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地铁事故:渗漏致路面塌陷,临近站曾发生类似事故
杭州地铁5号线宝善桥站至建国北路站联络通道施工发生渗漏水,导致建国北路发生路面塌陷,并伴有燃气泄露;今年3月,与建国北路站相邻的万安桥站也曾发生渗漏事故(8月28日下午,《财经》记者赶到事发现场时,塌陷路口仍处于临时交通管制之中。《财经》记者黄姝静摄)
《财经》记者 高頔 黄姝静|文 鲁伟︱编辑
8月28日上午,杭州市建国北路(体育场路-凤起路段)发生路面坍塌,伴随有部分燃气泄漏。据杭州地铁官方通报,地铁5号线宝善桥站至建国北路站联络通道施工发生渗漏水,导致了事故发生。
当日下午4时30分,《财经》记者在事发现场看到,坍塌路段的路口处已拉起警戒线,交通警察、身穿防暴制服的警察值守于线外,禁止任何非救险车辆、人员入内。警戒线后的区域密布着包括水务、应急救险等在内的各种工程车辆,水务、消防、救险工程师等工作人员穿梭其间。
事故发生后,杭州市下城区委区政府、市建委、应急管理局、交警、消防、城投、电力等部门,到达现场采取应急措施联合抢险,并疏散塌陷路面周边的树园小区相关住户。
建国北路塌陷点附近的树园小区建于1989年。据《钱江晚报》报道,事发地附近公交车站变形比较明显。树园小区31幢外墙出现裂纹、2楼窗户被震没,外围已经拉起警戒线。现场公安和社区工作人员已疏散居民。
疏散居民还不知道何时能够回家,目前杭州地铁集团正对周边建筑物进行监测,并安排对周边小区以及地下管线安全进行全面排查。
此次事故并非杭州地铁5号线第一次出问题。2019年3月7日,杭州地铁五号线万安桥站(工程名:平海路站)基坑外侧交通道路上污水管(万安桥泵站D1800出水管)发生渗漏,导致周围路面发生塌陷。
万安桥站与此次发生事故的建国北路站为杭州五5线地铁前后相邻两站。
临近车站5个月前曾发生类似事故8月28日下午,《财经》记者看到,在建国北路(体育场路-凤起路段)发生路面坍塌的路口附近,可以看到杭州地铁5号线宝善桥站的施工区域,区域内外,停着数辆抢修车。
截至发稿时,塌陷路口仍处于临时管控状态。一位目击者告诉《财经》记者,事故发生时,他正位于坍塌处对面二楼的商铺中,“我们在楼上看到对面的路开始塌下去,一开始大家还觉得没事。没多久,有人跑到二楼高喊‘快走’,正往外跑,黄烟就开始冒上来了,一股臭鸡蛋味。” 入夜,坍塌路段一侧的居民楼没有亮灯,一片漆黑。
另一位目击者称,其供职的店铺正位于塌陷路段旁。塌陷刚开始时,他正与客户联络,随即发现墙壁出现裂缝,崩裂速度越来越快,“啪啪声”不绝于耳。他与同事飞速跑出店铺,约20分钟后,地面形成一个塌陷坑,随着坑的面积越变越大,大量黄烟开始冒出,“天然气味道非常重”。据杭州市燃气集团消息,路面塌方压垮燃气管道,导致燃气泄露。
杭州地铁5号线是杭州第四条建成运营的地铁线路。5号线一、二期工程起于余杭区绿汀路站,终于萧山区姑娘桥站,全长51.8公里,设车站38座,全部为地下线路。5号线已于2019年6月24日开通首段,从良睦路站至善贤站,自西向东连接余杭、西湖、拱墅三个行政区。按计划,5号线一、二期工程余下部分将于2019年年底建成通车。
公开资料显示,杭州市地铁5号线与1号线采用相同的公私合营(PPP)模式建设。
此次路面坍塌并非杭州地铁5号线首次发生事故。据《每日商报》报道,今年3月,杭州地铁5号线万安桥站(工程名:平海路站)工地发生“污水渗漏、路面塌陷”。该报道还称, “建国路(庆春路-解放路)段,之前发生过两次凹陷情况,都在靠近华藏寺巷附近。两次均未查明凹陷原因,最后做了回填土方修复。”
据《财经》记者了解,杭州地铁5号线万安桥站与建国北路站为前后相邻的两站,与宝善桥站也仅一站之隔。今年3月万安桥站事故是因为“发现基坑外侧交通道路上污水管发生渗漏”所致。
东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教授王修信告诉《财经》记者,杭州地铁5号线此次事故发生原因还不清楚。“因为是连接通道施工,施工期间的局部事故经常会发生,下部渗水严重带走泥土会产生路面坍塌。一般来说,有地质、水流等复杂原因,此类事故在其他地方发生时也有赶工期、设计、施工考虑不周等因素。因此此次事故要进行结构安全鉴定才能大概评定。”
杭州地铁施工曾多次发生事故值得注意的是,在一篇名为《从地铁5号线施工来谈谈杭州地铁前期建设速度为何比较慢?》的网文中直言地铁建设“难”。文章称,“杭州地形复杂,地质情况并不是很好,尤其是土质较差(杭州的地基是淤泥质土和粉砂土组成的软弱地基,特别在钱塘江两边沉积了10米-20米的粉土粉沙,属于淤泥质土和粉土交互的软弱地基区),在隧道施工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
北京工业大学交通工程系教授陈艳艳表示,由于地铁地下施工涉及到复杂的地质和土质,暗流和地下河会使土质松软,因此地下工程都具有防水、排水设施。如果日常排水、防水工作没有做好,可能会出现问题。
《财经》记者根据公开资料不完全统计,除前述今年发生的万安桥站事故以及此次事故,2008年以来,杭州地铁曾发生或大或小多达8次事故:2008年11月15日下午3时15分,正在施工的杭州地铁湘湖站北2基坑现场发生大面积坍塌,造成21人死亡,2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961万元;2010年11月3日,地铁1号线七堡站施工工地发生坍塌;2012年2月27日,地铁1号线终点站附近的胜稼路出现大面积塌陷;2014年4月23日,地铁4号线城星路站出现塌陷;2014年7月31日,地铁4号线江锦路站至市民中心站区间发现渗漏水;2015年11月28日,地铁4号线水澄桥地铁站附近路面发生塌陷;2016年7月8日,地铁4号线南段中医药大学站南基坑施工时发生基坑土体突涌,造成4名工人遇难;2019年8月16日,杭州城站火车站引桥下的一处地铁工地发生地面塌陷事故。
同济大学铁道与城市轨道交通研究院教授孙章对《财经》记者表示,地铁施工出现事故大致有四种原因:装备出现故障、施工人员操作失误、规章制度存在漏洞,最后才是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
8月22日,中交一公局集团杭州地铁项目举行安全事故视频警示教育培训会。该集团是杭州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之一,“会议旨在通过教育、讲解、警示等多种方式提高协作队伍的安全意识,将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要求铭记于每一个人心中,消除场内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杭州地铁9号线10·2坍塌事故调查公布,致2死,4人追究刑责
4月1日,本报从杭州市临平区应急管理局获悉,杭州地铁9号线一期工程(余杭段)道路恢复工程10·2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已于近日公布。
报告显示:2021年10月2日凌晨1时30分左右,在临平区荷禹路和新洲路交叉口的地铁9号线道路恢复工程,施工单位沈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组织进行基坑开挖及地下污水管安装施工时,发生一起基坑坍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350万。
事故项目建设单位: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总包单位:沈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单位:杭州辰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北京正远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调查组经过缜密调查分析,还原了事故经过:2021年10月1日22时,施工单位沈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为赶工程进度,在临平区荷禹路和新洲路交叉口东北角,组织现场负责人韩敏华、施工员郑建等10人及1台挖掘机,开展地面开挖及地下污水管铺设作业。李向军操作挖掘机沿预留污水井南侧向下开挖作业基坑,至10月2日凌晨1时10分左右,形成上口宽约3米,下底宽约1.2米,深约4米的基坑作业面,基坑未支护、未放坡。而后工人周桂良、王绍余分别乘用挖掘机挖斗和安全绳下到坑底,对污水井底部南侧预留的约60厘米直径的孔洞进行清理,以便后续安装60厘米直径的污水管。2日凌晨约1时30分,周桂良、王绍余在坑底进行清理作业时,基坑东侧堆土突然坍塌,坍塌面约2*4米,大量坍塌的回填土将其2人掩埋。
经现场施工单位、救援力量和挖掘机的配合救援,2日早上6时,第一名被困人员周桂良被救出,约9时,第二名被困人员王绍余被救出,其二人都被120救护车紧急送往临平区第一人民医院抢救,当天经抢救无效死亡。
调查组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为:施工单位未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选择在基坑东侧一侧堆土,且堆土紧挨基坑边缘,堆土高度偏高、坡度不足;另一方面,开挖堆土处于松散状态,粘聚力偏低,在不能保证堆土坡度的情况下,现场同时存在施工振动荷载,堆土产生滑移坍塌,造成事故。
事故的间接原因包括:
1.专项施工方案不能指导施工。沈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时,(1)表明基坑开挖深度均不大于3米,但是现场实际测量基坑开挖深度大于4.2米。方案未涉及开挖深度超过3米时的技术要求和安全措施等相关内容。(2)未明确设置施工人员上下沟槽安全梯,不满足方案编制依据《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第4.3.7条5款。(3)未考虑夜间施工情况,缺少夜间施工技术与安全保障要求,无法指导夜间施工作业。
2.安全交底、培训教育不到位。杭州辰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对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现场基坑开挖施工方案和作业危险因素等技术交底不足。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对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进场安全教育未能引起足够重视,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之一。
3.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落实不到位。杭州辰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及主要负责人对基坑开挖平整作业现场没有认真进行安全检查,没有及时发现现场作业违反专项方案相关规定,存在放坡系数、基坑边堆土、机械设备投入、沟槽内安全措施不符合专项方案要求的安全隐患,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之一。
4.现场监理安全管理不到位。项目现场监理负责人对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履职不到位,没有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之一。
5.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未落实。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未全面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之一。
调查组的处理建议:
(一)建议追究责任人员
沈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安全员朱海烧,项目实际负责人皇甫成荣、杭州辰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韩敏华和施工员郑建等4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将以上4名人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对事故相关单位及事故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建议
1.沈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该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2.金晓刚,沈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3.杭州辰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建议区住建局根据法律法规对该公司进行处理。
4.北京正远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安全监理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建议区住建局根据法律法规对该公司进行处理。
5.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议提请由市安委办对其进行约谈警示。
6.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责任人,建议由市地铁集团内部处理。(文|中国基建报 兰玉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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