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纲运所过,州县莫敢谁何,殆至劫掠,遂为大患(纲运)

纲运所过,州县莫敢谁何,殆至劫掠,遂为大患(纲运)

笑傢谈史:在宋徽宗时代,被称作纲运的是什么意思

大家好!我是笑傢,今天我们就一起去了解关于北宋徽宗赵佶风流故事。

赵估(1082-1135),神宗十一子,哲宗病死后,太后立他为帝。在位二十五年,国亡被俘受折磨而死。政治昏庸腐败,但喜好书画,广收历代文物。

宋徽宗赵估在位时昏庸无道,重用奸臣,大肆搜刮民财,供自己享乐。传说他下令设造作局,向民间征敛象牙,牛角金玉,织绣等物料,役使几千名工匠制成精美工艺品供其赏玩;又下令设应奉局,抢掠民间奇花异石,用大批船只运往京城,称做“花石纲”,供其盖宫殿,造花园建宅院;还设御前生活所,营缮所,裁造院等专门为皇室供应豪华的衣物,精美的膳食和珍贵的用品等等。其中,“花石纲”项,规模最大,对百姓祸害最重,不少人为之倾家荡产,成为起义的导火线。这“花石纲”怎么会有如此大的危害呢?

原来,自唐宋以来,全国各地运往京城的货物,都要按品种编组,同一种类的货物编为一组,称之为“纲”。这种运送的方式称为“纲运”,运盐的叫“盐纲”,运粮的叫“粮纲”,运花木奇石的叫“花石纲”。

当时,主管花石进奉的有宰相蔡京大儿子蔡攸,开封府尹盛章和苏杭应奉局的朱动。这样一来,就有三条线为朝廷进奉花石。以朱动的花石纲规模最大。

朱动本来是苏州无赖朱冲之子,因巴结蔡京当上了苏杭应奉局的主管。上任之后,他凭借皇家权势,横行霸道,胡作非为。他养了一批差官,四处搜罗花石,发现谁家宅院内有中意的花木奇石,就带了兵士们闯进那家,用黄封条一贴,就算是进贡皇帝的东西了,要百姓认真保管,然后运走。如遇假山、大树等不好搬运,就令人拆墙拆屋,比强盗都凶恶。稍有违抗者,差官立刻借口“对皇帝大不恭”,轻的罚款,重的抓起来投人监牢任意治罪。如遇深山里的怪石,他即强征民夫去开采。他们还趁机大肆贪污勒索,诬告其有花石不献,逼得中等人家变卖家产小户人家卖儿卖女。

他搜刮的东西,通及江南各省。有江苏太湖,安徽灵璧的奇石,有两浙的异花,竹子和海鲜,有福建的荔枝,龙眼橄榄,有海南岛的椰子。四川,两广的奇花异果,数不胜数。几乎把天下的美石,佳木都集中到了开封,供宋徽宗和大臣们享乐之用。

宋徽宗役使上万工匠,先后修建了举行祭祀话动的“明章”,举行宴会活动的“延福宫”和祈求多生儿子而在方圆十里垒土建造的假山艮岳。这些豪华建筑的石头花木,都是从全国各地通过“花石纲”运来的。

朱动等人借口收买花石,把国库里的钱装进自己的腰包,而采办花石,则是不花一分钱,强迫百姓到深山幽谷去开凿,或是到民宅中抢掠。运送花石船只,在淮河和汴河里航行不断。据说,有一回往京城运的花石太大了,河道无法通过,朱动下令改为海运。一座山一样的石头人在木船里,一个巨浪打来,木船一摇晃,连船带人都翻进了海里,几千名运石的民工都葬身鱼腹了。

特别是因为“花石纲”的运输,严重的影响了北宋的南粮北调,许多士兵因为给养不足,吃不了饱饭而纷纷逃亡。就连京城也常常因为粮食供应不上而发生粮荒,导致粮食短缺,米价暴涨,民不聊生,怨声载道。然而,宋徽宗却仍然整天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挥霍无度。

宋徽宗常常把价值百万贯的装点有奇花异石的华丽宅第赐给那些为自己吹牛拍马的大臣。据说,他赏给蔡京的宅第,园内树木如云,还觉得不够宽敞,竟把宅西数万间民房毁掉建为“西园”,无处伸冤讲理的百姓们说“东园如方,西园如雨(泪下如雨)”。宋徽宗手下的三个大臣,三个宦官,被人们称为“六贼”,即蔡京,朱动,童贯,王黼梁师成和李彦。他们贪污受贿,搜刮民财,家里的金银财宝堆积如山,比朝廷国库都多。他们占有的豪宅里都遍布江南的花石,那里面都浸透了劳动人民的血和泪。

今天的故事就结束了,感谢您的阅读,我们下期再见!

《水浒传》中让杨志栽跟头的生辰纲,这个“纲”是什么意思

在中国古典小说《水浒传》第十六回里面,吴用、晁盖等人用计夺走了由杨志负责押送的生辰纲,这也就是所谓“吴用智取生辰纲”的故事。这一家喻户晓的故事,甚至也曾经被选入课本,成为了一代人的记忆。但是我们知道,这生辰纲在故事中原是京城蔡太师的女婿送给蔡太师的的生日贺礼,令人疑惑的是,这批贺礼明明是钱财,为什么要在最后加一个“纲”字呢?

一、“纲”为何物?

在原著《水浒传》第十六回“杨志押送金银担,吴用智取‘生辰纲’”中,大名府梁中书收买了十万贯庆贺生辰礼,准备送往京城给自己的岳父蔡太师,苦于没有负责押运的合适人选,经自己的夫人提醒,梁中书想起了小有名气的青面兽杨志。

上图_央视版水浒传里智取生辰纲时,吴用、晁盖等买酒解渴的剧照

梁中书将这批礼物称之为“生辰纲”,既是蔡太师生日,唤为“生辰”倒也没什么值得奇怪的,但是为何又要在生辰后面加一个纲呢?这纲是何意?难道是专门与贺礼连用的嘛?其实这纲字的背后大有来头。

《汉语字典》解释“纲”字的第二条说纲是“中国从唐代起转运大批货物所行的办法”,在唐宋时期,以纲作为计算单位的运送方法叫做“纲运法”。据记载,纲运法起源自唐朝,《唐语林》载:“刘晏为诸道盐铁转运使,时军旅未宁,西蕃入寇,国用空竭,始于扬州转运船,每以十只为一纲,载江南谷麦,自淮泗入汴,抵河阴,每船载一千石”。

刘晏是中唐时期著名的理财专家,他上任诸道盐铁转运使时,国家正对周边的奚和契丹族政权用兵,再加上国内军阀割据,国家对于江南地区的赋税愈发倚重,江淮漕运便是国家运输江南赋税的生命线。但是战乱的频发使得这条生命线却屡屡受阻,刘晏下车伊始,便对漕运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而作为改革的重点之一,纲运法应运而生。

上图_ 唐朝各藩镇形势图

刘晏主持下的纲运法“十船为纲,每纲三百人,篙工五十人,自扬州遣将部送至河阴”“船十艘为一纲,使军将领之。十运无失,授优劳官”,这样的好处在于若运输队在中途遇到危险,后续的运输队即可获悉从而将损失降到最低;并且这种方法使得每次运输权责明确,管理方便,易于褒功罚失。

刘晏的改革虽然在当时作用有限,但是纲运法却被后世多个朝代所沿用,影响深远。宋朝在唐朝纲运法的基础上加以改进,形成一套复杂的纲运体系。首先,唐朝的纲运法起初只限于漕运,也就是水运,到了宋朝,纲运也就不再限于水路,而是扩大到了陆路,运输的对象也不再限于粮食,诸如马、茶、盐、银甚至石头都成为了纲运的对象,相对应的就出现了马纲、茶纲、盐纲等名词。也因此,《水浒传》中梁中书为蔡太师准备的生辰礼物,本质来讲也是一种货物,因此也就被称之为“生辰纲”了。

上图_蔡京(1047年2月14日-1126年8月11日),字元长,北宋宰相、书法家

二、怎么运?谁来运?

在唐朝刘晏原本的设计中,纲运法似乎只是一种地方施行的制度,每次运输的负责人都是武官,并没有固定的运输官和运输部门。《水浒传》中的描写和刘晏的纲运法极为相似,或许是因为生辰纲是梁中书的私人货物,所以梁中书只是遣派了杨志并且在厢禁军中点拔了十多个军士。但是事实上,宋朝的纲运法绝不会如此随意。

宋朝在中央设立盐铁司、度支司、户部三司,三司掌管财政大权,其中就包括钱粮物资的转运。具体而言,纲运是度支司的职责,在京城和重要的州、军等地,度支司设立了司农寺,司农寺的职责就是专门负责接收由各个地方运输而来的钱粮物资,同时负责将这些钱粮物资登记入库。

司农寺下设排岸司和下卸司两个部分,排岸司的职责大概是核实货物的数目,如果货物的数目有差错,就要立马上报进行调查。相比而言,下卸司的差事就要苦了一些,顾名思义,下卸司主要是负责卸货的。

上图_ 《宋会要》共500卷,宋代特设“会要所”修撰《会要》,《宋会要》就是由宋朝本朝史官编写的

在地方上,度支司设立了专门负责水路纲运的发运司。《宋会要·食货四十六》中记载:“凡水运,自江淮、南剑、两浙、荆湖南北路,运每岁租籴至真、扬、楚、泗州,置转搬仓受纳,分调舟船,计纲溯流入汴至京师,发运使领之。诸州钱帛、杂物、军器上供亦如之”,发运司由发运使管理,负责每次运输物资的调配,具体事宜包括管理仓库、调发运船、招募士卒运送等等。但无论地方上是否有发运使,地方上一般都会设有催纲、拨发等官,主要负责催发纲运、点检物资和缉拿盗贼等事情。

由此可见,宋代由中央到地方其实都设有专门负责纲运的机构与官运,这样便形成了一套由地方到中央的垂直系统。不仅如此,每次押纲人员的选择也不能马虎。每次纲运,官府都会确定一个“主纲人”或者是“管押人”,《水浒传》中的杨志就是这样的角色。但如果说杨志是虚构的话,那么在南京发现的一枚宋银铤上(宋朝一种束腰状的银块),就赫然刻着“肇庆府银纲押纲人李达监官”,很显然这个叫做李达的人就是这次纲运的押纲人。

上图_宋代银铤

剩下的押纲人员,大概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负责纲运安全的的士卒,这些士卒大都来自于厢军、禁军或者民兵,另一类则是民夫,他们在押纲的过程中,主要负责一些杂事和操纵交通工具,例如水运的民夫就包括驾船人、艄工、水手等等,陆运的就包括脚户、车夫、马夫和扛夫等等。押纲在宋代是一种徭役,所以押纲人员既可以从军民中选派,也可以选择雇人,但是无论是哪一种,纲运所需的交通工具都应该由官府事先准备好。

每次纲运出发前,地方的知州、通判、排岸司或者发运司的人都会亲自到场点检核实清楚,点检完毕之后,押纲人就会用锁链、木箱等密封,还会贴上封条。不仅如此,押纲人的身上还必须随身携带着一本“行程历”,每日纲运到何处,途中有何意外发生等都要详细记载,而押纲的路线也是事先规划好,押纲人员不得随意取道。

押运途中,押纲人要负责监管士卒民夫,防止货物出现意外,不能无故擅离职守,《宋会要》记载:“诸押纲人无故离本纲经时者,杖一百;虽有故而经三时者,罪亦如之”。到了南宋孝宗时,押纲人一般有文武两人,互相监管,沿途的排岸司、发运司都负有对押纲人的监督之责。

上图_ 央视水浒传中的杨志

《水浒传》中的杨志押纲时,可谓是步步小心,押运生辰纲时是夏日,众人一行都是山路,没走多久便大汗淋漓,见到林子便想钻进去歇息,但是杨志却担心有匪徒不依他们,可见杨志深知押纲人的职责重大,万不能有任何马虎,奈何他碰上了《水浒传》里面智商最高的吴用。正是因为押纲人责任重大,所以杨志在得知生辰纲被劫之后,只能畏罪潜逃而不敢再回去见梁中书。

纲运一般也有时间限制,虽然宋朝没有秦朝“失期,法皆斩”的苛刻规定,但亦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到达目的地之后,再由目的地的排岸司等机构堪合点检,相关机构点检核实无误之后,一场纲运才会正式结束。

宋朝的纲运法较之唐朝的纲运法,无论是在机构的设置上还是人员的配置上,都可谓细致入微,有着详实可依的法规条文。这一方面当然体现出了宋代统治者对于纲运的重视,但其实另一方面我们可以看到,排岸司、发运司以及各地的催纲、拨发等一干官员,其职责是类似甚至是有重叠的地方,这也映证了宋朝“冗官”的政治弊端。

上图_ 隋唐运河及漕运 (圈黑处为古代开封位置所在)

三、纲运与国家命运

就纲运的本质而言,其实就是古代运输的一种组织方法。在视漕运为生命线的古代王朝中,朝廷对漕运等运输事务极为重视并非鲜见,但是宋代重视纲运却有其独特的时代背景。

宋朝承五代之乱,而五代之弊实由唐代的藩镇割据所造成,唐代的地方藩镇“既有其土地,又有其人民,又有其甲兵,又有其财赋”,集军、政、民权于一身的地方节度使,实际上已经成为了割霸一方的土皇帝。赵匡胤崛起于行伍之间,对五代之乱有着深刻的认识,北宋建立之后,赵匡胤采取了赵普的意见,即“稍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而纲运就是其中“制其钱谷”的重要保障。

上图_ 赵匡胤(927年-976年)

《续资治通鉴长编》中明确记载赵匡胤明令各地:“自今每岁受民租及管权榷之课,除支度给用外,凡络帛之类,悉辈送京师 ” 。地方政府在留够足够的费用支出之后,便要将剩下悉数的赋税送往京城。如此一来,地方便无力组织起与中央相抗衡的势力,国家分裂的可能性也就这样被消弭了。

地方政府所要向中央输送的税赋,沿途靠的便是纲运这种运输方法。“国家 常赋,皆自诸路纲运起发具有”,也因此我们可以看见,宋朝对于纲运法所设置了一整套复杂且严密的体系,这些都是为了保障纲运的正常运行。

纲运原本是为了收取赋税,制衡地方而服务的,但有些时候,纲运也时常被用来满足皇帝个人的私欲。

上图_ 宋徽宗的《瑞鹤图》卷

生活在北宋徽宗年间大运河的沿途居民,一定会看见这样一番情景:前后相接的运船载着一件件特殊的货物正朝着北方进发,这货物不同于平常纲运所输送的货物,既不是粮食,也不是银两盐茶,而是一块块奇形怪状的石头。而这些劳民伤财的纲运也只是为了满足一个皇帝的个人爱好罢了。

艺术天赋极高的宋徽宗不仅仅在书画上造诣极深,他对中国的古典园林更有着独特的看法,他继位之后,便在开封城北修建了一座皇家园林,名为“艮岳”,艮在八卦中就是山岳的意思,又隐含男子的意思。为了修建这座皇家园林,宋徽宗下令在全国各地寻找各式各样的奇石,并将这些奇石运往开封装点艮岳。而这些从江南运至开封的石头,也采取了纲运的方法,称之为“花石纲”。

上图_ 赵佶(1082—1135),即宋徽宗

宋徽宗第一次下令运花石纲是在建中靖国元年,《续资治通鉴》中记:“是岁,以修奉景灵宫,下苏、湖二州采太湖石四千六百块”,紧接在崇宁四年,宋徽宗又下令“朱勔领苏、杭应奉局及花石纲于苏州”,这个朱勔和童贯、蔡京等是一丘之貉,专以逢迎宋徽宗为己事。包括朱勔在内的诸多奸臣见宋徽宗热衷于花石纲,这些奸臣每年都会想方设法运送花石纲。

这些石头被运送到了开封之后,主要用于点饰艮岳,但也会用来装饰其他宫殿。光艮岳一处,所需的花石纲数量也是极大。史书记载,艮岳“四向周匝,徘徊而仰顾,若在重山大壑,幽谷深岩之底”,这些景观基本上都是人工制造,大家可以想象一下,若要营造出幽谷深岩的感觉,需要用多少花石纲。光艮岳中的一处宫殿华阳宫就“左右皆大石林立”,其中最大的一块石头叫做神运峰,神运峰“广百围,高六仞”,妥妥的庞然大物。

上图_ 艮岳图

艮岳的修建,在中国园林史上确实是浓墨重彩的一笔,但是他的修建对于百姓而言又是一页血泪史。朱勔、童贯等人以购买花石纲为名,收刮百姓,侵吞国孥,国库几为一空。而当朱勔等人知晓哪处有奇石之后,就算是在深谷幽林,也会要求当地州县不惜一切代价将石头取出,在这个过程中往往会有百姓为之殒命。

那时候苏州一带的奇石珍木几乎被这些人掠夺干净,但朱勔等人为了讨取徽宗的欢心,更不惜强取豪夺,朱勔只要以看见某户某家有奇石,便会“即领健卒直入其家,用黄封表识。未即取,使护视之,微不谨,即被 以大不恭罪”。

上图_ 花石纲遗物

在搬取花石纲之时,百姓的房屋也多被破坏,更令人气愤的是,若有人敢抗命不遵,朱勔便会令人强拆民居,然后带着奇石悠然而去。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或者奇石珍木,百姓的祖坟都会被挖掘,而更多的百姓也因此家破人亡。朱勔的行为与强盗几无区别。

为了将这些体积庞大的花石纲运往开封,大运河上的运船更是首尾相连,络绎不绝。规模如此庞大的纲运既耗费了大量的钱粮,又给百姓民众带来了极其沉重的徭役,有时漕运不通,便取道海上,海运风险极大,葬身鱼腹的百姓又不知多少。运送花石纲的途中,若遇桥梁城门挡住了船只的去路,便“毁桥梁,凿城郭”,前面提到的神运峰,因为体积庞大,运送它时“载以大舟,挽以千夫,凿城断桥,毁堰拆闸,数月乃至”,可谓是耗费大矣。

上图_ 汴河漕船

纲运法被制造出来的初衷原本是为了向京城输送赋税,这样既能够保证京城物资充足,也能够确保地方无力与中央抗衡,可谓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方法。但是当它服务于个人的私欲,它便成为了助纣为虐的工具,致使劳民伤财,哀鸿遍野。无论是艮岳还是大运河上运送花石纲的运船,都是宋徽宗统治下的一个缩影,百姓的哭泣终究成为了揭竿而起的怒吼,艮岳也抵挡不住北方少数民族南下的脚步。

公园1127年,金朝攻破北宋都城开封,掳徽、钦二帝及一干皇室大臣北还,北宋就此灭亡。宋高宗赵构南渡建立南宋之后,将临安其中一扇城门命为“艮山门”,与徽宗修建的艮岳遥相呼应,以示故国之思。

作者:愁予 校正/编辑:莉莉丝

参考资料:

〔1〕《<水浒>名词解释》 《山东师院(社会科学版》1975年第5期

〔2〕《宋代纲运与阶级矛盾》 王瑞明 《历史研究》1978年第10期

〔3〕《<水浒传>事物杂考六则》 胡竹安 《淮北煤师院学报》1983年第2期

〔4〕《论北宋时期的花石纲》 单远慕 《史学月刊》1983年第6期

〔5〕《北宋漕运押纲人员考述》 陈峰 《中国史研究》1997年第1期

〔6〕《宋代的纲银及纲运制度》 刘翔 《东方收藏》2011年第9期

〔7〕《唐代江淮漕运的历史考察》 高荣盛 《安徽史学》1998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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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版《思溪藏》背后的人和事

苏州博物馆藏《思溪藏.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一百三十七卷首

思溪村前的运河,历史上的双林塘,如今的长湖申复线,直通苏嘉和上海

我老家的村落有一个富有诗意的名字:思溪。思溪是东苕溪东向的支流,密布的水网是思溪的血脉和经络,也是思溪历代宜居的根基所在。思溪的人居历史可以上溯到新石器时代晚期,在思溪范围内共发现了四处新石器时代晚期至商周战国的村落文化遗址,其中磨心里遗址是省级文保单位。 傍水而居是思溪先民最好的选择,思溪的自然村落常常位于水系的神经末梢,而思溪市则是整个河网的中心和枢纽,河流横贯市镇,商店、民居傍水而立,因水成市。思溪有一个小自然村名叫塔后,村里老人说原先村前有塔,后来飞到城里去了,就是湖城三绝之一的“塔里塔”飞英塔。我一直把它当作是美丽的民间传说,但当我深入查阅有关历史记载,发现思溪在宋代还真建有佛塔,而且这塔关联着一件佛教界和印刷界的盛事,一部流传至今的宋刻《思溪藏》让全世界记住了思溪这个水乡小村落。 思溪村有着悠久的佛教传统,南宋谈钥的《嘉泰吴兴志》记载了两座思溪寺院。一座是重建于唐咸通十四年(870)的觉悟教院,是思溪最古老的佛寺。另一座是宋代宣和年间创建的圆觉禅院,思溪的佛塔就曾是圆觉禅院的一部分。“圆觉禅院在思溪,宣和中,士人密州观察使王永从与弟崇信军承宣使永锡创建,赐额为慈爱(受)和尚道场。寺有塔十一层,及有藏经五千四百八十卷,印板作印经坊”。关于建寺造塔之缘由,元代文学家黄溍的《思溪圆觉法宝寺舍利塔记》云:“宋崇信军承宣使王公永从,宣和间仕于朝。慈受深禅师时住慧林,永从暇日数与之游。而咨决心要,闲语及有为因果,禅师言,起塔之功最胜,盖舍利所在,则为有佛也。永从既谢事而归,则舍家造寺建塔,迎禅师为之开山。”东京开封府慧林禅寺住持慈受禅师怀深不仅是建寺造塔的倡始者,而且应王氏之请成为圆觉禅院的第一任住持,圆觉禅院亦因此获赐“慈受和尚道场”之匾额。明弘治《湖州府志》载:“圆觉禅院后改法宝禅院”。王永从创建的圆觉禅院又名法宝寺,寺内有一个高十一层的舍利塔,塔后村就位于此塔之后而得名。据初步考证,圆觉禅院位于思溪东郊原移步桥北堍的方坛头,坐北朝南面向思溪横港,舍利塔在红墙黛瓦和苍松翠柏的陪衬下,显得巍峨壮观,是当时思溪乃至湖州的一大景观。清乾隆《湖州府志》记载:“圆觉禅院今废”。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村里在此开办砖瓦厂,取土时还常可见到香糕砖圆筒瓦的碎片,这是宋代常用的建筑材料。2000年在方坛头出土了宋代风格的太湖石青石狮一尊,极有可能就属于当年圆觉禅院,现存放在思溪纯阳宫内。

烟囱处为思溪砖瓦厂,宋代圆觉禅院旧址就位于这一段

思溪运河边的纯阳宫

思溪圆觉禅院残留的宋代石狮子

创建圆觉禅院的思溪人王永从,有着三重历史形象。他曾是徽宗朝采办“花石纲”的班子成员,与蔡京长子蔡攸关系密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花石纲”引蔡絛《史补》叙述甚详:“政和初(1111),鲁公(蔡京)被召,上戏语伯氏(蔡攸)须进土宜,遂得橄榄一小株,杂诸草木进之,当时以为珍。其后又有使臣王永从、士人俞輖,应奉皆隶伯氏,每花石至,动数十舟,号成纲矣……大率太湖、灵壁、慈谿、武康诸石,二浙花竹、杂木……,贡大者越海度江,毁桥梁,凿城郭而至。政和七年(1117)……批付鲁公曰:系进奉,独令朱勔、伯氏、王永从、俞輖、陆渐、应道安六人听旨,他悉罢之。……其复不二岁,天下争进献复如故。而又增提举人船所,进奉花石纲运,所过州县,莫敢谁何,殆至劫掠,遂为大患。”宋徽宗政和年间,王永从跟着蔡攸,成为采办“花石纲”班子的重要成员,甚至是钦点的六人小组之一,官至五品。但到了宣和七年(1125),金兵挥戈南下,情况突变。《三朝北盟会编》卷二十五记载:“(十二月)二十一日戊午下罪己求直言诏。罢花石纲等指挥。二十二日,又奉圣旨:‘王永从愿自办本家粮食斛百万贯石,措置赴阙,体国助军,宜加奖擢。可先次与转一官,候措置般运足办,取旨不次褒擢。’”此时的王永从已经敏锐地感觉到大事不妙,于是主动纳粮助军。但已经再无法扭转局面。次日(十二月二十二日)赵恒登基,就是宋钦宗。第二年靖康元年(1126),钦宗就开始清算蔡京父子。这件事当然也涉及到了王永从,《靖康要录》上有这样一段记载:“(四月)十日诏:‘王永从、吴浒、杨邦直皆系骚扰东南之人,臣僚累有章疏。永从降授秉义郎(从八品)致仕,吴浒、杨邦直并除名勒停,送诸州编管,日下押出门。’”王永从的结果还不算坏,只是让他降职致仕。也许因为他是从犯,相对于朱勔而言为恶不彰,也许因为他主动纳粮助军起到了作用。 靖康之变之后,王永从摇身一变成为献钱佐国的江南富民代表。这个事情为很多史书记载,南宋史学家王明清的《挥麈录》余话卷之一记载最详尽,建炎乙酉(1129)二月辛未“进呈湖州民王永从进钱五十万缗佐国用。臣等言:‘户部财用稍集,亦不至甚阙。’圣训曰:‘如此即安用?徒有取民之名。却之。’或曰:‘已纳其伍万缗矣,今却之,则前后异同。’圣训曰:‘既不阙用,可并前已纳还之。’仍诏今后富民,不许陈献。臣等皆言:‘圣虑及此,东南之民,闻风当益感悦。’”《宋史》、南宋李心传的《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也都记载了王永从献钱被却的事情。五百年后的顾炎武在《日知录》卷十二引用王明清文,并发出感慨:“嗟夫,此宋之所以复存于南渡也与?”

宋代史书在记载这段历史时,称王永从为“富民”。六朝的江南豪族在隋统一后迅速没落,唐宋时期的江南开始形成了新的“富民”阶层。从王永从家族建寺起塔、纳粮助军、献钱佐国等举动来看,王家积累了相当可观的财富。唐朝均田制崩溃两税法实施以后,政府允许土地自由买卖,富民绝大部分是在乡村中依靠土地,通过有效地经营方式获得大量财富的人群,后来有越来越多的江南富民依靠工商业发家致富。南宋思想家叶适对此有过这样的论述:“富人者,州县之本,上下之所赖也。富人为天子养小民,又供上用,虽厚取赢以自封殖,计其勤劳亦略相当矣。”富民阶层在社会经济中取得了主体支配的地位,成为唐宋以来,中国传统社会经济中的重要力量。富民阶层作为一个新兴阶层,是社会财富的占有者,但他们没有政治上的特权,王永从以富民的名义纳粮助军、献钱佐国,其目的也就是为了获得更多政治上的庇佑。有人质疑王永从是否也像朱勔一样靠花石纲聚敛财富?朱勔的结局是削官、流放、斩首,而王永从只是降职致仕。他的献钱佐国高宗没有接受,但对他的行为是赞许的,因此在《思溪藏》绍兴二年的题记里,王永从恢复了左武大夫、密州观察使(五品)致仕了。根据现存有限的资料分析,王永从早在参与营运花石纲之前就是思溪当地有名的富户了,兄弟两的官有可能也是靠捐供得来的。思溪是湖州东部水乡的一个码头,王家除了经营田产外,从事类似船运等经营活动也是相当便捷的。

远山逶迤,思溪村前的运河,依旧船来船往

思溪东达民出土武康石阿育王塔,可能为宋代思溪禅院旧物

阿育王塔佛像

王永从还是刊刻《思溪藏》的虔诚佛教徒,900年以来,王永从还不时被人提及,是因为他致仕回到家乡思溪,举一家之力之财刊行了一部大藏经。从宋代至清代雕版印刷的大藏经有20多种,而《思溪藏》是现存最早、最完整的一部藏经,堪称稀世珍宝,是研究佛教文化和传统印刷业发展的珍贵资料。靖康元年(1126)王永从致仕与弟王永锡回到思溪,在圆觉禅院开镂与印刷大藏经,历时六载,至宋高宗绍兴二年(1132),全部经文刻成,共计550函,1453部。此经集经、律、论三藏,共5480卷,称《思溪圆觉藏》。刻版就存在圆觉禅院,经过十余年,版片一部分为虫蚁所侵蚀,淳祐八年(1248)、十年(1250)迭有补修(见盘字函《贤愚经》卷三,又可字函《圆觉经》题记)。南宋理宗嘉熙三年(1239)风雨飘零毁损不堪的圆觉禅院得以重建,寺院升格为法宝资福禅寺。升格后,对损坏的经版进行了整修,又开镂了法华经等经版,共增51卷,因彼时湖州改置安吉州,故在经书卷首印有“安吉州思溪法宝资福禅寺大藏经目录”字样,共计1459部、5740卷,将印之经卷改称《思溪资福藏》,亦称《后思溪藏》。《圆觉藏》与《资福藏》统称《思溪藏》。佛经版本专家李济宁先生认为:“‘思溪资福藏’应该是在‘思溪圆觉藏’基础上的补刊经板而成。”南宋端宗景炎元年(1276),湖州一带遭到蒙古贵族伯颜率领的元军烧杀掠夺,思溪资福禅寺以及大藏经刊印经版被付之一炬。 在传世的《思溪藏》里,我们看到了很多有关王永从家族的历史信息,日本京都增上寺藏有宋版《圆觉藏》残本,其中的“解脱道论”卷一(背字号)记载了此经开刻的具体时间:“丙午靖康元年(1126)二月旦,修武郎、閤门祗侯王冲元亲书此经,开板结大藏经因缘。”《菩提行經》卷一(槐字号)有王永从的题诗:“崇敬三宝,我王永从,志诚书写,菩提行经,此第一卷,所褒妙利,上报四恩,下资三有,愿与法界,一切含诚,速证菩提,如诸佛等,时大宋号,靖康元年,七日望日,谨立斯志”。《思溪藏》为王永从家族刊刻的依据,基本上都是引用收藏在日本京都南禅寺的《圆觉藏》“长阿含经”卷二十二,卷首保留的王永从当年完成全部刻经的后记:“大宋国两浙路湖州归安县松亭乡思溪村居住,左武大夫、密州观察使致仕王永从,同妻恭人严氏,弟忠翊郎永锡,妻顾氏、侄武功郎冲允,妻卜氏、从义郎冲彦,妻陈氏,男迪功郎冲元,妻莫氏,保义郎冲和,妻吕氏雨家眷等恭为祝延今上皇帝圣躬万岁,利乐法界一切有情,谨发诚心,捐舍家财,开镂大藏经板五百五十函,永远印造流通。所鸠善利,绍兴二年(1132)四月?日谨题。”“雕经作头李孜、李敏;印经作头密荣;掌经沙门法己;对经沙门仲谦、行坚;干雕经沙门法祖;对经慈觉大师静仁、慧觉大师道融、赐紫修敏;都对证湖州觉悟教院住持传天台祖教真悟大师宗鉴;劝缘平江府大慈院住持管内掌法传天台教说法大师净梵(此人也为一代高僧,《释门正统》卷六有记载,净梵早于建炎二年去世,题记是后来追记的);都劝缘住持圆觉禅院传法慈受禅师怀深。”以上题记对开板时间、完工时间,组织管理等方面情况的核定是有力的佐证。

苏州博物馆藏《思溪藏.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一百三十七卷末

苏州博物馆藏《思溪藏.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一百三十七卷中

《思溪藏》有关刊刻信息

宋刻《思溪藏》端庄古朴,版式装帧典雅,是国内外公认的南宋版典藏珍本。国家图书馆所收藏之《思溪藏》,是清光绪年间杨守敬作为清驻日公使的随员,在日本收购回国的。1915年杨守敬去世,其家人将他的部分藏书转让给了北京“松坡图书馆”,其中就包括这部《思溪藏》。1950年松坡图书馆并入北京图书馆,近年又升级为国家图书馆。然购时已有残缺。2002年,中国书店与瀚海拍卖分别得到海外流入的《圆觉藏》中的357册《大般若波罗密经》,经过一番努力,国家图书馆终于将这批珍贵文物全部购入,补充了原有《圆觉藏》的残缺,国家图书馆研究人员尤其为能收到《大般若经》天字号卷一而兴奋不已。大藏经以千字文编号,天字号为千文编号第一。然遗憾的是,而在操作入藏的过程中,因为经费紧张等原因,一度停止购入,又致使部分经册再次流入民间。真可谓一波三折,好事多磨。现各大拍场现身的思溪藏零种,均为此次流落民间之物。 在我们的东瀛邻国日本,还收藏着多部《思溪藏》,据日本学者调查,在最胜王寺(茨城县真壁町)、喜多院(埼玉县川越市)、增上寺(东京都)、岩屋寺(爱知县南知多町)、长泷寺(岐阜县白鸟町)、兴福寺(奈良县奈良市)、唐招提寺(奈良县奈良市)、长谷寺(奈良县樱井市)、大谷大学图书馆(京都府京都市)等处均有收藏,其中也或多或少都有残缺。另外,东京都成篑堂文库收藏有300到400卷左右,奈良西大寺收藏有约600卷的《大般若经》,其它未公开的收藏或许还有。日本对《思溪藏》的研究,开展的比我国要早,研究的力量和成果也更多。据思溪村里人说,日本人和国内的收藏者曾多次专门赴思溪寻访圆觉禅院旧址。央视纪录频道播出过专题纪录片《 又见宋刻<思溪藏>》,为此摄制组专门来思溪取景。2018年6月23日,宋版《思溪藏》重刊首发式暨《思溪藏》研究国际研讨会在湖州举行。 凡此种种,绝非当日被迫致仕还乡的王观察所能想象得到的。圆觉禅院的首任住持有《慈受禅师怀深广录》传世,卷二有七绝《呈王观察》:“去年公到包山寺,林底相逢笑不休,今日我来公已去,石羊石虎替人愁。”日本学者小川贯式据末两句认为,慈受禅师应邀至圆觉禅院担任主持时,王永从已经过世了。其实王永从最终也没能等到大藏经全部刊印的那一天。

思溪东张安桥

思溪东广济桥

思溪前坝总管庙

思溪纯阳宫

南宋上供米输送问题

作者:爱媛大学法文学部教授 高桥弘臣

摘要:南宋建立以来,在金军的追赶下,辗转江南的高宗,于绍兴二年(1132)正月从绍兴府移居临安。高宗定居临安,促使主要从两浙路送往临安的上供米的输送体制得到完善。具体而言,筹集纲船、任用押纲官、完善对押纲官的赏罚规定、督促漕运,以及在临安收纳上供米,弥补上供米之不足的和籴等制度都逐渐完善。绍兴二年正月以后,每年实际向临安输送了100万石左右的上供米,而在绍兴三十一年正月还确定了从两浙路所有的府州军、江东路部分的府州军向临安每年输送112万石上供米,于是运往临安的上供米输送体制正式形成。同时,从江东、江西、湖北、湖南路运往国境地带的上供米的输送体制也得到了完善。

序言

北宋时代,为筹集向都城开封的官员发放的禄米和向禁军等发放的军粮,曾从东南六路(两浙、江东、江西、湖北、湖南、淮南路)向开封输送两税秋苗米作为上供米。上供米的数量,在景德四年(1007)后,定额为每年600万石。进入南宋后,淮南路被从六路中除去,上供米的定额也减少了。上供米不但被输送到行在充当禄米和军粮,其大多数还被输送到与金接壤的国境线,供应在那里戍边的军队用粮。

有关南宋输送上供米的研究,几乎都是结合补给体制,即总领所体制来探讨向屯驻在国境线的军队输送的情况,有关向临安输送的情况,不明之处则甚多。关于向临安输送上供米的体制,有必要从各个侧面加以探讨,其中尤其是输送体制的确立过程,与南宋国家的成立过程、临安作为事实上都城的营建过程及南宋补给体制的确立过程等相关,澄清这些问题意义重大。为此,笔者试图弄清绍兴二年(1132)正月高宗从绍兴府移居临安府后,在整个绍兴年间(1131—1162)向临安输送上供米体制的确立过程。

高宗驻跸临安时期上供米的输送状况

南宋创建者高宗于建炎元年(1127)五月在应天府(河南商丘)即位后,十月移居扬州,并在建炎三年二月至四年四月之间在金军的追赶之下,辗转于江南各处。其路径是:杭州→建康府→临安(由杭州改称)→越州→明州→海上→温州→台州→绍兴府(由越州改称)。暂居绍兴府的高宗,于绍兴二年正月移居临安府,之后在绍兴四年九月至五年二月,为迎击金、齐联军的侵袭而到了平江府(江苏苏州),六年九月至八年二月,为指挥对金北伐而来到建康府(江苏南京),之后除绍兴三十一年十二月至三十二年二月间与金作战时以“抚江上之师”的名义赴建康府外,一直住在临安。临安虽然在名义上只是行在,但(尤其是)在绍兴十一年与金媾和后,它被作为南宋事实上的都城而营建和完善。

高宗移居临安时期,在制度上规定应向临安输送上供米的有两浙、江东、江西、湖南、湖北五路,淮南路已不在其列。对此,在《宋会要辑稿》食货六四之四九至五○(绍兴三年八月四日条)中,户部尚书黄叔敖上奏提到:

即今车驾驻跸临安,诸路岁额上供事,须权宜别立季限。今乞两浙路分两限拘催,收桩数足,上限今年十二月终,次限次年二月终。江南东西、荆湖南北并分三限,第一限本年终起发,第二限次年二月终,第三限五月终。

由此可知,高宗移居临安后,设定了从两浙、江东、江西、湖南、湖北路向临安发送上供米的期限。可是就在这一时期,屯驻在与金接壤的边境地带的军队不断扩充(按御前军→神武军→行营护军的顺序逐步强化,并设了宣抚使、制置使、镇抚使、安抚大使等作为其统帅),对军粮的需求进一步增大。因此,在上述各路中,除两浙路外,大部分上供米实际上是输送到江北的淮东、淮西、湖北、京西路,以及江南的江东、江西、湖北路沿江地区的军队所在地。具体而言,是输送到长江南岸的军队屯驻地和补给点。运往临安府的上供米,基本上由两浙路负责供应。

绍兴五年前后,资政殿大学士、知福州张守在《应诏论事札子》(收入张守《毗陵集》卷五)中,就提出了当时所采取的这种上供米分散输送的措置,其谓:

诸军既已分屯诸路,则所患者钱谷也。然所费多寡,在彼犹在此尔,则所患者转输也。然祖宗以来,每岁上供六百余万户(按:“石”之误),悉出于东南而转输,未尝以为患也。今宜以两浙之粟专供行在,而江东之粟以饷淮东、江西之粟以饷淮西、荆湖之粟以饷鄂、岳、荆南,量所用之数,责漕臣输将(按:“将输”之误)。

即,张守提议,将两浙的上供米送往行在,同时将江东路的上供米作为(屯驻在)淮东的(军队)的军粮,将江西路的上供米作为(屯驻在)淮西(的军队)的军粮,将荆湖(湖北、湖南路)的上供米作为(屯驻在)岳、鄂、荆南(京西、湖北路)(的军队)的军粮。根据该史料,在输送上供米的路与接受该上供米之供给的军队屯驻的路之间,已经存在着对应关系,这一点令人感兴趣。这一制度进一步完善后,便形成了所谓的总领所体制。证明上供米没有运到临安而是运到长江南岸的史料,还有《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五一(绍兴二年正月庚申条)载:“诏,发运使汤东野往建康府,收簇江东、西路上供岁额米斛。”诏书命令发运司将江东、江西路的上供米集中到建康府。在《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五九(绍兴二年十月庚子条)的都省上奏中,在记载了江西路吉州、筠州、临江军的上供米连年未送至临安的情况后,接着提出:“(三州)今岁丰稔,乞命仓部员外郎孙逸、同转运副使韩球催理三十万斛,赴镇江府交纳。”由此可知,这些州军的上供米,大部分充当了屯驻于前线军队的军粮。

政府要求从两浙路向临安府输送上供米的原因,首先是由于那里距临安较近,通过漕运方式运输方便。其次两浙路特别是浙西路的农田面积较其他路要多得多,丰收之年可收获大量稻米,也是原因之一。据北宋元祐四年至六年(1089—1091)知杭州的苏轼说:

又缘杭州自来土产米谷不多,全仰苏、湖、常、秀等州般(搬)运斛接济。若数州不熟,即杭州虽十分丰稔,亦不免为饥年。

如其所示,当时,杭州的粮食就相当程度上依赖从浙西的苏州(平江府)、湖州、常州、秀州等地运来。可以认为,政府也是基于以往的事例而将以浙西为中心的两浙路生产的米输送到临安府作为上供米的。从两浙路向临安输送上供米的主要方式,是利用运河等的漕运。在整个绍兴年间,运往临安府的上供米的漕运制度逐步完善。

从两浙路至临安府漕运制度的完善

如上所述,从两浙路向临安府输送上供米的主要手段是漕运。来自浙西的秀州与常州、江阴军、镇江府与平江府的船只走江南河(上塘河),来自湖州的船只走下塘河(奉口河)。另外,来自浙东的明州与绍兴府的船只走浙东运河,来自温州与台州的船只则走海路。来自浙西的严州、浙东的衢州与婺州的船只走兰溪、信安溪、钱塘江。如后文所述,至绍兴三十年规定了上供米的发送地为止,在制度上,江东、江西、湖北、湖南路也要向临安府输送上供米。事实上,有迹象表明,还曾经从江西路向临安府输送上供米。可以认为,从这些路将上供米输送到临安府时,利用的是长江→江南河的漕运。

谈到为完善从两浙路至临安的漕运制度而采取的措置时,有必要提及筹集纲船的问题。高宗驻跸临安府后,以漕运方式运送到临安府的上供米增多,随之,对纲船的需求也增多。对政府而言,筹集船只成了当务之急。筹集纲船采用“和雇”方式,主要是针对船户(水运业者或拥有船只的客商)的客船。大概由于两浙路是水运发达地区,船户数量众多,因此采取这一措置。可是,实施“和雇”时遇到很多问题。尽管地方官在形式上称为“和雇”,但由于财源不足,并且迫于紧急筹集,结果事实上常有不付佣金(水脚钱)、强征纲船的现象出现。因此,在民间,有人恐惧被征用而不造船,船只破损后不仅不修理,甚至有人将自己拥有的船只沉没,以躲避征用。《宋会要辑稿》食货五○之一二(绍兴二年四月十八日条)的诏书中说道:

浙西起发上供、籴买钱米及起发安抚大使司赡军钱粮船户,令转运司依实值和雇,即不得辄便差科。如违,许人户径赴尚书省越诉。

即,下令对于从浙西起发上供钱物等的船户,要按规定付水脚钱,作为和雇,如有征用,允许船户越诉。

关于和雇,在向船户付水脚钱之中,也出了一些问题。按规定,水脚钱并不是一次性全额支付的,先付七成,剩余三成(作为补偿金)存在装载上供米的州县,如果船户在漕运过程中导致上供米有缺额,便从该三成中取出弥补。然而,由于在两浙路的州县没有将补偿金储备,而是挪用于他处,因此向临安漕运上供米的船户尽管没有缺额,却拿不到被扣的三成,有人便偷盗上供米来抵消未付的金额,上供米的缺损与船户的官司源源不断。于是,绍兴五年十一月,命两浙转运司,在让管辖之下的州县雇佣客船向临安漕运上供米时,要在装货的地方将水脚钱全额付给船户,上供米如出缺额,不光船户,押纲官也要弥补,如果仍然不足,则命司农寺、两浙转运司进一步弥补。

如上所述,雇佣纲船时存在诸多问题。也由于该原因,政府同时也自行建造或购入纲船。关于造船,可见《宋会要辑稿》食货四七之一七(绍兴四年四月二十八日条)所载宰相朱胜非等人的上奏:

近来诸路般发纲运大段费力,虽州县优支雇直,人户少应募者。盖因军兴以后,船户例遭驱虏,民间莫敢置船。欲令两浙、江东与西路各造船二百只,专充运粮使用。

由于当时船户担心被征用,不想拥有船只,即便支付丰厚的水脚钱也无人来应征,因此政府在两浙、江东、江西路分别建造200艘船,专用于上供米的漕运。其中,在两浙路造的纲船,可认为是用于通往临安的漕运。

关于购置纲船,据绍兴五年三月两浙转运副使吴革上奏,是在两浙路发送上供钱物的各州“和买”理想的客船。据吴革称,纲船以30艘为一纲,各船的装载量为200—300料(=斛=石),先允许借诸司的窠名钱作为购置经费来付款。另一方面,让各州收集本应付给和雇的客船的水脚钱,以一年为限,用于偿还借款。另外规定,由厢军士兵当船员,其俸禄从转运司的系省钱、移用钱中支付。并且,在和雇、建造、购置之外,政府为了弥补纲船的不足和抑制对船户的征用,还采取了征用官司之船的措置。

除筹集纲船外,在高宗移居临安后,还重新制定和完善了与通往临安的漕运相关的各种制度。在纲船方面,设了押纲官(管押官)作为漕运监督官,武臣(使臣)得到任用。关于使臣出任押纲官一事,绍兴五年三月决定,挑选有干劲、以往无犯罪记录、漕运中未出过缺额者。然而,这样任用的押纲官中,出了如盗卖上供米等诸多问题。因此,绍兴十八年五月,重新向吏部、户部下诏,要求选有干劲者任用。绍兴十九年十月,决定从现任官员中挑选忠厚且有干劲者为押纲官;绍兴二十一年七月、九月重新下诏,要求从现任官者中挑选押纲官。强调挑选现任使臣,是由于如果不通晓漕运且生活穷困的未任官使臣被选为押纲官,容易引起盗卖等问题。

绍兴年间,对押纲官的奖赏、减磨勘的制度也逐步完善。具体而言,绍兴三年十二月决定,在从两浙路向临安输送上供钱物的押纲官之中,对于将3000石以上的上供米运送距离超过300里而未有缺额送到者进行奖励;其次,距离不足300里者,如将3000石以上的米未有缺额以漕运送到的押纲官,也被列入奖励对象。

绍兴四年七月,在从浙西将上供米运往临安的押纲官之中,无缺额与延迟或造成缺额也能弥补而且不希望奖励者,采取了减磨勘的措置。具体规定,对于从平江府、湖州输送2万5千石、从秀州输送3万石,未缺额、未延迟而送到,造成缺额也得以弥补者,实施1年减磨勘。九月,作为审查对象的漕运额的上限降低,规定对于从平江府、湖州输送2万石,从秀州输送2万5千石,未缺额、未延迟而送到者分别实行减磨勘9个月、6个月。绍兴五年三月,对于来自浙东府州、浙西严州的漕运也制定了减磨勘的规定。

除上述各项制度外,还确定、完善了督促运往临安的上供米漕运的制度。高宗移居临安后不久的绍兴二年三月,依户部上奏,在两浙路的州县装载完上供钱物之后,要将装载的钱物的数量、押纲官的姓名、出发日期立即报告户部,同时与漕运沿线相关官司取得联系,督促抵达的纲船不延迟,立即出发,并规定将纲船抵达、出发的日期报告户部。绍兴四年七月,两浙转运司向2名提辖纲运官发放了历(行程表),派遣他们到两浙路的州县,查验漕运中的上供米之缺额及成色,并等上供米抵达后,将该日期记录在历上,督促其不得无故停留3天以上,历由户部回收查验。另外,为了防止延迟,绍兴十二年七月,根据户部上奏,规定了从浙西的府州军至临安的距离与漕运所需的日数、时间,让押纲官遵守。距离、所需日数、时间如下:

临安收纳上供米制度的完善

在完善两浙路运往临安上供米的漕运制度的同时,在临安收纳上供米的制度也得到了完善。在北宋时代的开封,查验上供钱物、纳入仓库、加以保管等都是由司农寺管辖的。进入南宋时代后,司农寺曾于建炎三年四月一时被废除,其掌管的业务被移交仓部。绍兴二年正月,高宗移居临安、临安变为行在后,接受上供米将其纳入仓库(省仓)等也是由仓部负责的。然而,绍兴三年十月重设司农寺丞,将省仓置于其管辖之下,掌管上供米的收纳,四年七月仓部管理的业务正式移交回归司农寺。其后,绍兴七年七月,制定了有关所属胥吏人数与晋升的规定等,十年十月重设了主簿等,可知司农寺在组织上得到了完善。

绍兴三年十一月,在临安设置了排岸司,作为司农寺的附属机构。排岸司不仅管辖运送来的上供米的卸船,还要查验上供米的缺损与成色等。另外,输送到临安的上供米如被盗卖,或缺损弥补得不充分,排岸司会将犯人送至大理寺接受审讯。

排岸司曾擅自拥有牢狱(私狱),监禁过欠缺上供钱物者。关于牢狱,《宋会要辑稿》职官二六之二九至三○(开禧三年(1207)七月四日条)所载臣僚的上奏大致有如下内容:排岸司擅自拥有私狱,上供米欠缺甚微者也会被监禁数月,囚人生活条件甚差,令人担心会有人死于非命。因此应严禁设私狱,凡是欠缺上供米者便让他弥补,仅将顽固拒绝弥补的坏人收入赤县(钱塘、仁和县)牢狱中惩戒,并让司农寺随时监视、报告,使排岸司今后不得设私狱。顺便指出,排岸司在此之前,虽没有私狱,但曾将欠缺上供钱物的押纲官、梢工等拘禁在钱塘、仁和县的牢狱中并施以酷刑,此事曾闹得议论纷纷。

在临安,是由省仓收纳上供米的。南宋初期,临安的省仓有镇城仓、仁和仓、行在省仓东仓。高宗从绍兴府驻跸临安后,采取了一些措施,如:完善了省仓管理制度,强化对其运作过程的监察,给仓库改名(镇城仓改称行在省仓南仓、仁和仓改称行在省仓北仓),增设将米从各个粮仓运出与供给时的手续,制定了对于抓获偷盗仓库贮藏米的盗窃者的人给予奖励、让监官监督在省仓和籴、监官磨勘的制度等。绍兴十一年六月,南仓改称省仓上界,北仓改称中界,东仓改称下界,分别确定了藏米的种类与供给对象。并且,各仓库的收藏额定为最多150万石,其中,中界、下界在其后的绍兴十八年九月扩大了规模。

上供米数量的变化与向临安输送上供米体制的确立

进入南宋时代后,如上所述,在东南六路中,淮南路从上供对象中被除外,因此上供米整体的定额也减少到469万石。各路承担的数量,分别为两浙路150万石、江东路93万石、江西路126万石、湖北路35万石和湖南路65万石。那么,高宗移居临安后,有多少上供米被运往临安?

高宗移居临安时期,运往临安的上供米主要是从两浙路输送的,其数量是150万石(另外,还有来自其他路的上供米)。可是,此时从两浙路输送来的上供米,由于战乱造成的秋苗米产量下降、征税额减少,再加上地方行政系统混乱造成的上供米发送延迟与中断、挪用为军粮等问题,结果可认为事实上远远低于定额。即便有从其他路输送来的上供米,但正如《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六○(绍兴二年十一月乙丑条)度支员外郎胡蒙的上奏中提到的,“其诸路岁入财赋至行在者,实数甚微”,输送到临安的数量很少,仅靠上供米无法充分供给禄米、军粮。因此,为了弥补不足,在临安,从高宗移居后不久便在省仓进行和籴。此外,绍兴八年四月还设置了户部和籴场。户部和籴场其后在后平江府也曾设置,规定与临安合计每年和籴60万石米。

上供米的具体数量,较清楚的是绍兴十三年六月,在《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四九(绍兴十三年六月戊子条),仓部员外郎王循友上奏言:

国家平昔漕发江淮荆浙六路之粟六百二十余万,和籴之数又在其外。而近岁上供之数,才二百八十余万,除淮(湖?)南、湖北凋残最甚,蠲放之外,两浙号为膏腴沃衍,粒米充羡,初无不耕之土,而较之旧额,亦亏五十万石。此盖税籍欺隐,豪强巨室,诡名挟户,多端以害之也。

这说明,实际的上供米数量合计仅280万石多。另外,由于该史料写明两浙路的上供额与旧额即南宋初期设定的定额相比缺少50万石,所以来自该路的上供额应为100万石。两浙路的上供米以及其他路的一些上供米,共有100万石以上,被输送到临安。

其后,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五八(绍兴十八年闰八月甲子条),事实上的上供米数量合计300万石。在绍兴十三年的五年后,可以推测上供米的数量在整体上几乎未增加,输送到临安的上供米的数量也没有大幅增加。在临安,尽管与金媾和以来需供给禄米、军粮的官员、禁军士兵人数增多了,但输送来的上供米的数量并未增加,正因为如此,为了弥补才完善了和籴制度。即规定,在省仓,每年和籴计35万5千(36万)石,在临安、平江府的户部和籴场,每年各和籴20万石。即在省仓与户部和籴场,一年共和籴75万5千(76万)石。

到了绍兴二十八年至二十九年,参考实际的上供额对定额本身作了进一步下调。关于下调后的定额有若干记载,在《中兴小记》卷三八(绍兴二十八年九月壬申条)中记载为352万石,《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八三(绍兴二九年八月甲戌条)中记载为332万石,《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一五《东南军储》中记载为333万石。关于新的定额,三份史料之间记载不同,尽管目前尚无法做出合理解释,但无疑下调后的数量比南宋初期的定额少了100万石以上。可以认为,这一数额既是基于当时实际的上供米数量而得出的数额,同时也是以在省仓、户部和籴场的和籴进行弥补为前提的数额。不过,两浙路的上供额在三份史料中都一致记载为85万石。如果还有来自其他路的上供米,输送到临安的上供米应为85万石以上。

绍兴三十年,规定了输送到临安的上供米的发送地、发送额。《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八四(绍兴三十年正月癸卯条),记载了向临安等地输送的上供米的发送地、发送额,可整理如下:

临安:从两浙路(的府州军)、建康府、太平州、宣州(江东路)供给112万石

镇江府(两浙路):从池州、宣州、太平州(江东路)、洪州、江州、临江军、兴国军、南康军、广德军(江西路)供给60万石

建康府(江东路):从吉州、抚州、建昌军(江西路)、饶州(江东路)供给55万石

池州(江东路):从吉州、抚州、南安军(江西路)供给14万4千石

宣州(江东路):从宣州(江东路)供给3万石

鄂州(湖北路):从鄂州(湖北路)、永州、全州、郴州、邵州、道州、衡州、潭州、鼎州(湖南路)供给45万石

荆南府(京西路):从德安府、荆南府、澧州、纯州、复州、荆门军、汉阳军(湖北路)、潭州(湖南路)供给9万6千石

根据以上数据,来自两浙路的府州军,以及江东路的建康府、太平州、宣州的定额为112万石的上供米每年被输送到临安。在两浙路中,发送上供米的府州军,在浙西为湖州、常州、秀州、严州、镇江府、平江府、江阴军,在浙东为明州、衢州、婺州、严州、绍兴府、温州、台州。在临安以外,对于发送到作为长江沿岸的军事、补给据点的镇江府、建康府、池州、宣州、鄂州、荆南府的上供米的发送地、发送额,也有记载,发送地为江东、江西、湖北、湖南路的府州军。并且,绍兴三十年五月,在江西路的江州也有军队屯驻。六月,从该路(具体的府州军名不详)输送了上供米6万石。

金朝海陵王准备南伐的消息,在绍兴二十六年传到南宋。至绍兴二十九年,宋金关系日益紧张,两国都在边境地区增强了军备。可以认为,南宋政府正是为了准备与金作战,确保筹集军粮,才根据之前的上供额与输送状况确定上供米的发送地和发送额的。之前各路的上供米,在制度上可认为都输送到临安,但事实上输送到临安的主要是两浙路的上供米,其他路的上供米大部分被输送到国境线附近(长江沿岸一带)。这种分散输送上供米的做法,直到绍兴三十年才形成制度。这一改革,在南宋的财政、兵制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绍兴三十年的上供米定额为合计305万石,比起绍兴二十八至二十九年下调后的上供米定额进一步减少。其理由不清,或许进一步靠近了实际所需要的上供额。

输送到临安的上供米的发送地、发送额其后也没有大的变化,并且此时上供米的漕运制度、收纳制度、弥补制度等也大致完善,因此向临安输送上供米的制度至此可谓基本得到确立。并且,上供米定额合计305万石之中,送往临安的不过是不到一半的112万石,剩余的193万石充当了屯驻在边境地区军队的军粮。由此可知,南宋时代的边境地区对于军粮的需求之大。

结语

可以认为,高宗驻跸临安后,运往临安的主要是来自两浙路的85万—100万石,加上其他一些路的一些上供米。但这一数量无法满足在临安的禄米和军粮的需求,因此为了弥补不足,除了在省仓实施和籴外,绍兴八年四月还在平江府、临安设置了户部和籴场。绍兴十八年,和籴制度得到完善,规定在户部和籴场、省仓一年和籴75万5千(76万)石。到了绍兴三十年,规定了输送到临安的上供米的发送地、发送额,运往临安的是来自两浙路的府州军及江东路的部分府州军的一年112万石。并且还同时规定了运往边境地区(长江南岸)的上供米的发送地、发送额。可以说,不光向临安输送上供米的体制,南宋输送上供米的整个制度,至此也基本上得到确立。

如本文所述,运往临安的112万石上供米,再加上在临安、平江府的和籴场,以及在省仓和籴的计75万5千(76万)石的上供米,构成了在临安用于支付禄米和军粮的需要。而在临安,作为禄米、军粮,每年供给的米的数量,据说在绍兴年间平均为150万石,但有时会超过上供米的定额。为了源源不断地供给禄米、军粮,通过和籴来弥补不足,被认为是不可缺的。禄米、军粮的供给数额被控制在150万石以下,且上供米、和籴米都符合定额的话,供给应该无问题。可是事实上,常常会发生运往临安的上供米不足定额的情况,并且在乾道(1165—1173)以后,禄米、军粮的供给支出额为170万—180万石,有时还会超过200万石。这意味着,即便上供米、和籴米达到定额,也会出现禄米、军粮供应不足的情况。关于上供米缺额及其原因,以及政府如何弥补其不足的策略等问题,有必要另文进行探讨。

来源: 《国际社会科学杂志》2020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