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宇宙的终极答案,也许蕴含在一头安静反刍的牛身上
今年是辛丑牛年。尽管生肖将丑和牛联系在一起。但提起牛,人们心中却总是一派美好祥和的意象。
头上有犄角,身后有尾巴,宽阔的身躯,沉稳的步伐,牛在人类的眼中,可谓最熟悉的动物。对中国人来说尤为如此,在各种动物的名称中,牛的笔画最少,也因此成为幼童识字时最先认识的动物。反过来,正因为牛太过熟悉,所以人类不必发明太复杂的文字来描述它,免得书写时给自己找麻烦。
汉代辞书《说文解字》对牛的解释相当简明:“牛,大牲”——牛就是大个头的牲畜。这倒并非是《说文解字》的作者许慎故意偷懒(虽然他对马的解释也是“大牲”),而是牛实在太过寻常,实在难以用更寻常的语言描述这种寻常的动物。从汉字构成的角度来说,牛还有一个为其他动物所不及之处,它是极少数可以和人组合构成新字的动物。“件”这个字,被许慎解释为“事理也”——对农业时代的中国人来说,耕作是每天的头等大事,而这件大事,唯有人和牛在一起才是最合理的搭档。
尽管如今在城市化的洪流奔涌面前,乡村生活步步退却,骑着老牛的牧童在夕阳下吹起的悠悠笛声,早已被机械的轰鸣所取代,但任何一个人,只要看到老牛黝黑的脊背,听到它嘴里不疾不徐地咀嚼着草料,凝视着它总是呆滞出神的眼睛,便会霎时回到古往田园牧歌的时代。这也难怪中国历史上这么多的画家如此热衷于一而再、再而三地绘制人与牛这一经典组合。当他们提起画笔时,想起的是周武王伐纣功成后“放牛于桃林之野”,以示战争结束,天下平靖;还有《诗经》中已成经典的乡村晚景:
“日之夕矣,羊牛下来。”
这些美好安宁的诗情画意,一如牛的性情一样沉稳安详,也难怪道家创始人老子会选择牛作为坐骑,假如是马,那么以老子的智慧很可能会成为一位纵马驰骋的军事家,唯有不疾不徐、步态安详的牛,才能承载起自然之道安然的运行。老子也自然在《道德经》中将牛放在一个隐秘而重要的位置:“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牝”即是由牛和雌性符号的“匕”组成,它象征着万物的母性,它是天地生成的根基,一如它的对应字“牡”,由牛和雄性符号“土”构成,象征世界的父性,“天下之牝,牝常以静胜牡,以静为下。”唯有以牝胜牡,以静制动,方能化育万物。
或许,关于宇宙万物起源的终极问题的答案,正蕴含在一头正在安静反刍的牛身上。
南宋画家李迪《风雨归牧图》中的骑牛牧童
撰文 | 李夏恩
01
野牛
阿尔塔米拉岩洞壁画上的野牛(原牛),约距今13000年。
“看啊,爸爸,公牛!”
小女孩口中的三个单词,概括了一场人类文明史上最重要的发现。那是在1879年的秋天,西班牙贵族德·索图欧拉带着他的小女儿去一个叫“阿尔塔米拉”的岩洞中探险。这位业余考古票友一直盼望自己能有场大发现,19世纪是进化论和宗教鏖战对决的喧嚣时代,方兴未艾的考古学正是这场万众瞩目的对决拳击场。凭借直觉,索图欧拉相信自己能在这座洞穴中找到散落的奇怪动物骨头或是古代人类的遗迹,最好是有某个头骨或是原始工具之类的东西。当他忙着在洞里东戳西杵时,他的九岁小女儿玛利亚却抢先一步找到了这个惊世发现:一头画在岩壁上的野牛。
如此一个惊世发现竟然是透过一个孩子稚嫩的眼睛,这件事既出乎意料,但也合情合理。玛利亚看到的是距今13000年的石器时代原始人类绘制的岩画,那时的人类普遍比现在人的个头要矮得多,即使是成人的身材也只相当于今天的十二三岁的少年。所以玛利亚刚好是以原始人的眼睛看到的这些岩画。但其中最有趣的部分,还是她能一眼认出这是“公牛”。尽管这并不完全准确,实际上,这些在岩画中奔跑站卧的牛型动物,是早已灭绝的原牛。但从另一种意义上说,这也证明对现代人来说,古代并非完全是异域,透过时间的帷幕,古今之间是能够心灵相通的。
尽管对牛的识别上,古今之间能达到一致,但古人为何要在岩壁上描绘这些野牛?如果你绘制过岩画,就会知道这绝非易事:你需要长时间僵着脖子、凝神屏息地盯着岩壁,要保证颜料准确地涂抹在正确的位置,你要捕捉到栩栩如生的细节:野牛如何站立、如何奔跑、它们像隆起山包一样的壮健体态,还有弯曲的长角,在13000年前,十二支一套的画笔和颜料碟都没有发明出来,这意味着你必须用手指在墙壁上绘画。而更重要的是,这些岩画是在洞穴深处,没有足够的光线,只能在火把明晦幽暗的光线中描绘这些野牛。
阿尔塔米拉岩洞中的野牛岩画并非一枝独秀,人们后来在西班牙和法国南部又陆陆续续发现了更多岩洞壁画,包括著名的莱斯孔巴莱勒岩画、拉斯科岩画和肖维岩画,1909年,人们在比利牛斯山蒂多杜蓓尔一处洞穴深处还发现了两件野牛泥塑。
法国发现的拉斯科岩画上的大公牛,至今有已有1.5万到1.7万年历史。
人类的祖先为何如此执迷于描绘牛的形象?一种解释是,狩猎野牛是原始人类必要的生存技能,祖先们煞费苦心地描绘这些野牛的形象,其目的就是通过象征性的手法来捕获它们,他们期望在图画上抓住野牛,在现实中也能如此。所谓“心想事成”,岩画上的野牛作为“心想”,实际中捕猎野牛也就能“事成”,这也是普遍存在于原始社会的“交感巫术”的表现形式。
但如果再进行深入探析,会发现描绘野牛使用的颜料很有特点,它大量使用了红色。这种红色在祖先埋葬死者的坟墓中也经常发现,覆盖在尸体的上面。红色,鲜血的颜色。对古人来说,血即是生命的精华。坟墓中的红色毫无疑问象征着亲人期望将生命力赋予死者。而雄健的野牛,本身就拥有着勃发的生命力,用红色的颜料涂画它,使得生命力变得更加旺盛。当祖先们在火光中搓着手指上的红色颜料,看着眼前奔跑着的红色野牛,他能清晰地感受到这个洞穴、自己的家,是一个充满生命力的地方。
牛作为生命力的象征不止于此。牛之所以为牛,最突出的特征就是它头上的犄角。牛角是最令人生畏的武器,也是牛这种温顺的食草动物刚健勇猛的一面。在古人眼中,凝聚着生命力的角具有强大的穿透力,足以穿透那些无生命之物。从这种意义上说,牛角就是生命从无到有的创造之力。
在法国劳塞尔岩洞中发现的浮雕“持牛角的少女”,又被称为“持角杯的维纳斯”。
法国劳塞尔的岩洞中发现的一座公元前30000年的石灰石浮雕上,一位体态丰满的女性,一只手托着一个牛角,而另一只手则抚摸着自己圆润隆起的腹部,它的寓意真是太明显了:旺盛的生命力通过手中的牛角传递到自己的腹部,她将会诞育出新的生命。当然,如你所想的那样,这座浮雕上也涂上了象征生命力的赭红色。而在中国的考古发掘中,这一象征意义表现得更加明显,在距今3000年的山西陶寺遗址中,考古学者们在宫殿区遗址的大沟底部发现了一具三十多岁的女性遗骨,她的下腹部也插着一根牛角。
山西陶寺遗址中发现的下腹部有一根牛角的女性遗骸,距今约4000年左右。
“角者,跃也,阳气动跃”,汉代纬书《白虎通》中对角的解释,可谓深得个中三昧。阳气,即是生命勃发之气。这只牛角,也就是所谓的“丰饶之角”,作为旺盛生命力的象征,它在历史中不断演变,在西方,它成了经典传说亚瑟王传奇中诸位骑士苦苦寻找的圣物“圣杯”;而在东方,它则是勇士张嘴吹响的号角,用高亢雄壮的声音拉响战争的生死血斗的序幕。
02
神牛
古埃及的阿匹斯神牛,头顶双角间顶着带给万物生命的太阳。
牛角具有如此神奇的生命之力,那么牛本身作为生命力象征的神兽,受到人类崇拜也就不足为奇。在古代埃及,神牛阿匹斯是创世之神普塔的化身,它是太阳之火感孕母牛而生,由它化育人类万物。在古埃及的壁画和雕塑中,神牛阿匹斯的双角托起赐予万物生命的太阳。在崇拜它的祭典上,一头全身黑色唯有额头有倒三角白色的牛犊,被作为阿匹斯在尘世的化身,人们载歌载舞,为它举行盛大的游行,妇女则向它祈求子嗣。古埃及广受崇拜的爱与生殖力的女神哈托尔也被描绘成长着母牛的头颅,另一位母性女神伊西斯,也被描绘成奶牛的形象。她们的共同特点都是能赐予生命和旺盛的繁殖力。
在北欧的创世神话中,世界上最先出现的生物是一头名叫欧德姆布拉的奶牛从太初的金伦加鸿沟中现身,它通过舔舐冰块上的盐创造出了巨人尤弥尔,并且用自己的乳汁哺育他,尤弥尔的躯体四肢则成为了创造生命世界的原料。
密特拉神正在屠杀一只公牛。密特拉信仰是印欧大陆极为古老的一种信仰,其信仰和教义,在印欧大陆的文化交流中,对印度教、祆教和基督教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这幅密特拉屠牛图是密特拉信仰宇宙观的集中体现。密特拉作为光明与太阳之神,被他屠杀的公牛,象征着金牛座,金牛座升起的四月到五月,正是北半球日渐长的时间,公牛流出的鲜血,象征着太阳的光明力量。公牛必须用自己的鲜血献祭,才能让世界获得光明。扑过来撕咬公牛的恶狗,象征着天狼星,它舔舐公牛的鲜血,象征着炎热酷暑的降临。蝎子则象征着天蝎座。它咬住公牛的睾丸,象征着天蝎座主宰的天空,日渐短夜渐长,冬至将至,黑暗降临。
在将牛作为人类之主的构思上,诞生于中亚的祆教的创世神话与北欧神话不约而同,智慧之主阿胡拉·马兹达先创造了一头如明月般闪耀的白牛,即“原牛”,之后才造出了原人伽玉玛特,然后从“阳光与净风”中取得人与牛的种子,诞育繁衍出动物人类,生生不息。而在古代印度,创世与毁灭之神湿婆的坐骑便是公牛南迪,作为生命繁殖之力的象征,南迪用自己的肉体激发出湿婆的欲命神力,由此创世灭世。在印度的神庙中,公牛南迪被认为是喜乐的神祇而备受崇拜,祭司和信徒会向它奉献牛奶以博得它的欢喜。
印度教三柱神之一湿婆的坐骑白色公牛南迪。
牛作为生命力的象征,被人类奉为神祇,备受尊崇,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讲,人向神灵祈祷的目的,是期望得到实利好处。从这个角度来说,人将牛进行神化和崇拜,本质上是人牛之间的一场交易。人创造牛神崇拜的过程,也是牛被人类驯化的过程,这个过程对于人类来说,自然是场百利无害的进步,但如果从牛的角度来看,却未必是件好事。牛的自然寿命是20到25年,但人类驯养的牛却往往不能得享天年,驯养的肉牛出生不过几个月就到了最佳屠宰年龄,然后一命呜呼。耕牛则终其一生不得不在人类的鞭挞下拖着沉重的犁铧。
至于奶牛,这一被全球不同地域的宗教信仰普遍尊奉的创世生命之神,它的驯化过程最为悲惨。在普通情况下,母牛唯有生了小牛之后才会产奶,产奶也仅限于哺乳期一段时间,但是人类为了从小牛口中夺取母亲的乳汁,强制将刚刚出生的小牛抱走——这些小牛中雌性被留下作为人类未来产奶的机器,而雄性除了留下配种之外,许多小牛的命运是成为人类大快朵颐的盘中餐。为了蒙骗丧子的母牛继续产奶,一些畜牧部落会把小牛的皮毛填上稻草,送回母牛身边让它继续产奶。苏丹努尔族采取的做法更体现出人类的狡猾,他们会在小牛嘴边绑上一圈刺,小牛想吃奶时就会刺伤母牛,这样母牛就会主动排斥让自己的亲生小牛吃奶,人类便可以顺理成章地霸占母牛的全部乳汁。
牛被人类奉为神灵的目的,就是期盼牛为人类赐下恩泽,用自己的痛苦给人类带来愉悦——这也是全球宗教信仰中神灵的共性:以苦痛牺牲的方式为人类带来福泽,唯一的区别只是自愿与被动。人类对神灵祝祷祈求的“有求必应”,其本质便是予取予夺,从这一点来看,牛确实无愧于神灵之名。只是,人类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对牛的要求还不止于此。
03
斗牛
传唐代著名画家戴嵩的《斗牛图》。
尘土飞扬,双目狰狞,筋肉条条暴起,犄角抵在一起,青色的躯体几乎要碰撞出赤色的火光,刹那之间,血肉横飞。斗牛的场景总是这般充满杀气。这当然可以视为豪放的生命力恣意的发泄,是原始冲动的力与美的展示。充满了令人血脉贲张的狂喜。因此,斗牛才会成为东西方共同的公共娱乐方式。
在贵州东南部,斗牛是当地长久以来的习俗,《岭表纪蛮》中曾记载了贵州从江的斗牛盛典,那是一场集体的狂欢仪式,村寨中的每一位男女都盛妆艳饰,集合观战,他们吹响铜号,高吹芦管,鸣放铁炮,张打伞盖,像迎接出战的勇士一般将牛拥进斗牛场,如此隆重盛大的仪式,目的只为了观看两头牛的自相残杀:
“两斗骤见,怒不可遏,由是交角角斗,威猛奋发。观者鼓掌呐喊,声震陵谷。移而胜负分,有败逃者,有战死者,亦有两皆阵亡者。胜者兴高采烈,以粪掷败者曰:‘此饭也,尔食之!’以石掷败者曰:‘此银也,若将去!’外客观者,咸向胜者道贺。取红毡披牛身,以红鬃为彩,红绫结球,系于牛之项尾两部,炮声震天,以前仪式送牛回寨。欢歌会饮,庆贺大捷。”
斗牛中的胜者获得荣宠,而败者则“气色沮丧”,如果斗败的牛没有力战而死,则“必杀以泄愤”。一位斗牛活动的参与者给刘锡蕃讲述了一件奇闻。一头战败的牛面对人类刺下的刀子突然泪流满面,寨主心生怜悯,饲养如故。第二年在与前牛决斗,“结果,两牛皆阵亡”。
人类的胜负争竞之心,却让牛来承担后果。与东方操控两牛相斗的方式相比,西方则更喜欢让人类亲自下场与牛搏斗。西班牙的斗牛举世闻名,被誉为红与黑的华丽对决,身着黑色奢华服饰的斗牛士,肩披血红的披肩,站在场中,不断激怒健硕的黑牛。冲闪之间,斗牛士将手中的长矛和短剑猛刺在气势汹汹的牛背上,血花四溅带起了一波波欢呼的声浪,直到这头黑牛健旺的生命力随着喷洒的鲜血逐渐耗尽,斗牛士才将一柄长剑刺进黑牛的心脏。在倒地黑牛渐渐微弱的喘息声中,斗牛士接受着观众的欢呼致礼。生命的战栗与杀戮的技巧在斗牛场上绽放为观众的狂欢。
毕加索《骑马斗牛士之死》,斗牛对毕加索来说,有着近宗教仪式般的神圣情感。他的一生中创作了众多以斗牛为题材的画作。
斗牛在东西方的盛行,尽管形式各有差别,但本质却并无不同,从表面上看,它们都是杀戮生命的游戏,而内里搏动的却是人类以文明征服野蛮的勃勃雄心。在人类最古老的英雄史诗《吉尔伽美什》中,缔造人类文明的英雄之王吉尔伽美什与他的伙伴恩奇杜一同杀死了从天而降惩罚人类的天牛,恩奇杜用双手抓住牛角翻腾到一边,吉尔伽美什借势一剑结果了天牛。这个寓意很明显,天牛象征着自然的伟力,而人类之王吉尔伽美什和恩奇杜对天牛的宰杀象征着人类文明对自然的征服。
忒修斯杀死牛头人米诺陶的马赛克镶嵌画,现藏于那不勒斯国家考古博物馆。
古希腊最著名的神话之一,雅典王子忒修斯前往克里特岛,通过了迷宫的考验,杀死吞吃活人的牛头人米诺陶,同样象征着文明的希腊对野蛮的克里特的征服。历史上的米诺陶真身乃是克里特岛的公牛崇拜的神祇,在文明的希腊人眼中,这种对公牛生殖原力的崇拜正是克里特岛冥顽野蛮的证据。波斯帝国宫殿中经常出现的狮子搏杀公牛的图像,则象征着统治者的王权伟力征服了他的敌人。这一狮子杀牛的图像母题,也被其他的宗教信仰所使用,在著名的佛教故事《劳度叉斗圣》中,佛陀的得意弟子舍利弗与外道劳度叉斗法,劳度叉化为勇猛的公牛,而舍利弗则变成雄狮一口咬住公牛,彰显了佛教正法战胜了外道的邪术。
敦煌文书中的《劳度叉斗圣变》中的狮子咬牛图,这一狮子斗牛的图像,在西亚、中亚地区非常盛行。最早的图像来自于公元前6世纪的波斯王大流士一世波斯波利斯皇宫接见大厅中的浮雕,在中国汉代的画像砖中,也有老虎与牛相搏斗的图像。
当人类向牛索取时,牛被奉为神祇偶像,受人顶礼膜拜;当人类需要彰显自身的征服欲望时,牛又成为被争斗杀戮的对象。但牛对这一切,是否也有它的话要说呢?
04
牛作人言
魏晋画像砖上的牛车图。
“天下方乱,吾甚极焉,乘我何之?”
眼前这头正在驾车的牛突然开口说了人话,让乘车的张聘和他的仆从都大惊失色。面对牛的发问,惊魂甫定的张聘只得同意牛的看法:“令汝还,勿复言。”于是便返回家中。这起牛说人话的奇事,被记载于晋人干宝网络奇闻异事的志怪笔记《搜神记》中,干宝也交代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愚痴君主晋惠帝统治的太安二年(303年)的江夏郡城。就在这一年的秋天,果然发生了张昌之变,江夏成了张昌兵锋所指的头一座城市,惨遭灾劫,“于是一郡破残,死伤过半”,张聘全族也在这场兵劫中惨遭集体屠杀,无一幸存。
干宝在记述了这件奇闻后,引用汉代经学大师京房《易传》作为最末点评:“牛能言,如其言,占吉凶。”无独有偶,在古罗马共和国晚期,同样由一头牛突然开口说了人话,预言了罗马共和国的覆灭。历史的发展一如我们所知的那样,牛的预言分毫不差。
但牛说人话并不止是预言灾祸,一位名叫曾羽王的清代文人,在私人笔记《乙酉笔记》中也记载了一桩牛作人言的奇事。殷姓人家养了一头牛,眼看着这头牛日渐年老,殷氏夫妇就商量“此牛无用,不如卖之屠户,再凑银若干,买一肥牛。”第二天一早喂牛时,老牛却不肯吃草。踹了它几脚,不想老牛突然开口说话:
“尔家杀我,家必败亡,留我则兴旺。”
吓了一跳的殷氏夫妇最终决定继续养着这头会说话的老牛。果不其然,“自此衣食渐裕”。
牛突然说了人话,还能预言人事祸福,这自然是无稽之谈。但从另一个角度却证明牛这种与人类最熟悉的生物,确实与人类的命运休戚相关。在农业社会中,牛作为耕作的主要牲畜,它的壮健与否体现了粮食的收成好坏,而粮食的多寡则与社会的繁荣直接相关。肥硕的牛只意味着丰收和社会的安定,而瘦弱的牛只则是饥荒与混乱的征兆。《旧约》故事中,法老王梦见了七头肥硕的母牛和七头瘦弱的母牛,为他解梦的约瑟告诉他,这便预示着七个丰年和七个荒年。
用自己身体的肥瘦来预示着收成年景的好坏和社会的兴衰治乱,这便是牛对人类最关心问题默默无言的回答。这也正是牛对人类最具有启示性的意义所在,它为人耕耘劳作,供人挤奶,以肉身为人类提供可口的大餐,但几丛青草就足以让它满足地果腹,在嘴里有滋有味地反刍,,脸上总是一副安静的表情。
丁聪,《笔耕图》。辛丑新年,笔耕不辍,再接再厉。
牛是最有求必应的生物,并不在意是被人类供奉膜拜当成神祇索取奉献,还是贬为野蛮粗鄙的化身被掀翻斗倒。它总是沉默不语,但人类却相信它在开口时便能预见一切。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正是牛被老子选来负载大道的原因。那个关于宇宙生命万物的终极答案的问题,或许真的隐藏在它的心里,而它为了保守这个秘密,甘愿低头俯首,默默耕耘。那一声“哞——”中蕴含着生命的意义:无论主动还是被动,用你的行为证明自己生命的意义。
撰文 | 李夏恩
编辑 | 徐悦东
校对 | 薛京宁
来源:新京报
他突然去世,全网悼念
你觉得自己牛在哪儿?为什么会这样觉得?
2013年,某互联网问答社区中,这个问题下的一条回答被点赞17万次,是该社区迄今为止被点赞最多的回答。
“我自1993年出生后便没有下地走过路,医生曾断定我活不过五岁。然而就在几分钟前,我还在用淘宝给自己挑选二十岁的生日礼物。二十年间,我母亲不知道收到过多少张医生下给我的病危通知单......命运嘛,休论公道...... 真正牛的,不是那些可以随口拿来夸耀的事迹,而是那些在困境中依然保持微笑的凡人...... ”
答主是20岁的程浩,他称自己为“职业病人”,把活着当作事业。自嘲是标准的“三无人员”——无工作、无学历、无对象。
他的一生是在“躺平”中度过的,体重常年维持在30公斤左右。由于未知疾病,程浩从小失去行动能力,一度被诊断为脑瘫,他无法依靠自己吃饭、喝水、上厕所、翻身,甚至看一本书,都需要别人帮忙翻页。可他却通过大拇指关节敲击鼠标的方式,逐个点出了44万文字。
他的经历触动、鼓舞着无数网友,但他极其讨厌别人给他贴上“身残志坚”“自强不息”的标签。这些看似表扬的话,他认为是歧视。
“活着,是每个人的希望;活得好,是每个人的欲望。难道因为疾病,每个人就要活得垂头丧气、萎靡不振吗?”程浩提出质问。
2013年8月21日,程浩走到生命的尽头,数十万网友自发悼念。十年过去了,在今天看来,程浩的故事仍旧可以回答这个时代诸多的问题:
一个人活着到底有什么意义?我们为什么要忍受那么多痛苦?在陷入困境中时,我们又该拿出怎样的生命观?
我们找到了他的母亲,希望知道关于程浩生前更多的细枝末节,同时,也看到了一位母亲对儿子坚韧且深重的爱。
程浩常常觉得,自己就是大人们常说的那种“讨债鬼”——生下来就是给别人找麻烦的。
还未出生时,这一点已有预兆。母亲李哲临产前,最后一次做产检拍片,折腾两次。第一次拍完,李哲拿着片子去找医生,妇产科医生扫了一眼说,片子拍错了,“没见过这么大的头。”
无奈之下,只好重拍。这一次,拍片子的医生说,没拍错,就这么大。产科医生摇摇头:“那准备剖宫产吧!”
生产时,程浩的脸被手术刀划破,家人一度担心他是否会破相。所幸,随着时间的流逝,伤疤慢慢淡去,他看起来与其他孩子并无不同。
直到六个月时,程浩的与众不同,露出端倪。他不爱动,不踢不蹬不翻滚。
有人说,这孩子太老实了,怕不是好兆头。李哲听到这句话心里凉了半截。她也注意到了儿子的异常,带着程浩去各大医院进行检查。
医院没有统一的说法,有的诊断为脑瘫,有的说是肌无力,也有医生告诉他,孩子最多养到五岁。
身边人劝她放弃,趁年轻,再生一个。可李哲觉得孩子看起来挺机灵的,学说话也很快。她不甘心,“不管孩子怎样,既然我把他生下来,我就要把他养大。老天夺走他多少,我就用爱来弥补他多少。”
程浩六岁时
从小,程浩就是个小“碎钞机”。检查、吃药、扎针、按摩、气功,治疗像是一场没有尽头的马拉松。六岁前,他碾转于全国各大医院,体验着价值百万的医疗仪器在他身上四处游走。
与别的小朋友色彩斑斓的童年不同,程浩的世界里,多数时候是天花板,白白的,干干净净的。他总是安安静静躺着,他的身体受人控制,受机器控制,却唯独不受自己控制。
他只能躺着,皮肤薄得像一张透明的薄膜。每当看着颜色怪异的药物顺着经脉,极其缓慢地流进身体,那种无力和恐惧的感觉刻在了他心里,忘不掉了。陌生与茫然、痛苦与隐忍、希望与失望,贯穿了程浩幼年的全部时光。
李哲看孩子受罪,折腾来折腾去,没有任何效果,索性停止了无谓的检查和治疗。生活一天又一天,她想陪着孩子长大,尽管并不知道这段路有多长,但要先把眼前这段路走好。
程浩与父母
生活似乎慢慢回归正常。
程浩从未去过学校。六岁时,李哲开始教他拼音,认字查字典。那时候程浩还小,李哲把他放到沙发的角落,周围用被子和枕头围起来,以支撑他坐立。她让程浩每天翻两页字典,程浩也肯学。遇到难懂的多音字时,就先摘出来。
到了午餐时间,李哲边给程浩喂饭,边给他讲解多音字的用途。程浩吃饭慢,由于嘴部肌肉萎缩,他的嘴只能张开一点,一顿饭通常要吃一个半小时。
那些生字,就在吃饭的间隙一点点被掌握。
李哲也曾尝试教程浩写字,当时程浩手部还能动。儿子无法坐立,她就用宽宽的布带把他绑在凳子上。
一篇生字写到一半时,程浩就受不了了,汗止不住地流。这时,李哲会赶紧把宽布带解下来,给儿子揉搓身体,等程浩感觉好一点的时候,接着绑上,把剩下的半篇字写完。
程浩手上没劲,写字很轻,写一篇生字往往要花费两个小时。在李哲的记忆中,即使过程再艰难,程浩也从未表现出半点不愿意,他爱学习,也很聪明。
识字之后,李哲给程浩买了很多带拼音的故事书。每日晚上睡前,娘俩互相给对方讲一遍书里的内容。
这样的日子持续到程浩八九岁。电脑刚出来,李哲给程浩买了一台。
程浩喜欢在电脑上玩智力游戏,象棋、军棋、五子棋,这些游戏在同龄人之中,他找不到对手。“就连长辈都下不过他。”程浩的妹妹程源回忆道。
程浩与妹妹
随着年龄的增长,程浩身上的肌肉都在萎缩,他的身体变得越来越脆弱,整个人变得又瘦又小。
他的健康状况日益下降,住院的名目也日益增多,心脏衰竭、肾结石、肾积水、胆囊炎、肺炎、支气管炎、肺部感染等等,病危通知书收集了厚厚一沓。
十五岁时,他几乎不再出家门。原本有限的生活范围,变得更窄,甚至偶尔的家庭聚会也无法再参加。他的世界变得越来越小,小得就像陷进了这个世界的酒窝里 。
程浩觉得自己在凝固的时间里熬着。“所有人都在改变,只有你还一成不变。在冷清无人的书房里望着四面灰白墙壁,这种人生停滞带来的挫败感,常人往往难以想象。”
那时候,他并不能真正明白人生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那时以为,人生就像一杯水,疾病就像一滴墨,它让我的水浑浊暗淡,让我的人生失去光明。”
很长一段时间,程浩都过着浑浑噩噩、自暴自弃的生活。
他沉溺在网络游戏的虚拟世界中,“用当时尚且可以自控的双手,完成一场场毫无意义的血腥杀戮。或者用最粗俗的话语谩骂一个素未谋面的网友,仅仅是因为对方游戏中的一个无关紧要的失误。”
存在感。只有在游戏里,他才能感受到自己的存在,企图用虚拟世界的胜利来麻痹现实生活的残酷。母亲为此不止一次训他,可无济于事。
改变来自一个停电的雨夜。盯着黑暗的电脑屏幕,程浩猛然惊醒,原来自己引以为傲的世界如此脆弱不堪,只需一场稍大的雷雨就可以使它顷刻毁灭。
在黑暗与孤独中,他开始重新思考关于人生的种种问题。
《孤独的玫瑰》程浩的鼠绘
那天以后,程浩开始重新阅读,用近乎自虐的方式,一天十几个小时不间断地读书,保持过一天十万字的阅读量。他收藏了两万余部电子书,亲自校对修订了几百部,数量庞杂,古今中外,无不囊括。
阅读和写作,成为程浩生活的重心,他开始对一切都保持一种“生吞活剥”的好奇心。他说,“虽然我不知道自己读书是为了什么,但我觉得这就是认真生活的表达方式。”
由于无法坐立,程浩只能侧躺着看电脑,他的胸腔变形得厉害,整个向前凸起来。打字的时候。他要把手搭在胸腔的位置,用大拇指的关节处点击鼠标,在电脑软键盘上一下一下打字。他的手臂上有长时间写作压出的、无法消散的淤青。
二十岁时,他对生命和死亡都有了与过去完全不同的思考。他不再惧怕死亡,“如果非要说害怕什么,我只是害怕上帝丢给我太多理想,却忘了给我完成理想的时间。”
十四岁的程浩
小时候,程浩会坐着轮椅出去晒太阳,经常有小朋友问他,“你为什么坐着三轮车?”程浩往往懒得解释,觉得麻烦,开始要么坐凳子,要么就不出门。长大后,麻烦背后的痛苦开始逐渐显形。
“那个问你’什么坐着三轮车’的小孩长大了,他再也不问你’为什么坐着三轮车’了,他开始学会夸奖你。当有一天他跟一个漂亮姑娘手牵手路过你身边时,他说:你新买的轮椅真漂亮。那一刻才是你最痛苦的。”
他逐渐爱上了吸血鬼题材的电影。别人往往不懂,可他却能共情吸血鬼,他们长生不老,永远不会衰老,可是却备受煎熬,看着别人成长,看着爱人老去,而自己仍然停留在人生的某一个瞬间。
程浩想,这种停滞感带来的痛苦有多么压抑。
程浩生前最大的梦想就是北京电影学院旁听一节课。妹妹程源的插画
曾经,他一度觉得,他对友情的渴望已经到了相当“卑贱”与“谄媚”的程度。甚至发展到,“只要别人不骂我,基本上都是我的朋友。”
他羡慕身边的同龄人可以出去逛街、滑雪、跳舞、打球、骑车,而这些活动他都无法参与。
他记忆最深的是,童年时期,同乡的几位小孩儿偷了几颗半生不熟的西瓜,为了躲避西瓜主人的追赶,他们跑到程浩家,请求可以在他家中躲一会儿,事成之后,与他一起分享西瓜。
程浩一口答应。这是第一次,他觉得自己跟他们是“一伙人”。在程浩的掩护下,男孩们顺利逃脱。他满心期待,想象着一会儿一起吃西瓜时,要怎么和小伙伴们统一口径。
可谁料,男孩们确定安全以后,一溜烟跑了,只留下一句,你要是能追上我,就给你吃西瓜。那一刻,程浩委屈极了,他想去追,可却只能眼睁睁看他们离开。
这件事后,他对和别人玩这件事儿,失去了兴趣。他开始学会一个人玩游戏,一个人拼图,一个人打单机游戏。
他在日记中写道:
“我的童年是站在世界的边缘,我渴望自己能融入人群,做一个凡夫俗子。可是我却从没真正走进过这个世界,一次都没有。我永远站在世界的边缘。
“后来我在世界的不远处建立了另一个世界,属于我的世界。这里的规则由我定,我是这个世界的主宰。十年了,没有几个人能走进这个世界,曾经走进的也陆陆续续离开了。
虽然我已经有了自己的新世界,可是我依然怀念那个熙熙攘攘的世界。”
程浩最喜欢的作家是史铁生。《我与地坛》他读了不下百遍,翻来覆去,手不释卷,这本书陪伴他度过了数不清的夜晚。
“多年来我头一次意识到,这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过我的车辙,有过我的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印。”史铁生在《我与地坛》里写道。
史铁生的这段话同样可以放在李哲身上。母爱持久且具有耐性,无论去哪,李哲都会带着程浩,每次出门,她都会包一辆车,让程浩躺到后座。“我走到哪里,都把他带着,就像我的小包袱一样。”
程浩12岁生日时,妹妹程源的插画
自打程浩出生后,李哲的生活完全围绕着儿子的病运转。
一天24小时,被分切成细碎的时间表。
凌晨6点起床,晨跑,准备午饭,10点上班,12点下班回家,给程浩翻身,喂儿子吃饭。午饭过后,她回去继续上班,中途要骑3公里的自行车回家,帮儿子翻翻身,再回去接着上班,晚上8点下班。晚饭过后,李哲要帮程浩洗澡、洗衣服。
她担心儿子常年躺着,身上会有褥疮,每晚都要帮儿子洗澡,换衣服,翻身,做按摩。洗澡时,程浩躺在浴盆里,李哲用一个胳膊撑着程浩的头,避免水呛到嘴里,另一只手,用搓澡巾给程浩揉搓身体。
她下手很重,以至于程浩总是嚷嚷,“你把我搓疼死了,要命了。”每次给他洗澡就像杀猪一样,李哲形容道,实际上,她是想顺便帮儿子促进血液循环。
洗完澡后,李哲会细心地把儿子的十个脚趾头掰开,仔细地擦干净趾缝,再抹上爽身粉。“人不能走路,脚趾头会并拢得特别紧,我担心他那脚趾头缝里边烂。”
以至于后来程浩住院时,医生都不相信,一个躺了二十年的人,身上一点褥疮没有。
晚上10点到12点,是独属于李哲和程浩的快乐时光。李哲会把抱出一大堆衣服,一套一套试,让程浩帮忙挑选。晚上俩人躺在床上后,总要聊很久的天。
李哲心疼儿子白天一个人在家,无人陪伴,也没处说话,太孤独了。她总逗程浩,你赶快多说两句话,要不然你连话都不会说了。
回忆起那段时光,李哲感到发自内心的快乐。“每天回家跟他聊聊天,开玩笑,逗逗他, 抱抱他,就觉得特别开心,真的特别开心。”
程浩很瘦,常年只有30公斤左右,几乎是骨头上裹着一层皮,可以清楚地看到心脏的跳动。李哲常会逗他,“拿个针在上面扎一下,看你啥感觉?”
程浩与妹妹下棋 。妹妹程源的插画
晚上睡觉时,每隔一小时,李哲会醒来帮程浩翻一次身。二十年,每一天都是如此。旁人看她太累,可她却习惯了。
程浩的被子要准备三条,上半夜盖个长毛巾被,夜深了换个小被子,天快亮时换成大被子。“就害怕他感冒,一感冒真是要命了。”
二十年来,几乎所有关于程浩的事情,李哲都要亲力亲为。她信不来别人,生怕其他人粗心大意把程浩碰着了。
李哲的警惕不是没有来由。十一岁那年,程浩第一次病危。之后,每年两次住院必不可少。只要感冒,就会引起肺部感染,诱发心衰。
最严重的一次,程浩胃出血,八天八夜水米未进,全靠输液撑着。医生叮嘱每小时要换一次药,李哲亲自守在床边,在一张小木凳上坐了三天三夜,没吃没喝。
程浩醒过来那天,李哲起身想去商店买东西。一起身,她才意识到,自己月经来了都不知道。下楼梯时,她腿一软,从楼梯摔了下去,血弄得到处都是。
希望哥哥可以弹着吉他唱歌。妹妹程源的插画
程浩爱干净,喜欢穿白色的衣服。帮他喂饭时,他不允许饭粒粘在嘴上和衣服上。“掉一点渣他就说窝囊死了,你看窝囊死了。”
有一回,母亲给他穿了一双灰色的袜子,他说这怎么像个老鼠长到脚上了。要求母亲以后只买白色的袜子。“他可能害怕别人嫌弃他,就特别的注意,出门也不会多说话。”李哲维护着儿子的自尊,尽可能的满足儿子的要求。
有人问程浩,你什么时候觉得母亲很伟大?他回答:“伟大从不是突然而来的,伟大是漫长的时间堆积出来的。”
意外来临前,脚步很轻。
2013年8月21日。程浩躺在病床上看电子书,中午时分,李哲出去买饭,他让母亲带一瓶脉动、一盒薯片、一盒旺旺牛奶。
几天前,因感冒引起呼吸困难,程浩再次入院。不过,他状态恢复得不错,母子俩打算第二天就出院,还计划出院后去吃薄皮包子。
李哲买完东西回来后,见程浩在床上睡着了。她扒拉了一下程浩,打趣道,儿子,我就出去这么一会儿,你就睡着了。说完之后,程浩没有反应。李哲心开始发慌,掀起程浩的衣服,发现紧贴皮肤的心脏,已经看不见跳动的迹象。
她赶忙叫医生抢救,可一切已无济于事。“当时像天塌了一样。谁都没有想到,一切太突然了。”
程浩输液的手
回忆程浩葬礼当天的情形,李哲想不起来那天自己是如何度过的,也不记得当时的心情。或者说,她没有时间留给心情这种帮不上忙的东西,她只觉得脑袋发昏,周遭一切她已无暇顾及。
程浩真的走了。李哲难受。这二十年,是有人把她当成“英雄”的二十年。对于李哲而言,“那是最累的二十年,但也是最开心的二十年。
”在家人面前,她不轻易展现自己的痛苦,“就是变得脾气大的很,不像以前笑眯眯的。”
她的脆弱总是在无人处。儿子走后的第一年,她每晚成宿的失眠。有时在睡梦中惊醒,她伸手一摸,发现旁边没人,就开始哭。哭完后也睡不着了,索性拿出一小瓶白酒灌下去,喝醉了,也就睡了。
后来,她觉得这样下去也不是个事儿,这不成酗酒了吗。可失去酒精的帮助后,她又开始睡不着,只得借助安眠药入睡,这个习惯一直持续到现在。
她开始经常做梦。梦里儿子有哭的、有笑的、有躺着玩电脑的,还有她和儿子在一起生活的各种情景。
有一回,她梦到全家人一起聚会,只有程浩不在。她去接儿子,但要翻过一堵墙,梦里她怎么也翻不过去,她哭着给门卫说,我接我儿子回去吃饭,能不能让我先过去?看门人说,不行,已经关门了。她生生从梦中哭醒。
有时,李哲希望自己永远不要从梦中醒来,那样她就可以在梦里与儿子天天相见。她听到程浩在喊,“妈妈我翻身、妈妈我喝水、妈妈给我擦眼泪、妈妈……”这些普通的日常太真实了,就像真的一样。
程浩住院时
姥姥家的榻榻米,曾经是李哲和程浩的小地盘。
儿子走后,李哲不敢再去那张榻榻米上睡觉。她总能想到在那个小小的空间,与儿子有说有笑的情形。
一到晚上,儿子用电脑看书写作,她在一旁玩手机斗地主。有时,程浩担心母亲太无聊,会找一部韩剧与她一起看。李哲眼睛一亮,高兴地说,好啊,找个男主帅点儿的剧。
失去儿子这十年,李哲心底的失落感如影随形。
她觉得自己的精气神被带走了。“现在身体上不辛苦了,可是就少了那种真正发自内心的笑。”一切变得没意思。她变得不在意自己的形象。丢掉了晨跑的习惯,对衣服失去了兴趣,身材也不管了。今年朋友见到她,一见面便对她说,“你现在状态可比十年前差远了。”
十年时间,一晃就没了。看到朋友家的孩子结婚生子,李哲会想,程浩如果在的话,是不是也该带个女朋友回来了,拽啊拽的,在家人面前臭美;看到层出不穷的电子产品,她就想,如果当时有这么轻薄的电脑就好了,就可以给儿子买一个,薄薄的、小小的,多好呀。
她回忆起程浩还在时,曾打趣道,妈妈,就你这个性格,没事,等我去世以后,你过两年就忘了。“你说我能忘吗?”她反问道。
程浩小时候,长大后身体变形得厉害,程浩不再愿意拍照
她无时无刻不想到程浩。工作中遇到困难时,她就想到程浩曾说:“你想过普通的生活,就会遇到普通的挫折。你想过上最好的生活,就一定会遇上最强的伤害。这世界很公平,你想要最好,就一定会给你最痛。”
她读程浩留下的文字,一遍遍回忆儿子对自己说过的话,“只有坦然接受命运的不公,才能安然享受生命的平等。”
李哲慢慢接受现实,许多的情绪,沮丧,悲痛,思念,一点点消化。她认真工作,充实自己的生活,做一些以前没有勇气做的事情,有时,她会带着程浩妹妹去残疾学校和福利院做捐助。
在收拾儿子遗物时,李哲在电脑里发现了程浩大量的文字手稿,约有44万余字。有读书笔记、书信、未完成的小说、诗歌、日记,以及在知乎上的回答。她把这些文字整理成册,帮儿子完成了心愿,出版了一本属于他的书《站在两个世界的边缘》。
在医生曾经的诊断里,程浩只能活到五岁。有一次,他对李哲说,“妈妈,其实我真的赚了,人家说我活不到5岁,我都活到20岁了,我多赚了15年。”
程浩去世后,母亲帮程浩出版书籍《站在两个世界的边缘》
2013年8月17日,程浩去世的前四天。他在自己的知乎专栏上发表了最后一篇文章《地狱在身后》。
他在文章开头说,“每次呼吸,如同千万枚钢针在肺叶间穿梭,当真应了那句话:呼吸都是一种奢侈。”
朋友问他,“一个人活着到底有什么意义?我们为什么要忍受那么多痛苦?”
过去,他曾认为,活着什么也不为,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那一晚,他想起母亲曾经说过一句话:“你咽下的药,扎过的针,吃过的苦,受过的罪,不都是为了活着吗?你若是畏缩了,胆怯了,不想活了,那从前吃过的苦就白吃了,受过的罪就白受了,所有付出的代价,都变得毫无意义了。你甘心吗?”
他坚定地写道,“是的,我不甘心。我未必能成为一个作家,未必能写出让自己满意的作品,但是我必须坚持写作这个行为,因为我不想让自己身上的伤痕变得毫无意义。”
我希望你依旧阳光快乐,如同向日葵般永远向着太阳的方向盛开,坚定而又执着。 妹妹程源的插画
十年过去了,程浩最出圈的那条回答依然常常被人们想起。他的故事激励、感动着万千网友。
“我每次对生活产生厌烦情绪时都会过来看看这个回答,然后就感觉力量重新回到身体里。谢谢伯爵,你留下的东⻄很珍贵。”
“他让我看到了一种纯净的精神,他让我拨开云雾缭绕的浮夸,看到生命的本质。程浩,一个在荒诞的时代里的认真的人,你让我深深地敬佩!”
“觉得跟他相比,我们大多数人活得都太轻薄了。”
程浩的墓前,常常留下被人看望过的痕迹。李哲提到,就在前不久,有网友专门从常州远赴新疆,探望程浩。
程浩的回答下,网友们的留言
“我会将自己的遗体捐献,包括眼角膜。用我的灵魂,为你们开拓另一个人间。我要让自己的眼睛代替我,继续照亮这个美丽的世界。”
生前,程浩经常跟李哲提到,死后要捐献眼角膜。但遗憾的是,由于当地的医院条件有限,程浩离开时,医院的技术无法实现他美好的愿望。如果他得知这个消息,会不会有一丝淡淡的遗憾?
或许他也不会在意,正如他所说,命运如此,休论公道。不幸与幸运一样,都需要有人承担。
所谓生活,不过就是一种 “昂着头的艺术”,仅此而已。
作者:久期。来源:最人物(ID:iiirenwu)。关注微信公众号 最人物(ID:iiirenwu)记录最真实的人物,品味最温暖的人间。转载请联系最人物(ID:iiirenwu)授权。
图片来源于受访者及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泪目!支教老师千字长文:我自此再没去过阿勒泰……
离开新疆阿勒泰那天,我删掉了电脑里的17个文件夹、381条记录。
我想来一场干脆利落的告别。电脑里的记录抹掉了,自己的心却永远留在了那里。
那是一个我离开5年、时常想回去、看到照片鼻子会发酸的地方。
那也是迄今为止,我在祖国版图上抵达过的最远地方。
阿勒泰是中国的一个角落,地图上大公鸡尾巴翘得高高的地方,它在阿尔泰山南麓,被216国道线牢牢拴在西北最末端。北面是漫长的国境线,常年积雪,四面环山。很多人因为作家李娟写的《阿勒泰的角落》而听说过那里。
阿勒泰地区太大了。它有11.7万平方公里,是我家乡天津的近10倍,人口66万,不足天津的二十分之一。“阿勒泰”在当地语言中意为“金山”,有“阿尔泰山七十二条沟,沟沟有黄金”之说。
李娟在阿勒泰的一个角落,我在另一个角落。
1
我们一行14个人的支教团是在盛夏到达阿勒泰市的。
我曾想象,要到达的远方,满大街都是卖切糕和烤羊肉串的大叔,戈壁滩上挨着个儿躺满了胖胖的哈密瓜,葡萄沟不远处就是大片大片的白棉花。
学校操场边的哈萨克少女
事实上,这里年均气温4℃,3个月的无霜期,特产大雪。这里城市建设完备,有溜光的柏油马路,百货大楼也入驻了高档化妆品的专柜。
我们支教的高中在当地首屈一指。近一半学生是哈萨克族,他们第一次出现在我朋友圈就因颜值获赞无数。他们会讲哈萨克语、汉语和英语。
第一次英语辅导课上,大家自我介绍:藏哈尔是“高大的山峰”,朱丽德孜是“星星”,阿依达娜是“月光下的少女”,哈里哈西是“小燕子”,波塔是“小骆驼”。
“塔里哈尔,你的名字是什么意思呢?”我好奇。
“不告诉你,他们也都不知道。”他有些得意。
好吧,“不想说”又有什么打紧的呢?课堂上,师生也是一种平等的配合关系。我们需要给彼此更多的尊重。
她们叫我“玛丽”。刚到时,学生去办公室找我,年级主任说你们马老师去领新书了。不知道传到班里为啥就变成了“玛丽老师”,已经传开了,就没改,Mary就成了我的英文名。为此被支教团的老师笑话了一个月,堪比理发师Tony。
后来学生们给我起了哈萨克语名字,“茉莉德尔”,是清澈、小溪的意思,团里的老师因为只有我有此殊荣,所以称我“小茉莉”老师,后来大概因为我特能吃抓饭,就变形成“小米粒”。
我带高一年级一个普通班和一个特长生班的英语课,平均每天上3节课,批改作业至少150本,晚上回到宿舍继续做课件、写教案,通常被子还没盖上,人就睡着了。有时候,做梦都是在讲台上暴走。
站到讲台上是最踏实的时候,我似乎在粉笔灰里得到了某种神秘的力量,瞬间有了天然的大嗓门和抑扬顿挫的声调,还有偶尔“狰狞”的面目表情。“来,抬头,看黑板”是我唤起他们注意力的咒语。
特长生班的学生很多时候都不算乖巧。
他们喜欢在课上叠纸飞机,画太空飞船,起立的时候互相撤板凳,用课本作“掩护”,在课桌上带蜗牛散步,将两个透明胶带芯窝在眼眶里,装出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站门口迎接我。
一个学生虽然是文科生,但是个“发明狂人”,他在日记中写道,他曾发明了一款“点痣器”,用各种电池导线鱼钩,把自己脸上的痣烧糊掉了。
还有一个学生,一整节英语课都在偷偷雕刻橡皮泥,我发现时,已是只逼真的拇指大篮球鞋。“老师,你学过《核舟记》吗,我这个技术比它如何?”
有次,下课前,我把作业打在6张幻灯片上,每天完成几项,背哪里的单词,很细致。他们将有6天的古尔邦节假期。
“呀,老师留少一点少一点。”
“不多,前3天基本上没有作业的,你们可以去拜年。”
“老师,我们6天都要去拜年!”
学生习惯和我讨价还价、撒娇。有时作业多了,他们就喊:“嗷,Mary作业太多了!觉都不够睡!睡不好觉,怎么长个子啊!”
抗议无效。长知识与长个子本来就不冲突。
2
很多时候,我也不温柔。甚至想变成他们的亲妈挨个儿揉圆搓扁名正言顺地揍一顿。
学生在课上扮“鬼脸”
学生总结过我的暴脾气:不认真听讲的时候,会先祭出“眼神杀”;被无视后,会掷出我的“暗器”,那通常是个粉笔头或听写本;最严重的后果是被我带回办公室。
“起立,你不是想说话吗,下课跟我去办公室,让你说到不想说为止。”我点名班里说得正热闹的学生。
“你看啊,我有这么多书,都没有时间看。既然你那么想说话,就读书给我听,一直读,读到你不想说为止。”我从书架上随手抽出周作人的《夜读抄》,递给他。
他也不惧,站我办公桌边读起来。读完三行,抬头,“老师,能换一本吗?”
尽管我时不时“修理”他们,可他们还是很爱我,说我的课很有趣。
“玛丽,你知道吗?”我的课代表沙塔娜在微信上向我语音播报,昨天班里要选副班主任,全班都在讲台下喊我的名字。沙塔娜故意把“全班”两字拉得很长。
来到阿勒泰的第一个月,我顶着小雨在邮局门口写明信片,我恨不得告诉全世界,“我很爱我的学生们,我爱她们金子般的心灵,爱她们名字中的月亮、山峰、草原和花朵。”
明信片还在路上,我和学生发生了支教期间的最大一次“冲突”。
3
我和Lebron之间的战争“爆发”在一次英语自习课,因为他“在英语课上写物理作业”。
我生气地将他的物理书和作业本扔上讲台。他也不示弱,从座位上站起来,像个发怒的小狮子,冲上讲台抢回自己的书。
通往阿勒泰的公路 刘瑞麒/摄
他站起来高我一头半,性格大大咧咧、作业字迹潦草,但成绩很好。他也是班上最挺我的学生。
课堂上,我每讲一个知识点,都会向讲台下问一句,“可以听懂吗?”“老师,可以——”他老大声地把音拉得很长。他也喜欢偶尔出个难题,当堂考考我。
我把从母校南开大学带来的三枚青花瓷书签奖励给班上的学生,他拿到了其中一枚。
可这次,他不仅顶撞我,也让我建立起来的做老师的信心瞬间崩塌。我带着眼泪走出了教室。
晚上,我收到了班里41名学生的短信。 “老师,你可不要再难过了吧,我们都很爱你啊,希望你明天回来上课” “老师,你要是还不舒服,我明天去揍他一顿”……这些信息里,唯独没有Lebron的。
他的行为被学校的老师们判定为“恶劣”,但他依然拒绝认错。
不知道别的老师对他说了什么,第二天下午,他带着一束鲜花来办公室。卡片上,他只写了两个词,“玛丽,对不起。”
这张卡片的背面被我写上了冬季学校作息时间,贴在墙上整整一年。
此后的课堂还像往常一样。我依然上课提问Lebron,依然偶尔开他的玩笑,他也还会和班上同学在我上课的路上拦住我叨叨两句。
直到有一天我看到Lebron的英语书封皮上用黑色碳素笔写了一行大字,“不许惹老师生气”,被反复描了很多遍,描得很粗。他尴尬地冲我笑笑,我却笑不出来了。
我没有生Lebron的气,却对自己很失望。我很内疚,为什么在学生成长的路上,自己没有保持足够的理智和宽容。Lebron的代价是一个处分,而我的代价却是很长一段时间里和自己的斗争。
很久之后,我开口和Lebron聊这个问题,那时候我已经在和他们相距4000公里外的天津。
“对不起,为由于我的不成熟而给你带来的处分而道歉。”我终于在手机里敲下了这行字。
“说啥呢,本来错就在我。就像你说的,我应该学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处分没事,我后来又背了一个,害得我们班主任连年终奖都没有了。”
Lebron说的第二个处分,是他因为抢宿舍楼下的乒乓球台子,对一个学生大打出手。为此,老师们都快被气晕了。
再后来,听说他很乖,很安静,为自己的梦想而努力。
4
我在阿勒泰有段“集资”奶疙瘩的“丑闻”。
课间总有不同班级的学生在办公室门口探出个脑袋,小声喊着“老师,出来一下”,然后迅速塞到我手上几块奶疙瘩。就这样,我的桌子上堆起了一小座“奶疙瘩山”。
一块奶疙瘩差不多需要用一小桶牛奶才能制成。据说,世上几乎找不到两块风味完全一样的奶疙瘩。它是游牧时的干粮。以前在冬牧场,酸奶疙瘩还是牧民面条中不可缺少的调味品,是醋的替身。
俯瞰阿勒泰市区 刘瑞麒/摄
李娟在《春牧场》里写道,“哈萨克人做客通常是很郑重的事情,哪怕是孩子,也带有礼物上门。礼物通常是一块旧软绸里包裹的风干羊肉和几块奶疙瘩。”
我养成了每天一块奶疙瘩的习惯。早晨到办公室,拿出一块酸硬的奶疙瘩咬一咬,提起一天的精神,然后小心地用纸包好,放到书架边,奔去班里上课。批作业累了,再从书架旁拾起早晨的奶疙瘩,叼在嘴里。
一块奶疙瘩我可以磨磨蹭蹭啃上一天。这在学生眼中,也成了办公室一景:南开大学来的英语老师每时每刻都在啃奶疙瘩。
阿勒泰市和天津市面积一样大,可我却觉得它很小,一条南北主干道。打车很便宜,起步价3元,基本可到达我出行的全部目的地。
这里没有新光天地,没有百盛银泰新世界,也没有中影万达大悦城。
我们最多的娱乐就是散步,就像当地人说的,“阿勒泰就是‘一个馕饼从北滚到南’。”
“华丽”是一家商场。每次散步到这里,我都会想起帕孜来提的话。
有次上课,我讲词组“be native of(某物是某地专有的)”,帕孜来提造句:“Huali is native of Altay。(华丽是阿勒泰所特有的)”。我惊异于她们的思维,灵活而可爱。
偶尔,我们会奢侈地去看电影。
老谋子的《归来》上映,我心心念念要去看一场。刚来的时候,我立志不能降低伪文艺青年的生活品质,7个人去看的《速度与激情6》。多好看的电影啊,有一段却只能听见声音看不到赛车。坐前排的大姐说,哎,屏幕太小,估计冲出去了吧。
心情不好时,“海陆空”就搞定了。海陆空,就是一个长约一米半,宽约40厘米的铁板上,把土豆、红薯片铺在最底层,上面有烤鱼、烤鸡翅、烤羊肉等,天上飞的、地上长的、水里游的都在里面。端上来的时候还滋滋直响,“好吃到流眼泪”。
我们还喜欢在桦林公园一个“海拔888米”的牌子下照相,并决定照全四季,这个心愿终究是实现了。
秋天的桦林特别美,跟油画一样。只可惜镜头太渣,糊了一片。
5
李娟在文章里写道,几乎这里的年轻人们都向往着外面的世界。也有很多年轻人天远地远地跑到阿勒泰这个边地小城,来之前,无人不心怀浪漫想法。但是,世上还有一个词叫“现实”。差不多所有人最后都会对这里失望,顶多两年就纷纷离去。就算为了生活不得不留下来,也一个个牢骚满腹,百般不顺。
学生们的篮球赛
松哥姓什么我们都记不清了,支教团的老师都这么称呼他。他是四川人,毕业于四川一所高校,2010年4月25日入疆,教地理。
学校安排年轻老师互相听课,我曾在他的课上听他给学生讲,“像我们国家,北有冰原,南有大洋,西连大漠,东接大海,这才是大国。”
冬天的时候,他经常在学校教职工健身房和我争夺唯一的一台跑步机,那台跑步机太老了,人在上面跑能感觉到它的剧烈抖动,后来干脆坏掉了。支教团的袁老师每天绕着室内的羽毛球场地跑100圈,经过他“精确”测量,场地一周是40米。
“我那时拉了一个行李箱,48小时的火车从成都到乌鲁木齐。然后坐12个小时大巴到阿勒泰,4月还是挺冷的,还记得我试讲的时候穿一件黑棉衣。”松哥试讲的内容是《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因为试讲要求是学生学到哪里,教师就要从哪里接着讲下去。
平凡的热情能催促人去远方,强大的热情则会让人在远方停留。留下来的松哥把新疆看作自己的第二故乡。
当离开新疆时,我才意识到他这句话的普适性。自己早就不说“你们新疆了”,而是“咱们新疆”。
6
在这座小城里藏着很多梦想。
阿勒泰的牧区
阿勒泰是一个“特产”将军的地方:整座城市倚靠着将军山,城里干道旁有一棵将军树,一个古旧的大门为“将军门”。
将军山在克兰河东岸,隔河相望的便是骆驼峰。两山对峙,是阿勒泰的象征与骄傲。
学生臧哈尔告诉我,他们乐队的排练室就在将军山后。
这个看上去瘦弱的哈萨克少年总喜欢用“燥”这个字。他喜欢听“重金属”。平时自己翻译外文歌词,那些歌 “阿勒泰听过的人也不一定超过5个”。
在将军山上,他们有一间简陋的排练室。阿勒泰的冬天有零下二三十摄氏度,他们便自己拖煤上去,长长的斜坡,是4个孩子的坚持。
乐队磨合得差不多了,他们在一家KTV租了场地,开过一个专场演出,收门票。去的人比他们预想的多很多,场面很火爆。他们挣了近2000元。
“如果有一天乐队解散了,怎么办?”
“不会的。”藏哈尔说,“如果有一天乐队解散了,我会说,这是我的第一支乐队。”
为了让新来的老师保持对高考要点的“题感”,学校要求我们参与高三年级的月考和期中考。
答题卡让我有种穿越感。
英语150分中,有90分是客观题。但这里使用的“答题卡”,并不是机读卡,而是教师“人读”——点一支熏香,在正确的选项上烫出洞,覆在学生的答题卡上,能重合露出黑色铅笔涂痕的便是对的。
阿勒泰的冬天来得很快。
考试进行一半,窗外的雪花便大片大片地飘下来。我在草稿纸上写,“窗外下起了白色的饼干。”
每年有6个月的雪期是这里值得炫耀的资本。
随便一场雪,就能没过膝盖。连着几天飘雪,雪都能堆成腰那么高。听老支教人说,冬天,你觉得整个城市都矮一截似的,建筑物、指示牌什么的,都只高出地面一点点。
7
在玩雪这件事上,我的学生们把阿勒泰以外的人都称为“南方人”。
南方人打雪仗是团个雪球,扔过去。阿勒泰最传统打雪仗的方式是,一个人过去,咔一下撂倒一个人,然后出现一堆人,搓搓手,立刻铲雪,把这个人埋掉。大雪到来前,学生冲我坏笑一下,“所以说,雪后不要落单。”
我就被“埋”过几次。下课铃一响,便有学生跑到上讲台,“哎,老师,我帮您拿书,给您拿电脑”“手机、钥匙也先放我这呗”这真是一个“不良”信号。
后来,年轻老师们得到的经验便是,在大雪堆积的日子里,布置两分钟自习,提前“逃”回办公室。
他们也会在回办公室的路上设下“埋伏”,将办公室门口的地拖上很多遍,老师们踩着冰碴极易滑倒。
等操场上的雪足够厚了,“雪地杯”足球赛也要开幕了。
山上是一派林海雪原、皑皑雪山的景观。滑雪行家说,这里的雪质是全国最好的,足以媲美日本的北海道和欧洲的阿尔卑斯山。
阿勒泰有着古老的滑雪传统。在图瓦人居住的地方,夏季游牧的时间很短,大概只有3个月。冬季里,零下三十几摄氏度,积雪达1米深。牲畜寸步难行,滑雪成了他们在山谷中疾走、迁徙、运输、狩猎的重要方式之一。
对于这里的学生来说,滑雪就像走路吃饭一样,不属于特殊技能。我有学生曾在13岁时获得全国滑雪比赛第二名。她的身体素质看上去并不出众,平时话少又低调。提起获奖,她无比淡定地回答“嗯,是有这么回事,上初中的时候了”,兴奋程度似乎还比不上考个班级第一名。
8
阿勒泰的冬天漫长,天上时不时飘下“锅盖”大的雪片,日落的时间从晚上10点挪到了约7点。
我们出门前都会精心装扮一番,头上戴着帽子耳包,脚上有三层袜子和厚厚的雪地靴,我俨然把自己裹成了一只“会讲英语的狗熊”。
团里的人相继病倒。
我的病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二十几岁的姑娘,整张脸没有一平方厘米的好皮肤。因为水土不服,脸上除了痘痘,就是痘疤,还有的正在酝酿生长,马上破皮而出。严重的时候,几乎一个星期没有照镜子。涂抹药膏时,都是对着手机屏幕。还有学生给我找秘方,送酸奶抹脸。
“马老师,你的脸?”问得人多了,我反问:“我脸怎么啦,脸上长胡子了吗?”
脸还是要的,我不会放弃治疗。
“哈萨克医医院”的汉字和哈语写在一块铁牌上,白底红字。医院的建筑有着浓郁的民族特色,墙体是浅蓝色,屋檐用红色勾边。
我是支教团里唯一一个去哈萨克医医院看病的人。在医院就诊时遇见隔壁班学生米克的妈妈,她是这里的医生。知道学校不方便熬草药时,她便贴心地表示,明天一早米克上学时会带到学校。
我躺平了,床边的机器开始喷蒸气,整张脸被“浇灌”透了,蒸气停止,医生开始下针。把痘痘挤出来。
前前后后,我的脸上至少留下了上百个针眼。
翻身下床,自己去走廊尽头的水房洗净残留的药物。楼道里的待诊病人或坐或站,对我行“注目礼”。直到我在墙上的镜子里,看见被蒸汽喷湿又压变形了头发,那张红肿,充满针孔的脸丑到极致。
冬天的阿勒泰白昼也变短了,天色暗了下来。我站在公交站牌下,戴着护士好心塞给我的蓝色口罩,心情很复杂。
电商300亿元的成交额,恒大夺冠带来的新讨论……信息爆炸的时代,这些与我有何干系呢?我只关心我的脸,我只想健康地回去。
有次上楼,听见身后有两个女同学小声说,“呀,那个支教老师的脸怎么成了这个样子哦。”我不敢回头,我的脸确实很烂了,还不许别人说吗?可就在这时,突然听见我们班长的吼声,“说啥呢,我们老师的脸怎么了?”
再回头,他的拳头已经举起来了。他嘴里嘟囔着,“一边去,看你们是女生就不揍你们了,以后把嘴刷干净再出门。”
我们班班长快1米9了,我经常仰着“月球”脸骂他,他也一副没睡醒或无所谓的样子,从来没有私下和我开过玩笑,关系也很冷淡。
可就在那一瞬,我突然感动得想哭。
新年快到了,学生们放寒假时,我们有一个月的返乡探亲假。
我的学生达吾列跑来办公室交作业时,给我科普阿勒泰的鱼,“细鳞蛙、哲罗鲑、白斑狗鱼、河鲈、鲤鱼、高体雅罗、贝尔加雅罗、江鳕……”他的重点是:“要是你们寒假的时候不走就好了,可以来我们福海县看看‘冬捕节’。”
团里的人对回家似乎也没那么渴望。直到回家前一天,袁老师还有高二年级的5节数学课要上。他站在讲台上,没完没了地讲着椭圆和双曲线。
因为时间冲突,他上了13班的第四节课,就没法上14班的了。他给学生们道歉,课程实在倒不开,没有机会给他们上本学期的最后一节。
“第四节课,我一推门进教室,就傻眼了,另一个班的搬着凳子挤在过道里、讲台旁,原本容纳60个学生的教室,坐了120个学生。”袁老师说,“我觉得值了,真的值了。”
另一个深刻在他脑海里的场景是元旦演出,体育馆里黑压压坐满了人,袁老师带的100多个学生站到板凳上,扯着嗓子在下面一直喊“袁埜我爱你”,他差点掉眼泪,“那种感觉这辈子不会有第二次了。”
9
阿勒泰纬度高,10月飘雪,转年4月底才能春暖花开。
阿勒泰的春风“如母亲的手”,再过一个月开车进山,你会惊奇的发现,山上的景观以阳光照射的地方分界,一面鲜花遍野,一面白雪皑皑。
山上攒足了6个月的冻雪化冰成河,携着泥来势汹汹,清澈的河水变得像黄河一样浑浊。阿勒泰的自来水为冰雪融水,春天的水会带有泥沙。白衬衫被我悄悄收进了衣橱。
经历了一次文理分班后,我和一些学生成了彼此的“前任”,而我离开的时间也进入了倒计时。
没课的时候,“前任”们频繁地从教学楼的一端跑到办公室所在的另一端,从一楼再爬上三楼,凑在我的办公桌边。
可我每个课间都忙着给“现任”讲解阅读,只能一脸歉意地朝她们笑笑。她们不走,也不说话,就安静地站在一旁看着。
6月19日,我在12班上了最后一次课。没有正式的告别仪式,却第一次泪洒讲台,这个我站了一年的地方。我承诺他们,两年后,我研究生毕业,他们参加高考前,我会回来给他们助威、打气。
我听见第一排的学生小声说,机票钱多少?到时候我们凑钱,你要回来看看。
然而我没能兑现这个承诺。他们高考的日期与我研究生毕业答辩日期相撞,那成了我过去生命里撒的弥天大谎,也成了无法弥补的遗憾。
松哥说,“来这里是个不错的选择,因为人生本来就没有最好的选择。”
离开时,学生们送了我一个10分钟的视频光盘。全班学生在操场上大声喊着“Mary,Mary我们爱你,你永远是12班的大美女”。
我的抽屉里塞满了她们留给我的东西,照片、信纸、巧克力、新疆风情的小帽子……桌子上有一小袋奶疙瘩,一张小纸条上,有学生歪歪扭扭的字迹:老师,你知道吗,每个哈萨克人都是啃着奶疙瘩长大的。牧民家的孩子远游前,母亲都会在行囊里塞一包亲手做的奶疙瘩,那是母亲的手艺,那是故乡的味道。
7月2日,我背着这些奶疙瘩上了飞机。自此,我再没去过阿勒泰。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9年02月20日 05 版) 作者 | 马宇平 图片除署名外均为马宇平摄,综合共青团中央(ID:gqtzy2014)
本期编辑:胡程远、赵雅娇
觉得好看,请点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