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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坟掘墓会遭什么报应(挖坟掘墓)

挖坟掘墓会遭什么报应(挖坟掘墓)

董卓毁掉秦始皇铸造的十二铜人,造成一可怕灾难,害死数百万百姓

公元189年,西凉军阀董卓在袁绍的邀请下,进入了洛阳城,开启了东汉的乱世。其后,董卓部下在洛阳胡作非为,到处烧杀抢掠,洛阳城内到处是烈火。而董卓本人则大权独揽,废黜了汉少帝,立汉献帝,一时间权倾朝野,挟天子以令诸侯。

公元190年,袁绍在关东组织反董卓联军,而董卓敌不过孙坚的进攻,被迫迁都长安。然而,迁都计划耗资巨大,国库有些入不敷出。为了尽快筹集迁都的资本,董卓命部下在洛阳到处抢劫、杀害富户。

其后,董卓又派步骑兵在后,驱逐百姓迁往长安,迁徙队伍中马踏人踩,加之饥饿和抢掠,尸横遍野,其状惨不忍睹。董卓又命部下将二百里内一切宫殿、官府及民宅焚烧殆尽,还令吕布率兵挖坟掘墓,搜罗珍宝,上至皇陵,下至普通官员的墓葬无一幸免。

到了长安后,董卓发现物资仍然十分短缺,于是决定用金融手段掠夺民财,以充国用。首先,董卓废除了自汉武帝以来的法定货币——五铢钱,改而铸造小钱。董卓铸行的小钱,既无轮廓,又无纹饰,重量在1 克(1.7铢)左右。相比于制作精美、重量得当的五铢钱,小钱妥妥的是劣币。

为了更铸小钱,董卓将搜集到的五铢钱、铜器全部熔毁。其后,董卓还觉得不过瘾,最终将魔爪伸向了秦始皇时期的文物——十二金人。

根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

“二十六年,收天下兵,聚之咸阳,销以为钟,金人十二,各重千石,置廷宫中。”

同书卷87《李斯列传》载:

“秦既并天下,以李斯为相,“夷郡县城,销其兵刃,示不复用”。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为了防止天下再次陷入战乱,于是收集天下的兵器,铸造了十二个铜人,用以“弱天下之民”。

那么这十二个金人到底有多重、多高呢?根据《水经注》卷4载:

“ (秦始皇铸十二金人),各重二十四万斤,坐之宫门之前,谓之金狄。”

秦汉一斤,相当于现代的256克,而一个铜人,就约合61吨重,可谓相当庞大。此外,根据《淮南子· 论训》、《太平广记》、《永乐大典》及《古今图书集成· 庶征典· 人异部》载,十二金人身高5丈,足长6尺,可谓是相当巨大了。

秦朝灭亡后,宫阙皆为项羽所烧毁(不包括未建成的阿房宫),十二金人被掩埋在废墟中。刘邦建立西汉、定都长安后,对十二金人采取了保护的态度,派人将十二金人运到长乐宫之大夏殿安置。

经过西汉末年的战乱,十二金人仍大体保持完好,仍是汉朝的定国之物。但到了东汉末年,历经沧桑的十二金人却没有逃过董卓的毒手。《后汉书》卷72《董卓传》载:

“(董卓)坏五铢钱,更铸小钱,悉取洛阳及长安铜人、钟、飞廉、铜马之属以充铸焉”。

晋人潘岳在《关中记》中说: “董卓坏铜人,余二枚徒清门里。”据此,十二金人中有十座为董卓所毁,剩下的两座被运至清门里,幸免于被毁的厄运。

由于十大铜人重量巨大,董卓得以铸造大量劣币,使之流入市场,造成了巨大的金融灾难。不久后,关中地区就发生了恶性通货膨胀,物价飙涨。《后汉书·献帝本纪》记载:兴安元年,谷一斛五十万钱。黎民百姓几乎被掠夺殆尽。而在文景时期,一斛谷才十几钱。

在董卓的倒行逆施之下,往日繁华的关中日渐凋敝,数百万百姓流离失所,以至于冻饿而死,造成了巨大的灾难。正是“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而这一切,都是董卓的暴政造成的。

正所谓“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暴虐的董卓最终得到了报应,吕布的刺杀最终结束了这位乱臣贼子的性命。董卓虽然死了,但他给人民造成的伤痕,却过了数十年也没有消退。即使曹魏建立后,关中退回了物物交换时代,以布帛和谷物充当货币。

有些读者或许会问,那么剩下的两个铜人去哪里了?在三国时期,魏明帝曾想将最后两个金人运往洛阳,但因太重未能如愿。到了五胡十六国时期,后赵皇帝石虎将两座金人运往了邺城。最后,前秦皇帝苻坚又派人将这两枚金人运回长安销毁。至此,十二金人全部消失。

古代有一种特殊“盗墓”现象,公开刨坟掘墓,执行“尸刑”

中国古代的“尸刑”

本文作者 倪方六

刑法,是针对犯罪行为的,也就是说,是“活人刑”。但在中国古代,还有一种“死人刑”,专门惩罚死人的。

人死了还怎么惩罚?直接对尸体动刑。如东汉要奸臣董卓,被杀死后也不解恨,要陈尸街头示众。董卓生前肥胖,守尸的士兵在董卓肚脐眼中插上灯芯,点燃照明,竟然持续数天。

(董卓,剧照)

下葬了则要掘墓刨坟,挖出尸体惩治,古称“戮尸”。

这些实是一种辱尸行为,谓之“尸刑”。尸刑不入正式的刑法条款,但执行不含糊,甚至更严。

“尸刑”是怎么来的?

古代有“族诛”一说,即所谓“一人有罪,刑及父母、兄弟、妻子”,这是“诛三族”。最恐怖的是“诛九族”,极端的还有“诛十族”。明成祖朱棣就干过这事,在惩罚拒绝为他拟即位诏书的建文帝亲臣方孝孺时,将方的朋友算成一族。

诛族很惨的,上自高祖,下至玄孙,所有直系亲属均不能免。那么,人死下葬了可以放过了吧,不行,要把墓刨开,撬开棺材,执行“尸刑”。

(古棺)

“掘墓刨坟”,可以视为一种特殊盗墓现象,在中国古代并不鲜见。

据史料,公元前314年,北方崛起的中山国乘燕国动乱之危,派兵讨伐燕国。后来燕国联合赵国、齐国,“三国联军”灭掉了中山国,“毁其宗庙,迁其重器”,又扒开中山王的墓,将其从棺中拖出“曝尸”。

先秦时,楚平王也被鞭尸。他误听馋言,将大夫伍奢全家斩尽杀绝。伍奢次子伍子胥逃到吴国,后率领军队攻破楚国都城郢。其时平王已死,为报父兄被杀之报,将楚平王墓挖开,怒鞭平王尸体三百下。

伍子胥干的事,史书上有记载,《史记·吴太伯世家》即:“子胥、伯嚭鞭平王之尸,以报父仇。”

秦始皇身边的宦臣赵高父母墓,也被掘毁过,接受秦王尸刑。

赵高是中国历史有名的奸宦,他诏立秦始皇二儿子胡亥一事,至今不明不白。后又操纵秦二世,将太子扶苏、大将蒙恬、丞相李斯先后杀掉。最后又反过来谋害胡亥,再立胡亥的侄子(说法不一)子婴为秦王,目的想当赵姓皇帝。

子婴早看透了赵高德性,图谋不轨,乘机将其“夷灭三族”, 掘赵高父母的墓,戮赵高父母的尸。

被执行尸刑的,一般都是犯了政治上错误的,比如篡权、反朝廷,当然也有的是报仇雪恨。

对待“贼民”(农民起义军),古代的统治者是不会手下留情的,执行尸刑最多。

(现在下葬现场,与本文无涉)

东汉末年,太平道首领张角、张梁,揭杆而起。张角死后,便被汉灵帝刘辩实施了“尸刑”,当时“剿贼”将领皇甫嵩将张角的墓挖开,“发棺断头,传送马市。”

隋炀帝时,开国元勋杨素的儿子杨玄感是朝中重臣,但他起兵造反,欲废掉隋炀帝,另立隋文帝孙子、隋炀帝的侄子秦王杨浩为帝。

(隋炀帝,剧照)

事败后,自知是死罪,便令弟弟杨积善将自己杀死,以免被隋炀帝抓住后受枭首之辱。但隋炀帝并没有因为他自杀而放过他,除九族遭诛外,杨玄感尸体也被从棺材内拖了出来,“枭首”。

唐朝在武则天时代,也有使用尸刑案例。开国功臣、瓦岗英雄唐英公李勣(徐懋功)、唐高宗李治的宰相郝处俊,都被武则天“曝尸”。李勣墓挖开后,发现棺材内的李勣尸体完好,武则天指令将尸体焚烧后扬灰。

(武则天)

为什么在中国古代会出现“死人刑”、“尸刑”?这与中国人的观念有关。

中国人一向讲究“死者为大”,换句话来说,就是不论这人生前如何,一旦死了就应该得到尊重。如果人死后,特别是下葬后再被挖出来,那是最最不幸之事,乃人间极重惩处了,令死者不宁,生前不安。

可以想见,“掘墓刨坟”这种“死人刑”比“活人刑”更惨!今天偶有挖人祖坟的报复行为,便是过去尸刑的变种。

(现在坟头,与本文无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