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人注意啦!疫情防控期间,这些业务不见面,照样办
这段时间想出门去办趟业务,
却又不放心怎么办?
丹阳人注意啦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重要时期
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
丹阳多部门推出“不见面办事”的便民措施
省去了办事群众不必要的外出
让广大市民朋友们
在家就可以享受方便快捷的服务
今天
小编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
足不出户
这些业务在家照样办
市行政审批局
注
意
一、调整政务大厅服务时间。根据国家、省市区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要求,政务服务大厅将于2020年2月3日(农历正月初十,星期一)起正常对外服务。
二、积极推行“网上办”办件模式。对于非急办事项,建议您推迟办理,如确需前来大厅办理的请合理安排时间。期间我们将竭诚做好线上线下咨询服务,市民朋友可拨打办公室电话进行查询了解。
三、做好政务大厅卫生防疫。市民群众进入政务大厅一律从北门进出,同时要求所有办事人员自觉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测。
四、暂停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现将政务服务事项线上操作办理办法告知如下:
1.江苏政务服务网丹阳旗舰店,电脑登录网址:http://zjdy.jszwfw.gov.cn;江苏政务服务APP,手机应用程序搜索下载 ”江苏政务服务“APP。咨询电话:86969866
2.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登记网址http://218.94.38.242:5666 咨询电话:86969020
3.投资建设项目立项http://218.94.123.37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咨询电话:86969017(丹阳市)86790626(开发区)
4.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办理地址/d/file/gt/2023-12/b5lldgyhz5d.html 咨询电话:86968700 86900351
市审批局办公室电话:86969116
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
注
意
一、原定于2020年2月3日(农历正月初十,星期一)开放的市政务服务大厅(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暂停窗口现场服务,以线上“不见面”服务、电话咨询、预约服务等方式办理业务。恢复窗口现场服务的时间另行通知。
二、自2020年2月3日(农历正月初十,星期一)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除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项目外,其他项目暂停或延期交易。
三、对确需到大厅现场办理的紧急事项,请提前与相关办事窗口预约(预约电话见附件)。
丹阳市税务局
注
意
一、延长2月申报纳税期限
2020年2月的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月24日。
二、调整全市办税服务厅服务方式
(一)服务时间
1.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的税务窗口2月3日起暂停窗口现场服务,原则上以“全程网上办”、线上“不见面”服务、电话咨询预约等方式开展。
2.全市其余办税服务厅作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延伸点,将同步于2月3日起暂停对外提供服务。
3.全市车辆购置税办税服务场所2月3日起暂停窗口现场服务,自然人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纳和申请代开发票,可注册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用户后进行线上办理。
4. 丹阳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2月3日起暂停窗口现场服务,以线上“不见面”服务、电话咨询、预约服务等方式办理业务。
以上窗口恢复现场服务的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而定。
(二)首选线上服务
1.建议您遵循“涉税事、线上办,非必须、不窗口”的原则,尽最大可能选择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移动办税端、邮寄等“非接触式”的线上办理途径。
2.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
如果您需要办理,可通过“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以及当地税务部门合作的商业银行网点缴费。
(三)预约现场服务
如您有特殊业务必须赴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请先通过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特服号(96888781)等渠道进行预约,并提前确认办税资料齐全完备,避免多次跑。我们将安排专人为您服务。请办税人员带好身份证原件,佩戴口罩进入服务大厅,自觉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实名登记等工作。
(四)“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服务
对涉及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的相关纳税人,我们将根据您的涉税需求,提供“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服务。
三、提供发票服务便利
1.引导使用线上实名认证。纳税人可通过江苏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实名认证。路径:关注江苏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中的【实名认证】,可实现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线上实名采集。(注:目前线上实名采集的证件仅支持中国居民身份证,实名验证的手机号码需归属地为江苏的本人号码。)
2.临时扩围发票邮寄服务。纳税信用级别为C级的纳税人也可临时使用发票“网上申领、邮寄配送”服务直至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结束。路径: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领用】。
3.推行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专用发票。自2020年2月1日起,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不受行业限制。自开专用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4.优化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自2020年1月8日起,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应当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发票用途,不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5.推行纳税人网上解锁报税盘。
丹阳市医保业务
注
意
一、服务时间
医保经办服务将于2020年2月3日正式对外办公(时间如有变更,以政府发布时间为准)。
二、延迟报销截止时间
我市参保人员 2019年度医药费零星报销截止时间由原来的2020年3月31日延迟至2020年6月30日。
三、调整报销方式
为缩短零星报销等候时间,将报销方式统一改为“先受理、后报销”,报销款直接支付到参保人员社保卡上的银行账户中,无需现场办理。
四、线上缴费流程
参保人员尽量避免去银行排队缴费,建议采取线上缴费方式缴纳2020年度医保费。
1.城乡居民医保线上缴费流程:微信、支付宝---关注江苏税务社保缴费---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税务微信
税务支付宝
2.职工医保线上缴费流程:支付宝---搜索关注丹阳人社---线上缴费---职工医保缴费。
五、部分业务实行网上办理或临时电话预约办理
单位办理参保、续保、人员变更等相关业务,可自行登录丹阳智慧人社公共服务系统进行网上办理。
个人参保凭证打印和个人账户查询业务,可登录丹阳智慧人社APP进行网上办理。
对医保缴费异常查询、社保卡(医保)使用异常查询、慢特病及特药证申报登记、临时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或撤销等业务,实行临时电话预约办理(具体见附件),并实行首问负责制。
如非急需,建议您尽量推迟医保业务办理时间。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请来办理医保业务的相关人员全程佩戴口罩,进入大厅前配合工作人员测试体温,共同努力降低聚集性疫情发生的风险。
电子邮箱:dysybzx@126.com
中心值班电话:86517906(科室电话无法接通时拨打)
新一轮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网上预申报通道的通告
自2020年2月3日(正月初十)起(时间如有变更,以政府公告的上班时间为准),市医保中心将就新一轮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申报开启网上预申报通道。
申报截止时间仍然为2020年2月28日下午17:30之前。
具体申报条件和材料可复制以下链接查看下载(http://www.danyang.gov.cn/dyfront/xxgk/InfoDetail/?InfoID=32223fd3-bba0-45db-938a-05c74d99a4f7),申报邮箱为:dyybzxjck@126.com。
春节前已参加本次申报并正式提交相关资料的单位不需要重新申报。
工作日咨询电话:0511-88033933、88033382。
丹阳市人民法院
注
意
一、疫情防控期间,丹阳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暂时关闭。在此期间,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受理立案申请、信息查询、卷宗查阅等诉讼服务,当事人可通过以下途径提交立案申请材料:
1.线下邮寄。请将立案申请书等材料邮寄至江苏省丹阳市南环路16号丹阳市人民法院立案庭。
2.在线立案。请登录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fw.jsfy.gov.cn/),江苏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端)等在线方式办理立案申请等相关诉讼事务。
3.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2月3日起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可提供咨询、案件进展查询等诉讼服务工作。
4.在线调解。建议优先选择“江苏微解纷”(http://odr.jsfy.gov.cn/)(PC端和小程序端)在线调解纠纷。
二、疫情防控期间,我院的开庭、接待等诉讼活动原则上暂行推迟,具体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受疫情防控影响交通出行的,也可主动申请延期审理。
三、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将全面加大执行案件网络查控办案力度。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的,可用前述线上方式向本院反映,也可拨打执行线索举报电话18105290110反映。被执行人系承担疫情防控防治职能的医院以及相关疫情防治人员,或者涉及到疫情防控防治用品的相关生产、运输及供应企业或其人员的,可以向我院申请暂缓采取执行措施。疫情期间,线下财产查控、处置等措施将受到一定影响,敬请谅解。
四、疫情防控期间,我院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有申诉信访需求的人民群众请将信访材料邮寄至江苏省丹阳市南环路16号丹阳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或通过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网上信访功能在线提交信访材料。
五、丹阳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及信访接待场所恢复接待时间,我院将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告。
丹阳市检察院
注
意
一、受理群众信访途径
即日起,丹阳市人民检察院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受理群众信访,接待场所恢复开放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向丹阳市人民检察院反映情况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
1.邮寄。请将控告、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以及所有法律文书等材料邮寄至:丹阳市开发区齐梁路9号丹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邮编212300,电话0511-86882000。
2.登录网络。请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和反映诉求操作,并将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及法律文书等照片压缩后作为附件上传。也可在手机上下载“检察12309”APP或关注“12309中国检察网”微信公众号完成以上操作。
3.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节后工作日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可提供法律咨询、案件进展查询等检察服务工作。
二、案件受理等诉讼和服务工作
倡导通过网络平台、电话等方式申请诉讼服务。相关诉讼参与人可通过高检院12309网站、江苏检察门户网站等网络平台或12309电话等方式查询案件诉讼进程、提出阅卷或听取意见申请。对疫情防控期间办理的案件,在保证依法合规的情况下,可以提供电子卷宗光盘。
民事申诉案件的当事人需要提交诉讼材料的,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人需要递交委托书、辩护函等法律文书的,均可以采用邮寄等方式,我院将安排专人接收,及时给予回复。通讯地址:丹阳市开发区齐梁路9号丹阳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邮编212300,电话0511-86928661。
因受防疫隔离或者交通管制等原因影响,不能及时参与民事或者刑事诉讼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可通过电话与我院取得联系,依法调整有关诉讼活动的时间。联系电话0511-86928661。
三、办公办案场所的疫情防控
我院对所有办公、办案区将实行封闭式管理,各部门原则上不邀请外单位人员来院;若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我院办公办案区域的,请佩戴口罩并在大门口或检察服务中心接待室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身份登记;体温异常的,请先行就医。
四、依法受理危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举报
我院依法受理人民群众关于各类危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举报,依法严惩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制售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犯罪行为,依法从严办理扰乱社会秩序、干扰疫情防控、妨害公务等犯罪案件。
丹阳水务集团
注
意
抄表
为降低水表抄收工作的潜在传染隐患,2月份将暂停双月缴费用户的水表抄收工作,调整至4月份一并抄收。在此期间,不产生水费违约金,也不会对欠费用户停水、催费,全力保障民生供水。
收费
集团城乡各营业网点推迟至2020年2月3日(正月初十)营业,营业时间调整为每天10:00至16:00。临时方案结束时间待上级通知后再行公示。
线上办理业务 安全方便高效
疫情防控期间,如您需要缴纳水费,欢迎通过“丹阳水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平台、微信生活缴费、网银等方式自助缴费。若需办理其他业务,您可以通过 “丹阳水务”公众微信号,登录网上营业厅自助办理,尽量减少出入人群密集场所的几率。若必须至窗口办理,请务必戴好口罩。
如您有任何水务方面的诉求,欢迎致电丹阳水务集团24小时“清水热线”86882498!
2月3日起丹阳暂停办理婚姻登记
注
意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现研究决定:自2月3日起暂停办理婚姻登记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暂停业务期间咨询电话86985588。
九曲河船闸临时封闭通告
注
意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决定从2020年2月1日18时起,九曲河枢纽船闸实施临时封闭(除重要民生、防疫物资船)。请途经船舶合理规划航。
新春找工作看这里
注
意
自2020年1月31日(正月初七)起所有丹阳市人才市场现场招聘会暂停,原有新春招聘活动改为线上招聘会,求职者可在丹阳人才网(www.dyhr.cn)和丹阳人才网微信公众号搜索查看职位,通过电话联系或投递简历。丹阳人才网各网络招聘服务将会继续正常运行。
线上求职,足不出户,一键投递,2020年丹阳市人才市场新春系列网络招聘正式开启!超百家企业,近千岗位等你来投!
微信端求职
失业保险相关业务
注
意
一、业务延后办理
用人单位稳岗返还申请、在职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申领等业务,2月10日后开始办理。延期办理不影响失业保险相关待遇的享受。
二、改变办理模式
对必须到服务大厅现场办理的业务,为尽可能减少您在服务大厅停留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经办机构可改变即时办结模式,调整为窗口受理承诺办,承诺办件由业务窗口出具受理单,承诺时限办结后采取约定时间或电话等送达办理结果。
三、涉疫业务绿色通道
对于涉及疫情的失业保险申领业务,如确诊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不能及时办理,我们将按规定适当延长失业保险申领的有效期限。
四、加强咨询服务
电话咨询服务时间为上班工作时间。
失业保险相关业务咨询电话:86926811
关于办理不动产登记事项
注
意
一、2月3日-2月9日,市不动产交易登记服务大厅窗口原则上不提供现场办理服务,对有急办事项需求的办事群众,可以通过江苏政务服务APP的网上查询和电话预约办等方式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非急办事项尽量不来办事大厅现场办理。2月10日以后,根据疫情变化情况第一时间另行通知。在疫情防控期间,将对办事大厅实施严格管理,进入大厅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自觉接受疫情检测,在隔离期的被隔离人员及有感冒、发烧、咳嗽等症状的人员不得进入办事大厅。
对不动产权属信息事宜,您可以通过江苏政务服APP进行查询。操作步骤:登录江苏政务服务APP-不动产权属证明网上查询,实名认证后,凭身份证即可查询本人名下不动产权属状况。
二、若您通过银行办理按揭贷款的,银行可代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注销登记等不动产登记业务,目前中心涵盖农商银行、建设银行等4家银行,涉及以上银行的抵押业务,您无需到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
三、若有急事确需到窗口现场办理,请事前拨打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预约电话进行预约,并在办事途中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好口罩,减少在大厅停留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办理预约电话:0511-88159061 88159062 88159063。
四、已交件领取收件单的,可凭受理编号,在我局门户网站http://zrzy.jiangsu.gov.cn/zjdy/办事进度查询板块进行进度查询。
五、疫情防控期间,中心将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和企业群众办事需求,适时调整服务时间和窗口开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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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0511-86983129
微信号:18005291833
镇江市一批市管领导干部今天起任前公示
扬子晚报网11月14日讯(记者 万凌云) 今天起,一批镇江市市管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公示。记者注意到,颇为引人注目的是,此次公示,涉及范存建、景建国、赵鹏等三名公安系统领导。他们具体去向及是否出任辖市区公安局“一把手”,值得期待。
公示日期至本月20日结束。公示全文如下:
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关于市管县处级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的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前公示:
范存建,现任镇江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男,1970年4月出生,汉族,江苏如皋人,全日制大专学历,在职党校大学学历,199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镇江新区正处职干部。
师平,现任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科研处处长、航空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男,1969年7月出生,汉族,辽宁沈阳人,全日制大学学历、学士学位,在职硕士学位,教授,2004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拟任市属高职高专院校副职(试用期一年)。
景建国,现任丹阳市公安局政委、党委副书记。男,1972年1月出生,汉族,江苏丹阳人,全日制大学学历、学士学位,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8月参加工作。拟推荐为辖市区副县职干部。
仲泉,现任扬中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市政府党组成员。男,1968年6月出生,汉族,江苏扬中人,全日制大专学历,在职大学学历,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8月参加工作。拟推荐为辖市区副县职干部。
王志坚,现任丹徒区世业镇党委书记、世业洲旅游度假区党工委副书记(主持党工委工作)。男,1975年2月出生,汉族,江苏镇江人,在职党校大学学历,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9月参加工作。拟任辖市区副县职干部。
赵鹏,现任镇江市公安局新区分局政委、党委副书记。男,1977年8月出生,汉族,江苏镇江人,在职大学学历,200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7月参加工作。拟推荐为辖市区副县职干部。
赵明生,现任镇江市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主持工作)。男,1973年2月出生,汉族,江苏镇江人,全日制大专学历,在职大学学历、硕士学位,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市级机关副处职干部(试用期一年)。
蔡璟,现任镇江市纪委第九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女,1984年10月出生,汉族,江苏镇江人,全日制大学学历、学士学位,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200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6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市级机关副处职干部(试用期一年)。
高呈,现任镇江市政府办公室人事处处长。女,1971年5月出生,汉族,江苏镇江人,在职党校研究生学历,199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10月参加工作。拟任市级机关副处职干部(试用期一年)。
朱录军,现任镇江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处长。男,1971年10月出生,汉族,江苏句容人,在职党校研究生学历,199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3月参加工作。拟任市级机关副处职干部(试用期一年)。
王志祥,现任镇江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男,1971年12月出生,汉族,湖北武汉人,全日制大学学历、学士学位,在职硕士学位,1999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7月参加工作。拟任市级机关副处职干部(试用期一年)。
徐超琼,现任镇江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秘书处处长。女,1979年1月出生,汉族,四川乐山人,全日制大学学历、学士学位,200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7月参加工作。拟任市级机关副处职干部。
张搏,现任镇江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代表联络处处长。男,1972年2月出生,汉族,江苏金湖人,全日制大专学历,在职大学学历、学士学位,199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12月参加工作。拟任市级机关副处职干部(试用期一年)。
蔡国华,现任镇江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男,1969年8月出生,汉族,江苏丹阳人,全日制大专学历,在职大学学历,199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9月参加工作。拟任市级机关副处职干部(试用期一年)。
束剑竑,现任镇江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网络信息管理执法和舆情应急处处长。女,1976年3月出生,汉族,江苏丹阳人,全日制大学学历、学士学位,在职硕士学位,199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7月参加工作。拟任市级机关副处职干部(试用期一年)。
刘荷生,现任镇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男,1965年6月出生,汉族,江苏泰州人,在职大学学历、硕士学位,199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拟任市级机关副处职干部(试用期一年)。
陈继卫,现任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局局长。男,1980年11月出生,汉族,江苏丹阳人,全日制大学学历、学士学位,200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3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市级机关副处职干部(试用期一年)。
朱志玲,现任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女,1980年7月出生,汉族,安徽铜陵人,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5年7月参加工作。拟任市级机关副处职干部(试用期一年)。
赵坚,现任镇江市公务员局公务员一处处长。男,1977年1月出生,汉族,江苏丹阳人,全日制大学学历、学士学位,在职党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199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市级机关副处职干部(试用期一年)。
公示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与市委组织部联系。联系电话:0511-12380;联系地址:镇江市润州区南徐大道68号镇江市委组织部(邮编:212000)。
15人!江苏省省管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
来源:交汇点新闻客户端
交汇点讯 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1、朱林生,现任江苏理工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男,1962年11月生,汉族,江苏苏州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198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省属本科院校党委书记。 2、崔景贵,现任江苏理工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男,1968年11月生,汉族,江苏海安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199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省属本科院校校(院)长,试用期一年。 3、崔巍,现任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督查室主任(副厅级)。男,1971年1月生,汉族,江苏淮安人,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拟任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4、孙效增,现任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男,1966年6月生,汉族,吉林敦化人,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副厅级),试用期一年。 5、钱钢,现任省委研究室二级巡视员。男,1968年10月生,汉族,江苏溧阳人,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199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6、何光胜,现任省委研究室办公室(干部处)主任。男,1974年10月生,汉族,江苏东海人,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199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7月参加工作。拟任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7、李恩和,现任省委省级机关工作委员会委员、组织部部长、一级调研员。男,1973年8月生,汉族,安徽和县人,在职大学学历,硕士学位,199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省委省级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8、夏启华,现任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直行政机构编制处处长、一级调研员。男,1969年11月生,汉族,江苏兴化人,大学学历,学士学位,2004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省委巡视组副组长、副厅级巡视专员。 9、陈德荣,现任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处长。男,1973年11月生,汉族,江苏泰州人,大学学历,硕士学位,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省委巡视组副组长、副厅级巡视专员。 10、唐晓东,现任苏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副主任。男,1969年3月生,汉族,江苏常熟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学士学位,199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11、施嘉泓,现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主任。男,1976年6月生,汉族,江苏南通人,大学学历,学士学位,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0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12、李川,现任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处长、一级调研员。男,1974年3月生,汉族,江苏连云港人,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9月参加工作。拟任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党组成员,试用期一年。 13、吴宁,现任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男,1976年1月生,汉族,江苏丹阳人,大学学历,硕士学位,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14、张利强,现任省委办公厅农村处处长。男,1970年12月生,汉族,江苏昆山人,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199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8月参加工作。拟推荐提名为省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候选人,任省供销合作总社党组成员。 15、薛璐璐,现任省供销合作总社财会审计处处长。女,1973年12月生,汉族,河北广宗人,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199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8月参加工作。拟推荐提名为省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候选人,任省供销合作总社党组成员。 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12日至9月18日。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与省委组织部联系。联系电话:025—12380—1、83393811(机关)、83393863(高校),83392561(传真)。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江苏省委组织部(邮编:210013)。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2020年9月11日 交汇点记者 郁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