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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两火耗什么意思(火耗什么意思)

银两火耗什么意思(火耗什么意思)

“火耗归公”是什么意思,雍正为什么要大力推行火耗归公

看过电视剧《雍正王朝》的人们,想必都会记得雍正即位后推行的三大改革政策:摊丁入亩、士绅一体当差一体纳粮和火耗归公。对于前两者,大家应该都比较了解,至少从字面意思上也能猜个大概。但至于火耗归公,可能会相对陌生些。

那么,这个“火耗归公”究竟是什么意思?雍正为什么要大力推行这项政策呢?

上图_ 《雍正王朝》唐国强 饰 爱新觉罗·胤禛

火耗是什么

要想弄清楚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先明白什么叫“火耗”。火耗,又叫“耗羡”,是指地方官在征收课税时,会要求纳税者在规定税额外再多交一部分。为什么要多交一部分?这就要讲到火耗的起源。

火耗出现于明朝,张居正改革时,推出“一条鞭法”,明确规定的将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税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但由于地方官从百姓手里得到的大多是碎银,因而需要以火熔化铸成银锭才能上缴国库。在重铸的过程中,难免会有银两损耗的现象。故而这种因为铸银而产生的、需额外缴纳的税款就被称为“火耗”。

​上图_ 张居正改革

征收火耗,其实是一种合理的制度。因为不仅是重铸过程中会有银两损失的情况,在日常使用时,现银也往往会因磕碰、磨损等原因造成流失导致分量不足。但是这种损耗的数量往往都是很小的,而且是不确定的,但地方官员在征收时往往要求纳税人多交火耗,甚至每一两白银竟要收四五钱的火耗,这可不就容易激起民愤嘛!

至于为什么要这么做,怪就怪明朝规定的官员俸禄实在是太少。各级官员仅靠朝廷发的工资,只能保证最基本的开支,连体面的生活都无法维持。而且,你也不能指望谁的觉悟都跟况钟、海瑞一样高。所以那些收上来的火耗钱,基本都进了各级官员的腰包,成为了他们极为重要的“灰色收入”。

​上图_ 海瑞(1514年1月22日-1587年11月13日),字汝贤

何为火耗归公

明白了火耗,我们就知道了所谓“火耗归公”,就是要将这些落入官员私家口袋的火耗钱统一上缴国库,归公家所有。清朝建立后,由于“清承明制”,其官员俸禄也基本上向明朝标准看齐(七品知县年俸仅45两)。这样一来,觉得工资不够花的各级官员又想到了“火耗增收”这一妙招。

于是乎火耗不仅没有随着明朝的灭亡被扫入历史的垃圾堆,反而愈演愈烈,有的地方甚至一两银子要收六七钱火耗。更严重的是,有人收50%的火耗,很快就有人敢收100%的;有人收一倍的,很快就有人敢收两倍的。这不但导致官场贪腐横行,更令百姓苦不堪言。由此产生的抗缴火耗的民变在清朝初年可谓遍地皆有,常常令官府头疼不已。

​上图_ 康熙皇帝,爱新觉罗·玄烨(1654年5月4日-1722年12月20日)

那么,既然征收火耗不得人心,那么为什么不取缔?其实,早在康熙五十年(1711年),陕西巡抚噶什图即上奏建议“量留本官用度外,其余俱捐补合省亏空。” 噶什图的建议,可谓有了“火耗归公”的雏形。但此时的康熙早已倦于政事,加上“九子夺嫡”的折磨,他不想、也没有精力再去碰触这个敏感的话题,火耗改革也就此耽搁下来。

雍正上台后,为兴利除弊,同时也为缓解日益严重的财政危机,于雍正二年(1724年)开始推行“火耗归公”。清廷规定:各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厘定火耗的额度,征缴之后统一纳入国库并登记造册。征收的火耗除填补国库外,多出来的部分以养廉银的形式下发,作为各级官员俸禄之外的一项额外收入,以补贴家用。

​上图_ 允礼所作雍正皇帝像

大力推广

可能有人会问:不管火耗是归私人还是公家,这不都是民脂民膏吗?这么做和不归公有什么不一样?大不一样!原先朝廷收3两银子的税,地方官收9两,自己赚6两不说,老百姓怨声载道,骂得都是朝廷,好处全是官员的。现在呢?哪怕你收100两,也都是朝廷的,官员毛线都没有,你敢捞一分立马治罪,傻子才去收高得离谱的火耗。这样无疑有效解决了自明朝起就长期存在的地方官横征暴敛的弊政,对百姓而言自然是减轻了负担。

然而,雍正推行“火耗归公”,无疑是站到了整个官员集团的对立面,那些“小金库”被清的人岂能愿意?要知道,士绅阶层在明清时代对整个社会的影响非常大,一旦政策没搞好,就有可能动摇国本。对此,雍正有着充分的思想准备,他首先宣布,在最主张实施这项政策的山西试行“火耗归公”(山西巡抚诺敏和布政使高成龄是最早上奏推行“火耗归公”的雍正朝官员)。当年,山西共上缴火耗银43万两:20万两弥补亏空,9万多两作公费,其余作为各官养廉银。这其中,知县级别官员得到养廉银500至1500两。如此官员有了好处、朝廷补了亏空、百姓减负担,这般一石三鸟,何乐而不为呢?

​上图_ 李卫(1687年—1738年)

其次,雍正在各级财政机构选派能臣干吏,对各地账目实施清查,严防舞弊。比如我们大家熟知的李卫,当时被任命为户部郎中,负责主持“火耗归公”相关改革事宜。有位亲王自恃位高权重,再三暗示李卫,他要把火耗收到自己腰包里。李卫见状,便下令将这位王爷想要的火耗银装箱,然后在箱子上贴上封条,写上“亲王火耗”,而后在户部大门口一放。这样一来,在众目睽睽之下拿走这火耗银,面子还往哪里搁?亲王无奈,只好向李卫道歉,于是“火耗归公”便顺利铺开了。

​上图_ 清朝官员

再者,派出钦差大臣不断明察暗访,广泛收集民情,制定合理的火耗比例;同时对仍敢顶风作案的官员,严惩不贷,绝不手软,甚至不惜开杀戒,以儆效尤。在雍正的努力下,河南、山东的火耗比例由之前的四到七成分别降至13%、18%,其他各省普遍降至10%—20%,富庶的江浙一带只有5%。这一改革措施集中了征税权力,减轻了人民的额外负担,增加了官员的薪给,对整顿吏治、减少贪污有积极作用。

不过在封建专制的大环境下,官僚贪污腐败是个痼疾,仅靠一两项措施是无法根治的。雍正死后,地方官开始于火耗之外暗中加派杂税,滥征之风再起。但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这仍然是一项非常有效的改革尝试,也取得了十分积极的效果。

作者:林森 校正/编辑:莉莉丝

参考资料:

【1】《清世宗实录》《清朝文献通考》《清史稿•田文镜传》

【2】《论耗羡归公》 陈峰 著

【3】《四爷很忙》 纪连海 著

文字由历史大学堂团队创作,配图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火耗归公”是什么意思,雍正为什么要大力推行火耗归公

看过电视剧《雍正王朝》的人们,想必都会记得雍正即位后推行的三大改革政策:摊丁入亩、士绅一体当差一体纳粮和火耗归公。对于前两者,大家应该都比较了解,至少从字面意思上也能猜个大概。但至于火耗归公,可能会相对陌生些。

那么,这个“火耗归公”究竟是什么意思?雍正为什么要大力推行这项政策呢?

上图_ 《雍正王朝》唐国强 饰 爱新觉罗·胤禛

火耗是什么

要想弄清楚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先明白什么叫“火耗”。火耗,又叫“耗羡”,是指地方官在征收课税时,会要求纳税者在规定税额外再多交一部分。为什么要多交一部分?这就要讲到火耗的起源。

火耗出现于明朝,张居正改革时,推出“一条鞭法”,明确规定的将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税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但由于地方官从百姓手里得到的大多是碎银,因而需要以火熔化铸成银锭才能上缴国库。在重铸的过程中,难免会有银两损耗的现象。故而这种因为铸银而产生的、需额外缴纳的税款就被称为“火耗”。

​上图_ 张居正改革

征收火耗,其实是一种合理的制度。因为不仅是重铸过程中会有银两损失的情况,在日常使用时,现银也往往会因磕碰、磨损等原因造成流失导致分量不足。但是这种损耗的数量往往都是很小的,而且是不确定的,但地方官员在征收时往往要求纳税人多交火耗,甚至每一两白银竟要收四五钱的火耗,这可不就容易激起民愤嘛!

至于为什么要这么做,怪就怪明朝规定的官员俸禄实在是太少。各级官员仅靠朝廷发的工资,只能保证最基本的开支,连体面的生活都无法维持。而且,你也不能指望谁的觉悟都跟况钟、海瑞一样高。所以那些收上来的火耗钱,基本都进了各级官员的腰包,成为了他们极为重要的“灰色收入”。

​上图_ 海瑞(1514年1月22日-1587年11月13日),字汝贤

何为火耗归公

明白了火耗,我们就知道了所谓“火耗归公”,就是要将这些落入官员私家口袋的火耗钱统一上缴国库,归公家所有。清朝建立后,由于“清承明制”,其官员俸禄也基本上向明朝标准看齐(七品知县年俸仅45两)。这样一来,觉得工资不够花的各级官员又想到了“火耗增收”这一妙招。

于是乎火耗不仅没有随着明朝的灭亡被扫入历史的垃圾堆,反而愈演愈烈,有的地方甚至一两银子要收六七钱火耗。更严重的是,有人收50%的火耗,很快就有人敢收100%的;有人收一倍的,很快就有人敢收两倍的。这不但导致官场贪腐横行,更令百姓苦不堪言。由此产生的抗缴火耗的民变在清朝初年可谓遍地皆有,常常令官府头疼不已。

​上图_ 康熙皇帝,爱新觉罗·玄烨(1654年5月4日-1722年12月20日)

那么,既然征收火耗不得人心,那么为什么不取缔?其实,早在康熙五十年(1711年),陕西巡抚噶什图即上奏建议“量留本官用度外,其余俱捐补合省亏空。” 噶什图的建议,可谓有了“火耗归公”的雏形。但此时的康熙早已倦于政事,加上“九子夺嫡”的折磨,他不想、也没有精力再去碰触这个敏感的话题,火耗改革也就此耽搁下来。

雍正上台后,为兴利除弊,同时也为缓解日益严重的财政危机,于雍正二年(1724年)开始推行“火耗归公”。清廷规定:各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厘定火耗的额度,征缴之后统一纳入国库并登记造册。征收的火耗除填补国库外,多出来的部分以养廉银的形式下发,作为各级官员俸禄之外的一项额外收入,以补贴家用。

​上图_ 允礼所作雍正皇帝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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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人会问:不管火耗是归私人还是公家,这不都是民脂民膏吗?这么做和不归公有什么不一样?大不一样!原先朝廷收3两银子的税,地方官收9两,自己赚6两不说,老百姓怨声载道,骂得都是朝廷,好处全是官员的。现在呢?哪怕你收100两,也都是朝廷的,官员毛线都没有,你敢捞一分立马治罪,傻子才去收高得离谱的火耗。这样无疑有效解决了自明朝起就长期存在的地方官横征暴敛的弊政,对百姓而言自然是减轻了负担。

然而,雍正推行“火耗归公”,无疑是站到了整个官员集团的对立面,那些“小金库”被清的人岂能愿意?要知道,士绅阶层在明清时代对整个社会的影响非常大,一旦政策没搞好,就有可能动摇国本。对此,雍正有着充分的思想准备,他首先宣布,在最主张实施这项政策的山西试行“火耗归公”(山西巡抚诺敏和布政使高成龄是最早上奏推行“火耗归公”的雍正朝官员)。当年,山西共上缴火耗银43万两:20万两弥补亏空,9万多两作公费,其余作为各官养廉银。这其中,知县级别官员得到养廉银500至1500两。如此官员有了好处、朝廷补了亏空、百姓减负担,这般一石三鸟,何乐而不为呢?

​上图_ 李卫(1687年—1738年)

其次,雍正在各级财政机构选派能臣干吏,对各地账目实施清查,严防舞弊。比如我们大家熟知的李卫,当时被任命为户部郎中,负责主持“火耗归公”相关改革事宜。有位亲王自恃位高权重,再三暗示李卫,他要把火耗收到自己腰包里。李卫见状,便下令将这位王爷想要的火耗银装箱,然后在箱子上贴上封条,写上“亲王火耗”,而后在户部大门口一放。这样一来,在众目睽睽之下拿走这火耗银,面子还往哪里搁?亲王无奈,只好向李卫道歉,于是“火耗归公”便顺利铺开了。

​上图_ 清朝官员

再者,派出钦差大臣不断明察暗访,广泛收集民情,制定合理的火耗比例;同时对仍敢顶风作案的官员,严惩不贷,绝不手软,甚至不惜开杀戒,以儆效尤。在雍正的努力下,河南、山东的火耗比例由之前的四到七成分别降至13%、18%,其他各省普遍降至10%—20%,富庶的江浙一带只有5%。这一改革措施集中了征税权力,减轻了人民的额外负担,增加了官员的薪给,对整顿吏治、减少贪污有积极作用。

不过在封建专制的大环境下,官僚贪污腐败是个痼疾,仅靠一两项措施是无法根治的。雍正死后,地方官开始于火耗之外暗中加派杂税,滥征之风再起。但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这仍然是一项非常有效的改革尝试,也取得了十分积极的效果。

作者:林森 校正/编辑:莉莉丝

参考资料:

【1】《清世宗实录》《清朝文献通考》《清史稿•田文镜传》

【2】《论耗羡归公》 陈峰 著

【3】《四爷很忙》 纪连海 著

文字由历史大学堂团队创作,配图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康熙能臣于成龙未完成的使命——“去火耗”,究竟是咋回事?

清康熙二十年(1681年),十二月,时年已经65岁的于成龙再次获高升,由直隶巡抚升任两江总督,授通议大夫、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在此之前,康熙皇帝曾两次召见于成龙,面谕“尔为今时清官第一”。

两江总督掌管江苏、江西、安徽三省军政大权,所管辖之地皆属当时大清国富裕地带,但是吏治较为腐败,此番于成龙是带着康熙皇帝整肃吏治的重要使命前往,而整肃两江吏治的突破口就是“去火耗”,可惜于成龙在两江总督任上凡两年,直至病逝,却未能完成使命。

那么,“去火耗”究竟是咋回事?为什么跟整顿吏治联系在一起呢?又是如何难倒大名鼎鼎的能臣干吏于成龙的呢?且听小编为你娓娓道来。

清朝国库所收的银圆宝

“火耗”就是当时地方各州县在收完赋税后,要把老百姓上交的碎银子熔炼后再铸成银锭,由于老百姓的的碎银子纯度质量不一,在熔炼铸锭的过程中一定出现损耗,因此,地方州县在收税的时就会以“火耗”为由,多向老百姓收一些赋税。

为什么会产生这种乱像呢?由于清初承明旧制,各级官吏的俸禄都比较低,像位极人臣的张廷玉年俸银才180两、禄米180斛,一个七品知县一年俸禄也不过45两。州县官员靠这点俸禄生活难以维计,便加收火耗,朝廷对此虽然清楚,也只能漠然处之。

朝廷的这种态度,长此以往,助长了地方州县官员的贪欲,他们以“火耗”之由,疯狂敛财,便有了“十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之说。这样老百姓赋税加重,到了康熙晚年尤甚,腐败漫延,民不聊生。

康熙亲政并平定“三藩之乱”之后,开始着手恢复国民经济,对地方官吏以“火耗”之由搜刮民财,欺压百姓,深恶痛绝。而借“火耗”敛财在两江尤其严重,时任江宁将军(两江地区八旗军最高统帅)赫里借皇亲之尊(是康熙的外甥),勾结地方官吏、江湖黑帮借“火耗”之由大肆敛财,民愤极大。康熙皇帝任命于成龙为两江总督,就是让借于成龙的威望和清廉去震慑赫里及一帮污吏,在两江地区率先推行“去火耗。”

电视剧《于成龙》剧照,于成龙为减轻推行“去火耗”阻力,审判并斩杀江宁将军赫里

清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四月,于成龙抵江宁,江南官吏望风改操,奢靡旧习为之大变。但也遭到江宁将军赫里的抵制,二人矛盾激化,于成龙先斩后奏,斩杀赫里,令朝野震惊。经此大变后,康熙“去火耗”的态度暧昧,就此搁浅,直至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三月,于成龙病逝,终为完成使命。

数十年之后,雍正即位,就从抓火耗归公开始,打击贪腐,改革税制,率先在山西试点试行,逐步在各省陆续推广并实施。从此,“火耗”正式纳入清朝政府的财政收入。“火耗归公”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产生的。致此,也算是了却于成龙的心愿。

收来的“火耗”银,雍正朝主要把它用在了三个地方,一是用以各级官员养廉支出,二是用来弥补各级政府的财政亏空,三是支付前两项开支如还有节余便作为各地政府的公用基金,用来修城筑堤等,也可用作各省间物资运转的费用。

火耗归公的好处,就是把征收火耗银公开化、合法化,变暗收为明收,变乱收为按规定征收率,从而减轻了老百姓的负担,阻止了地方州县官员贪腐。同时也树立了中央权威,减弱了地方财政权。

“火耗归公”是什么意思,雍正为什么要大力推行火耗归公?

“火耗归公”这个词大部分人应该有印象,因为电视剧《雍正王朝》中用比较大的篇幅讲了这件事情。不过大部分人也是知道它的名称,不清楚它的内容,或者知其一不知其二。

电视剧里,为什么百官集体反对,雍正皇帝还要力主推行,是个人的性格执拗?还是他的远见非凡?咱们借此机会深入了解一下,既增加一些历史知识,也能从中领会一些社会管理的理论。

一、“火耗”的前世今生”是什么?

“火耗”也叫“火耗银子”。这项制度开始于明朝万历年间,当时的内阁首辅张居正主持推行了“一条鞭法”,规定赋税一律征银上交国库。

入国库就需要统一标准、重量、成色的银子,这就要把老百姓交上来的碎银熔化重铸为上交国库的银锭。这个融化重铸的过程中,往往会因磕碰、磨损、成色等原因造成一些流失,导致银子分量不足,产生一定的损耗。

这样的实际情况,就允许地方在收税的时候,按照一定的比例多征收一些。比如说,政府要铸造1两的官银,需要向老百姓征收1.1两的碎银子,其中0.1两的银子在融化重铸的过程中损耗了。

由于这个制度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多征收比例,也就给地方留出了暗箱操作的“空子”,所以有了这个制度后,地方官员征税时加征的“火耗”经常大于实际需要的“火耗”,征收差额就归地方官员所有了。

这种符合规定的增收项目,谁也舍不得放弃。明朝灭亡之后,清初的官员继续沿用了这种做法。无论出于官员个人目的、还是者公务需要等各种原因,“火耗”就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地加重,当时一般州县的“火耗”,每两达到二三钱,有的甚至达到四五钱。

偏僻的州县赋税少,“火耗”更是比正赋高出好几倍。对此,各级官员都见怪不怪,成为一种各方都允许的规则了。不管是明规则还是潜规则,都是由人制定或者约定的,目的都是保证权利方的利益。

而且,这个规则从前朝开始,运行了那么长时间,不用说官员,就是老百姓也觉得是合理制度。

二、“火耗归公”是到底是谁提出来的?

现在大家已经知道,“火耗”银子开始是落入官员私人口袋的,当然客观的讲,“火耗银子”肯定有一部分用于官员的公务接待、临时雇佣人员的工资等,也算是半公半私的开支吧,但是这个尺度全凭官员的个人修养来约束。

知道了“火耗”是什么,那么“火耗归公”就好理解了,就是规范“火耗”的征收。雍正年间,清政府将“火耗”列入正税,并作为财政收入上交国库,准确的说,是雍正二年七月,在全国推广“火耗归公”。

“火耗归公”本质上是一次税务制度改革,实际上也不是雍正皇帝自己想出来的,其实是由时任山西巡抚诺岷给雍正皇帝上书建议的。这个诺岷历史上还是有一定的功绩的,应该算是一个正面形象的官员。

雍正元年,提拔内阁学士诺岷为山西巡抚,主政一方。

后来诺岷在山西帮助雍正皇帝推行“火耗归公”新政,为雍正朝增收、治贪都立下了很大的功劳。

但是电视剧《雍正王朝》里,这个人反而被演绎成为一个大贪官,欺上瞒下、贪得无厌,由雍正皇帝的第一谋士邬思道帮助时任工部巡查官的田文镜查出来,最后被处以极刑。

看来大家耳熟能详的历史故事,很多都是假的。

接着说诺岷的上疏,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火耗”制度虽然有弊端,加重了老百姓的负担,但是暂时还不能彻底废除,还是要继续征收,利用这个可以补上财政收入严重不足的“窟窿”。

从山西来说,当时,全省各级官员普遍被欠薪1年左右,已经成为非常严重的社会治理问题。

二是征收“火耗”银子的权利收归省里统一安排。也就是原先征不征收、征收多少,一个县长就可以决定,现在要改革成为省里有关部门统一测算、规划之后,再确定征收比例。

三是征收上来的“火耗”银子,各州县不能再私自留存,全部要交到省里,也就是直接补充到省一级的财政。交上来之后,省里再根据各地上缴多少和实际需求,把其中一部分返还给各级官员,主要作为各级官员俸禄外的补贴。

由于“火耗归公”触及了当时很多权贵的私利,推行的时候有很大的阻力。电视剧《雍正王朝》演绎的江苏巡抚李卫,在推行“火耗归公”的时候,就受到整个省官员的集体抵触,有的直接表明态度、有的消极应付交差,反正开始的时候是一步都走不下去,搞得李卫心力憔悴。

为此,李卫下了决心、想了办法,专门请示了雍正皇帝,后来把江苏省布政使、按察使等几个副职全部撤换,之后才硬性推开了“火耗归公”。

电视剧肯定有一定演绎的成分,但是从有关资料印证、从社会原理上正常推断,实际过程也肯定是非常艰难的。正如俗话所讲,“对既得利益阶层来说,动他利益如同动他生命”。你想想,你都要他的命了,他能不反抗、不和你拼命?

“火耗归公”正式推行之后,当时清政府规定“火耗”附加税一般为正税的10%-15%,最高不超过20%,官员要全部上交,不得私自截流。这种“火耗”的收入一部分用于财政支出,另一部分则作为各级官员的养廉银子。

据光绪《清全典事例》记载,各级官员的养廉银子为:总督13000-20000两,巡抚10000-15000两,布政使5000-9000两,按察使3000-8444两,道员1500-6000两,知府800-4000两,知州500-2000两,知县400-2259两,同知400-1600两。

这里捎带大概测算一下当时1两银子相当于现在多少元人民币?咱们按照人工收入来测算,因为人工年收入大概就是养活一家人的开支。根据史料记载测算,清朝一名长工一年收入的平均值大约是12两。现在我国城镇职工平均年工资大约是6万元人民币。按这个测算,当时的1两银子大概折合现在的人民币5000元。这样看起来,清朝官员的养廉银子还真不少啊,如果还去贪污,就真是贪得无厌了。

三、“火耗归公”产生了哪些具体影响?

“火耗归公”主要目的就是推动当时各级政府财政的公开透明,明确了征收的比例和用途,把原来可以在“桌子下面搞事情”的惯例给打破了,也顺带堵住了各级官员利用“火耗”贪污腐败的渠道。

“火耗归公”对于国家来说,稳定了国家的经济,保障了政府的正常运行。根据相关史料记载,雍正年间国库层面一年的花销大概是1000万两出头,一年的收入在1800万两左右,有这样的机制,所以雍正去世后,国库留下了3453万两银子。

前边我们说过了,当时清政府规定“火耗”附加税一般为正税的10%-15%,咱们取个中间数值12%。这样测算一下,“火耗归公”后每年给政府大约增加国库收入为:当时的年收入1800万两-[当时的年收入1800万两÷(1+12%)]=193万两。

这个增加的收入是个什么水平呢?以当时年年发生的黄河水患为例子,这193万两银子基本上够当时全国兴修水利的全部费用了,这样大家就知道了,这个增收实际上还是非常可观的、作用很大的。

四、“火耗”对百姓的好处

对于百姓而言,火耗归公让那些贪官没有可乘之机,减少了百姓的负担。

推行“火耗归公”后,老百姓的负担轻了很多,以河南、山东为例,其火耗率由之前的八成分别降低到13%、18%,其他各省通常在10%-20%左右,四川最高为30%,富庶地区更低,如浙江仅5%。这是大面上的情况,咱们再从老百姓个性层面做一些分析。

清朝当时国家征收的税种主要是田赋、盐、茶、矿工商税和货物运输的关税等等。我们从影响人群最多的田赋进行一个分析。

清朝中后期废除了人头税,实行“摊丁入亩”制度,就是把原来按人头收税改成了按土地所有收税。这样客观上使得贫苦农民没有了纳税负担,增加了地主的纳税负担。

总体来说,当时的征税比例不算太高,平均到每个人身上,大约就是一年总收入的10%左右。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一年赚总共了10两银子,大约需要上缴1两银子的税。

按这个思路,咱们再想想:之前说过了,在推行“火耗归公”之前,各级官员追加的“火耗”银子非常多,很多时候、很多地方全凭主要官员的一时念想决定,有的征收比例甚至达到正常的好几倍。

咱们再从老百姓身上算一笔账,如果不推行“火耗归公”,每个人本来1两的纳税负担,就可能是3两甚至5两。可想而知,当时老百姓的负担会有多么繁重。

推行“火耗归公”后,给每个老百姓减轻的纳税负担能达到20%—40%,所以说确实是一项比较利民的改革措施。

小结

借用当时山西巡抚诺岷的一句话,“天下事惟有可行不可行两端”。每项政策都有推行和没推行两个方面,效果上肯定也有褒有贬,正如大家常说的“政声自古就有两端”。

从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好处上入手,大胆地推行改革,就是正路,也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在当时来讲,“火耗归公”与国与民都是有好处的,一度时期里发挥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但是由于封建王朝的历史局限性,开展的每一项社会治理改革,最终都被各级官员“念歪了经”,变本加厉地成为老百姓的噩梦。这也印证了古代封建王朝大都很难突破300年“大限”的理论。最后归到一句话,“自古得民心者得天下”,做到这一点还会有什么问题、还能实现不了长治久安?

“火耗归公”是什么意思,雍正为什么要大力推行火耗归公

看过电视剧《雍正王朝》的人们,想必都会记得雍正即位后推行的三大改革政策:摊丁入亩、士绅一体当差一体纳粮和火耗归公。对于前两者,大家应该都比较了解,至少从字面意思上也能猜个大概。但至于火耗归公,可能会相对陌生些。

那么,这个“火耗归公”究竟是什么意思?雍正为什么要大力推行这项政策呢?

上图_ 《雍正王朝》唐国强 饰 爱新觉罗·胤禛

火耗是什么

要想弄清楚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先明白什么叫“火耗”。火耗,又叫“耗羡”,是指地方官在征收课税时,会要求纳税者在规定税额外再多交一部分。为什么要多交一部分?这就要讲到火耗的起源。

火耗出现于明朝,张居正改革时,推出“一条鞭法”,明确规定的将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税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但由于地方官从百姓手里得到的大多是碎银,因而需要以火熔化铸成银锭才能上缴国库。在重铸的过程中,难免会有银两损耗的现象。故而这种因为铸银而产生的、需额外缴纳的税款就被称为“火耗”。

​上图_ 张居正改革

征收火耗,其实是一种合理的制度。因为不仅是重铸过程中会有银两损失的情况,在日常使用时,现银也往往会因磕碰、磨损等原因造成流失导致分量不足。但是这种损耗的数量往往都是很小的,而且是不确定的,但地方官员在征收时往往要求纳税人多交火耗,甚至每一两白银竟要收四五钱的火耗,这可不就容易激起民愤嘛!

至于为什么要这么做,怪就怪明朝规定的官员俸禄实在是太少。各级官员仅靠朝廷发的工资,只能保证最基本的开支,连体面的生活都无法维持。而且,你也不能指望谁的觉悟都跟况钟、海瑞一样高。所以那些收上来的火耗钱,基本都进了各级官员的腰包,成为了他们极为重要的“灰色收入”。

​上图_ 海瑞(1514年1月22日-1587年11月13日),字汝贤

何为火耗归公

明白了火耗,我们就知道了所谓“火耗归公”,就是要将这些落入官员私家口袋的火耗钱统一上缴国库,归公家所有。清朝建立后,由于“清承明制”,其官员俸禄也基本上向明朝标准看齐(七品知县年俸仅45两)。这样一来,觉得工资不够花的各级官员又想到了“火耗增收”这一妙招。

于是乎火耗不仅没有随着明朝的灭亡被扫入历史的垃圾堆,反而愈演愈烈,有的地方甚至一两银子要收六七钱火耗。更严重的是,有人收50%的火耗,很快就有人敢收100%的;有人收一倍的,很快就有人敢收两倍的。这不但导致官场贪腐横行,更令百姓苦不堪言。由此产生的抗缴火耗的民变在清朝初年可谓遍地皆有,常常令官府头疼不已。

​上图_ 康熙皇帝,爱新觉罗·玄烨(1654年5月4日-1722年12月20日)

那么,既然征收火耗不得人心,那么为什么不取缔?其实,早在康熙五十年(1711年),陕西巡抚噶什图即上奏建议“量留本官用度外,其余俱捐补合省亏空。” 噶什图的建议,可谓有了“火耗归公”的雏形。但此时的康熙早已倦于政事,加上“九子夺嫡”的折磨,他不想、也没有精力再去碰触这个敏感的话题,火耗改革也就此耽搁下来。

雍正上台后,为兴利除弊,同时也为缓解日益严重的财政危机,于雍正二年(1724年)开始推行“火耗归公”。清廷规定:各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厘定火耗的额度,征缴之后统一纳入国库并登记造册。征收的火耗除填补国库外,多出来的部分以养廉银的形式下发,作为各级官员俸禄之外的一项额外收入,以补贴家用。

​上图_ 允礼所作雍正皇帝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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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人会问:不管火耗是归私人还是公家,这不都是民脂民膏吗?这么做和不归公有什么不一样?大不一样!原先朝廷收3两银子的税,地方官收9两,自己赚6两不说,老百姓怨声载道,骂得都是朝廷,好处全是官员的。现在呢?哪怕你收100两,也都是朝廷的,官员毛线都没有,你敢捞一分立马治罪,傻子才去收高得离谱的火耗。这样无疑有效解决了自明朝起就长期存在的地方官横征暴敛的弊政,对百姓而言自然是减轻了负担。

然而,雍正推行“火耗归公”,无疑是站到了整个官员集团的对立面,那些“小金库”被清的人岂能愿意?要知道,士绅阶层在明清时代对整个社会的影响非常大,一旦政策没搞好,就有可能动摇国本。对此,雍正有着充分的思想准备,他首先宣布,在最主张实施这项政策的山西试行“火耗归公”(山西巡抚诺敏和布政使高成龄是最早上奏推行“火耗归公”的雍正朝官员)。当年,山西共上缴火耗银43万两:20万两弥补亏空,9万多两作公费,其余作为各官养廉银。这其中,知县级别官员得到养廉银500至1500两。如此官员有了好处、朝廷补了亏空、百姓减负担,这般一石三鸟,何乐而不为呢?

​上图_ 李卫(1687年—1738年)

其次,雍正在各级财政机构选派能臣干吏,对各地账目实施清查,严防舞弊。比如我们大家熟知的李卫,当时被任命为户部郎中,负责主持“火耗归公”相关改革事宜。有位亲王自恃位高权重,再三暗示李卫,他要把火耗收到自己腰包里。李卫见状,便下令将这位王爷想要的火耗银装箱,然后在箱子上贴上封条,写上“亲王火耗”,而后在户部大门口一放。这样一来,在众目睽睽之下拿走这火耗银,面子还往哪里搁?亲王无奈,只好向李卫道歉,于是“火耗归公”便顺利铺开了。

​上图_ 清朝官员

再者,派出钦差大臣不断明察暗访,广泛收集民情,制定合理的火耗比例;同时对仍敢顶风作案的官员,严惩不贷,绝不手软,甚至不惜开杀戒,以儆效尤。在雍正的努力下,河南、山东的火耗比例由之前的四到七成分别降至13%、18%,其他各省普遍降至10%—20%,富庶的江浙一带只有5%。这一改革措施集中了征税权力,减轻了人民的额外负担,增加了官员的薪给,对整顿吏治、减少贪污有积极作用。

不过在封建专制的大环境下,官僚贪污腐败是个痼疾,仅靠一两项措施是无法根治的。雍正死后,地方官开始于火耗之外暗中加派杂税,滥征之风再起。但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这仍然是一项非常有效的改革尝试,也取得了十分积极的效果。

作者:林森 校正/编辑:莉莉丝

参考资料:

【1】《清世宗实录》《清朝文献通考》《清史稿•田文镜传》

【2】《论耗羡归公》 陈峰 著

【3】《四爷很忙》 纪连海 著

文字由历史大学堂团队创作,配图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什么是火耗?张居正一条鞭法埋下祸根,雍正立志改变却杯水车薪

历朝历代的贪污都有很多种形式,不过大多都比较隐晦。可是明清交替时期的捞钱办法,却成了合理合法的,这就是火耗。

01那么火耗是什么呢?是谁造成了火耗的出现呢?

朝廷官员在向百姓收税的时候,会收上来一大堆碎银子。而这些碎银子需要被熔化重铸成银锭才能上交给国库,在碎银子熔为银锭的过程中,一定是有损耗的,这就造成了官员们在征收正常税额的时候,还要额外征收这些损耗。

这些损耗,就是我们常说的火耗。肯定有人要问,为什么国家在征收税收的时候,要让地方官员们用银锭来交税?其实这跟大明朝历史上一次著名的改革有关系。

万历皇帝初年,张居正作为当朝首辅,开始了对明朝大刀阔斧的改革。尤其是在经济方面,张居正做了很多努力。

未几,而里甲之值年者,仍复纷然,其后又安之。谓:‘条鞭,两税也,杂役,值年之差也。’岂知其为后出之差乎?使银差力差之名不去,何至是杂役耶!故条鞭之利于一时者少,而害于后世者大矣。---黄宗羲

比如说在收税这一块,他实行一条鞭法,简化收税的制度,从中可以尽可能减少中间商赚差价的行为出现,而且国库只征收银锭,这就产生了火耗。

这就造成了一个不可避免的情况,那就是官员们日子不好过了。要知道,天下人谁都可以不好过,唯独掌权的官员不能不好过,所以这帮人就想到了火耗的问题。

既然熔银的时候,会有损耗,那么在收税的时候,当然要把这些损耗给补上来。所以地方官员们把这件事如实地报告给了朝廷,也就将火耗合理化了。

02真实征收的火耗,跟官员上报的火耗一样吗?

如果这世上没有中间商赚差价,还有人拼死拼活地吆喝卖命的话,那只能说,这里面名堂一定不小,甚至比中间商还要可怕。

明清时期的官员们,其实正是这帮扬言不赚差价的中间商。他们上报给国库的火耗是非常少的,比如说每一两银子,只有一钱银子的火耗。

他们之所以如此上报,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向朝廷要一份合法收取火耗的文件。只要这份文件批下来了,那接下来,还不是任由地方官员们的操作码?

所以我们会发现,一两银子征收一钱银子的火耗,到了地方官员手里,却需要征收三四钱银子的火耗,有些富庶的地区更加高。

大抵历代立法各有因时制宜之深意,而奉行不善率以病民,吏胥纵其奸,而闾阎受其困,虽复处除之诏屡颁,其及于民者能几何矣?苟无治人,虽以三代之良法,不足以致治。---《续文献通考》

这么一来,他们实际征收上来的火耗,跟上报给国库的火耗之间,就有相当大的一部分差价。这些差价,其实就入了这帮地方官员们的腰包。

当然了,各级收税的当差人员,全都有一定的好处,否则人家压根就不愿意做这种得罪人的事情。

老百姓要是觉得税收实在是太高了,官府完全可以拿出国家颁发给他们的合法征收火耗的文件,这么一来,百姓们有苦也没地方说了。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这可不是一句夸张的话,因为明清时期的一般知府,真的有这么高的收入。除了微薄的工资以外,大头全都依靠这些火耗。

03顺治、康熙时期,火耗已经成了官员们的正常收入。

张居正创造了一条鞭法,本来是有利于国家财政收入的好事,也同时减少了地方官员们的贪污行为。

可是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谁能比这帮地头蛇还要滑头的呢?张居正的政策固然是不错的,但是底下人实行起来,必须要先以自己的利益作为出发点。

这就造成了一个很尴尬的现象,原本一条鞭法是为了减轻百姓的负担,结果却加重了百姓的负担,主要原因是张居正死的太早了。

张居正过劳死以后,一条鞭法就失去了原有的味道,也正是因为张居正的死,这才造成了大明王朝后期的改革出现了断层。

在新安,遣家僮载米三千石还吴宅,既至,遂耗太半。率问其故,答曰:‘雀鼠耗也。’率笑而言曰:‘壮哉雀鼠!---《梁书·张率传》

他是一了百了了,可是因为一条鞭法引发的火耗问题,却已经浮出水面。火耗作为一种重要的收入,地方官员是不可能轻易放手的。

即使明朝朝廷一再强调,不能对百姓增加过多火耗,可完全是无济于事。因为火耗银子是朝廷让收的,于情于理都是合适的。

这就是这些官员们心里最有底气的地方,所以他们自然是变本加厉地收取火耗银子。明朝算是潦草灭亡了,轮到清朝上台以后,清朝皇帝发现,地方官员还是大明朝那帮人。

出于安抚人心的目的,清朝入关初期,并没有阻止地方官员收取火耗银子。这就给他们造成了一个错觉,虽然亡国了,可是他们照样可以做官,照样可以发财,何乐而不为呢?

于是他们纷纷投降了满清王朝,对百姓来说,他们依旧要上交火耗银子,一切都没有变。只不过在顺治和康熙年间,火耗的收入,几乎已经成了可以摆上台面的正常收入了。

04雍正皇帝的火耗归公,可能只是杯水车薪。

真正在治国上有作为的清朝皇帝,可能只有雍正这一位了。他做了45年的皇阿哥,深知康熙年间吏治腐败的问题。

所以雍正痛心疾首,早就想到了一个办法来对付这些腐败问题。他的确杀贪官,可是贪官是杀不干净的。他杀了一批以后,忽然发现,再这么杀下去,可能就没人帮他干活了。

由此雍正改变了过去的施政方针,他开始从税收上着手,进行改革,以此来遏制贪污的情况出现。

雍正在税收方面,出台了火耗归公的政策。这项政策非常明了,那就是让官员们也别另外收什么火耗了,将火耗银子也一同全都交给国库,有多少交多少。

作为补偿,清政府会给那些实在的官员们一笔养廉银子。也就是说,只要官员们不去贪污这些火耗,那么他们就能够获得养廉银子。

地方官员的脑子动得比谁都快,他们立刻明白了雍正皇帝的意思。所以他们在火耗上确实少贪污了一些,用养廉银子补了上来。

这么一来,似乎相对来说减轻了百姓们的负担,毕竟百姓们所要缴纳的税的确是少了,因为少交了部分火耗。

可是问题也出在这里,难道地方官员们,不能既拿火耗的差价,又拿雍正的养廉银子吗?于是乎,这帮人不仅欺压百姓,而且还从雍正那儿骗了一笔钱。

当然最初这只是小规模的官员会这样,不过这种风气是一传十十传百的,所以后期雍正的这种补贴方式,反倒是滋生了这帮官员们更加贪婪的行为。

​总结:火耗归公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没有结合到实际去操作。

雍正的想法是非常正确的,官员们既然嫌工资低,那么清政府就给他们多发点钱,只要他们少剥削一点老百姓就好了。

可怜皇帝的苦心,却没能够打动地方上的官员们。他们依旧还是如此我行我素,不仅收到了大量的火耗差价,而且还得到了皇帝的补贴。

那么火耗归公的问题出在哪儿呢?我认为出在了不切实际之上。对于熔银子的消耗量,到底有多少,朝廷难道不能做一个相对准确的衡量吗?

一两银子的火耗高达四五钱,甚至更高,这种事情正常吗?只要雍正派遣一帮自己的心腹下去调查一番,所有事情都会真相大白。一个标准的火耗没有弄出来,这就导致了官员们可以在地方上随意定火耗。那么为什么雍正没有定这个标准呢?难道他认为没什么能力去定?

我认为不是这样,真正的原因是雍正也不敢定。火耗所牵扯到的利益人员实在是太庞杂了。上到皇帝钦定的地方大员,下到去农庄收税的差役,这些人都要从火耗上捞油水。

如果真的把这条路给封死了,那这帮人可就都没有活路了。一旦人没有了活路,接下来的事情,大家就可想而知了。

雍正的改革力度确实很大,也的确得罪了不少人。但是我认为雍正在真正触及到核心利益点的时候,还是望而却步了,火耗归公就是这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