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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德配天明德慎罚(以德配天)

以德配天明德慎罚(以德配天)

从“神灵崇拜”到“以德配天”,天命观是如何影响西周政治的?

文:内阁大学士

天命观贯穿我国几千年的历史,早在殷商时期它就以神灵崇拜为表现形式,发展到西周时期,逐渐转为“以德配天”。古代皇帝一直奉行天命观,认为天可以操纵人间的人和事,这是初期的天命观核心思想,西周拓展这一思想,赋予了“德”这一新的内涵。商周时期的天命观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形成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深刻影响着西周时期的政治。

西周拓展了殷商时期单一的“神灵崇拜”思想,“德”成为天命观的核心,“以德配天”顺理成章被纳入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范畴,与西周政治紧密相连

中国的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回溯到中国传统文化的源头夏商周时期,科技不发达,对世界理性认识不够,那是的人们用自己的感官认识世界,面对自然界及社会上发现的一些难以解释或没见过的现象,他们会认为是神秘力量的操控,而这个神秘力量在殷商时期被称为“帝”。

他们认为通过祭拜祖先可以与神形成一种冥冥之中的沟通。自古文化与政治密不可分,这种神灵崇拜思想渗入到统治阶级的统治思想中,于是就有了君权神授思想,为统治阶级的统治披上神的外衣,到西周时期,这种思想为适应统治的需要,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德”成为天命观的核心,顺理成章地被纳入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范畴。

天命观这一定义发生在西周,查阅殷商的相关资料并没有发现天命观这一说,它出自西周人之口,但它的形成与殷商的神灵崇拜有很大联系。在殷商以前的古人早就有对神崇敬的意识了,只不过在殷商时期,人们崇敬祭拜的对象已经被具体化,这些对象被认为是“天”或“帝”抑或是已经去世的祖先。

商人认为自己的祖先和天帝是一样的超自然的力量,他们会给人间带来风调雨顺,一旦人间对天地或祖先不敬就会被降临灾难,如一些洪涝、日食或地震,这些都被认为是上天在降罪于人间。在商朝占卜是人们对天帝崇敬的最明显的表达,统治者一条措施、什么时候收割粮食、耕种,在做这些事情之前都要占卜,问问天帝的意见。

从商朝开始,统治者就认为自己的祖先与天帝同在,祖先与统治者有着血缘关系的联系,上帝必会保佑自己坐稳位置,所以,对殷商的王来说,不管暴政与否,王位都不会动摇,商朝的政治统治始终都被埋在神权的面纱之下,人在国家统治中就显得没那么重要了,这样的意识形态有其局限性,所以西周取代了商,并且西周时期是天命观的转折点,“以德配天”在西周开始出现。

商周更迭是中国历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宗主商一直标榜自己君权神授的说法不攻自破,强大的商被周所灭,殷商的转变表明血缘纽带已不再被人们所信,祖先及上帝也不可能无条件地给予统治者庇护。西周建立后,对商朝的灭亡有深刻的反思,究竟有祖先及天帝庇佑的商人为何被击败,由此,周人对君权神授提出新的解释,周人提出了“德”字,“以德配天”从此出现,完善后的君权神授思想更加强调统治者的主观能动性。

夏朝时人对世界保持好奇,神秘的面纱一直未被揭开,君权神授发展到商代,人们已经把这种神秘具化为“天帝”,具体如何庇佑又是如何约束的,在商朝并没有形成意识,“有德”或统治者采取德政才能获得庇佑。因此,想要获得天帝庇佑,必须采取德政,这是延续统治的必要条件之一。

这说明了当时的人已经开始把审视的目光投到现实生活中来了,只有符合“德”的利国利民之策,才能使统治权力得以延续。西周的天命观体现了上天不再对人起到决定性作用,自己的统治是否可以延续,不单单是天帝所能决定的事,更要靠统治者自身的作为。

西周天命观强调“德”与“天”的关系,具体要求对象从神转向人,统治者的德政修为是君权神授的重要条件,天命观成为大臣上谏帝王的政治手段,同时与“以德治国”主张不谋而合

西周天命观第一次把德与天联系起来,在德政和德行的前提下不再盲目迷信天帝,统治者的私德和德政是维护稳定统治的根本,所以统治者在治理社会时刻想着德政,虽然这是被动的,但对西周自身的统治及后世的影响深远。

“以德配天”更加强调德,西周的君权政治主张认为,同统治者的权力不仅要依靠上天,如果统治者自己的德行不为上天满意,一旦成为失德之人,必将失去统治权。以周公旦为代表的西周奴隶主贵族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思想,商朝只提出上天会庇佑统治者的权力,但上天会会把权力给什么样的人。

这是殷商时期所没有被提到的部分,所以当商纣王失德,以暴力治国,那么国家必将灭亡。从《周书》中可以看见周朝在商灭亡后做出了许多反思,“有殷受天命,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强调了“德”的作用,有德之人才能有资格当统治者,是否敬德已经成为衡量西周统治者的重要标准。

在西周“以德配天”是统治者治国的思想基础,所以当统治者颁布诏令时,都要考虑自己的措施是否违反“德”,纵观西周时期的历史,我们可以看见西周所谓的“以德配天”主要包括两个层次,一是指统治者自身的德性行为,更深一层是指统治者的德政,这是“以德配天”的主要内容。

由于神灵崇拜盛行,所以人心惶惶,西周建国后,提出了自己天命观,对稳定民心有着重要意义,既没有抛弃君权神授,由提出德政,有利于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除此之外,天命观成为大臣上谏帝王的政治手段,同时与“以德治国”主张不谋而合。

儒家全面地继承了西周的天命观,儒家思想是我国古代的正统思想,所以说天命观始终贯穿于历朝历代的统治,西周的天命观对统治者是一种约束或监督,第一次人的主观能动性在天帝与人之间起到重要作用。

夏商盲目地对天帝充满崇拜,但对自己的行为却没有任何反思,对现实社会的关心远远少于对神灵的崇拜,这可能是导致商朝君王暴政的一个原因,西周的“以德配天”中的“德”是对人提出的要求。

以神为本是西周以前的思想,西周的天命观是民本思想的发端,它是民本思想的源泉,它也会适应时代需求,被儒家思想吸收,成为历代统治者思想的根本。后代统治者的执政思想最根本的是受到天命观的有关德的影响,天命观是中国延续了几千年的封建社会的思想根基。

如果没有周人的这次转变,那么因为暴政而被灭国的朝代不知会增加多少,中国几千年的文化可能不复存在。西周天命观是统治者思想的思想旗帜,对儒家思想的形成产生影响,它还是百姓的福音,民本思想的源泉,它具有神灵崇拜思想的神秘感,又兼具自身“以德配天”的睿智。

西周天命观除了对统治者进行规范,同时由此衍生出的“保民、慎罚”等民本思想相继萌发,成为封建统治思想的重心,独具鲜明的历史特征和价值,是封建社会的特殊产物

春秋战国时期,时代突变,“德”与“武”是一对矛盾,春秋战国以武得天下,是一个“武”字当道得时代,“以德配天”似乎已不再适应时代需求,因此作为意识形态得一部分,它在那样一个时代被继承发展,以适应战争年代的需要,独具鲜明的历史特征和价值。

春秋战国时期对德政的要求更高,相对于西周,对统治者自身的德行要求不高,德政是春秋时期关注的焦点,安定统治需依靠德政,而不是统治者本人。在当时一个国家能否占据天下,需靠军事实力,而决定军事实力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国民的数量,兵源的好坏对军事有重要影响。

所以春秋战国时,民的地位高于天,这是巨大的转变,天命观还是天命观,统治者的权力还是由天赋予的,但民是连接统治者和天的纽带,统治者需通过德政善待百姓,上天才会庇佑统治者。

诸子百家对天命观有各自的继承和发展,孔子一直主张克己复礼,主张复兴周礼,他对待鬼神的态度完美体现了西周对鬼神的看法, “敬鬼神而远之,敬之而不亲近之意”。

儒家学派认为“以德配天”中的“德”应该是仁德,仁德就是关注人事,仁德是天命在人间的体现,所以孟子提出“民贵君轻”的思想,天命就是仁政,二者是不可分割的整体。

道家学派对天命观是彻底地颠覆,老子对天的看法完全不同于以前,老子认为天的存在不过是一种自然形态,它与人根本没有任何关系,道才是一切抽象的源泉。荀子的受天命而制之更是强调了人的强大作用。春秋时期的“以德配天”往往都要服务于政治及军事斗争的需要,对德政的要求变得比西周更高,人在神上是这个时期天命观的新发展。

由此“以德配天”还是我国民本思想的先导者,由它衍生了保民、慎罚等思想成为我国民本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西周的祭祀活动与商代的占卜不同,它不仅有祭拜上天的功能,还起到了警示监督和反思人类行为的作用,从“神灵崇拜”到“以德配天”,西周独特的天命观成为影响中国古代政治的重要因素,同时成为封建社会的特殊产物。

参考文献

《左传》

《周书》

《论语》

从周公到邓公:以德配天是中国人的精神家园

儒家思想曾经长期是我国的正统思想,既是官方的政治指导思想,也是民间社会普遍奉行的正统生活思想。我们常常说的文化自信,与儒家思想文化是无法分开的,没有儒家思想的文化自信,就不是中国的文化自信。

过去,佛家和道家思想在官方和民间也有一定影响力,但终归没有像模像样地登上大雅之堂,没有成为正统指导思想。儒家思想的形成,经历数千年的演化,走过几个重要的的发展阶段,我们来简要看看:

第一步,从西周到战国:儒家思想发端并初步形成思想体系

儒家思想发端很早,大约在夏朝关龙逢时代就已有端倪。后来,经过周公姬旦等西周政治家的进一步演绎,到孔子(公元前 551年-公元前 479年)时代,也就是春秋晚期,算是成为一种独立的学派,成为诸子百家的一员,这是儒家思想登上历史舞台的正式开始。

西周(公元前1046-前771年)初年,周公姬旦等政治家就提出了以德配天,敬天、敬宗、保民,以及天命无常、有德者居之,皇天无亲、唯德是辅等思想,儒家思想正式发端。周公等人认为,人君能握有天下,是来自上天的眷顾,没有上天的安排,人类群龙无首,一盘散沙。上天安排君主代天巡狩,在人间抚育万方。

为了回报上天恩赐,君主必须以德治国、以德修身,敬畏祖宗、保育臣民。德在位在,无德则会被上天抛去。这个思想起步很高端,理论基础也比较厚实,一开始就把个人命运与祖宗、上天的眷顾与否勾连在一起。

总而言之,儒家思想的核心就是“以德配天”,此后儒家学派所有的主张、解说都是围绕以德配天展开的。这时候的天是神秘的,是与人世间不同的,是一种形而上的存在。

大约过了五百年,先师孔子和他的弟子继承前人的学说,围绕以德配天这个核心思想,创立了儒家学派。儒家学派形成之初,并不十分系统,也谈不上精细,但是他们把学说的框架和脉络已基本理清。我们今天见到的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和五经《诗经》《尚书》《礼记》《周易》《春秋》,是这个时期儒家思想的代表作品。

不过,这些经典著作并不像今天的学术论文那样条理清晰、结构分明,它们基本是语录体,鸡零狗碎地这一句那一句,有时还会重复,有的还举例子、讲故事。好在,它们的中心思想比较突出,说来说去,说的都是一件事,就是如何以德配天,即:如何正心?如何处事?如何成才?以至达到天人合一。

围绕这三个方面,孔子和他的弟子总结出了最核心的内容:“仁”。孔子把周公“德”的概念解释成“仁”,所谓仁德仁德,仁和德其实是一个意思。在孔子看来,仁是根本,仁者爱人,爱自己也爱他人,这样才能成功,才能走得更远。光爱自己不爱他人,是走不远的,最终也是不会成功的。

孔子讲的“仁”,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忠,一个是恕。这里的忠,不是忠君的意思,而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恕也不是饶恕的意思,而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这两句话看似好理解:一个人想要成才成功,就要理解别人、支持别人成长,自己才能成才;自己不想要的东西,不要强加给别人。实际上,这两句话在操作上没有那么好把握,不好操作,姑且算是鸡汤。因为,到底“什么是自己想要的东西,什么是自己不想要的”?还没有说清楚,没有讲具体的界定办法。

孔子的弟子曾子对儒家思想发展起了重要作用,他写的《大学》是儒家最经典的著作之一,因为它首次提出了系统的、具体的成才路径:一是“三纲领”,即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二是“八条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简单来说一下:

明明德,修养自己的德性;亲民,接地气地与人和谐相处;至善,努力做最好的自己。

格物,积极参与实践;致知,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诚意,诚恳的态度做人;正心,端正自己的心态;修身,修养好自己的心性;齐家,把自己的家庭关系搞好;治国,先治理好自己的小诸侯国;平天下,为天下太平做出贡献。

这个路径显然得到后世很多人的认同,它对中华文化的影响深远,至今不衰。后世儒家思想的各种流派,都无法绕开这个大路径。

孟子(约公元前372年,一说约前385年-公元前289年,一说约前304年)是儒家的另一重要代表人物,他主张“性本善”,认为人皆可为尧舜。这就鲜明地涉及到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问题了,他写的《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一文,在荀子“三纲领”“八条目”的基础上,进一步谈到了成才的具体办法:“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这句话流传甚广,被认可是人成才的基本方法,给后世很多启发。“宝剑锋自磨砺出,梅花香至苦寒来”“自古雄才多磨难,纨绔子弟少伟男”“嚼得菜根,百事可做”。在孟子看来,人先天善良,配置完备,通过后天的努力,久久为功,人人都能成才。通过坚韧不拔地磨炼意志,身体力行参与艰苦实践,人更容易成才。

在这个基础上,孟子主张行“仁政”,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君王也是人,性本善,应该按照善的标准去行政,行仁政,造福千千万万的民。这算是人心向背思想的启蒙了。

接下来的荀子(公元前 313年-公元前 238年),继承孔孟的优秀成果,进一步主张以德服人,提出了“君舟民水”的著名论断。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是对孟子人心向背思想的进一步解释,这句话算是儒家对君主的一种恐吓,让昏君不敢过度残害人民,否则会被人民推翻。

早期的儒家思想多是劝说性的,并无很规范、很系统的教科书。但是,有悟性、有实践经验的读者往往都能发现:孔孟的学说总体是健康的、宽广的、博大的,他们的思想展现的人格也是健全的,对人的品行要求也很端正,符合人本主义精神。

只是,他们的思想没有通过文字进行系统、完整的论述,所以一般人理解起来会云里雾里,难以通透穿透,就像佛家说的“真法不能说”,也像道家说的“大象无形”。

第二步,西汉武帝时期:儒家思想走向政治系统化并登上大一统的殿堂

西汉初年,由于之前连年战争,民生凋敝已到极点,汉高祖刘邦登基时,长安城内竟然找不出四匹颜色相同的马。为安定人心,恢复生产,西汉统治者采纳道家“无为而治”建议,与民休息,不折腾,历经60余年的努力,创造了中国封建社会第一个治世--文景之治(公元前167年-前141年)。

到汉武帝刘彻(公元前 156年-前87年)时,汉朝的国力已经得到恢复。汉武帝不想继续无所作为,他采纳了儒臣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董仲舒(公元前179年-前104年)把道家、法家和阴阳五行家的某些思想引入儒家思想,形成了新的儒家思想体系。董仲舒认为大一统是天地常理,要维护国家政权统一,必须实行思想上的统一,必须强化皇权。为此,董仲舒提出了两个主要思想:

第一,“天人感应”。“君权神授”“君权天授”观念早已提出,前人虽然认为天与君王存在某种道德联系,但还只是笼统的表述。君权神授的目的是为了增强皇权的合法性和神秘性,提高皇帝的权威,这在当时确有必要;但是,皇帝的权威树立后,若是皇帝不按套路出牌而胡作非为,大臣怎么应对?

董仲舒因此提出了天人感应学说。他说人与天是有感应的,人作恶多端,上天就会发怒。皇帝如果不好好履行职责,上天就会以各种灾害警示,皇帝就要反省,不然上天就会发更大的怒,最终天厌其德,抛弃你而选择其他人当皇帝。

这种学说有科学依据吗?真没有。有道理吗?的确有。比如,治下某地一旦有雷雨冰雹、地震蝗灾等灾害发生,大臣们就可以借题发挥,以此劝皇帝自省,劝皇帝要改正某种错误,不然会遭到天的报复。如果皇帝一直没什么错误呢?反正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防微杜渐,如履薄冰。背心当胸罩,有警示总比没有警示好。

天人感应学说是对荀子“君舟民水”思想的进一步发展,确有积极意义,主要作用就是威吓皇帝,让皇帝不要干坏事,否则会遭到天谴,失去皇位、失去江山。天人感应对皇帝适用,对普通臣民也适用。

二是“三纲五常”。“三纲”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个主要是为了确立家国的内部秩序。皇帝,是臣民的表率,是臣民的纲领;父亲,是儿子的表率,是儿子的纲领;丈夫,是妻妾的表率,是妻妾的纲领。

这样规定,目的是要分清主次,不能乱套,君臣、父子、夫妻之间都不是平等关系,也不是主仆关系,而是主宾关系,主次关系,但不是人身依附关系。处在上位的君、父、夫要以上率下,当好表率,带领臣民或子女、妻妾,搞好内部团结,团结就是力量,君臣同心国运昌,家和万事兴。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位子,你的位子在这,他的位子在那,各就各位,定分止争,国家秩序和家庭秩序就不会乱了套。之前孟子主张民为贵、君为轻,董仲舒却说君为臣纲,其实这看似反其道而行之,实则殊途同归。主张君为臣纲,突出君主该有的地位和责任,有利于内部团结,凡事都要有个主宾或主次。

“五常”不是五常大米,也不是联合国五个常任理事国,而是“仁、义、礼、智、信”。董仲舒在孔孟仁义学说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做人的道德准则,对人格的要求更为健全,基础扎实,维度更为周全。这五个字对后世影响巨大,至今不衰。

汉武帝认为,董仲舒的思想主张对于建立大一统的政权体系、维护长期统治十分有利,因此同意照此实行。公元前136年,汉武帝钦定《诗》《书》《礼》《易》《春秋》为“五经”,并设立研究和传播五经的教官,称为“博士”,儒家经典成为皇帝钦定的教科书。公元前124年,汉武帝兴办太学,规定太学生员一律由儒家五经博士负责教授,考试合格即可到政府当官。儒家思想从此成为历代统治者推崇的正统思想。

其实,虽然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实际上各派的思想并没有彻底消亡,它们的精华思想此后或多或少都融进了儒家,除了道家和后来的佛家保持了相对独立。

第三个阶段,两宋:程朱理学把儒家思想从政治学说进一步上升为政治哲学思想

魏晋南北朝时期,佛教积极吸收儒学的有关精神,加速了本土化进程,大行其道。南朝梁武帝萧衍是虔诚的佛教徒,“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就是说他。道教的影响在这一时期也进一步扩大。唐朝初年,统治者奉行三教并行,儒学正统地位受到挑战。

大文学家韩愈率先提出复兴儒学,但势单力薄。儒学大复兴是从北宋开始的。此前的儒家学说,主要是政治学说,在逻辑体系上并不是很周密,认识论上也不是很优秀,自圆其说上也不算很完美,而程朱理学,将其进一步哲学化,首次在认识论上达到自圆其说的高度。

程朱理学发端于北宋五子:周敦颐(1017年-1073年)、邵雍、张载、程颢、程颐。我觉得主编《资治通鉴》的司马光也算一个,但主导“熙宁变法”的王安石(1021年-1086年)和他们不是一伙的。周敦颐是祖师爷,他的《爱莲说》代表了他的主张:

“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高洁、品味、高端、精英。但是不接地气。

他们融合佛家和道家某些思想来解释儒家经典,形成了以“理”为核心的新儒学体系,到南宋朱熹(1130年-1200年)时,经朱熹的进一步阐述,理学日臻完备,史称“程朱理学”。程朱理学的基本观点:

1. 天理是为人处世的唯一准则。天理是宇宙万物的存在的机理,人世间只有一个天理,这个天理简单地说就是道理,凡事都有个道理,有个原理,有个机理。这个理是客观存在的,不管你信不信。

天理表现在人间的具体要求上就是“三纲五常”等封建伦理道德、法则等等。你仁就是天理,不仁就是没天理;你义就是天理,不义就是没天理。等等。他们把孔孟等儒家先贤的思想歪曲化、教条化、经验化、神圣化,后人无需改动,遵照执行好就是了。

朱熹眼中的“天理”,其实就是思想的终结,文明的终结,后人没有必要再发展,也不会再发展了。这意味着对儒家思想发展按下了终止键,这对儒学的发展是一次要命的重伤。进一步说,这对先贤开展新的思想探索也起了很大的抑制作用。朱熹的这个理论,违背了《大学》提到的“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违背了与时俱进的基本观点。

2.通过“格物”去认识天理。怎么去认识天理呢?通过格物才能致知,通过亲身学习实践,向外寻找知识,由外及内,才能逐步丰富知识,认识先贤总结的天理。

人的大脑、内心,原本是空空如也的,要想认识天理,就要通过学习实践去一一了解,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不学习不知道,不实践不明白,事非经历不知难。但学来的、实践来的认识,必须要和先贤的理论、封建纲常法则吻合,否则就是离经叛道。

3.存天理、灭人欲。认识了天理,就要按照天理去办事。天理是人们的行动指南,人人都要按照天理办事,按照封建伦理纲常、法则处世,以儒家古圣先贤的嘉言懿行为标准处世。程朱理学的天理是狭隘的天理,举个例子说,吃粗茶淡饭是天理,吃大鱼大肉就是人欲;忠君是天理,否则是大逆不道。

他们要将人的欲望消灭,如果人人都没有欲望,都无欲无求,那么社会就秩序井然,天下就长治久安。程朱理学还有个特点,特别强调气节,不退让、不妥协、不变通,“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人要想成才,就要按照这个路径走。认识天理,按照天理的标准为人处世、工作生活,不能贪图享受,不能有奇思乱想,规规矩矩。是龙得盘着,是虎得卧着,有尿先憋着。

此外,他们还热衷提一些高大上的口号,比如张载,提出了著名的横渠四句: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继往圣之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这四句话看似振奋人心,宇宙无敌,实际一文不值。试问,古往今来谁又能做到哪怕其中之一?一点都不可能做得到。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追求,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一代人有一代人的局限,久久为功,与时俱进,螺旋式上升,波浪式前进,才是根本之道。当年秦皇嬴政计划建立赢家的万世江山,自命秦始皇,却不曾料想是二世而亡。

朱熹的学说刚出来时,就受到一些清醒人士的批评。北宋名相韩琦的曾孙韩侂胄,与朱熹是同时代的人,他担任南宋宁宗宰相时,对朱熹的学说进行了严厉打击,韩侂胄认为朱熹的学说是歪理邪说,是邪教,禁止传播,牵连甚广,史称“庆元党禁”。后来韩侂胄因主导“开禧北伐”失败,于开禧三年(1207年)被杨皇后和史弥远设计杀死。

此后,朱熹的学说又开始流行,到宋理宗时期更是大行其道,宋理宗的“理”,就是来自程朱理学的理,求仁得仁也好,求不仁得不仁也罢。

韩侂胄后来成为《宋史》里的奸臣之一,因为《宋史》是朱熹的徒子徒孙编写的。我查了一下百度,韩侂胄现在已经是爱国者了,他确实是名副其实的爱国者,只是这个评价来的晚了些。

南宋另一位名臣崔与之,干脆指责朱熹以学术杀天下后世。

从元朝开始,朱熹编著的《四书章句集注》成为科举考试的官方教科书。元朝是少数民族第一次入主中夏建立的朝代,猪八戒吃人参果,还没弄清什么情况就被明太祖朱元璋赶回沙漠。

继元朝之后建立的明朝,是中国历史上受程朱理学影响最大、受害最深的一个朝代。终明之世共276年,坚持不和亲、不赔款、不割地、不纳贡,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史称刚明。

后世许多学者乃至普通历史爱好者对此津津乐道,甚至引以为傲。殊不知当时人口众多的明朝,除了保障了朱元璋部分子孙的荣华富贵,其余乏善可陈,积贫积弱的明朝最终将汉人的江山拱手让给少数民族满族,导致华夏族再次整体沦为异族之手。说到底,程朱理学对此负有重大责任。

第四阶段,明朝:阳明心学将儒家思想推向顶峰

心学也是理学,理学的一个分支。南宋时期,理学家陆象山把“心”作为万物的本原,提出“心即理”,认为天地万物的机理原理都在人的心中。明朝中期名臣王阳明(1472年-1529年)继承丰富了陆象山的学说。后世称这一学派的学说为陆王心学,也叫阳明心学。

王阳明出生在权贵之家,父亲王华是成化年间的状元,其人天赋极高,文武双全。曾作为主帅扫平南赣匪患、平定江西宁王之乱,干成了很多大事。他认为,社会动乱的根源是人的心中有贼,“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只有去除人的心中之贼,才能让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王阳明在贵州龙场悟出了“圣人之道,吾性自足,向之求理于事物者误也”。这句话是阳明心学的核心内容,围绕这句话,王阳明进行了一系列阐述。阳明心学主要有三个方面意思:心即理、知行合一、致良知。

一是心即理。人的内心就已经有一个意念中的世界,具备成为完人的一切条件。一次王阳明与朋友出游,友人指着岩中的野花树问:“天下无心外之物,如此花树在深山中自开自落,于我心亦何相关?”王阳明回答:“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同归于寂;你既来看此花,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心外。”

简单理解一下,山野的一株花,千千万万野花的一员,当你没有看到它时,它只是寂静地藏在你内心深处,你心中本来就有这个花的样子,只是你没有通过亲临其境察觉到,但不妨碍这株花在你内心的存在。

等你通过实践去看到这颗花时,这株实物的花激活了你内心的花,实物的花好比密码,用密码能验证你内心里早有这株的花的存在,格物致知到王阳明这里还是格物致知,只是这个格变成了“验”,验证、实证。

王阳明和朱熹的冲突在哪里呢?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对“格物致知”的理解不同。朱熹认为,人的内心原本是空的,什么也没有,必须要通过“格”物来达到认知,通过努力学习实践,把空空如也的内心不断填满。王阳明另辟蹊径,认为现实世界的一切景象、原理、机理、道理都已与生俱来植入了人心,人为什么知道甘蔗甜?知道花香?味觉与生俱来。

再举个例子,你如果说王阳明不会开车,他肯定不答应,他会说开车的技术早已深藏在他的内心,他会驾驶,只是驾驶的技术有待通过实践来激活。王阳明的意思不是要把自己本没有的驾驶技术从外界学过来,而是要把自己已有的驾驶技术激活。比如,人可以通过实践去激活驾驶技术,而猪不可能会驾驶,因为猪心里没有预先设置这项技术。

朱熹断定人的内心一开始完全是空的,一无所有。人要成长,要增加认识,就要将外界的知识和技能搬进内心。王阳明年轻的时候对朱熹的“格物致知”进行了实验,亲自去“格”竹子的原理,格了三天三夜也没有格出什么原理。

王阳明认为,人自己本身就具备了所有东西,只要去伪存真,只要通过实践激活,只要把不好的移出去,留下好的,留下良知,最终能成为为圣人。

比如镜子本身是可以照出东西的,但是如果蒙上了灰尘,就无法照出来,这时只要把污垢去掉,就可以照出来了。这样理解,是不是比朱熹没有镜子硬生生去造一个镜子出来容易得多?王阳明的办法,能让普罗大众感觉通往圣贤的路比之前容易了,减少了人们的畏难情绪。

从鼓舞人心的角度看,王阳明的思想更有意思,更有想象空间。所以,近代以来,王阳明的思想比朱熹的思想更火爆,更受欢迎,原因就在这里。

二是知行合一。王阳明“知行合一”是建立在“心即理”的基础上的。首先是知中有行,行中有知,知就是行,不知不行,不行不知。这里的“知”就相当于是刚才说的先天为你设置好的东西,它是一种潜在的存在,比如“甜”的味觉、“酸”的味觉等等,都给你准备好了。

但是,倘若你一辈子没有吃过甜的东西,你就不会知道什么叫甜,尽管你有甜这个味觉,这个吃的过程就相当于是“行”。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讲的就是这件事。

所以王阳明的知、行是不可能分离的,知和行看上去既是一回事,又不是一回事,两者不可分割。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王阳明才强调行动、强调实践的意义和重要性,没有实践,一切都是徒劳。别人喝白酒和你干杯,你拿白开水假装,那你永远不会知道白酒的味道。

三是致良知。致良知也建立在“心即理”的基础上。王阳明强调,人的内心是有规律的,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良知,良知才是人性的根本,这个源于孟子的性本善思想。

良知和邪念一样,会有冲动的意念,但是良知战胜邪念的动力是一直存在的,谁不想做好人呢?不过,良知深藏内心,被各种意念诱惑,稍不留神就会偏离良知。所以,良知也需要不断激活。

王阳明强调,要不断去伪存真、去粗取精,把内心不好的东西剔除出去,“存天理、去人欲”,去邪念,把良知留下,这个过程就叫致良知。

致良知的过程也是知行合一的过程,所以王阳明强调人人都要学会守静反思,要在事上磨练,要在实践中体味真知,不断激活良知。良知一旦占据了主导地位,邪念就会越来越远去。

相比朱熹的思想,王阳明的心学思想更突出了人本主义,突出了人的主观能动性。王阳明主张的“存天理、去人欲”和朱熹主张的“存天理、灭人欲”不是一回事。两个人说的“天理”意思不一样,朱熹的天理是外界已经存在的封建纲常、道德法则等,而王阳明的天理是人心。

所以,王阳明特别强调,为人处世要以不违背良心为准则,问心无愧即可。只要不违背良心、良知的事情,就可以做。朱熹要灭的人欲,是人的正常欲望;王阳明要去的人欲,不是人的正常欲望,而是“心中贼”,是人心中的邪念,是有违良知的邪念,人的正常欲望应该鼓励,这样社会才会有活力、有创造力。

“为人处世要以不违背良心为准则”,这是一个非常积极的信号,只要致良知、只要我心光明,以此为行动指南,那就可以坦坦荡荡地活在世上,不会迷惑、不必彷徨。

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合法、合道德的事情也是符合良知的事情,但是法律、现世道德与良知并不会完全重合。现实生活中,有的事情违法,甚至不道德,但不一定违背良知。比如,有个人快饿死街头了,他不得已偷了吃的,怎么评价?在王阳明看来,这种事是可以原谅的,并不违背良知,为了保命偷吃的,说得过去。

又比如,1936年12月12日,国民党高级将领的张学良和杨虎城在发动西安事变,扣押自己的最高领导蒋介石,逼蒋抗日。这事按照朱熹的思想,这是违背天理的,是要遭天谴的。但是,按照王阳明的思想,这是可以的,因为当时全民抗战才是国人的良知,蒋介石搞内战不得人心,因此,“张杨”问心无愧。

明朝统治者认识到阳明心学的存在,但是从来没有把王阳明的学说作为官方思想,这不得不说是个悲哀。王阳明去世数十年之后的万历年间(1573年-1620年),王阳明心学在民间得到广泛传播。这时,有大臣上书万历皇帝朱翊钧,请求朝廷下令禁止民间传播阳明心学,不知是万历皇帝觉得民间传播不必禁止,还是沉湎酒色没空搭理,总之万历皇帝对此不予理会。

阳明心学对人性解放、回归人的本性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与西方文艺复兴有异曲同工之妙。将人当做人,回归人性,指导人们不要为外界的条条框框束缚,致良知,不提做不到的口号,但是保持良知范围内的宽容和弹性。

以这种学说为指导思想,那么人的成长、成才、成功问题就不难解决了,人类社会的进步也就不成问题了。王阳明成功将周公的以德配天的“天”转为良知,今后大家做事只要以德配良知就好了,你的行为、德行是否符合良知?天的神秘存在,变成了人人都可以切身体会的良知、良心。

王阳明之后,有李贽、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等思想家,但是都是小打小闹,没有超出阳明心学的高峰。

清朝初年的满族贵族统治者,一开始不太信程朱理学那一套,当然,他们也不懂阳明心学。清初的满族贵族绝大多数人都不懂汉语,他们几乎都是原始的实用主义者,可以和蒙古人通婚、联姻,顺治皇帝的母亲孝庄太后就是蒙古人;可以封异姓为王,蒙古人、汉人等都可以为王;可以放手任用异族人士担任要职;等等。

这种开放包容的氛围帮助满族人以少数兵力迅速占领全中国,甚至收复了汉人丢失千年的西域地区,从而建立起空前庞大的大清帝国。

清朝中期以后,满族贵族日益程朱理学化,到清末鸦片战争发生(1840年)时,清朝的朝廷基本是明朝末年的翻版。他们固步自封,不肯放下身段学习洋人的长处,以倭仁(蒙古族)、翁同龢为代表的朝中大臣,满脑子都是程朱理学思想,阻挠革新,反对洋务,最终把清朝葬送。

人民常说,满清是被袁世凯逼下台的,实际上,满清能走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倭仁(蒙古族)、翁同龢等迂腐的重臣“居功至伟”。不过好在满族贵族比明朝崇祯皇帝中毒会轻一些,他们没有去紫禁城后面的煤山上吊,即便是眼在流泪、心在流学,他们最终选择了顺应民心,和平谢幕。

程朱理学并不都是糟粕,有其精华的一面,比如爱民思想、严于律己思想等等,有积极意义。但是,其作为治国思想体系,是封闭的、固化的、落后的,是被实践证明了的祸国殃民思想,用程朱理学体系治国,时间久了,只会有一种结果:国家蒙难,人民蒙羞,文明蒙尘。

第五,后记:

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我国无数仁人志士积极探寻救国救民的思想,慢慢发现了问题的症结所在:必须要改造程朱理学或者摆脱程朱理学糟粕思想的束缚。从张之洞倡导的“中学为体、西学为用”,陈独秀等人发起的“新文化运动”,再到“五四运动”,他们要打倒的其实不是孔孟,而是僵化了的程朱理学。

蒋介石认识到程朱理学有弊端,因而积极提倡新生活运动,但他也知道文化自信的重要性,于是致力于恢复孔孟儒家思想的正统地位,比如大力倡导仁、义、礼、智、信以及亲爱精诚等儒家思想。不过,因为没有对其进行汲取精华、去其糟粕的改造,所以最后也失败了。

上个世纪三十年代,以王明为代表的“左”倾教条主义者,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把苏联经验和共产国际指示神圣化,走朱熹的老路,给中国革命事业造成了巨大损失。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决反对左倾教条主义,找到了思想自信、文化自信的路子,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方法对儒家思想进行吸收、改造,把马列主义的普遍原理和中国的实际相结合,形成了毛泽东思想。

毛泽东思想坚持实事求是的总底座,包容开放,呈现出气象万千的思想活力,摆脱了程朱理学狭隘视野,比如: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走;发展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方针;等等。

摆脱程朱理学束缚的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推翻了三座大山,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结束了中华民族一百多年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悲惨命运,开辟了中国历史新纪元。

毛主席逝世后,出现了“两个凡是”的论调:“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这实质上是延续毛泽东晚年的左倾错误。

对于这个问题,邓小平同志高瞻远瞩,以大历史的视觉做出了新的正确回答。他提出要完整、准确理解毛泽东思想,并总结出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

1978年展开的真理标准大讨论,实质上就是程朱理学与阳明心学之争的一个历史延续,最后得出正确结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检验真理的标准不是毛主席说过的某句话,也不是其他人说过的某句话、某个理论,而是实践。

如何理解“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邓小平同志的回答是:我们所做的事情是否科学是否可行,最终标准要看实践效果,也就是人民是否认可?

邓小平同志曾经反复强调:“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方针政策和作出决断的出发点和归宿。”在这里,人民就是人心。

人心向背是判断工作效果的标准,而不是其他。邓小平同志把王阳明的良知论进一步上升为人心论,将以德配天最终变成以德配人心。这样一来,就更好操作,更直观了:人民就是天,人心就是天。

邓小平同志为什么很伟大?他不但是卓越的政治家、军事家,他更是伟大的哲学家,他把中国人民从墨守成规、因循守旧再次带回到解放思想、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正确道路上来。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

这个理论指导中国人民进一步摆脱条条框框的束缚,不管白猫黑猫,能抓到老鼠就是好猫,大家甩开膀子、撸起袖子加油干,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1978年改革开放伊始,我国GDP排在全球第11位,2010年我国GDP成功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期间仅仅用了32年。

坚持文化自信说到底是坚持人心自信。坚持文化自信就是要坚持孔孟倡导的民本自信,就是要坚持王阳明解释的人心自信,不能偏离。

如何做到不偏离?《尚书·大禹谟》里面有句话:“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这十六个字被称为中华十六字心传,真值得我们好好琢磨。

后序:

一直想对中华文化的脉络做个梳理,去年十一月写了一篇《从商鞅到王阳明》,后来发现居然和明初大儒方孝孺写的《深虑论》精神吻合。五月底又写了《儒家思想发展的四个阶段,到王阳明时达到顶峰》,发表在今日头条上,引起较大反响。在此基础上,写成今文《以德配天是中国人的精神家园》,算是对中华文化做的一个阶段性总结,一家之言,贻笑大方。

法治文化 | “明德慎罚”探析

“明德慎罚”的释义和由来

“明德慎罚”出自《尚书·康诰》。从字面上来理解,“明德”就是指加强自我克制,倡导敬德、重德、保民、惠民;“慎罚”是指适用刑罚手段时要谨慎,主张避免滥刑、禁止滥杀无辜。“明德慎罚”法律思想可以概括为“崇尚德政”和“慎用刑罚”,即强调重视道德教化和刑罚适中宽缓。

“明德慎罚”发端于西周时期,建立在“以德配天”政治思想原则基础之上,是对商代统治合法性解释“帝祖合一”的破除。殷商时期的统治者宣称,其统治得到了神灵和祖先的保佑。因此,商朝人更多地把权力合法性的来源归结为以“帝”为核心的诸神和商王的祖先即“先公先王”。与此相对应,商朝的法律特点之一是神权法的成分比夏朝更多。《礼记·表记》记载:“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先罚而后赏,尊而不亲。”这不仅体现在立法原则和刑法中的“矫诬天命罪”,还表现在司法制度中的神判和天罚。“神判”即假借神的旨意进行审判;“天罚”即假借天意进行处罚,商王便通过占卜来推行神判。周人为什么会取代商王朝的统治,周公解释为因为周人有德,得到了天的佑助。《左传·庄公三十二年》中的一句话,可以精准概括这一演进过程,即:“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我们必须看到,虽然“以德配天”还留有一定的神权法思想痕迹,但内涵和重心已经开始转移到以重民、保民为特点的实践上。

“明德慎罚”与“敬天保民”政治思想息息相关。一方面,周公把“天命”与德行自然联系起来。他深刻认识到“殷鉴不远”,牢记商王朝灭亡的教训,得出一个结论:“唯命不于常”,即“天”对某个王朝的保护不是固定不变的,进而提出了“敬天保民”,即敬从天命、怀保小民。在周公看来,“天命”始终与统治者的德行密切相关,从而给“天命”赋予了恒久不变的道德品质。另一方面,周公在“天命”与“民情”之间做了链接。《尚书·康诰》有言:“天畏棐忱,民情大可见。”意思是说,“天”的威严是可怕的,它是否真诚地保佑你,从民情中可以看得见。换言之,民情和民心是感知天命的一面镜子。因此,怀保小民,既要体察民情,还要慎用刑罚。

作为西周法律指导思想,“明德慎罚”是“以德配天”“敬天保民”等政治理论在法律思想上的具体细化和自然延伸。周公曾对自己的弟弟康叔说,“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不敢侮鳏寡。庸庸,袛袛,威威,显民。”大意即:“只有我们英明伟大的父亲周文王能够做到彰显美德并慎用刑罚,不敢侮慢鳏寡之人,任用那些该任用的人,尊重那些该尊重的人,惩罚那些该惩罚的人,并将其中的道理明白地告知民众。”因为民心向背代表了天命,因此要重民保民,不能滥用刑罚和草菅人命,并将政策、法律的原则明白告知民众,争取民众对政策、法律的支持。

“明德慎罚”的内部分野与沿革

“明德慎罚”内含了道德教化与慎用刑罚两个方面,缺一不可。“敬天保民”重在保民,“明德慎罚”则重在“慎罚”。

在道德教化方面,周公在《酒诰》中提出“勿庸杀之,姑惟教之”。即“不用杀他们,暂且先教育他们”。杨鸿烈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一书中称之为“法律感化主义说的最明白的有《酒诰》”。春秋时期,孔子明确主张对统治者和民众进行教化,即教育感化,政教风化,化民成俗。之后,孟子提出“性善”论,并断定每一个人都能充分发挥自己的道德自觉,实现人性的良善,“人皆可以为尧舜”;荀子则从“性恶”论出发,主张通过人为的努力创造出人类社会所需要的善,即“化性起伪”,其中重要的一环即“明礼义以化之”。两者殊途同归,孟子强调了道德教化的基础和可能,荀子强调的则是道德教化的方式和手段。

在慎用刑罚方面,周公认为,刑罚是国家用来维持秩序的手段,用刑不当必然招致民怨,这是商王朝后期滥用刑罚导致民怨沸腾得出的宝贵历史经验。《周礼·秋官》即有“三赦之法”,即对年少体弱的人、老人及智力有障碍的人采取宽宥政策。西周统治者在“明德慎罚”思想的指导之下,制定了一系列刑罚适用原则,对罪犯不再一味诛杀,而是注重动机与证据,区分犯罪情节的轻重,摒弃动辄株连的传统,是中国古代刑法理论与司法实践的一大进步。汉朝以后,一系列保护鳏寡孤独、老幼妇残的恤刑原则和法律制度得以确立,汉惠帝元年诏:“民年七十以上,若不满十岁,有罪当刑者,皆完之。”“完之”即“不加肉刑”。汉成帝定令:“年未满七岁,贼斗杀人及犯殊死者,上请廷尉以闻,得减死。”唐初修订法律,死刑罪的数量减少近一半,通过减少死罪、减轻刑罚,体现德主刑辅的基本方针,同时通过制度设计严格死刑案件的审核程序。《唐律疏议》关于宽仁恤刑的规定已经发展得比较成熟。妇女犯罪行刑上享有特殊规定。《隋书·刑法志》载,《梁律》扩大对女子用刑的限制,规定:“女人当鞭杖罚者,皆半之。”“女子怀孕者,勿得决罚。”由此可见,中国古代的恤刑思想源远流长、弦音未绝。

“明德慎罚”的现代传承与发展

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始终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强调法治和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这既是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对治国理政规律的深刻把握。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就要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为全面依法治国创造良好人文环境。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道德滋养对于法律信仰、法治观念、规则意识的培养具有基础性作用。只有重视道德教化,才能促使道德转化成为内心的法律。要坚持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高度重视道德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良好道德风尚,引导公民既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又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做到权利和义务相统一,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相一致,自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把加强道德养成和培养法治精神融合起来,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道德自觉。法律要发挥作用,首先全社会要信仰法律;道德要得到遵守,必须提高全体人民道德素质。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使人们发自内心信仰和崇敬宪法法律;同时要加强道德建设,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提升全社会思想道德素质。要在道德教育中突出法治内涵,注重培育人们的法律信仰、法治观念、规则意识,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营造全社会都讲法治、守法治的文化环境。要把道德要求贯彻到法治建设中,法律法规要树立鲜明道德导向,弘扬美德义行,立法、执法、司法都要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都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其中,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良法善治。要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依法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失德行为的整治,对见利忘义、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让败德违法者受到惩治、付出代价。

尊重和保障人权,不断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中华法系凝聚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和智慧,有很多优秀的思想和理念值得我们传承,其中就包括“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慎刑思想”和“保护鳏寡孤独、老幼妇残的恤刑原则”。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实行特赦,依法对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年满七十五周岁、身体严重残疾且生活不能自理的等九类服刑罪犯实行特赦,向世人展示了中国的法治精神和人道主义精神。要将明德慎罚所蕴含的慎刑思想和恤刑原则发扬光大,就必须坚持以法治保障人权,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和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要适应刑事犯罪发生结构性变化新形势,贯彻并完善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进一步完善刑事诉讼程序,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坚持少捕慎诉慎押,保障当事人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员、戒毒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的合法权利,扩大适用非羁押手段,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建立健全权利救济和救助制度,使中华法治文明焕发出新的生命力。

来源:学习强国

编辑:马 倩 王 宁 刘 伟审核:胡志勇 付加才 点分享点收藏

政治哲学专栏:民本、明德慎罚、敬德保民、尊天

民本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古文尚书·五子之歌》)的缩写。中国儒家的一种政治理想。意为民众是国家的根本,稳固这个“根本”国家才能安宁。源于西周周公(旦)的“敬德保民”,到春秋时期发展为“重民”思潮,管仲说:“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管子·牧民》)儒家对之又作了升华,成为其“德治”、“仁政”的基本根据和施政纲领。孟子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荀子表述为:“民如水,君如舟;水可载舟,也可覆舟。”(《荀子·王制》)突出了“民为邦本”之意;而“本固”则在于得到民众的拥护。孟子说:“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孟子·离娄上》)为此,就应实施“德治”、“仁政”。其一,首先要求统治者本身有“仁”德。孔子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论语·为政》)又说:“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论语·颜渊》)其二,统治者要“施仁德于民”,“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孟子·公孙丑上》)。其要包括:“因民之所利而利之”(《论语·尧曰》),“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孟子·离娄上》);“制民之产”,“使民以时”,“富之”,“教之”,“省刑罚,薄税敛,深耕易耨”,给民众以实际的利益,即“养民也惠”、“推恩”于民,于是,民则受之感化而感恩于上,“中心悦而诚服也”,达到“本固邦宁”,“斯得天下”。

明德慎罚 西周初周公用语。《尚书·康诰》:“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不敢侮鳏寡,庸庸,祗祗,威威,显民。”他认为治民既应明尚德政,又要慎施刑罚,包括:不能欺侮无依无靠的人,任用应当任用的人,尊敬应当尊敬的人,处罚应当处罚的人。认为量刑处罚要考虑犯罪的动机和悔罪态度,罪虽大,但非故犯,且知悔改,“时乃不可杀”;罪虽小,但明知故犯,且不知悔改,“乃不可不杀”。至于“不孝不友”的“元恶大憝”者,则定要“刑兹无赦”。实际上提出了“宽猛相济”、“文武并用”的统治原则,为后来儒家所继承和发展。战国末荀子谓:“治之理,礼与刑,君子以修百姓宁。明德慎罚,国家既治四海平。”(《荀子·成相》)

敬德保民 西周统治者提出的政治思想。周取代商后,对殷人的天命论作了修改,核心是“以德配天”。认为能否享有“天命”,关键以君主是否“敬德”而转移。强调天命不是永恒地给某一个统治者,“唯命不予常”(《尚书·康诰》)。“唯王其疾敬德。王其德之用,祈天永命。”(《尚书·召诰》)“敬德”,亦称“修德”、“明德”。其内容有三:一谓统治者应“无康好逸豫”,“不敢自暇自逸”,“罔敢湎于酒”,加强自身的品德修养;二谓“明德恤祀”,谨慎地祭祀先祖、上天;三谓“怀保小民,惠鲜鳏寡”,“训告”教化,“明德慎罚”,对民实行德政。只有如此,才能保持对民众的统治,使民众心悦诚服服从统治,“欲至于万年,唯王子子孙孙永保民”(《尚书·梓材》)。近代王国维说,周人“其所以祈天永命者,乃在德与民二字”(《殷周制度论》)。这一思想形成了对后世影响深远的德治说的基本框架。

尊天 中国古代一种天人感应的神学政治思想。最早起源于周朝。国人的“天”包含两重意义:一是至大无外、至高无上的自然之天;一是玄妙不测、主宰一切的神明之天。周人确立以“乾”为首卦的尊“天”说,认为唯有“天”是至高无上、主宰一切的自然神明,个人的吉凶祸福、国家的盛衰存亡都与“天意”、“天命”存在着联系。世俗生活只有在“天”的授意下才具有合理性,世俗活动只有在“天”的授命下才具有神圣性。“尊天”思想对春秋战国“百家争鸣”产生了决定性影响,孔子的“天命”、墨子的“天志”、老子的“天道”都是对“尊天”思想的继承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