凡江只说,她厂子里忙,没时间看。后来老孟也不再问了。

  此后的日子里,彼此的消息都是从自己的父亲那里知道的。孩子们不常在身边了,老古和老孟来往的比之前更多了,老哥俩儿颇有点儿相依为命的感觉。

  喜兰从父亲那里听说凡江高中毕业了,进了县里的中学当老师,还教两门课;凡江从老孟那里听说喜兰已经成了小组长,管着十多个人,年底的时候还评上了先进;喜兰还听说凡江学校有不少人给他介绍对象,他都没有去看,孟叔有点儿着急;凡江听说喜兰厂里有个姓周的男青年送喜兰到村口两次,凡江不知怎么的,也有点儿着急。

  孟叔觉得凡江找对象也不一定非让别人介绍,隔壁的喜兰就很好,俩人现在又都在县里上班,但也只是在心里想想,孩子越大,他越不能说太多,都是邻居,他和老古关系又一直很好,如果真捅破了这层窗户纸,处成了还行,处不成,两家还怎么来往。况且,这两年虽然凡江没跟他多说,他也觉出了两个孩子之间似乎发生了些什么,却不敢多问。

  老古觉得喜兰眼瞅着长大了,也到了该谈婚论嫁的年纪,她厂里那个姓周的小伙子应该是对喜兰有意思,第二次送喜兰到村口的时候,正好被自己碰上。小伙子长得倒还周正,人看上去也还算老实,但回家后,喜兰只说小周是一个厂子的,家住在前面村,上次回家发现彼此顺路,这次就一起回来了,除此之外没说其他。老古也就没有主动问。毕竟是父亲,开口问女儿感情上的事,还是有些抹不开面子。

  老古想起老孟过去说起过的“娃娃亲”,不禁怅然了一阵,如今的凡江,已经不是小时候那个怯怯的小男孩了,人家上了高中,又当了老师,按现在的话说,算是知识分子了。如今要是和孟家拉亲家,恐怕还要被别人看成是高攀。

  唉!儿女的事情,还是让儿女自己定去吧。何况,在老古和老孟这一辈的眼中,谁和谁能成为两口子,都是上辈子定下的事儿,谁也急不得,改不了。

天遂人愿

  一九五五年,三月,倒春寒。

  天气已经足够让人感到寒凉,此时凡江的内心却更加透骨的冷——父亲病倒了,胃癌晚期。

  过年的时候,凡江就觉得有点儿不对,一向饭量不错的父亲,吃得少了,人也消瘦得厉害。姐姐过年回来的时候,也立刻注意到这一点,提醒父亲去看大夫。老孟却轻松地笑说,有钱难买老来瘦,老年人不用太胖,瘦点儿好。

  凡湘过完年离家前,特意嘱咐凡江和凡河一定带父亲去看大夫,没事儿最好,有病早发现早治疗。

  凡河和老孟说,等医院开诊,咱们去瞧瞧,肯定没什么大事儿,就是瞧个心安。老孟却说,知道没事儿还瞧什么,不去!

  凡河劝不动,换成凡江劝。车轱辘话说了一堆,老孟就是不同意去医院。凡江不明白,一向好脾气的父亲,如今怎么这般不通情理。

  后来,等凡江自己老了之后,他渐渐理解了父亲当年的心境。人都是会老的,人老了之后,对于疾病和死亡的感知力是比年轻时多几倍的。就好像年老和死亡之间只隔着一道门,门虚掩着,有时,死神在门外闪过一道影,即使不推门进来,门这边的人也看明白了七八分,于是,要么主动推门出去,要么坦然等待。

  老孟就是那个看见了死神的影子,坦然等待的。早在凡湘他们看出不对前,老孟自己就已经感觉到疾病的降临,日益减退的食欲,胃部不时传来的疼痛,饭量一天天变少,疼痛一天天增强,每天洗脸时,手指都更加真切地触碰到颧骨和两腮。那时候,老孟就知道,离大去的日子不远了。

  没有人不怕死,老孟也怕,但是比起死亡,他更怕治病的过程,明知道很多病是治不好的,孝顺的儿女也会坚持让自己治疗。他实在是怕耗尽家财仍然撒手而去,怕熬走了自己也熬倒了子女。

  面对儿女的劝说,他强做轻松,无论如何,就是拒绝看病。凡江最后没办法了,来到古家,请老古帮忙劝劝他的这位老哥们儿。

  老哥俩儿彼此之间都了解对方的心思,老古到了孟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叹了口气,盯着老孟的脸说,瞧瞧去吧,没事儿更好,有事儿也别让儿女愧得慌。

  第二天,老孟随凡河、凡江两兄弟去了县医院。回来的时候,在村口恰好遇见了要回县里上班的喜兰。

  喜兰早就从父亲那里知道了孟家的事,又看见兄弟二人的眼睛都红红的,便心里一沉,鼻子一酸,也差点儿哭出来。当着老孟的面儿,好歹忍住了,却心口堵得慌。

  老孟却像没事儿人一样,笑着对喜兰说,去上班啊?周末有时间来叔家坐坐,都多久没来玩儿了。

  喜兰挤出一丝笑,点了点头,说了声好,便赶快扭头走掉了。在和孟家父子擦肩而过的刹那,泪水夺眶而出。

  老孟的病发展得很快,两个月后的一个凌晨,在女儿女婿、大儿子儿媳、凡江、邻居老哥、神似爱妻的喜兰的陪伴下,永远地合上了双眼。

  老孟临终留下三句话,第一句话,说给老古,老哥哥,下辈子再当邻居。

  第二句留给儿女,你们几个,好好的。

  最后一句,说给喜兰,你在县里……替我多看看凡江。

  老孟的丧事办得很简单,这也是他生前的意思。喜兰也请了几天假,帮忙料理丧事。其实人手已经够了,用不着她,但冲着孟叔的最后一句话,她觉得,自己应该在。这期间,除了必要的沟通外,喜兰和凡江也没有其他的交流。但凡江觉得,两个人之间的默契并没有随着距离的产生而消失,有时候和喜兰在一起忙活的时候,甚至比和自己的亲哥亲姐还要默契。

  守灵的的第一个晚上,凡江看着父亲的遗像,耳边回响着他最后那句话。父亲始终是父亲,虽然生前他从未和自己有过多的交流,但他一直懂自己,他在生命的最后时刻都放心不下这个尚未成婚的小儿子。 凡江悲从中来,痛哭失声,和父亲做着最后的告别。

  转眼间,老孟已经离开四个多月了。这期间,凡江依然每周回家一次。从县里到村里往返至少要五个小时,这对于一周只放一天假的他来说,算是很长的路途了。哥和姐都不在村里生活,老房子平时都是空着的,凡江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每周必须回来,他只是觉得,回来了,心就踏实了。

  四个多月里,老古也经常拐出自家院子,走进老孟家的小院,就像过去一样,彼此随时推门进入对方的家里,现在,这个彼此,只剩下老古一人。其实,村子里,当年和老古同时期入住的老人几年前就已经所剩无几了。生命脆弱啊,任何风吹草动都随时有可能将其终止,更何况这几十年间的世事无常,人世沧桑。

  草木一春,老孟在万物复苏的季节里长眠于地下;草木一秋,老古在树叶泛黄的季节里,格外想念故去的老友。表达思念的方式是,每天打扫完自己院子,他总会拎着扫帚,走几步,推开隔壁的院门,继续“唰唰唰”地扫起来。这也是为什么每次凡江回来,都觉得自家院落干净如常的原因。

  与过去不同的是,凡江每周回来的吃饭问题,都是在喜兰家解决的。最开始是老古招呼他过去的,有时候喜兰的三哥太安周末回来,也会亲自招呼他过去一起吃。喜兰没来叫过他,但每周的饭菜都是她做的,家常菜,干干净净,色香味都恰到好处。

  时间长了,凡江发现,喜兰在家和在外面有两幅面孔,在外面她爽快麻利却从不多言多语,而在家,就还是和小时候一样,和她父亲、哥哥说话的时候依旧如幼时一般叽叽喳喳。兄妹俩时常会吵闹,当然,输的总是太安。凡江从不插嘴,吃着可口的饭菜,听着兄妹二人聊天、斗嘴,看着喜兰脸上只有在家里才有的那眉飞色舞的神采,突然很想回到小时候。

  喜兰和凡江每周都是周六晚上回来,周日吃完晚饭走。最开始,他们总是分别回来,又各自离开。后来因为周日的晚饭都是在古家吃,就变成了分别回来,一起离开。再后来,周六一下班,凡江就先坐公交车到喜兰厂子附近那站下车,然后去道对面那个站牌下等着喜兰出来,俩人再一起坐车回村里。

  过去,谁都没有说过分开走,如今,谁也没有约过一起走。喜兰和凡江之间的隔阂在老孟去世后开始一点点消弭。虽然同行的路上只是闲谈些厂里和学校里的事情,但总算是破冰了。

  总是同来同走,路上难免会遇到各自熟识的人,被问起,喜兰和凡江总是大大方方地介绍,这是我家邻居。

  一晃儿,入冬了。那个周六的傍晚,喜兰从厂大门走出来的时候,远远地就看见路对面公交站牌下等待的凡江。今天的凡江,比往常更好辨认。人群中,那顶藏蓝色的绒线帽准确地标定了他的位置。喜兰的心跳突然有点儿快。

  这时,凡江也看见了对面的喜兰,他挥挥手,算是打招呼。喜兰提了口气,左右张望了一下,快步走到路对面。

  这帽子还戴着呢,好几年了吧?喜兰一边问着,一边端详起那顶自己亲手织的毛线帽。时间太久了,洗的次数应该也不少,线丝之间的缝隙透漏出它松懈的程度。颜色也有些褪,比过去多出来的是线上磨起的小毛球。

  见喜兰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脑袋看,凡江有些不好意思,笑着说,是啊,好几年了,还是我在县里上学的时候你送的呢,戴习惯了,都有感情了。

  说这话的时候,凡江并没有多想,话一出口,他的脸却“腾”地红了。心里打起了鼓,自己这话会不会被误会?真要是误会,岂不是唐突了对方?

  喜兰却没有太大的反应,视线从帽子上移了下来,看向往常车来的方向,嘟囔了句,车怎么还不来……接着又扫了凡江一眼,继续说,等我有空给你织顶新的吧。

  下周再见面的时候,喜兰递给凡江一个纸包,打开来,里面是一顶深灰色的毛线帽。

  看看颜色,不喜欢我就拿回去给我爸。喜兰笑着说。

  很好看,显稳重,肯定很暖和。凡江也笑了,边说边把手覆在帽子上轻轻摩挲,线的质量明显不错,手挨上去绒绒的,暖暖的。

  怎么不换上?喜兰问。

  等我回去洗完澡洗完头再戴。凡江笑着说。

  这顶旧的怎么办?喜兰又问。

  洗干净留着当纪念,都有感情了。这回凡江说得很笃定,说话的时候,眼睛一直看着面前的喜兰,倒把一向大方的喜兰给看红了脸。

  一九五五年,年底,凡江正式去古家提亲。虽然,早就看出了苗头,老古还是很高兴。连声说“好!”

  那天晚饭,凡江陪未来岳父多喝了几盅酒,俩人都有些醉了,脸上漾满笑意。喜兰守在一边,不说话,嘴角却始终上扬。

  那顿饭的最后,老古给自己的酒杯满上,又给凡江和喜兰也分别倒了一杯,说,孩子,这盅酒咱们敬敬你们走了的那个爹。当初啊,你们才几岁的时候,他就说,让两个孩子结“娃娃亲”吧!谁成想,现如今,还真让他说着了,也算是遂了他的愿了,他要是知道了,得多高兴!

  三人一饮而尽杯中的酒。泪光朦胧中,喜兰仿佛看到孟叔就坐在父亲的身边,也笑吟吟地端起酒杯,回敬着三人…...

故土难离

  一九五六年,人间四月天,经过双方单位的批准,喜兰和凡江正式结为夫妻。

  没有奢华的聘礼,也没有繁琐的仪式,有的只是恰到好处的微风和暖阳,以及全村老少、亲朋好友的祝福。

  小两口不约而同的为对方准备了新婚礼物。喜兰送出的是一支永生牌铱金钢笔,光滑温润的笔身,簇新闪光的笔尖。对钢笔没什么研究,但喜兰很喜欢“永生”这个名字,那是她对爱情和婚姻最朴素的愿望。

  喜兰收到的是一只玉镯。她那早逝的婆婆合眼前,交给老孟两样东西:一块玉佩和一对玉镯。凡湘出嫁的前一天,老孟将玉佩交到了女儿的手上,玉镯中的一只也早已送给了大儿媳桂香。老孟去世的前几天把凡江叫到床边,将另一个用丝绢包好的镯子放在他的手中,缓缓地说,以后……成了家,给你……媳妇。

  听凡江说完这镯子的来历,喜兰小心而郑重地将镯子收好。她想,也许有一天,自己也会如自己公婆那样将它传下去,就像生命一样,一代一代,生生不息。

  婚后的凡江和喜兰还住在老孟原来的房子里,结婚前,凡江将屋子重新粉刷了一遍,又添了些生活用品。喜兰将自己的衣物从隔壁搬过来,虽然只是一院之隔,但她却觉出了许多的不同。从那院到这屋,从为人女到为人妻,二十多年的时光,在院门的推来推去间倏忽而过。

  平时还要在县里上班,两个单位的条件都有限,暂时没法提供双人宿舍,所以,周一到周五,喜兰和凡江还是各自在之前的宿舍住着,周六晚上再一起回村。不同的是,周一到周五,谁有时间也会过到对方的单位去见一面,一起吃个饭,说说话,再离开。

  两个人结婚了,却又和之前没结婚时差不多,在亲密又有些疏远的关系中,喜兰和凡江度过了婚姻的头半年。这年十一之后,凡江的室友调回了山西老家,宿舍空出了一半,凡江赶紧向学校打报告申请,让妻子喜兰住过来。

  就这样,喜兰和凡江终于在县里有了一处共同的安身之所。房间不大,他们周末也不在这里,除了必要的桌椅、衣柜、床之外,再没有其他的家具。就是这样简简单单甚至都称不上“家”的员工宿舍,却依然被喜兰布置得温馨而整洁。她将一条旧床单裁剪成合适的大小,变成桌布铺在小小的餐桌上,又在上面放一个玻璃罐头瓶,里面插着一束操场边上摘来的野花。野花常换常新,样式随季节变化而变化。

  婚后的喜兰发现凡江除了温和有礼、喜爱运动之外,爱干净的好习惯也从儿时保留过来。无论是村里还是学校,她家的衣柜一打开,数量虽有限,但衣裤永远洗得干干净净,挂得整整齐齐,这些都是凡江在打理。

  有时候喜兰打开衣柜,像欣赏艺术品一样看着那些裤线笔直、挂得齐齐整整的裤子,手指在挺括的衬衫衣领上滑过,她脑海中就会不自觉地想起那个站在主席台上发言、衣领雪白的少年凡江;那个从父亲和姐姐身后走出来、她最初注意到的凡江;那个除了徐先生外,她唯一认定的文明人。

  外人面前,喜兰是得体的、稳重的,自家人面前,她又是娇憨的、狡黠的,而在凡江面前,她是独立的也是顺从的。从小到大,凡事都很有主见的喜兰,过起日子也是一把好手,怎样生活,怎样攒钱,她都安排的井井有条。可她又愿意什么事儿都问问凡江,即使这件事她心里早已有了定论,她也习惯问一问,就好像凡江的话才是最后的定音之锤。

  虽是这样,喜兰少女时代风风火火的性子也没有完全改变,两口子过起日子来,也难免有磕磕碰碰,喜兰有时候也会很气很急,哇哩哇啦地喊上一通,但凡江却从来不急,就那么静静地看着喜兰喊,有时还会笑呵呵地看。这让喜兰总感觉自己锤出的拳头落在了棉花上,没什么意思,也便不吵了。她总是非常纳闷儿,凡江就一点儿脾气都没有吗?和同事相处随和也就罢了,那毕竟是外人,必要的客套是该有的,和自己的妻子,也这般温吞,他真忍得了?真是个怪人,文明的怪人。

  一九五七年六月,喜兰和凡江的第一个孩子出生了,男孩儿,凡江给他取名为令谦,意为谦卑有礼。令谦长得很像他的父亲,浓眉大眼的,很是可爱。老古十分喜爱这个外孙子。

  喜兰的月子是回村之后二嫂帮忙伺候的。也是在那个时候,她才真正意识自己嫁了个好丈夫。令谦刚出生的时候,学校还没有放暑假,正值期末,凡江课多,也不好总请假,他又担心喜兰母子,于是,那段时间,他不住宿舍,每天起早贪黑地家里学校两头跑。到家之后,洗尿布的活儿他全部包揽。那期间,村里人人都在笑着议论:孟家小院有奇景,教书先生洗尿布。

  来回的奔波下,凡江瘦了,但他依旧乐此不疲地坐在初夏的小院里,洗着一摞又一摞的尿布。院子里的晾衣绳上,五颜六色的布块随风轻摆,凡江一遍搓洗着盆里的,一边仰头看着晾晒着的,呵呵地傻笑,比起有儿子的喜悦,洗尿布这点儿辛苦算得了什么。

  一天天白胖起来的喜兰看着消瘦下去的丈夫,很是心疼。她总是劝他不要两头跑,就住在学校宿舍,家里的活儿嫂子、爸和哥哥们回来也会帮忙干的。凡江却不同意,他总是笑着安慰妻子说,自己愿意来回跑,还说有了盼头,别提回家的路上多开心了。只要她们娘俩好好的,自己辛苦点儿也高兴。

  白天凡江上班去,二嫂不止一次地当着公公老古的面,笑着对喜兰说,我们兰儿就是有福,嫁了这么个姑爷,天天当宝儿似的宠着,一点儿苦也不舍得兰儿吃,真是前世修来的福。

  老古本来就十分喜欢凡江,婚后凡江的一言一行更是深得他心,虽然他是个有些大男子主义的老人,也觉得男人不该对老婆言听计从,但放到女儿女婿身上,他又觉得自己的闺女,受多少疼爱都不过分。凡江,真是难得的好女婿,有见识,会疼人,以后即使自己去了,也能放心把喜兰交给他。一想到这些,老古就格外想念自己故去的老哥们儿。

  出了月子,凡江也放暑假了,两口子买了大包小包的礼物送走了这一个月辛苦帮忙的二嫂,开始了自己带娃儿的生活。

  小孩子长得真快啊,前一阵还躺在襁褓中大声啼哭,转眼间就能在炕上爬来爬去。孩子一旦能独自行动了,带孩子的辛苦就瞬间加倍。喜兰和凡江经常要从隔壁叫来老古一起看着令谦,以免他在大人忙碌时从炕上掉下来。

  喜兰有时候冲着凡江抱怨,这孩子什么时候能长大,什么时候能让咱俩省心啊!一旁的老古总会笑着说,可别盼,一盼哪,孩子眨眼就大了,人就老喽!

  晚上,睡觉前,令谦总算安静下来,每到这时,凡江总会拿出《唐诗三百首》读给他听,喜兰笑说,他能听得懂吗?凡江答,能,小孩儿只是不会说,都能懂。

  说来也奇怪,在念《咏鹅》时,凡江说一句“鹅,鹅,鹅”,令谦却也真的在喜兰怀中含混不清地“哦哦哦”地附和,弄得喜兰和凡江苦笑不得。

  从五言到七言,从唐诗到宋词,凡江念的内容越来越多,令谦也在这好听的念诗声中长大了。真的像老古说的那样,小孩子的长大就是眨眼间的事情,你前一天还担心他爬着爬着从炕沿儿上掉下来,第二天,他就开始蹒跚学步;你上个月才给他买的小虎鞋,穿着还松快,这个月小老虎撑成大胖虎也无论如何装不进那小胖脚;几个月前他还拽着你的手,磕磕绊绊地往前踱,几个月后你就得在他身后跟着跑。

  人总是不记得自己长大的过程,总是在某一天忽然意识到自己长大后,怅然地思忖:自己究竟怎样就长大了。可一旦有了孩子之后,你会清晰地看到他每一步的成长过程,同时也能明白地了解,自己也是这样一步一步过来的,可仍会觉得生命的神奇。喜兰和凡江也是如此,在令谦身上,他们似乎又经历了一次成长。

  草木会枯荣,生命有盛衰。在令谦逐渐茁壮的过程中,老古也在一点点老去。就好像,老古年华的枯竭是为了滋养令谦生命之树的繁盛。在令谦没满两周岁的时候,老古的生命走到了尽头。

  老古是在睡梦中离开的,没有任何痛苦,表情平和而安详。医生给的结论是自然死亡。那也让喜兰更加清楚地意识到,即使不生病,不遭遇意外,人终归还是要去的,自然死亡,死亡对于已经出生的人来说,就是自然而然的必然。逝者长已矣!

  一九六零年,凡江学校的新职工宿舍建好了,专门分配给已婚教师,每个月交一些房费就能入住。两边的老人都已经不在了,凡江和喜兰决定彻底搬到县里生活。

  离开那天,走在儿时每日都要跑过无数遍的土路,喜兰哭了,凡江也沉默不语。他们知道,有些岁月,就如同这阵阵扬起的尘土一样,停留再久,也终有消散落地的时候。故土难离,终须离,村里的岁月,终于在老一代逝去后,画上了难圆的句号。

儿女往事

  县城的生活温馨而忙碌。

  没人帮忙看孩子,令谦被送到了校职工家属幼儿园。每天的接送由凡江负责。喜兰则天天奔波在职工宿舍和厂子之间,她也考虑过辞掉花圈厂的工作,在家专心带孩子,但迟迟没有决定,还是有些不甘心吧,喜兰不愿意像之前村里许多女人那样,每天就是孩子、日子,每个月眼巴巴地从丈夫手里拿钱。

  在这方面,凡江对喜兰没有什么要求,她愿意在家或是上班都行,只要她开心。凡江从未看轻过妻子,相反,他很尊重她,喜兰也因为这种尊重而更加要强。

  每天清晨,喜兰早早起来准备早饭。各式的粥、煮鸡蛋、馒头、小菜……一周七天,巧妙搭配,不重样。虽然没有什么复杂昂贵的菜式,但热腾腾的,落胃又舒服。

  凡江心疼喜兰,总是说去食堂吃也是可以的,她还能多睡一会儿。喜兰总是说,食堂的哪有自家做的合口。在家吃早餐这件事,喜兰一直都很坚持,她总觉得,早饭吃完,一家人就要暂时分开,直到晚上下班才能再见到,这中间有如此漫长的一天。在她眼中,早上的餐桌不仅仅是个餐桌,更像是个月台,每天都在上演着无声无形的告别。

  凡江听喜兰说起这套理论,笑说她如果再多念几年书,一定是个女诗人或是哲学家。喜兰笑而不语,如果当初她继续念书,真的成了个女诗人或是什么家,此时此刻,她的丈夫还会不会是眼前这个男人?令谦还会不会到来?无从而知。命运的岔路口看似给每个人都提供了许多的可能性,但其实你还是只能选择其中一条路来走,这样看来,许多看似偶然的机缘巧合都不过是命中注定。

  凡江什么都好,就是不会做饭。喜兰也不强迫他学,反正自己乐于下厨。在那个物资匮乏的年代,他俩的工资都不高,但喜兰就是有办法让一家三口的饭食简单而丰盛。凡江觉得她很了不起,在他看来,能用有限的资本将生活打理得有序而丰富是种本领,喜兰在这方面,本领超群。

  凡江的本领不少,有了孩子后,带孩子成了他一项新的、了不起的本领。也许是身为老师的缘故,也许是性格使然,凡江带孩子很有耐心。喜兰单位远,每天吃完早饭,都要先离开家。最开始的时候,令谦对于这种告别十分不适应,于是,那段时间,每天早上,孟家都会上演一场凄惨的生离大戏。

  令谦小手勾着喜兰的脖子,仰脸着小脸儿,张着大嘴哀嚎,喜兰虽也不舍,但又不能不走。但她毕竟不是那种缠绵之人,抬手想要拽开令谦紧锁在她脖颈间的手,几次无果,眼看上班要迟到,喜兰一急,脱口而出,你小子,撒手!你妈我是去做花圈,又不是去火化,我晚上还回来呢!你赶紧给我撒开!

  令谦自然听不懂花圈和火化是什么,更分不清这两件事物有什么区别,但母亲生气了,他还是看得出来的。也不知道随了谁,令谦丝毫没有被母亲的怒容震慑住,反倒紧了紧小手,继续将喜兰脖颈扣得死死的,小小的身体紧紧依偎在喜兰的怀中,鼻涕一把泪一把地倾泻着自己的离愁别绪。

  凡江在一旁只觉得好笑,但为了妻子的怒火不再升级,他总是走到这一对母子跟前,蹲下来,握住令谦的小肉胳膊,轻轻地说,令谦听话,爸爸带你坐飞机,然后去托儿所看媛媛,让妈妈去上班,上班挣钱回来给令谦和媛媛买桃子。

  听到这话,令谦先是止住了哭声,然后偏头看向父亲,接着胳膊一点点松开,凡江趁机双手托住儿子的咯吱窝,将他整个从喜兰的怀中脱离。然后冲喜兰眨眨眼,示意她赶快走。喜兰又好气,又好笑,边理衣服边逃出家门。

  接下来的半个小时,便是父子独处时间。所谓的坐飞机,就是凡江托着令谦举过头顶,在屋里转来转去,这个动作能暂时让儿子忘记妈妈已经出门的事实。也不知道是飞翔的快乐让他暂时忘记离愁,还是令谦的头彻底被转晕了,总之这一招很好使,而且后劲儿还很大——令谦成年后差点儿被招去当飞行员,虽然最终因为视力不合格没当成,成为了一名司机,但也算是另一种形式的到处转圈。

  飞机坐得差不多了,该出门完成第二项事宜——带着桃子见媛媛。媛媛是凡江同事方琢家的女儿方媛,和令谦同岁,在托儿所同一个班。媛媛是一个长得像洋娃娃一样的小姑娘,自来卷,发量惊人。人如其名,脸蛋圆圆,眼睛圆圆,就连一笑起来露出的酒窝也是圆圆的。

  方媛是令谦在托儿所最好的朋友。俩人的结缘还是因为令谦和喜兰头一次的母子分别大戏。那是令谦第一天上托儿所,凡江和喜兰特意一起送他,在家说得好好的,不准哭,表现好回来买糖吃。可是,一路上兴高采烈的令谦在父母把他交给阿姨的那一刻,神情风云突变,惊天动地的哀嚎响彻托儿所走廊。

  第一次送孩子上托儿所,凡江两口子都没什么经验,急得不行,虽然阿姨一再说,你俩走吧,一会儿就好了。凡江还是在走廊踱来踱去,就是不忍心离开,喜兰又是着急又是不舍,站在一边直掉眼泪。

  场面一时间十分焦灼,就在这时,一个已经在小板凳上坐好的圆脸小姑娘站起身,走到令谦跟前,肉肉的小手拽拽令谦的衣角,奶声奶气地说,别哭了,没用的,嗓子哑了,多难受,给你糖。说着拉过令谦满是眼泪的手,放上两块水果糖。

  说来也奇怪,令谦真就不哭了,眨巴着满是泪光的大眼睛,看着眼前这个陌生的小伙伴,又看了看手心里的糖,抽嗒着鼻涕,不说话。小姑娘又拽下自己肩头别着的手绢,递给阿姨,说,阿姨,他不哭了,给他擦鼻子,脏。

  一句话,把阿姨和门外徘徊的凡江两口子都逗笑了。从这以后,令谦再一哭,凡江哄他的话里就一定包含“看媛媛”三个字,这三个字和“坐飞机”一样,有着神奇的力量,可以平息令谦的惊涛骇浪。

  后来一次送儿子上托儿所的时候,正巧碰上媛媛的爸爸送她,凡江这才知道,原来媛媛的爸爸就是自己同学校不同年级的方琢老师,俩人原来还一起打过球,只是从没聊起过家里的事儿,所以不知道这层关系。打那以后,令谦和媛媛的关系更好了。

  喜兰每天早上都会给令谦带一种水果,样式根据季节来定,夏天是桃子。认识媛媛的第二天,水果就变成了双份。众多水果中,媛媛最爱吃桃子。有一次令谦回家跟喜兰说,我觉得媛媛就是桃子变的,她脸的颜色和桃子差不多!说完,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都挺好看的!

  令谦母子每天早上的生离死别持续了将近一个月,就慢慢平息了。令谦渐渐习惯了托儿所的生活,也习惯了每天有一段时间是和父母之外的人度过的。后来再大一点儿,他发现托儿所是个很有意思的地方,不仅有媛媛这样漂亮的小伙伴,还能唱歌、跳舞、背唐诗。托儿所阿姨说,谁背得最快最好就奖励一块糖,令谦总能得到奖励。但他从不在学校吃,总是小心翼翼地揣在兜里,在路上给接他的父亲看,到了家,给母亲喜兰看。凡江和喜兰说,令谦诗背得好,很有可能是自己当初念诗给他听的缘故。喜兰笑说,那他唱歌那么难听,也是你教的。

  一家三口,不十分富足,却十分幸福,喜兰很满意现在的生活。

  一九六一年,结婚的第五年,喜兰怀上了第二个孩子。有了怀令谦的经验,这次感觉有孕后,她没有特别慌乱,在凡江的陪伴下去了县医院。消息确定后,小两口都很高兴。凡江说,我希望是个女儿,喜兰高兴地附和,我也是。

  高兴之余,两人又有些担心。喜兰怀令谦的时候,反应特别强烈,吃什么吐什么,脸蜡黄蜡黄,幸亏坐月子的时候有二嫂、父亲、凡江的精心照料,才养的白胖起来。要是再来一次,不知道又要遭多少罪。

  无论怎样,小生命来了,欣喜还是远远大过担忧。幸运的是,这次的喜兰,并没有太大的反应,整个孕期能吃能睡,除了爱犯困之外,再无其他异样。

  喜兰和凡江说,她感觉这胎一定是个女儿,因为厂里的人都说,女儿是来报恩的,最心疼妈,怀着的时候,最省心。凡江直笑,说这话没有科学依据,完全是喜兰想要女儿想疯了。

  喜兰的确是有点儿疯狂,在给未出世的宝宝准备衣物的时候,样式也是偏女孩儿,晚上躺在床上,想名字的时候,也是不由自主地就往女孩儿上取。凡江学校的主任大姐见过几次怀孕的喜兰,偷偷地和凡江说,我看那肚子,这胎还是个小子。这话,凡江一直没敢跟喜兰说,生怕真的应了验,喜兰再有个好歹。一向不迷信的他,那段时间也总暗自叨咕,坏的不灵,好的灵!

  一九六一年的十月末,孩子呱呱坠地,大胖丫头。喜兰如愿了,凡江的心也放下了,他觉得,心诚则灵这话还是有道理的。

  夫妻俩给女儿起名叫令如,意为事事皆如愿,万事皆如意。

毛驴出世

  令如出生后,喜兰辞去了花圈厂的工作。一来是女儿太小,实在没有人照顾,二来,令如出生前后,喜兰的身体一直不是很好。

  其实,生完令谦,喜兰的身体就一直有些亏空。那几年,世道无常,旱涝频发,物资的匮乏,肠胃的虚空,怀孕的辛苦,让身体一直很结实的喜兰也感觉有些力不从心。令谦出生后,家里有营养的东西都紧着孩子,那看上去简单而丰富的餐食,是喜兰想着法儿地从自己嘴里省下的。

  好容易熬过那段日子,还没彻底恢复元气,令如又悄悄地来到了她的世界。对小生命的珍惜,对拥有女儿的渴盼,让喜兰的喜悦大过了不适。好在令如真的如同别人说的那样是来报恩的,怀胎十月,她大多数时候都是乖乖地躲在妈妈的子宫里,没有哥哥令谦当年那般折腾。这也让喜兰深感安慰。

  令如出生后,喜兰曾对凡江说,不管咱们以后再有几个孩子,老了,还得是令如最能指望得上。

  不管以后指望谁,现在小小的令如倒必须指望母亲的照顾。喜兰思来想去,实在没有什么两全其美的方法,只能忍痛将厂里的工作辞去。这让她觉得十分不安,家里又多了口人,却少了份挣钱的营生,以后的日子恐怕要艰难了。

  凡江当然知道妻子的心思,他故作轻松地安慰喜兰,不用担心,自己的工资虽然不高,但省吃俭用点儿多养活一个小丫头也够了,幸亏是个小丫头,饭量远没有小子大。

  喜兰知道凡江是在宽慰自己,她早已打定主意,出了月子,班是肯定上不了了,但是在家除了带孩子也绝不能闲着,接点儿手工活多少也能挣点儿钱贴补家用。从厂子离开的那天,她挨个姐妹嘱咐,要是谁家有裁衣服、纳鞋底之类的活,都想着点儿她。

  往后的日子,还真的有人上门找她做些零工,绣绣花样子啊,裁个褂子啦,喜兰从小手就巧,这点随了她娘,一次两次做得好,找她的人也便多了起来。闲了的时候,她还糊火柴盒,一个月下来,七七八八的竟也能赚到些钱,虽然没有厂里那么多、那么稳定,但好歹也是份营生,也算是替凡江分担了养家糊口的压力。

  凡江心疼妻子,他知道,虽然喜兰现在在家,但远比当初在厂里辛苦,又要带孩子,又要做饭,还要干那些手工活。但同时,他也清楚地知道,无论自己怎么劝说她不要这么操劳,喜兰也不会听他的。她一直都要强,凡事都求个好。劝说不成,就只能尽力干些自己力所能及的,好让喜兰不那么累。

  带令谦和洗衣服的活凡江全包了。每天早晚上下班,他顺路把令谦送到托儿所,中午从食堂打饭回来给喜兰吃,晚上坐在木盆边,唰唰地搓洗着全家的衣服。

  职工宿舍里住的都是学校的老师,还有几个领导。每天凡江端个大木盆在宿舍的公共阳台上洗衣服、晾衣服,阳台上其他干这活的都是女的。因为这,学校里还有过一段时间的热议,大家都说,凡江真是难得的好丈夫,在单位工作干得好,回家家务做得好,还能带孩子,真是了不起。几个上了岁数的女老师啧啧赞叹,人家小孟那是疼老婆,你们男老师都跟人家学学!

  这些话也多多少少传进了凡江和喜兰的耳朵里,有一次,凡江又抱着一大木盆脏衣服往门外走,喜兰叫住他,说,要不,以后还是我洗吧,省得人家笑话。

  凡江愣了一下,笑着说,你什么时候也变得这么复杂了,我洗自己家的衣服有啥笑话的,他们要笑话也该笑话自己家的男人不干活!哪有不干活的笑话干活人的道理?你就安心忙你的吧,都是干革命,只有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

  喜兰看着凡江,直乐,说,我原先咋没发现你嘴这么能说,我原先总想着你这么不爱说话的人,咋还能当老师,现在一看,是我看错人了。

  凡江也乐了,边往外走边说,你看没看错我不知道,反正我是没看错。

  他不知道,身后的喜兰看着丈夫的背影,早已湿了眼眶,哪能看错呢,自己真是全天下最有眼光的女人了,凡江这样好,自己上辈子也不知道干了什么天大的好事儿,老天爷才这么偏心自己。

  好日子谁都会过,可把日子过好却是门学问。虽然只念完了小学,喜兰却在过日子方面有着难得天赋,想得出谋生的路,吃得了其中的苦,再加上凡江的大力帮衬,他们的日子总算一天天好起来。

  日子过得好了,喜兰的身体也渐渐恢复了些元气。看着令谦和令如一天天长大,喜兰觉得受过的苦,遭过的罪都是值得的。

  转眼间,令如两岁了,那眉眼越发的像喜兰。不同的是,令如的右耳朵上有个小眼儿,用老一辈人的话说,这是装粮食的仓子,但凡有这样耳朵的人,以后肯定是不愁吃不愁穿,人家生下来就带着粮食呢。于是,喜兰给令如起了个小名,叫满仓。

  从在喜兰肚子里的时候,满仓就安安静静,出生后,她也很少哭闹,长到了两岁,她越发有一种超出年龄的成熟,依旧很安静,但很有主意,很聪明。在喜兰糊火柴盒的时候,她会在一旁静静地看着,时间长了,她知道喜兰每一步都要做什么,就在一旁要么递纸,要么递浆糊,有时还帮着喜兰把做好的归拢到一起。

  每晚睡前,凡江依旧会给令谦和满仓读诗,凡江读一句,令谦和满仓跟着说一句,有时候,满仓比令谦的发音还要标准。过几天,凡江再随口问起之前念过的诗句时,令谦想不起来的,满仓偶尔倒会清楚地说出来,这让喜兰两口子很是惊讶。令谦已经算是个聪明的孩子了,没想到,妹妹满仓要更聪明一些。

  等两个孩子睡下了,喜兰悄悄地跟凡江说,以后,一定要供满仓念书,能念到什么程度就供到什么程度,满仓是个学习的料,千万不要让她像自己这样留下遗憾。凡江搂紧妻子的肩膀,喃喃地说,放心吧,放心吧,咱们的儿子、闺女都会比咱们更有出息,都会比咱们过得好……

  一九六四年,五月,又一个小生命降临到孟家,女孩儿,起名令美。

  三年后,喜兰和凡江的第四个孩子——令超出生。

  后来的许多年,凡江和喜兰想起当初给孩子起名字的缘由和祈愿,似乎都应验和实现了。就像令谦长大后真的相貌堂堂、谦和有礼;令如工作后真的顺风顺水,如意美满;令美也真的人如其名,大方水灵,高挑漂亮。在这些上,喜兰和凡江觉得命运待自己和孩子都不薄。

  唯一让两口子头疼的是,令超这孩子,也真是应了名字里的“超”了,淘气劲儿也实在是太过超群。打架、上树这类事情都已经不值一提,玩球砸碎邻居家玻璃、玩闹把别人家孩子挤下水沟这类事情也就算个正常发挥,令超的绝活是满地打滚。

  令超一打滚,说明他的某些不合理要求又被哥哥姐姐、爸爸妈妈拒绝了。于是乎,他先是一屁股坐在地上,再一后仰,同时眼睛一闭,大嘴一张,放声干嚎起来,时不时还剧烈地摆动着胳膊、腿,或是用脚抵着地面,让身体贴着地面转圈。

  他的这个绝活,隔三差五便会上演一次,喜兰和凡江虽然不十分懂教育,但他们的理念十分一致——不能惯孩子,孩子的合理要求一定积极支持配合,不合理要求必须拒绝。这个理念在前三个孩子的身上一直效果不错,没想到却在令超这里碰了壁。

  令超平时是个特别机灵,嘴特别甜的孩子,可是一旦撒泼打滚起来,就判若两人,油盐不进,任凭谁哄谁劝,一概不听。喜兰和凡江打也打了,骂也骂了,下次他还是那样。后来喜兰告诉凡江,他再这样,就任他去,只要他不嫌丢人就成。

  有一次,喜兰的大哥来家里做客,忘了因为什么,令超当着舅舅舅妈、表哥表姐的面又开始了他惊天动地而又漫长无比的“表演”,大舅看了一眼地上干打雷不下雨的外甥,哭笑不得,表哥在一旁跟表姐咬耳朵,声音却没有压得很低:整个一个尥蹶子的毛驴儿!

  于是,从那时候起,幼年令超便有了个新名字——毛驴子。亲戚好友自不必说,职工宿舍家家都知道,孟老师家有三个孩子和一只毛驴儿。令谦的同学,令如、令美的小伙伴也都好奇地问,我妈说你弟弟是毛驴托生的,到底是不是?

  是不是?一开始,哥哥姐姐非常坚定地回敬,你才毛驴托生的!你们全家都毛驴托生的!可时间长了,令超的“作人大法”真的很吵很烦,他们三个也开始怀疑,自己的这个弟弟到底是个什么怪胎。可是他们不敢问爸妈,免得惹火上身。

  喜兰为着令超的顽劣动了多少气,上了多少火,早就算不清了。凡江生气归生气,心态倒是好。有一回喜兰被令超气得直哭,凡江安慰妻子,也顺便安慰自己:前三个孩子都没操什么心,都没让咱过过管教孩子的瘾,这下可好,都攒一块儿了,咱可真是过足了瘾了,圆满了!

  喜兰破涕为笑,说凡江没心没肺。却也无可奈何。只能安慰自己,有仨省心的了,知足吧。说不定,这一个,长着长着,也就好了。

  可那是哪一天呢,喜兰也不知道。

岁月仓惶

  我们常说,一些人的性格中多少有着那个时代的烙印。令超出生前后的那些年,社会正处在一种奇怪的动荡之中,也许是巧合吧,令超的性格同样充满了躁动。令超长大的过程是躁动逐渐平息的过程,也是时代逐渐安稳下来的过程。

  在那漫长而又动荡的岁月里,喜兰发现周围的人和事都好像有些变形,就好像所有人和事都变成了一些光束,接着被投进了一个奇怪的三棱镜,折射出光怪陆离的光影。

  先是学校不怎么正常上课了,所有孩子一下子都自由起来,人数好像也多了起来,散在县城的各个角落,喧嚷着,跑闹着,喜兰从未发现,自己所在的这座小城,有这么多大大小小的孩子。渐渐这些散乱的孩子中的一些人被集结起来,戴着红袖标,昂首阔步地出现在更多的场合。

  然后是凡江他们学校的一些老师好像得罪了谁,每天都被一群青年从家里揪出来再扔到学校的主席台上,这些被揪出来的老师数量越来越多,与此同时,也有一些其他行业和身份的人被扔上各个地方的高台。喜兰一开始围观过几次,但后来就不再去看了,她总觉得,那群青年有点儿拉大旗扯虎皮的意思,而那慷慨激昂的情绪中也总有些泄私愤的嫌疑。

  喜兰跟凡江说起她的想法,一向温和的凡江,板起脸,用十分严肃的语气告诉她,这些话,在家里跟他说说也就行了,不要跟孩子们说,更不要和外人谈起。喜兰又跟凡江说,她担心不知哪一天,凡江会成为主席台上的一员,无论是那些低头的还是昂头的,喜兰都不希望自己的丈夫在其中。凡江让她放心,自己既不会参与其中,也会尽力保护好自己和她们娘几个。

  再后来,喜兰看到令谦和令如时不时会拿一些大张的纸回家,在上面刷刷刷地写着什么,说是学校给布置的任务,不完成不行。喜兰看看上面写的内容,似乎和学习没什么关系,她想说些什么,却又无从说起,只能叹口气,心里想,随他们去吧。

  凡江身为老师,即使已经很小心,也还是被裹挟进这混乱的洪流中,幸运的是,凡江之前的好脾气和好人缘似乎在这个时候得到了某种福报。那些群体的小头目并不想为难他,但又不得不做做样子,于是凡江被安排打扫学校食堂和锅炉房的卫生,不必像某些老师一样被从家揪到主席台上。虽然还是屈辱,但在喜兰和凡江看来,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

  后来,再回忆起那段岁月,喜兰和凡江都会有种不真实的恍惚感,即使那段岁月中的许多人是他们之前无比熟悉的,日后也一直有所来往。但是在记忆中,他们都好像变得面目全非。而后,缓了好多年,这些人的面貌才一点点恢复到旧时的模样,但却更加让人琢磨不透,到底哪一个才是他们真正的面目。

  凡江后来和子女说起那段日子,总带着劫后余生的忐忑和情不自禁的唏嘘,时代可以塑造人性,也可以改变人性,更可以阴差阳错地勾出人心底那或多或少的恶。他不断地告诉子女,要做一个好人,一个从内到外的好人,不要妄图改变别人,更不要被别人轻易改变。

  在那仓惶的岁月里,孩子们也仓惶地成长着,那些年对有些人来说无比漫长,但同时,喜兰也在儿女音容的变化中感到了时光的匆匆。

  一九七七年,喜兰四十五岁。人到中年,也算经历了些岁月的坎坷,开始了解这世上的许多事情不是个人能够左右,于是,她性子中的急躁渐渐隐去,言谈举止中更多出了一份从容,虽然皱纹已经侵占了她的眉梢眼角,但看上去,她似乎比年轻时更加好看一些。

  这一年,令谦二十岁了,高中毕业后,他先是进了县车床厂当徒工,后来车床厂组建车队,他学会了开车,成为了一名卡车司机,这在当时是很威风的一件事。

  令如正念高中,如父母所想的那样,她学习一直很好,即使这中间的许多年,学校无法正常教学,她依然保持了良好的自学习惯,复课后,成绩更加名列前茅。

  令美十三岁,在凡江教学的六中读初一。她的身高已经窜到了一米六四左右,皮肤白皙,一双大眼睛遗传了凡江,长腿细腰,头发微微有些自来卷。少女令美出落得大方水灵,很是引人注目。不过,因为她父亲是学校的老师,所以校园里那些淘小子即使有什么想法,也不敢轻举妄动。

  最小的令超都已经十岁了,已经念了几年小学的他,依然淘气,却不再像幼儿时期那样随时随地撒泼打滚。虽然每天早上穿出门的整齐干净的衬衫,晚上回来后,总是皱皱巴巴、脏兮兮,但多少像个人样了,这已经让喜兰十分知足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毛驴子”这个绰号没人再叫起,令超在十几岁的年纪,正式恢复了人形。

  孩子都长大了,不再像小时候那样依赖自己,喜兰开始有了不少自由的时间。 经过了漫长的沉睡期,整个社会终于苏醒过来,两三年的时间,从沉寂到蒸腾,时代开始昂首阔步地往前奔着,喜兰觉得,自己似乎也应该跟着时代一起跑一跑,哪怕是小跑呢。

  万物复苏,百废待兴。喜兰曾经工作过的厂子也复工了。但,新时代下,年轻人们有了更多的选择,没有多少人愿意进花圈厂工作,当年和喜兰一起进厂的工人,这些年中,也因为种种原因,所剩无几。花圈厂只能放宽年龄限制,从社会上广招临时工,按月开工资。得知这个消息后,喜兰动心了,她跟凡江说自己想回厂里上班,一来是对厂里的工作比较熟悉,容易上手。再者,孩子大了,她一个人闲在家里实在是没什么意思,出去也能散散心,顺便还能挣份工资。凡江一直都支持喜兰的任何决定,这次当然也欣然同意。

  重新走入社会的喜兰,感觉自己的人生又迎来了第二春。虽然已经不再像当年那样青春正好,但她依然干劲儿十足。厂领导中还有一部分当年的老人,他们对喜兰的回归也十分高兴,一致推荐她来带那些新招来的工人。已过不惑之年的喜兰重新忙碌起来了,但她十分享受这种忙碌。这种忙碌和之前在家看孩子不一样,看孩子是一种本能的奉献,虽心甘情愿,但似乎少了一种叫做“自我”的东西。在第一天回到工厂上班的路上,喜兰重新找回了它。

  凡江依然当着他的教师,只不过现在只教数学。但他依然喜欢运动,没课的时候,时不时会和同事或是学生打打篮球,凡江总穿一件深红色的旧球衣,背后写着阿拉伯数字“5”。一次,令美放学回家后,在饭桌上得意地说,今天学校里有人说那个男篮“5”号打得非常好,后来他们才知道那是我爸!

  喜兰不说话,只是笑,她是看过年轻时候丈夫打篮球的样子的,在她眼中,凡江的球技比所有篮球运动员都好。在重新拿到工资的那个月,喜兰特意去商店给凡江买了一件新球衣,除了质地、样式要好外,还有一个要求,后面的号码一定得是“5”。就这样,“男篮 5 号”的名头一直伴随着教书时代的凡江。

  冬天,学校恢复了浇冰场的习惯,凡江找出多年不穿的冰鞋,请学校会磨冰刀的体育老师帮忙磨得锃光瓦亮。父亲那飘逸的滑行姿态,让令美又有了一个在伙伴面前炫耀的资本。

  职工宿舍离六中校园不远,有时候周末,喜兰也会和孩子们一起去校园里转转,顺便看看在那里运动的凡江。每当看到凡江在篮球场上跑跳、投篮或是在冰场一圈一圈地自在滑行,喜兰的思绪总会飘回许多年前凡江上学的时候。

  这么多年,凡江的许多习惯都没有改变,但他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少年。时光走过,在他的发间洒下过日月星辉,也落下了岁月的霜雪。年华流逝间,凡江的额头、眼角也留下了命运之轮的辙印,深深浅浅,一如往事的明明灭灭。

  凡江身上的这些痕迹,喜兰在揽镜自照时,也从镜中人的身上见到过,这是他们共同拥有过一段岁月的证明。是啊,在世间走了这么久,总该留下或是被留下些什么,好歹证明自己活过这一遭。

  喜兰这些散散碎碎的感慨总是在不经意间出现,又“倏”地消失。一方面,身处岁月之中,人们对年华的匆匆总是后知后觉。另一方面,身处忙碌的生活之中,琐事的来袭总比青春的消逝更加频繁且轰轰烈烈。

  一九八零年四月,一件不大不小的事情惊扰了喜兰一家的平静——令谦谈恋爱了。

如侵立删

小时候算命先生说我是克夫守寡命

我的双腿残疾有三十七年时间了。我是在十八岁时、做临时工摔成残疾人的。

那时候,我在我们吕墩村里面的乡镇企业里面上班。不是国企单位,不算我的工伤待遇。到了年底,村里工作人员通知我去拿工资,是一张信封,信封上写着“历史工伤”。

信封里面装着:“五百五十四元零八角”钱,是按照一天一元五角二分钱的工资给我的,到二零一七年的十二月份,吕墩村就不再给我这个钱。

我的腰椎摔骨折后,在医院里做了两次腰椎大手术,我的腰椎周围和脊背上,爬满了大大、小小的八个“蜈蚣”啊!我的手术费用都是葛店化工厂报销的。

老天爷保佑我啊!我的小命保住了,好死不如赖活着。我也不想、也没有精力去找吕墩村扯皮,凭他们的良心吧!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在二零零七年七月份,武汉市残联对社区公开招聘残疾人干事一职。我通过考试,择优录取,在四十一岁那年,我进到白浒社区工作至今。

在社区上班好忙啊!每月还有微薄的工资进账,我才不至于饿死;所以,这是我一直没有去找吕墩村讨要说法的真正原因。

我看书,读古典文学,背诵古诗的本意是打发时间。三十七年过去了,我对于写作,还是没有摸着门道。

一九九三年,我在武汉市的报纸电台上面,偶尔登录或者播出了一、二篇文章。写作不能够解决我的吃饭问题,到目前为止,我只是把写作当着我的业余爱好。

我不喜欢打牌,是缘于我的母亲不喜欢打牌,母亲大人特别地反对我们打牌。还说女孩子将来总要出阁嫁人的,说如果我将来嫁到婆家,不会侍奉公婆,操持家务,婆家怪罪下来,是我母亲的责任和罪过;是我的母亲没有教育好我。

记得是在一九七六年的“唐山大地震”那一年吧!

我有十岁了,那时候,我还没有上学读书,在家里洗衣做饭,喂猪喂鸡,带弟弟、妹妹。那年月,我们这些六字头出生的女孩都是这样过来的,特别是家里面的大姐,要帮助父母亲照顾弟弟、妹妹,分担家务事,做父母亲的小助手。

我记得有一回,在厨房里炒菜 ,不知道是菜里盐加多了,还是米饭是夹生饭,不能够下口。为此事,我母亲又批评我了,又说起女孩子要把饭菜做得好吃,不然,我未来的公公婆婆会骂我的母亲没有教育好我。

最后,我的母亲还说了一件令我最反感的事情,那就是算命先生说我:马年冬月十八日申时出生的男孩,将来要做大官;是女孩,命苦啊!二十岁之前,要带残疾才好养大。还说什么“男走天罗、女走地网”呢。

这个时辰出生的女孩,结婚后,到了三十岁会克死丈夫,是守寡命。我的母亲听了算命先生的话,好几天不理我。

那时候我十岁啊,还不懂事呢。我更恨瞎子先生算命,瞎说我的命运。

我的倔脾气上来了,又哭又闹!平生第一次和我母亲理论:“那我就不嫁人!就不会克死丈夫,我不去害死别人家的儿子,那个婆婆就不会哭她的儿子!”

算命先生预测我未来之事,过去了好多年,我的恨意还没有消除。

到了一九九四年,我二十八岁,亲友们说我女大十八变,变得美丽如花啊!可惜啊……

后面他们就不说了。我知道后面的话,可惜我变成残疾人了。

那时候我在汉口的大舅父家里住了一年。台湾的亲友团回武汉市投资汉口光明电影院,我在台湾同胞开的公司里面上班。我的大舅父当时在解放大道海事局里面供职。

大舅妈好心地把我接到她家里居住,说我的脚残疾,在办公室里,来客人了,可以做开开门、给客人送茶水、接电话的简单事情。

那是夏天六月的某一天,晚上七点半左右吧,我下班要回到扬子街大陆坊大舅妈的家里休息。

江汉路是武汉市的闹市区,街上游人如织。我走到宝成路口夜市了,看见路边屋檐下, 并排坐着三、四个算命的瞎子先生。我心一动,就走到最前面的一个算命先生跟前,报出我的生辰八字,那个算命先生翻着白眼珠,一边摸着我的右手掌,一边说:“从命上看,你在二十岁之前要带残疾啊!”

我反问他:“你不灵,我没有残疾呀!”其实我已经残疾有九年了。我出门走路,手上总是拿着一个大伞 ,只要支撑,我的人就不会摔跤 。

二十八岁是花样年华啊。我有虚荣心,怕丑,尤其是怕别人笑我是残疾人。

“你的手和脚没有带残疾,那是你的祖上积德,在保佑你啊!”算命先生说我。

我又问我的婚姻,我那时候在纠结,和台湾同胞哥哥做同事,他追我,我能否答应这门亲事。

“此人住在东南方,八字不合啊!现在好,晚年不好,不能够到老啊!”。

算命先生翻着白眼珠,继续说我四十岁之后运气会变好。我想我四十岁以后,我的脚残疾已经恢复正常了吧!我半信半疑地丢给他10元钱,赶紧逃离。

那年端午节放假三天。我的大舅父、舅妈要我回家,和我的母亲商量一下我的亲事。

正巧我隔壁的大伯母的外甥李明和来送节,到我家里找我的弟弟玩。这个外甥住在鄂州市葛店邓平村里。

“兰兰姨!不要答应这门亲事啊!我们邓平村里面有一个女孩,长得非常漂亮啊!找了一个台湾省的人,男方在武汉给她购买了一套房子,给他生了两个孩子。现在那个男人离开武汉市,说是出国打工,这两年再也没有回来,好像和女方还没有打结婚证呢。”

结果,我的全家人举手表决:此人看中的是我大舅父的干部职位,有利可图,不是我残疾女,不嫁。特别是我的母亲说我 :“一米八的大个子,不能够配你一米五五的小个子呀。”

那时候,我的身体还没有恢复正常,这件事情过去有二十多年了,那段有缘无分的婚姻,我也没有遗憾的。

写文章只是有感而发,是我这个小女子的生活经历,写的都是我在日常生活中经历的凡人琐事,登不上大雅之堂啊!。

女人一头一脚最重要,看看因脚难看而减分的女明星们就知道了

女明星们的美丽形象无论是在荧幕上还是日常生活中都备受关注。然而,美貌与形象并不只是脸上的东西,

我们的脚部也同样需要精心呵护。然而,有些女明星却因为脚部的问题而败光了自己的美丽形象。

首先,刘敏涛光着脚的照片曝光,让大家看到了她那被骨节粗大和指缝之间黑乎乎的脚,

让人不禁心生恶感。除了刘敏涛,不少女明星都因为脚部问题败光了自己的形象。比如刘雯,

她的脚趾头又粗又长,缺乏注重保养;秦岚的脚型也很奇怪,小脚趾特别长;袁泉、

宋茜等女星都有拇外翻的问题,其中宋茜的情况尤其严重;朱洁静的脚估计是因为练舞蹈的缘故而不好看。

其中拇外翻也叫做大脚骨,穿高跟鞋并不完全是造成这种问题的原因。一些人天生大脚骨,

而且一些人脚过于肥大,穿鞋子也不好看。比如宋祖儿,她的脚又宽又肥,

穿上鞋子就像个猪蹄;热巴的大脚趾也有些肥硕,但整体还算不错;还有个头不高但脚很大的女星,

脚型又扁平又宽,像个锄头。脚部的问题可不能小觑了。一双美丽的脚不仅仅是为了配合整体形象,

还是健康的体现。如果脚部的问题得不到及时和有效的治疗、保养的话,不仅会影响到自信心,

还会引发一系列健康问题。因此,对于女明星们来说,脚部问题不能忽视,

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多关注这个部位的保养和健康,这样才能真正做到美丽从脚开始。英国王室,

一个充满神秘和高贵的存在。我们常常为他们的华丽服饰和优雅举止所着迷,但你可曾想过,

他们的脚部是否也同样完美?今天,我想和大家聊一聊英国王室中这两位妯娌的“丑脚”问题。首先,

让我们来看看凯特王妃的脚。凯特王妃是英国王妃中备受喜爱的一位,她的婚姻和时尚风格都备受关注。

然而,当我们仔细观察她的脚部时,会发现她的脚指头并不太美观。有时候,

她的大拇指甚至会稍微向内倾斜,这让整个足部线条显得有些不协调。这或许是遗传因素造成的,

但对于一个王妃来说,脚部的美丽与完美也是非常重要的。接下来,我们再来看看梅根的脚。

梅根是英国王室中的新成员,她的风格和个人魅力备受瞩目。然而,当我们仔细观察她的脚部时,

我们会发现她的脚趾有些丑陋。她的中指和无名指之间的距离较宽,而且脚趾关节的突出也比较明显。

这些细节或许只是微不足道,但对于一个公众人物来说,脚趾的美观与和谐也是不可忽视的。

或许你会问,为什么我们要关注王室成员的脚部问题?事实上,这不仅仅是对他们个人形象的关注,

更是对整个王室形象的一种思考。作为王室成员,他们的一举一动都会受到公众的关注,

他们的形象也代表着王室的形象。而一个完美的形象不仅仅包括外表和举止,更包括身体的各个部位。

一个漂亮的脚部可以让一个人整体形象更加完美,让人印象深刻。当然,无论是凯特王妃还是梅根,

她们的美丽和魅力绝不仅仅局限于脚部。她们的成功不仅仅取决于外表,更取决于她们的才华和个人魅力。

然而,作为公众人物,她们的形象始终是受到关注的焦点。最后,我想请问各位朋友,

你们如何看待英国王室中这两位妯娌的“丑脚”问题?你们是否同意我之前的观点?

请在评论区留下你们的想法和意见,让我们一起探讨这个话题。英国王室,

无论是风采依旧的传统还是新潮充满活力的变革,都是我们一直以来的瞩目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