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申请知多少
很多当事人拿着生效法律文书但对方却仍不自动履行债务,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又面临不知道如何操作的问题。今天我们就来大家捋一捋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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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什么样的法律文书可以作为强制执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可由当事人向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法律文书主要是以下几类:
1) 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2) 支付令
3) 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
4) 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5) 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需要注意的是,依据所有上述类型文书申请强制执行时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具有可执行的内容、未过申请执行期间三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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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2:什么时候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 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时间的,从该时间的最后一天起的两年内;
2) 分期履行的,从每次履行时间的最后一天起的两年内;
3) 未规定履行时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的两年内;
4) 法律文书要求义务人不做某种事情(履行不作为义务)的,则从其违反该规定时起的两年内。
PS:但是法院在立案时并不会主动审查是否超过申请执行的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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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3: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材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十八条以及法院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以下材料:
1) 经本人签名或盖章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原件1份;
2) 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同民事诉讼)及诉讼代理人相关材料;
3) 生效法律文书:只经过一审判决的案件,需要提供一审判决书原件或复印件;经过两审裁判的案件,需要提供一审和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复印件;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书的,需同时提交仲裁裁决书原件一份及裁决书送达证明材料;申请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的,需同时提交公证债权文书及执行证书的原件各一份;
4) 其他应该提交的材料:送达地址确认书(链接:http://www.njqhfy.gov.cn/njxxweb_publishing/upload/file/20220720/1658281342489066608.doc),执行初次谈话笔录(链接:http://www.njqhfy.gov.cn/njxxweb_publishing/upload/file/20220720/1658283798870047292.pdf)
当事人带着上述材料到我们的执行大厅立案窗口立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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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4:疫情期间不便前往现场立案怎么办?
为便于当事人履行诉权,我院支持网上立案以及邮寄方式立案!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41号秦淮区人民法院执行立案窗口,邮编:211100 ,咨询电话:02583529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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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5;那要不要缴纳执行费呢?
执行申请费一般无需申请人预交。在执行的过程中,法院会在执行到位的款项中扣缴执行申请费,该费用最终由被执行人负担。
来源:秦淮法院
南京秦淮警方通报“三六五易贷”案进展,已冻结资金2500多万元
现代快报讯(记者 顾元森)5月15日,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通报了江苏三六五易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六五易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的进展。2020年4月30日,经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对主要犯罪嫌疑人单某显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执行逮捕,现在押。
通报称,公安机关全力推进追赃挽损工作。现已冻结涉案资金2500余万元,查封公司房产和个人名下房产5处。该案查封冻结的所有资产将在法院终审判决后,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处置。公安机关再次敦促各欠款单位、个人、平台相关办事处等机构依法履行还款义务,全额归还本金和利息至指定账户;敦促平台方相关抵押权人,配合做好借款人还清借款后有关抵押物的解押等相关工作。对逾期不还、恶意拖欠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依法依规纳入征信系统。
公安机关指定的还款账户(该案第一期通报中公布的还款账户不再使用):
账户名:江苏韵乾担保有限公司
账号:125905353710804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城东支行
还款时备注: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365易贷还款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集资参与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相关集资合同协议以及参与集资的相关证明(POS单、银行流水、转账凭证)等到本人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辖区的派出所或公安经侦部门报案,也可以将报案材料注明“365易贷材料”邮寄至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经侦大队,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银龙路18号,邮编210000。
请集资参与人依法理性反映情况、表达诉求,警方将依法办理案件、努力追赃挽损,适时公布案件进展情况。
南京全市法院17日起暂停线下诉讼活动,14家法院联系电话公布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讯(记者 万承源)3月16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法院诉讼活动相关事项的通告》,自17日起就全市法院诉讼服务、案件审理、执行和申诉信访等相关事项作出调整。
根据该《通告》,南京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事务中心暂停线下服务。在此期间,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受理立案申请、信息查询、卷宗查阅等诉讼服务,当事人可通过以下途径提交立案申请材料:线下邮寄,将立案申请书等材料邮寄至相关法院立案庭(邮寄地址详见附件);在线立案,请登录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http://ssfw.njfy.gov.cn)或江苏微法院(小程序端)、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等在线方式办理立案申请等相关诉讼事务;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可提供咨询、查询案件进展等诉讼服务;在线调解,建议民商事纠纷选择江苏微解纷平台(http://odr.jsfy.gov.cn)(小程序端/PC端)进行线上诉前调解,调解成功可以在线申请司法确认,调解不成可以在线申请网上立案。
全市法院线下开庭、听证等诉讼活动原则上暂行推迟,具体时间视疫情和防控要求另行通知。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受疫情防控影响出行的,也可主动申请延期审理。倡导当事人、诉讼参与人采用线上方式参与听证、庭审、调解等诉讼活动。
此外,全市法院将全面加大执行案件网络查控办案力度。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的,可用前述线上方式向相关法院反映,也可拨打相关法院执行线索举报电话反映。
全市法院信访接待大厅暂停线下服务,如有申诉信访需求可将信访材料邮寄至相关法院立案庭或通过网上信访的方式在线提交信访材料。
《通告》表示,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事务中心、信访接待大厅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和防控要求另行通告。如有任何诉讼服务需求,均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附:南京全市法院联系方式
1、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35号
邮编:210008
执行110联系电话:18951990948
2、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
邮编:210031
执行110联系电话:18951992705
3、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6-16号
邮编:210042
执行110联系电话:18951990935
4、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41号、南京市秦淮区俞家巷21号
邮编:210001、210022
执行110联系电话:18951990936
5、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
邮编:210041
执行110联系电话:18951990938
6、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20号
邮编:210011
执行110联系电话:18951990939
7、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佳路99号
邮编:210046
执行110联系电话:18951990942
8、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南路6号
邮编:210012
执行110联系电话:18951990943
9、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金箔路658号
邮编:211100
执行110联系电话:18951990944
10、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
邮编:210031
执行110联系电话:18951990941
11、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延安路72号
邮编:211500
执行110联系电话:18951990945
12、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中山西路27号
邮编:211200
执行110联系电话:18951990946
13、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镇兴路216号
邮编:211300
执行110联系电话:18951990947
14、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37号
邮编:211100
执行110联系电话:18115186081
校对 苏云
来源:紫牛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