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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扒了!余男背后真没“金主”撑腰,她的成功,绝不是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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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到了五六十岁,都很难保持身材和容颜了。如果说世上的烦恼有上千种的话,
那么金钱可以解决其中的大半部分。另外的那些烦恼连金钱都解决不了的话,
其他方式就更难解决了。娱乐圈中就有这样一位富婆,虽然名下有四十亿的财产。
但是仍然有她自己的烦恼,她就是演员余男。 余男出生于1976年的大连,
从小就表现出了宽厚豪爽的性格。然而这种性格也给她带来了一定的烦恼,
比如她对学习并不感兴趣,父母为此愁白了头发。然而,
他们终于找到了适合余男的发展方向——表演。余男凭借天赋考入北京电影学院,
在那里遇见了影响她一生的男人——王全安。王全安比余男大11岁,本不应有交集,
但为了寻找合适的演员,他回到母校北影寻访,意外发现了余男。
王全安被余男的野性魅力吸引,与她签下合同,合作拍摄电影《月蚀》,
两人因此一战成名。随后,他们开始了长达12年的恋情。在这12年里,
王全安执导的每部电影几乎都由余男担任女主角,且每部作品都获得多个奖项,
两人也被公认为天作之合。 然而,就在08年两人再次获奖不久,
传出两人分手的消息,这在当时掀起了不小的波澜。
王全安解释分手原因是两人在事业上合作太久,已然失去了私人生活的界限,
使感情逐渐疏离。余男则表示,王全安事业心太重,疏忽了她,使她感到寂寞。
无论原因如何, 12年的感情最终落空,留下了余男一人独自面对巨额财产后的烦恼。
两人分手后,余男选择了淡出影视圈,王全安继续在影视圈发展,成为了著名导演。
虽然两人分道扬镳,但那段感情仍然成为了余男一生中最重要的记忆。她现已过了半百,
虽然仍保持着青春的外表,却难掩内心的苍老与疲惫。然而,她仍然坚强地活着,
一如她那豪爽的性格。也许,那段感情带给她的,不仅仅是快乐,更是成长。
两人的分手早已是势在必行。多年来,王全安的出轨行为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
尽管余男一直选择包容和原谅,王全安却得寸进尺,夜不归宿,与许多女人来往。
这种生活方式让余男日渐憔悴,终于在忍无可忍之下提出分手。 分手后,
余男如释重负,然而很快便陷入失落。几年后,她在访谈节目中表示,
那段感情给她的伤害太深,至今未能痊愈。而王全安却早已投入新欢,
与比他小22岁的女演员张雨绮交往,似乎并未受过去感情的影响。婚后一年,
王全安再度嫖娼被拘,半年后宣布与张雨绮离婚,这段仅持续三年的婚姻也就此结束。
这段感情最让人遗憾的是,余男白白浪费了十二年青春。她的遭遇也提醒我们,
要谨慎看清对象,别被一时冲动蒙蔽了眼睛,白白耗费时间和青春。
王全安的故事同样给予我们启示:一个人如果没有责任心和自制力,
终将难以维系长久的感情。 人生路上,我们都会遇到王全安这样的人。
唯有清醒地认识到真相,拒绝被甜言蜜语骗得团团转,才能避免重蹈覆辙,
不致在感情道路上跌跌撞撞。我们每个人都值得拥有美好的感情,
但那需要我们学会爱自己,才能找到真正属于我们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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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子于月仙:去世两年后,丈夫张学松的选择让很多的人都落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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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最出名的名字是“谢大脚”角色。然而,在他事业的巅峰时期,却不幸遭遇车祸身亡,寿命被确定为50岁。
他的离开给家人带来了无尽的痛苦,也将几十年的丈夫推入了张学松的深渊。于月仙已经离开两年了。孤苦伶仃的张学松能否克服丧妻的悲痛呢?
一战成名
2005年,赵本山给“小姨子”于月仙打电话,邀请他在电视剧《象牙山女神》中扮演谢大脚。
尽管当时已经34岁的于月仙出演了多部电视剧,但他在娱乐圈却始终不冷不热。
当于月仙第一次得到这个角色的时候,他有些不情愿。原因也很简单。这只是他的年龄。虽然她已经三十多岁了,但还要扮演一个快五十岁的“村姑”。 “花”,真不知道该去哪里。
作为于月仙的岳父,赵本山自然想给她谋生之道,于是找到了她,希望她担当主角。幸运的是,于月仙经过深思熟虑后达成了一致。谁知道呢,也许这个版本就成了“沃伦·角色”。
为了履行角色“乡村美女”的角色,于月仙还下乡体验生活,备柴做饭,吃猪割草,在农村住了半个月,过着农村妇女的生活。 。 。
于月仙不仅每天多吃一点,让自己看起来像个乡村妇女,还增重了16磅。这时,屏幕前才出现了谢大脚这个身材曲线优美的乡村美女。
在谢大脚的剧中,她不仅是来自全国各地的美女,而且还是一位著名的红娘。他的存在也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剧情的发展,他是不可或缺的角色。
作为超市经理,谢大脚不仅是村里男人的“梦中情人”,也是村里女人的“最好的朋友”。可以说,谢大脚是《乡村爱情》的“灵魂”。
正是这种接地气的演技让于月仙名声大噪,而角色也成为了他永恒的代名词和标签。正如一位网友所说,“于月仙是我心中唯一的大脚阿姨”。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于月仙与剧中其他演员不同,因为他是一位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的演员。
有才华的于月仙从小就有跳舞的天赋。在一次学校戏剧表演中,他因舞蹈编排和出色的表演被带头老师发现,于是他向于月仙的父母建议送他去沉阳音乐学院学习舞蹈。但对于母亲并不关心父亲的于月仙来说,这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于月仙出生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的一个回族小山村。由于地处偏僻、家庭出身贫寒,加上父亲重男轻女,刚出生的于月仙并不怎么受欢迎。
后来,母亲又生了两个女孩,让保守的父亲在村里更加尴尬。他还说服了他对母亲和三个女儿的所有抱怨。她常常咒骂“生了一堆女孩子”。电影的意义何在?这是一个没用的东西,水被除去了。
这句话在于月仙年轻时引起了共鸣。直到妈妈的四弟出生后,家里的气氛才好起来。尽管家里的每个人都把全部的爱都给了弟弟,但于月仙和他的两个妹妹的生活却好一点了。
不过,作为家里的长子,于月仙自然肩负着家庭的重担。农忙时节,她帮父母照顾弟弟妹妹,还负责洗衣做饭。
但即便生活如此,于月仙也没有停止学习。从小到大,他的成绩一直在班上名列前茅。
而且他不是一个僵硬的书呆子。于月仙性格开朗,喜欢跳舞。她经常看电视上的舞蹈课,在家对着镜子反复练习。
然而,她保守的父母一直反对她跳舞。他们发现她不道德,甚至威胁说:“你再敢跳舞,当舞者我就打断你的腿。”
于月仙曾多次因跳舞而被殴打,但由于他非常热爱跳舞,所以即使遍体鳞伤,他也没有停止跳舞。这也是她第一次不顾父母的劝告,想要报考舞蹈学院。不幸的是,当时舞蹈学院的报名已经结束,所以我错过了这个机会。
后来,于月仙以优异的成绩进入高中,后来成为一名音乐老师。然而,舞蹈的梦想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相反,这个想法在她心里生根发芽,她暗暗发誓要考入舞蹈学院。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从报纸上听说自己想考戏剧学院表演系。这无疑是一个改变他命运的机会。
随后,于月仙毫不犹豫地给导演写了请假条,然后兴冲冲地登上了开往北京的火车。
虽然这不是于月仙第一次挑战他的父母,但这是他最大胆的一次。学校校长对于月仙的行为非常不满,命令他烧水壶、看门、努力工作。
幸运的是,这样的生活并没有持续多久。一个月后,于月仙收到戏剧学院的消息,成为表演系的正式学生。
由于在社会上混得久了,于月仙比班里的学生都稳重。到了选班主任的时候,很轻松的就被选中了。与此同时,成熟稳重的张学松被选为男班主席,他们的婚姻也在那时结束。开始吧……
决定
两人都是班长,年龄相同。他们在工作和学习中难免会比别人交流更多,甚至可能在不知不觉中产生不同的感受。
俗话说:“男女同心,百劳不厌”。就连同学作为旁观者也能看出两人之间的默契。他们互相支持、互相协作。相爱后,他们突破了这一层。他们彼此相爱,在大学里他们也以擅长讲故事而闻名。
毕业后,于月仙被分配到天津民间艺术学院,张学松被分配到剧团。两人虽然相隔万里,但他们的爱情并没有因为距离而改变。
2002年,张学松和于月仙终于结婚了。
两人结婚后,没有去度蜜月,也没有出去玩,但还是去上班了。通常他们聚在一起是为了一件事:为于月仙生病的弟弟寻求治疗。
原来,家人怀里的弟弟8岁时得了一种奇怪的疾病,导致他的背部无法正常站立。随着年龄的增长,弯曲度达到了174度,甚至无法正常行走。危险。
但作为家里唯一的男孩,家人并没有放弃治疗,尤其是疼爱弟弟的于月仙。婚后,她依然在丈夫的陪伴下花钱、出力地对待弟弟。
于月仙看到自己的丈夫能够接受自己的原生家庭,心里万分感激,总是对张学松说:“等我哥哥病好了,我们就生个孩子了。”没有人想到它会持续一生。
张学松年复一年地等待着,等待着于月仙的事业越来越红,等待着弟弟的病情越来越好。正当她以为自己要生孩子的时候,却等到了阴阳分开。
两个世界相隔
2021年,刚刚拍完戏的于月仙就开着队车回家。结果,路上发生了事故。他驾驶的汽车在路上与两头骆驼相撞,造成司机和乘客受伤。然而他救了他的命。 ,但于月仙却把自己的生命留在这里了。
张学松很难接受妻子的离开。他总是郁郁寡欢,笑容消失了。有时他会在社交平台上分享妻子的旧照片。
虽然于月仙已经离开两年多了,但张学松还没有从悲痛中恢复过来。他经常从家乡内蒙古跑到北京看望妻子,甚至深情地写道:“我不想来这个城市,但我想再来一次”。
也许张学松站在于月仙的墓碑前,看着墓碑上刻着的自己的名字,感觉那一刻他就在妻子的身边。
死者已死,希望张学松能够尽快走出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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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诗鉴赏】骆宾王:于易水送人一绝
此地别燕丹,壮士发冲冠。昔时人已没,今日水犹寒。清人陈熙晋说:“临海少年落魄,薄宦沉沦,始以贡疏被愆,继因草檄亡命”(《骆临海集笺注》)。这四句话大致概括了骆宾王悲剧的一生。
骆宾王对自己的际遇愤愤不平,对武则天的统治深为不满,期待时机,要为匡复李唐王朝,干出一番事业。可是在这种时机尚未到来之前的那种沉沦压抑的境遇,更使得诗人陷入彷徨企求的苦闷之中。《于易水送人》一绝就是曲折地反映了诗人的这种心境。
据史载,战国末年荆轲为燕太子丹复仇,欲以匕首威逼秦王,使其归还诸侯之地。临行时燕太子丹及高渐离、宋意着白衣冠(丧服)送于易水,高渐离击筑,荆轲应声而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歌声悲壮激越,“士皆瞋目,发尽上指冠”。这首诗的第一联,“此地别燕丹,壮士发冲冠”,就是写的这件事。“此地”,即诗题中的易水。“壮士发冲冠”,用来概括那个悲壮的送别场面,和人物激昂慷慨的心情,表达了诗人对荆轲的深深崇敬之意。如今在易水边送别友人,想起了荆轲的故事,这是很自然的。但是,诗的这种写法却又给人一种突兀之感,它舍弃了那些朋友交往、别情依依、别后思念等等一般送别诗的常见的内容,而是芟夷枝蔓,直入史事。这种破空而来的笔法,反映了诗人心中蕴蓄着一股难以遏止的愤激之情,借怀古以慨今,把昔日之易水壮别和今日之易水送人融为一体,从而为下面的抒情准备了条件,酝酿了气氛。
第二联“昔时人已没,今日水犹寒”。这两句用对仗的句式,由前一句自然地引出后一句。这后一句也就是全诗的中心所在。它寓情于景,景中带比,不仅意味着荆轲那种不畏强暴的高风亮节,千载犹存;而且还隐含了诗人对现实环境的深切感受。诗中用“已”、“犹”两个虚词,既使句子变得自然流利,也使音节变得纡徐舒缓,读来给人一种回肠荡气之感,更有力地抒发了抑郁难申的悲痛。
这首诗题为“送人”,但它并没有叙述一点朋友别离的情景,也没有告诉我们送的是何许人。然而,人们却完全可以由它的内容想象出那种“慷慨倚长剑,高歌一送君”的激昂壮别的场景,也可以想见那所送之人,定是肝胆相照的至友。因为只有这样,诗人才愿意、才能够在分别之时不可抑制地一吐心中的块垒,而略去一切送别的常言套语。此诗题为送人,却纯是抒怀咏志。作为送别诗的一格,这首绝句可说是开风气之先吧。
(赵其钧)
骆宾王唐诗赏析《于易水送人》注释|翻译|赏析|讲解
【作品介绍】
《于易水送人》是唐代诗人骆宾王创作的一首五绝。此诗描述作者在易水送别友人时的感受,并借咏史以喻今。前两句通过咏怀古事,写出诗人送别友人的地点;后两句是怀古伤今之辞,抒发了诗人的感慨。全诗寓意深远,笔调苍凉。
【原文】
于易水送人⑴
此地别燕丹⑵,壮士发冲冠⑶。
昔时人已没⑷,今日水犹寒⑸。
【注释】
⑴易水:也称易河,河流名,位于河北省西部的易县境内,分南易水、中易水、北易水,为战国时燕国的南界。燕太子丹送别荆轲的地点。《战国策·燕策三》:“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⑵此地:原意为这里,这个地方。这里指易水岸边。别燕丹:指的是荆轲作别燕太子丹。
⑶壮士:意气豪壮而勇敢的人;勇士。这里指荆轲,战国卫人,刺客。发冲冠:形容人极端愤怒,因而头发直立,把帽子都冲起来了。冠:帽子。《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相如 因持璧却立,倚柱,怒发上冲冠。”
⑷昔时:往日;从前。《东观汉记·东平王苍传》:“骨肉天性,诚不以远近亲疏,然数见颜色,情重昔时。”人:一种说法为单指荆轲,另一种说法为当时在场的人。没(mò):死,即“殁”字。
⑸水:指易水之水。犹:仍然。
【白话译文】
在此地离别了燕太子丹,壮士荆轲愤怒发已冲冠。
昔日的英豪人已经长逝,今天这易水还那样凄寒。
【创作背景】
唐高宗仪凤三年(678),骆宾王以侍御史职多次上疏讽谏,触忤武后,不久便被诬下狱。第二年(679年)秋遇赦出狱。冬,奔赴幽燕一带,侧身于军幕之中,决心报效国家,此诗大约写于这一时期。
【赏析】
清人陈熙晋说:“临海少年落魄,薄宦沉沦,始以贡疏被愆,继因草檄亡命”(《骆临海集笺注》)。这四句话大致概括了骆宾王悲剧的一生。骆宾王对自己的际遇愤愤不平,对武则天的统治深为不满,期待时机,要为匡复李唐王朝,干出一番事业。可是在这种时机尚未到来之前的那种沉沦压抑的境遇,更使得诗人陷入彷徨企求的苦闷之中。《于易水送人》一绝就是曲折地反映了诗人的这种心境。
第一联“此地别燕丹,壮士发冲冠”,道出诗人送别友人的地点。“壮士发冲冠”用来概括那个悲壮的送别场面和人物激昂慷慨的心情,表达了诗人对荆轲的深深崇敬之意。此时在易水边送别友人,想起了荆轲的故事,这是很自然的。但是,诗的这种写法却又给人一种突兀之感,它舍弃了那些朋友交往、别情依依、别后思念等等一般送别诗的常见的内容,而是芟夷枝蔓,直入史事。这种破空而来的笔法,反映了诗人心中蕴蓄着一股难以遏止的愤激之情,借怀古以慨今,把昔日之易水壮别和此刻之易水送人融为一体。从而为下面的抒情准备了条件,酝酿了气氛。
第二联“昔时人已没,今日水犹寒”,是怀古伤今之辞,抒发了诗人的感慨。这首诗的中心在第四句,尤其是诗尾的“寒”字,更是画龙点睛之笔,寓意丰富,深刻表达了诗人对历史和现实的感受。“寒”字,寓情于景,以景结情,因意构象,用象显意。景和象,是对客观事物的具体描绘;情和意,是诗人对客观对象在审美上的认识和感受。诗人在自然对象当中,读者在艺术对象当中,发现了美的客观存在,发现了生命和人格的伟大表现,从而把这种主观的情和意,转移到客观的景和象上,给自然和艺术以生命,给客观事物赋予主观的灵魂,这就是诗歌创作和欣赏当中的“移情作用”。“寒”字正是这种移情作用的物质符号,这是此诗创作最为成功之处。诗人于易水岸边送别友人,不仅感到水冷气寒,而且更加觉得意冷心寒。诗人在“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伟大孤独中,只好向知心好友倾诉难酬的抱负和无尽的愤懑。诗人感怀荆轲之事,既是对自己的一种慰藉,也是将别时对友人的一种激励。这首诗题为送别,可又没有交待所别之人和所别之事,但“慷慨倚长剑,高歌一送君”的壮别场景如在眼前。所咏的历史本身就是壮别,这同诗人送友在事件上是相同的。而古今送别均为易水河岸,在地点上也是相同的。这两句诗是用对句的形式,一古一今,一轻一重,一缓一急,一明一暗,两条线索,同时交待,易水跨越古今,诗歌超越了时空,最后统一在“今日水犹寒”的“寒”字上,全诗融为一体。既是咏史又是抒怀,充分肯定了古代英雄荆轲的人生价值,同时也倾诉了诗人的抱负和苦闷,表达了对友人的希望。诗的构思是极为巧妙的。
从诗题上看这是一首送别诗,从诗的内容上看这又是一首咏史诗。这首诗题目虽为“送人”,但它并没有叙述一点朋友别离的情景,也没有告诉读者送的是何许人。然而那所送之人,定是肝胆相照的至友。因为只有这样,诗人才愿意、才能够在分别之时不可抑制地一吐心中的块垒,而略去一切送别的常言套语。骆宾王长期怀才不遇,佗傺失志,身受迫害,爱国之志无从施展。他在送别友人之际,通过咏怀古事,表达对古代英雄的仰慕,也寄托自己对现实的深刻感慨,倾吐了自己满腔热血无处可洒的极大苦闷。全诗以强烈深沉的感情,含蓄精炼的手法,摆脱了初唐委靡纤弱的诗风影响,标志着唐代五言绝句的成熟,为唐诗的健康发展开拓了道路。
【作者介绍】
骆宾王(约640—684以后)唐代诗人。婺州义乌(今属浙江)人。七岁能诗,号称“神童”。早年丧父,家境穷困。龙朔(唐高宗年号,公元661—663年)初,道王李元庆辟为府属。后拜奉礼郎,曾从军西域,又入蜀从征云南。返京后,任武功主簿,转明堂主簿,迁侍御史。被诬入狱,遇赦后出为临海丞。为徐敬业草讨武檄文,讨武兵败,逃亡不知所终。他与王勃、杨炯、卢照邻以文词齐名,世称“王杨卢骆”,号为“初唐四杰”。其为五律,精工整炼,不在沈、宋之下,尤擅七言长歌,排比铺陈,圆熟流转,或被誉为“绝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