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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日的别称有哪些(生日的别称)

生日的别称有哪些(生日的别称)

你将过生日叫做什么?这里既有文化差异,更有蕴藏着古人的祸福观

生日叫法的民间忌讳,叫错了关乎人的祸福休戚

国家有各类大型节庆日,民间有端午等“八小节”、立春等“24个毛毛节”,每个人也有属于自己的节日,那就是出生的日子,简称生日。

在古代社会,皇帝自认为可以千秋万岁,所以皇帝的生日那叫万寿,太后的生日叫圣寿,皇后、亲王、郡王的生日叫千秋,其他的嫔妃等大约同级别的就只能称之为生辰。在一些豪门大族的家庭里,对于那些身份尊贵的人,也会把生日称作为千秋。当然,对于那些佛、菩萨、各路神仙的生日,一般都应该叫做“寿诞”、“诞辰”。

例如在《红楼梦》里,平儿就很尊敬地称王熙凤的生日为千秋。但哪怕是亲王、郡王,是绝对不敢称作万寿的,否则就是僭越,这在礼法一体的古代社会可是大罪,估计没有人会为了讨好长辈或者主子而冒如此大的风险。

以上这些对于生日的叫法都是上层社会、富贵人家的,或者说是官家的。众所周知,古代社会把人奉为三六九等,是有着森严的等级制度的,上下层之间不但社会地位有有着天壤之别,就连日常时候里的物品使用,乃至词语的使用都是有着严格界限的,一点都不容乱套。

但根本地讲,人生来是平等的,皇亲国戚、豪门望族有生日,那么平民百姓也是有生日的。平民百姓自然是不能千秋、万寿地叫自己的生日的,那么在民间的老百姓又该如何称呼那个属于自己的节日呢?这里头学问大了去了。

今天的普通话里的通行用语,都习惯直接叫过生日,很是直白简练。但在普通话没有成为通行语言之前,不同地方的人都是使用方言来交流的。从更大范围的社会交往的需要来看,推广普通话,消灭地方语是很有必要的。但方言使用的时间比起普通话更加悠久,所以方言里也就潜藏、残存着更多关于历史文化、民俗风情的信息。从这个意义上说,方言在某种程度上是具有“民俗记录仪”功能的。

南方的很多地方的方言,比如广东话,把过生日叫做“庆生”,就是庆祝出生日的意思,仅仅叫法就很是热闹喜庆。而在北方的一些地区,例如陇东地区、陕甘两省交界的部分区域,一些方言就把过生日叫做“过最”。“最”和“罪”在这些地方的方言里发音大体一致,所以对过生日的这个叫法就显得比较凄凉,甚至有一些肃杀之气。

从民俗和地方文化的特点看,其实北方这些地区所说的“过最”就是“过罪”。就这个生日的名称,北方这些方言区是很讲究的,并不是“一词通”。12岁以下的孩子,被认为是人生还没有走完一圈(属相见了属相,也就是经历了一次本命年),所以过生日就叫“过罪罪”或“做罪罪”。“过罪罪”的叫法,叠加了一个词,显得可爱了一些,也更符合孩子的年龄特征。

年满十二岁,不满六十岁的人过生日,才能叫做“过罪”。而六十岁以上的人,过生日才能叫“过生”,七十岁以上古稀之年的老年人过生日,才能叫做“过寿”。

南方的“庆生”与北方的“过罪”,从文化生态学的观点看,反映着两种不同的人文特色,这与两个地域的生存环境有着密切关系。南方气候温湿,土地平坦,水源充沛,物产相对丰饶,所以生活在这个区域的人很容易获取生存物资,属于易于满足的地方,所以这个区域的人就相对而言形成了一种乐观派的文化趋势,凡事容易看到好处,看到希望。所以,即便是一个生日,也会用“庆生”一词来表达热闹、欢快、喜庆的内心体验。

而北方的大部分区域气候严寒干燥,土地瘠薄,环境严酷,灾害频繁,人们要填饱肚子、养家糊口,就必须时时刻刻和严苛的生存环境做斗争。所以,从很久远之前就体验到生活之苦的北方人,逐渐就把这种苦的感觉融入到了区域情感和地域文化之中,代代相传,形成了一种趋向于悲观情绪的人文风格。

活着就是受苦受累、辛苦劳碌,每经历一年就好像是多受了一年的罪一样,所以北方人的方言才会把过生日叫做“过罪”,就是这种人文风格的折射。这种叫法也似乎隐含着某些宗教里的“原罪”思想,认为每个人生来都是带着罪孽的,每过完一年,就意味着自身的罪孽消除了一些。一个人将自己所有的罪孽消除完了,苦尽甘来,好日子也就到来了。或者这辈子没有机会享福,也能在下辈子托生一个好出身。

即便是“过罪”这么一个蕴藏着悲观意味的词语,也不能乱用,人们深深地认为这些叫法事关当事人的祸福休戚。比如,六十岁以下的人,是绝不能称生日为“过生”的;长辈对于小辈,哪怕这个小辈年纪有多大、头发有多白,长辈提起小辈的生日,只能叫做“过罪”。如果一个不懂事的小孩对家人说:“某天我过寿呢”,那么长辈则会立即训斥他:“活了狗大的年龄,过什么寿”。小孩、年轻人,包括一些六十岁以下的人,人们认为这些人的年岁距离“寿”是有着相当远的距离的,贸然使用就有可能折福折寿。这些禁忌或者忌讳也与民间流传的一些宗教思想有关。

在北方的民间很多老年人流传下来的思想里,每个人生来的寿数和福分,都是一个额定的数字,享用完了就意味着当告别阳世了。虽说人生苦楚,但是好死不如赖活着,蝼蚁尚且偷生,生的欲望也是一种生物本能,所以人们会想方设法珍惜生的希望、节约寿命和享用的余额。

如果一个人把堂而皇之地自己的生日叫做“过生”或“过寿”,据说会被身边看不见的神明或者鬼怪听到,如果是神明,就会记住这个人的年龄和生日,更有可能从此而对这个人特别关注,倘若这个人有浪费物用、作奸犯科乃至一点点口舌之错,都会被神明当作削减寿数、福分的依据。如果被鬼怪听到,则很容易激发他们的妒恨之心,要么给人制造麻烦障碍,让人遭灾生病,要么就从中作梗、多方捣乱,让这个人的人生平添许多波折和磨难。

所以,使用“过罪”这样一个近乎卑微甚至凄惨的词汇,就不容易引起神明和鬼怪的关注,叫法虽然“苟且”一些,但却是有利于“偷生”的。至于六十岁以上和七十岁以上的人,敢于把“过生”、“过寿”大胆地叫出来,则是因为“人过六十,不算夭折”,活到这个岁数,对于人生百态也就坦然处之了,不会担心什么神明怪罪、鬼怪捣乱了。而且活到六十、七十岁以上,岁数也堪配一个“寿”字了。

民俗悠悠,意味深长;文化灿烂,宝藏丰厚。

(观点与视角原创作品,非授权请勿抄袭;文章配图来自网络,若有侵权敬请联系删除)

原来年月日还有这么多雅称,长知识了!

书画落款,是书法创作一个要点,很多朋友在章法和准确性方面容易出现纰漏,尤其表现在落款内容硬伤颇多。今天我们就重点说说书法落款时间写法,较为全面,建议仔细阅读。

书法作品署款中的记时有人主张用新历即公元阳历注时,强调的是笔墨书写当随时代,还有人主张沿用旧历即阴历注时,强调保持民族特色和传统习惯,其实这两种方法可以同时并用。

如果用新历记时,方法很简单,照日常应用文书写就行了。假如用旧历记时法,那么其中讲究很多,特别是有许许多多的别称需要弄清楚。今天至善君给大家按照落款年份、季节、月份、日期四大分类来详尽阐述落款时间的写法,非常实用,或收藏或分享,有福了。

【书法落款时间查询全表】

一、记年份

书法作品记年采用的“干支”记年法。“干”是“天干”,“支”是“地支”。所谓“干支”是天干地支的简称。

十天干就是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二地支就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以十天干与十二地支搭配记年,就成了甲子、乙丑、丙寅……辛酉、壬戌、癸亥,六十年一个循环,俗称“六十年花甲子”,参加下表:

1、甲子,2、乙丑,3、丙寅,4、丁卯,5、戊辰,6、己巳,7、庚午,8、辛未,9、壬申,10、癸酉,11、甲戌,12、乙亥,13、丙子,14、丁丑,15、戊寅,16、己卯,17、庚辰,18、辛巳,19、壬午,20、癸未,21、甲申,22、乙酉,23、丙戌,24、丁亥,25、戊子,26、己丑,27、庚寅,28、辛卯,29、壬辰,30、癸巳,31、甲午,32、乙未,33、丙申,34、丁酉,35、戊戌,36、己亥,37、庚子,38、辛丑,39、壬寅,40、癸卯,41、甲辰,42、乙巳,43、丙午,44、丁未,45、戊申,46、己酉,47、庚戌,48、辛亥,49、壬子,50、癸丑,51、甲寅,52、乙卯,53、丙辰,54、丁巳,55、戊午,56、巳末,57、庚申,58、辛酉,59、壬戊,60、癸亥

二、记季节

旧历分春、夏、秋、冬四个季节,即旧历正、二、三月为春季,四、五、六月为夏季,七、八、九月为秋季,十、十一、十二月为冬季。古时兄弟姐妹的排行,有孟、仲、季的次序,(孟为老大,仲为老二,季为三)孟为长,仲为次,季为三,根据这个,正、二、三月分别为孟春、仲春、季春,四、五、六月分别为孟夏、仲夏、季夏,七、八、九月分别为孟秋、仲秋、季秋;十、十一、十二月分别为孟冬、仲冬、季冬之称。季节还有一些别称,如春的别称有阳春、芳春、青阳、艳阳、阳中、三春、九春等。夏的别称有朱夏、朱明、昊天、长嬴、三夏、九夏。秋的别称有素秋、金秋、商秋、商节、素商、素节,金天,高商、三秋,九秋,冬的别称有寒冬、安宁、玄英、三冬、九冬等。

三、记月份

旧历月的别称尤为复杂,而且有种种不同的来历。归纳起来,每个月的别称大略如下:

一月:正月、端月、初月、征月、早月、太月、扬月、陬(zōu)月、十三月、春阳、初阳、首阳、孟阳、孟陬、肇(zhào)春、端春、初春、早春、上春、新正、月正、开岁、发岁、肇岁、三之日、孟春、太簇、寅(yǐn)月等。

二月:如月、杏月、丽月、令月、仲阳、四之日,仲钟、大壮、酣春、仲春、夹钟、卯(mǎo)月等。

三月:蚕月、桃月、桃浪、花月、嘉月、夬(jué)月、禊(xì)月、桐月。

三春、暮春、晚春、杪(miǎo)春、末春、雩(yú)风、季春、姑洗、辰(chén)月等。

四月:乏月、槐月、仲月、麦月、清和月、阴月、余月、槐夏、首夏、初夏、维夏、正阳、纯阳、麦候、孟夏、中吕、巳月等。

五月:蒲月、榴月、皋(gāo)月、恶月、郁蒸、小刑、鸣蜩(tiáo)、仲夏、午月等。

六月:且月、荷月、季月、暑月、伏月、焦月、三夏、暮夏、晚夏、杪夏、极暑、溽暑、溽月、精阳、季夏、林钟、未月等。

七月:巧月、瓜月、霜月、相月、凉月、初商、肇秋、初秋、首秋、早秋、新秋、上秋、孟秋、夷则、申月等。

八月:壮月、桂月、获月、正秋、桂秋、仲商、仲秋、南吕、酉月等。

九月:玄月、菊月、咏月、朽月、暮秋、晚秋、杪秋、穷秋、凉秋、三秋、暮商、季商、杪商、霜序、季白、季秋、无射、戌月等。

十月:良月、吉月、阴月、露月、正阳月、坤月、小春月、小阳春、开冬、上冬、初冬、孟冬、应钟、亥月等。

十一月:辜月、葭(jiā)月、寒月、雪月、龙潜月、一之日、中冬、仲冬、黄钟、子月等。

十二月:冰月、腊月、嘉平月、严月、涂月、暮节、星回节、穷节、穷纪、暮岁、暮冬、穷冬、杪冬、严冬、残冬、末冬,二之日,腊冬、季冬、大吕、丑月等。

四、记日期

旧历记日的别称比较复杂,大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掌握。

1、三浣(huàn)记日

所谓“三浣”,即上、中、下三浣。每个月的上旬,即一日至十日为上浣;中旬,即十一日至二十日为中浣;下旬,即二十一日至三十日为下浣。如正月初四日,便可记作“正月上浣之四日”;二月十五日,便可记作“二月中浣之五日”;三月二十六日,便可记作“三月下浣之六日”,其余都可类推。

2、月相记日

所谓“月相记日”就是根据月亮盈亏的变化记日。每月初叫作“朔”、“旦”、“朔月”,初三叫做“月出(fěi)”,十五叫做“望”,十六叫做“既望”“望后”,每月的最末一日叫作“晦”(huì)。

3、特殊记日

习俗上对一些特殊的日子给以别称,如:

正月初一:元日、元旦、元正、元朔、元春、元辰、正朝、三元、改旦、履端等。正月初二到初十:分别称为履端二日、履端三日……履端十日。

正月初七:人日。

正月初八:谷日、谷诞。

正月十五:元宵、元夜、元夕、上元、灯节。

二月初一:中和日。

二月初二:龙抬头。

二月十二:花朝、百花生日。

二月十五:中春。

三月初三:重三、三巳、上巳、上除、禊日、修禊日。

四月初三:展上巳。

四月初八:浴佛日。

四月十九:浣花日。

五月初五:端阳、端午、重五、重午、午日、菖(chāng)节、蒲节、夏节、天中节、五月节。

六月初六:重六、天贶节。

七月初七:七夕、七巧节、星节。

七月十五:中元。

八月初五:天长节。

八月十五:中秋、秋节。

八月十八:潮头生日。

九月初九:重阳、重九、菊花节、登高节。

十月十五:下元。

十二月二十四:交年、小年、媚灶日。

十二月三十:除夕、守岁。

书法落款的时间,可以不写,但若要写,务必慎重,且写法非常重要,不懂的人会混淆写法、随性乱写,贻笑大方。

你将过生日叫做什么?这里既有文化差异,更有蕴藏着古人的祸福观

生日叫法的民间忌讳,叫错了关乎人的祸福休戚

国家有各类大型节庆日,民间有端午等“八小节”、立春等“24个毛毛节”,每个人也有属于自己的节日,那就是出生的日子,简称生日。

在古代社会,皇帝自认为可以千秋万岁,所以皇帝的生日那叫万寿,太后的生日叫圣寿,皇后、亲王、郡王的生日叫千秋,其他的嫔妃等大约同级别的就只能称之为生辰。在一些豪门大族的家庭里,对于那些身份尊贵的人,也会把生日称作为千秋。当然,对于那些佛、菩萨、各路神仙的生日,一般都应该叫做“寿诞”、“诞辰”。

例如在《红楼梦》里,平儿就很尊敬地称王熙凤的生日为千秋。但哪怕是亲王、郡王,是绝对不敢称作万寿的,否则就是僭越,这在礼法一体的古代社会可是大罪,估计没有人会为了讨好长辈或者主子而冒如此大的风险。

以上这些对于生日的叫法都是上层社会、富贵人家的,或者说是官家的。众所周知,古代社会把人奉为三六九等,是有着森严的等级制度的,上下层之间不但社会地位有有着天壤之别,就连日常时候里的物品使用,乃至词语的使用都是有着严格界限的,一点都不容乱套。

但根本地讲,人生来是平等的,皇亲国戚、豪门望族有生日,那么平民百姓也是有生日的。平民百姓自然是不能千秋、万寿地叫自己的生日的,那么在民间的老百姓又该如何称呼那个属于自己的节日呢?这里头学问大了去了。

今天的普通话里的通行用语,都习惯直接叫过生日,很是直白简练。但在普通话没有成为通行语言之前,不同地方的人都是使用方言来交流的。从更大范围的社会交往的需要来看,推广普通话,消灭地方语是很有必要的。但方言使用的时间比起普通话更加悠久,所以方言里也就潜藏、残存着更多关于历史文化、民俗风情的信息。从这个意义上说,方言在某种程度上是具有“民俗记录仪”功能的。

南方的很多地方的方言,比如广东话,把过生日叫做“庆生”,就是庆祝出生日的意思,仅仅叫法就很是热闹喜庆。而在北方的一些地区,例如陇东地区、陕甘两省交界的部分区域,一些方言就把过生日叫做“过最”。“最”和“罪”在这些地方的方言里发音大体一致,所以对过生日的这个叫法就显得比较凄凉,甚至有一些肃杀之气。

从民俗和地方文化的特点看,其实北方这些地区所说的“过最”就是“过罪”。就这个生日的名称,北方这些方言区是很讲究的,并不是“一词通”。12岁以下的孩子,被认为是人生还没有走完一圈(属相见了属相,也就是经历了一次本命年),所以过生日就叫“过罪罪”或“做罪罪”。“过罪罪”的叫法,叠加了一个词,显得可爱了一些,也更符合孩子的年龄特征。

年满十二岁,不满六十岁的人过生日,才能叫做“过罪”。而六十岁以上的人,过生日才能叫“过生”,七十岁以上古稀之年的老年人过生日,才能叫做“过寿”。

南方的“庆生”与北方的“过罪”,从文化生态学的观点看,反映着两种不同的人文特色,这与两个地域的生存环境有着密切关系。南方气候温湿,土地平坦,水源充沛,物产相对丰饶,所以生活在这个区域的人很容易获取生存物资,属于易于满足的地方,所以这个区域的人就相对而言形成了一种乐观派的文化趋势,凡事容易看到好处,看到希望。所以,即便是一个生日,也会用“庆生”一词来表达热闹、欢快、喜庆的内心体验。

而北方的大部分区域气候严寒干燥,土地瘠薄,环境严酷,灾害频繁,人们要填饱肚子、养家糊口,就必须时时刻刻和严苛的生存环境做斗争。所以,从很久远之前就体验到生活之苦的北方人,逐渐就把这种苦的感觉融入到了区域情感和地域文化之中,代代相传,形成了一种趋向于悲观情绪的人文风格。

活着就是受苦受累、辛苦劳碌,每经历一年就好像是多受了一年的罪一样,所以北方人的方言才会把过生日叫做“过罪”,就是这种人文风格的折射。这种叫法也似乎隐含着某些宗教里的“原罪”思想,认为每个人生来都是带着罪孽的,每过完一年,就意味着自身的罪孽消除了一些。一个人将自己所有的罪孽消除完了,苦尽甘来,好日子也就到来了。或者这辈子没有机会享福,也能在下辈子托生一个好出身。

即便是“过罪”这么一个蕴藏着悲观意味的词语,也不能乱用,人们深深地认为这些叫法事关当事人的祸福休戚。比如,六十岁以下的人,是绝不能称生日为“过生”的;长辈对于小辈,哪怕这个小辈年纪有多大、头发有多白,长辈提起小辈的生日,只能叫做“过罪”。如果一个不懂事的小孩对家人说:“某天我过寿呢”,那么长辈则会立即训斥他:“活了狗大的年龄,过什么寿”。小孩、年轻人,包括一些六十岁以下的人,人们认为这些人的年岁距离“寿”是有着相当远的距离的,贸然使用就有可能折福折寿。这些禁忌或者忌讳也与民间流传的一些宗教思想有关。

在北方的民间很多老年人流传下来的思想里,每个人生来的寿数和福分,都是一个额定的数字,享用完了就意味着当告别阳世了。虽说人生苦楚,但是好死不如赖活着,蝼蚁尚且偷生,生的欲望也是一种生物本能,所以人们会想方设法珍惜生的希望、节约寿命和享用的余额。

如果一个人把堂而皇之地自己的生日叫做“过生”或“过寿”,据说会被身边看不见的神明或者鬼怪听到,如果是神明,就会记住这个人的年龄和生日,更有可能从此而对这个人特别关注,倘若这个人有浪费物用、作奸犯科乃至一点点口舌之错,都会被神明当作削减寿数、福分的依据。如果被鬼怪听到,则很容易激发他们的妒恨之心,要么给人制造麻烦障碍,让人遭灾生病,要么就从中作梗、多方捣乱,让这个人的人生平添许多波折和磨难。

所以,使用“过罪”这样一个近乎卑微甚至凄惨的词汇,就不容易引起神明和鬼怪的关注,叫法虽然“苟且”一些,但却是有利于“偷生”的。至于六十岁以上和七十岁以上的人,敢于把“过生”、“过寿”大胆地叫出来,则是因为“人过六十,不算夭折”,活到这个岁数,对于人生百态也就坦然处之了,不会担心什么神明怪罪、鬼怪捣乱了。而且活到六十、七十岁以上,岁数也堪配一个“寿”字了。

民俗悠悠,意味深长;文化灿烂,宝藏丰厚。

(观点与视角原创作品,非授权请勿抄袭;文章配图来自网络,若有侵权敬请联系删除)

生日叫法的民间忌讳,叫错了关乎人的祸福休戚

生日叫法的民间忌讳,叫错了关乎人的祸福休戚

国家有各类大型节庆日,民间有端午等“八小节”、立春等“24个毛毛节”,每个人也有属于自己的节日,那就是出生的日子,简称生日。

在古代社会,皇帝自认为可以千秋万岁,所以皇帝的生日那叫万寿,太后的生日叫圣寿,皇后、亲王、郡王的生日叫千秋,其他的嫔妃等大约同级别的就只能称之为生辰。在一些豪门大族的家庭里,对于那些身份尊贵的人,也会把生日称作为千秋。当然,对于那些佛、菩萨、各路神仙的生日,一般都应该叫做“寿诞”、“诞辰”。

例如在《红楼梦》里,平儿就很尊敬地称王熙凤的生日为千秋。但哪怕是亲王、郡王,是绝对不敢称作万寿的,否则就是僭越,这在礼法一体的古代社会可是大罪,估计没有人会为了讨好长辈或者主子而冒如此大的风险。

以上这些对于生日的叫法都是上层社会、富贵人家的,或者说是官家的。众所周知,古代社会把人奉为三六九等,是有着森严的等级制度的,上下层之间不但社会地位有有着天壤之别,就连日常时候里的物品使用,乃至词语的使用都是有着严格界限的,一点都不容乱套。

但根本地讲,人生来是平等的,皇亲国戚、豪门望族有生日,那么平民百姓也是有生日的。平民百姓自然是不能千秋、万寿地叫自己的生日的,那么在民间的老百姓又该如何称呼那个属于自己的节日呢?这里头学问大了去了。

今天的普通话里的通行用语,都习惯直接叫过生日,很是直白简练。但在普通话没有成为通行语言之前,不同地方的人都是使用方言来交流的。从更大范围的社会交往的需要来看,推广普通话,消灭地方语是很有必要的。但方言使用的时间比起普通话更加悠久,所以方言里也就潜藏、残存着更多关于历史文化、民俗风情的信息。从这个意义上说,方言在某种程度上是具有“民俗记录仪”功能的。

南方的很多地方的方言,比如广东话,把过生日叫做“庆生”,就是庆祝出生日的意思,仅仅叫法就很是热闹喜庆。而在北方的一些地区,例如陇东地区、陕甘两省交界的部分区域,一些方言就把过生日叫做“过最”。“最”和“罪”在这些地方的方言里发音大体一致,所以对过生日的这个叫法就显得比较凄凉,甚至有一些肃杀之气。

从民俗和地方文化的特点看,其实北方这些地区所说的“过最”就是“过罪”。就这个生日的名称,北方这些方言区是很讲究的,并不是“一词通”。12岁以下的孩子,被认为是人生还没有走完一圈(属相见了属相,也就是经历了一次本命年),所以过生日就叫“过罪罪”或“做罪罪”。“过罪罪”的叫法,叠加了一个词,显得可爱了一些,也更符合孩子的年龄特征。

年满十二岁,不满六十岁的人过生日,才能叫做“过罪”。而六十岁以上的人,过生日才能叫“过生”,七十岁以上古稀之年的老年人过生日,才能叫做“过寿”。

南方的“庆生”与北方的“过罪”,从文化生态学的观点看,反映着两种不同的人文特色,这与两个地域的生存环境有着密切关系。南方气候温湿,土地平坦,水源充沛,物产相对丰饶,所以生活在这个区域的人很容易获取生存物资,属于易于满足的地方,所以这个区域的人就相对而言形成了一种乐观派的文化趋势,凡事容易看到好处,看到希望。所以,即便是一个生日,也会用“庆生”一词来表达热闹、欢快、喜庆的内心体验。

而北方的大部分区域气候严寒干燥,土地瘠薄,环境严酷,灾害频繁,人们要填饱肚子、养家糊口,就必须时时刻刻和严苛的生存环境做斗争。所以,从很久远之前就体验到生活之苦的北方人,逐渐就把这种苦的感觉融入到了区域情感和地域文化之中,代代相传,形成了一种趋向于悲观情绪的人文风格。

活着就是受苦受累、辛苦劳碌,每经历一年就好像是多受了一年的罪一样,所以北方人的方言才会把过生日叫做“过罪”,就是这种人文风格的折射。这种叫法也似乎隐含着某些宗教里的“原罪”思想,认为每个人生来都是带着罪孽的,每过完一年,就意味着自身的罪孽消除了一些。一个人将自己所有的罪孽消除完了,苦尽甘来,好日子也就到来了。或者这辈子没有机会享福,也能在下辈子托生一个好出身。

即便是“过罪”这么一个蕴藏着悲观意味的词语,也不能乱用,人们深深地认为这些叫法事关当事人的祸福休戚。比如,六十岁以下的人,是绝不能称生日为“过生”的;长辈对于小辈,哪怕这个小辈年纪有多大、头发有多白,长辈提起小辈的生日,只能叫做“过罪”。如果一个不懂事的小孩对家人说:“某天我过寿呢”,那么长辈则会立即训斥他:“活了狗大的年龄,过什么寿”。小孩、年轻人,包括一些六十岁以下的人,人们认为这些人的年岁距离“寿”是有着相当远的距离的,贸然使用就有可能折福折寿。这些禁忌或者忌讳也与民间流传的一些宗教思想有关。

在北方的民间很多老年人流传下来的思想里,每个人生来的寿数和福分,都是一个额定的数字,享用完了就意味着当告别阳世了。虽说人生苦楚,但是好死不如赖活着,蝼蚁尚且偷生,生的欲望也是一种生物本能,所以人们会想方设法珍惜生的希望、节约寿命和享用的余额。

如果一个人把堂而皇之地自己的生日叫做“过生”或“过寿”,据说会被身边看不见的神明或者鬼怪听到,如果是神明,就会记住这个人的年龄和生日,更有可能从此而对这个人特别关注,倘若这个人有浪费物用、作奸犯科乃至一点点口舌之错,都会被神明当作削减寿数、福分的依据。如果被鬼怪听到,则很容易激发他们的妒恨之心,要么给人制造麻烦障碍,让人遭灾生病,要么就从中作梗、多方捣乱,让这个人的人生平添许多波折和磨难。

所以,使用“过罪”这样一个近乎卑微甚至凄惨的词汇,就不容易引起神明和鬼怪的关注,叫法虽然“苟且”一些,但却是有利于“偷生”的。至于六十岁以上和七十岁以上的人,敢于把“过生”、“过寿”大胆地叫出来,则是因为“人过六十,不算夭折”,活到这个岁数,对于人生百态也就坦然处之了,不会担心什么神明怪罪、鬼怪捣乱了。而且活到六十、七十岁以上,岁数也堪配一个“寿”字了。

民俗悠悠,意味深长;文化灿烂,宝藏丰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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