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专栏】2023版:工伤认定流程及赔偿标准
2023年1月17日上午10点,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统计局公布2022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2022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883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283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33元。根据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有了新变化,本文对工伤待遇中的一些问题作了梳理,供广大读者参考!
一
工伤认定需在什么期限内提出申请
(一)
用人单位一方的申请时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工伤认定办法》第4条的相关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特别注意: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如果单位没有在上述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
劳动者一方的申请时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工伤认定办法》第5条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特别注意:工会组织也是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三)
超过1年申请期限的特别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一)不可抗力;
(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三)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五)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二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提交什么材料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6条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三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在多长时间内受理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8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四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在多长时间内作出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0条、《工伤认定办法》第18条的相关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22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五
工伤认定的前提不一定要有劳动关系
通常情况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职工工伤,应以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但特殊情况下有例外。
例如,最高法院(2018)最高法行再151号行政判决认为,当存在违法转包、分包的情形时,用工单位承担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不以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时,应由违法转包、分包的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六
不服工伤认定结论怎么办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23条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特别提醒: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是可以选择的,这里的行政复议不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七
工伤待遇的计算标准
基于《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及最新统计数据归纳总结,供实务中参考。
1. 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第36条、第37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 | 本人工资×27个月 |
二级伤残 | 本人工资×25个月 |
三级伤残 | 本人工资×23个月 |
四级伤残 | 本人工资×21个月 |
五级伤残 | 本人工资×18个月 |
六级伤残 | 本人工资×16个月 |
七级伤残 | 本人工资×13个月 |
八级伤残 | 本人工资×11个月 |
九级伤残 | 本人工资×9个月 |
十级伤残 | 本人工资×7个月 |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下同)。
2. 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第36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 | 本人工资×90% |
二级伤残 | 本人工资×85% |
三级伤残 | 本人工资×80% |
四级伤残 | 本人工资×75% |
五级伤残 | 本人工资×70% |
六级伤残 | 本人工资×60% |
说明:
(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 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上述两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般是按照本人工资一定倍数计算。可以在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或工伤保险办法中查阅。
例如,山东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如下: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五级伤残 | 本人工资×22个月 |
六级伤残 | 本人工资×18个月 |
七级伤残 | 本人工资×13个月 |
八级伤残 | 本人工资×10个月 |
九级伤残 | 本人工资×7个月 |
十级伤残 | 本人工资×4个月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伤残 | 本人工资×36个月 |
六级伤残 | 本人工资×30个月 |
七级伤残 | 本人工资×20个月 |
八级伤残 | 本人工资×16个月 |
九级伤残 | 本人工资×12个月 |
十级伤残 | 本人工资×8个月 |
4. 停工留薪期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注:实践中主流做法是按照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确定。
计算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时是否包括加班费,实务中各地有不同的做法。
5. 停工留薪期护理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如果单位未安排护理,则由单位支付护理费。护理费标准如何确定,各地并无统一做法。
6. 评残后的护理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 社平工资(即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下同)×50% |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 社平工资×40% |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 社平工资×30% |
7. 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8. 医疗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超出目录及服务标准的医药费由工伤职工还是用人单位承担,目前实践中各地处理存在不同做法,多数地区的做法是用人单位不承担此部分费用。
9. 工伤康复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规定,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0. 辅助器具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规定,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需注意的是,辅助器具一般应当限于辅助日常生活及生产劳动之必需,并采用国内市场的普及型产品。工伤职工选择其他型号产品,费用高出普及型部分,由个人自付。
11. 工伤复发待遇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
12. 因工死亡待遇标准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2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居民收入情况方面,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283元。这个统计数据,对工伤职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有直接影响。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说明: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第2款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故员工因工死亡的,近亲属可获得三项费用,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三项费用标准如下: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这个标准每年都会有变化。
公式:
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2023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49283元×20=98566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2023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985660元,相比上年度的948240元,增加了37420元。
(2)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这个标准同样每年会有变化,每个地区标准不一样。
公式: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公式:
配偶:死者本人工资×40%(按月支付);
其他亲属:死者本人工资×30%(每人每月);
孤寡老人或孤儿: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初次核定时上述抚恤金之和应≤职工月工资(按月计算)。
注:
①以上标准均基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及最新统计数据归纳总结。
②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⑶申领供养亲属抚恤金,还需符合《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三条规定的条件。
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诗词对联中的\"平仄\"
大家都知道,格律诗词以及对联都有平仄的要求,那么平仄
到底是什么呢?又有什么样的要求呢?今天就来简单的了解一些
平仄的知识。
为什么诗词对联要讲究平仄呢?平仄是一种音律,是一种抑
扬顿挫的音调。有了平仄,诗词对联读起来才能朗朗上口,有抑
扬顿挫的乐感,才会有美感。就像我们的汉语拼音,有四声,四声读起来时音调也是有高有低的,那我们诗词对联中的平仄是怎么样区分的呢?又是怎么样要求的呢?初学者可以以汉语拼音为准,即:汉语拼音一二声为平,三四声为仄。下面我们再来说说平仄的概念和分类。
一、 平仄的概念
大家都知道普通话共有四种声调:阴平,阳平,上声,去声。又叫一声,二声,三声,四声,还有个轻声。比如:妈,麻,马,骂,吗。但是诗词中所说的\"四声\"却与普通话的四声不同。诗词中的四声是平声、上声、去声和入声四种。二者的不同在于,普通话中没有入声发音,诗词中的入声字,在普通话中一,二,三,四声里都有。平指平声,仄指上声、去声和入声。明人编的《审音歌》说出了这种声调发音的特点:\"平声平道莫低昂,上声高呼猛烈强,去声
分明哀远道,入声短促急收藏。\"这里面的难点就是入声。
二、平仄的分类
我们把四声分成平仄两大类称为四声二元化。所以我们必须正确区分平仄。需要说明的是,有一些字的读音古今不同。这些字一部分是多音同义,也有一部分多音多义,情况比较复杂。
如\"看\"字有平仄两用。 元代 郑禧 《赠吴氏女》
两才相遇古来难,重写芳情仔细看。
莫待后时空自悔,不如趁早舞双鸾。
这里的\"看\"字当平声。但前人也有当仄声用的。 唐代 杜牧 《秋夕》
银烛秋光冷画屏, 轻罗小扇扑流萤。
天阶夜色凉如水, 坐看牵牛织女星。
这里的看都是作仄声用的。
类似这样的平仄两声字很多,比如\"过\", 唐代 李涉《题鹤林寺僧舍》
终日昏昏醉梦间,忽闻春尽强登山。
因过竹院逢僧话,又得浮生半日闲。
北宋 程颢 《春日偶成》
云淡风轻近午天,傍花随柳过前川。
时人不识余心乐,将谓偷闲学少年。
这也是作仄声用,象这种平仄两属的字还有不少如:听、论、醒、漫、忘、望、叹、障、探,漫字在这里要读平声。大家可以在以后的赏读与写作当中具体地学习和应用。掌握这些知识,就可以正确地认识\"平仄\"。
律诗和词牌都是有一定格律的,对联也有对联的规则,如果你的词汇量有了,再学些诗词对联的基础知识,那就完美了。学会了\"平仄\"的运用也就有了诗词对联的一些基础。对联也可以说是诗词的基础,从对联入手是学习诗词的一种好的途径。每首律诗都暗含了两幅对联,即:第三、四句为一副对联,五、六句为一副对联。今天先来了解一些对联的基本规则。
三、对联的基本规则
写对联,不能不考究格式。不同类型的对联,在书写中各有不同的格式。这些格式,是约定俗成的、有规范的。如果不按老规矩去写,将会贻笑大方。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对联有哪些格式和要求。
1、对联要求第2、4、6、8(以此类推)字平仄要交替,人们常说的\"135不论,246分明\"说的就是这个。
2、对联的对仗工整就是指上下联的词性要相同。比如:名词对名词,形容词对形容词,动词对动词,虚词对虚词、实词对实词。对联的词意要相近或者相反,就是一副对联的上下联内容要有关联。对联,之所以称之为对联,不但在其中要求对仗,重要的还在于一个\"联\"字,对联不联则不能称为对联。
3、上联必须仄收尾,避平免三仄尾;下联必须平收尾,杜绝三平尾。就是说上联的最后一个字必须是仄,且不能连着三个字都是仄;下联最后一个字必须是平,且不能连着三个字都是平。
4、对联格式有很多种,最常见的几种有:
三字联:上联:平平仄
下联: 仄仄平
四字联:上联:平平仄仄
下联:仄仄 平平
五字联(一):上联:平平平仄仄
下联:仄仄仄平平
(二):上联:仄仄平平仄
下联:平平仄仄平
六字联:上联:仄仄平平仄仄
下联:平平仄仄平平
七字联(一):上联:仄仄平平平仄仄
下联:平平仄仄仄平平
(二):上联:平仄仄平平仄仄
下联:仄平平仄仄平平
当然,对联的形式多种多样,还有一些特殊形式的联,比如:拆字联、机关联、回文联、叠字联等等。
下次我们来了解律诗和绝句的格式!
附:原创诗词鉴赏
满庭芳
词 / 落雨
烟雨江南,琵琶西岸,有佳音和声声。
凭栏摇扇,闲听鸟悲鸣。
旧日相思几许,小窗外、低语莺莺。
且收起,素裙裹韵,步履踱轻盈。
端庄多曼妙,频频顾盼,蝶恋花惊。
怎舍得,如诗美眷聪明。
小院清幽一赋,伊人在,栩栩争荣。
青阶上,影姿同舞,红袖暗香生。
满庭芳 • 中秋随笔
词 / 落雨
秋月初圆,华灯新上,饮千杯醉婵娟。
凭栏遥望,清月是年年。
佳节相思处处,青阶上,点点斑斑。
哪堪读,蜡残烛缺,旧纸寂连篇。
吟诗词赋月,仙娥也喜,舞步翩跹。
结为伴,临风把盏当前。
弄酒拨琴几许,闲情付,笑语言传。
佳期尽,将迟夜半,余怨已如烟。
满庭芳 • 缠绵旧梦
词 / 本真
日落黄昏,满园飘絮,叶残又惹凉秋。
望穿秋水,绪乱绕闲愁。
沉醉相思渡口,倚窗望,晓月梢头。
泪盈袖,红尘滚滚。彼岸为谁留。
静思灯火处,断肠悲切,覆水难收。
往事难回眸,怨恨孤舟。
载你移情缥缈,初衷忘,缥缈苍鸥。
相思雨,缠绵旧梦,负我几春秋。
满庭芳 • 新韵
词 / 单一
秋雨绵绵,心随风转,雨滴敲打朱窗,
无眠思乱,整夜梦残伤。
明日如何不解,徒思量,多少凄凉。
笔难畅,摇头仰望,无月酒孤尝。
一生无大浪,平凡独赏,只慕宋唐,
喜与泪,尽收字里珍藏。
天际晨光微露,红烛暗,手冷足僵。
灵思动,平添翰墨,只写满庭芳。
满庭芳 · 中秋随笔
词 / 木子偃
月满中秋,云随重九,迎风欢事连眸。
繁星数点,夜色两丛偷。
几处笙歌浅舞,登楼阁,一念神浮。
别来久,何年今昔,错落念成休。
轻霜辉冷对,酒融朝露,金盏杯求。
玉为伴,桂花黄菊幽幽。
枫叶青松依旧,瑶琴抚,语笑偏舟。
佳期在,邀杯把盏,玉笛在风头。
满庭芳 • 中秋随笔
词 / 飞鸽
八月中秋,寒凉孤夜,他乡游子悲愁。
归期何日?思绪返乡留。
夜色迷人自叹,月真美,遥想家愁。
独流泪,持杯湖畔,望月寄乡愁。
归家情意切,秋风送爽,皓月当悠。
自思量,中秋赏月何愁?
他日中秋定聚,秋风起,明月高投。
高堂在,亲朋笑迎,宾客至家留。
从周秦木胎漆器析“杞柳为桮棬”
《孟子·告子上》记有告子与孟子以“杞柳为桮棬”作喻,论辩“性”与“仁义”之事:
告子曰:“性犹杞柳也,义犹桮棬也。以人性为仁义,犹以杞柳为桮棬。”孟子曰:“子能顺杞柳之性而以为桮棬乎?将戕贼杞柳而后以为桮棬也?如将戕贼杞柳而以为桮棬,则亦将戕贼人以为仁义与?率天下之人而祸仁义者,必子之言夫!”
qi'liu
当代语言学家杨伯峻将孟子的话译为:“您还是顺着柜柳树的本性来制成杯盘呢?还是毁伤柜柳树的本性来制成杯盘呢?如果要毁伤柜柳树的本性然后制成杯盘,那也要毁伤人的本性然后纳之于仁义吗?”
对于此段话,东汉经学家赵岐曾注曰:“所能顺完杞柳,不伤其性,而成其桮棬乎?将斤斧残贼之,乃可以为桮棬乎?言必残贼也。孟子言以人身为仁义,岂可复残伤其形体乃成仁义邪?明不可此桮棬。以告子转性为仁义,若转木以成器,必残贼之,故言率人以祸仁义者,必子之言。”赵岐认为,不可能顺应杞柳之性而制成桮棬,制作过程中的斧斫刀砍定会损伤杞柳之性。
北宋经学家孙奭则作疏云:“此章指言养性长义,顺夫自然,残木为器,变而后成。告子道偏,见有不纯,仁内义外,违人之端。”孙奭的解释亦是“疏不破注”,赞同赵岐的观点,批评告子“残木为器”的做法违背杞柳的自然之性。
然而,赵注与孙疏存在明显不足。其一,从思想内涵来看,认为“残木为器会损伤树木自然之性”是典型的周秦道家思想。在其出现的语境中,该理念与儒家的礼乐仁义截然相对,且注疏对“残木为器”的批判与孟子所倡的王道思想并不相符。如《庄子·骈拇》云“且夫待钩绳规矩而正者,是削其性者也”,即被绳墨规矩所制作的物品会损伤其自然之性,此种观点与赵注、孙疏完全相合。在道家看来,礼乐仁义与绳墨规矩相同,后者会损伤事物的自然之性,而前者会使人丧失自然状态。道家以此批判儒家主张难免南辕北辙、相差较大。
其二,就句读注解文本而言,赵、孙两家亦皆有偏误。赵岐很有可能将孟子的“将戕贼杞柳而后以为桮棬也”读为陈述句,致使注解出现失误。孙奭依据赵注作疏,同样不能准确释读章句文意。赵注“所能顺完杞柳,不伤其性,而成其桮棬乎?将斤斧残贼之,乃可以为桮棬乎?言必残贼也”之句中,“将”为连词,无实义,“乃”为“才”义,“乎”是句末语气词。故该句白话文意为:“能够顺应并完全杞柳,不损伤它的自然之性,而制成桮棬吗?用斧子伤残它,才能够制成杯棬。这是说一定会伤残它。”故“将斤斧残贼之,乃可以为桮棬乎”句的正确句读方式为:“将斤斧残贼之,乃可以为桮棬乎。”当为陈述语气,北京大学出版社的赵岐注、孙奭疏《孟子注疏》整理本标点失确。可见,赵岐将“将戕贼杞柳而后以为桮棬也”读为陈述句,致使注解出现失误。实际上,“将戕贼杞柳而后以为桮棬也”应是疑问句。
《汉语大词典》解释“杞柳”一词为“木名。落叶乔木,枝条细长柔韧,可编织箱筐等器物。也称红皮柳”,并以《孟子·告子上》之文为例举证。《现代汉语词典》则言“杞柳”为“落叶灌木”。《重编国语辞典修订本》中“杞柳”词条亦曰:“植物名。杨柳科柳属,丛生灌木。”也就是说,《汉语大词典》称“杞柳”为乔木,而《现代汉语词典》《重编国语辞典修订本》则将其归入灌木。到底孰对孰错?
《汉语大词典》称杞柳又名红皮柳,然而红皮柳确为矮小灌木,非高大乔木。而且,红皮柳为灌木,枝条细长,无法制成盛放液体的器皿。然而,据《礼记·玉藻》记载:“母没而杯圈不能饮焉,口泽之气存焉尔。”其意为,母亲死了,而不忍心用母亲生前用过的饮器,因为母亲生前口液的气息存留在上面。“桮棬”之“桮”与“杯”同,“棬”读为“圈”。《礼记·玉藻》中的“杯圈”即为《孟子·告子上》之“桮棬”,由此可见,桮棬可以用来盛液体。
显然,杨伯峻也曾存疑,他于《孟子译注》的注解中言:“旧说都以为就是榉树,但此物不能为木材,仅可取其新枝条六七尺者供编物之用。如用作杯盘,恐亦不能盛液体。疑而不能决,故依旧说译之。”诸本词典与杨注均不能合理解释杞柳所作桮棬能盛放液体的功用。
其实,《孟子·告子上》所言“杞柳”并非今之“杞柳”,乃为“旱柳”。《诗经·将仲子》言:“将仲子兮,无逾我里,无折我树杞。”西晋文学家陆机疏“杞”云:“杞,柳属也,生水旁。树如柳,叶粗而白色,理微赤,其材坚韧,故人以为车毂。”“杞”为柳属且状如柳,故《孟子》称之为“杞柳”。《本草纲目·卷三十五下·木部·柳》亦记载:杞柳生水旁,叶粗而白,木理微赤,可为车毂。今人取其细条,火逼令柔,屈作箱箧。《孟子》所谓杞柳为桮棬者,鲁地及河朔尤多……时珍曰:杨柳,纵横倒顺,插之皆生。春初生柔荑,即开黄蕊花。至春晚叶长成后,花中结细黑子,蕊落而絮出,如白绒,因风而飞。子着衣物能生虫,入池沼即化为浮萍。古者春取榆、柳之火。陶朱公言种柳千树,可足柴炭。其嫩芽可作饮汤。
《中国高等植物图鉴》录“旱柳”为“枝条烧炭及供编织”,与《本草纲目》中“可足柴炭”“今人取其细条,火逼令柔,屈作箱箧”的记述相合。中国台湾学者潘富俊亦言:“杞柳有许多种类,《诗经》中所说之‘杞’‘芑’,具备上述特性的柳树还包括筐柳、杞柳等,此二种柳树均为
灌木,枝条柔软可供编筐、编篮之用。只有旱柳可以长成乔木,枝干亦可作薪材,许多地区栽培为行道树或河岸防护树等。”孙奭以杞柳为二物,分别是“枸杞”“少杨”,其疏亦误。
赵岐曾指出,“桮棬”又名“桮素”。明代黄大成在《髹饰录》中解释“棬榡”曰:“棬榡,一名胚胎,一名器骨。”其实,“桮棬”“桮榡”“棬榡”实指一物,为漆器的木胎。孙奭解释“棬”曰:“棬,屈木盂也,所谓器似升屈木作是也。”东汉经学家郑玄言:“圈,屈木所为,谓卮、匜之属。”所谓桮棬,是对木材进行屈转后制作而成的木胎。
旱柳可以制成车轮,说明其材质具有易弯曲性。“战国秦汉时期漆器胎骨以木胎为主,有斫木胎、旋木胎、卷木胎,漆器制作工艺亦在前代基础上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李澜《漆的世界—湖北省博物馆馆藏战国秦汉漆器》)可见,战国时期已有卷木胎技法。因此,《孟子·告子上》所言之“桮棬”当为以旱柳为质料,用卷木胎技法制成的漆器木胎。
元代大儒郝经《续后汉书》云:“仲夏草木繁,故主草木。柳性柔,可以为桮棬,行曲直之性,为木之正。故曰柳阴始生,阳气始衰而下。”按旱柳的生长特性,其在农历五月的仲夏时节木性易弯曲,适合制成桮棬。因此,孟子所言“顺杞柳之性而以为桮棬”应为:顺应旱柳的生长习性,在农历五月的仲夏时节采伐制作漆器木胎的木料。
综上所述,《孟子·告子上》“杞柳为桮棬”所载“杞柳”当为今之旱柳;“桮棬”指以旱柳为质料,用卷木胎技法制成的漆器木胎。孟子所言“顺杞柳之性而以为桮棬”是认为要顺应旱柳的生长习性,顺时采伐,以制作漆器木胎;而“戕贼杞柳而后以为桮棬”当指违反旱柳生物习性,逆时节采伐。这亦符合孟子“斧斤以时入山林”的思想。本文内容来源于《中华瑰宝》杂志
极度伤感的网名男生泪水浸湿脸庞-可爱点
我无法拦住要走的风,也无法拥抱整片天空。今日小编分享了伤感的网名男生,心若没有停歇的地方,走到哪里都是流浪。
泪水浸湿脸庞
怀念当初
丧尽良心
情挽你
只是、追念
静静的消逝
我在原点
流浪的脚步、
痛失吾爱
极度悲伤
累#泪
了了无期
爱里全是难过
痴情负
笑忘身是客
思念也被风吹皱
像风留不住
掩面说心倳
残傷记憶
深情迎风散
孤独总比滥情好
醉梦人生
被撕碎了的回忆
死守一世寂寞
走了就别回头了
孤影
逝去的感伤
一个人的身影
花落未央
倾城倾国倾你一人
巅峰之人
咖啡的味道
踩死猪
啸月天狼
“天地之间飘·
伤心太平洋的那头
誓必白头关乎伊人
执笔画浮生
蓅矢の誋忆
年少太轻狂
幸福刺痛了眼
只昰、一场意外
失恋的感觉
無奈伤痛
刺人心
今日分享完毕!伤感的网名男生,让一个人成长的所有事,都是孤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