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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衍筮法怎么操作(大衍筮法)

大衍筮法怎么操作(大衍筮法)

破解《周易》千古谜题之“大衍筮法”辨误

破解《周易》千古谜题之“大衍筮法”辨误

文/鹤林

鹤林居士像

“大衍筮法”简述

“大衍筮法”也称“大衍成卦法”“大衍筮卦法”“大衍数演卦法”,是汉世以降的学者依据通行本《周易》之《系辞上传》“大衍之数”章揣摸出来的占筮得数成卦的方法。“大衍筮法”名义上似乎只应有一种方法,但事实上不同的易学观点或所谓“私心、私智”,促使学者们各自为政,产生了操作、解说的诸多分歧,在同一面“大衍筮法”的大旗下面,山头林立,杂法丛生,历来争执极多,至今尚无定论。

《周易》本来就是一部占筮之书(当然不仅是一部占筮之书),易卦的成卦方法无疑是易学的基石,筮法不明,易学便成空中楼阁。此话并非危言耸听,许多根本性的易学问题皆由蓍法萌发,一些重大的易学理论也都建立在蓍法之上。不知学者们是否曾经想过,如果“大衍筮法”从整体上来说属于谬种流传,至少近两千年来的易学将情何以堪!

蓍法的龃龉由来久矣,矛盾的激化集中体现在南宋郭雍和朱熹的相关辩论中。为收提纲挈领、以简驭繁之功,本文就以郭、朱之辩所反映出来的不同筮法为主线,对“大衍筮法”作个大略的介绍。

一、指导思想上的异同

郭雍比朱熹年长20余岁,以易、医、兵法、历法之学显名于当时。其易学著作有《郭氏传家易说》《蓍卦辨疑》,后者全文已经亡佚,幸赖朱熹《蓍卦考误》为批驳而有所迻录,后人仍能由斑窥豹。郭雍与朱熹就蓍法(注:今人所谓“筮法”,古代易家常称“蓍法”)进行过往复较量,从郭雍的《郭氏传家易说》、朱熹的《晦庵集》《周易本义》《易学启蒙》可知郭、朱蓍法之概貌。

郭雍对孔颖达、刘禹锡、李泰伯、张载、程颐、邵雍、郭忠孝等唐宋学者关于“大衍之数”章的解读或由此总结出的蓍法作了些介绍,不难想见他也有援引先达时贤,取己所需,以证他本人主张的蓍法堪称正宗老字号的用意在。尽管后世学者一定程度上都是朱而非郭,至今余敦康先生也以为朱法较之郭法“相对优胜”(余敦康:《朱熹〈周易本义〉卷首九图与〈易学启蒙〉解读》,《中国哲学史》2001年第四期)。但是,平心而论,仅就学术态度而言,比起朱熹解《易》时“只要需要,就敢捏造”,郭雍还是表现得要严肃、纯粹些。然朱熹的天份实在较郭雍为高。

郭雍在探究蓍法的渊源时,与不少腐儒一样具有偏执、极端的弊病,他认为包牺画八卦,并非通过蓍法来成卦,换言之,就是卦在筮先。至于天地之数和九、六之别,在他眼中,那是文王重卦以后的事情。文王、周公殁后,圣人的大道随之湮灭,人们崇尚揲蓍末技,才有了大衍数蓍法应运出世。他甚至认为象数之学是汉代以后才附会到《易》上去的伪易学。今天我们已不难懂得,企图单谈义理而摈弃象数的做法只能说是鸠占鹊巢之举。但郭雍所处的时代,局限实在太多,这就势必导致郭雍的蓍法难以避免剑走偏锋。

《周易·系辞上传》“天一地二……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这段文字,是最容易让学者产生河洛之说和五行入易的联想的。可郭雍不以为然。因《系辞上传》明确载有“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他无法公然否定“河图”“洛书”与《易》之间存在的联系,便退而求其次,采用曲线救国的策略,以为河出图而后包牺画八卦,可“河图”非卦;洛出书而后大禹书为字,可“洛书”非字——那么用来成卦的蓍法自然就不能确认其必然与“河图”“洛书”有直接的关系,有关系也是间接的。至于天地之数在《系辞上传》中是否与五行有着对应的意味,郭雍说“于《易》无所见”,“非《易》之道也”,他看不出《易》里面有五行什么事,当然更看不出蓍法与五行有什么牵扯了。

朱熹作为一代大儒,与郭雍相比较,出乎意料地少了拘泥,多了焦躁。他能够清醒地认识到《易》的本来面貌即为卜筮之书,为蓍法寻找理论依据时,反郭雍的“务虚”之道而行“务实”。朱熹以自己和蔡元定考订的《河图》《洛书》作为《易》的象数之源,认为大衍之数和九六八七均出自《河图》《洛书》。朱熹、蔡元定因西汉孔安国、刘歆皆论及过“河图”“洛书”,又依北魏关子明《关氏易传》,对北宋刘牧《易数钩隐图》河九洛十的“河图”“洛书”进行修订,形成河十洛九的《河图》《洛书》,并坚定不移地相信阴阳、四象、五行、八卦、九六、大衍之数都是以其作为母体的。而五行,朱熹认为与《河图》《洛书》《易》密不可分。客观地讲,朱熹并未找到《河图》《洛书》以及五行与易数的实质联系(这一点,笔者在以后的文章中将作出解释),但他的直觉让人惊叹,真理只距他一步之遥了。可惜这关键的一步,他未能迈出,其后千多年的易家也未能跨越。

郭雍是缺乏理性地一味往义理上去觅蓍法的答案,他连大衍之数的探讨也以为是不可穷尽,故无穷尽之必要的。让他来做蓍法这种易学中的数学题,真正苦了他。朱熹则是百折不回地通过易数的途径去觅蓍法的真相,哪怕是缺乏论证的充分、必要条件,创造条件也要硬着头皮上。他们走的是迥异的路子,所以郭、朱蓍法最终成为“大衍筮法”富有代表性的两大流派,后来一些学者进行改进的蓍法大率未超郭、朱二人之畛域。易卦本来就是筮数而得,蓍法若是脱离了易数的轨道,结果不言可知。郭雍南辕北辙,朱熹的大方向不谬,所以郭雍的蓍法数理上极不严密,朱熹的蓍法失误程度较轻,因此后人才会有朱熹比郭雍正确的印象。

尽管如此,郭、朱蓍法在认识上还是存有不少共同点。这也是它们能统归“大衍筮法”门下的原因。归纳如下:

1.都是揲四法,得数都是四种数;

2.都将九六七八视为占筮得数;

3.都以为占筮得数不但分阴阳,而且分老少,老阴最终转换为少阳,老阳最终转换为少阴;

4.都将“大衍之数”章中“挂一”之“一”理解为一根蓍策;

5.都以为至“再扐而后挂”止,是得数成一爻。

以上几点,学者们乍看稀松平常,似无郑重其事罗列出来之必要。可是,除了第一点,其余的都站不住脚,“大衍筮法”的问题正是出在这些地方,故先存于此处,以期引起学者们阅读以后的文章时特别之注意。此外,这几点的综合也大致可以作为“大衍筮法”的定义的。

二、具体过程中的区别

郭、朱蓍法具体步骤上的分野是通过所谓第二变、第三变是否“挂一”的扞格而爆发出来的,至于左右手、“归奇于扐”、过揲与挂扐之争皆属次要。

对于《系辞上传》说的“分而为二”“象两”“象三”“象四时”,郭、朱的解读并无实质性的冲突,两仪、三才(或曰三极)、四季的意思都是再明白不过的,何况《易传》中还有多处地方自为诂训,所以都不能用来作为标新立异的炒作题材。郭、朱只好在其它字眼上面做文章。“分”“挂”“揲”都是动作,动作是通过手来完成的,问题就来了:左手还是右手?朱熹自作解人,说左手象天,右手象地,“挂一”是从右手所“分”到的蓍策中取出一根悬“挂”于左手小指与无名指的间隙中,“揲之以四”是先以右手四四而数左手之策,后以左手四四而数右手之策。郭雍虽然也说左手象天,右手象地,但“挂一”时他认为应该从左手所“分”得的那些蓍策中取出一根。这种“官司”无谓而可笑,不说也罢。

郭、朱蓍法操作上关键的区别始于“归奇于扐”。郭雍认为“奇”为“挂一”之“一”,“扐”为两手之余策,也就是说,第一道“揲”的程序结束后,将悬“挂”的那一根蓍策与两手所余的蓍策合在一起。而朱熹认为“奇”为两手之余策,“扐”为勒之指间。也就是说,第一道“揲”的程序结束后,将两手之余策分别勒之于无名指与中指之间。至此,郭、朱都视为完成了第一变,初揲之余数蓍策都是非五即九,两种蓍法尚只有细微的不同。

在进行所谓第二变、第三变时,郭、朱蓍法出现了鲁鱼亥豕之异:“挂一”这道手续是否仍须重复?郭雍蓍法是不再履行此一手续,朱熹蓍法是如法炮制,将“挂一”进行到底。两种蓍法在所谓第二变、第三变完成后,揲四后余数蓍策都是非四即八。表面上两者仍是殊途同归,实质都是两者真正决出高下之所在。郭、朱蓍法都存在得数概率失衡的问题,郭法比朱法这一问题要严重得多,症结在此。如果撇开二人之法皆非《周易》占筮古法这一点不论,非得对它们作个取舍,无疑应该选择朱法。郭、朱之辩,后真正能藉以为胜负评判的,其实也只有这一点,其余都属难兄难弟。

郭、朱蓍法最后的矛盾是所谓“过揲法”与“挂扐法”的对立。郭雍主张通过将正策数以四除之来得到九八七六之数,此法为“过揲法”;朱熹主张用“挂”于指间的余数蓍策,通过所谓“奇三偶二”的换算来得到九八七六之数,此法为“挂扐法”。朱熹绞尽脑汁建立了一套“阳之象圆,圆者径一而围三;阴之象方,方者径一而围四。围三者以一为一……围四者以二为一”的理论,不厌其烦地来对“挂扐”之数进行改造,尽管他倒打一耙说“过揲之数”“众而繁”,“归奇之数”“寡而约”似乎其法较郭雍简便,学者们还是轻而易举就能感受到郭雍之“约”与朱熹之“繁”,这一仗虽无关紧要,却似乎是郭雍打赢了。今天学者们在介绍“大衍筮法”时多采用“过揲法”,几乎无人会提及“挂扐法”。但笔者以为,应从另一个视角来审察朱熹的“节外生枝”,他深感《易》中易数之重,苦于未能找到自己坚信不疑的悟解,故有此等方寸大乱的探索。因此而言,还是有其可贵处。

兹将郭、朱蓍法实际步骤表示如下:

蓍法

步骤

郭雍蓍法

朱熹蓍法

第一变

将四十九根蓍策随意分成两份

同左

从左手蓍策中取出一策

从右手中取出一策悬于左手无名指、小指间

四四而分两手之策

先左后右,四四分策

将“挂”之一策与“揲”后余策合为一处

左右手“揲”后,将余策分悬于左右手中指、无名指间

第二变

“分”之蓍策已为四十四或四十根,免“挂”余同上

“分”之蓍策已为四十四根,余同上

第三变

“分”之蓍策已为四十或三十六或三十二根,余同上

“分”之蓍策与左同,余同上

得 数

以正策数或三十六或三十二或二十八或二十四以四除

以余策进行“奇三偶二”的换算

经过上表直观的比对,可以看出,除了“筮仪”的不痛不痒的攻讦,郭、朱蓍法能导出结果差异的还真只有所谓第二变、第三变时是否“挂一”一处。

三、其他学者间的见解

“大衍筮法”并非郭、朱始创,从秦、汉之际的学者已经对“河图”“洛书”语焉不详这一点来推测,笔者以为“大衍筮法”不完全排除最早肇端于秦末汉初的可能,但从扬雄太玄卜等处来分析,最大的可能是作俑于两汉之际。对此,笔者以后的文章中会作出解释。

后汉至唐学者们的蓍法见于记载者寥寥,但还是隐隐约约透出“大衍筮法”之迹象。唐陆德明《经典释文》释“扐”:“马云指间也,荀柔之云别也”,丁寿昌《读易会通》:“注疏不解扐字,释文引马融云:‘扐,指间也’,荀柔之云:‘别也’,义并同”,不知丁氏所谓“义并同”是指马、荀二家之说“义并同”,还是指荀氏“别也”之说“扐”、“别”音义并同?荀氏是将“扐”作为动词看的,马氏似否,后世学者一般以为马云“指间”是“手指之间”的意思,笔者以为马氏亦有可能是“以指间(念去声)之”的意思,那么“扐”字他就同样作动词看的,但这种可能极微。马氏如果不将“扐”字作动词看,则基本上可以据此肯定他认同的蓍法也是“大衍筮法”,因为“大衍之数”章所介绍的易筮古法,一定是将“扐”字作为“分”“挂”“揲”这一系列分别动作的总称的,是动词无疑。对于“大衍之数五十”,马融以太极、两仪、日月、四时、五行、十二月、二十四气来足数,笔者从这一点也看出他并不知晓“大衍之数”章所反映的易数之理。这两点,看了笔者《易筮古法求真》一文自然明白。至于荀爽,以八卦、六爻加乾坤用九、用六为“五十”,多半也是不明易筮古法,沦为“大衍筮法”拥趸的。

唐孔颖达以乾坤二篇之策没头没脑取五十为用,作“大衍之数”,又以虚一不用为太极,殊非“大衍之数”章之原义,他对“挂一”的解释也为郭雍等人沿袭,“一”字之差,谬以千里,这就决定了他的蓍法必与“大衍筮法”同流。其九八为多,五四为少之说更是铁证。至于僧一行作《大衍论》,以大衍之数解释历法,在易筮古法失其真传,易数之奥理不为人知的背景下,出现如此这般的牵强附会,不足为怪。

据郭雍说大衍数蓍法至汉代,象数作祟,圣人道熄,二程与张载力挽颓唐,易学才得以拨乱反正。二程是周敦颐的弟子,周敦颐作《太极图说》,据传还曾将之手授二程,可知他是象数派。但从他的《太极图说》中,实在难以找到他果知易数的证据。程颐在论及“河图”时,则云:“九、六只是取纯阴、纯阳”,囿于九、六之说,即为“大衍筮法”所虏,更何况他也以为“挂一”之“一”是一根筮策,“归奇”之“奇”即“挂一”之“一”。郭雍《蓍卦辨疑》还有“猛料”:程颐曾亲口传授蓍法与郭雍之父郭忠孝,则郭雍蓍法乃祖伊川衣钵也。郭雍还说他的“奇”“扐”之说亦本于张载,指出自唐初以来,学者多以“奇”为“揲”后余数,“扐”为指间,致蓍法多舛,直至张载才拨云见日。朱熹因自己有捏造之癖,推己及人,遂疑郭雍伪托或听差了:“此说大误,恐非横渠(载)之言”,“此说尤多可疑。然郭氏既云(颐)本无文字,则其传受之际,不无差舛宜矣。”其实,郭雍应无情弊,程、张之说虽确非“大衍之数”章本义,但与朱熹伯仲之间,都是“大衍筮法”之属,朱熹不应因二子之言不称己意遂指桑骂槐而诬郭雍。

北宋司马光效扬子云《太玄经》而作《潜虚》,欧阳修视河洛之说为乖戾,都表现出了不谙易数的易学迷失。与郭、朱同时的陆九渊颇为有趣,他自信满满地说:“蓍法后人皆误了,吾得之矣”,他的“四奇八偶”之不经,不亚朱熹的“奇三偶二”,他的阴阳老少不均,不输郭雍的概率失衡,比郭、朱高明不了多少,充其量堪称与郭、朱蓍法鼎足而三,货真价实的“大衍筮法”。

宋代张辕、庄绰、元代张理等学者有鉴于郭雍的致命伤,想方设法平衡占筮得数,明代的季本采用“其用四十有八”的“破”解之法,试图曲径通幽,但都未能得到学界的一致首肯。又有数百年来,各路易家都在为求真法而孜孜探索,惜未有重大突破,几乎无人超出“大衍筮法”之范畴,笔者在上文归纳的那几点“大衍筮法”的“定义项”,类同易学的雷池,能越出一步者至今罕见。鉴此,这些大同小异各存疵漏的蓍法,可一体视之,曰:大衍筮法。或曰:伪易筮法。

破解《周易》千古谜题之“大衍筮法”辨误

破解《周易》千古谜题之“大衍筮法”辨误

文/鹤林

鹤林居士像

“大衍筮法”简述

“大衍筮法”也称“大衍成卦法”“大衍筮卦法”“大衍数演卦法”,是汉世以降的学者依据通行本《周易》之《系辞上传》“大衍之数”章揣摸出来的占筮得数成卦的方法。“大衍筮法”名义上似乎只应有一种方法,但事实上不同的易学观点或所谓“私心、私智”,促使学者们各自为政,产生了操作、解说的诸多分歧,在同一面“大衍筮法”的大旗下面,山头林立,杂法丛生,历来争执极多,至今尚无定论。

《周易》本来就是一部占筮之书(当然不仅是一部占筮之书),易卦的成卦方法无疑是易学的基石,筮法不明,易学便成空中楼阁。此话并非危言耸听,许多根本性的易学问题皆由蓍法萌发,一些重大的易学理论也都建立在蓍法之上。不知学者们是否曾经想过,如果“大衍筮法”从整体上来说属于谬种流传,至少近两千年来的易学将情何以堪!

蓍法的龃龉由来久矣,矛盾的激化集中体现在南宋郭雍和朱熹的相关辩论中。为收提纲挈领、以简驭繁之功,本文就以郭、朱之辩所反映出来的不同筮法为主线,对“大衍筮法”作个大略的介绍。

一、指导思想上的异同

郭雍比朱熹年长20余岁,以易、医、兵法、历法之学显名于当时。其易学著作有《郭氏传家易说》《蓍卦辨疑》,后者全文已经亡佚,幸赖朱熹《蓍卦考误》为批驳而有所迻录,后人仍能由斑窥豹。郭雍与朱熹就蓍法(注:今人所谓“筮法”,古代易家常称“蓍法”)进行过往复较量,从郭雍的《郭氏传家易说》、朱熹的《晦庵集》《周易本义》《易学启蒙》可知郭、朱蓍法之概貌。

郭雍对孔颖达、刘禹锡、李泰伯、张载、程颐、邵雍、郭忠孝等唐宋学者关于“大衍之数”章的解读或由此总结出的蓍法作了些介绍,不难想见他也有援引先达时贤,取己所需,以证他本人主张的蓍法堪称正宗老字号的用意在。尽管后世学者一定程度上都是朱而非郭,至今余敦康先生也以为朱法较之郭法“相对优胜”(余敦康:《朱熹〈周易本义〉卷首九图与〈易学启蒙〉解读》,《中国哲学史》2001年第四期)。但是,平心而论,仅就学术态度而言,比起朱熹解《易》时“只要需要,就敢捏造”,郭雍还是表现得要严肃、纯粹些。然朱熹的天份实在较郭雍为高。

郭雍在探究蓍法的渊源时,与不少腐儒一样具有偏执、极端的弊病,他认为包牺画八卦,并非通过蓍法来成卦,换言之,就是卦在筮先。至于天地之数和九、六之别,在他眼中,那是文王重卦以后的事情。文王、周公殁后,圣人的大道随之湮灭,人们崇尚揲蓍末技,才有了大衍数蓍法应运出世。他甚至认为象数之学是汉代以后才附会到《易》上去的伪易学。今天我们已不难懂得,企图单谈义理而摈弃象数的做法只能说是鸠占鹊巢之举。但郭雍所处的时代,局限实在太多,这就势必导致郭雍的蓍法难以避免剑走偏锋。

《周易·系辞上传》“天一地二……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这段文字,是最容易让学者产生河洛之说和五行入易的联想的。可郭雍不以为然。因《系辞上传》明确载有“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他无法公然否定“河图”“洛书”与《易》之间存在的联系,便退而求其次,采用曲线救国的策略,以为河出图而后包牺画八卦,可“河图”非卦;洛出书而后大禹书为字,可“洛书”非字——那么用来成卦的蓍法自然就不能确认其必然与“河图”“洛书”有直接的关系,有关系也是间接的。至于天地之数在《系辞上传》中是否与五行有着对应的意味,郭雍说“于《易》无所见”,“非《易》之道也”,他看不出《易》里面有五行什么事,当然更看不出蓍法与五行有什么牵扯了。

朱熹作为一代大儒,与郭雍相比较,出乎意料地少了拘泥,多了焦躁。他能够清醒地认识到《易》的本来面貌即为卜筮之书,为蓍法寻找理论依据时,反郭雍的“务虚”之道而行“务实”。朱熹以自己和蔡元定考订的《河图》《洛书》作为《易》的象数之源,认为大衍之数和九六八七均出自《河图》《洛书》。朱熹、蔡元定因西汉孔安国、刘歆皆论及过“河图”“洛书”,又依北魏关子明《关氏易传》,对北宋刘牧《易数钩隐图》河九洛十的“河图”“洛书”进行修订,形成河十洛九的《河图》《洛书》,并坚定不移地相信阴阳、四象、五行、八卦、九六、大衍之数都是以其作为母体的。而五行,朱熹认为与《河图》《洛书》《易》密不可分。客观地讲,朱熹并未找到《河图》《洛书》以及五行与易数的实质联系(这一点,笔者在以后的文章中将作出解释),但他的直觉让人惊叹,真理只距他一步之遥了。可惜这关键的一步,他未能迈出,其后千多年的易家也未能跨越。

郭雍是缺乏理性地一味往义理上去觅蓍法的答案,他连大衍之数的探讨也以为是不可穷尽,故无穷尽之必要的。让他来做蓍法这种易学中的数学题,真正苦了他。朱熹则是百折不回地通过易数的途径去觅蓍法的真相,哪怕是缺乏论证的充分、必要条件,创造条件也要硬着头皮上。他们走的是迥异的路子,所以郭、朱蓍法最终成为“大衍筮法”富有代表性的两大流派,后来一些学者进行改进的蓍法大率未超郭、朱二人之畛域。易卦本来就是筮数而得,蓍法若是脱离了易数的轨道,结果不言可知。郭雍南辕北辙,朱熹的大方向不谬,所以郭雍的蓍法数理上极不严密,朱熹的蓍法失误程度较轻,因此后人才会有朱熹比郭雍正确的印象。

尽管如此,郭、朱蓍法在认识上还是存有不少共同点。这也是它们能统归“大衍筮法”门下的原因。归纳如下:

1.都是揲四法,得数都是四种数;

2.都将九六七八视为占筮得数;

3.都以为占筮得数不但分阴阳,而且分老少,老阴最终转换为少阳,老阳最终转换为少阴;

4.都将“大衍之数”章中“挂一”之“一”理解为一根蓍策;

5.都以为至“再扐而后挂”止,是得数成一爻。

以上几点,学者们乍看稀松平常,似无郑重其事罗列出来之必要。可是,除了第一点,其余的都站不住脚,“大衍筮法”的问题正是出在这些地方,故先存于此处,以期引起学者们阅读以后的文章时特别之注意。此外,这几点的综合也大致可以作为“大衍筮法”的定义的。

二、具体过程中的区别

郭、朱蓍法具体步骤上的分野是通过所谓第二变、第三变是否“挂一”的扞格而爆发出来的,至于左右手、“归奇于扐”、过揲与挂扐之争皆属次要。

对于《系辞上传》说的“分而为二”“象两”“象三”“象四时”,郭、朱的解读并无实质性的冲突,两仪、三才(或曰三极)、四季的意思都是再明白不过的,何况《易传》中还有多处地方自为诂训,所以都不能用来作为标新立异的炒作题材。郭、朱只好在其它字眼上面做文章。“分”“挂”“揲”都是动作,动作是通过手来完成的,问题就来了:左手还是右手?朱熹自作解人,说左手象天,右手象地,“挂一”是从右手所“分”到的蓍策中取出一根悬“挂”于左手小指与无名指的间隙中,“揲之以四”是先以右手四四而数左手之策,后以左手四四而数右手之策。郭雍虽然也说左手象天,右手象地,但“挂一”时他认为应该从左手所“分”得的那些蓍策中取出一根。这种“官司”无谓而可笑,不说也罢。

郭、朱蓍法操作上关键的区别始于“归奇于扐”。郭雍认为“奇”为“挂一”之“一”,“扐”为两手之余策,也就是说,第一道“揲”的程序结束后,将悬“挂”的那一根蓍策与两手所余的蓍策合在一起。而朱熹认为“奇”为两手之余策,“扐”为勒之指间。也就是说,第一道“揲”的程序结束后,将两手之余策分别勒之于无名指与中指之间。至此,郭、朱都视为完成了第一变,初揲之余数蓍策都是非五即九,两种蓍法尚只有细微的不同。

在进行所谓第二变、第三变时,郭、朱蓍法出现了鲁鱼亥豕之异:“挂一”这道手续是否仍须重复?郭雍蓍法是不再履行此一手续,朱熹蓍法是如法炮制,将“挂一”进行到底。两种蓍法在所谓第二变、第三变完成后,揲四后余数蓍策都是非四即八。表面上两者仍是殊途同归,实质都是两者真正决出高下之所在。郭、朱蓍法都存在得数概率失衡的问题,郭法比朱法这一问题要严重得多,症结在此。如果撇开二人之法皆非《周易》占筮古法这一点不论,非得对它们作个取舍,无疑应该选择朱法。郭、朱之辩,后真正能藉以为胜负评判的,其实也只有这一点,其余都属难兄难弟。

郭、朱蓍法最后的矛盾是所谓“过揲法”与“挂扐法”的对立。郭雍主张通过将正策数以四除之来得到九八七六之数,此法为“过揲法”;朱熹主张用“挂”于指间的余数蓍策,通过所谓“奇三偶二”的换算来得到九八七六之数,此法为“挂扐法”。朱熹绞尽脑汁建立了一套“阳之象圆,圆者径一而围三;阴之象方,方者径一而围四。围三者以一为一……围四者以二为一”的理论,不厌其烦地来对“挂扐”之数进行改造,尽管他倒打一耙说“过揲之数”“众而繁”,“归奇之数”“寡而约”似乎其法较郭雍简便,学者们还是轻而易举就能感受到郭雍之“约”与朱熹之“繁”,这一仗虽无关紧要,却似乎是郭雍打赢了。今天学者们在介绍“大衍筮法”时多采用“过揲法”,几乎无人会提及“挂扐法”。但笔者以为,应从另一个视角来审察朱熹的“节外生枝”,他深感《易》中易数之重,苦于未能找到自己坚信不疑的悟解,故有此等方寸大乱的探索。因此而言,还是有其可贵处。

兹将郭、朱蓍法实际步骤表示如下:

蓍法

步骤

郭雍蓍法

朱熹蓍法

第一变

将四十九根蓍策随意分成两份

同左

从左手蓍策中取出一策

从右手中取出一策悬于左手无名指、小指间

四四而分两手之策

先左后右,四四分策

将“挂”之一策与“揲”后余策合为一处

左右手“揲”后,将余策分悬于左右手中指、无名指间

第二变

“分”之蓍策已为四十四或四十根,免“挂”余同上

“分”之蓍策已为四十四根,余同上

第三变

“分”之蓍策已为四十或三十六或三十二根,余同上

“分”之蓍策与左同,余同上

得 数

以正策数或三十六或三十二或二十八或二十四以四除

以余策进行“奇三偶二”的换算

经过上表直观的比对,可以看出,除了“筮仪”的不痛不痒的攻讦,郭、朱蓍法能导出结果差异的还真只有所谓第二变、第三变时是否“挂一”一处。

三、其他学者间的见解

“大衍筮法”并非郭、朱始创,从秦、汉之际的学者已经对“河图”“洛书”语焉不详这一点来推测,笔者以为“大衍筮法”不完全排除最早肇端于秦末汉初的可能,但从扬雄太玄卜等处来分析,最大的可能是作俑于两汉之际。对此,笔者以后的文章中会作出解释。

后汉至唐学者们的蓍法见于记载者寥寥,但还是隐隐约约透出“大衍筮法”之迹象。唐陆德明《经典释文》释“扐”:“马云指间也,荀柔之云别也”,丁寿昌《读易会通》:“注疏不解扐字,释文引马融云:‘扐,指间也’,荀柔之云:‘别也’,义并同”,不知丁氏所谓“义并同”是指马、荀二家之说“义并同”,还是指荀氏“别也”之说“扐”、“别”音义并同?荀氏是将“扐”作为动词看的,马氏似否,后世学者一般以为马云“指间”是“手指之间”的意思,笔者以为马氏亦有可能是“以指间(念去声)之”的意思,那么“扐”字他就同样作动词看的,但这种可能极微。马氏如果不将“扐”字作动词看,则基本上可以据此肯定他认同的蓍法也是“大衍筮法”,因为“大衍之数”章所介绍的易筮古法,一定是将“扐”字作为“分”“挂”“揲”这一系列分别动作的总称的,是动词无疑。对于“大衍之数五十”,马融以太极、两仪、日月、四时、五行、十二月、二十四气来足数,笔者从这一点也看出他并不知晓“大衍之数”章所反映的易数之理。这两点,看了笔者《易筮古法求真》一文自然明白。至于荀爽,以八卦、六爻加乾坤用九、用六为“五十”,多半也是不明易筮古法,沦为“大衍筮法”拥趸的。

唐孔颖达以乾坤二篇之策没头没脑取五十为用,作“大衍之数”,又以虚一不用为太极,殊非“大衍之数”章之原义,他对“挂一”的解释也为郭雍等人沿袭,“一”字之差,谬以千里,这就决定了他的蓍法必与“大衍筮法”同流。其九八为多,五四为少之说更是铁证。至于僧一行作《大衍论》,以大衍之数解释历法,在易筮古法失其真传,易数之奥理不为人知的背景下,出现如此这般的牵强附会,不足为怪。

据郭雍说大衍数蓍法至汉代,象数作祟,圣人道熄,二程与张载力挽颓唐,易学才得以拨乱反正。二程是周敦颐的弟子,周敦颐作《太极图说》,据传还曾将之手授二程,可知他是象数派。但从他的《太极图说》中,实在难以找到他果知易数的证据。程颐在论及“河图”时,则云:“九、六只是取纯阴、纯阳”,囿于九、六之说,即为“大衍筮法”所虏,更何况他也以为“挂一”之“一”是一根筮策,“归奇”之“奇”即“挂一”之“一”。郭雍《蓍卦辨疑》还有“猛料”:程颐曾亲口传授蓍法与郭雍之父郭忠孝,则郭雍蓍法乃祖伊川衣钵也。郭雍还说他的“奇”“扐”之说亦本于张载,指出自唐初以来,学者多以“奇”为“揲”后余数,“扐”为指间,致蓍法多舛,直至张载才拨云见日。朱熹因自己有捏造之癖,推己及人,遂疑郭雍伪托或听差了:“此说大误,恐非横渠(载)之言”,“此说尤多可疑。然郭氏既云(颐)本无文字,则其传受之际,不无差舛宜矣。”其实,郭雍应无情弊,程、张之说虽确非“大衍之数”章本义,但与朱熹伯仲之间,都是“大衍筮法”之属,朱熹不应因二子之言不称己意遂指桑骂槐而诬郭雍。

北宋司马光效扬子云《太玄经》而作《潜虚》,欧阳修视河洛之说为乖戾,都表现出了不谙易数的易学迷失。与郭、朱同时的陆九渊颇为有趣,他自信满满地说:“蓍法后人皆误了,吾得之矣”,他的“四奇八偶”之不经,不亚朱熹的“奇三偶二”,他的阴阳老少不均,不输郭雍的概率失衡,比郭、朱高明不了多少,充其量堪称与郭、朱蓍法鼎足而三,货真价实的“大衍筮法”。

宋代张辕、庄绰、元代张理等学者有鉴于郭雍的致命伤,想方设法平衡占筮得数,明代的季本采用“其用四十有八”的“破”解之法,试图曲径通幽,但都未能得到学界的一致首肯。又有数百年来,各路易家都在为求真法而孜孜探索,惜未有重大突破,几乎无人超出“大衍筮法”之范畴,笔者在上文归纳的那几点“大衍筮法”的“定义项”,类同易学的雷池,能越出一步者至今罕见。鉴此,这些大同小异各存疵漏的蓍法,可一体视之,曰:大衍筮法。或曰:伪易筮法。

《周易》心得——大衍筮法

《周易》原文已经梳理了一遍,目的是告诉大家,纯属个人感悟,错误和不足在所难免。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研究经书,目的还是运用,今天就来讲讲如何实战运用——大衍筮法。有人说是孔子发明的,因为山东才产蓍草。我看不是,应该更早,蒙卦卦辞有初筮即告,再三渎,渎则不告。这里的筮就是卜筮法。因为孔子,得以流传是真。另一种技法占卜,即在龟甲上灼烫,看裂纹判吉凶。这种方法已经失传。经文里的舍尔灵龟,就是这种用途。今天殷商甲骨文,多数是这种占法的原始记录。

说到大衍筮法,不得不说《河图》,天一生水,地六成之,地二生火,天七成之,天三生木,地八成之,地四生金,天九成之,天五生土,地十成之。一至十为天地数,总和五十五,一至五为五行数,天地数五十五减去五行数五,即得大衍数五十。不理解或觉得晦涩难懂的,记住五十这个数就好。用五十根蓍草卜筮的方法,即称大衍筮法,以前说的阴阳,五行,爻变,这里都会用上。具体方法如下:

从五十根蓍草中,取出一根,象法天,不动,剩下的部分任意分成两份,从右面部分中取出一根,象法地,剩余部分被四整除,取其余数,左面部分直接被四整除,取其余数,除尽的取四为余数。左右余数加上地一合数,用四十九去减得差,差数只会是二十四,二十八,三十二,和三十六这四个数字之一。再分别除以四,得六,七,八,九。六为老阴,七为少阳,八为少阴,九为老阳。到此初爻成。再将四十九根蓍草任意两分,从右面部分取一,象法地,重复上面步骤,到得余数,除以四得六,七,八,九之一,则二爻成,再如此四次,则六爻成,六记作_ _ ^,七记作—,八记作_ _,九记作—’(上方逗号为空心圆点)。如此卦成,称成卦,七,八不变,遇老阴则变老阳,老阳变老阴,即六,九互变,称爻动,称卦变,得卦即为变卦。

得到成卦和变卦后,就要解卦,预测的事准与不准,解卦很重要,个人预测结果,匪夷所思。分别说明如何取解卦用词。一,只有成卦,没有爻动,即没有变卦,取成卦卦辞。二,一个爻动,取成卦动爻爻辞。三,两个爻动,以成卦动爻的上爻辞为主,下爻辞为参考。四,三个爻动,以成卦卦辞为主,变卦卦辞为参考。五,四个爻动,以变卦的上动爻辞为主,下动爻辞为参考。六,五个爻动,取变卦不动爻爻辞。七,六个爻都动,取变卦卦辞。准不准,大家试试就知。

求卦的原则有三: 不信不占,不疑不占,不义不占。大家切记,不要自找麻烦。

《周易》入门16:原来朱熹是这样断卦的!大衍筮法的占断原则

大衍筮法的占断原则

(宋)朱熹推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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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要聊的话题是朱熹所补充的大衍筮法断卦之法。需要注意的是,《周易·系辞传》对大衍筮法的记载并不完整,宋代朱熹的补充也仅是一家之言。朱熹所创占断之法是依据自己对《左传》《国语》筮例的分析。根据学者的相关研究,朱熹所创占断原则并不尽符合《左传》《国语》筮例的断卦方法。大衍筮法操作方法参看:《周易》入门10:占筮基础知识

占断原则:

宋代哲学家、思想家朱熹在其著作《易学启蒙》中总结的断卦方法是:①有一爻变,用本卦变爻爻辞占断;②有两爻变,用本卦两变爻爻辞判断,而以上爻爻辞为主;③有三爻变,以本卦和之卦的《彖辞》判断。以本卦为贞(体),变卦为悔(用)。前十卦主贞,后十卦主悔;④有四爻变,以之卦的两个不变爻为准进行判断,而以下爻为主;⑤有五爻变,看之卦不变的一爻;⑥六爻皆变,乾变坤看乾卦用九;坤变乾看坤卦用六。其余各卦看之卦《彖辞》;⑦六爻皆不变,看本卦《彖辞》,以内卦为贞,外卦为悔。

怡然笔记:杨效雷先生讲解朱熹断卦之法 2013.4.24

占断举例:

①有一爻变,用本卦变爻爻辞占断。

比如,水天《需》卦的九二爻变为阴爻,之卦(变卦)是水火《既济》卦。

根据“一爻变,用本卦变爻爻辞占断”的原则,在断卦时就要以《需》卦的九二爻辞为准,进行占断。

《需》卦九二爻辞:“需于沙。小有言,终吉。”意思是:稽留于沙滩,小有不利,但最终无害。

②有两爻变,用本卦两变爻爻辞判断,而以上爻爻辞为主。

比如,山水《蒙》卦的九二爻、上九爻都变为阴爻,之卦是《坤》卦。

根据“两爻变,用本卦两变爻爻辞判断,以上爻爻辞为主”的原则,在断卦时,要看《蒙》卦的九二爻、上九爻辞,而以上九爻辞为主。

《蒙》卦九二爻辞曰:“包蒙。吉。纳妇吉,子克家。”意思是:包容蒙昧,吉利。娶老伴吉利,儿子可以成家。

《蒙》卦上九爻辞曰:“击蒙。不利为寇,利御寇。” 意思是:促使蒙昧觉悟。主动攻取敌寇不利,抵御敌寇有利。

占筮吉凶之理可参看之前所发文章。

《周易》入门12:古人占筮怎么判断吉凶?(一)顺时则吉

《周易》入门13:古人占筮怎么判断吉凶?(二)当位则吉

《周易》入门14:古人占筮怎么判断吉凶?(三)有应则吉

《周易》入门15:古人占筮怎么判断吉凶?(四)得中则吉

③有三爻变,以本卦和之卦的《彖辞》判断。以本卦为贞(体),以变卦为悔(用)。前十卦主贞,后十卦主悔。如果一个卦有三个变爻,那么此卦可以变出20个卦。前十卦是指初爻不变的十卦,后十卦是指初爻有变的十卦。

比如,《乾》卦的九四爻、九五爻、上九爻都变为阴爻,之卦是地天《泰》卦。

根据上述占断原则,筮得《乾》之《泰》,在占断时,就要以《乾》卦和《泰》卦的卦辞、《彖辞》为依据进行判断。因为《乾》卦的初六爻没有发生变化,属于“前十卦”,因此在解读时以之卦《泰》的卦辞为主导。

《乾》卦卦辞:“元亨,利贞。”意思是:大亨通,占问有利。

《乾·彖辞》:“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云行雨施,品物流形。大明终始,六位时成,时乘六龙以御天。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大和,乃利贞。首出庶物,万国咸宁。”意思是:乾元之气,使万物萌生,统领大自然的运作。云雨按时兴降,各类物种在大气的流转中生长。太阳周而复始地运动,宇宙上、下、东、西、南、北等六位因此得以确定,这就好像太阳按时驾着六条龙在天空运行。由乾元之气决定的天道在有规律地发生变化,这使得万物能够各得其所。乾元之气恒久维持至为和谐的状态,所以能够施利于万物并使万物正常运作。天道生长万物终始相续,天下万物都可以宁定安吉。(译文摘自陈鼓应、赵建伟:《周易今注今译》)

《泰》卦卦辞:“小往大来,吉亨。”意思是:不好的事情离去了,好的事情来到了,吉祥亨通。

《泰·彖辞》:“泰,小往大来,吉亨,则是天地交而万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内阳而外阴,内健而外顺,内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长,小人道消也。”意思是:《泰》卦卦辞说小往大来吉亨,意即天地之气相交而万物生养之道通畅,在上位和在下位的人相互沟通而志意相合。阳在内而阴在外(注:外卦《坤》为阴,内卦《乾》为阳),内刚健而外柔顺(注:外卦《坤》有柔顺之德,内卦《乾》有刚健之德),进用君子而疏远小人。君子之道增长,小人之道消亡(下卦《乾》阳为君子,其势上进;上卦《坤》阴为小人,其势困退)。

④有四爻变,以之卦的两个不变爻为准进行占断,而以下爻为主。

比如,火天《大有》卦的九二爻、九三爻、九四爻、上九爻都变为阴爻,之卦是地雷《复》卦。

根据上述占断原则,应该以之卦的不变之爻——初九爻和六五爻的爻辞判断吉凶,而以下面的爻——初九爻的爻辞为主。

《复》卦初九爻辞:“不远复,无祗悔,元吉。”意思是:离家出行不太远就往回走,这样就不至于有什么不好的事,非常吉利。(注:之所以离家不远折返则吉,是因为过远则迷,迷则超过返回之期,超过复期就会有凶。)

《复》卦六五爻辞:“敦复,无悔。”意思是:心怀质朴返回家园,没有憾惜。(注:《复》卦上六爻是“迷复,凶”,迷而不复。六五爻辞是复的终极之处,所以说还复于朴,“敦复”之“敦”是质朴的意思。《老子》曰:“敦兮其若朴。”)

⑤有五爻变,看之卦不变的一爻。

比如,《离》卦只有六二爻不变,其余五爻皆变,初九、九三、九四、上九爻变为阴爻,六五爻变为阳爻,之卦是水地《比》卦。

按照上述占断原则,应该根据之卦《比》的不变之爻——六二爻的爻辞进行判断。

《比》卦六二爻辞:“比之自内,贞吉。”意思是:自己主动亲比别人,占问吉利。(注:这里的“内”是指六二爻处于内卦《坤》之中。)

⑥六爻皆变,乾变坤,看乾卦用九;坤变乾,看坤卦用六。其余各卦看之卦《彖辞》。

比如,《乾》卦,六爻皆变,之卦是《坤》卦。

按照上述占断原则,此时应该根据本卦《乾》的“用九”做判断。

《乾》卦用九:“见群龙无首,吉。”意思是:(六爻均为阳九),群龙涌现且不见上下首尾,吉利。(注:马王堆帛书本的“用九”写作“迵九”(即“通九”)。根据陈鼓应、赵建伟等学者的研究,《乾》卦用九、《坤》卦用六都不入韵,似乎反映了用九、用六是在后来的操作实践中补入的。)“群龙无首”之所以“吉”,是因为“用九”亢极知返,不像上九爻那样“亢龙有悔”。《乾》《坤》二卦比其它六十二卦多出的“用九”“用六”,包含了《易》“终则变”“通则久”的哲学底蕴。

⑦六爻皆不变,看本卦的《彖辞》。

比如,《节》卦,六爻皆无变爻。

这时应该根据《节》卦的卦辞和《彖辞》进行占断,并且以内卦《兑》为贞,外卦《坎》为悔。以内卦《兑》为体、为主,以外卦《坎》为用、为宾。

《节》卦卦辞:“亨,苦节,不可贞。”意思是:占筮得到《节》卦,亨通;如果苦于自我节制,则占问不利。(注:相反的情况是,像九五爻辞“甘节,吉”这样,乐于自我节制则吉利。)

《节·彖辞》:“节,亨,刚柔分而刚得中。苦节不可贞,其道穷也。说以行险,当位以节,中正以通。天地节而四时成,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意思是:《节》卦卦辞之所以说亨通,是因为刚柔平均有节度而刚健君主又能得中正之道(注:这里指代九五爻居中得正,五爻处上卦《坎》之中位是“居中”,五爻是阳爻属于“得正”"“当位”。另外,九五爻还是君位)。过分节制不可视为正道,这是因为这样会使节道困穷。以和悦的态度率领众人涉济渡险(注:下卦《兑》为泽,有和悦之德;上卦《坎》为水为险),站在适当的位置上去推行节道,执中守正以使节道亨通。自然界因为有节道才有四季的轮回运转,人类社会也要以节道制定法度,不能因为无节而浪费钱财、伤害百姓。

小结:以上所论是朱熹根据《左传》《国语》筮例,对大衍筮法的断卦方法所进行的推测。因此,上述原则并非大衍筮法初创之时的真实断卦方法。大衍筮法的完整原貌究竟如何,尚需根据以后的考古新资料予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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