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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双亡子女如何继承房产(父母双亡)

父母双亡子女如何继承房产(父母双亡)

父母去世后,子女一直没办房屋产权过户,那房子归谁、会被没收么

有人经常问小编,父母过世了,不动产权证上是他们的名字,自己又有各种事,一直拖着没有去办理过户,时间长了房子会怎么样,会被当做无主财产收归国有么?

小编在这说:无论子女有没有办理房产证更名手续,父母遗留的房子产权都是属于子女的,国家不会没收,也不会有人因为房产证的名字不是子女而为难。

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法》中规定,父母和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继承法》中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物权法》中规定,因继承取得的物权,自继承一刻起发生效力。

所以基于这三项法律规定,当父母去世时,在其名下的房子,产权自动就是子女的,不去办里过户手续并不影响子女拥有产权。

举例说明

老张和老伴老两口,各自父母都早已去世,两人一共生了三个孩子,简称张大、张二、张三,没有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也没有抚养其他人。老两口名下有一套单位福利房,房产证是齐全的。老两口生前家庭比较和睦,也没有立遗嘱,也没有跟别人签遗赠抚养协议。老两口相继去世后,三个子女一致决定:老人的房子给一直照顾老两口的张大,其他人自愿放弃。 于是长大住进了老两口留下来的房子,也一直没有办理产权过户的手续。

那么问题来了,这套房子属于谁?

前边小编说的很清楚,房子只属于张大。

但有一件事需要注意,张二、张三存在反悔或去世可能,这对张大办继承公证手续会有障碍!但只要三个人决定房子给张大时相关证据资料都有留存,就不会影响其他子女放弃继承的法律事实。

法律如何规定的?

老两口去世时起,房屋的产权法律自动属于3个子女。

张二、张三表示放弃,没有反悔,则放弃继承的效力追溯到两位老人去世当时。如张二、张三表示放弃继承后,其中一人或都去世,他们的的合法继承人也不得不得争抢房屋产权,不会发生转继承的情况。

其他人放弃之后,则房产权归张大所有。

不办理过户,产权还自动子女的,为什么?

根据《物权法》中规定,因继承发生产权变动,法律认可取得产权无须登记。

但如果继承人需要抵押、出卖、拆迁等实行啊,就需要继承人先办继承公证手续,再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更改登记簿内容,核发新的产权证后再做其他交易。

生活中有一些问题需要注意

关于房产过户迟早都要办,早办比晚办好!

问题1:

兄弟姐妹多,时间长了,有人反悔想要房子,会引起纠纷。尤其到孙辈的人,可能主张继承权。

问题2:

想抵押贷款或者卖房,必须有房产证,否则无法进行。

问题3:

办理继承和过户手续,需要提交很多证明材料,时间越久证据材料流失或取得更难。

问题4:

房子遭遇拆迁,也需要和房屋所有人和继承人谈判。没有产权证无法获得补偿

问题5:

老人只有独生子女,独生子女未婚,无领养又去世,也没有办继承和产权过户,在这种情况下,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房产,收归国有或集体所有。

父母去世后农村的房子,户口迁出子女还能继承吗?最新答案来了

最近这些年,随着大量的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农民子弟在城市安家乐户购买房产,甚至将户口迁移到了城市地区。在年轻人到城市买房落户的同时,留在农村的父母已经渐渐老去。中国的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而农村的面貌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大部分农村地区都已经将原来的老房子推倒重建,有一些家庭经济收入情况比较好的,人家甚至盖起了多层小别墅。目前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越来越严格,对于已经迁出农村的人缘,要想再回到农村落户变得非常困难。而他们要想在农村新建房屋也变得非常渺茫。因为农村宅基地只能由本村集体内部组织成员才能享有。

随着父母逐渐老去,甚至有一些年纪大的父母已经去世了,而他们在农村留下来的宅基地和房产该怎么办呢?如果子女的户口仍然还在农村里面,仍然还和父母在一起的话。这个问题倒不是特别大,可以通过正常的程序继续享有农村的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可以通过申请对农村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者是重新修建。但是如果子女的户口已经从农村迁出来,其已经去世,父母所留下来的宅基地和房屋能不能继续继承呢?应该怎么处理才合法合规呢?今天止茶就和大家聊一聊这个很多人非常关心的话题。

首先,农村宅基地不存在继承的问题

这一点大家需要搞明白,因为农村的宅基地是由国家和集体赋予那些村民用于建筑房屋所使用的集体土地。它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和集体,而农民只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不管是根据物权法也好,还是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的相关规定也好,对于没有所有权的非私人性财物,是无法通过继承来获得的。所以宅基地不存在继承不继承的问题。对于子女和父母的户口仍然在一起,仍然在农村的情况,如果没有分户的话,所有家庭成员共同享有宅基地,哪怕户主是父母的名字,哪怕户主已经去世,其他的家庭成员仍然享有该片宅基地的使用权。

其次,农村宅基地上所建房屋属于私有财产

虽然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于集体,但是通过合法申请的宅基地,在上面建造的房屋及所有权属于个人所有,是私人财产,可以通过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依法继承。也就是说,不管子女户口是否是在农村地区,其父母名下的房屋都可以通过合法继承的方式获得。在这一点上貌似跟第一点有相互矛盾的地方,实际上则不然,因为中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是农村宅基地,遵循地随房走的原则。也就是说只要宅基地上的房屋还在,那么不管户口是在农村还是在城市,及子女都可以合法继承。这里继承的不是宅基地的所有权,而是宅基地上附属物,也就是房子的所有权。

再次,户口迁出子女继承父母房所有权有一定的限制条件

对于户口已经从农村迁出去的子女,要想继承农村已经过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是有一些限制条件的。前面已经讲过,我们现在遵循的是地随房走的原则。房屋作为财产可以合法继承,而其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变相的可以继续拥有。但是这种拥有是有限定条件的,进城落户子女继承的农村房屋只能居住,或者租赁给他人居住,但是却不能对农村房屋进行改建扩建和推倒重建。因为不管是改扩建还是重建,都要涉及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重新申请和审批。一旦涉及到审批过程,那么进城落户子女的申请肯定是通不过的。如果房屋倒塌或者无法居住以后,村集体有权收回该片宅基地,或者重新分配给有需要的本村集体内部组织成员,或者重新复垦变成农业用地。

总的来说,现在国家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越来越严格,对于已经进城落户的子女,其父母去世以后,在农村留下来的房屋,可以通过合法继承的方式继续享有,但是却不能对这片房屋进行改扩建和重建。如果房屋倒塌了,他们不能再继续申请新的宅基地,村集体也有权收回该变宅基地的使用权。以上就是父母双亡之后留下的农村宅基地,对于进城落户子女该如何处理的正确应对方法。

大家都懂了吗?你们当地有这样的情况吗?是如何处理的呢?欢迎您在下面留言,说说您的观点和想法。

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房产?“继承权”新规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行,其中就对父母的房产如何通过继承的方式转让给子女们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在这些规定中,有不少内容是结合当前的情况提出的新规定。也就是说,“继承权”新规,2021年起,父母房产统统按“新规”处置。

新的继承权增了两种立遗嘱的方式

立遗嘱在我国并不普及,因为在常人的观念中,遗嘱就等同于“将要去世”,有种不安的感觉。如果亲戚朋友或者邻居听到了谁家要“立遗嘱”,第一想法就是这个人是不是出现什么问题了,或者精神错乱了?没事立什么遗嘱。所以说,即便是很多老年人有立遗嘱的想法,但是除非必要,他们是不愿意公开立遗嘱的。

在以往,立遗嘱的常见方式,也是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去公证处进行公证,但是有很大的弊端和局限性,想要立遗嘱的人一般都是年迈的老人,既然年纪大了,那么行动自然迟缓和不便,还有的老人只能坐在轮椅上,公证处动辄几十上百公里路程,老人们经不起这样折腾。

新的继承规定,增加了两种合法有效的立遗嘱方式: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这可就减轻了老人们的很多麻烦事儿,例如很多老人不识字、年老了认识不清,可以录像。

防止立遗嘱被迫无奈,新增“见证人”规定

现在的一线城市房价4至8万元,二线城市房价也在1万元以上,如果没有父母的资金支持,年轻人想要纯粹依靠自己买房子不那么容易,即便是买上房了,可能这套房子也不是自己唯一的一套房子。有研究显示,家庭1个孩子出生,就需要至少1套房子,随着这个孩子成年,家里至少需要3套房子(不管是置换还是总计3套)。一套房子几百万元,这可是很多人半辈子才能挣到的钱。

所以为了争父母的房产,有很多兄弟姐妹出怪招,例如事先跟父母讲一些事情,要求父母必须按照自己的意见立遗嘱,不然就有严重后果。所以,为了防止这种事情发生,规定必须有两名见证人在场才行,确保遗嘱出自老人内心的想法。

新增加遗嘱的“宽恕”制度

顾名思义,就是给老人立遗嘱一次反悔的机会,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见到子女们不孝顺父母,但是为了获得父母的房产表面一套背后一套。所以“反悔”制度就给了父母们另外一道保障,有机会修改遗嘱。

新规定设定“遗嘱最新第一”原则

什么意思呢?就是只要是合法有效的遗嘱,哪个遗嘱的时间距离现在最近、最新,那么这个遗嘱将作为最有效的遗嘱执行。这在以往可是不行的,根据以往的规定,在各类遗嘱中,只有“公证遗嘱”才具有最大的法律效益,不管子女们持有任何形式的遗嘱,只要有公证遗嘱的存在,那最终都会以公证遗嘱为准。

新规定按照时间排序,哪个遗嘱最新就按照这个遗嘱执行。

新规增加了有效继承人范围

虽然说现在有序开放了二胎,但是社会文化水平也在逐渐提高,为了追求更高的生活质量,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不愿意生育,更愿意独善其身,随着家庭缩小化越来越明显,可能很多家庭没有第一第二合法有效继承人,那么这些人奋斗一辈子的财产和房产最终将给谁?新规定增加了继承人范围,外甥、外甥女、侄子、侄女都位列其中,都可以依法继承房产了。

这些就是民法典中关于继承的改变。关于继承,并没有大家想象中那么简单,如果一不小心,可能就会失去继承的财产。

这五种财产不能被继承

独生子女也不行!

之前,网上流传这样一篇文章,

“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的房产了!”

这篇文章看上去像耸人听闻的谣言,

实际上还真不一定,

今天就跟您聊聊五种子女不能继承的财产。

第一种情况,被继承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中,属于他人的部分

什么意思?就是财产表面上看来是属于被继承人的,实际上被继承人并不拥有全部所有权,最常见的情况是夫妻共有财产。

举个例子您就明白了。

老张夫妇有两个儿子,夫妇俩婚后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老张名下,老伴去世后老张和小儿子一起住着。现在老张也去世了,留下一份遗嘱写明房子归小儿子。

那是不是大儿子就分不到房了?不是,大儿子还能分到1/6的房产。看图:

实际上老张的太太也有1/2房子的所有权,如果老张的太太去世前没立遗嘱,那按照法律规定,老张的太太手里1/2的房产会由老张、大儿子和小儿子平分。

分配结果就是,老张占2/3产权,大儿子和小儿子各占1/6产权。而老张的遗嘱只能决定这房子2/3的产权归属。

网上说独生子女有可能不能继承自己的房子,也是这个道理。怎么解决这些问题?简单,立个遗嘱说明白就行了。

第二种情况,使用权不能继承

最常见的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公有住房使用权。

先说农村宅基地,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而这块土地是归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所以,宅基地不能算个人的遗产。但是,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是个人财产,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而且就算儿女离开农村转成城市户口也能继承。

再说公有住房,个人对公有住房只享有使用权,而它的产权归国家或单位所有,因此不属于个人遗产。不过,如果公房“房改”后转为产权房,就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了。

第三种情况,有些权利是不能被继承的

比如人身权、知识产权。老张写了一部畅销书,每年都有可观的版权收入,老张去世后,独生子小张作为继承人,仍然可以享有版权收入,但是老张作为作者,在这部作品上的署名权、包括修改作品的权利等,小张都不能继承。

第四种情况,死亡赔偿金、抚恤金是不能被继承的

因为这份财产一般是在被继承人因事故或因公死亡之后获得,是对死者近亲属的经济补助和精神抚慰。注意了!这是给死者近亲属的,因此不属于死者的遗产,不能被继承。

第五种情况,保险金

保险金是否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需要分情况。一般来说,如果保险指定了受益人,那么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应该属于受益人,而不是被保险人的遗产,当然特殊情况除外。

(原标题: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房产?“继承权”新规来了!老友们快收藏)

来源|人民网

来源: 中国搜索

父母过世 子女如何出售其名下房屋?

“我父亲名下有一套房屋,是父亲的单位房,个人100%产权。如今父亲和母亲已经去世,请问现在这个房子是否能出售?如果不能出售子女应该如何继承?”近日,读者张先生向山西晚报咨询继承过世父母房产的相关事宜。

山西晚报记者从太原市房产局了解到,张先生需到公证部门进行继承公证,然后还需提供产权证、身份证明等证明,到太原市为民服务大厅咨询办理。通常这类房子不能直接交易,需要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房本更名后才可以进行交易。房产继承不征收任何税费,直接携带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就可以。需要准备的材料有: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产证、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遗嘱(如有)、继承公证。

据悉,房产公证不再是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的前置条件,但是不进行继承公证的话,房屋管理部门需要对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各种家庭背景进行调查,办理房屋继承手续周期会变长,所以建议继承父母房产的群众,最好先办理继承公证。

过户指南—父母过世去,房子不过户会有什么后果?

在很多人看来,父母的房子就是留给子女的,所以很多父母在世的时候,都不会留下房产继承遗嘱。甚至还有的人觉得,房子不管写在谁的名下,都不影响居住,导致很多子女在父母离世之后,也不及时的将房屋过户。那么父母去世后,房子不过户会有什么后果呢?

房子不过户会有什么后果?

1、法定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的规定继承,所以我只从过世后的层面来说。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只要不出意外一般是会根据老人的意愿处置房产,并且没有顺序问题;而法定继承有一定顺序,不一定只由子女来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以及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由于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份,所以比较容易发生纠纷。

2、办理方法相对简单,首先准备好父母生前的户口、死亡证明及相关证件资料,继承人拿着遗嘱去料理继承公证书,然后到房管部门料理继承登记,把所有资料递交专业机构进行严格审查,审核通过后才能得到房子属于自己的证明。还需要找专业人员对房产价值进行评估,定价后需缴纳一定税金,国暂未对遗产税有相关收费规范,只需缴纳公证费用,所以税费支出还是比较低的

3、看到这里有人觉得手续复杂,认为自己不办理手续还是可以继续住在父母的房子里,虽然不过户也可以居住,但实际上你并没有拿到房子的产权,也就是说无法将房子出手或做其他交易,因为这不合法。如果遇上房屋拆迁,因此拿不到拆迁弥补,时候才知道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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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在世,怎么将房屋过户给子女?

1、房屋赠与

很多父母在世时就想把房子早做打算早留给子女,以免日后与其他有权继承人发生纠纷,大家经常认为送给他人的东西就不需要交任何费用了但这是房产,当然不一样。手续相对简单,只需签署确认书,办理赠与公正、房产评估、缴纳税费。

2、房屋买卖

房屋买卖就是父母把房子卖给子女,父母作为房子的产权人,有权处置自己的资产,包括卖给任何人,牵扯了买卖,当然就要缴纳各种税费,不过不用像赠与交16万那么多,因为这里变成了二手房买卖,费用跟房子面积大小、房子多数、房产证时间三方面有关。如果房子90平米以下、满五年且是唯一房产,契税只需缴纳1%,营业税和个税可以免征。

哪种方式最划算省钱?

细看上述三种方式不难发现,遗嘱继承方式最省事也最省钱,只是独生子女还好,如果家里的子女较多,可能为分割继承问题大打出手反目成仇,如果想以和为贵防止此类事情发生,尽可能在老人在世时坐下公证。如果选择生前过户,房产拥有逾越五年,可以免交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使用买卖过户的方法更省钱,如果是五年以内的房子,则选择赠与过户方式比较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