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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网上专卖店是正品吗(烟花网上专卖店)

烟花网上专卖店是正品吗(烟花网上专卖店)

春节福州马尾烟花零售网点来了,今天开售

今年马尾区共设置14处零售网点,其中常年零售网点12个:

马尾区尚畋烟花爆竹零售店、马尾区滨宝烟花爆竹店、马尾区林小烨烟花爆竹店、马尾区璘飞烟花爆竹零售店、琅岐经济区晓明烟花爆竹零售店、琅岐经济区月英卫生香店、马尾区昙花烟花爆竹零售店、马尾区江横烟花爆竹零售店、马尾区容灯烟花爆竹零售专卖店、马尾区勇者烟花爆竹零售店、马尾区亭江文仙日杂店、马尾区亭江杨清婷日杂店。

临时零售网点2个:

黄连俤烟花爆竹零售点(马尾区马尾镇东方名城假山旁)、陈超平烟花爆竹零售点(马尾区君竹路亿载金城停车场入口旁)。

网点均采用统一模式、统一标志的专用帐篷,悬挂网点标识牌和经营许可证,实行定点定时经营。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吴钦振对记者说,“学校、景区等八处是烟花禁放点,请大家到合法审批的网点购买烟花,同时燃放时注意安全,祝大家过一个平安的春节。”

据悉,2022年春节前后,不在我区限放区域燃放除“200响(含200响)以下爆竹及燃放高度不高于3米的低硫无硫环保小型烟花”其他品种烟花爆竹,如发现违规行为可拨打烟花办举报、投诉电话:83684112。未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条例》《管理办法》和《实施意见》及市、区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全区禁放的部位为:

1、罗星塔、马江海战纪念馆、船政博物馆、亭江炮台、闽安协台衙门等历史文化街区、风景名胜区、林区和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

2、油库、加油站、加气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

3、城市主次干道及高架路、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及地下通道;

4、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5、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6、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7、城市木屋毗邻区,消防重点单位;

8、琅岐镇龙山中学周边范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限制燃放的区域为:

马尾镇、罗星街道。以上限放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除夕、正月初一全天,农历腊月二十四、正月初二到正月初六、正月十五的六时至二十二时,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来源:马尾的事儿

朋友圈里的烟花能买吗?快递能发吗?开屏记者探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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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临近,烟花爆竹销售也将进入旺季,“网红烟花”备受关注。近日,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发现朋友圈内竟然销售起了烟花爆竹,不少代购都在转发广告。

朋友圈组团叫卖“加特林”“仙女棒”

“加特林”烟花名字是由加特林机枪而来,记者在朋友圈内看到,按照品类不同,每箱售价在680元至960元不等。只要完成线上支付,提供收货地址,很快就能收到。记者了解到,很多人通过朋友圈发布烟花爆竹广告,等有人下单再通过别的微信好友进货,从中赚取差价。

记者在微信里搜索“烟花”,竟然发现有代发烟花的广告,利用朋友圈出售烟花的微商不止一个,甚至已衍生出下级代理,每个层级的代理都会逐级调高烟花售价,以此赚取差价。

卖家通过购买各地微信群组,然后在群内发布销售烟花爆竹广告,吸引全国各地的购买者下单。接单后再联系有货源的人进货,然后根据客户要求分别包装后由快递发出。

切勿贪便宜!小心买到“假烟花”

记者在社交平台上看到,不少网友吐槽,烟花爆竹越来越贵,网购更便宜!

“真的贵,随便买一点几百块没了。同样的仙女棒在网上卖100元35根,线下5根就要20元。”

“如果不是实体店太贵了,自己也不会选择网购烟花!”

……

记者发现在电商平台上,不少商家竟规避了“烟花”等违禁词,标题为“闪闪发光的拍摄道具”“闪闪发光的爱心”等进行网上售卖烟花大礼包,在评论区,有消费者晒买家秀,图片上就是烟花。

随后,记者又以消费者身份联系了客服,客服发来一个网页链接,点进去看到有烟花的图片,旁边标注“扫码看视频”,扫码过后,竟然是一个微信联系方式。

记者添加了微信和卖家聊天,称自己想网购一批烟花。当记者问到相关证件时,卖家称:“觉得危险就不要购买。”直到聊天结束,卖家都没有将合法销售烟花证件发出来。

在采访过程中,有个网友和记者留言互动,她告诉记者,自己去年就是贪便宜,网购了烟花,因快递运输过程中颠簸,拿到手的烟花都变成了粉末,还不能退换。

烟花爆竹不能跨区域销售,网购有隐患

记者联系到一家销售烟花公司的负责人刘先生,他表示,网购烟花有安全隐患。“首先不能保证是正规厂家生产出的烟花,其次,烟花爆竹是易燃易爆品,快递企业不能收烟花爆竹,公安部门有严格要求,必须持有特殊运输许可证的车辆才能运输危险品。”刘先生告诉记者。

快递是否能运输烟花?记者采访到了菜鸟驿站的负责人,对方介绍,烟花是易燃危险物品,属于《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明确禁止寄递范畴。且下单寄快递时都会有明确提醒,不得寄违禁物。“烟花是绝对不能寄的!”菜鸟驿站的负责人告诉记者。

根据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第二十七条规定: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因此,烟花爆竹类物品不可以通过物流或快递来运输。

律师说法: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属于非法经营

朋友圈内无证销售烟花是否涉嫌违法?未经许可擅自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是否涉嫌违法?对此,记者采访到了相关法律人士。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李军律师表示,烟花爆竹的销售要求一摊一证一位,烟花爆竹零售商要有固定的店面(摊点)、持有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严格按照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在登记注册的固定地点或在由相关部门春节期间指定的销售点销售。即使是持有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销售商,其通过微信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也是不允许的,同样属于非法经营。

李君律师提醒,商家如果在朋友圈发布销售信息是一种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的某店铺购买烟花,不算违法。如果在朋友圈发布的信息中,交易地点不是指定销售地点,包括送货上门这种方式,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朋友圈私自贩卖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数额超过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超过1万元的,就已经达到了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

朋友圈转发售卖信息,也即参与到网络贩卖的活动中,如果通过微信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的量较大,将涉嫌非法经营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如果买到了假的烟花爆竹,如何维权?

1、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2、向法院起诉。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需要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当地公安派出所审批核发的专门经营许可证方可进行买卖。如果买到假的烟花爆竹,应当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市场监督投诉举报热线:12315。同时要妥当存放,防止发生伤亡事故。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116号)文件规定: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及相关行为涉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或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或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马艺宁

一审 熊波

责任编辑 猫恩泊

责任校对 袁熙

主编 何晓宇

终审 陈洁

“网红烟花”竟在网上热销?律师:小心触碰法律红线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岁末年初, 烟花爆竹迎来销售高峰期,不少“网红烟花”也备受关注。记者在一些电商平台注意到,部分商家偷换产品宣传字眼,违规销售烟花爆竹。为此,苏州律师发出提醒,无论何种“网红烟花”均属于危险品,网上销售烟花爆竹是违法行为,为了自身和公共安全,市民切勿网购危险品。

本想买点装饰灯

不料收到100根烟花

“马上就要到元旦了,本来想买点装饰屋子的氛围灯,没想到邮寄过来的,竟然是一堆可以燃放的烟花。”市民王先生说,他在电商平台搜索“新年氛围灯”这一关键词后,弹出一堆商品,他简单对比后,挑了一款价格最实惠的商品下了单,没想到几天后,他竟然收到了100根“网红电光花”可燃烧烟花。“被商家打哑谜的销售方式绕晕了,这么不负责任的售卖方式,真是太让人气愤了。”王先生说。

针对王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咨询了为其发货的圆通物流。客服表示,烟花爆竹属于违禁品,除非向总部报备过的网点,否则他们是不会为这类产品提供运输服务的。“与此同时,在发件时,我们会提醒客户不能邮寄违禁品,但是考虑到客户的隐私,我们并不会拆开客户的快递进行一一核实,转运中心和派送公司也只负责运输货物,无权拆开快递。”客服表示。

避开关键词

烟花爆竹网络热销

“派对灯光棒”“户外小烟花灯”“仙女荧光爱心棒”“夜景拍照氛围灯”“直筒喷泉”……在淘宝等电商平台刷到这些商品时,乍一看,还以为迎新玩具,然而打开链接仔细了解后才发现,这些屏蔽了“关键词”的商品,其实就是烟花爆竹。

在一家月销量超过4000件的店铺,商家将自己的商品标注为“草坪太阳能落地小烟花灯”。在商品详情页面,卖家介绍,该商品适用于露营派对、求婚布置、过年气氛、夜景拍摄等场景,并表示这些商品均为大厂出品,安全可靠,众多小红书抖音博主为此经常倾情推荐。而要想知道商家究竟售卖的是什么产品,消费者必须要到商品评论区才能找到答案。在评论区中,不少买家纷纷晒出自己拍摄的“烟花大片”,并表示:“烟花质量好,一点即着,绝对不踩雷,营造喜庆氛围效果好,一秒找回年味。”

而在微信朋友圈里,不少烟花售卖者则更加直截了当。“100根仙女棒烟花仅售38.9元,一根可燃烧9秒,瞬间释放180亿个烟火,比银河系的星星都多,就像我对你的爱。”一名售卖者毫不避讳地在自己朋友圈的烟花销售文案中写道。

违规网售涉嫌违法

苏州市对销售及燃放区均有规定

烟花爆竹可以网络售卖吗?上海市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姚丹介绍,烟花爆竹作为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特殊产品,国家对其销售实行严格的专营专控。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3条和第16条的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与此同时,《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27条和第41条也明确规定,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也就是说,烟花爆竹只有定点批发和零售两种销售方式,没有安监部门的审批,任何人不得通过网络方式进行销售和物流运输。”姚丹提醒市民,春节前后是烟花爆竹案件事故的高发期,市民应该从正规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一定不要从无证、无照的摊点购买烟花爆竹,以防购买到超标、伪劣产品。同时烟花爆竹不能邮寄,网上销售烟花爆竹属于违法行为,市民一定不要网购烟花爆竹。此外,根据《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规定,苏州市禁放区域内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请市民一定要自觉遵守。(苏报融媒记者 李静 文/摄)

违法!2人在社区团购群卖烟花爆竹被查

违法!#2人在社区团购群卖烟花爆竹被查#此前,江苏郭某和蒋某在网上联系到一个烟花厂家,价格低廉,但只批发不零售,于是蒋某便利用自己社区团购群群主的身份,和郭某合作在群里销售烟花。由于价格便宜,不少居民都报名购买,两人盈利2万余元。事发后,有业主向警方反映此事。检方表示,两人在没有行政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售卖易燃易爆危险品,已涉嫌非法经营罪,但考虑未造成较大安全事故,且两人退还了违法所得,检察机关最终决定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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