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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之桑榆收之东隅什么意思(隅什么意思)

失之桑榆收之东隅什么意思(隅什么意思)

“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其中的东隅和桑榆,到底指的是什么?

“失之东隅,收之桑榆”,是西汉末年出现的一个成语。这个成语当中的“隅”字和“榆”字,都念作“yú”。

东隅、桑榆这两个词现代不常用,因此有一些年轻人不知道它的含义。“失”和“收”其实很好理解,无非就是“失去”和“得到”的意思。“之”是代词,代指那个失而复得的东西。

“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两句,是古汉语中典型的“状语后置句”,它的正序表达应该是:(某人在)东隅,失去了“之(某物)”;又在桑榆,得到“之(某物)”。

句中的“东”是一个方位名词,因此“东隅”、“桑榆”,就是两个方位名词。我们再看第一个词中的“隅”字,它的释义是:角落。也可以是墙角,也可以是屋角。

一、“失之东隅,收之桑榆”的出处

《诗经·静女》说:“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这里的“隅”就是指城楼上的隐蔽之处,而“桑榆”就是指桑树、榆树。

所以这句成语字面上的解释应为:在东边隐蔽的角落失去,又在西边的桑树和榆树之间找到了。不过它在词典上的标准解释则为:刚开始在某一方面失利,后来得到了补偿。

不过它在成语词典上的解释却要“高端”一些,“东隅”在词典上被解释为日出之处,“桑榆”被解释为桑树和榆树,借喻“日落”的傍晚。

所以“失之东隅,收之桑榆”这个成语,又可以解读为:日出的时候失去了,又在傍晚的时候收回来了。

专家做出这种解读,主要是因为这个成语出于《后汉书·冯异传》中刘秀对冯异的原话:“赤眉破平,士吏劳苦,始虽垂翅回溪,终能奋翼黾池,可谓‘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冯异是东汉著名的“云台二十八将之一”,他原来是王莽新朝时的一个地方官,后来起义军打到他所在的郡县,他就投靠了刘秀。

冯异不但擅于作战,而且为人“谦退不伐”,还能善待兵士,《后汉书》评价他讲信义,“足以感三军而怀敌人,故能克成远业”,可见他不是一般的人才。

建武二年(公元26年)冯异的军队在华阴和“赤眉军”遭遇,打了两个月的仗,冯异收服了对方五千人马。第二年,冯异就被刘秀任命为“征西大将军”。

当时冯异正在谋划怎样与赤眉作战,结果大司徒邓禹、车骑将军邓弘二人带兵赶来汇合,非要搅局进行“瞎指挥”,结果导致汉军在回溪阪一带吃了大败仗。

事后邓禹狼狈逃遁到了宜阳,扔下冯异这个“光杆儿司令”,自己徒步走回营寨。冯异回营之后,马上又重新组织起几万人马,决定一雪前耻。

这一回没有邓禹、邓弘这两个“搅屎棒”的掣肘,冯异就可以安心实施自己的设谋了,于是冯异在池黾设了一个巧计。

冯异先把手上的士兵分成两队,一队要他们打扮成“赤眉军”的模样,找了一个隐蔽的地方埋伏;另一队由他亲自率领,主动去挑衅“赤眉军”。

傍晚时分,冯异的军队与“赤眉军”打了起来。对方发现他们没几个人,于是产生了轻敌的心理,打着打着就被冯异引进了汉军的埋伏点。

结果冯异一声令下,早已经藏在暗处的“假赤眉军”一涌而出,混到了真“赤眉军”的队伍里。一时之间敌我难分,“赤眉军”因此乱了阵脚,十余万人大败逃窜。

讲到这里,事情还没有完,因为这帮赤眉军后来逃窜到了宜阳。前面我们说过,大司马邓禹正在那个地方,于是就把他们“包了饺子”。

最后,十余万赤眉军全部选择了弃械投降,冯异也因此打了一个大胜仗,改变了当时的战争格局。

前面我们提到《后汉书·冯异传》中的那段话,正是光武帝刘秀表彰冯异在平定赤眉军时的表现时讲的,刘秀说:大破并平定赤眉军,将士们劳苦功高。

刚开始部队走到“回溪阪”,像大鹏鸟被人折断了翅膀一样,但是大家最终凭借着奋勇,终于能振翅高飞,在黾池这个地方重新取得胜利,这真可以说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啊!

二、“失之东隅,收之桑榆”的演变

刘秀这段发言说得文绉绉的,短短三十来字,当中还用到了至少三个华丽丽的比喻。一是以大鹏折翅喻军队失利,二是以东隅喻日出,三是以桑榆喻日暮。

这难道真是一个正常人讲话的方式,而不是《后汉书》作者精心修饰的结果吗?对那段历史稍有一点熟悉的人都知道,刘秀虽然自称是刘邦的后代,但是他其实是一个“农民”出身。

史书上记载,刘秀自称是刘邦的后代,因为汉武帝实行“推恩令”,他们家传到他的父亲那一代的时候,就只是一个县令了。

按理说,在汉朝能当一个县令,也算是地方长官,所以他的出身并不差。最起码他的父亲应该能供得起他读书,然而他在刘秀9岁那一年就去世了。

然后刘秀就被叔父收养成了一个平民,他平时就喜欢种田,只是在种田的同时,还私自培养了一批死士。

新朝天凤年间(公元14-19年),也就是刘秀9岁至16岁时,他曾经到长安进入太学学习,但是他最终也达到“略通”《尚书》的水平。

不过刘秀在长安结识了邓禹、朱估,这二人后来都成了他的“云台二十八将之一”。可见刘秀到长安之后,并没有把心思完全放在文化学习上。

然后是地皇三年(公元22年),17岁的刘秀就起兵夺天下了,所以他事实上是没有什么机会上学的。

刘秀在起兵前后,曾经在农村生活过几年,所以他在表彰冯异在战场上“转败为胜”时,自然会想到一些自己在民间听到的谚语。而他听到的这个谚语,就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为什么这么说呢?这是因为《后汉书》在引用刘秀发言的时候,给这个成语又单独加了一层引号,说明这句话也不是刘秀原创。

然而这个成语在《后汉书》之前的经典中,已经是找不到了,所以它只有可能是来自汉代的民间,也就是田家阡陌之间。

古代农民的识字率极低,平常讲话很难会用到华丽的修辞。而像“东边隐蔽的角落”,和“西边桑树、榆树的枝丫”这种地方,却是他们时常接触到的。

所以“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两句的意思,就是说在“在东边失去的东西,又在西边桑树和榆树的枝丫上找到了”。

但是这句话说出来就不那么精练,也少了些文采。后汉书的作者范晔生于南朝,在中国文学史上,南北朝时代的文人们是出了名的喜欢华丽文风,尤其看不惯粗鄙简陋的发言。

于是范晔经过一番考察之后,发现“桑榆”这个词在《淮南子》中就曾经被用来比喻日暮。显然是出于这个理由,范晔对刘秀的话进行了再加工,结果就造出了我们如今看到的成语。

结语

“失之东隅,收之桑榆”是一句非常富有诗意的成语,同时“东隅”一词,也在古诗中有了日出的意象。

比如李白作《有所思》,第一句“我思仙人乃在碧海之东隅”,就是说仙人在大海东边日出的地方。北宋司马光的“朝阳升东隅,照此庭下桐”中的“东隅”,也是指东边日出的地方。

不过仍然有人取“东隅”的本义作诗,例如北宋梅尧臣的《永叔内翰见过》中第一句“我居城东隅,地僻车马少”,释道潜的“种瓜屋东隅,翠蔓已分布”。

当中的“东隅”仍然保持了《诗经》中“隅”字的本义,就是指角落、墙角。不过“桑榆”后来一直在古诗中带有日落的意象,还因此延伸出一个叫“桑榆晚景”的成语,指一个人的暮年。

“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其中的东隅和桑榆,到底指的是什么?

“失之东隅,收之桑榆”,是西汉末年出现的一个成语。这个成语当中的“隅”字和“榆”字,都念作“yú”。

东隅、桑榆这两个词现代不常用,因此有一些年轻人不知道它的含义。“失”和“收”其实很好理解,无非就是“失去”和“得到”的意思。“之”是代词,代指那个失而复得的东西。

“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两句,是古汉语中典型的“状语后置句”,它的正序表达应该是:(某人在)东隅,失去了“之(某物)”;又在桑榆,得到“之(某物)”。

句中的“东”是一个方位名词,因此“东隅”、“桑榆”,就是两个方位名词。我们再看第一个词中的“隅”字,它的释义是:角落。也可以是墙角,也可以是屋角。

一、“失之东隅,收之桑榆”的出处

《诗经·静女》说:“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这里的“隅”就是指城楼上的隐蔽之处,而“桑榆”就是指桑树、榆树。

所以这句成语字面上的解释应为:在东边隐蔽的角落失去,又在西边的桑树和榆树之间找到了。不过它在词典上的标准解释则为:刚开始在某一方面失利,后来得到了补偿。

不过它在成语词典上的解释却要“高端”一些,“东隅”在词典上被解释为日出之处,“桑榆”被解释为桑树和榆树,借喻“日落”的傍晚。

所以“失之东隅,收之桑榆”这个成语,又可以解读为:日出的时候失去了,又在傍晚的时候收回来了。

专家做出这种解读,主要是因为这个成语出于《后汉书·冯异传》中刘秀对冯异的原话:“赤眉破平,士吏劳苦,始虽垂翅回溪,终能奋翼黾池,可谓‘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冯异是东汉著名的“云台二十八将之一”,他原来是王莽新朝时的一个地方官,后来起义军打到他所在的郡县,他就投靠了刘秀。

冯异不但擅于作战,而且为人“谦退不伐”,还能善待兵士,《后汉书》评价他讲信义,“足以感三军而怀敌人,故能克成远业”,可见他不是一般的人才。

建武二年(公元26年)冯异的军队在华阴和“赤眉军”遭遇,打了两个月的仗,冯异收服了对方五千人马。第二年,冯异就被刘秀任命为“征西大将军”。

当时冯异正在谋划怎样与赤眉作战,结果大司徒邓禹、车骑将军邓弘二人带兵赶来汇合,非要搅局进行“瞎指挥”,结果导致汉军在回溪阪一带吃了大败仗。

事后邓禹狼狈逃遁到了宜阳,扔下冯异这个“光杆儿司令”,自己徒步走回营寨。冯异回营之后,马上又重新组织起几万人马,决定一雪前耻。

这一回没有邓禹、邓弘这两个“搅屎棒”的掣肘,冯异就可以安心实施自己的设谋了,于是冯异在池黾设了一个巧计。

冯异先把手上的士兵分成两队,一队要他们打扮成“赤眉军”的模样,找了一个隐蔽的地方埋伏;另一队由他亲自率领,主动去挑衅“赤眉军”。

傍晚时分,冯异的军队与“赤眉军”打了起来。对方发现他们没几个人,于是产生了轻敌的心理,打着打着就被冯异引进了汉军的埋伏点。

结果冯异一声令下,早已经藏在暗处的“假赤眉军”一涌而出,混到了真“赤眉军”的队伍里。一时之间敌我难分,“赤眉军”因此乱了阵脚,十余万人大败逃窜。

讲到这里,事情还没有完,因为这帮赤眉军后来逃窜到了宜阳。前面我们说过,大司马邓禹正在那个地方,于是就把他们“包了饺子”。

最后,十余万赤眉军全部选择了弃械投降,冯异也因此打了一个大胜仗,改变了当时的战争格局。

前面我们提到《后汉书·冯异传》中的那段话,正是光武帝刘秀表彰冯异在平定赤眉军时的表现时讲的,刘秀说:大破并平定赤眉军,将士们劳苦功高。

刚开始部队走到“回溪阪”,像大鹏鸟被人折断了翅膀一样,但是大家最终凭借着奋勇,终于能振翅高飞,在黾池这个地方重新取得胜利,这真可以说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啊!

二、“失之东隅,收之桑榆”的演变

刘秀这段发言说得文绉绉的,短短三十来字,当中还用到了至少三个华丽丽的比喻。一是以大鹏折翅喻军队失利,二是以东隅喻日出,三是以桑榆喻日暮。

这难道真是一个正常人讲话的方式,而不是《后汉书》作者精心修饰的结果吗?对那段历史稍有一点熟悉的人都知道,刘秀虽然自称是刘邦的后代,但是他其实是一个“农民”出身。

史书上记载,刘秀自称是刘邦的后代,因为汉武帝实行“推恩令”,他们家传到他的父亲那一代的时候,就只是一个县令了。

按理说,在汉朝能当一个县令,也算是地方长官,所以他的出身并不差。最起码他的父亲应该能供得起他读书,然而他在刘秀9岁那一年就去世了。

然后刘秀就被叔父收养成了一个平民,他平时就喜欢种田,只是在种田的同时,还私自培养了一批死士。

新朝天凤年间(公元14-19年),也就是刘秀9岁至16岁时,他曾经到长安进入太学学习,但是他最终也达到“略通”《尚书》的水平。

不过刘秀在长安结识了邓禹、朱估,这二人后来都成了他的“云台二十八将之一”。可见刘秀到长安之后,并没有把心思完全放在文化学习上。

然后是地皇三年(公元22年),17岁的刘秀就起兵夺天下了,所以他事实上是没有什么机会上学的。

刘秀在起兵前后,曾经在农村生活过几年,所以他在表彰冯异在战场上“转败为胜”时,自然会想到一些自己在民间听到的谚语。而他听到的这个谚语,就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为什么这么说呢?这是因为《后汉书》在引用刘秀发言的时候,给这个成语又单独加了一层引号,说明这句话也不是刘秀原创。

然而这个成语在《后汉书》之前的经典中,已经是找不到了,所以它只有可能是来自汉代的民间,也就是田家阡陌之间。

古代农民的识字率极低,平常讲话很难会用到华丽的修辞。而像“东边隐蔽的角落”,和“西边桑树、榆树的枝丫”这种地方,却是他们时常接触到的。

所以“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两句的意思,就是说在“在东边失去的东西,又在西边桑树和榆树的枝丫上找到了”。

但是这句话说出来就不那么精练,也少了些文采。后汉书的作者范晔生于南朝,在中国文学史上,南北朝时代的文人们是出了名的喜欢华丽文风,尤其看不惯粗鄙简陋的发言。

于是范晔经过一番考察之后,发现“桑榆”这个词在《淮南子》中就曾经被用来比喻日暮。显然是出于这个理由,范晔对刘秀的话进行了再加工,结果就造出了我们如今看到的成语。

结语

“失之东隅,收之桑榆”是一句非常富有诗意的成语,同时“东隅”一词,也在古诗中有了日出的意象。

比如李白作《有所思》,第一句“我思仙人乃在碧海之东隅”,就是说仙人在大海东边日出的地方。北宋司马光的“朝阳升东隅,照此庭下桐”中的“东隅”,也是指东边日出的地方。

不过仍然有人取“东隅”的本义作诗,例如北宋梅尧臣的《永叔内翰见过》中第一句“我居城东隅,地僻车马少”,释道潜的“种瓜屋东隅,翠蔓已分布”。

当中的“东隅”仍然保持了《诗经》中“隅”字的本义,就是指角落、墙角。不过“桑榆”后来一直在古诗中带有日落的意象,还因此延伸出一个叫“桑榆晚景”的成语,指一个人的暮年。

百媚千娇: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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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崇菊

【作者简介】王崇菊,一名乡村语文老师,喜欢读书,喜欢将日子记录,喜欢把每一个值得铭记。工作之余,将散乱的思想整理成文。

【本文由作者授权发布】

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

静女其娈,贻我彤管。彤管有炜,说怿女美。

自牧归荑,洵美且异。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

——《诗经·国风·邶风.静女》

千娇百媚,想到这个词。此时的我,正走在一排桂花树前,看一树花开,嗅无数花香。

花开的淡雅,花香带着甜,这是桂花独有的专权,也是桂花开到繁盛时不自禁地味道。它开花初期,有的只是香,芬芳,沁人,诱惑,若隐若现,渐渐地,风姿绰约起来,像人家婚后幸福的娇娘,褪去羞涩和懵懂,被日子泡制得生动妩媚,雅致婉约。

人是时光里的一块玉,有人精心打磨,暗自雕琢,必然呈现一副玲珑剔透的美好。

女人是块璞玉,若是此生有幸,遇到一位懂得,怜惜的男子,女人这块玉彰显的华彩和美丽妙不可言。可谁又有先知先觉地本能,遇到就知道真假?

女人往往是,遇到爱,就爱,不爱他个轰轰烈烈,缠缠绵绵,决不罢休。遇到不爱,连呼吸都想屏蔽。这就是女人,以感觉为先导,以感觉为主宰,以感觉让爱生爱灭。

著名作家丁立梅说:如果让我再回到青春,我一定要谈一场缠绵悱恻地恋爱,不求结果,只求曾经拥有。

董卿也说:若是必须到一个孤岛,我只带三样东西,一粒种子,一本书,一个爱人。

原来,这尘世的女子都是为爱而生,为爱而活的。

曾经的曾经,也即是春秋时期,有一位女子,娴雅安详,文静大方,美丽善良。她喜欢一位谦谦君子,也必须是一位儒雅的有才德的男子才配得上她。她约他在城的一隅相见。他早早来到,她是他心中最娇艳的女子,最中意的女神,最可心的佳人,喜欢她已久,羞涩的他不敢捅破这窗户纸,害怕被拒绝,害怕她从此在眼前消失。如今,她约他,正中下开怀,正合心意,怎能不提前来到,来赴这场玫瑰之约。

她当知他心意。先约了他,然后躲在某个角落,偷偷地观察他,考验他。所以才“爱而不见”。他焦急万分“怎么还不来,怎么还不来,你不知道我在等你吗?等你等得我心痛,等你等得我忐忑。”“搔首踟蹰”不停地挠头,不停地走来走去。徘徊若是一首婉约地歌调,里面全是为你的情和意;徘徊若是一次苦苦地跋涉,千辛万苦都在所不辞。

岁月的火炉烧个不停,故事里的他和她在经受金丹前的炼制。

姑娘出来了。一头乌黑的发,在阳光下闪亮,额前的发髻梳理精致,鬓上的银簪特别好看,女为悦己者容,对镜贴花黄。这样娇媚的女子就是我深深爱着的恋人。她拿出红管草(彤管,古代女史用以记事的杆身漆朱的笔,是贴身物品),赠送给我,这可是她贴身心爱之物。看,那上面灼灼光泽,鲜亮的颜色,蕴藏着她的体香和汗渍。“我特别特别喜欢”他不由发出最真情的叫喊,如何不喜欢——这是她的最爱,她把最爱给了他,就是把她自己给了他。”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连才女张爱玲在热恋时都不能自持,更何况《静女》里的静女?爱恋中的女子有点弱智,是千古就有的存在。弱智就弱智,在爱的人面前,何苦要强装矜持,假意虚伪?单纯的爱最美好。纯洁的爱会被好好珍惜。

男子呢?

不是说男人很理性,在爱的面前会故作深沉,故意伪装碧波不行?

他不会。

她是单纯的女子,他是单纯的男子。他喜形于色,眉目含情,心驰神摇。

我们真正的开始从何时起?

是哪一次你从牧野归来,将一束鲜嫩地白茅(芍药,一种香草,男女相赠,表示结下思情)赠予我。

“洵美且异”,这白茅实在是美丽又奇特别致。新生的初芽,脆嫩青青,甜香自带,光滑圆润。流着汁液地藤蔓一个劲精神抖擞,仿佛在诉说你的情,我的意。我握着它,就是在握着你玲珑的腰肢,柔曼的小手,你的黑发穿过我的手串出千重娇柔百种妩媚,我的瞳孔含着对你的百种深情千重期望显出秋水淋淋万浪奔腾。“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不是白茅它有多美丽,是因为美人赠给我的。爱我所爱,爱屋及乌,大概是所有爱着时最热烈,最深挚,最浓情地表达爱的方式。爱,怎么都是好的,横的,竖的,白的,黑的,好的,不好的,统统接纳,“情人眼里出西施”,爱的人眼中个个似貂蝉,赛潘安。

羞答答地约会开始。历经调皮的测验,相见时赠出贵重物品,再到甜蜜回忆曾经初始时一刹那惊心动魄的心跳,然后把代表爱的白茅递在手中。一场相恋,在古时的某个狂野肆意地展开。爱的真,爱的纯,爱的热烈,爱的目不斜视。让人似乎听到砰砰地心跳,看到脸上光亮地油彩在笑。爱当如此,没有烧灼般地爱浪滚滚,如何说地久天长,执子之手的誓言,约定?

你,或她,或他,是否想起那时如这般的场景。你中意你的男子,你中意你的女子,你们互相约定,生生世世,白头偕老,天长地久。你们在一起来,又分开了。你们在一起了,矛盾了,争吵了,怨恨着。你们分了,忘记了。世间的事哪有十全十美,花好月圆,久久长长的永远。只要曾经拥有过,又岂需要朝朝与暮暮。

有的人,天天在一起,却厌倦到老。有的人,相忘于江湖,却想念至死。

《静女》里的女子是美好善良的,这里的爱恋也是最纯真,最普遍热恋中的一种。就像那桂花,开到甜腻,是必然结果。是女子,她先把礼物送给心仪的男子,表示自己的情意。而男子是内敛深切的。整首诗歌中没有写赠给女子什么,但我们知道,他一定也送了特别贵重的心爱之物给女子。否则,他怎么会早早来,痴情地盼,急急地等,傻傻地想。她们的结局会怎样?无需问询,她们彼此爱过就是生命最美丽的欢颜。

“我站在烈烈风中,恨不能荡尽绵绵心痛,望苍天,四方云动。人世间有百媚千抹,我独爱爱你那一种……”此时,音乐正在播放屠洪刚的《霸王别姬》,浩荡的曲调,柔情的歌词,再加屠洪刚独具特点的演绎,将一代枭雄即将别离爱妃的不舍,柔肠,决绝,无奈,幽怨,淋漓再现。

从古到今,时代如何更迭,爱与被爱从来不会绝迹,从来不会厌烦。

任溺水三千,她只取他的一瓢饮,他只取她的一瓢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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