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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合17岁的打工列表南宁(适合17岁的打工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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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岁打工男人,月工资9000元,在老家收租3千,月入1万2

一个39岁的打工男人,月工资才9000元,在老家房子收租3千,月入1万2,每月开支明细如下:

1、早餐公司包吃

2、午餐公司包吃

(30天的午餐,均在工厂食堂解决,饭菜不错,1小荤2素1汤,每月从工资里扣0元。)

3、晚餐公司包吃。(有时自己买菜在家煮,平均每次约50元~100元左右,油盐酱醋也算在内,米饭从食堂打。)

4、烟,0元。(无吸烟史)

5、奶茶,0元(女人才喝奶茶,与男人无关)

6、水果零食,0元(不喜零食。)

7、独自小酌,每月0元。

8、朋友小聚,每月200元。

9、护肤化妆品,0元。(男人不化妆,我认为没这说法,每天刮胡子即可)

10、手机话费,100元。(移动全球通卡,公司报50元)

11、无线wifi,0元,手机套餐

12、理发,15元。

(一月一理,一次15,小区附近理发不贵。)

13、家里电费,天热空调费用高约500元左右,冬天80元左右。

(有电视、冰箱、热水器、空调、电陶炉、微波炉、电饭煲、电脑、平板等电器,故电费较高)

14、个人衣裤鞋袜平均月83元。(全年购买衣物,约1000元,平摊到每个月就83元。)

15、喝水费,0元。

(不喝饮料,在食堂接开水,自带茶叶。)

16、交通费,油费每月800元+250月平均分滩

(保险费2千5,保养费500)

17、房贷月支出,月供4100元+物业2.6元/平方=310元,车位管理费70,总支出4480元

(利率4.1)

18、每月家里水费50元左右(包括小区二次增压供水),小区电分滩30元左右,燃气费80左右

19、人情世故,红白喜事随礼,200元。

(全年约2400元,平摊到每月则是200。)

20、车贷和车子开销,0元。

(18年买的代步车,已还完贷)

21、给爸爸生活费800元+节日100

22、给妈妈800元+节日100

(元宵节200,端午节200,中秋节300,春节500,全年约1200,分摊到每月就是100)

23、老人家基础病药费16000元 /年,月分滩1333元

25、足浴、桑拿、唱歌,0元(对此无兴趣)

26、购买书籍,50元。

(下班后爱看书,全年花在买实体书上的费用)

27、个人生活用品,180元。

(全年下来,如牙膏、纸巾、香皂、洗衣液、洗发水、洗洁精等,平摊到每月就是180元)

28、小孩早晚平托费4600元 /学期,月平均766元

29、医药费,20元。(难免有个发烧脑热,去诊所拿个药,每年算240,平均一月算20元)

以上29项,每月合计如下:

月支出超出月入1万2,这样的日子还长呢

月余仅0元,还有不可预算成负富

本人是一个普通的打工男人,

身边的人,月薪大多在1万以上,我是最少的。我挺佩服那些每月只花500元的好男人,而我算了一下,仅仅用在自己身上的,我每月就要花不少,到底是哪里奢侈了呢?我咋那么不懂节约呢?

事实证明,房贷和养孩是压垮中年男人的2座大山。我能力有限,赚不到两万的工资,就只有自己节衣缩食了,又能有什么办法呢?普通低薪打工男人的无奈,莫过于此。

像我这么穷的人,大抵是买不起直播间百元以上化妆品送给老婆。所以,当问我,是不是自己不够努力时?我沉默了。我确实不够努力,如果工资有15000+收房租3千,我就能月余6千,到年底还能攒个七万多,不至于像现在这么狼狈和难堪。

生容易,活容易,生活不容易,致敬每一位为家庭负重前行的男人!

我已经失业了77天,我想在南宁找到一份不太辛苦的工作

我已经失业了77天,心里很是焦虑,特别是看到身边的朋友们都找到了稳定的工作,更让我感到羡慕。我时常在想,如果当初听从家人的建议,选择读卫校或考教资当老师,现在的情况会不会不一样呢?然而,我当时有一颗叛逆的心,根本听不进任何人的劝告,选择了现在看似轻松,却很难找到工作的会计行业。

在学校的前两年,我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如今,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意识到了铁饭碗的重要性。我曾在教育机构和银行工作过,但经历了社会的毒打,我无法改变现状,每次工作都无法坚持一年,原因无非是钱少、事多、离家远。

从家里到公司的单程通勤需要一个小时,这让我感到很遥远,不知道自己当初是怎么坚持下来的。虽然这份工作工资不高,但工作时间短、离家近,五险没有一金。我相信南宁只有少数公司给员工交公积金。

我一直想找一份出纳实习,前期工资低点也没关系,主要是想学习技能,为以后的发展打好基础。但投了几十份简历,却没有收到任何回复,这让我有些迷茫。现在的就业环境真的这么困难吗?还是说HR只是挂着职位,实际上并不招人呢?去年我通过努力考下了初级证书,以为有了证书就能找到好工作,但实际上有证书也未必能被录用,还要求有经验。我也想积累工作经验,但没有公司愿意给我机会。

我已经在家躺平了三个月,实在找不到工作,我可能要考虑去工厂打工了。再好的理想也会被现实击垮,但我真的可以一退再退吗?我只想在南宁找到一份不太辛苦、有五险一金、朝九晚五、双休的工作,工资不高也没关系。现在我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我想多花时间看书复习,但这种工作真的很难找。某boss上的招聘信息都是骗子,人才网上的回复都是已读不回。

现在大家都在竞争,只有我在躺平,我觉得自己已经卷不动了。在南宁打工、在南宁花钱,却很难带回家,这让我感到有些失落。虽然南宁工资不高,但我还是想在这里打拼。

海口市夜总会KTV招聘未成年人!震惊

近年来,关于未成年少女去夜场工作的问题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作为一个社会问题,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来思考并解决。而海口市夜总会KTV存在招聘未成年人的情况更加令人担忧,需要引起相关部门和社会的重视。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未成年少女是需要受到保护的群体。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未满16周岁的人是禁止从事劳动的,而对于16岁至18岁的未成年人,也有一系列的劳动保护措施。这些法律法规的存在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使他们能够获得良好的教育和成长环境。

然而,现实中仍然存在一些夜场KTV招聘未成年人的情况。这种现象的出现可能有多种原因,包括未成年人家庭经济困难、对高薪的诱惑、缺乏对法律法规的认知等。对于这种现象,我们不能简单地将责任推给未成年少女本身,更应该从一个更广阔的视角来思考问题。

首先,社会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引导。通过加强学校和家庭的教育,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社会各界也要加大对未成年人的援助和支持力度,帮助他们解决经济困难,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

其次,夜场KTV行业应该加强自律和监管。夜场KTV作为一种娱乐场所,应该更加注重社会责任和道德底线,严禁招聘未成年人。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对夜场KTV的监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夜场KTV行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秩序的维护。

最后,整个社会都应该关注未成年少女去夜场工作的问题。我们不能对这种现象视而不见,而是要积极参与到解决问题的过程中。社会各界应该共同努力,提供更多的法律援助、心理咨询和职业培训等支持,帮助未成年人重新回到正轨,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综上所述,未成年少女去夜场工作及海口市夜总会KTV存在招聘未成年人是一个需要引起关注和重视的社会问题。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引导,加强对夜场KTV行业的监管和自律,同时整个社会也要共同努力,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共同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

最近发生了一起引人深思的事件,涉及一名17岁的职业...

最近发生了一起引人深思的事件,涉及一名17岁的职业学校女学生在一家美容美发店实习时,被安排给男性顾客洗澡按摩的情况。令人震惊的是,这样的工作安排竟然是学校安排的。这件事令人感到非常不快,因为人们不禁想象她需要按摩的是哪个部位。这位名叫王糖菲的17岁学生来自重庆一所职业教育中心,于今年七月份与几位同学一同被学校安排到了一家全国连锁的永琪护肤造型店进行实习。然而,在短短几天内,他就被要求给男性顾客洗澡,并且还要按摩男性顾客的私密部位。他们声称这是一种保养服务,这是何等荒谬的实习经历,任何人都无法接受。

更令人气愤的是,学校、学生和实习单位之间已经签订了三方协议,明确约定实习单位不得安排或要求实习学生对异性身体进行此类护理。然而,当王糖菲向他的班主任李老师反映情况时,老师却回复说男顾客是自愿的,如果他想进行护理,他就可以去做。王糖菲表示,他不想让店里的经理说男顾客是被逼迫的,于是老师告诉他去找带队的老师反映情况。然而,当王糖菲找到带队的老师反映情况时,老师却要求他自己与店里协商解决,结果这个问题就没有解决清楚,最终不了了之。

直到9月14日,王糖菲的母亲得知女儿的工作情况后,才选择报警。那么,报警后店方作何解释?涉事门店负责人齐某表示,他们的门店没有提供任何不正规的服务,王糖菲所做的事情是他自愿与顾客达成的协议,他的行为是个人的事情。这显然是在推卸责任,试图摆脱责任。

然而,事实真相很快就揭示了。媒体记者来到店里,发现消费菜单上明确列出了泡澡、全身SPA、按摩等项目。但当问及泡澡服务时,经理杨表示现在房间已经没有泡澡服务了,浴缸已被拆除。这种行为显得心虚。此外,王糖菲还提供了一段聊天记录,记录中他曾向杨经理反映过顾客对他的不当行为,然而杨经理却回复说,难道我要为了你与顾客争吵吗?还要与顾客打架吗?这就是所谓的自愿原则吗?这名员工被安排在这样的工作环境中,还遭受性骚扰,而门店却把责任推得干干净净,将脏水泼给了这些学生。这让人不禁要问,无论员工是否自愿,这种服务是否合法?这家美容美发店的行为在道德和法律层面上都存在问题。

首先,涉事店铺明确安排一名女学生给男性顾客洗澡按摩,涉及到私密部位的护理。这种安排在职业学校实习中是不合适的,尤其是对一名未成年的女学生来说。这种行为涉及到性骚扰和侵犯个人隐私的问题。

其次,学校与实习单位之间已经签订了协议,明确规定不得安排或要求实习学生对异性身体进行此类护理,违反了协议的约定。学校应该对实习安排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学生的权益和安全得到保障。

此外,店方的解释也存在问题。他们试图推卸责任,声称顾客与实习学生达成了自愿协议。然而,从事实和聊天记录来看,实习学生曾向经理反映过顾客的不当行为,而经理并未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这显示了店方对员工的不负责任态度。

反校园欺凌,寄宿学校该如何保护好未成年人 | 新京报专栏

2022年2月25日,新疆某寄宿制小学的学生在宿舍和生活老师聊天。图/新华社

山西大同大成双语学校未成年人欺凌事件,因涉事孩子的年龄之低、行为之恶,受到全社会关注,当地也快速给出了处理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回应了舆论关切。

两名9岁的未成年学生被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心理辅导、行为矫治;对其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大成双语学校在管理上严重失职失责,教育行政部门责令该校立即整顿、限期整改,解除校长职务,辞退相关教师和管理人员。

上述处罚是依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而作出的,但仍有一些意见认为,这一处理结果“过罚不相当”。而且,由于涉事学校是一所寄宿制学校,孩子们绝大部分时间的学习和生活都处于学校的监管范围之内,也引发了舆论对于寄宿制学校该如何做好未成年人保护的关注。

就在事件通报处理结果的当天,央视新闻报道,新修订的《山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开始施行。条例也明确了,校长是学校保护未成年学生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应当将未成年学生欺凌防控工作纳入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学生欺凌预防和处置机制。对于寄宿制学校来说,这样的制度性要求无疑更显重要。

可尝试在班级设置学生安全员

就此次校园极端欺凌事件而言,除了对过错者、违法者予以惩罚,更重要的也就在于汲取教训,认真思考如何预防此种悲剧重演。

毫无疑问,对于发生在校园里的未成年人欺凌行为,学校应承担起首要责任。特别是在相对封闭的寄宿制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更加复杂、多维,尤其需要建立一套联动、科学的行动机制,将预防校园霸凌的工作做实做好,确保孩子们的校园生活安全。

事实上,不仅是地方性法规,教育部在《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也明确,中小学校要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将其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统筹考虑,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等机制。

现实问题是,学校是否愿意为此挤压教学时间,投入人力资源成本和经济成本。毕竟,在一些地方,学校教学依然是“考试成绩为中心”,其他方面的工作有可能被虚置或忽略。

因此,预防校园欺凌的工作,除了有法可依、有规可循,还需要外部评价系统有所优化,外部条件有所保障,健全责任机制,压实管理者和教育者的责任。

如制订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压实学校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和教职工各岗位责任。学校定期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让教职员工明确教育和管理责任,让学生知道什么是校园欺凌,哪些行为绝对不可为,告知实施校园欺凌行为的不利后果。增强学生对校园欺凌的识别和自我保护意识、能力。

同时,要在学校形成反校园欺凌的共识和氛围。比如,可以制订学校或年(班)级反欺凌公约,组织相应的宣传活动,研制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手册并张贴、发放,建立师生联系、同学互助、紧急求救制度。也可以积极探索在班级设置学生安全员,对于寄宿制学校来说,可建立和完善寝室长制度和安全员报告制度。

建立健全学生的欺凌报告制度,尤其对于受害的低龄未成年孩子,由于身处寄宿学校没有家长照护,可能存在不能清晰表达,不敢报告的情形,对此需要充分发挥老师的主动细心观察、富有爱心引导等教育专业精神,帮助孩子勇敢表达,将欺凌报告制度真正落实。

鉴于寄宿制学校的特殊性,生活老师的工作内容及要求,有必要针对性地进一步优化和细化。因为,对于发生在寝室、厕所等非公共监控区域的校园欺凌的防范是一个工作难点,这涉及学生隐私保护和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冲突,尤其需要管理智慧和教育责任心。

同时,也有必要修正和完善学校的考评机制,将学生欺凌防治情况纳入教育质量评价和教育行政、学校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工作考评,作为评选优秀和先进的前提条件。奖励与惩罚并行驱动,校园反欺凌才能更好落实。

值得一提的是,我国正在进行企业合规改革,对于企业管理进行合规激励,如果企业切实履行了合规管理义务,可以以此进行责任抗辩。大部分民办寄宿制学校的性质亦为企业,因此能否将履行对于反校园欺凌的义务纳入合规义务来进行激励,从而预防校园欺凌的发生,也值得讨论。

寄宿制学校也要密切家校沟通

一个众所周知的共识是,预防校园欺凌的基础性工作,是要对学生展开教育。但这种教育不仅仅是智识教育,还包括思想品德教育、法治教育。

也因此,教育部等九部门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中,不仅要求开展“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同时要求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对于涉性的校园霸凌而言,此种教育还包括性教育。

这也需要认识到,正在逐渐发育成熟的未成年人,对自己和外部世界都充满了好奇心和探求欲,其越轨行为的动机可能并非邪恶,而是冒险和求知的过程。因此,反校园霸凌的教育要尊重未成年人的生长规律,粗暴的恐吓、简单的禁止,都可能难以达成教育目的。

尤其是,当前的数字时代,在未成年人广泛“触网”已成事实的情况下,如果没有来自老师和家长的看护,互联网不良信息对于未成年人的侵蚀和危害将愈演愈烈。

此次校园欺凌事件即涉性,且两个行为人都只有9岁,这样的低龄儿童究竟从何处习得此种欺凌、侵害方式?互联网不良信息,可能就是一种途径。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反校园欺凌教育的挑战性。确保孩子安全上网,除了教师和家长的守护,也要求互联网信息提供者、互联网平台切实履行守法义务。

寄宿制的学校,孩子与家长之间的沟通缺乏及时性,对于孩子在学校的状况如何,如果学校不及时告知,家长处于一个信息弱势者地位;也有一些家长由于工作忙碌的外部原因或基于省事的懈怠心理,对于孩子的在校情况缺乏关注。由此导致家校双方信息不对称,家校沟通无效或缺失。这对于校园欺凌的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都极其不利。

因此,寄宿制学校也要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特别要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对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经常与家长进行深入沟通交流,了解掌握学生心理状况、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学校就能及时查找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及早做出识别和反应。

校内要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针对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防治工作。对发现的欺凌和暴力事件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准确研判,对早期发现的轻微欺凌事件,实施必要的教育、惩戒。

同时也要通过家访、家长会等途径,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知识,增强监护责任意识,提高防治能力。此种深入有效的家校沟通,更需要成为学校管理的常态机制,不能因欺凌事件才触发。

孩子的健康安全关涉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反校园霸凌,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责任。对于寄宿制学校而言,反校园欺凌的责任更加重大,但预防校园欺凌,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家长三方都是最直接的责任主体,司法机关、妇联等外部支持系统也应形成合力,“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才能坚不可摧。

撰稿 / 董文蕙(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编辑 / 何睿

校对 / 吴兴发

【问】招收未满十八岁未成年人上班违法吗?

正义律师【答】:在我国的法律法规中,关于劳动者年龄资质的规定,有明确规定的是年龄的下限。(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禁止使用童工是法律明确强制性规定。这就是劳动者最低年龄的限制规定。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己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这是对未成年工的法律定义。

关于劳动者的上限年龄,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对于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人员群体的劳动者资质有着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0)12号】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实操上,普遍以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劳动者年龄的上限标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作为国家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终止劳动合同情形上的补充。

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十五年,而无法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待遇的群体,在司法实践上,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在执行上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可以看到不同裁判结果的案例发生。应当关注并执行本省市的具体规定。

正义律师简介

金正义律师,湖南常德人,北京中银(昆明)律师事务所专业资深律师,云南省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公司法及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企业合规师(高级),国家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昆明市常德商会副会长兼常年法律顾问,从事专职律师工作17年,办理全国各类民商事、经济案件1000余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法律理论素养。

专业领域:公司治理 破产清算 刑事合规 重大刑案辩护

金正义律师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律系,08年参加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专业进修学习,06年通过全国司法考试,取得司法部A级律师执业资格证书。经云南省律师协会考核批准,授予实习律师导师资格。

金正义律师办理的典型案件有:

1、云南蒙自非法传销案

2、云铜集团挪用银行资金炒股案(涉案资金达11亿之多)

3、昆明皇家城堡涉黑案

4、聂某告深圳腾讯公司未成年人网络公益损害赔偿案

5、云南西双版纳州政府行政强拆违法案

6、昭通巧家县胡某等人涉恶案;

7、其它各类民商事经济合同、婚姻房产案件等。

金正义律师现担任多家政府、企业、事业单位法律顾问,为其经营管理活动排忧解难。先后担任和服务过的法律顾问单位有:昆明市国土资源局滇池旅游度假区分局、云南省中衡公证处、昆明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深圳中建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华思建设云南分公司、昆明市官渡区阿拉街道办事处高坡社区、昆明市湖南常德商会、昆明北京路锦江酒店、昆明如家酒店、云南伍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昆明野鸭湖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云南世华建筑公司、云南沐春服饰连锁公司等。

(金正义律师,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学院。执业17年资深专业律师,办理过全国各类案件1000余件。正义律师一依法辩曲直,正义论是⾮。欢迎私信咨询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