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神灵崇拜”到“以德配天”,天命观是如何影响西周政治的?
文:内阁大学士
天命观贯穿我国几千年的历史,早在殷商时期它就以神灵崇拜为表现形式,发展到西周时期,逐渐转为“以德配天”。古代皇帝一直奉行天命观,认为天可以操纵人间的人和事,这是初期的天命观核心思想,西周拓展这一思想,赋予了“德”这一新的内涵。商周时期的天命观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形成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深刻影响着西周时期的政治。
西周拓展了殷商时期单一的“神灵崇拜”思想,“德”成为天命观的核心,“以德配天”顺理成章被纳入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范畴,与西周政治紧密相连中国的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回溯到中国传统文化的源头夏商周时期,科技不发达,对世界理性认识不够,那是的人们用自己的感官认识世界,面对自然界及社会上发现的一些难以解释或没见过的现象,他们会认为是神秘力量的操控,而这个神秘力量在殷商时期被称为“帝”。
他们认为通过祭拜祖先可以与神形成一种冥冥之中的沟通。自古文化与政治密不可分,这种神灵崇拜思想渗入到统治阶级的统治思想中,于是就有了君权神授思想,为统治阶级的统治披上神的外衣,到西周时期,这种思想为适应统治的需要,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德”成为天命观的核心,顺理成章地被纳入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范畴。
天命观这一定义发生在西周,查阅殷商的相关资料并没有发现天命观这一说,它出自西周人之口,但它的形成与殷商的神灵崇拜有很大联系。在殷商以前的古人早就有对神崇敬的意识了,只不过在殷商时期,人们崇敬祭拜的对象已经被具体化,这些对象被认为是“天”或“帝”抑或是已经去世的祖先。
商人认为自己的祖先和天帝是一样的超自然的力量,他们会给人间带来风调雨顺,一旦人间对天地或祖先不敬就会被降临灾难,如一些洪涝、日食或地震,这些都被认为是上天在降罪于人间。在商朝占卜是人们对天帝崇敬的最明显的表达,统治者一条措施、什么时候收割粮食、耕种,在做这些事情之前都要占卜,问问天帝的意见。
从商朝开始,统治者就认为自己的祖先与天帝同在,祖先与统治者有着血缘关系的联系,上帝必会保佑自己坐稳位置,所以,对殷商的王来说,不管暴政与否,王位都不会动摇,商朝的政治统治始终都被埋在神权的面纱之下,人在国家统治中就显得没那么重要了,这样的意识形态有其局限性,所以西周取代了商,并且西周时期是天命观的转折点,“以德配天”在西周开始出现。
商周更迭是中国历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宗主商一直标榜自己君权神授的说法不攻自破,强大的商被周所灭,殷商的转变表明血缘纽带已不再被人们所信,祖先及上帝也不可能无条件地给予统治者庇护。西周建立后,对商朝的灭亡有深刻的反思,究竟有祖先及天帝庇佑的商人为何被击败,由此,周人对君权神授提出新的解释,周人提出了“德”字,“以德配天”从此出现,完善后的君权神授思想更加强调统治者的主观能动性。
夏朝时人对世界保持好奇,神秘的面纱一直未被揭开,君权神授发展到商代,人们已经把这种神秘具化为“天帝”,具体如何庇佑又是如何约束的,在商朝并没有形成意识,“有德”或统治者采取德政才能获得庇佑。因此,想要获得天帝庇佑,必须采取德政,这是延续统治的必要条件之一。
这说明了当时的人已经开始把审视的目光投到现实生活中来了,只有符合“德”的利国利民之策,才能使统治权力得以延续。西周的天命观体现了上天不再对人起到决定性作用,自己的统治是否可以延续,不单单是天帝所能决定的事,更要靠统治者自身的作为。
西周天命观强调“德”与“天”的关系,具体要求对象从神转向人,统治者的德政修为是君权神授的重要条件,天命观成为大臣上谏帝王的政治手段,同时与“以德治国”主张不谋而合西周天命观第一次把德与天联系起来,在德政和德行的前提下不再盲目迷信天帝,统治者的私德和德政是维护稳定统治的根本,所以统治者在治理社会时刻想着德政,虽然这是被动的,但对西周自身的统治及后世的影响深远。
“以德配天”更加强调德,西周的君权政治主张认为,同统治者的权力不仅要依靠上天,如果统治者自己的德行不为上天满意,一旦成为失德之人,必将失去统治权。以周公旦为代表的西周奴隶主贵族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思想,商朝只提出上天会庇佑统治者的权力,但上天会会把权力给什么样的人。
这是殷商时期所没有被提到的部分,所以当商纣王失德,以暴力治国,那么国家必将灭亡。从《周书》中可以看见周朝在商灭亡后做出了许多反思,“有殷受天命,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强调了“德”的作用,有德之人才能有资格当统治者,是否敬德已经成为衡量西周统治者的重要标准。
在西周“以德配天”是统治者治国的思想基础,所以当统治者颁布诏令时,都要考虑自己的措施是否违反“德”,纵观西周时期的历史,我们可以看见西周所谓的“以德配天”主要包括两个层次,一是指统治者自身的德性行为,更深一层是指统治者的德政,这是“以德配天”的主要内容。
由于神灵崇拜盛行,所以人心惶惶,西周建国后,提出了自己天命观,对稳定民心有着重要意义,既没有抛弃君权神授,由提出德政,有利于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除此之外,天命观成为大臣上谏帝王的政治手段,同时与“以德治国”主张不谋而合。
儒家全面地继承了西周的天命观,儒家思想是我国古代的正统思想,所以说天命观始终贯穿于历朝历代的统治,西周的天命观对统治者是一种约束或监督,第一次人的主观能动性在天帝与人之间起到重要作用。
夏商盲目地对天帝充满崇拜,但对自己的行为却没有任何反思,对现实社会的关心远远少于对神灵的崇拜,这可能是导致商朝君王暴政的一个原因,西周的“以德配天”中的“德”是对人提出的要求。
以神为本是西周以前的思想,西周的天命观是民本思想的发端,它是民本思想的源泉,它也会适应时代需求,被儒家思想吸收,成为历代统治者思想的根本。后代统治者的执政思想最根本的是受到天命观的有关德的影响,天命观是中国延续了几千年的封建社会的思想根基。
如果没有周人的这次转变,那么因为暴政而被灭国的朝代不知会增加多少,中国几千年的文化可能不复存在。西周天命观是统治者思想的思想旗帜,对儒家思想的形成产生影响,它还是百姓的福音,民本思想的源泉,它具有神灵崇拜思想的神秘感,又兼具自身“以德配天”的睿智。
西周天命观除了对统治者进行规范,同时由此衍生出的“保民、慎罚”等民本思想相继萌发,成为封建统治思想的重心,独具鲜明的历史特征和价值,是封建社会的特殊产物春秋战国时期,时代突变,“德”与“武”是一对矛盾,春秋战国以武得天下,是一个“武”字当道得时代,“以德配天”似乎已不再适应时代需求,因此作为意识形态得一部分,它在那样一个时代被继承发展,以适应战争年代的需要,独具鲜明的历史特征和价值。
春秋战国时期对德政的要求更高,相对于西周,对统治者自身的德行要求不高,德政是春秋时期关注的焦点,安定统治需依靠德政,而不是统治者本人。在当时一个国家能否占据天下,需靠军事实力,而决定军事实力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国民的数量,兵源的好坏对军事有重要影响。
所以春秋战国时,民的地位高于天,这是巨大的转变,天命观还是天命观,统治者的权力还是由天赋予的,但民是连接统治者和天的纽带,统治者需通过德政善待百姓,上天才会庇佑统治者。
诸子百家对天命观有各自的继承和发展,孔子一直主张克己复礼,主张复兴周礼,他对待鬼神的态度完美体现了西周对鬼神的看法, “敬鬼神而远之,敬之而不亲近之意”。
儒家学派认为“以德配天”中的“德”应该是仁德,仁德就是关注人事,仁德是天命在人间的体现,所以孟子提出“民贵君轻”的思想,天命就是仁政,二者是不可分割的整体。
道家学派对天命观是彻底地颠覆,老子对天的看法完全不同于以前,老子认为天的存在不过是一种自然形态,它与人根本没有任何关系,道才是一切抽象的源泉。荀子的受天命而制之更是强调了人的强大作用。春秋时期的“以德配天”往往都要服务于政治及军事斗争的需要,对德政的要求变得比西周更高,人在神上是这个时期天命观的新发展。
由此“以德配天”还是我国民本思想的先导者,由它衍生了保民、慎罚等思想成为我国民本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西周的祭祀活动与商代的占卜不同,它不仅有祭拜上天的功能,还起到了警示监督和反思人类行为的作用,从“神灵崇拜”到“以德配天”,西周独特的天命观成为影响中国古代政治的重要因素,同时成为封建社会的特殊产物。
参考文献
《左传》
《周书》
《论语》
从周公到邓公:以德配天是中国人的精神家园
儒家思想曾经长期是我国的正统思想,既是官方的政治指导思想,也是民间社会普遍奉行的正统生活思想。我们常常说的文化自信,与儒家思想文化是无法分开的,没有儒家思想的文化自信,就不是中国的文化自信。
过去,佛家和道家思想在官方和民间也有一定影响力,但终归没有像模像样地登上大雅之堂,没有成为正统指导思想。儒家思想的形成,经历数千年的演化,走过几个重要的的发展阶段,我们来简要看看:
第一步,从西周到战国:儒家思想发端并初步形成思想体系儒家思想发端很早,大约在夏朝关龙逢时代就已有端倪。后来,经过周公姬旦等西周政治家的进一步演绎,到孔子(公元前 551年-公元前 479年)时代,也就是春秋晚期,算是成为一种独立的学派,成为诸子百家的一员,这是儒家思想登上历史舞台的正式开始。
西周(公元前1046-前771年)初年,周公姬旦等政治家就提出了以德配天,敬天、敬宗、保民,以及天命无常、有德者居之,皇天无亲、唯德是辅等思想,儒家思想正式发端。周公等人认为,人君能握有天下,是来自上天的眷顾,没有上天的安排,人类群龙无首,一盘散沙。上天安排君主代天巡狩,在人间抚育万方。
为了回报上天恩赐,君主必须以德治国、以德修身,敬畏祖宗、保育臣民。德在位在,无德则会被上天抛去。这个思想起步很高端,理论基础也比较厚实,一开始就把个人命运与祖宗、上天的眷顾与否勾连在一起。
总而言之,儒家思想的核心就是“以德配天”,此后儒家学派所有的主张、解说都是围绕以德配天展开的。这时候的天是神秘的,是与人世间不同的,是一种形而上的存在。
大约过了五百年,先师孔子和他的弟子继承前人的学说,围绕以德配天这个核心思想,创立了儒家学派。儒家学派形成之初,并不十分系统,也谈不上精细,但是他们把学说的框架和脉络已基本理清。我们今天见到的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和五经《诗经》《尚书》《礼记》《周易》《春秋》,是这个时期儒家思想的代表作品。
不过,这些经典著作并不像今天的学术论文那样条理清晰、结构分明,它们基本是语录体,鸡零狗碎地这一句那一句,有时还会重复,有的还举例子、讲故事。好在,它们的中心思想比较突出,说来说去,说的都是一件事,就是如何以德配天,即:如何正心?如何处事?如何成才?以至达到天人合一。
围绕这三个方面,孔子和他的弟子总结出了最核心的内容:“仁”。孔子把周公“德”的概念解释成“仁”,所谓仁德仁德,仁和德其实是一个意思。在孔子看来,仁是根本,仁者爱人,爱自己也爱他人,这样才能成功,才能走得更远。光爱自己不爱他人,是走不远的,最终也是不会成功的。
孔子讲的“仁”,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忠,一个是恕。这里的忠,不是忠君的意思,而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恕也不是饶恕的意思,而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这两句话看似好理解:一个人想要成才成功,就要理解别人、支持别人成长,自己才能成才;自己不想要的东西,不要强加给别人。实际上,这两句话在操作上没有那么好把握,不好操作,姑且算是鸡汤。因为,到底“什么是自己想要的东西,什么是自己不想要的”?还没有说清楚,没有讲具体的界定办法。
孔子的弟子曾子对儒家思想发展起了重要作用,他写的《大学》是儒家最经典的著作之一,因为它首次提出了系统的、具体的成才路径:一是“三纲领”,即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二是“八条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简单来说一下:
明明德,修养自己的德性;亲民,接地气地与人和谐相处;至善,努力做最好的自己。
格物,积极参与实践;致知,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诚意,诚恳的态度做人;正心,端正自己的心态;修身,修养好自己的心性;齐家,把自己的家庭关系搞好;治国,先治理好自己的小诸侯国;平天下,为天下太平做出贡献。
这个路径显然得到后世很多人的认同,它对中华文化的影响深远,至今不衰。后世儒家思想的各种流派,都无法绕开这个大路径。
孟子(约公元前372年,一说约前385年-公元前289年,一说约前304年)是儒家的另一重要代表人物,他主张“性本善”,认为人皆可为尧舜。这就鲜明地涉及到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问题了,他写的《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一文,在荀子“三纲领”“八条目”的基础上,进一步谈到了成才的具体办法:“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这句话流传甚广,被认可是人成才的基本方法,给后世很多启发。“宝剑锋自磨砺出,梅花香至苦寒来”“自古雄才多磨难,纨绔子弟少伟男”“嚼得菜根,百事可做”。在孟子看来,人先天善良,配置完备,通过后天的努力,久久为功,人人都能成才。通过坚韧不拔地磨炼意志,身体力行参与艰苦实践,人更容易成才。
在这个基础上,孟子主张行“仁政”,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君王也是人,性本善,应该按照善的标准去行政,行仁政,造福千千万万的民。这算是人心向背思想的启蒙了。
接下来的荀子(公元前 313年-公元前 238年),继承孔孟的优秀成果,进一步主张以德服人,提出了“君舟民水”的著名论断。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是对孟子人心向背思想的进一步解释,这句话算是儒家对君主的一种恐吓,让昏君不敢过度残害人民,否则会被人民推翻。
早期的儒家思想多是劝说性的,并无很规范、很系统的教科书。但是,有悟性、有实践经验的读者往往都能发现:孔孟的学说总体是健康的、宽广的、博大的,他们的思想展现的人格也是健全的,对人的品行要求也很端正,符合人本主义精神。
只是,他们的思想没有通过文字进行系统、完整的论述,所以一般人理解起来会云里雾里,难以通透穿透,就像佛家说的“真法不能说”,也像道家说的“大象无形”。
第二步,西汉武帝时期:儒家思想走向政治系统化并登上大一统的殿堂西汉初年,由于之前连年战争,民生凋敝已到极点,汉高祖刘邦登基时,长安城内竟然找不出四匹颜色相同的马。为安定人心,恢复生产,西汉统治者采纳道家“无为而治”建议,与民休息,不折腾,历经60余年的努力,创造了中国封建社会第一个治世--文景之治(公元前167年-前141年)。
到汉武帝刘彻(公元前 156年-前87年)时,汉朝的国力已经得到恢复。汉武帝不想继续无所作为,他采纳了儒臣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董仲舒(公元前179年-前104年)把道家、法家和阴阳五行家的某些思想引入儒家思想,形成了新的儒家思想体系。董仲舒认为大一统是天地常理,要维护国家政权统一,必须实行思想上的统一,必须强化皇权。为此,董仲舒提出了两个主要思想:
第一,“天人感应”。“君权神授”“君权天授”观念早已提出,前人虽然认为天与君王存在某种道德联系,但还只是笼统的表述。君权神授的目的是为了增强皇权的合法性和神秘性,提高皇帝的权威,这在当时确有必要;但是,皇帝的权威树立后,若是皇帝不按套路出牌而胡作非为,大臣怎么应对?
董仲舒因此提出了天人感应学说。他说人与天是有感应的,人作恶多端,上天就会发怒。皇帝如果不好好履行职责,上天就会以各种灾害警示,皇帝就要反省,不然上天就会发更大的怒,最终天厌其德,抛弃你而选择其他人当皇帝。
这种学说有科学依据吗?真没有。有道理吗?的确有。比如,治下某地一旦有雷雨冰雹、地震蝗灾等灾害发生,大臣们就可以借题发挥,以此劝皇帝自省,劝皇帝要改正某种错误,不然会遭到天的报复。如果皇帝一直没什么错误呢?反正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防微杜渐,如履薄冰。背心当胸罩,有警示总比没有警示好。
天人感应学说是对荀子“君舟民水”思想的进一步发展,确有积极意义,主要作用就是威吓皇帝,让皇帝不要干坏事,否则会遭到天谴,失去皇位、失去江山。天人感应对皇帝适用,对普通臣民也适用。
二是“三纲五常”。“三纲”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个主要是为了确立家国的内部秩序。皇帝,是臣民的表率,是臣民的纲领;父亲,是儿子的表率,是儿子的纲领;丈夫,是妻妾的表率,是妻妾的纲领。
这样规定,目的是要分清主次,不能乱套,君臣、父子、夫妻之间都不是平等关系,也不是主仆关系,而是主宾关系,主次关系,但不是人身依附关系。处在上位的君、父、夫要以上率下,当好表率,带领臣民或子女、妻妾,搞好内部团结,团结就是力量,君臣同心国运昌,家和万事兴。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位子,你的位子在这,他的位子在那,各就各位,定分止争,国家秩序和家庭秩序就不会乱了套。之前孟子主张民为贵、君为轻,董仲舒却说君为臣纲,其实这看似反其道而行之,实则殊途同归。主张君为臣纲,突出君主该有的地位和责任,有利于内部团结,凡事都要有个主宾或主次。
“五常”不是五常大米,也不是联合国五个常任理事国,而是“仁、义、礼、智、信”。董仲舒在孔孟仁义学说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做人的道德准则,对人格的要求更为健全,基础扎实,维度更为周全。这五个字对后世影响巨大,至今不衰。
汉武帝认为,董仲舒的思想主张对于建立大一统的政权体系、维护长期统治十分有利,因此同意照此实行。公元前136年,汉武帝钦定《诗》《书》《礼》《易》《春秋》为“五经”,并设立研究和传播五经的教官,称为“博士”,儒家经典成为皇帝钦定的教科书。公元前124年,汉武帝兴办太学,规定太学生员一律由儒家五经博士负责教授,考试合格即可到政府当官。儒家思想从此成为历代统治者推崇的正统思想。
其实,虽然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实际上各派的思想并没有彻底消亡,它们的精华思想此后或多或少都融进了儒家,除了道家和后来的佛家保持了相对独立。
第三个阶段,两宋:程朱理学把儒家思想从政治学说进一步上升为政治哲学思想魏晋南北朝时期,佛教积极吸收儒学的有关精神,加速了本土化进程,大行其道。南朝梁武帝萧衍是虔诚的佛教徒,“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就是说他。道教的影响在这一时期也进一步扩大。唐朝初年,统治者奉行三教并行,儒学正统地位受到挑战。
大文学家韩愈率先提出复兴儒学,但势单力薄。儒学大复兴是从北宋开始的。此前的儒家学说,主要是政治学说,在逻辑体系上并不是很周密,认识论上也不是很优秀,自圆其说上也不算很完美,而程朱理学,将其进一步哲学化,首次在认识论上达到自圆其说的高度。
程朱理学发端于北宋五子:周敦颐(1017年-1073年)、邵雍、张载、程颢、程颐。我觉得主编《资治通鉴》的司马光也算一个,但主导“熙宁变法”的王安石(1021年-1086年)和他们不是一伙的。周敦颐是祖师爷,他的《爱莲说》代表了他的主张:
“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高洁、品味、高端、精英。但是不接地气。
他们融合佛家和道家某些思想来解释儒家经典,形成了以“理”为核心的新儒学体系,到南宋朱熹(1130年-1200年)时,经朱熹的进一步阐述,理学日臻完备,史称“程朱理学”。程朱理学的基本观点:
1. 天理是为人处世的唯一准则。天理是宇宙万物的存在的机理,人世间只有一个天理,这个天理简单地说就是道理,凡事都有个道理,有个原理,有个机理。这个理是客观存在的,不管你信不信。
天理表现在人间的具体要求上就是“三纲五常”等封建伦理道德、法则等等。你仁就是天理,不仁就是没天理;你义就是天理,不义就是没天理。等等。他们把孔孟等儒家先贤的思想歪曲化、教条化、经验化、神圣化,后人无需改动,遵照执行好就是了。
朱熹眼中的“天理”,其实就是思想的终结,文明的终结,后人没有必要再发展,也不会再发展了。这意味着对儒家思想发展按下了终止键,这对儒学的发展是一次要命的重伤。进一步说,这对先贤开展新的思想探索也起了很大的抑制作用。朱熹的这个理论,违背了《大学》提到的“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违背了与时俱进的基本观点。
2.通过“格物”去认识天理。怎么去认识天理呢?通过格物才能致知,通过亲身学习实践,向外寻找知识,由外及内,才能逐步丰富知识,认识先贤总结的天理。
人的大脑、内心,原本是空空如也的,要想认识天理,就要通过学习实践去一一了解,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不学习不知道,不实践不明白,事非经历不知难。但学来的、实践来的认识,必须要和先贤的理论、封建纲常法则吻合,否则就是离经叛道。
3.存天理、灭人欲。认识了天理,就要按照天理去办事。天理是人们的行动指南,人人都要按照天理办事,按照封建伦理纲常、法则处世,以儒家古圣先贤的嘉言懿行为标准处世。程朱理学的天理是狭隘的天理,举个例子说,吃粗茶淡饭是天理,吃大鱼大肉就是人欲;忠君是天理,否则是大逆不道。
他们要将人的欲望消灭,如果人人都没有欲望,都无欲无求,那么社会就秩序井然,天下就长治久安。程朱理学还有个特点,特别强调气节,不退让、不妥协、不变通,“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人要想成才,就要按照这个路径走。认识天理,按照天理的标准为人处世、工作生活,不能贪图享受,不能有奇思乱想,规规矩矩。是龙得盘着,是虎得卧着,有尿先憋着。
此外,他们还热衷提一些高大上的口号,比如张载,提出了著名的横渠四句: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继往圣之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这四句话看似振奋人心,宇宙无敌,实际一文不值。试问,古往今来谁又能做到哪怕其中之一?一点都不可能做得到。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追求,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一代人有一代人的局限,久久为功,与时俱进,螺旋式上升,波浪式前进,才是根本之道。当年秦皇嬴政计划建立赢家的万世江山,自命秦始皇,却不曾料想是二世而亡。
朱熹的学说刚出来时,就受到一些清醒人士的批评。北宋名相韩琦的曾孙韩侂胄,与朱熹是同时代的人,他担任南宋宁宗宰相时,对朱熹的学说进行了严厉打击,韩侂胄认为朱熹的学说是歪理邪说,是邪教,禁止传播,牵连甚广,史称“庆元党禁”。后来韩侂胄因主导“开禧北伐”失败,于开禧三年(1207年)被杨皇后和史弥远设计杀死。
此后,朱熹的学说又开始流行,到宋理宗时期更是大行其道,宋理宗的“理”,就是来自程朱理学的理,求仁得仁也好,求不仁得不仁也罢。
韩侂胄后来成为《宋史》里的奸臣之一,因为《宋史》是朱熹的徒子徒孙编写的。我查了一下百度,韩侂胄现在已经是爱国者了,他确实是名副其实的爱国者,只是这个评价来的晚了些。
南宋另一位名臣崔与之,干脆指责朱熹以学术杀天下后世。
从元朝开始,朱熹编著的《四书章句集注》成为科举考试的官方教科书。元朝是少数民族第一次入主中夏建立的朝代,猪八戒吃人参果,还没弄清什么情况就被明太祖朱元璋赶回沙漠。
继元朝之后建立的明朝,是中国历史上受程朱理学影响最大、受害最深的一个朝代。终明之世共276年,坚持不和亲、不赔款、不割地、不纳贡,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史称刚明。
后世许多学者乃至普通历史爱好者对此津津乐道,甚至引以为傲。殊不知当时人口众多的明朝,除了保障了朱元璋部分子孙的荣华富贵,其余乏善可陈,积贫积弱的明朝最终将汉人的江山拱手让给少数民族满族,导致华夏族再次整体沦为异族之手。说到底,程朱理学对此负有重大责任。
第四阶段,明朝:阳明心学将儒家思想推向顶峰心学也是理学,理学的一个分支。南宋时期,理学家陆象山把“心”作为万物的本原,提出“心即理”,认为天地万物的机理原理都在人的心中。明朝中期名臣王阳明(1472年-1529年)继承丰富了陆象山的学说。后世称这一学派的学说为陆王心学,也叫阳明心学。
王阳明出生在权贵之家,父亲王华是成化年间的状元,其人天赋极高,文武双全。曾作为主帅扫平南赣匪患、平定江西宁王之乱,干成了很多大事。他认为,社会动乱的根源是人的心中有贼,“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只有去除人的心中之贼,才能让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王阳明在贵州龙场悟出了“圣人之道,吾性自足,向之求理于事物者误也”。这句话是阳明心学的核心内容,围绕这句话,王阳明进行了一系列阐述。阳明心学主要有三个方面意思:心即理、知行合一、致良知。
一是心即理。人的内心就已经有一个意念中的世界,具备成为完人的一切条件。一次王阳明与朋友出游,友人指着岩中的野花树问:“天下无心外之物,如此花树在深山中自开自落,于我心亦何相关?”王阳明回答:“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同归于寂;你既来看此花,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心外。”
简单理解一下,山野的一株花,千千万万野花的一员,当你没有看到它时,它只是寂静地藏在你内心深处,你心中本来就有这个花的样子,只是你没有通过亲临其境察觉到,但不妨碍这株花在你内心的存在。
等你通过实践去看到这颗花时,这株实物的花激活了你内心的花,实物的花好比密码,用密码能验证你内心里早有这株的花的存在,格物致知到王阳明这里还是格物致知,只是这个格变成了“验”,验证、实证。
王阳明和朱熹的冲突在哪里呢?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对“格物致知”的理解不同。朱熹认为,人的内心原本是空的,什么也没有,必须要通过“格”物来达到认知,通过努力学习实践,把空空如也的内心不断填满。王阳明另辟蹊径,认为现实世界的一切景象、原理、机理、道理都已与生俱来植入了人心,人为什么知道甘蔗甜?知道花香?味觉与生俱来。
再举个例子,你如果说王阳明不会开车,他肯定不答应,他会说开车的技术早已深藏在他的内心,他会驾驶,只是驾驶的技术有待通过实践来激活。王阳明的意思不是要把自己本没有的驾驶技术从外界学过来,而是要把自己已有的驾驶技术激活。比如,人可以通过实践去激活驾驶技术,而猪不可能会驾驶,因为猪心里没有预先设置这项技术。
朱熹断定人的内心一开始完全是空的,一无所有。人要成长,要增加认识,就要将外界的知识和技能搬进内心。王阳明年轻的时候对朱熹的“格物致知”进行了实验,亲自去“格”竹子的原理,格了三天三夜也没有格出什么原理。
王阳明认为,人自己本身就具备了所有东西,只要去伪存真,只要通过实践激活,只要把不好的移出去,留下好的,留下良知,最终能成为为圣人。
比如镜子本身是可以照出东西的,但是如果蒙上了灰尘,就无法照出来,这时只要把污垢去掉,就可以照出来了。这样理解,是不是比朱熹没有镜子硬生生去造一个镜子出来容易得多?王阳明的办法,能让普罗大众感觉通往圣贤的路比之前容易了,减少了人们的畏难情绪。
从鼓舞人心的角度看,王阳明的思想更有意思,更有想象空间。所以,近代以来,王阳明的思想比朱熹的思想更火爆,更受欢迎,原因就在这里。
二是知行合一。王阳明“知行合一”是建立在“心即理”的基础上的。首先是知中有行,行中有知,知就是行,不知不行,不行不知。这里的“知”就相当于是刚才说的先天为你设置好的东西,它是一种潜在的存在,比如“甜”的味觉、“酸”的味觉等等,都给你准备好了。
但是,倘若你一辈子没有吃过甜的东西,你就不会知道什么叫甜,尽管你有甜这个味觉,这个吃的过程就相当于是“行”。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讲的就是这件事。
所以王阳明的知、行是不可能分离的,知和行看上去既是一回事,又不是一回事,两者不可分割。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王阳明才强调行动、强调实践的意义和重要性,没有实践,一切都是徒劳。别人喝白酒和你干杯,你拿白开水假装,那你永远不会知道白酒的味道。
三是致良知。致良知也建立在“心即理”的基础上。王阳明强调,人的内心是有规律的,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良知,良知才是人性的根本,这个源于孟子的性本善思想。
良知和邪念一样,会有冲动的意念,但是良知战胜邪念的动力是一直存在的,谁不想做好人呢?不过,良知深藏内心,被各种意念诱惑,稍不留神就会偏离良知。所以,良知也需要不断激活。
王阳明强调,要不断去伪存真、去粗取精,把内心不好的东西剔除出去,“存天理、去人欲”,去邪念,把良知留下,这个过程就叫致良知。
致良知的过程也是知行合一的过程,所以王阳明强调人人都要学会守静反思,要在事上磨练,要在实践中体味真知,不断激活良知。良知一旦占据了主导地位,邪念就会越来越远去。
相比朱熹的思想,王阳明的心学思想更突出了人本主义,突出了人的主观能动性。王阳明主张的“存天理、去人欲”和朱熹主张的“存天理、灭人欲”不是一回事。两个人说的“天理”意思不一样,朱熹的天理是外界已经存在的封建纲常、道德法则等,而王阳明的天理是人心。
所以,王阳明特别强调,为人处世要以不违背良心为准则,问心无愧即可。只要不违背良心、良知的事情,就可以做。朱熹要灭的人欲,是人的正常欲望;王阳明要去的人欲,不是人的正常欲望,而是“心中贼”,是人心中的邪念,是有违良知的邪念,人的正常欲望应该鼓励,这样社会才会有活力、有创造力。
“为人处世要以不违背良心为准则”,这是一个非常积极的信号,只要致良知、只要我心光明,以此为行动指南,那就可以坦坦荡荡地活在世上,不会迷惑、不必彷徨。
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合法、合道德的事情也是符合良知的事情,但是法律、现世道德与良知并不会完全重合。现实生活中,有的事情违法,甚至不道德,但不一定违背良知。比如,有个人快饿死街头了,他不得已偷了吃的,怎么评价?在王阳明看来,这种事是可以原谅的,并不违背良知,为了保命偷吃的,说得过去。
又比如,1936年12月12日,国民党高级将领的张学良和杨虎城在发动西安事变,扣押自己的最高领导蒋介石,逼蒋抗日。这事按照朱熹的思想,这是违背天理的,是要遭天谴的。但是,按照王阳明的思想,这是可以的,因为当时全民抗战才是国人的良知,蒋介石搞内战不得人心,因此,“张杨”问心无愧。
明朝统治者认识到阳明心学的存在,但是从来没有把王阳明的学说作为官方思想,这不得不说是个悲哀。王阳明去世数十年之后的万历年间(1573年-1620年),王阳明心学在民间得到广泛传播。这时,有大臣上书万历皇帝朱翊钧,请求朝廷下令禁止民间传播阳明心学,不知是万历皇帝觉得民间传播不必禁止,还是沉湎酒色没空搭理,总之万历皇帝对此不予理会。
阳明心学对人性解放、回归人的本性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与西方文艺复兴有异曲同工之妙。将人当做人,回归人性,指导人们不要为外界的条条框框束缚,致良知,不提做不到的口号,但是保持良知范围内的宽容和弹性。
以这种学说为指导思想,那么人的成长、成才、成功问题就不难解决了,人类社会的进步也就不成问题了。王阳明成功将周公的以德配天的“天”转为良知,今后大家做事只要以德配良知就好了,你的行为、德行是否符合良知?天的神秘存在,变成了人人都可以切身体会的良知、良心。
王阳明之后,有李贽、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等思想家,但是都是小打小闹,没有超出阳明心学的高峰。
清朝初年的满族贵族统治者,一开始不太信程朱理学那一套,当然,他们也不懂阳明心学。清初的满族贵族绝大多数人都不懂汉语,他们几乎都是原始的实用主义者,可以和蒙古人通婚、联姻,顺治皇帝的母亲孝庄太后就是蒙古人;可以封异姓为王,蒙古人、汉人等都可以为王;可以放手任用异族人士担任要职;等等。
这种开放包容的氛围帮助满族人以少数兵力迅速占领全中国,甚至收复了汉人丢失千年的西域地区,从而建立起空前庞大的大清帝国。
清朝中期以后,满族贵族日益程朱理学化,到清末鸦片战争发生(1840年)时,清朝的朝廷基本是明朝末年的翻版。他们固步自封,不肯放下身段学习洋人的长处,以倭仁(蒙古族)、翁同龢为代表的朝中大臣,满脑子都是程朱理学思想,阻挠革新,反对洋务,最终把清朝葬送。
人民常说,满清是被袁世凯逼下台的,实际上,满清能走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倭仁(蒙古族)、翁同龢等迂腐的重臣“居功至伟”。不过好在满族贵族比明朝崇祯皇帝中毒会轻一些,他们没有去紫禁城后面的煤山上吊,即便是眼在流泪、心在流学,他们最终选择了顺应民心,和平谢幕。
程朱理学并不都是糟粕,有其精华的一面,比如爱民思想、严于律己思想等等,有积极意义。但是,其作为治国思想体系,是封闭的、固化的、落后的,是被实践证明了的祸国殃民思想,用程朱理学体系治国,时间久了,只会有一种结果:国家蒙难,人民蒙羞,文明蒙尘。
第五,后记: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我国无数仁人志士积极探寻救国救民的思想,慢慢发现了问题的症结所在:必须要改造程朱理学或者摆脱程朱理学糟粕思想的束缚。从张之洞倡导的“中学为体、西学为用”,陈独秀等人发起的“新文化运动”,再到“五四运动”,他们要打倒的其实不是孔孟,而是僵化了的程朱理学。
蒋介石认识到程朱理学有弊端,因而积极提倡新生活运动,但他也知道文化自信的重要性,于是致力于恢复孔孟儒家思想的正统地位,比如大力倡导仁、义、礼、智、信以及亲爱精诚等儒家思想。不过,因为没有对其进行汲取精华、去其糟粕的改造,所以最后也失败了。
上个世纪三十年代,以王明为代表的“左”倾教条主义者,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把苏联经验和共产国际指示神圣化,走朱熹的老路,给中国革命事业造成了巨大损失。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决反对左倾教条主义,找到了思想自信、文化自信的路子,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方法对儒家思想进行吸收、改造,把马列主义的普遍原理和中国的实际相结合,形成了毛泽东思想。
毛泽东思想坚持实事求是的总底座,包容开放,呈现出气象万千的思想活力,摆脱了程朱理学狭隘视野,比如: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走;发展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方针;等等。
摆脱程朱理学束缚的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推翻了三座大山,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结束了中华民族一百多年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悲惨命运,开辟了中国历史新纪元。
毛主席逝世后,出现了“两个凡是”的论调:“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这实质上是延续毛泽东晚年的左倾错误。
对于这个问题,邓小平同志高瞻远瞩,以大历史的视觉做出了新的正确回答。他提出要完整、准确理解毛泽东思想,并总结出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
1978年展开的真理标准大讨论,实质上就是程朱理学与阳明心学之争的一个历史延续,最后得出正确结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检验真理的标准不是毛主席说过的某句话,也不是其他人说过的某句话、某个理论,而是实践。
如何理解“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邓小平同志的回答是:我们所做的事情是否科学是否可行,最终标准要看实践效果,也就是人民是否认可?
邓小平同志曾经反复强调:“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方针政策和作出决断的出发点和归宿。”在这里,人民就是人心。
人心向背是判断工作效果的标准,而不是其他。邓小平同志把王阳明的良知论进一步上升为人心论,将以德配天最终变成以德配人心。这样一来,就更好操作,更直观了:人民就是天,人心就是天。
邓小平同志为什么很伟大?他不但是卓越的政治家、军事家,他更是伟大的哲学家,他把中国人民从墨守成规、因循守旧再次带回到解放思想、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正确道路上来。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
这个理论指导中国人民进一步摆脱条条框框的束缚,不管白猫黑猫,能抓到老鼠就是好猫,大家甩开膀子、撸起袖子加油干,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1978年改革开放伊始,我国GDP排在全球第11位,2010年我国GDP成功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期间仅仅用了32年。
坚持文化自信说到底是坚持人心自信。坚持文化自信就是要坚持孔孟倡导的民本自信,就是要坚持王阳明解释的人心自信,不能偏离。
如何做到不偏离?《尚书·大禹谟》里面有句话:“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这十六个字被称为中华十六字心传,真值得我们好好琢磨。
后序:
一直想对中华文化的脉络做个梳理,去年十一月写了一篇《从商鞅到王阳明》,后来发现居然和明初大儒方孝孺写的《深虑论》精神吻合。五月底又写了《儒家思想发展的四个阶段,到王阳明时达到顶峰》,发表在今日头条上,引起较大反响。在此基础上,写成今文《以德配天是中国人的精神家园》,算是对中华文化做的一个阶段性总结,一家之言,贻笑大方。
法治文化 | “明德慎罚”探析
“明德慎罚”的释义和由来
“明德慎罚”出自《尚书·康诰》。从字面上来理解,“明德”就是指加强自我克制,倡导敬德、重德、保民、惠民;“慎罚”是指适用刑罚手段时要谨慎,主张避免滥刑、禁止滥杀无辜。“明德慎罚”法律思想可以概括为“崇尚德政”和“慎用刑罚”,即强调重视道德教化和刑罚适中宽缓。
“明德慎罚”发端于西周时期,建立在“以德配天”政治思想原则基础之上,是对商代统治合法性解释“帝祖合一”的破除。殷商时期的统治者宣称,其统治得到了神灵和祖先的保佑。因此,商朝人更多地把权力合法性的来源归结为以“帝”为核心的诸神和商王的祖先即“先公先王”。与此相对应,商朝的法律特点之一是神权法的成分比夏朝更多。《礼记·表记》记载:“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先罚而后赏,尊而不亲。”这不仅体现在立法原则和刑法中的“矫诬天命罪”,还表现在司法制度中的神判和天罚。“神判”即假借神的旨意进行审判;“天罚”即假借天意进行处罚,商王便通过占卜来推行神判。周人为什么会取代商王朝的统治,周公解释为因为周人有德,得到了天的佑助。《左传·庄公三十二年》中的一句话,可以精准概括这一演进过程,即:“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我们必须看到,虽然“以德配天”还留有一定的神权法思想痕迹,但内涵和重心已经开始转移到以重民、保民为特点的实践上。
“明德慎罚”与“敬天保民”政治思想息息相关。一方面,周公把“天命”与德行自然联系起来。他深刻认识到“殷鉴不远”,牢记商王朝灭亡的教训,得出一个结论:“唯命不于常”,即“天”对某个王朝的保护不是固定不变的,进而提出了“敬天保民”,即敬从天命、怀保小民。在周公看来,“天命”始终与统治者的德行密切相关,从而给“天命”赋予了恒久不变的道德品质。另一方面,周公在“天命”与“民情”之间做了链接。《尚书·康诰》有言:“天畏棐忱,民情大可见。”意思是说,“天”的威严是可怕的,它是否真诚地保佑你,从民情中可以看得见。换言之,民情和民心是感知天命的一面镜子。因此,怀保小民,既要体察民情,还要慎用刑罚。
作为西周法律指导思想,“明德慎罚”是“以德配天”“敬天保民”等政治理论在法律思想上的具体细化和自然延伸。周公曾对自己的弟弟康叔说,“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不敢侮鳏寡。庸庸,袛袛,威威,显民。”大意即:“只有我们英明伟大的父亲周文王能够做到彰显美德并慎用刑罚,不敢侮慢鳏寡之人,任用那些该任用的人,尊重那些该尊重的人,惩罚那些该惩罚的人,并将其中的道理明白地告知民众。”因为民心向背代表了天命,因此要重民保民,不能滥用刑罚和草菅人命,并将政策、法律的原则明白告知民众,争取民众对政策、法律的支持。
“明德慎罚”的内部分野与沿革
“明德慎罚”内含了道德教化与慎用刑罚两个方面,缺一不可。“敬天保民”重在保民,“明德慎罚”则重在“慎罚”。
在道德教化方面,周公在《酒诰》中提出“勿庸杀之,姑惟教之”。即“不用杀他们,暂且先教育他们”。杨鸿烈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一书中称之为“法律感化主义说的最明白的有《酒诰》”。春秋时期,孔子明确主张对统治者和民众进行教化,即教育感化,政教风化,化民成俗。之后,孟子提出“性善”论,并断定每一个人都能充分发挥自己的道德自觉,实现人性的良善,“人皆可以为尧舜”;荀子则从“性恶”论出发,主张通过人为的努力创造出人类社会所需要的善,即“化性起伪”,其中重要的一环即“明礼义以化之”。两者殊途同归,孟子强调了道德教化的基础和可能,荀子强调的则是道德教化的方式和手段。
在慎用刑罚方面,周公认为,刑罚是国家用来维持秩序的手段,用刑不当必然招致民怨,这是商王朝后期滥用刑罚导致民怨沸腾得出的宝贵历史经验。《周礼·秋官》即有“三赦之法”,即对年少体弱的人、老人及智力有障碍的人采取宽宥政策。西周统治者在“明德慎罚”思想的指导之下,制定了一系列刑罚适用原则,对罪犯不再一味诛杀,而是注重动机与证据,区分犯罪情节的轻重,摒弃动辄株连的传统,是中国古代刑法理论与司法实践的一大进步。汉朝以后,一系列保护鳏寡孤独、老幼妇残的恤刑原则和法律制度得以确立,汉惠帝元年诏:“民年七十以上,若不满十岁,有罪当刑者,皆完之。”“完之”即“不加肉刑”。汉成帝定令:“年未满七岁,贼斗杀人及犯殊死者,上请廷尉以闻,得减死。”唐初修订法律,死刑罪的数量减少近一半,通过减少死罪、减轻刑罚,体现德主刑辅的基本方针,同时通过制度设计严格死刑案件的审核程序。《唐律疏议》关于宽仁恤刑的规定已经发展得比较成熟。妇女犯罪行刑上享有特殊规定。《隋书·刑法志》载,《梁律》扩大对女子用刑的限制,规定:“女人当鞭杖罚者,皆半之。”“女子怀孕者,勿得决罚。”由此可见,中国古代的恤刑思想源远流长、弦音未绝。
“明德慎罚”的现代传承与发展
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始终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强调法治和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这既是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对治国理政规律的深刻把握。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就要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为全面依法治国创造良好人文环境。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道德滋养对于法律信仰、法治观念、规则意识的培养具有基础性作用。只有重视道德教化,才能促使道德转化成为内心的法律。要坚持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高度重视道德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良好道德风尚,引导公民既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又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做到权利和义务相统一,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相一致,自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把加强道德养成和培养法治精神融合起来,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道德自觉。法律要发挥作用,首先全社会要信仰法律;道德要得到遵守,必须提高全体人民道德素质。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使人们发自内心信仰和崇敬宪法法律;同时要加强道德建设,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提升全社会思想道德素质。要在道德教育中突出法治内涵,注重培育人们的法律信仰、法治观念、规则意识,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营造全社会都讲法治、守法治的文化环境。要把道德要求贯彻到法治建设中,法律法规要树立鲜明道德导向,弘扬美德义行,立法、执法、司法都要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都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其中,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良法善治。要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依法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失德行为的整治,对见利忘义、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让败德违法者受到惩治、付出代价。
尊重和保障人权,不断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中华法系凝聚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和智慧,有很多优秀的思想和理念值得我们传承,其中就包括“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慎刑思想”和“保护鳏寡孤独、老幼妇残的恤刑原则”。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实行特赦,依法对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年满七十五周岁、身体严重残疾且生活不能自理的等九类服刑罪犯实行特赦,向世人展示了中国的法治精神和人道主义精神。要将明德慎罚所蕴含的慎刑思想和恤刑原则发扬光大,就必须坚持以法治保障人权,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和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要适应刑事犯罪发生结构性变化新形势,贯彻并完善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进一步完善刑事诉讼程序,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坚持少捕慎诉慎押,保障当事人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员、戒毒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的合法权利,扩大适用非羁押手段,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建立健全权利救济和救助制度,使中华法治文明焕发出新的生命力。
来源:学习强国
编辑:马 倩 王 宁 刘 伟审核:胡志勇 付加才 点分享点收藏政治哲学专栏:民本、明德慎罚、敬德保民、尊天
民本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古文尚书·五子之歌》)的缩写。中国儒家的一种政治理想。意为民众是国家的根本,稳固这个“根本”国家才能安宁。源于西周周公(旦)的“敬德保民”,到春秋时期发展为“重民”思潮,管仲说:“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管子·牧民》)儒家对之又作了升华,成为其“德治”、“仁政”的基本根据和施政纲领。孟子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荀子表述为:“民如水,君如舟;水可载舟,也可覆舟。”(《荀子·王制》)突出了“民为邦本”之意;而“本固”则在于得到民众的拥护。孟子说:“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孟子·离娄上》)为此,就应实施“德治”、“仁政”。其一,首先要求统治者本身有“仁”德。孔子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论语·为政》)又说:“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论语·颜渊》)其二,统治者要“施仁德于民”,“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孟子·公孙丑上》)。其要包括:“因民之所利而利之”(《论语·尧曰》),“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孟子·离娄上》);“制民之产”,“使民以时”,“富之”,“教之”,“省刑罚,薄税敛,深耕易耨”,给民众以实际的利益,即“养民也惠”、“推恩”于民,于是,民则受之感化而感恩于上,“中心悦而诚服也”,达到“本固邦宁”,“斯得天下”。
明德慎罚 西周初周公用语。《尚书·康诰》:“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不敢侮鳏寡,庸庸,祗祗,威威,显民。”他认为治民既应明尚德政,又要慎施刑罚,包括:不能欺侮无依无靠的人,任用应当任用的人,尊敬应当尊敬的人,处罚应当处罚的人。认为量刑处罚要考虑犯罪的动机和悔罪态度,罪虽大,但非故犯,且知悔改,“时乃不可杀”;罪虽小,但明知故犯,且不知悔改,“乃不可不杀”。至于“不孝不友”的“元恶大憝”者,则定要“刑兹无赦”。实际上提出了“宽猛相济”、“文武并用”的统治原则,为后来儒家所继承和发展。战国末荀子谓:“治之理,礼与刑,君子以修百姓宁。明德慎罚,国家既治四海平。”(《荀子·成相》)
敬德保民 西周统治者提出的政治思想。周取代商后,对殷人的天命论作了修改,核心是“以德配天”。认为能否享有“天命”,关键以君主是否“敬德”而转移。强调天命不是永恒地给某一个统治者,“唯命不予常”(《尚书·康诰》)。“唯王其疾敬德。王其德之用,祈天永命。”(《尚书·召诰》)“敬德”,亦称“修德”、“明德”。其内容有三:一谓统治者应“无康好逸豫”,“不敢自暇自逸”,“罔敢湎于酒”,加强自身的品德修养;二谓“明德恤祀”,谨慎地祭祀先祖、上天;三谓“怀保小民,惠鲜鳏寡”,“训告”教化,“明德慎罚”,对民实行德政。只有如此,才能保持对民众的统治,使民众心悦诚服服从统治,“欲至于万年,唯王子子孙孙永保民”(《尚书·梓材》)。近代王国维说,周人“其所以祈天永命者,乃在德与民二字”(《殷周制度论》)。这一思想形成了对后世影响深远的德治说的基本框架。
尊天 中国古代一种天人感应的神学政治思想。最早起源于周朝。国人的“天”包含两重意义:一是至大无外、至高无上的自然之天;一是玄妙不测、主宰一切的神明之天。周人确立以“乾”为首卦的尊“天”说,认为唯有“天”是至高无上、主宰一切的自然神明,个人的吉凶祸福、国家的盛衰存亡都与“天意”、“天命”存在着联系。世俗生活只有在“天”的授意下才具有合理性,世俗活动只有在“天”的授命下才具有神圣性。“尊天”思想对春秋战国“百家争鸣”产生了决定性影响,孔子的“天命”、墨子的“天志”、老子的“天道”都是对“尊天”思想的继承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