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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放生仪轨念诵(放生仪轨念诵)

简单放生仪轨念诵(放生仪轨念诵)

我的真实的“放生”体验,你有过吗?全场只有感动和泪水

我对生命的关注,始于06年冬日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看到了希阿荣博上师的影像《夜海航灯》。整部影片把放生作为主题之一。

堪布每到一处,无不倡导戒杀放生,救护生命后,脸上总会露出纯真、明朗的笑容。

这让我感到有些疑惑,此时我开始问自己,

动物的命与人命一样重要吗?

怎么就不能杀动物了?

难道我过去几十年的观念是错误的?

从小受到的教育告诉我,祖先们的生存是从猎杀动物、茹毛饮血开始,发展到后来的人工饲养,并认定这是人类进步、文明的一种标志。

潜移默化地,动物,特别是家禽类被用来满足口腹之欲,在我眼中是天经地义的事。

受君子远庖厨观念的影响,我不会亲手杀生,也会远离菜市场屠杀禽类的区域,因为特别害怕血腥的场面,但是对杀生我并不反对。

后来,我开始参加放生了。

那是在一个贩卖牦牛的市场里,只见停着五辆大卡车,载满了从屠刀下解救出来的牦牛和绵羊。

我赶到时,远远看见身材高大魁梧的堪布被人群包围着,卡车上的人们在忙着给牦牛、绵羊喂甘露水,把佛像置于它们头顶加持,还不断地往车上放着干草,多数人站在汽车旁神情专注地念诵观音心咒。

在人们纷纷把放生款交给一位喇嘛时,我询问喇嘛给放生款的规定,喇嘛说:多少都行,重要的是发心清净。

“发心”、“清净”,都是我陌生的词。

后来开始念诵放生仪轨,我更听不懂了。表面上很简单的汉字读起来却磕磕绊绊,难以成句,如同大字不识的人在学发音,这让我很感尴尬。活动结束后我拜见堪布,堪布用大手重重地拍打我的头,说:“弟子,多看看书。”

回到家时,已是黄昏了。

一个周末这样来度过,对于我还是第一次。

以前每逢周末,我总是忙忙叨叨、行色匆匆地为疏通关系赶赴各种聚会。

虽然有时戏称自己是工作休息两不误,但杯酒之间,仍不免夹杂着几分患得患失理,甚至有些焦虑。

而今天的心态却很是不同:一切都被放到一边,没有了过去的那种奔波,远离了利害关系,纯粹在为别的众生做事。

就在此时,我获得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轻松感。

于是我开始翻阅佛教书籍。关于戒杀放生部分,我看到弘一法师说:

“先问诸君:一欲延寿否?二欲愈病否?三欲免难否?四欲得子否?倘愿者,今有一最简便易行之法奉告,即是放生也。”

一周后,又有放生,我早早赶到了放生现场。

当时堪布已经抵达,牦牛还没有运到,人们在安静地等待着。我弯腰轻轻走到堪布面前,顶礼合十后,站到了堪布身旁。

过了一会,突然堪布说了句:“到了。”只见几辆载满牦牛的卡车,风尘仆仆地驶来了。透过车上的铁围栏,牦牛们睁大着眼睛,个个惊魂未定,像刚刚从二战的死亡集中营里逃离出来的样子。

周围的气氛也随之一变,一股悲悯之感袭上心头。我那时还不知道原因,只是奇怪一向心肠硬、狠的自己,怎会忽然变得“多愁善感”起来。

还是同上次一样,人们向牦牛围拢过去,并大声地念诵经文、佛号。

这时清晰可见,牛的眼眶里噙满了泪水,比黄豆大的泪珠一滴一滴地滑落。

牦牛哭了!

以前我听说过,动物也是有感情的,和我们一样。

它们不光喜欢食物、水,并有着各种感知事物的能力,知道趋吉避害,也懂得友情,更有着与人类完全相同的母爱。

而亲眼见到它们流泪,对于我是第一次。

对于这几百头刚才还在路上任由别人摆布的牦牛,它们的想法也许很简单,就是活下来。然而可怜的是,这种最基本的渴求也无法表达。

它们的哭泣说明:今天不同了,刚才被贩路上的恐怖经历,成了虚惊一场。它们获救了。

换句话说,它们捡回来一条命。

此时此刻,我们的心情同它们是一样的。

那种感觉无法通过语言同它们交流,而作为曾出过力帮它们逃生的人,它们的愉快,却在今天,让我们分享得到了。

杭州灵隐寺旁大量放生乌龟死亡,放生的菩萨们,学点法吧

3月23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杭州灵隐寺旁的小溪里,有大量乌龟死亡。视频中显示,一名身着工作服的人员,用钳子沿河道捡拾死亡的乌龟,已经装满了一整个水桶。

事情的真相是否真如这名网友所言?潮新闻记者特地赶往杭州西湖飞来峰景区探访。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灵隐管理处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确有网传视频的情况发生。至于这些乌龟的死亡原因,根据工作人员推断,水质方面不存在问题,极可能是由于游客从市场购买放生的温室龟,抵御变化、适应新环境能力较弱。“一方面由于杭州近期降温、降雨,导致水温降低,这些‘外来龟’难以适应。另一方面,景区的水源来自山溪泉水,昼夜温差大,在夜间时水温极低。”工作人员告诉潮新闻记者,以往也出现过放生龟死亡情况。

被放生动物适应不了环境死亡,或是太适应环境而挤占其他动物生存空间造成其他动物死亡的案例已经出现很多了。像是鳄雀鳝,福寿螺,清道夫等等,已经成了入侵物种,新的环境中没有相抗衡或制约它们的生物,致使他们不断蚕食本地物种的生存空间。更有甚者,还有被放生动物威胁人的生命安全的。

2016年5月11日,一只被放生在四川峨眉山的猕猴抓伤了3名游客,当地公安、消防、林业等部门对“泼猴”实施了抓捕。据悉,惹事“泼猴”为外来猴种,于当年5月初被一位老年妇女带到峨眉山放生。  2017年9月9日,湖南省湘潭市男子殷某将自己抓来的眼镜蛇在湖湘公园放生,并且拍摄视频上传至互联网,引发当地居民恐慌。殷某父亲身体不好,他抓到蛇后本想带给父亲补身体,但是父亲认为蛇太大了,要他将其放生。9月11日,殷某被警方传唤,他对放生一事供认不讳,并且表示放生欠考虑。该眼镜蛇最后未找到,殷某被行政拘留5天。2018年,南省常德市一男子刘某为庆祝儿子考上名牌大学,在当地一公园内放生了两条蛇“还愿”,一条是1米长的黑眉锦蛇,一条是约1.2米长的青蛇。目前黑眉锦蛇现已被捕回,青蛇正在搜捕中。

2019年,神农架林区红坪镇及国家公园桥洞沟境内出现大量毒蛇,并导致当地村民万某被毒蛇咬伤后医治无效死亡。林区森林公安局牵头,组成专案组开展侦查。经查,当事人岳某、董某迷信放生毒蛇可以获得福报,曾流窜至云南西双版纳和江西井冈山放生过毒蛇。

黑眉锦蛇和青蛇虽然无毒,但是放生到公园,还是能把人吓个半死。更不用说眼镜蛇这种剧毒物种,真的会害死人的。

放生也许是出于善心,也许是心中有愧,但无论如何,都应该详细了解放生相关的知识和法律规定,不要把“行善”搞成了“作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针对外来入侵物种放生行为,我国也有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捕回、找回释放或者丢弃的外来物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所以,如果放生行为导致他人财产、人身安全受到侵害的,如导致庄稼被破坏、群众被咬伤,还有造成环境问题的,放生者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治安处罚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

如果大家发现有人的放生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或是造成了生命财产损失,可以果断报警。针对不同违规放生物种,如果是水生动物,可以拨打当地渔政部门的举报电话,如果是陆生动物,可以拨打当地林业公安的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