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八字

烧高香有什么好处(烧高香的好处)

烧高香有什么好处(烧高香的好处)

奥迪车凌晨火光冲天,竟是因为烧了高香?消防:阴燃的斗香将近600℃

来源|都市现场综合泰州新闻

春节很多地方都有烧高香的习俗,这种香呈宝塔形,有一米多高,点燃后能烧上一天。但这种香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一旦靠近可燃物,很可能将其引燃。这不,正月初二,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一小区就因此发生了火灾。

1月23日凌晨3点11分,消防部门接到报警,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某小区一辆汽车突然燃烧。消防员迅速赶到现场,发现着火的车辆紧挨着居民楼停靠,周围还有其他车辆,着火区浓烟滚滚。消防员立即利用水枪进行扑救,15分钟后大火被扑灭。

报警人:我3点钟起来上卫生间的时候听见车子报警,我以为有小偷,把窗一打开,看见这边火苗窜窜的,吓得我赶快去打110了。

火灾发生后,消防调查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并对周围居民进行了走访,初步判断火灾是由附近燃烧的高香引起的。

医药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 徐 达:这起火灾是由于驾驶员停放车辆时未注意到车辆附近残留的斗香灰烬,斗香灰烬内部的高温引燃了汽车轮胎,导致车辆发生燃烧。

所谓斗香,是由许多股香攒聚捆扎成塔形,点燃时烟火旺盛,主要在江苏盛行。消防实验表明,阴燃的斗香将近600℃。消防部门提醒,燃烧高香的时候一定要远离可燃物,尽量在空旷的地方点燃。

烧了一次高香,还以为烧的是根电线杆

一般来说,烧香的时候可能是人类最真诚的时刻之一,一切念头都显得实际而诚恳。

人们会在此时注入自己最根源的期盼,烟雾将代替肉身先行抵达未来之门,其中更进一步的早已顶破了门框。

不需要开口问,任何人都能感受到极致的虔诚,再举高点就快把老天爷呛着了。

手里握着的是感悟,头顶缭绕的是信念,每鞠一次躬就连通一次三界众生,鞠三次起码可以直连天庭。

虽然没人知道这个动作里面包含多大的梦想,但眼前的东西已经证明了那种分量,其他的香跟这种的相比,基本就是根胎毛。

虚实结合出因果,大小分化出境界,他们与世界之间早已达成了类似的共识,简单直白一点是为了保证高效。

只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场面时,恍惚间先会被他们的臂力所震慑,离远看还以为抱了一棵着火的树。

也许是对人间规则进行了深度钻研,才能把控这种保质又保量的祈福手法,求人办事不能让人吃亏,诚信永远得排在第一位。

传说达到这种等级的香客,就会得到全宇宙的眷顾,被各路龙王奉为上宾,定海神针也能轻松扛起。

不同的理解自然带来不同的方式方法,在实用主义思潮的加持下,香的尺寸再大,也都是被心意填满的。

烧的是香,冒的是运,青烟是愿望的具象,每个愿望都长得相当茁壮,聚在一起的时候跟火灾差不多。

有个高人曾表示自己被仙家托梦过,梦里一根香就是一条许愿通道,所以他常年在寺庙门口告诫客户,香越大,就越能保持沟通顺畅。

在他看来,自己卖的属于信息高速公路,路子宽了跑起来才能更快。

“根据公平贸易原则的指导,心里那件事情的重要程度跟香的体格要成正比,比人还低的香最多只能算是自行车道,还是十年没修过的那种。”

“士兵上战场要带枪,你去庙里得带香,这其实是一个道理,都讲究一寸长一寸强。”

对于一次许愿来说,如果对方没听着,那就等于白来了一趟。

好在这些香客们对这方面相当有经验,擅长主动破除障碍物,以事在人为的心态探究命运枷锁,不管对方在哪,许愿的内容都必须送到。

朴素的理解衍生实干精神,求未来总得先注重当下,那么没有什么东西比手里那根攻城锤更可靠,一锤应该就能撞开南天门。

类似于将烧香这个行为拉进了军备竞赛的范畴,能登场的人已经实现知行合一,要烧就烧个实实在在。

差距都是比出来的,机会都是抢出来的,一直有人坚信虔诚也得遵循丛林法则,才能得到上天最佳的眷顾。

他们似乎也不再是祈福那么简单,更像是从现实的角度参悟出通往彼岸的捷径。

你能从中感受到一些倔强,没有哪个地方是不能连接的,次元可以突破,只要香的尺寸足够,火星人也得收到自己的祝愿。

从某种角度上说,这也是把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就像是选择了以香为天线,把思绪的电波发射到无尽星空之中。

当量大又实惠的经营之道与虚无产生默契,一根不够就多烧几根,一次不够就多烧几次,坚持下去对面总会有个回头客。

因此有一些人在量变产生质变的智慧中找到精髓,在他们看来要想如愿以偿,还得靠数量取胜。

比如在媒体报道中,一位皖北小伙开了一家佛教用品店,他曾在店门口一次性烧了39根高香,每根都有3米多高。

在他的介绍中,虽然买3根就要200块钱,39根一共2600元,还不包括点高香耗费的酥油,但确实成功吸引了一波关注。

也有位香炉管理员曾表示,经常有直接往火里扔这种香的狠人,一次扔一捆。

即便心里知道是在烧香,那个画面看起来也还是有点像在添柴火。

“见过的话你就知道什么叫众人拾柴火焰高,有些地方的香炉旁边还专门配备消防员,烧一会浇一会。”

他说自己刚来工作那一阵,常常分不清烧香跟放火的区别,主要是人们都太热情了。

很难测算那种热情的温度,但可以肯定是炽热的,有时会炽热到愿望还没来得及实现,香炉先被烧塌了。

据说常有人专门用卡车拉来这种香,再从山下一路扛上山,烧之前就要展现出自己攻坚克难的奋斗精神,毕竟一般的车根本运不了这种等级的狠货。

而有位潮州朋友告诉我,他们当地的香是要用吊机搬的。

潮州每年都会举办青龙庙会,是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包含香阵环节,帮所有人祈祷来年万事亨通。

本地人介绍,香阵采用当地特产的大龙香,手工制作,最高能超过6米,小的也有2.5米。

“这种大香跟小炷香的材料没什么区别,只是做起来更辛苦,制作好之后,还要在上面绘制图案,要提前一年准备。”

可以说这里香的体格就像能点燃的电线杆,一根有100多斤,一般一次只能运输30-40根,要运很多次。

而在2019年,当地点了超过6800根,如果只从画面上看,很容易误以为是个导弹基地。

没人知道第一个烧香的人是谁,也很难预测这种方式还会发展出多少种不同的分类,如果把视角抽离到地球的高度,它至少已经燃烧了几千年。

如今它仍是很多人每年必须要做的事,成为了某种习惯,比如下面这位富商一直都在更新烧香的高度,已经快把祈福玩成极限运动了。

2016年时是6米,2017年12米,2018年达到了18米

这就像那位潮州朋友说的,有人在烧香的动作中寻找宁静,属于给心灵做按摩,也有人把希望寄托在烟雾里,得到本源上的安慰。

不过人对未来的期盼,终究还是无法用尺寸衡量的。

宗教政策法规知识问答100题 (五)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58、佛教道教商业化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答: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具体表现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一些地方搞“宗教搭台、经济唱戏”,以发展旅游产业、带动经济发展为由,投资建造寺观和大型露天宗教造像,以佛教道教为招牌打造旅游景区,助推“宗教热”。

二是一些组织或个人将寺观视为牟利工具,进行承包经营,甚至将其作为企业资产推向资本市场。

三是一些非佛教道教活动场所或组织,雇佣假僧假道,乱烧香、乱放生、乱设功德箱,非法开展宗教活动,收取宗教性捐献。

四是一些寺观和教职人员受商业化的侵蚀,教风不正,戒律松弛,追逐名闻利养,受到社会舆论的广泛诟病。

59、国家对佛教道教活动场所必须坚持非营利性质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答:严禁商业资本介入佛教道教,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资或承包经营佛教道教活动场所,不得以“股份制”“中外合资”“租赁承包”“分红提成”等方式对佛教道教活动场所进行商业运作并获取经济收益,禁止将佛教道教活动场所作为企业资产打包上市或进行资本运作。佛教道教活动场所用于宗教活动的房屋、构筑物及其附属的教职人员生活用房不得转让、抵押或者作为实物投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捐资修建佛教道教活动场所,不享有该场所的所有权、使用权,不得从中获取经济利益,不得借此干预场所的内部事务,该场所必须交由佛教道教界管理使用。佛教道教活动场所内不得设立只对少数人开放的会所。

60、禁止借教敛财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答: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假借佛教道教名义开展活动、谋取利益。非宗教活动场所、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不得开展宗教活动,不得收取宗教性捐献。历史上曾经是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现未登记为宗教活动场所的,不得以佛教道教名义举行开光、祈福、进香等活动,不得以功德箱等形式募集和收取宗教性捐献。以佛教道教活动场所为主要游览内容的景区,不得利用佛教道教活动场所收取高价门票。从严控制兴建佛教道教主题内容的文化景区,兴建此类景区,须严格履行有关法定手续,并充分听取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和佛教道教界意见,接受当地宗教事务部门的政策指导和行政监督。禁止以佛教道教名义进行商业宣传,严禁行业协会、商会、公司企业冠以佛教、道教名称。严禁假冒或雇佣假冒佛教道教教职人员进行宗教活动、骗取钱财。

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和十部门《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问题的意见》(国宗发〔2012〕41号),功德箱只能设立在宗教活动场所,用于接受宗教性捐献,非宗教活动场所、非宗教团体不得以功德箱或其他形式收取宗教性捐献。

61、什么是高香?

答:国家制定的《燃香类产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燃香类产品有害物质测试办法》《宗教活动场所和旅游场所燃香规范》,对高香的规定是:宗教活动场所燃香体可燃部分长度不应大于500mm,且直径不应大于10mm。超过此标准的为高香,不得在宗教场所销售燃用。同时还规定,香原材料不得使用含镁及类似含镁的易燃易爆等物质;点燃香体,熄灭火焰后,不得再产生可见的火焰。

62、国家对宗教活动场所燃香有什么规定?

答:国家对宗教活动场所燃香的规定是:2009年,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宗教事务局等六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规定各地寺院宫观禁止烧高香、成把烧香和在殿堂内等禁火区烧香的行为;未登记为宗教活动场所,仅是文物保护单位的寺院宫观,不得进行燃香活动;严厉打击强拉游客烧香许愿、骗取钱财等违规违法行为;严禁旅游企业、导游以任何名义和借口诱导游客烧高香。佛教、道教界发出倡议,国家宗教事务局号召香客采用“环保线香”和鲜花供奉。

63、烧香、放生也涉及商业化问题吗?

答:《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中进一步对制止乱烧香、乱放生活动作出明确规定。烧香、放生本是佛教道教信众传统的信仰行为,但近年来乱烧香、乱放生引起的一些问题不容忽视。比如乱烧香、烧高香引发的环境污染、安全隐患,乱放生造成外来物种入侵和人身伤害等。同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乱烧香、乱放生还导致产业利益链的形成,产业利益链出于逐利的目的,反过来又通过宣传错误理念,诱导和推动乱烧香、乱放生现象愈演愈烈,造成恶性循环。

64、制止乱烧香活动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答:严禁佛教道教教职人员和旅游从业人员等以任何名义诱导、胁迫游客和信教群众烧高香、抽签卜卦,炒作售卖“头香”“头钟”。依法查处劣质违规燃香类产品,规范香烛经营。佛教道教团体、场所和教职人员要倡导文明敬香,优化寺观环境。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佛教道教活动场所要将文明敬香作为保障文物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65、制止乱放生活动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答:佛教道教界要进一步规范放生活动,引导信教群众树立保护环境的理念。严禁利用放生活动开展商业性经营,坚决禁止各类违反法律法规、破坏生态环境、危害人身安全的放生活动。佛教道教界以外的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佛教道教名义开展放生活动。

66、公民是否可以随意开展放生活动?

答:《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第20号)规定:增殖放流应当遵守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采取适当的放流方式,防止或者减轻对放流水生生物的损害。单位和个人自行开展规模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的,应当提前15日向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增殖放流的种类、数量、规格、时间和地点等事项,接受监督检查。

67、如何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经营活动?

答:宗教活动场所内可以经销宗教用品、宗教艺术品和宗教出版物,开展与其宗教宗旨、习俗相符的经营活动。经营活动的收益用于宗教活动场所的自养、与其宗旨相符的活动以及公益慈善事业。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要引导佛教道教界增强法律意识,在法律政策范围内开展与其教义教规相符的经营活动,依法加强对场所设立的素餐馆、法物流通处等经营网点的监管。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宗教活动场所内设立商业服务网点、举办陈列展览、拍摄电影电视片和开展其他活动,应当事先征得该场所同意。

68、可否以宗教名义进行商业宣传?

答:《宗教事务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禁止投资、承包经营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禁止以宗教名义进行商业宣传。

《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宗发〔2017〕88号)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假借佛教道教名义开展活动、谋取利益。禁止以佛教道教名义进行商业宣传,严禁行业协会、商会、公司企业冠以佛教、道教名称。严禁假冒或雇佣假冒佛教道教教职人员进行宗教活动、骗取钱财。

69、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和管理功德箱有什么规定?

答: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和管理功德箱的规定有:《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非指定的临时活动地点不得组织、举行宗教活动,不得接受宗教性的捐赠。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非指定的临时活动地点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接受宗教性捐赠的,由宗教事务部门会同公安、民政、建设、教育、文化、旅游、文物等有关部门责令停止活动;有违法所得、非法财物的,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无法确定的,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12年中央十部门下发的《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宗发〔2012〕41号)规定:除经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外,其他场所一律不得组织、举行宗教活动,不得接受宗教性捐献。对非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功德箱、接受宗教性捐献、开展宗教活动等借教敛财行为,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要会同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工商、旅游、文物等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坚决予以查处,并视情予以通报;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宗教活动场所设有捐款箱的,该场所应当指定三人管理捐款箱。捐款箱开启时三人应当同时在场,当场清点捐款数额,登记并由三人签字后,交本场所财务管理人员入账。

70、什么是大型露天宗教造像?

答:大型露天宗教造像,主要是指露天宗教造像的高度比较高,或者在一定范围内露天造像的数量比较多。《宗教事务方面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细则》规定,大型露天宗教造像,是指单体宗教造像的高度(含基座)或长度超过10米,或者群体宗教造像数量超过10尊。具体说,大型露天宗教造像主要分两类:一类是指单体的造像,高度(含基座)或长度越过10米;一类是指群体的造像,每尊虽高度(含基座)或长度未超过10米,但数量超过10尊。

71、国家对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有什么规定?

答:《宗教事务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宗教团体、寺观教堂拟在寺观教堂内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宗教团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宗教事务部门审批;宗教团体、寺观教堂以外的组织以及个人不得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禁止在寺观教堂外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

国宗发〔2017〕88号文件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资修建或承包经营大型露天宗教造像。严禁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从严控制在宗教活动场所内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对于违反《宗教事务条例》、城乡建设规划和文物保护规定,不符合宗教仪轨或造型粗劣的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应当予以拆除,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未经批准建造的大型露天宗教造像一律不得对外开放,不得开展宗教活动,不得收取门票和宗教性捐献。已经批准开放的,必须交由宗教界管理使用,不得进行商业运作、宣传并从中获取经济利益。

72、违反规定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应当受到什么处罚?

答:《宗教事务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由宗教事务部门会同国土、规划、建设、旅游等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拆除,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并处造像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投资、承包经营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由宗教事务部门会同工商、规划、建设等部门责令改正,并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吊销该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证书,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方式

【第17督导组】

进驻地:广西壮族自治区

进驻时间:4月10日至5月11日

举报电话:0771-5786260

邮政信箱:南宁市A2019-6号邮政信箱

武鸣区人民法院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0771-6015721

邮箱举报:wmfyshb@126.com

信件举报:南宁市武鸣区红岭大道2号扫黑除恶办公室 邮编:530199

微信举报:

拜庙竟然禁高香,武汉黄陂有座山,英雄气度不一般

弯弓征战作男儿,梦里曾经与画眉。几度思归还把酒,拂云堆上祝明妃。唐代诗人杜牧在会昌年间任黄州刺史时曾作的《题木兰庙》成为千古名句。而诗中所题的木兰庙就在现今湖北武汉黄陂的木兰山。一次偶然的机会来到这里,有幸探访这座久负盛名的AAAAA级景区。

木兰山坐落在有“武汉后花园”之称的黄陂区,距离武汉市区约一个半小时的车程。整个风景区分为古寨区、石景区、花苑区、山庄区四部分。我们此行游览了木兰山的精华部分古寨区,仅管窥一斑,已收获满满。一天门、南天门、木兰坊、二天门、三天门、金顶坊、木兰殿、玉皇宫、斗姥宫、报恩殿、三元宫、三清殿、灵霄街等众多景点让我们应接不暇。

佛教道教共处一山是木兰山的一大特点,南天门以下多为佛寺,以上则为道教修行之处。佛道并存的木兰山宗教建筑始于隋,兴于唐,盛于明,曾出现过七宫八观三十六殿、供奉神像千余尊的壮观场景。千年来两教和谐共存,相通相融,佛中有道,道中有佛,与木兰文化相结合,形成了木兰山独特的文化氛围。

木兰山的由来,是一部厚重的历史,源远流长。起初,这座山称作“牛头山”,源于名叫王洪、罗匡的两位英雄好汉,号称“牛头大王”在山上起事反叛,劫富济贫。之后该山曾被称“建明山”,后来因形态酷似引颈啸天的雄狮,又称“青狮岭”。据史料考证,称为“木兰山”可追溯至南齐永明三年,因著名巾帼英雄花木兰将军而得名,一直沿用至今。明朝诗人朱臣颐所作《木兰山》的诗,为木兰山之名做了形象的描述:“未有木兰先有山,山名偏借木兰补。木兰与山名俱在,山并木兰争万古”。

“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不闻机杼声,惟闻女叹息。问女何所思,问女何所忆。女亦无所思,女亦无所忆。昨夜见军帖,可汗大点兵,军书十二卷,卷卷有爷名。阿爷无大儿,木兰无长兄,愿为市鞍马,从此替爷征”。重温这段脍炙人口的“木兰辞”,更因写进了课文,从小就把这位巾帼英雄的形象刻画在我们心中。然而英雄出自何处,却并没有清晰的概念。却因常香玉的豫剧经典剧目《花木兰》影响甚广,很多人以为花木兰来自河南。这次黄陂之行,终于让这个悬念尘埃落定。

据当地史志记载:木兰将军乃西陵县(今黄陂)人,姓朱,父名寿甫为一千户长,母赵氏。相传木兰从小身体强健,喜好习武。因经常同父亲前去上香,和山上铁冠道人、靖松道人相识。道人见木兰资质卓越,便收徒传授武艺。后来敌军入侵,朝廷征兵抵抗,此时木兰父亲已年迈,弟弟尚幼,家中男儿无可从军者,便毅然女扮男装,替父从军。金戈铁马转战十二载,立下了赫赫战功凯旋归来,却辞去封赏,回到家乡尽孝。

忠君报国,孝敬父母。忠、孝,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在木兰身上得到了集中体现,因此木兰精神被广为传颂千余年,成为家喻户晓的榜样人物。后来家乡人民为了纪念这位巾帼英雄,在其墓前竖立了“木兰将军之墓”的巨碑,并于明万历三十七年在山上建立了木兰殿,从此木兰山声名远扬。

经过一段登山路,我们来到木兰殿前的木兰将军坊,这是一座饱经岁月沧桑的建筑,既有隋唐古韵,又具两宋风格,上面雕刻的“二龙戏珠”、“双凤朝阳”,凤上龙下,不仅工艺精美,更有深刻的寓意。正面的“忠孝勇节”清晰可见,为木兰精神做了简洁精辟的概括。后面的“唐木兰将军坊”更为黄陂作为木兰故里立下了千年铁证。

石坊后面的木兰殿在木兰山众多建筑中显得尤为高大气派,大殿始建于唐代,明万历年间(公元1609年)重修,殿内供奉三尊木兰将军像,分别穿着官袍、将军、仕女服装,殿内不允许拍照,遵守规定没有留下影像。

如果您稍作观察,就能发现这里的一些建筑采用山上石板石条交错嵌压而成,不用泥浆,而是乱石干砌,大小间压、层叠相衬、彼此牵扯,这就是“木庐干砌”建筑手法。就地取材,建筑与山融为一体,更有一种和谐之美。可惜这样的建筑并不多,老旧但更显古朴,新建的虽然整齐却少了一些味道。

木兰山是一座英雄的山,不仅是木兰将军的故乡,还是一处革命圣地。“黄麻起义”失败后,吴光浩、戴克敏率领工农革命军鄂东军72人转战到术兰山坚持革命斗争,许多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都在木兰山上留下了战斗足迹。在木兰山有一个“通海眼、显神风”的风洞,相传木兰将军曾在此怒斩九尾狐,当年革命战士曾藏身于此,洞内仍保留着当年用过的石桌、石凳,因此风洞也被称为“红军洞”。

沿着山路一路登攀向上,走过层层台阶,穿过重重殿阁,终于看到路边一块刻有“金顶”字样的石碑,想必已距金顶不远了。一路上宫殿层层叠叠,走过眼前的一座,以为即将登顶,却发现后面还有一座,这样一路走来,移步换景,总有新的景观呈现眼前,登山之路不会单调乏味,不知不觉已到山顶。

走到三元宫前,墙上“禁止烧高香”的告示牌吸引了我们的注意。近些年来走过很多景区,烧高香之风颇为盛行,高香越来越豪华,也越来越贵,成为少数人才能负担得起的奢侈品。似乎背离了祈福许愿的初衷,也给本该清净淡然的修行之地添了几分俗气。在唯利是图的景区商业化开发大潮中,禁止烧高香的木兰山更显卓尔不群,英雄之山果然气度非凡。

走上一段台阶,眼前豁然开朗,眼前岩石的纹理很有特点。木兰山是一处地质公园,所在的大别山高压、超高压变质带是世界上最完整、最典型的高压、超高压变质带之一。在第三十届世界地质大会上,这条变质带曾是大会选定的三条考察线路之一。与会的世界顶级地质专家考察后认为“木兰山蓝片岩是解决中国中央造山带的金钥匙,具有重大意义,木兰山及附近地区是研究中央造山带的重要基地,是地质科普的重要场所,在国内具有无与伦比的优势”。

到达金顶的时候,太阳已经低下来,正是拍照的好时候。阳光照在“金顶”大字上,给金字又增添了几分含金量。石坊庄严竖立,古朴而沧桑,精致的砖雕于处处细节上体现着独到的匠心。耳畔山风吹过,仿佛鸣奏吟唱着来自远古的声音,讲述着这里说不完的故事。

从金顶望去,可以看见不远处千尺峰上的玉皇阁,相传为木兰将军凯旋归朝后朝廷赐冠的地方。玉皇阁始建于唐宋,现存为明代作品,整个建筑没用片瓦寸木,都用大小石块交错干彻而成,为五边形攒顶建筑形式。

从玉皇阁沿天街走过来,石坊上的大字十分醒目,其来历源自明代,诗人屠达称木兰山为“西陵最盛,盖三楚之极观”。更早的唐代,诗人刘长卿称木兰山为:“南瞻鄂渚通王气,北顾中原锁帝乡”之地。可见木兰山历史上一直有着极高的评价。

沿原路下山,一位挑夫走进了我们的镜头,百余斤重担在他身上似乎并不沉重,拾级而上,脚步坚实稳健,渐行渐远,消失于转角处。我们的木兰山之行到此也临近尾声。虽然只有短短一小时的探访,匆匆的邂逅已让我们深深震撼。

走出大门,站在对面山坡上一睹木兰山全貌。正值夕阳西下,余晖洒落,给木兰山罩上一层暖色。山不算高,却有登临绝顶的豪情。庙不算大,却具深沉厚重的内涵。博大精深的佛学文化、道教文化与忠孝勇节的木兰文化赋予了这座山非凡的气度,也让我们在欣赏山水风景的同时,仿佛走进时光隧道,探索历史的踪迹,寻找文化的遗存,仰望英雄的气度,接受心灵的洗礼。一次旅行,一次收获。木兰山,果然非同一般。

类似烧高香这样的事情管用吗?

对于绝大部分烧高香的人来说,高香本身一点用也没有。之所以他们觉得有用,那是因为这个行为背后的一些因素造成的:如他对佛菩萨的信心、他自身的福报本就可以满足等等。

烧高香能满愿的,最大的原因还是在自身的福报本就具足,不信问问那些烧高香的,有几个能有正确的知见来恭敬佛菩萨或者来表达对佛菩萨的信心(这里不杠仅仅念一个“南无佛”就能获得无尽福报)呢?所以普世的情况来说,这样的烧高香没有任何的意义。

正确的烧高香是建立在正确的知见上的。在佛教里点香的目的有两点:一是修供养,二是为了警策自己,具有表法的意义。如果把贪嗔痴三毒比作臭味,那能除臭的香也象征着能去除烦恼。故佛教里有三种香:戒香、定香与慧香,戒香能除贪烦恼,定香能除嗔烦恼,慧香能破除愚痴无明烦恼。所以点香供养是恭敬至诚心,以此警策自己,以戒定慧三香破除三毒烦恼,使令的三业清净无染,这就是法供养。

从供养的角度,如《华严经》中说:“復次,善男子!言廣修供養者:所有盡法界、虛空界十方三世一切佛剎極微塵中,一一各有一切世界極微塵數佛,一一佛所種種菩薩海會圍遶,我以普賢行願力故,起深信解,現前知見,悉以上妙諸供養具而為供養。所謂:華雲、鬘雲、天音樂雲、天傘蓋雲、天衣服雲、天種種香、塗香、燒香、末香,如是等雲,一一量如須彌山王;然種種燈,酥燈、油燈、諸香油燈,一一燈炷如須彌山,一一燈油如大海水,以如是等諸供養具常為供養。”

重点是“我以普贤行愿力故起深信解”,而且这段后面又紧接着说:“善男子!諸供養中,法供養最。所謂:如說修行供養、利益眾生供養、攝受眾生供養、代眾生苦供養、勤修善根供養、不捨菩薩業供養、不離菩提心供養。善男子!如前供養無量功德,比法供養一念功德百分不及一,千分不及一,百千俱胝那由他分、迦羅分、算分、數分、諭分、優婆尼沙陀分亦不及一。”

所以从哪个角度来说,当下烧高香都不是一个合适的供养(获益)的方式。

世上还有这样一种观点,有些人看伪经还能获得利益,那是因为伪经里有佛菩萨的名号,能以清净心去念佛菩萨的名号,就足以胜过其他了。这是读伪经的时候种的善因,但读伪经必定会增加更多违缘和恶业,比如善知识难遇、正法难遇等等,甚至因传播邪见造成正法覆灭的罪过就更大了。明明可以直接称名获益,非要获一分的利益然后造一百分的恶,这种完全不可取,是典型的愚痴行为。烧高香的情况也是如此。

综上,当我们有正确的知见的时候,我们很难不用最胜香去供养佛菩萨,同时我们也会加倍的去做法供养。这个状态很微妙,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