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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体界的一枝独秀——泥炭鞣尸
之前我们了解过干巴巴的尸体,也知道了油腻腻的尸体。今天,让我们一起走近软绵绵的尸体吧……法医秘史丨第48辑
世界上不光有“熊猫”血,还有“熊猫”尸
(文 /我在你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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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中插图可能会引起不适,请谨慎阅读!
午夜时分,有着强迫症的周六组长(本主稿人)正抓狂地敲打着键盘。
当你们看到这篇文章的时候,应该已经是周六了吧,感谢你们百忙之中阅读这个创作于深夜的重口味文章。
关于保存型尸体,我们之前有过一些介绍(《近距离了解干尸化,就是现在!》《又滑又腻又恶心……尸蜡化到底是什么?》),在《现实中真的有养尸地吗?》一文里,我们也提到了一种极其稀有的尸体现象。这种尸体现象,全世界发现的例子都极其稀少,数目大概两只手就能数得出来。
那么,这种神奇的尸体现象究竟是什么呢?
如果你看过本栏目之前的更新,大概可以抢答成功了——没错,就是泥炭鞣尸。
为了更严谨地撰写本文,我在数据库里仔细查阅了一些资料,发现有一篇文献中提到这样一个有意思的事:在西北欧的某处沼泽中,曾经发现了100例左右的泥炭鞣尸。
哎?之前说的极其稀有呢?
我怀着疑问继续往下追查,却发现除了那篇文献,其他地方都没有相关的介绍。
看来,孰真孰假,还有待商榷。
那么,这么稀有的尸体现象,中国发现过多少例呢?我同样也检索了数据库。
尽管我国地大物博,发现过纯天然的干尸,也发现过纯天然的尸蜡化尸体,但关于泥炭鞣尸的记载,一共只找到了两例。(两具泥炭鞣尸的记载分别来自参考文献[1]&[2])
首先被发现的那具泥炭鞣尸,是于1957年,在浙江吴兴杨家埠发现的。该尸体被发现时,棺材处于含有酸性红壤的地区,且土壤中的酸性随水分进入棺内,浸润尸体。
由于酸性环境的存在,使得尸体的腐败得以停止,进而得到了保存。该尸体的性别特征为男性,从头到脚呈蜷曲状,死于清代乾隆年间,距发掘时已有200余年历史。尸体被取出棺木后,可见皮肤呈白色、鸡皮样,面部轮廓较清晰,尸体的内脏均已缩小了。
泥炭鞣尸,图片来源:参考文献[4]
而我国有记载的第二具泥炭鞣尸,发现的年代被发现人故意隐去,而因为该尸体为一起刑事案件,所以,具体细节本文也不做重点描述。
这里要说明的是,该尸体为女性,死亡时年纪为25岁。死者被害后,于11月被埋入1米深的地下,而于次年的7月份被案件侦查人员挖掘出来。尸体被床单包裹,埋藏地点为农田。由于该处有植物腐烂分解而形成的酸性腐殖酸类,以及深埋地下1米处,与空气隔绝,所以形成了本例特有的鞣尸样改变,尸体被发现时内脏缩小,肤色呈灰白色,皮肤完整。
通过上述的两个例子,我们不难总结出泥炭鞣尸的概念:尸体在酸性的水中浸泡,腐败停止,皮肤鞣化,因此可以长期的保存。
因为这种尸体多见于泥潭沼泽中,所以被称之为“泥炭鞣尸”,又因为该类尸体在酸性环境下,骨骼钙质脱失等原因,使得尸体变软,故而也称为“软尸”。
那么泥炭鞣尸的形成条件又是怎样的呢?通过上面的两个案例我们也不难总结:
第一:尸体所处的环境为酸性,在酸性环境中,尸体内的钙质与酸反应,发生脱钙、脂肪与蛋白质溶解,尸体的重量减轻,外形变得柔软,屈曲。
第二:酸性环境下,细菌的繁殖被抑制,尸体腐败停止,从而得以保存。
可以说今天介绍的泥炭鞣尸是形成机制最简单,然而,却是最稀有的。
之前,我们都会以一个真实的案例作为结尾,今天也不例外,但是与以往不同的是,之前我们所讲解的都是在本不适宜形成某类尸体的环境下,却反倒形成了某种尸体。例如,在南方潮湿的情况下形成了木乃伊化的干尸,在潮湿的环境下,胖尸体在很短的时间下形成了尸蜡化。
今天我们要说的却与之前相反,今天我们的案例要说明的是尸体在适宜形成泥炭鞣尸的环境下却反倒没有形成预想中的结果。
笔者想通过这样的例子来说明,保存型尸体的形成,是尸体自身原因与环境因素多方面作用的结果,而并非是某种情况下单一的某种因素所独立决定的。
案例:
该案例被报道的时间为2012年,但是具体发生的时间不详。死者女性,35岁,被害后被投入井中。被抛尸的废井已经荒废多年,且被多次倒入用于加工废旧金属的酸性液体,井口被石块与水泥封闭。
尸体被抛入井2年8个月后,被警察叔叔们打捞出来。打捞时井水的PH值为1.4,在这一酸度下,细菌的繁殖被抑制,同时各种能够损害尸体的小动物与昆虫也得到了有效的抑制,尸体得以保存,然而,在这样的酸性条件下,尸体并未形成泥炭鞣尸,反倒形成了早期尸蜡化。
经过尸检,法医叔叔们初步分析出了原因:
I:井水的酸性浓度不够,达不到鞣尸的形成条件;
II:井水中含有的金属离子,抑制了骨骼在酸性环境下的脱钙反应;
III:尸体在井中的时间太短,无法形成鞣尸。
尸体打捞后,大、小腿部皮肤呈灰白色脂蜡样,图片来源:参考文献[3]
尸体打捞后,胸部皮下组织呈灰白色脂蜡样,图片来源:参考文献[3]
泥炭鞣尸作为保存型尸体的一种,与之前我们提到的其他保存型尸体一样,在法医学的工作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因为此类尸体可以完整地保留死者生前所受到的伤害。
比如,1950年在丹麦发现的一具男性尸体,经过鉴定,他死于2000年之前。虽然经过了数千年的岁月变迁,但是该男子死于祭祀时颈部被绞杀的痕迹却依旧清晰可见。
以上就是本期的话题了,感谢大家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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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参考文献
[1]郭景元.法医鉴定实用全书[M].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2
[2]余方列.程少青.陈峰.泥炭鞣尸1例[J].法医学杂志.2007.23(4)
[3]董文彬.柯伟力.胡小雄.叶光华.喻林升.强酸液体中保存型尸体1例[J].中国法医学杂志.2012.27(4)
[4]中国医科大学:法医病理学 PPT
本期编辑团
主稿:我在你左右;题图:花颜公子;校对:笑言;排版:夏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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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秦明系头条号签约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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