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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2021年新规定缴纳(生育险2021年新规定)

生育险2021年新规定缴纳(生育险2021年新规定)

宝爸宝妈 关于新生儿基本医疗保险 这些事一定要知道→

基本医疗保险是每个人健康的保障。新生儿怎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是许多家庭关心的问题。

国家医保局对新生儿参加基本医疗医保有明确规定,在2020年、2021年先后印发文件明确,原则上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按相关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按规定缴纳保费后,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新生儿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居民医保的,按所在统筹地区具体规定执行。

此前,新生儿出生后,需要家长准备多份材料提交给多个部门和机构,比如办理出生证明、落户、去社区才能参加医保等。为了进一步方便新手爸妈为新生儿办理出生、就医相关手续,多地开始推行“出生一件事” 联办试点,享受“出生即参保、落地即享受”的待遇保障。目前,全国已有20多个省份开展“出生一件事”试点工作。

进行试点的20多个省份,根据自身特点,利用信息化的手段,进一步方便家长为新生儿参保。

湖南省出台了《湖南省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整合医保、卫健、公安等各部门资源,在线上平台建设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专区,实现新生儿医保参保和缴费等事项“全流程”线上办理。

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 局长 戴德奇:我们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打通改革的堵点,改变老百姓原来线下办理需要多部门来回折腾的不便,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通过线上办、掌上办,用最短时间实现新生儿出生即参保,出生即享受,切实减轻老百姓的就医负担。

浙江2022年开展“出生一件事”联办试点后,新生儿办理医保,由原来要跑6个部门变为一个部门都不用跑,递交材料由原来的9份缩减为现在的一张表格,切实提升了新生儿参保的便捷度和满意度。2023年1—8月,浙江全省已受理新生儿参保18.17万件,其中通过“出生一件事”线上办理12.8万件,占比70.5%。

减少流程 新生儿参保更加便捷

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是将新生儿出生后要办理的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生育服务登记、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登记、医保缴费、社保卡申领等7项业务,变成群众眼中的“一件事”统一办理。这样可以减少新生儿参保流程,方便家长办理,特别是对一些治疗费用较高的新生儿家长,尽早参保,就能实时进行报销,减少医疗费用的垫付。

云南市民张先生的孩子前不久在昆明市妇幼保健院出生,因为溶血性黄疸住进新生儿科。这家医院从9月1日起落地实施了院内一站式办理医保参保的政策,张先生就是最早享受到这项业务的家长之一。

市民 张先生:我们住了一个星期的院,实际的费用应该是6000多7000块钱,后边我们报销完自己就出了3000多块钱,如果没有办成这个医保的话,所有的费用肯定是要我们提前先垫付的。

张先生第一个孩子出生办理医保时,需要先去派出所落户,之后到社区社保机构进行参保,来来回回各种证件花费了将近一个多月的时间,如今的新政策让家长省心不少。

昆明市妇幼保健院院长 张鸿青:昆明市医保局五华区医保局,专门给我们开了一条通道,在孩子一出生拿到出生证明以后,只要父母带着身份证,就可以帮孩子在我们医院进行医保卡的办理,即时缴费,马上就可以进行结算。

新生儿尽早参保减少垫付资金压力

在江西上饶市立医院新生儿科,童星彬正在新生儿重症监护室外远远探视着刚刚出生十天的宝宝。由于出生时就患有呼吸窘迫综合征,一出生孩子就被送进了新生儿重症病区。

市民 童星彬:(早产)是肺部有点发育不完全,放在三楼新生儿科,今天已经第十天了,大概一天是一千多。

童星彬告诉记者,孩子刚出生就住院进了重症病区,如果医疗费全额垫付,压力会非常大。在“出生一件事”联办的帮助下,他按照当地居民医保标准缴纳了350元参保费,很快就办好了新生儿医保卡,孩子这次住院费用就可以实时报销,每天负担的费用从1000元,降低到400元左右。

截至8月底,上饶市“出生一件事”中涉及医保登记联办的总办件量达91620件,均为当天接收当天办结,实现了新生儿自参保缴费后即可享受医保待遇,减轻家长垫资之苦。

落地即参保 保障新生儿就医权益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实现全民参保、应保尽保是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目标。新生儿也是全民参保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生儿及时参保,对于保障新生儿就医权益、提高新生儿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我们也提醒各位新手爸妈,在宝宝出生后,尽快办理相关手续,让孩子拥有落地即享的医疗保障。

来源: 央视新闻客户端

最新!国家及31省份婚假 产假 陪产假 育儿假 子女护理假及待遇汇总!

2021年9月以来,全国多地修改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大部分省份延长了婚假、产假(生育假)、男方陪产假(护理假、照顾假、看护假),新增了育儿假和子女护理假(照料假)。现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内容,笔者整理了国家及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婚假、产假(生育假)、男方陪产假(护理假)、育儿假、子女护理假(照料假)具体规定及假期相关待遇一览表,供实务中参考!

01国家 02北京 03天津 04河北 05山西 06内蒙古

07辽宁 08吉林 09黑龙江 10上海 11江苏 12浙江

13安徽 14福建 15江西 16山东 17河南 18湖北

19湖南 20广东 21广西 22海南 23重庆 24四川

25贵州 26云南 27西藏 28陕西 29甘肃 30青海

31宁夏 32新疆

地区

种类

天数

具体规定

假期待遇

依据

01

国家

婚假

1至3天

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 死亡时, 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在批准的婚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第三条

产假

98天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第八条第一款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育儿假

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02

北京

婚假

8至10天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日。

未明确。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十六条

产假

158天

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延长生育假六十日(日是指自然日,生育假期一般连续享受)。女方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休假期间,单位不得将其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工资不得降低;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十九条

男方陪产假

15天

男方享受陪产假十五日(自然日,且一般应连续享受)。(女方自愿减少延长生育假的,男方享受的陪产假可以增加相应天数)

育儿假

5个工作日/人

在子女满三周岁前,每人每年享受五个工作日的育儿假;每年按照子女满周岁计算。(夫妻双方享受的育儿假合计不超过十个工作日)

视同出勤,待遇由单位按本人出勤发放。

子女护理假

≤10个 工作日

独生子女父母需要护理的,独生子女每年获得累计不超过十个工作日的护理假。

视同出勤,待遇由单位按本人出勤发放。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03

天津

婚假

10天

享受婚假十日。

婚假、陪产假、育儿假、护理假休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及福利待遇等照常发放;生育假(产假)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生育保险有关规定执行。(婚假、育儿假为工作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生育假(产假)、陪产假、护理假为自然日,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十八条,天津市卫健委《三孩生育政策十问十答》

产假

158天

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假(产假)的基础上增加生育假(产假)六十日。

男方陪产假

15天

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育儿假

10天/人

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用人单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日的育儿假。

子女护理假

独20 非独10

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患病住院的,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二十日、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十日的护理假。

未明确。

《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二十六条

04

河北

婚假

16至18天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十五天。

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二十五条

产假

158天 188天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延长产假六十天,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延长产假九十天。

男方护理假

15天

给予配偶护理假十五天。

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

育儿假

10天/人

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各十天育儿假。

子女照料假

独≥15天 非独≥7天

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需要二级以上护理的,其子女所在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少于十五天的护理照料时间,给予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少于七天的护理照料时间。

未明确。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三十七条

05

山西

婚假

30天

可以享受婚假三十日。

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

《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二十五条

产假

158天

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奖励延长产假六十日。

男方护理假

15天

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日。

育儿假

15天/人

符合条例规定生育且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分别给予每年十五日的育儿假。

可以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符合条例规定生育且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可以分别每月发放不低于二百元的婴幼儿保教费。

子女照料假

≤15天

生育(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年满六十周岁后住院治疗的,给予子女每年不超过十五日的照料假。

可以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

《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三十条第(四)项

06

内蒙古

婚假

16至18天

增加婚假十五日。

休假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变。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9)第三十六条

产假

158天

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再增加产假六十日。

男方护理假

25天

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日。

子女陪护假

20天

老年人患病住院及生活不能自理的,赡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给予赡养人陪护时间;赡养人为独生子女的,其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每年累计二十日的陪护假。

未明确。

《内蒙古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2019)第十五条第二款

07

辽宁

婚假

8至10天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日。

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十九条

产假

158天

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

男方护理假

20天

男方享有护理假二十日。

育儿假

10天/人

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日的育儿假。

子女照料假

≤15天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年满六十周岁后住院治疗的,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十五日的照料假。

可以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

08

吉林

婚假

15

享受婚假十五天。

按正常工作对待,工资、奖金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不变。

《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四十二条

产假

可延长至1年

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奖励,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延长产假至一年。

产假期间按正常工作对待,工资、奖金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不变。产假延长期间工资按原额的百分之七十五发放,不影响调整工资、晋升级别、计算工龄。

男方护理假

/

可以获得延长护理假奖励,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按正常工作对待,工资、奖金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不变。

育儿假

/

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或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父母育儿假。

09

黑龙江

婚假

15天 25天

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十日。

假期工资照发。

《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三十四条

产假

180天

女职工享受产假一百八十日。

不影响聘任、工资调整、职级晋升,假期待遇按照《黑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执行。

男方护理假

15天

男职工享受护理假十五日,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

假期工资照发。

育儿假

10天/人

每年给予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各十日育儿假。

子女陪护假

独20天 非独10天

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其陪护假。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二十日,非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十日。

陪护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黑龙江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2018)第十二条第三款

10

上海

婚假

8至10天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

未明确。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三十一条

产假

158天

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六十天。

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男方陪产假

10天

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

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育儿假

5天/人

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

11

江苏

婚假

11至13天

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

前述假期视为出勤,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规定的假期。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二十四条

产假

≥128天

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不少于三十天。

男方护理假

≥15天

男方享受护理假不少于十五天。

育儿假

≥5天

在女方产假期间,鼓励男方所在用人单位安排男方享受不少于五天的共同育儿假。

《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2018)第二十六条

20

浙江

产假

158天 188天

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一孩延长产假六十天,二孩、三孩延长产假九十天,自生育之日起按照自然日计算。

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职业假)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二十二条

男方护理假

15天

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

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

育儿假

10天/人

在子女三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各享受十天育儿假。

子女陪护假

5天/人

独生子女家庭父母一方年满六十周岁的,独生子女每年享受五天陪护父母假。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13

安徽

产假

158天

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

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三十七条

男方护理假

30天

20天

男方享受三十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二十天。

育儿假

10天/人

在子女六周岁以前,每年给予夫妻各十天育儿假。

14

福建

婚假

15天

享受婚假十五日。

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7年)第四十一条

产假

158-180天

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

男方照顾假

15天

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

育儿假

10天/人

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天育儿假。

未明确。

《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2020年)第十四条

子女护理假

≤10天

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六十周岁,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十天的护理时间。

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2017)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15

江西

婚假

16至18天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婚假十五日。

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三十一条

产假

188天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产假九十日。

护理假

30天

给予男方护理假三十日。

育儿假

10个工作日/人

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给予夫妻双方每年各十日育儿假。

护理假

适当

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患病住院的,其子女所在单位应当每年给予适当的护理假。

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三十七条

16

山东

产假

158天

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职工增加六十日产假。

产假、护理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待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二十五条

男方护理假

7天

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

17

河南

婚假

21天 28天

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

假期视为出勤。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二十五条

产假

190天

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

男方护理假

30天

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

育儿假

10天/人

在子女年满三周岁前,每年应当分别给予夫妻双方十日育儿假。

子女护理假

≤20天

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年满六十周岁后,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二十日的护理假。

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三十二条第(二)项

18

湖北

婚假

3天

可以在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三十一条

产假

158天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

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男方护理假

15天

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

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

育儿假

10天/人

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

子女护理假

非独≥10天 独≥15天

对赡养人、扶养人照顾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给予每年累计不少于10天的护理时间;对独生子女照顾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每年护理时间应当累计不少于15天。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三十四条

19

湖南

产假

158天

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

视为出勤。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十六条

男方护理假

20天

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

育儿假

10天/人

在子女三周岁以内,夫妻双方每年均可享受十天育儿假。

子女护理假

15天

独生子女父母年满六十周岁,因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每年可累计享受十五天的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

视为出勤。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二十条第二款

20

广东

产假

178天

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

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三十条

男方陪产假

15天

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育儿假

10天/人

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十日的育儿假。

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子女护理假

5天 ≤15天

独生子女夫妻年满六十周岁,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子女每年五日的护理假;患病住院治疗的,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十五日的护理假。

未明确。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三十六条

21

广西

产假

148天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女方增加产假五十日。

休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不得扣减。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20年)第二十五条

男方护理假

25天

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日。

子女护理假

≤15天

独生子女父母年满六十周岁的,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十五天的护理假。

护理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用人单位不得扣减。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2017)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22

海南

婚假

11至13天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日。

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享受全勤待遇。

《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8)第四十一条

产假

190天

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

《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四条

男方护理假

15天

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日。

子女护理假

≤15天

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十五天的护理时间。

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2017)第二十四条第四款

23

重庆

产假

178天

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八十天。

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二十三条

男方护理假

20天

女职工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当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

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假期中包括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育儿假

至1周岁满或六周岁前5-10天/人

在产假或者护理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夫妻一方可以休育儿假至子女一周岁止,或者夫妻双方可以在子女六周岁前每年各累计休五至十天的育儿假。

夫妻一方休育儿假至子女一周岁止的,期间的月工资不低于休假前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并不得低于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夫妻双方在子女六周岁前每年各累计休五至十天育儿假的,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子女护理假

≤10天

独生子女父母患病住院治疗且需要二级以上护理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十天的护理时间。

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2018)第三十条

24

四川

产假

158天

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六十天。

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二十四条

男方护理假

20天

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

育儿假

10天/人

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天的育儿假。

视为出勤,不包含节假日。假期间的工资由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子女照料假

独≤15天 非独≤7天

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所在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十五日的护理照料时间,给予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七日的护理照料时间。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通过集体协商或者制定规章制度等形式确定护理照料时间。护理照料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2018)第三十条

25

贵州

婚假

13天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

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三十三条

产假

158天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

男方护理假

15天

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育儿假

10天/人

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双方每年享受育儿假各10天。

子女陪护假

独≤15天 非独≤7天

职工年满60周岁的父母或者由其赡养的老年人患病住院的,鼓励所在单位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依据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给予职工陪护假。职工是独生子女的,每年陪护假累计不超过15天;职工是非独生子女的,每年陪护假累计不超过7天。

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

《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2021)第六十五条

26

云南

婚假

16至18天

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

未明确。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8年)第二十二条

产假

158天

除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休假外,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

男方护理假

30天

男方给予护理假30天。

子女护理假

独20天 非独10天

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的用人单位应当支持护理照料,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20天、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10天的护理时间。

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待遇。

《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2019)第二十四条

27

西藏

婚假

8至10天

干部、职工实行晚婚者增加婚假一周,一方晚婚一方享受。

未明确。

《西藏自治区计划生育暂行管理办法(试行)》(藏计育字[1992] 第06号)第二十五条

产假

1年

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女方每胎享受一年产假(含法定产假)。

期间夫妇双方工资待遇不变。因工作原因未能休满产假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适当的补贴。

《关于调整西藏自治区干部职工两孩生育待遇的通知》(藏卫发[2017]237号)第三条

男方护理假

30天

配偶享受三十天护理假(不包括在年度休假内)。

期间夫妇双方工资待遇不变。

28

陕西

婚假

11至13天

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假期十天。

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意见稿)》(2021)第四十七条

产假

158天 168天 三孩+半年

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六十天。女职工参加孕前检查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天。女职工生育三孩的,再给予半年奖励假。

男方护理假

15天 20天 三孩+15天

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女职工生育三孩的,其配偶增加护理假十五天。

育儿假

≥30天/人

在子女一至三周岁期间,每年给予父母双方各不低于三十天的育儿假。

子女陪护假

≥15天

独生子女父母单方年满六十周岁的,给予其子女每年不低于十五天的陪护假。

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意见稿)》(2021)第五十八条

29

甘肃

婚假

30天

可以享受婚假三十日。

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育儿假、陪护假期间,其薪酬、福利待遇不变。

《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十八条

产假

180天

女方享受产假一百八十日。

男方护理假

30天

男方享受护理假三十日。

育儿假

15天/人

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应当分别给予每年十五日的育儿假。

子女陪护假

≥15天

独生子女父母年满六十周岁,患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所在单位给予每年不少于十五日的陪护假。

30

青海

婚假

15天

可以享受婚假十五日。

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十六条

产假

188天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奖励女方生育假九十日。

男方看护假

15天

给予男方看护假十五日。

育儿假

15天/人

在子女不满三周岁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五日育儿假。

未明确。

31

宁夏

婚假

10天 13天

享受十天婚假,参加婚检的,增加三天婚假。

婚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三十八条

产假

158天

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六十天产假。

男方护理假

25天

男方享受二十五天护理假。

育儿假

10天/人

在子女零至三周岁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天育儿假。

子女陪护假

独≤15天 非独≤7天

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陪护假。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不超过十五日,非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不超过七日。

陪护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宁夏回族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2019)第十四条

32

新疆

婚假

23天

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二十天。

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7年)第二十六条

产假

158天

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

男方护理假

15天

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

●值得收藏!31省最新汇总:最低工资包含五险一金吗?

●2021版: 婚假、产假、年休假、病假、事假、哺乳假等21类规定和待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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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宇星

排版:孟祥宇

审核:刘 畅

医保小课堂 你问我来答 || 生育待遇篇(一)

1. 单位缴纳了生育保险,职工就能够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了吗?生三孩和生一孩二孩享受的生育待遇都是一样的吗?

答:单位缴纳了生育保险,涉及到连续缴费满10个月这一期限问题。在符合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内,职工在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只能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的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生育保险基金才予以支付。

2021年5月31日以后生育三孩跟一孩二孩一样,可以正常享受生育保险的相关待遇。

2. 女职工在我市定点医院生育医疗费如何报销?生育津贴等待遇如何申报?

答:女职工在我市定点医院生育,需要准备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至医院结算窗口。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出院时直接刷卡结算,实时报销。

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和产前检查费等生育保险待遇,在职工产假结束后,由单位通过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申报。

3.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答:徐州市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

(1)产前检查费用;

(2)生育医疗费用;

(3)一次性营养费用;

(4)生育津贴。

其中,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杭州拟向二孩家庭发放补助5000元 向三孩家庭发放补助2万元

杭州一普惠托育机构内。 张煜欢 摄

中新网杭州2月22日电(张煜欢)22日,杭州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杭州市政府2023年度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出炉,其中“‘抚幼育苗’在杭州”入选十件民生实事项目,提出要向新出生且户口登记在杭州的二孩及三孩家庭发放育儿券。记者另从杭州市卫健委了解到,今年该市将首次向同一对夫妻生育二孩、三孩,且新出生子女户籍登记在杭州的家庭发放育儿补助,拟向二孩家庭一次性发放补助5000元,向三孩家庭一次性发放补助20000元。

近年来,中国人口形势发生了新变化,生育水平逐年走低,人口增速持续放缓,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

据统计,截至2022年末,杭州市常住人口达1237.6万人。从人口监测数据和调研情况发现,2017年以来,杭州一孩生育率总体平稳,但二孩、三孩出生率直线下降,适龄市民对于二孩及三孩生育意愿明显偏低。调研显示,影响二孩、三孩出生率的主要因素是生育、养育、教育的压力。

自2021年7月全面实施三孩政策以来,杭州不断加大优生优育支持力度。去年杭州对现行生育保险政策进行了全面优化调整,如灵活就业人员新增纳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将生育保险待遇等待期缩短至6个月等,进一步增加生育保险政策的普惠性供给。

此次“‘抚幼育苗’在杭州”民生实事项目中提到,今年该市将新增托位5000个(其中普惠托位3000个)、组织婴幼儿家长养育技能提升专业课堂1000场,向新出生且户口登记在杭州的二孩及三孩家庭发放育儿券;新建成中小学和幼儿园72所、新增学位6.1万个,新增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50个。

按照2022年人口出生率测算,此次发放育儿补助总金额预计在1.4亿元左右,将覆盖2.5万个家庭。届时育儿补助将采取数字化方式发放,符合条件的家庭通过“浙里办”申请,审核通过后发放到个人账户。

据了解,杭州在实施育儿补助的同时,还将结合本地实际,在生育补助减轻负担、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优化生育休假制度、实施住房购车支持政策、减轻家庭教育压力、构建新时代新型婚育文化等方面加大努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