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运势

出勤低于15天社保全部自己交找劳动仲裁会管吗(出勤低于15天社保全部自己交)

出勤低于15天社保全部自己交找劳动仲裁会管吗(出勤低于15天社保全部自己交)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严肃劳动纪律和规范人员考勤管理,明确员工请假与休假流程,促进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作息时间

第三条 公司依单位经营特性、订单及业务生产计划安排,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

第四条 公司采取标准工时制计薪岗位的人员为6天/周工作制,以完成工作任务、提升工作效率为前提。

第五条 公司采取综合工时制计薪岗位的人员采取倒班工作制,以完成劳动产品计件任务产量为标准,倒班连续作业人员以在岗完成当班工作任务为依据。

第六条 为满足生产及客户需求,公司有权变动作息时间及工作日程安排,员工应积极配合。

第三章 加班管控

第七条 因生产安排或工作业务需要,员工依公司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工作的视为加班。

第八条 加班须书面报请部门领导及主管副总核准,并有实际的工作产出(指实质产品产出或脑力产出)。

第九条 经部门领导及主管副总书面核准的加班,加班人员先由部门尽量安排调休,无法调休的公司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第十条 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外超时工作的,未依规定流程申请并经分管副总核准的,一律不得计列加班;确因紧急特殊情况未能按加班流程申请加班的,须专案说明并提报总经理核准。

第十一条 员工自愿参加训练课程或公众/公益性活动、集会、义务劳动等社会活动的,均不属加班范畴。

第四章 加班费支付

第十二条 一般情况下,非生产线人员不安排加班,以定量工作任务完成为目标。

第十三条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均以岗位基本工资标准计发,每月随薪资一起发放。

第五章 法定节日

第十四条 国家法定节日休假以当年国务院下发通知为准,具体日期如下:

1、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3、妇女节,妇女放假半天(3月8日)

4、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5、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6、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7、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8、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至3日)

第六章 考勤打卡

第十五条 考勤是员工工作时间付出的凭证,是公司给付薪资报酬的原始依据。员工自入职日起至离职日止,必须依公司规定的出勤天数上岗工作。

第十六条 考勤机依据不同岗位实行人脸或指纹识别打卡,若因考勤机无法识别或指纹磨损无法打卡成功的,应及时向人资部门反馈并重新录入打卡信息。

第十七条 新员工入职后一周内由部门领导以纸质记录出勤天数,一周后到人资部门录入考勤机系统进行打卡,凡不按要求打卡或代人打卡者,按20元/次给予处理。

第十八条 公司员工必须严格按作息时间进行考勤机打卡签到和签退,正常工作时间内需每天打卡4次,即上午和下午的上、下班各分别打卡1次。

第十九条 上班未按规定时间到岗者均视为迟到或早退,0.5小时内的迟到、早退,按20元/次的标准给予处罚;0.5小时至2小时的迟到、早退按旷工半天处理;2小时以上的迟到、早退按旷工1天处理。

第二十条 因公事或特殊情况未能及时打卡者需填写《打卡异常申请单》,经部门领导或分管副总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查。

第七章 请假流程

第二十一条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内不准处理个人私事,如因私事需办理应严格按规定请假;如因公务需离开工作场所,须先向上级领导报备。

第二十二条 员工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部门层级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三条 员工因特殊情况时需要请假,可事先电话或口头申请,经上级同意后再事后再补《请假申请单》,未经请假核准而擅自缺勤者均视为旷工。

第二十四条 员工请假期间提前返岗工作时应先向部门领导报到,并到人资部门办理销假手续,否则人资部门将不计算正常出勤。

第二十五条 员工一个月内请假超过15天的,当月社保费用由员工本人全额承担。

第二十六条 伤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等均需提供相关证明,并由人资部门核准,凡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资料不齐全的,均按事假处理。

第二十七条 请假员工在正式休假前三天依据部门领导安排,做好相应岗位上的工作交接。

第二十八条 员工请假审批后的《请假申请单》,由请假人提交至人资部门存档备查。

第八章 请假类别

第二十九条 工伤假

必须是员工因工受伤且在工伤医疗期内,并按工伤定点医院的医嘱休假,休假期间公司给予岗位基本工资待遇。

第三十条 事假

因处理私人事务而请假,请假3天以下者,须提前一天申请;请假3-10天者须提前三天申请;请假10天以上者须提前七天申请。员工请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年,请假期间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三十一条 病假

(1)指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或休养的,请假时均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医疗证明;

(2)特殊情况可先电话向部门领导请假,再凭医院开具的有效证明办理病假手续,否则均按事假处理,病假期间不给予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3)因患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疗的,其休假天数依合法医疗机构的医嘱证明给予休假,休假期间公司给予岗位基本工资待遇。

第三十二条 婚假

指员工办理结婚登记并于三个月内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的,请假需提前一周书面申请,已转正员工结婚公司给予三天婚假,婚假期间按正常出勤计发工资。

第三十三条 丧假

(1)已转正员工因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身故的给予三天假期,但须提供亲属死亡证明及关系证明(可事后补办);

(2)假期时间含倒班休息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并一次性休完。

第三十四条 产假

(1)在职所有女员工合法生育者均享有产假,但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产假期间给予岗位基本工资待遇;

(2)产假需提前15天提出书面申请,并一次性休完,休假期间包含法定节假日在内;

(3)女员工正常分娩的,在享受98天产假外再增加60天,共15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4)分娩时遇有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5)女员工怀孕流产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相关证明,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适当假期,休假期间不给予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三十五条 年休假

(1)员工工作年限已满1年不满10年的,给予5天假期;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给予10天假期;年满20年的,给予15天假期;

(2)员工工作年限满1年以上的,当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年休假。

第三十六条 调休

(1)必须有节假日上班的考勤打卡记录,不得提前预支调休;

(2)职能部门调休按正常上班计薪不另计加班费,生产线员工、保安人员调休分别依生产情况及部门内部进行调整安排。

第九章 请假审批

级别

假期

审批权限

部门主管

部门经理

分管总监

总经理

主管级以下

3天及以内

审核

批准

----

----

4-10天

审核

审核

批准

----

10天以上

审核

审核

审核

批准

主管级

2天及以内

----

批准

----

----

3-5天

----

审核

批准

----

5天以上

----

审核

审核

批准

经理级

3天及以内

----

----

批准

----

3天以上

----

----

审核

批准

副总级

1天及以上

----

----

----

批准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由人资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属公司人力资源部。

硬凑了5天国庆假,却连上18天,劳动仲裁有用吗?

这一次的国庆双节假真的想吐槽一下,我们是一个招商销售公司,平时公假都少放一两天能理解,正常周假都是固定周六半天周日一天也还行,但是这次国庆假真的是无语了,放了5天假,确实不算少,但是4号就开始上班了,本来连上11天班到14号上完半天就休周末也能坚持一下,但是我们工作是有招商会,就给你安排在15 16 17号,15号刚好是周日,所以就不得不继续上班,导致我们4号开始上班 要到21号上完半天才休假,连上18天,我都不知道这种领导脑子是有屎还是怎么的,我们就是打工的,加点班 少放点假能理解,但是你这让连上18天,身体上 精神上 家庭关注上都得不到修整,还天天喊要有激情 要精神饱满,饱满你妈的头,要不是你是私人小公司 真想劳动仲裁你,没有劳动合同 没有任何保险社保,想着销售能挣钱就行了,你现在既让牛努力耕地 又不给牛吃好休息好,耕你老母的地去

公司称可停薪留职,期间社保个人承担,有法可依吗?| 法律答“疫”

检察日报正义网推出互联网疫情防控法律咨询平台——法律答“疫”,为群众提供公益性疫情防控法律咨询服务,第一时间解决群众的法律需求,同时也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周国勇:您的提问属于情理、法理相互交织,甚至有所冲突的问题,十分理解您的感受。

首先,疫情防控期间,幼儿园尚未开学,各地企业又开始了有序复工复产。作为双职工家庭,需要有人照顾孩子;但对于企业来说,出于工作效率、外勤安排等考虑,也有权利不同意职工在家办公。何种工作方式,需要双方协商解决。

其次,停薪留职的社保缴纳,有约定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各地做法也不一。由于没有实际劳动,企业给予停薪,符合情理;为了保证今后的用工关系,企业给予留职,也符合实际。由于企业保留了职位,一些人视其为劳动关系特殊状态下的存续,倾向由企业继续缴纳社保。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事成于和睦,力生于团结”。疫情防控以来,个人、企业都要面临诸多不便,都在承受或大或小的损失。只有相互理解,开诚布公,才能共克时艰。建议您夫妻可以提前告知公司,轮流安排休假(所有待遇不变)。特殊时期,相信公司也会给予理解、尊重。

河南正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亚东:1、关于双职工家庭一人不能上班需要在家照顾子女的待遇问题并没有统一的规定,目前:(1)北京发布的《关于因防控疫情推迟开学企业职工看护未成年子女期间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指示,每户家庭可有一名职工在家看护未成年子女,视为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形,期间的工资待遇由职工所属企业按出勤照发。(2)杭州也发布了《关于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其中提到,因疫情防控推迟开学,双职工家庭中有就读小学及幼儿园子女,家中确无人照顾的,鼓励企业安排一名家长带薪居家看护。(3)上海市总工会给出的建议是:企业尽可能采取弹性工时、远程办公、居家办公等措施,使职工在完成工作的同时,也能兼顾好子女看护。员工通过协商的方式,职工、工会与企业充分沟通,采取企业自设福利假,或者职工之间调班轮休、使用带薪年休假等办法;(4)辽宁省在《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3号》中明确规定,对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有1名职工在家看护,期间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关系。

你可以关注一下你所在当地的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双职工家庭中一人在家照顾子女不能上班是如何规定的,如果有规定,按照当地的规定执行即可;如果你们当地对这类问题没有明确规定,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的规定,如果没有提供劳动,单位是可以停发工资的,但疫情期间需要照顾家不能上班确实属于客观情况,你可以向单位反映,经与单位协商一致后,可以采取在家远程办公或休带薪年休假、相关福利假及轮休、调休等方式解决。

2、根据《劳动法》第九章“社会保险和福利”及《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只要用人单位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保费。

因为公司并没有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因此,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社会保险费是仍由公司和你共同缴纳。你们公司所说的不上班期间社会保险费让你自己承担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如果公司不给你缴纳社保费,你可以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2019年1月1日后社保费由税务局征收)进行反映,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公司缴纳或补缴社保费;也可以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的规定,向你们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公司为你缴纳或补缴社保费。

(来源:正义网 文字:周国勇 张亚东)

如何自己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劳动者需要更多的保护

对于劳动者来讲,如果遇到了用人单位不顾法律规定,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情况,最有用、最有帮助的维权手段就是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是国家为了专门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劳动关系而发生纠纷的行政机关。他裁判的依据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它存在的目的就是公正、及时的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但是,很多劳动者在遇到劳动纠纷的时候,却不愿意去申请仲裁、认为打官司不好、打官司太贵,自己无权无势的,告了也打不赢。还有的劳动者虽然去仲裁了,但因为不懂流程、或者准备不足导致并没有能够很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实最好的办法真的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和代理。但是有的仲裁案子加一款要不到5000块钱,律师费可能是3000到6000,打官司的成本比收益还高,就不值得了,只能硬着头皮自己上的时候,劳动者肯定会很迷茫、或有些不知所措。

所以,今天我就和大家简单的说一下应当如何申请劳动仲裁。我主要会从仲裁前的准备和仲裁之中两个阶段给大家分享一下。

一、准备阶段

在准备阶段,劳动者要做的第一件事是确认自己的确要去仲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一时冲动。在这里劳动者其实是不需要考虑钱的问题的,因为申请劳动仲裁在国内大部分地区现在都是免费的,没有任何费用的。

如果确定了要仲裁。如果是已经被违法开除的,那就可以直接跳到后面确认诉求环节了。如果还在职,那么一定不要轻易辞职,也不要宣传自己要仲裁的事情,一定趁着自己还在公司内,尽量的多收集一些用人单位违反相关劳动法律的证据。如上级要求延时加班、周六加班、罚款、对员工进行当众侮辱性惩罚等情况都可以录音录像,可以找机会对用人单位的考勤系统进行记录拍照。留存更多对自己有用的证据。

然后要确认自己想要的维护的权益有哪些,也就是要达到那些目的,专业点来说就是确认诉求。一般来说是确认劳动关系、要赔偿、要求企业开具证明、要求工伤待遇等等。那么这个阶段就要根据每个人的不同情况具体分析了。我这边给出的最直接的建议,就是到劳动者当地的律师事务所进行一次法律咨询,将自己的情况详细的说给律师听,让律师给出专业全面的法律意见,自己做好记录,将自己可以要、可以维护的权益全都记录下来。如果有条件的可以让律师代书一份仲裁申请书,直接帮你把相关的诉求都写出来。

这里面要注意两个重点,第一不管是咨询还是代书文书,一定要找有偿服务的,不要找免费咨询的。因为律师这个行业就是靠着自己的知识获取收益的,免费服务你和律师之间就不会形成委托关系,律师是不对自己的咨询结果负责任的。作为曾经的行业内部人员,一定明确,这个便宜不能占,一定得花钱。第二个,在确定权益的时候,一定不要考虑要的东西是不是能打赢,能不能要到,能写多全就写多全,只有你要了仲裁才有可能给,你不要仲裁就肯定不会判给你的。

具体都能有哪些诉求,我之前写过一篇文章,大家可以关注我去看一下,多了解一些。

前面的证据收集的差不多了,要维护的权益也确认了。这时候,在职的劳动者要开始考虑是否离职的问题了。如果是要工资、要福利,并没有想要离职的,那就不用考虑了。如果就是不想在企业干了,那么就该到写辞职信的时候了,这里面一定要注意,一定要在辞职信里面写明白自己为什么要离职,企业有哪些违法行为,导致自己的哪些权益受到了侵犯,依照的哪一项法律向企业提出离职,要求企业支付补偿金,如果不给自己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律依据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中找一款就好。

然后就要进入仲裁的实质准备阶段了。

首先,要确认你的仲裁对象是谁,一般的企业员工就是自己所在的工作单位;劳务派遣员工则要针对劳动派遣公司,当然了也可以用人单位、派遣公司一块仲裁;最后如果没签过合同也不知道自己的工作单位的,就在哪上班,工牌、工服上写的是哪个单位就仲裁哪个单位。这个劳动者要打一份仲裁对象的工商档案,主要有两种渠道,第一种是在网上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对应的法人单位名称,生成报告并打印出来;另一种方法是到企业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打印一份企业户卡,都不麻烦。相比较来说后一种可能更好一点,有的地区不接受第一种方式生成的报告。

然后,你要去银行打印出来自己的账户流水,证明企业每个月给你发的工资,既能证明与企业的劳动关系,也能作为要求赔偿的依据。很多赔偿的依据都是以员工工资的为标准的。

到企业去,要求企业把你的劳动合同给你。一定要去要,不管企业给不给你,你都要去要,要的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

有条件的,可以去人社局打一份自己的社保缴纳记录,有和没有都可以,有了是劳动关系存续的有效证明,没有的,则可以证明企业未缴纳社保存在违法行为。

整理手里的全部证据,包括工作邮件、聊天记录、钉钉打卡记录、工服、工牌、工作文件、录音视频。将自己的证据列一个表,写明白证据的名称,和提供这一项证据要证明什么。

之后就可以带着身份证,和仲裁申请书到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关申请劳动仲裁了。国内有的地区要求申请仲裁要使用制式的仲裁申请表,那就带一个草稿去,到仲裁机构直接将内容填在表内就可以了。

仲裁是对劳动者有利的

二、仲裁阶段

这个阶段的内容真的挺简单的,申请之后,仲裁员可能会提前联系你,和你沟通一下了解一下情况,有的直接就安排开庭了。在与仲裁员沟通和开庭的过程中,保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如实的表述自己的诉求和自己合法权益被侵害的事实,提交证据就好。如果用人单位拿出来相关的证据,真的就确认,假的就直接质疑。尤其是用人单位拿出来有劳动者签字,但不是劳动者本人签订的证据时,一定要明确质疑签字的真实性,然后申请鉴定。

这里重点说一下仲裁主持调解的问题。劳动者其实不需要反感调解的过程,觉得司法部门是在和稀泥,偏向企业。其实调解是一种对劳动者更为有利的解决方式。因为调节的结果是当时生效的,而且也会是最终的结果,那么可以帮助劳动者节省大量的时间和经历成本。我曾经帮助企业制定过一个针对劳动争议的诉讼策略。在那个诉讼中,企业走完了所有的诉讼流程,包括仲裁、一审、二审、发回重审、重审二审,甚至包括最后当事人放弃的再审申请阶段我带领的律师组也都准备好了,官司打了将近3年。打到最后,劳动者从最开始的坚决不调解到主动寻求调解,到主动寻求私下解决。所以对劳动者来说,可以调解,那么就可以省下大把的时间和精力。而且调解是一个谈判的过程,可以谈得成、也可以谈不成,在调解中坚持自己的底线诉求,对方能接受就调解,不能接受就调解不成功,案件审理不受任何的影响。

调解不是坏事

简单的说了一下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问题。希望更多的劳动者能够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规范我国的用工市场。

公司称可停薪留职,期间社保个人承担,有法可依吗?

检察日报正义网推出互联网疫情防控法律咨询平台——法律答“疫”,为群众提供公益性疫情防控法律咨询服务,第一时间解决群众的法律需求,同时也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

上海公司会计郭女士

幼儿园未开学,我们双职工家庭跟公司申请在家办公被拒绝了,公司称可以停薪留职,期间社保个人承担,这个有法可依吗?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周国勇:您的提问属于情理、法理相互交织,甚至有所冲突的问题,十分理解您的感受。

首先,疫情防控期间,幼儿园尚未开学,各地企业又开始了有序复工复产。作为双职工家庭,需要有人照顾孩子;但对于企业来说,出于工作效率、外勤安排等考虑,也有权利不同意职工在家办公。何种工作方式,需要双方协商解决。

其次,停薪留职的社保缴纳,有约定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各地做法也不一。由于没有实际劳动,企业给予停薪,符合情理;为了保证今后的用工关系,企业给予留职,也符合实际。由于企业保留了职位,一些人视其为劳动关系特殊状态下的存续,倾向由企业继续缴纳社保。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事成于和睦,力生于团结”。疫情防控以来,个人、企业都要面临诸多不便,都在承受或大或小的损失。只有相互理解,开诚布公,才能共克时艰。建议您夫妻可以提前告知公司,轮流安排休假(所有待遇不变)。特殊时期,相信公司也会给予理解、尊重。

河南正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亚东:1、关于双职工家庭一人不能上班需要在家照顾子女的待遇问题并没有统一的规定,目前:(1)北京发布的《关于因防控疫情推迟开学企业职工看护未成年子女期间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指示,每户家庭可有一名职工在家看护未成年子女,视为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形,期间的工资待遇由职工所属企业按出勤照发。(2)杭州也发布了《关于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其中提到,因疫情防控推迟开学,双职工家庭中有就读小学及幼儿园子女,家中确无人照顾的,鼓励企业安排一名家长带薪居家看护。(3)上海市总工会给出的建议是:企业尽可能采取弹性工时、远程办公、居家办公等措施,使职工在完成工作的同时,也能兼顾好子女看护。员工通过协商的方式,职工、工会与企业充分沟通,采取企业自设福利假,或者职工之间调班轮休、使用带薪年休假等办法;(4)辽宁省在《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3号》中明确规定,对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有1名职工在家看护,期间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关系。

你可以关注一下你所在当地的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双职工家庭中一人在家照顾子女不能上班是如何规定的,如果有规定,按照当地的规定执行即可;如果你们当地对这类问题没有明确规定,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的规定,如果没有提供劳动,单位是可以停发工资的,但疫情期间需要照顾家不能上班确实属于客观情况,你可以向单位反映,经与单位协商一致后,可以采取在家远程办公或休带薪年休假、相关福利假及轮休、调休等方式解决。

2、根据《劳动法》第九章“社会保险和福利”及《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只要用人单位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保费。

因为公司并没有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因此,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社会保险费是仍由公司和你共同缴纳。你们公司所说的不上班期间社会保险费让你自己承担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如果公司不给你缴纳社保费,你可以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2019年1月1日后社保费由税务局征收)进行反映,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公司缴纳或补缴社保费;也可以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的规定,向你们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公司为你缴纳或补缴社保费。

来源:正义网

转自:泰安市泰山区检察院

员工请长假期间的社保费用由谁承担?

公司有一员工,因家里有事,需请40天假,为了不流失人员,经过公司及上级协商,同意保留该员工岗位,他本人写了一个申请,写明请假期间公司不予发放工资,并停社保,是否有效。本月出勤不满15天的,公司是否在工资里直接扣除公司承担的社保部分。

解析: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并按照法定要求按时足额缴纳。此案例中,

1、社保关系不能中断,必须按时足额缴纳;

2、按照劳动者实际出勤计发薪酬;

3、个人不足部分应有员工本人交给公司进行代缴代扣;

4、公司社保部分,应由公司缴纳,因请假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双方协商,由劳动者补给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