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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族简介 风俗(土族简介)

土族简介 风俗(土族简介)

土族的介绍

土族,是中国人口比较少的民族之一,土族语言属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主要聚居在青海互助土族自治县。

历史

土族有着悠久的历史。由于没有系统的文字记载,民间传说在各部土族中又相互歧异,族源问题至今尚无定论。归纳学术界的说法,大致有蒙古人说、吐谷浑(霍儿人)说、蒙古人与霍儿人融合说、阴山白鞑靼说、沙陀突厥说、多源混合说等。

土族源于蒙古人说。土族自称“蒙古尔”(蒙古人)或“察罕蒙古尔”(白蒙古),反映了土族族源与蒙古族的密切关系。在互助县土族中,广泛流传着祖先来自蒙古人,以及成吉思汗大将格日利特(格热台)率部留驻索卜滩(今互助县境内,意为蒙古滩),不久病死,其部属留驻下来,以后与当地霍尔人通婚,逐渐繁衍而成土族的传说。这种传说在清代藏文文献《佑宁寺志》中有明确记载:13世纪初,“成吉思汗之部将格日利特率领其部属到此,现今的霍尔人约为这些人的后裔。”“格日利特嗣后,化作大力精灵,居住郭隆(佑宁寺之创建者)之山岩上,他对嘉赛活佛(佑宁寺之创建者)显示了自身着‘索呼’(即蒙古)装束之法相,(嘉赛)因指命(格日利特之幽灵)为那里的土神。”1604年,佑宁寺落成时,格日利特被追封为“尼达”(地方保护神),其铜像被供奉在佑宁寺,所以土族长期以来把他当作本民族的祖先来崇拜。

汉文史籍也有成吉思汗所部蒙古军曾来西宁一带的记载。《元史·太祖本纪》有“太祖二十二年(1227年)三月破洮河、西宁二州”的记载。互助县时属西宁州治,距西宁仅四十五公里,这可与传说相印证。此后,从元世祖到明初,史籍均有蒙古部众留驻或迁移到西宁一带的记载,特别是明正德时,安定卫的元宗室卜烟帖木儿所部受到攻击,“部众散亡,仅余者徙居西宁沙棠川威远城东”。沙棠川、威远堡均属今互助土族自治县,威远堡即今县府机关所在地。这说明互助土族来源中确有一部分是从明代安定卫迁来的蒙古人。

土族来源于一部分蒙古人,除了民间传说、史籍记载外,还可以从语言方面得到证明。土族语言属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词汇约有一半以上和蒙古语喀喇沁方言相似。不但如此,在《蒙古秘史》、《华夷译语》等著作中记载的许多13、14世纪的古蒙古语词汇,现在还有一部分保留在土语中。

土族源于吐谷浑(霍儿人)说。至于霍儿人,原是藏族对居住在西藏北部以及西藏以北地区(一说黄河以北)游牧民族的泛称。藏文史籍曾用以指回鹘或蒙古,近代则专指土族而言。互助县土族地区的合尔郡、合尔屯、合尔吉、贺尔川等地,据说是因为古代居住着霍尔人而得名。合尔郡,藏语称“合日江”,意为霍尔人居住的地区。据初步研究,土族传说中的霍尔人很可能就是吐谷浑人。663年,吐谷浑为吐蕃所并,一部分人仍留居青海故地。从地域上看,现今土族主要聚居区在湟水沿岸,而这里曾是吐谷浑人的活动地区。现今互助和大通的土族地区有十几个村庄,土语称为“吐浑”,当地汉民则讹称为“土观”或“托红”,均为“吐浑”的音转。这可能是因历史上居住过吐谷浑人而得名。互助佑宁寺名僧、一世土观罗藏拉卜旦生于互助“吐浑”村,以后各世土观不管出生在什么地方,都要认“吐浑”村为根子地方,都以“土观”为号。据《新、旧唐书》、《五代史》记载,吐谷浑后改称作“退浑”或“吐浑”,这些村庄可能因吐谷浑而得名。土族的“土”字,并非土著之意,而是民族称呼。长期以来,汉、回等族称土族为“土人”、“土民”,史书上也称为“土人”,其来源于“吐谷浑”的“吐”字。吐谷浑在唐朝中期以后被称为“退浑”、“吐浑”、“浑”,蒙古语是“人”的意思,因而到元朝时吐浑演变成“土人”了。吐谷浑“妇人以金花为首饰,辫发萦后,缀以珠贝,以多为贵。” 过去土族妇女也有类似的头饰,称为“吐浑扭达”(扭达意为头饰),这种称呼似乎与吐谷浑有关。综上所述,吐谷浑亡国后,东迁的一部分逐渐融合于汉族,降服于吐蕃的后来融合于藏族,留居于凉州、祁连山一带、浩门河流域、河湟地区的一部吐谷浑人,则成为今日土族的先民主体部分。

也有人认为霍儿即“胡儿”一词的同音同语的另一写法,包括匈奴、吐谷浑、契丹、蒙古等,其中尤以匈奴部落中的遫濮,即辽金时期的阻卜和蒙古是主要部分。这就把土族的族源推溯到更早的时期了。

到元末明初,汉文史籍中出现了“土人”、“土民”等记载,这时的土族已具有明显的民族特征。据明、清时期的部分史志记载,明代土族已经形成一个稳定的人们共同体,并已有了本民族的聚居区。清初文献《秦边纪略》中对土族的分布有具体的记载:巴暖三川,“汉土杂居……土人皆李土司所部”;古鄯驿“东皆土人番族”;“巴州堡土人所居”;“下川口亦土人所居”;上川口“精锐土人尚以方计”;老鸦城“汉、土之所杂居”;平戎驿“土番杂居”;“西川口,土司西祁之所居也。东西二祁近辖之土民,各号称十万”;冰沟堡“土人所居”;庄浪卫“土司之人十万”;庄浪卫“土、汉之所杂居”、“庄浪土司驻牧连城,土民蕃衍分布大通河内外”。上述地区包括今天青海省互助、乐都、门源、民和及甘肃天祝等地,这一带正是今天土族的主要分布地区。尽管土族与汉、藏等民族错居杂处,但各地土族均有稳定的小聚居区。

文化

信仰

土族基本上是全民信仰藏传佛教。元末明初,藏传佛教传入土族地区并得到迅速发展,特别是藏传佛教格鲁派的发展尤为迅速,土族地区出现了许多格鲁派寺院,主要有互助的佑宁寺、华严寺、金刚寺、曼头寺,大通的广惠寺、平安寺,乐都的金角寺等,计有40余座,其中以佑宁寺最大,号称湟北诸寺之母。佑宁寺出了不少名僧,如章嘉、土观、桦布,颇有影响。寺院占有大量土地,如互助县15所寺院占有土地69200亩。寺院是土族的文化中心,对佛教文化的发展和传播作出了重要贡献。过去,土族群众普遍送子为僧,出现了“有二子必命一子为僧”的现象,甚至有的家庭“宁绝嗣”也在所不顾。不少土族男子除到当地当喇嘛外,还到塔尔寺等名寺去当喇嘛。此外,多数土族村庄都有一座小庙,每家都供有神佛像,遇有疾病则去小庙烧香叩头,许愿布施,或请喇嘛念经祈祷;遇有忧患之事或出门远行,首先要到小庙许愿,以期借助神的佑力,逢凶化吉,遇难呈祥。家庭中还有一项重要的宗教活动,就是“喇嘛加拉”,亦即念活寿经,俗称“活人举丧礼仪”。过去,土族老人年过半百,就要准备寿材、寿衣,同时请喇嘛诵经拜忏,亲友们前来祝寿,规模与一般丧葬礼仪相当,只是贺礼为十一只寿桃,以及鞋、袜、枕头等物。他们认为生前念了活寿经,就等于出家到寺院做了僧,死后可以享受荣华富贵。在以村庙为中心的宗教活动中,规模较大的有以下几项活动:闭斋、跳神、浪尼、斯过拉等。

土族群众在信仰藏传佛教的同时,还有许多民间信仰。首先是萨满教。土族对萨满教的信仰由来已久,但随着历史的变迁,特别是藏传佛教格鲁派的强力渗透,土族的萨满教信仰发生很大的变化,现保留的活动主要有以下几种:祭腾格热(天)、祭敖包(敖包系蒙古语,土族语叫作“加布来”,意思是堆子,为祭祀山神、路神等活动的场所)、白虎祭、选神羊等。其他像土族婚礼中的绕圣火,请法拉(巫师)作法驱鬼治病等,也都是古代萨满教习俗的遗存。其次是苯教。苯教俗称“黑教”,是西藏古代盛行的一种原始宗教,在土族形成的早期,受到土族人民的信奉。14世纪以后,随着藏传佛教格鲁派在土族地区的传播与发展,苯教逐渐衰微下去,没能在土族地区建立专门的苯教寺院。如今仅在互助、大通一些土族村庄中有少量的苯教神职人员胡古安爹。再次是道教。道教约在元明时期传入土族地区,其后不断发展,而且具有新的特点,即道中有佛,道佛合璧,甚至某些萨满教内容也被搀杂其中。过去,在民和、互助地区,供奉着不少道教之神。特别是在民和地区,每个村庙中,都供奉着一、二个或三、四个道教的神,主要有二郎神、灶神、财神、门神等。道教的宗教活动,主要通过阴阳师进行,平时他们给人算卦、看日子,丧礼时给亡人开殃榜,结婚时给人合婚,盖房、选坟茔时给人看风水等。此外,还有插牌子、立雷台、祭神农等几项宗教活动。此外,土族还有祖先崇拜的传统。民和地区很多土族村子都有一个家族庙,庙内除供有佛像、道教神像外,还供奉一位祖先的木牌位,上写“供奉某门三代宗亲之灵位”。家族庙有时请喇嘛念经,有时请阴阳师做道场。春节时,各家去家族庙祭祖;清明节时,同一家族一起去祭奠祖坟。

饮食

土族的饮食习惯,有一个变化的历史过程。元代以前,土族主要从事畜牧业,食物结构相对单一,以肉类、乳品为主,还食用青稞炒面。元明以后,土族逐渐转向农业经济,饮食则以青稞、小麦、薯类为主。

一般土族家庭日常主食以青稞为主,小麦次之。土族的蔬菜较少,主要有萝卜、白菜、葱、蒜、莴笋等10余种。他们平日多吃酸菜,辅以肉食,爱饮奶茶,吃酥油炒面。每逢喜庆节日,土族人民必做各种花样的油炸食品和手抓大肉(猪肉)、手抓羊肉。土族人民十分注重饮食卫生,用饭时每人都有固定的碗筷。

土族喜欢饮酒,酒在土族的饮食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并形成特有的酒文化。历史上,土族人家几乎都能酿造“酩酼”,即一种低度青稞酒。酿酒已经成为土族地区重要的产业之一。

礼节

土族人民有重礼仪的传统,尤其尊敬长者,如路遇相识的老人,要下马问候。

土族民间有“客来了,福来了”的说法。有客人来访,他们首先请客人在铺有大红羊毛毡的炕上坐定,然后敬一杯加青盐的浓茯茶,再端上西瓜般大小的“孔锅馍”。招待贵客时,桌上摆一个“西买日”(即插着酥油花的炒面盒),端上木盘大的肥肉块,上插一把五寸刀子,酒壶上系一撮白羊毛,以表示吉祥如意,土族认为这是对贵宾最尊敬的招待。喝酒时,主人先向客人敬酒三杯,叫做“上马三杯酒”。不能喝酒的人,用中指蘸三滴,对空弹三下即可免喝。饮酒时,土族有边饮边歌的习惯,以畅饮酣醉为快。土族人招待客人用中国西北盛行的盖碗茶。他们把茶碗放在一个小碟中,在碗内放入茶叶、枸杞、红枣、桂元、冰糖,用开水冲开后盖上碗盖。这样冲泡出的茶水,香甜可口,营养丰富。

禁忌

土族人禁忌众多,主要有以下表现:忌讳吃圆蹄牲畜(马、骡、驴)肉;忌讳在畜圈内大小便;忌讳让去过暗房(月房)的人以及孝子(服丧的人)和妇女进入土族的寺庙大殿或家庭佛堂内;忌讳妇女不戴帽子、不穿长衫在长辈面前来往;忌讳未在院外打招呼、未经允许就随意进入土族人家的院内;忌讳用有裂缝的碗给客人倒茶;忌讳问客人“吃饭没有”或“吃不吃饭”等话;忌讳客人数他们的羊只;忌讳走远路或办婚事时,早晨出门碰上空桶、空背斗及不干净的东西;忌讳在佛堂、大殿内吸烟、吐痰、乱翻乱摸和大声喧哗;忌讳从僧侣的跪垫和其他物品上跨过;忌讳对酥油灯打喷嚏和咳嗽;忌讳在佛堂里转经轮时从右向左转,而是严格遵循从左往右转;忌讳在寺院附近打猎和随地大小便等等。

此外,土族有忌门的习惯,如生了孩子、安了新大门、发现传染病等,别人不得进入庭院,就称为忌门。忌门的标志是:在大门旁边贴一方红纸,插上柏树枝或在大门旁煨一堆火 。

习俗

节日

土族的节日主要有农历正月十四日佑宁寺官经会、二月二威远镇擂台会、三月三和四月八庙会、六月十一丹麻戏会、六月十三和二十九松番寺和吐浑村的“少年”会、七月二十三至九月民和三川地区的“纳顿”(庆丰收会)等等,其中擂台会、丹麻戏会和“纳顿”最具民族特色。届时,除举行赛马、摔跤、武术和唱“花儿”等传统娱乐活动外,还举行物资交流会。

一年一度的“纳顿”是民和县土族人民喜庆丰收的节日,因为纳顿的狂欢起自农历七月,故也称为“七月会”。“纳顿”是以各个村社为主体的群体活动,从夏末麦场结束时,一直持续到秋天,历时近2个月,所以有人称之为“世界上最长的狂欢节”。“纳顿”可由一村单独举行,亦可由两村联合举行,一村充当“主人”,而另一村为客人。当两村男性村民排成长列,扛着各色彩旗,敲锣打鼓地来到麦场时,“纳顿”的序幕就被拉开了。首先开始的是会手舞,这是由四五十人参加的大型舞蹈,会手们按老幼顺序排列。舞在最前面的是身着长衫,手执扇子的老人,他们往往是纳顿的组织者和纳顿舞蹈的传人。手持各色彩旗的年轻人和拿着柳条的孩子们依次跟在后面,队伍显得欢腾而壮观。在舞蹈的同时,主方不停地用大海碗给会手们敬酒,以此助兴,喜庆和欢乐的高潮一浪高过一浪。

此外,土族传统的节日春节、端午节和汉族大同小异。但是互助地区的部分土族忌讳过中秋节,中秋之夜往往向月亮打一把灰 。

婚姻

土族的婚姻,一般分提亲、定亲、送礼、婚礼仪式、谢宴等程序。仪式隆重热烈,自始至终都在载歌载舞中进行。无论是自由恋爱,还是父母决定,都得由男方父母请媒人,向女家求婚。女方家同意后,请来本家各户家长,并邀请男方家的父亲或叔父,同媒人一起来商量定婚。

婚嫁多在每年正月举行。大约在一个月前,先由男方举行择吉日仪式。土族称婚宴为“霍仁”,择吉日称“砣让霍仁”,即首宴。娶亲的前一天,是女方家的嫁女宴,土族称“麻择”。这时姑娘要哭嫁,哭嫁词委婉动人,感谢山神、土主和娘家的养育之恩。傍晚,男方派两位能歌善舞、擅长辞令的“纳什金”(迎亲人),带上一只活羊、三瓶洒、三付馍和新娘上马时穿戴的衣服前往女方家。女方的女伴在女方家关上大门,在里面唱《唐德格玛》歌,纳什金则必须以歌作答,才让进门。当纳什金跨进门槛,她们又从门顶上向下泼水,嬉笑戏谑,祈求吉祥如意。纳什金上炕喝茶、用饭时,阿姑们开始以唱代骂,唱《纳什金斯果》歌,百般奚落迎亲人,诙谐风趣。阿姑们唱完后,纳什金也要唱歌跳舞,直到鸡叫头遍。这一夜,女方家里不能睡觉。土族姑娘出嫁方式有两种,一种叫“小出小进”,一种叫“大出大进”。所谓“小出小进”,即新娘到婆家后才改变发式。这种方式比较复杂、庄重。所谓“大出大进”即在娘家改发式,到婆家后立即拜天地,这种方式比较简便、省事。新娘进婆家大门时,有两个年轻妇女在前面拉着红毡或白毡,新郎新娘跟着毡,男左女右,抱着用红布制作的布娃娃,并肩缓缓迈入庭院。“小出小进”的新娘则到伙房灶神爷前,由事先选定的妇女动手为她梳头改发式,穿新婚服装,举行开口仪式。然后拜天地,由媒人或“红仁切”(送亲队)中的一位长者主持诵祝词:“鲜花般的阿姑,走过金子的楼门,来到金子镶成的庭院,向上天下地、千神万佛叩头!”新郎新娘要连续拜四次,进入洞房。接着谢媒人,土族称“瓦日哇西买拉”。中午时分,娘家送亲人在婆家院里摆嫁妆,给新郎穿戴衣帽等。

过去,土族人民的婚姻中有一些陋习,如“戴天头”习俗,即土族女孩到了15岁未定婚者,要接受成年礼“戴天头”,由父母做主,在除夕那天与天结为夫妻,将女孩的发式改为成年女子的发式并饰以各种头饰,从此该女子可享受自由选择对象、长居母家、继承家庭财产等母系社会特有的权利,生下子女归母家,不受社会歧视。又如,过去的土族地区大多实行买卖包办婚姻,青年男女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约束,婚姻不自由,而且聘礼较重,穷人娶妻十分困难。有的女方不收聘礼,但要男子为女家劳动几年以后才能结婚,或者招女婿入赘,或者两家互相娶嫁,称为“换门亲”。新中国成立后,在党的领导下,土族人民自动起来废除了传统婚姻中一系列陋习,树立了以自由恋爱、一夫一妻为基础的健康婚姻观 [1] 。

丧葬

火葬是土族传统习俗,除对夭折的小孩实行天葬,民和县土族多行土葬外,一般都行火葬。

土族人家死了人,一般在三至七天内送葬,举行丧礼要请喇嘛念经三天,请本村的老人念嘛尼。丧礼最后一天,亲朋来亡人灵前吊唁、献哈达、献馒头。火葬那天,送灵轿至火化现场,将死者面向西方,放入火炉内,用柏树枝点燃火,并砸碎灵轿,投入炉内同时焚烧。一般在火化的第三天,将骨灰装进一尺多长的木匣或瓷罐内,暂时埋在临时选定的地方,待来年清明节,再埋于祖坟墓地。非正常死亡者不能埋于祖坟地。亡人被葬后,子孙服丧,一般为四十九天。

土族没有特制的孝服,服丧期不穿戴有色彩的衣帽,三年不贴春联,当年不走亲访友。

探寻土族的历史渊源

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土族是青海高原最古老的民族之一,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土族从四世纪初在青海东南部地区繁衍生息,历史上长达300多年的青海土谷浑王国,对青海高原灿烂的远古文化,对促进东西方交通的沟通、经济文化的发展交往曾有过重大贡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府经过民族识别定族名为“土族”。

全国唯一土族自治县在海东

土族是我国的古老民族之一,主要居住在青海、甘肃两省。而青海的土族主要聚集在互助土族自治县、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乐都区、同仁县以及海北藏族自治州、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西宁市。互助土族自治县是全国唯一的土族自治县,总人口为40.2万人,其中土族人口为7.5万人,占总人口的18.7%。

土族族源尚无定论,自20世纪30年代起,国内外热心于土族族源研究的专家、学者对土族族源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学术观点。

据曾经担任中国民族语文翻译协会会员、青海省民族语文翻译协会理事,从事土族语文工作30余年的乔志良老先生介绍,截至目前,土族族源基本趋于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古代鲜卑慕容部吐谷浑人于公元4世纪初至7世纪中叶在青海一带建立的吐谷浑汗国被吐蕃所灭后,其国人之大部分被吐蕃同化吸收,一部分随其王室东迁归唐,还有一部分在祁连山东段南麓一带繁衍生息下来,到蒙元时期蒙古人进入该地区,与这部分人通婚繁衍并吸收汉、藏等民族成份而形成为土族。另一种观点认为:土族是以蒙元时期入居河湟地区的蒙古人为主,吸收汉、藏民族成份及其文化因素而再生的一个民族,因而他们自然而然地自称为“蒙古勒”。

在经过了长期的生产和生活实践经历后,土族逐步在饮食、服饰、婚俗等方面形成了本民族独特的习俗。

互助土族的历史演进

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生活,大杂居、小聚居的分布特点和坎坷的生活经历,造就和孕育了土族共同的心理素质。据清时梁份《秦边纪略》记载,土族人民在与其他兄弟民族错居杂处的环境中,“依山傍险,屯聚相保,自守甚严”,其民族凝聚力日渐增强。

《明史·职官志》中描述,元朝时,土族地区归元廷封授的土官管辖。明朝统治者继承元朝“封土司民”的政策,对他们“待之以礼、授之以官”,命其“各统其部落,以听征调、守卫、朝贡、保塞之令”。

清代自雍正、乾隆以后,土司权威有所削弱。到了清末,土司已处在名存实亡的境地。明、清时期,藏传佛教格鲁派传入土族地区后,青海互助土族地区出现了一种与封建土司制度并存的土官制度,这是西藏地方政教合一制度在青海互助土族地区的延续和发展。

明、清时期,土族的经济、生产有了较快发展,从一个主要从事畜牧经济的民族发展成了一个以农业经济为主,兼营畜牧业、手工业的民族。由于河湟一带原有的农业基础较好,加之中原先进耕作技术地不断传入,极大地促进了该地区土族农业经济及与之相伴随的手工业,如酿酒、刺绣等业务的发展。为以后土族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1929年元月,青海建省。

1930年,互助土族地区政教合一的土官制度废除。青海土族聚居的民和、互助、门源等地相继设县,该地区的土族始归由县府管理。

1931年8月,南京国民政府下令废除土司制度。这样,延续300余年的土官制度被彻底废除。

1938年,土族各村编组实行保甲制度。当时充任区长、保长、甲长者,仍以旧时的土司、土官或具有权势的上层分子占绝大多数。

1954年2月17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成立了土族地区第一个自治政权——互助土族自治区。1955年,改为互助土族自治县。

据《互助土族百年实录》中记载,新中国成立后,先后进行了减租减息、土地改革、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人民公社化、改革开放等,使土族人民生产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民群众过上了幸福安康的日子。

如今,土族和其他各族群众和谐相处,共同守望和开发着土乡这块美丽而多情的土地,铸就了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辉煌,培育了绚丽多姿的民族文化艺术之花。

尤其近年来土乡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城乡面貌焕然一新,绿色产业不断提升,生态环境逐步改善,各项社会事业日新月异,土乡儿女缔造了辉煌的建设成就,土族人民的鸿才睿智和奋进历程,成为了一份永远值得珍惜的宝贵财富。

(部分内容参照《中国民族》,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1年3月版)

时报记者马正艳(搜集整理)

青海同仁土族“於菟”遗俗 祈福众生平安吉祥

12月26日,农历十一月二十,夯筑于明朝年间的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年都乎古城屯民后裔举行神秘的“於菟”驱疫仪式,祈福众生平安吉祥。图为一名“於菟”嘴叼生肉、手持插有“看子”(中间空心的烤馍)的柏树杆。

“於菟”,是青海省同仁县特有的一种土族民俗文化形态,于每年农历十一月初五至二十日举行。图为“於菟”们在村民家房顶跳着“虎舞”。

2006年,土族“於菟”舞被国家文化部列入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图为民众把准备好的“看子”(中间空心的烤馍)插入“於菟”手持的柏树杆上。

“於菟”们从村民家房顶沿梯子爬下前往另一户人家。

“於菟”们去往村民家。

“於菟”们跟随法师,踏着鼓点,以踮步、吸腿方式出了庙门,在门前广场舞蹈。(中新社记者 马铭言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