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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日是黄道吉日吗(2019年11月2日结婚好吗)

2019年11月2日是黄道吉日吗(2019年11月2日结婚好吗)

辽宁最新发布!涉及取消购房限制区域和二手房转让限制年限!

‍‍9月28日

辽宁印发

辽宁省巩固增势

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政策举措

政策举措共20条

涉及到多个方面

具体内容

↓↓↓

1.积极开展促消费活动

安排省级资金对各市2023年7月至11月期间发放大宗商品和餐饮消费惠民补贴的进行奖励。对沈阳市、大连市按照发放补贴总金额的3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对其他12个市按照发放补贴总金额的5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支持举办中华老字号(东北)博览会、辽宁地工产品推介、房产·家居联动促销百日、辽宁美食评选宣传推介、消费品包装设计大赛等活动。

2.不断丰富消费新业态、新场景

鼓励深入推进商旅文体融合,围绕“首发+”“夜间+”“文旅+”“会展+”“数字+”打造创新型、体验型、沉浸式消费新场景。加快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城市建设,对获评国家级试点城市的市奖励200万元,对获评省级试点城市的市奖励100万元。支持电商直播基地发展,对省级电商直播示范基地按照其2023年7月至11月期间贡献纳统零售额新增部分的1%给予奖励,每个基地最高获得奖励不超过200万元。

3.支持批发零售企业发展壮大

对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依据企业在2023年9月至11月期间累计实现的限上零售额增量情况给予奖励。给予累计增量达到5亿元(包含)以上的批发和零售企业奖励100万元、2亿元(包含)至5亿元(不含)的奖励50万元、1亿元(包含)至2亿元(不含)的奖励30万元、5000万元(包含)至1亿元(不含)的奖励10万元。对引入符合相关要求国内外知名品牌开设首店、旗舰店的商业载体给予奖励,引入全国首店的最高奖励50万元,引入辽宁首店、旗舰店的最高奖励10万元。单个商业载体每年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4.持续激发住宿餐饮企业活力

对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依据企业在2023年9月至11月期间累计实现的限上零售额增量情况给予奖励。给予累计增量超过1000万元(包含)的住宿和餐饮企业奖励10万元、500万元(包含)至1000万元(不含)的奖励5万元。对引入符合相关要求国内外知名餐饮品牌首店、旗舰店的商业载体给予奖励,引入全国首店的最高奖励30万元,引入辽宁首店、旗舰店的最高奖励5万元。单个商业载体每年奖励不超过50万元。

5.加快重点项目谋划实施

聚焦15项重大工程,按照储备项目总投资不低于年度计划新开工项目总投资3倍的规模,建好用好储备项目库。谋划提出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形成新质生产力、发展现代化大农业、发展海洋经济等领域2024年重点项目清单。促进央企与地方融合发展,滚动推进央企与地方合作项目签约落地、开工建设。强化项目前期全流程服务,省级项目前期费向重点领域、重大工程、重点地区、重点项目倾斜。加快规划、招投标、环评、施工许可等项目手续办理,在项目开工前做好水、电、路、气等施工保障工作。

6.加强项目建设重点要素保障

强化项目资金支持,增强政银企对接实效,深化省政府与中央金融机构战略合作,积极运用银团贷款、投贷联动等模式,持续加大对项目建设资金支持力度。允许省级以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按照规定分期分段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7.有序推进城中村改造

推进沈阳、大连城中村改造,建立城中村改造项目储备库和项目清单,落实土地、财税、金融等各项支持政策,力争2023年底前启动一批项目。指导其他市开展基础摸底、项目谋划等前期准备工作。

8.加强“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落实好“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支持政策,打造一批“平急两用”旅游居住设施,升级一批医疗应急服务点,新建、改扩建一批城郊大仓基地,完善市政、旅游、保供等配套条件。

9.促进对外贸易稳增长

允许注册在综合保税区内的融资租赁企业进口的飞机、船舶、海洋工程结构物等大型设备,在境内区外按照现行规定开展保税检测维修业务。鼓励二手车出口,对二手车出口企业上年在整备、检测、鉴定、仓储等方面发生费用的给予支持,单户企业每年补贴上限最高200万元。争取中欧班列开行计划,支持企业利用中欧班列开展进出口业务。鼓励外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通过辽宁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扩大优势产品出口。支持企业建设公共海外仓,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单户企业年度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10.加快现代设施农业建设

践行大食物观,支持社会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设施农业建设,对符合要求的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等领域新建或改造提升项目,开展设施农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固定资产设备投资等,给予贷款贴息支持,贷款贴息比例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70%且不超过2%,单个主体获得的年度贴息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鼓励地方平台统建融资、大型企业自建投资、农业园区招商引资、龙头企业联农筹资,构建多元化的现代设施农业投融资模式,提升现代设施农业建设水平。

11.提升海洋渔业发展水平

大力发展海洋牧场,加大培育储备力度,积极争创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对认定的国家级海洋牧场给予定额补助,补助上限为2000万元。支持引导发展水产品加工,延长渔业产业链,提高水产品附加值,对具备加工冷藏能力的渔业企业及合作社等购置水产品初加工设施设备,按照不超过总造价的30%给予补助,每个项目单位补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支持大型深远海养殖综合体、养殖工船建设,拓展远洋渔业发展空间。推进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实现水产养殖、精深加工、冷链运输、仓储物流、文旅休闲等多种业态融合发展,形成海洋渔业经济新增长极。

12.加快制造业改造升级

以直接补助方式支持技术改造升级的项目,补助资金额度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5%;以贷款贴息方式支持的项目,按照实际获得金融机构贷款额度给予贴息补助,贴息率不超过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13.促进文旅产业加快发展

对新入选“全国文化企业30强”“中国旅游集团20强”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补。全省每年遴选30至40个重点文旅项目,通过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每个项目不超过500万元支持。对实际投资超过亿元的优秀文旅演艺项目,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补。

14.支持发展清洁能源产业

对保障性电源项目、重大产业项目以及储能等新能源产业项目建设给予绿色电力支持。对于全省园区内的供配电用户加大支持力度,企业无需自行投资建设建筑区划红线外电网工程。安排2亿元省级专项资金,支持氢能等产业发展。实施第一批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完善电力辅助服务政策,增强电力保供和清洁能源消纳能力。

15.加大科技攻关支持力度

对企业组建科技创新联合体开展重大攻关示范项目的,给予不低于1000万元支持。对企业聚焦产业链和创新链上的断点、卡点、堵点开展的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给予不低于100万元支持。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按照项目投资额的10%给予支持,补助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组织实施科技领军企业应用基础研究联合计划,按照计划额度的25%给予支持,支持额度不超过500万元。企业通过技术转让、许可、开发等方式承接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并完成技术合同登记的,按照付款额度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科技资金奖补。

16.推进国有企业提质增效

开展全省百户国有企业改革促振兴专项行动,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国有大型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重点推动14户省属企业重组整合,实现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积极布局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国有企业牵头产业链融通发展共链行动。加强国有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中央企业协同创新。

17.加强重点领域金融服务支持

安排1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额度,重点支持小微科技企业。完善绿色金融支持项目库,开展绿色企业评价认定,优化“辽绿通”绿色金融服务平台功能。扩大“辽绿贷”“绿票通”等再贷款再贴现额度使用规模,将符合条件的银行纳入碳减排支持工具的金融机构范围。加快推动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业务落地生效,支持企业以碳排放权作为质押物获得融资。推广“链链通”再贴现等供应链金融新模式,专项支持省内重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票据贴现。

18.提升经营主体发展能级

各地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四上”企业发展的鼓励支持政策,根据工业、服务业、批零住餐业、建筑业等行业实际情况,鼓励“个转企”“企升规”高质量发展。激发民营经济投资活力,发布鼓励民间投资的重点细分行业项目清单,建立项目审批平台与银行信贷系统项目信息互联共享机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盘活各类存量资产,加大REITs项目培育力度。加快解决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问题。

19.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将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去库存、保交楼等工作结合起来,通过盘活烂尾楼、适当改建或收购存量商品住房等方式建设保障性住房。持续抓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危旧房改造。落实“认房不认贷”“卖旧买新”等政策。取消购房限制区域和二手房转让限制年限。有条件的地区,可将购房补贴范围扩大到个人购买存量公寓。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支持沈阳和大连作为试点城市,利用住房公积金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项目贷款;鼓励针对新市民、青年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20.推动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实施就业政策服务落实专项行动。对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的企业,给予稳岗返还等补贴支持。强化“一企一策”“一项目一策”用工保障服务,着力解决用工缺口。突出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留辽来辽就业创业,每年开发青年就业见习岗位2.2万个以上。简化担保手续、开辟绿色通道,提升创业担保贷款审批效率。安排5000万元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资金,用于强化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保障。

转自:沈阳网

来源: 沈阳新闻频道

十一结婚扎堆,因为2024是“寡年无春,不宜结婚”?

十一结婚扎堆,因为2024是“寡年无春,不宜结婚”?

那么,明年真的不宜结婚吗?

寡年无春,不宜结婚?所谓的“寡妇年”又叫“无春年”,指一年当中没有“立春”的年份。

起初人们只是把没有“立春”的年份称为“无春年”,或称为“寡年”,后来有人又根据“寡”字,演绎出了“寡妇年”,才让“无春年”变了味。

那2024年的“立春”去哪了?被2023年借走了。

农历是以月亮的圆缺变化周期计算时间,一个月约29.53天,一年是354天或355天,平均比根据太阳活动计算的公历(365天或366天)少11天。为了和公历“找齐”,会在19个农历年中加入7个“闰月”,补齐与公历相差的209天。

但有闰月的年份,一年就是13个月384天,远远超出两个立春之间的跨度,即一个回归年的365.2422天,于是有些年份的“立春”会被相邻的闰年“私吞”,也就成了“无春”年。

而所谓的“无春”年在我国农历很常见,基本每两三年就会有一次,比如2000年龙年、2002年马年、2005年鸡年、2008年鼠年、2010年虎年、2013年蛇年、2016年猴年、2019年猪年、2021年牛年、2024年龙年、2027年羊年都是无春年。

从民政局公布的数据看,在“无春”年结婚的新人不在少数,特别是2013年,几乎是近20年来的结婚峰值。

如果说没有立春的年份不适合结婚,那有两个立春的“双春之年”是不是成了结婚的好时候呢?

双春之年,适合结婚?

与“无春”年对应的,则是抢走“立春”的闰年,又称“两头春”。

古人认为“春”、“闰”代表万物新生、生长繁衍。在立春之年结婚能够幸福长久、好事成双、子孙绵延。

当然,民间也有人认为,“春”代表桃花,两次立春意味“第二春”或“梅开二度”,有“二婚”的寓意,如果在这样的年份结婚,婚姻会不稳定,很可能会离婚,一辈子要结两次婚。因此,“双春年”又叫“桃花年”,不宜嫁娶。

由此可见,“两头春”既可以理解为双倍的幸福,也可以是婚姻的隐患,只是不同人的一面之词而已。

看到这里,今年十一结婚的朋友会不会心里一紧?

值得注意的是,在20世纪的100年中,两头春的“桃花年”有37次,无春的“无春”年有37次,假如两种年份都不宜结婚,这100年中就只有26年可以结婚了……

这显然不正常!

“桃花年”“无春”年结婚不可怕,可怕的是迷信的想法。

迷信带来的“虚假控制感”其实“无春年”和“两头春”都是人为编排的历法所致。而“无春”年“桃花年”也只是一部分人从中引申出的说法罢了,对婚姻的幸福与否并无影响。

那这些不科学的说法为什么存在,还有那么多人愿意相信呢?

心理学研究认为,迷信的根源来自人类对未知事物不确定性产生的恐惧感。

一篇发表在《国际心理学与行为科学杂志》的文章指出:迷信产生于人类祖先对自然环境变化的不理解,又受到自然灾害或猛兽捕食的威胁。

回想一下,你都在什么时候倾向于玄学、迷信?不知道考公能否上岸的时候;不确定某份工作是否合适的时候;不相信和对方还能再续前缘的时候……

让迷信绑住自己思维的最大风险在于,它可能成为一个不存在的“确切”理由,对现实生活产生实际影响,就像“疑邻盗斧”。那些已经在“桃花年”“无春”年结婚的人,也可能因为这些思想对婚姻产生疑虑,并促使其成真。

所以,没有适合结婚的年份,只有适合结婚的人选和足够坚定的感情基础,只要两人相互信任,有共同的生活理想和目标,在任何年份都可以结婚,让朋友们掏份子钱。

指整年没有“立春”的日子就是“盲年”,俗称寡妇年。又名滑头年

“寡妇年”不宜结婚的说法是荒唐的,根本没有科学依据。社会上流传的“寡妇年”,是指整个农历年都没有立春的年份。以农历2005年的鸡年为例,立春在公历2月4日,春节要到公历2月9日,而2006年的春节则在立春之前,则2005年农历全年(即上一个春节——公历2005年2月9日到下一个春节——公历2006年1月28日之间)不存在立春日,2005年就被称为“寡妇年”。“寡妇年”只是农历与阳历的巧合,有无立春只是不同历法的时间差造成的,根本不可能影响四季轮回,更不可能波及个人生活。

古代以农为本,立春为一年农事之始,是重要的节日,皇帝和地方官都举行“劝耕”仪式,民间至今还遗留“舞春牛”之俗。这一天的天气如何,关系到一年吉昌。河南民谣说“立春清明又和暖,农人鼓腹皆翘天;倘若风阴与昏暗,五谷不登人不安”。又说“晴则诸事吉,阴乃万事愁”。不少地方还有立春的种种忌讳,可见重视程度。试想,一年中这么重要的日子居然没有了,那不是让人忐忑不安吗?

更直接的是古人将“立春”与生育联系起来。春天是生殖的季节,春不立,则生殖不旺。但这种忌讳更可能起源于岭南:屈大均的《广东新语》记载:“广州谓卵曰‘春’,曰‘鱼春’,曰‘虾春’,曰‘鹅春’,曰‘鸡春’,‘鸭春’。”岭南的“蛋”叫“春”。古代北方人叫“鸡子”,岭南人叫“鸡春”。“卵”、“春”与“子”在这里是同义的,而“卵”向来是生殖繁衍的象征。“无春”,等于“无子”、“无后”,这是婚姻最大的忌讳。传统农业社会中,人口数量往往决定宗族的生存,因此,人口增殖有最高的价值。传统婚礼上充满了生殖的象征,如花生(喻男女间生)、红枣(早子)、莲子(连子)、姜(喻孖生)、芋头(多子),榄子(揽子)、饺子(姣子)等等,都表现了对人丁兴旺的祈求。结婚最忌无子,“盲年”无“春”,自然就被视为不吉利了,反过来“双春年里结婚大吉大利”的说法也就顺理成章了。但,这实在是一种附会。

“盲年”不吉,双春就吉利么?山东、河北有“一年两个春,豆子贵如金”,湖北、河南,还有岭南都有“两春夹一冬,十个牛栏九个空”的说法。“双春”既利生殖,为何独不利种豆、养牛?这里的道理也是讲不通的。

“盲年”不过是人们协调历法的一个平常结果,并非天定,也非不可避免,还有办法对付,“盲年忌婚”习俗的内核是人们对生育的追求,实际上更多的,只关乎“口彩”,没有什么道理。科学昌明如今日,还诸多忌讳,真是大可不必!

今年十一结婚扎堆,2024年是无春年,据说不宜结婚是真的吗?

今年十一,很多年轻人变成了“吃席特种兵”,有人十一8天假,要赶7场婚礼。每年十一假期都是婚礼“高发期”,但今年似乎格外多。有的人是因为明年(2024年)是“寡妇年”不适合结婚,于是就有了个说法:要结就要今年结,不然可就排到后年去了。那么,明年真的不宜结婚吗

据悉,所谓的“寡妇年”又叫“无春年”,指一年当中没有“立春”的年份。起初人们只是把没有“立春”的年份称为“无春年”,或称为“寡年”,后来有人又根据“寡”字,演绎出了“寡妇年”,才让“无春年”变了味。而2024年的立春是被2023年“借走”了,有闰月的年份,一年就是13个月384天,远远超出两个立春之间的时间,于是“立春”就被邻年借走,成为“无春”年。

那么,“寡妇年”究竟是什么意思?在某一年的农历12个月中,如果农历节气里没有“立春”这个节气的年份即称为寡妇年,也就是“无春年”是“寡妇年”,而在中南部地区则把“寡妇年”称为“盲年”、“哑年”,只是叫法不同罢了。那么2024年的立春哪里去了?被2023年闰年借走啦。

其实“无春年”和“两头春”都是人为编排的历法所致。而“无春”年“桃花年”也只是一部分人从中引申出的说法罢了,对婚姻的幸福与否并无影响。

心理学研究认为,迷信的根源来自人类对未知事物不确定性产生的恐惧感。

回想一下,你都在什么时候倾向于玄学、迷信?不知道考公能否上岸的时候;不确定某份工作是否合适的时候;不相信和对方还能再续前缘的时候……

即使脱离了猛兽追捕和频繁的自然灾害,我们在面对不确定性事件时,依然会产生焦虑,并通过迷信行为逃避焦虑。迷信可以让人获得一种“可以控制外部环境的虚假信念”,这是迷信对人的“积极”作用,也是迷信常年在人类社会流传的原因。

而迷信带来的“虚假控制感”又能使人产生真实的自信。很多运动员都有诡异的“迷信仪式”:

让迷信绑住自己思维的最大风险在于,它可能成为一个不存在的“确切”理由,对现实生活产生实际影响,就像“疑邻盗斧”。那些已经在“桃花年”“无春”年结婚的人,也可能因为这些思想对婚姻产生疑虑,并促使其成真。

所以,没有适合结婚的年份,只有适合结婚的人选和足够坚定的感情基础,只要两人相互信任,有共同的生活理想和目标,在任何年份都可以结婚,让朋友们掏份子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