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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人看过来:社保账单打印、生育津贴领取常见问题答疑
最街坊整理了一些常见问题答疑,
事关社保、
生育津贴领取、
医保报销,
详见下文!
杭州社保流水账单怎么打印
1.打开“支付宝”APP,点击"市民中心"进入页面,再点击“社保” 2.进入社保查询页面后,点击"社保证明打印",然后点击"个人社保证明" 3.浏览完用户须知后,点击“进入办事”进行“人脸验证” 4.验证完毕后,选择“个人参保证明”后点击“确定” 5.这里个人信息会自动调取,无需自己填写,直接点击“查询”即可 6.点击查询后,请耐心等待一分钟左右 7.出现如下页面后,就是社保证明电子版,有需要的点击保存至相册即可浙江省退休中人退休金补发时间
杭州市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补付1—7月的金额已于2022年7月22日全部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账户。2022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调整水平和办法2022年调整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01定额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2元。
02挂钩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挂钩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①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5元,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不到15元的,补足到15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30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5元;本人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元。
②退休人员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34%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
03适当提高部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2021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25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0元。
杭州社保断交多久就失效了?
医保: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的情形,视为中断参保。
中断医保缴费超过3个月,除了中断期间医保待遇(断缴次月就无法享受产检费、分娩费等的报销了,后续的生育津贴也会受到影响)无法享受外,最大的影响就是重新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需在连续参保缴费第3个自然月才能恢复医保待遇,这就是我们说的等待期,中断期间和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都不列入医保报销(补缴了医保费,中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仍是不能追溯报销的)
杭州社保卡丢了在手机上能补办吗?
可以的,有两个方式进行办理。
①手机微信搜索“杭州市民卡”微信公众号,关注以后点击菜单栏的【我要办卡】即可在线办理
②手机下载“杭州市民卡”APP,进入APP首页后点击【市民卡服务】进行办理
社保卡(市民卡)可作为持卡人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参保登记、工伤认定、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享受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和就业服务、社保服务、人才服务、各类人事考试、民政低保服务的主要身份凭证,刷社保卡(市民卡)还可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人事人才考试费用等。
杭州社保看门诊几百元可以报销吗?
职工在当年账户资金用完后,满足门诊1000元(退休人员医保门诊起付金额为300元)起付金额后即可报销。城乡居民满足门诊起付300元后,即可进行报销。
职工医保支付原则:当年账户资金用完后,开始进入门诊起付,在职职工医保和灵活就业人员医保门诊起付金额为1000元,退休人员医保门诊起付金额为300元;起付金额累计达到之后,进入“统筹基金+个人支付”阶段
城乡居民医保支付原则:门诊起付300元;起付金额累计达到之后,进入“统筹基金+个人支付”阶段。
杭州种植牙可以用社保卡报销吗?
不可以报销。
目前按照医保相关规定,治疗性质的牙科治疗,比如拔牙、根管治疗,以及治疗牙周病、牙龈炎等发生的治疗性费用,均纳入医保基金支付。如果是种植牙、烤瓷牙修复、牙齿美白等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但可以咨询医院是否可以使用医保卡的历年账户余额来支付。
除了医保目录外,与医保报销费用相关的概念还有报销比例、起付线和封顶线。
1.报销比例:医保保而不包,会设定相应的比例来进行报销。
2.起付线:起付线是医保基金的起付标准。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实际发生的“三个目录”内的医疗费用,要先自己承担起付线以下的费用,过了起付线费用的部分才可以按规定、按比例报销。
3.封顶线:封顶线是医保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即参保人在一年度内累计能从医保基金里获得报销的最大限额。封顶线以外的费用基本医保不能报销,但对于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来说还有大病保险继续进行报销;同时参保人可以通过参加补充医保、商业保险等办法解决。
4.报销的计算方法:医保报销费用=【(甲类药品全部费用+乙类药品扣除自付部分的费用+其他符合医保规定的费用)-起付线】×报销比例
5.特别提醒:各地起付线、封顶线、报销比例可能不尽相同,请咨询本地的医保部门。
杭州生育险交了9个月就生了能报销吗?
能。
生育津贴待遇享受需在杭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费满6个月,所以交了九个月是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的。符合条件即可申请。
生育津贴申领条件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
1.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的;
2.生育时可享受本市职工医保待遇;
3.申领津贴时已在本市连续缴纳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其中,灵活就业人员在2022年7月1日以后生育并符合上述条件的,可按规定申领生育津贴;
4.生育津贴申领时限为生育后次年年底前。
杭州生育险怎么报销?
原则上由用人单位统一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核准后由医保经办机构将生育津贴支付给用人单位。个人可在线上申请,但需要单位签章。符合条件后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按照相关规定直接向医保经办机构申领。
通过浙里医保:
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我要报销”→“生育津贴支付”
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
定位到所在区县市→“部门服务(区人力社保局)”→“按责任处室”(杭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xx分中心)→“生育津贴支付”。
杭州生育津贴审核通过后多久到账?
生育津贴从申请到单位收到钱,时间在1个半月左右
生育津贴承诺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工作人员会在20个工作日内受理、审核,材料完整无误、办结完成后,进入财务拨付阶段,区级经办机构申请到市级经办机构统一拨付预计还需1-2周。
网申件、窗口申请勾选短信送达的,在审核通过后会收到办结短信提醒,再耐心等1-2周拨付就好啦!
个人如果想查询生育津贴金额,可以询问单位、电话咨询医保部门或前往医保窗口打印核定表。
#杭州头条#
生育登记、高龄老人津贴在顺德可“智能秒办”
民生无小事。结婚、生育、教育、医疗、养老等一个个小小的民生场景,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解决好群众“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至关重要。
今年以来,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行政服务中心聚焦人民群众“全生命周期”民生事项,联合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锚定生育、养老两大关键场景,上线生育登记、发放高龄老人补(津)贴两项“秒批秒办”业务。申请人仅需在网上填写一份表单,上传申请材料,数秒内就能查看审批结果,其中生育登记业务在全省率先实现“秒批秒办”。
从5个工作日缩短到数秒
顺德在全省率先实现生育登记“秒批秒办”
报销产前检查费用、生育费用,领取生育津贴,给新生儿上户口……这些准爸爸准妈妈最关心的“关键小事”,都需要先办理生育登记。以往,无论线上或线下办理,都要5个工作日的人工审核时间。
本次上线的“秒批秒办”服务依托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做到“即报即批”。申请人仅需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佛山通APP”填写《广东省生育登记表》,系统就可根据表单信息进行数据比对校验,实现无人工干预智能审批。对比原来的办理流程,“秒办”可自动完成“受理-审查-决定”三个办事环节,即时给出审批结果,免去等待时长。
“太便捷了!我前几天还在烦恼要请假去行政服务中心办生育登记,现在在电脑面前点几下就搞定,真的好方便。”刚怀上宝宝的余小姐就尝了一回鲜,在电脑前录入信息后几秒就完成生育登记,她对该项举措赞不绝口。
办理生育登记更方便。
近年来,随着多项生育相关政策措施相继颁布,顺德区年均办理生育登记业务量约2万余笔。今年第一季度,区卫生健康局已办理本区申报生育登记业务4897宗。本次率先在全省启动的生育登记“秒批秒办”服务,进一步简化办事环节,提升生育服务效率,体现了便民惠民的服务理念。
“零跑动”“零排队”
顺德高龄老人津贴申领“秒批秒办”
如何让老年人在满足健康需求的基础上,吃好、喝好、玩好,轻松感受“温暖夕阳”,一直是社会关注的话题。顺德户籍老人达到80周岁即可申领高龄津贴,根据年龄每月可领取100-300元。目前,顺德区已有约3.4万老人享受高龄老人补(津)贴。以前申请该项津贴需前往老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报,现在只需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佛山通APP”填写、提交相关资料,系统即可自动审批,将原来的12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压缩至几秒钟即可反馈审批结果,审批通过后,按相关规定领取待遇。
今年81岁的黄婆婆在孙女的帮助下,顺利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完成了高龄老人津贴申请,看着孙女在电脑面前点几下就完成了,她感叹道:“现在的科技真发达,办事都不用跑到居委会,在家里就可以弄好。对于我们这种腿脚不便的老人家来说,真的是福音。”
高龄老人津贴申领So easy!
高龄老人津贴申领事项实现了从“群众线下申请、部门人工审核”到“系统比对数据、全程网上办理”的转变,高龄补贴的精准发放,让每位老人都能享受党和国家的温暖,切实增强老年人获得感。
“秒批秒办”24小时在线办理
“关键小事”优化升级便民惠企
“秒批”服务一小步,便民利企一大步。“秒批秒办”推行至今,顺德已累计推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护士执业证书核发、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等40项“秒批”服务,为广大群众、企业提供了智能、高效的办事体验。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在我们的秒批服务,只需要上传一份表单,系统就能智能抓取表单中的关键信息,完成信息的自动校验,实现智能审批,而且做到24小时在线,同标准审核,无差别秒批。”
今年,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将在便民惠企上持续发力,联合各部门聚焦群众、企业生命周期中的各项“关键小事”,在婚姻生育、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就业创业等应用场景提升办事体验,通过“秒批秒办”“视频办”“一件事一次办”等新型服务模式,着力打造升级群众、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链,让群众、企业关心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从“可办”向好办、易办、快办、简办转变,全力提升群众、企业社会满意度。
生育津贴,这笔钱怎么领?
当你健康快乐时,它默默给你平安的祝福
当你身体有恙时,它是你战胜病魔的底气
2022年《行风连线》第19期,有请
——武汉市医疗保障局
深入基层解民忧
武汉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 局长
陈诗亮
介绍了今年以来市医疗保障局为提升人民群众的医保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障了全市医疗保障工作平稳运行所做的几件实事:
* 截止8月底,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044.74万人,较2021年底新增7.65万人。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住院待遇77.17万人次;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待遇229.16万人次;普通门诊待遇1062.77万人次;药店购药2757.45万人次。
* 积极改革医疗服务价格付费模式,大力实施药品带量采购,促使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从按人头付费、按项目付费向按医疗服务价值付费转变,群众住院均次医疗费用降低了800元,住院天数下降了8%。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50%以上,心脏支架等高值耗材平均降幅80%以上,每年为群众减轻医药费用负担10亿余元。
* 24个医保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全市已有15家定点医疗机构和4家门重门慢定点药店建立了医保服务站。实现12个门诊重症(慢性)疾病病种全程网办。
* 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等重点对象和低收入困难对象、支出型贫困家庭全部纳入救助范围,政策覆盖率达100%。累计救助困难群众3.84万人,23.80万人次,进一步减轻了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问题现场办
记者探访:
家住汉阳的关女士今年年初生下了宝宝,在今年6月中旬就将生育津贴申请材料提交给了单位。
然而,三个月过去了,却迟迟没有领到,具体发多少钱也不清楚。记者电话咨询市医保局,相关人员答复说“按照您公司所有员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乘以您的津贴天数。”
记者查阅武汉市医保局网站,发现《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规定,“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上月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除以30日计算。”这显然与市医保局工作人的说法不太一致。
同样为生育津贴“发愁”的还有市民王女士。2021年,湖北省出台了新政,女职工产假延长到了158天,而王女士只领到了128天的生育津贴。王女士觉得,生育津贴本来是对女职工休产假暂不能工作发放的工资性质的补贴,应该与产假期限保持一致,然而事实上却不能做到政策同步,她表示很遗憾。
记者替新手妈妈们梳理关于生育津贴的疑问:
1、“上年度”和“上月”,这个时间点的差别,是否会导致同一女职工的生育津贴支付标准不一样?
2、生育津贴是全额发给职工?还是部分发?如果只发一部分,扣除哪些部分是合理的?是否工资照常发的就不发生育津贴?医保局网站上查不到这些问题的准确解读。
3、不少新手妈妈反映,申领生育津贴这事大多是亲朋好友处听说、妈妈群里看见的,来自政府及医保相关部门的官方宣传较少,用人单位也很少主动向女职工告知申领生育津贴的相关事项。
武汉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二级调研员
钟仪
关于生育津贴支付标准的问题,确实有一定不同,在后续文件中已经逐渐修订。一般来说,生育津贴支付标准是以单位申报的工资标准基数为准。根据单位成立时间的不同,如果有“上年度”工资标准就按照“上年度”来算,如果没有“上年度”工资标准就按照“上月”来算。记者在武汉市医保局网站上查询到的《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是2006年出台的,目前已经被新文件精神替代。下一步,我们将及时更新政策信息。
关于生育津贴与产假期限不一致的问题,根据规定,在没有接到国家局通知可以用医保基金支付增加的产假生育津贴前,各地不得自行支付。我们在不断反映这一问题,待国家政策出台后,我们将尽快执行。另外补充一点,生育保险的前提是以收定支,多年来,生育保险0.7的费率一直没有改变。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统一要求执行,及时反馈市民诉求,更好地与政策对接。
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主任
袁瑛江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生育津贴原则上是发给用人单位的,用于解决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成本。因为生育保险是由单位交的,所以生育津贴应该发放给单位。
在实际操作中,有的单位会将生育津贴发给职工,有的单位则会保留生育津贴,正常给职工发工资。一般来说,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发放。即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工资的,生育津贴应该发放给个人。如果职工工资高于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就直接发工资。
用人单位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的义务,必须交。单位需交的部分由单位出,个人要出的部分由个人交。单位在发放生育津贴时,可以与职工商量,是否从生育津贴中扣除“五险一金”个人缴费的部分,可以商量,但不具有强制性。
关于生育津贴申领时限的问题,一般来说,职工申领生育津贴后,一般一个月内可以到账。节目过后,我们将了解具体情况后,进一步处理。
市民若遇到类似的问题,可向各区医保中心咨询。同时,我们将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
专家点评
华中师范大学
社会福利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梅志罡
生育保险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福利保障,我们一定要把这个事情做好。在人口生育率低的情况下,发放生育津贴是一项鼓励女职工生育的好政策。就目前而言,有几点需要注意:
一是地方政策法规应该更加明确和清晰。生育津贴支付标准按“年度”还是“月度”发放,应该有清晰的规定;
二是对于存在争议的问题,可以通过政策的明细化,让政策执行更加有效。作为医保部门来说,应该通过明晰的政策解读,将抽象的规定具体化,让劳动用人单位有章可循,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便于用工单位和职工之间的良好协作。
三是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深入劳动用工单位、社区等地做宣传,让职工了解相关生育保险政策,让政策更好的落地,更好的保障广大女职工权益。
针对上述问题,节目过后,
武汉市医疗保障局调查回复称:
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实际申报缴费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日计算;男职工护理假津贴日支付标准按照其配偶生育当月男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实际申报缴费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日计算。
生育津贴由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标准拨付给用人单位,用于支付女职工在产假、计划生育假期间的工资。女职工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工作标准的全额计发,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可以补足。
根据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和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业务经办流程>的通知》要求,生育津贴支付的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职工生育津贴申请材料交单位后,若单位申报不及时或账户提供有误、支付失败等原因导致等待时间过长,可与59598529联系,我们将及时核查处理。
听众网友在线提问
@张先生:有市民称在某些医院住院时,医生称住院15天后必须转院或出院,这种分解住院的行为是否合法?遇到类似情况时,市民应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武汉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 局长
陈诗亮
住院15天以后必须出院,医保是没有这样规定的,这是一种不合规的行为。如果碰到这种情况,可以向医保部门投诉。
但是在实际就医过程中,要根据病情的需要来考虑。有些病人病情稳定了以后,如果继续住院治疗,跟出院治疗差别不大,这个时候应该让医院的资源更好的发挥作用。
针对上述问题,节目过后,
武汉市医疗保障局调查回复称:
关于市民提出的在某些医院住院时,医生称住院15天后必须转院或出院问题,我市医保没有相关政策规定患者住院15天后必须转院或出院。患者何时出院或转院,应由医生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结合患者病情决定。
近年来,卫生主管部门为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大力倡导分级诊疗,合理分配优质医疗资源,即三甲医院主要承担疑难重症的治疗工作,倡导疾病康复、检查阶段,应该在基层医疗机构完成,节省三甲医院优质资源,为更需要的患者服务。
针对群众反应的类似问题,我市医保部门曾多次发文,要求定点医疗机构不得病情未治愈让参保人员住院15天出院、分解住院或自费住院。如市民碰到医院以医保政策、DRG付费等为由推脱患者转院或出院,可直接与我市医保部门联系,我们将登记后开展调查核实,坚决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市医保局举报投诉电话:027-59598543)
@周爹爹:在江岸区部分药店买药时,使用医保卡支付比使用现金支付更贵。请问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
武汉市医疗保障局医疗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处长
徐国强
这种情况一般是不正常的。可以先看看它的标价是多少,假如是标两种价,或者是在医保刷卡时加价,都属于违法违规行为。如果碰到这种问题可以马上向医保部门投诉。
针对上述问题,节目过后,
武汉市医疗保障局调查回复称: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其他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药店作为药品经营者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自主制定销售价格。同时,不管现金支付还是医保卡支付,药店应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
@汪女士:慢病相关定点药店数量不多,买药不方便,尤其是不便行动的老年人,希望开通使用医保卡网上购药的功能。
武汉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处长
张啸风
网上复诊开药的前提和基础就是有信息化系统的支持,特别是处方流转。2020年和2021年武汉市医保局做了这方面的探索,也曾经服务过40万参保人,开展线上的复诊购药。
从2021年底开始,我们上线了国家医保平台,目前这个系统还在不断的完善和改进过程中,还不能完全支持武汉本地需求,如线上复诊购药工作。但是我们已经向湖北省医保局和国家医保局提起了申请,目前的进展情况是已经得到了省里的支持。期待在不久的将来,平台建立和完善以后,可以恢复线上复审和购药,服务广大的参保人。
针对上述问题,节目过后,
武汉市医疗保障局调查回复称:
我市现有门诊重症(慢性)疾病(以下简称“门慢”)定点零售药店共30家,全市每个区均有2-3家,基本可以满足我市门慢参保患者购药需求。为进一步方便我市门慢参保患者购药,我市曾于2020年至2021年12月期间,依托我市原有的医保系统为我市40万门慢参保患者提供了“互联网+”复诊购药医保支付服务。
但由于2021年12月31日以来,按照国家、省医保局的统一部署,我市上线了统一的省医保信息平台,基于我市原有的医保信息平台的线上复诊购药医保支付试点工作无法继续开展。省医保信息平台相关建设工作由国家、省医保局自上而下统筹部署,我市重新实现线上复诊购药医保支付需国家、省医保部门推进相关系统模块建设并给予政策支持。为使我市参保患者能继续享受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我局一方面立足本职,于今年印发了《武汉市“互联网+”医保复诊购药服务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相关政策并作出全面部署,另一方面积极争取上级医保部门支持,多次向省医保部门作专题报告和请示,希望能加快省医保平台相关模块建设,为推进我市此项工作畅通渠道。据悉,省医保局正在向国家医保局申请部署医保电子处方中心,以此为平台开展“互联网+”医保复诊购药工作。若省医保平台相关模块建成并投入使用,我局将第一时间按照省局部署,尽早在我市开展“互联网+”医保复诊购药服务试点工作,为我市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参保患者提供更优质、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
@刘先生:黄陂区前川居民,一级盲人,之前的城乡居民医保由政府兜底,今年街道表示要交10%的费用,是否合理?
武汉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二级调研员
钟仪
我市困难群众实施分类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其中,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全额资助。
今年,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2〕35号)精神,我市对部分困难群体资助参保政策作出调整,“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按照90%给予定额资助”,同时规定“同一人员同时符合多种资助缴费政策时,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资助”。
如果被认定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仍给予全额资助。
@袁女士:10年重症患者,以前开药都能看到重症消费及余额,现在为什么看不到?另外,这两年出台了很多优惠政策,但是自己开药时自费比例上升了,什么原因?
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主任
袁瑛江
武汉市针对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症限额是每年7000元,这个额度在全国都是数一数二的。袁女士反映的情况,我们已经关注到了,实际情况也确实如此。以前武汉市使用自己的系统的时候,每个自然年度内有多少限额、用了多少、还有多少?通过药店、医院可以查到。但是今年2月14日上线国家平台后,系统模块还在开发,功能还需要进一步拓展。下一步我们会向省局反映这一问题。
武汉市医疗保障局医疗价格招标采购处处长
徐国强
今年医保的支付标准是没有变的,并没有降低。
实行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以后,有一部分中选的药品价格降幅非常大,减轻了老百姓的负担。国务院出台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配套政策措施规定,优先使用中选药品。非中选药品医保也是按同样的标准来支付,超出医保支付标准部分要个人支付。从听众反映的问题来看,初步判断可能是由于其用的药品是带量采购的非重点药品。
节目之后我们会和这位听众取得联系。
针对上述问题,节目过后,
武汉市医疗保障局调查回复称:
关于重症消费余额的问题。我市年初上线了省医保系统,因新系统相关功能不完善,暂无法实现在医院发票上显示重症余额的功能。目前已跟省医保部门进行了反馈,省医保部门正在开发重症消费提醒功能,在群众重症消费时,通过微信的医保电子凭证推送重症的消费金额和病种余额等信息。
关于自费比例上升的问题。我市重症的报销比例政策从2017年以来没有进行过调整,群众反映开药自费比例上升可能与药品选择有关,本来用的是甲类药品,换成了乙类药品,或者是集采的中选药品换成了非中选药品,导致个人自付和药品限价标准的变化。
@见微网友:外省老人在武汉短住突发疾病需要住院,被告知需要先进行异地就医备案才能结算,为什么武汉市要有这样的规定,不是应该直接持卡就医吗?应该联系哪个部门进行备案?如何备案?
针对上述问题,节目过后,
武汉市医疗保障局调查回复称: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对参保人在外地就医作了统一规范,简单来说,就是先备案、选定点、持码(卡)就医。
目前,外省参保人员在武汉短住突发疾病需要住院时可登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等线上途径,或前往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将异地就医地备案到武汉,备案通过后可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武汉市开通异地联网的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具体结算要求需咨询参保地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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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线嘉宾:
武汉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陈诗亮
武汉市医疗保障局医疗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处长:徐国强
武汉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处长:张啸风
武汉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处长:熊雯
武汉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二级调研员:钟仪
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主任:袁瑛江
点评嘉宾:
梅志罡:华中师范大学社会福利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主持人: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