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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三元(三台三)

三台三元(三台三)

四川省绵阳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公开审理

未依法履职

三台县人防办成公益诉讼被告

2014年7月,四川省三台三角纸业生活用纸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角纸业公司)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三台县人防办认定其需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102920.00元,但三角纸业公司并未缴纳。直至2017年9月四川省三台县检察院调查时,四川省三台县人防办对该公司拖欠的人防易地建设费仍未依法征收到位。三台县检察院遂立案审查,并向县人防办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县人防办依法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追缴拖欠的人防易地建设费。县人防办对检察建议情况进行书面回复,但仍未有效履行法定收缴职责,造成人防易地建设费国有财产和国家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

2019年1月11日,三台县检察院依法对三台县人防办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要求确认县人防办未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违法;要求判决县人防办依法全面履行职责,积极追缴三角纸业公司拖欠的人防易地建设费。

追回欠缴款项

检察机关仍要求确认违法

虽然在被提起公益诉讼后,三台县人防办积极履行职责,追缴三角纸业公司全部所欠的人防易地建设费,但其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违法事实是客观存在的。为督促行政机关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发挥公益诉讼示范引导作用,最大限度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公益诉讼起诉人变更诉讼请求,请求确认县人防办针对三角纸业公司拖欠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未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违法。

公开开庭审理

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目的

3月15日,该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三台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勇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出庭,三台县法院副院长黄颂杰担任审判长。绵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高艳辉,专检委员杨育正,三台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波,全市检察机关民行干警及全县20多家行政执法单位共80余人参与旁听。庭审中,公益诉讼起诉人通过多媒体示证方式,就该案进行举证、质证,发表辩论意见,充分展示了案件事实清楚、法律依据充分、诉讼程序合法、诉讼请求既有事实依据又有法律依据,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该案将择期宣判。

专业听庭评议

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出谋献策

庭审结束后进行了听庭评议会议,评议会上,吴波及本案主办检察官对举证及质证方面存在的一些不足进行了总结归纳,并提出下一步修正和改进措施。杨育正、顾万彬对庭审进行了专业中肯的讲评,该案主审法官从审判角度提出了建议,参加观摩庭审的干警从不同角度对观摩庭审提出了建议和看法。

此次庭审组织严密规范,庭审程序有条不紊,证据准备充分,法律搜集齐全,较好的展示了行政公益诉讼的效果及检察机关的形象。同时,检察机关提起本次行政公益诉讼,不仅可以督促被告依法履行应尽的监管职责,提高依法履职意识,又能有效促进本地区人民防空事业的健康发展;全市检察机关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要不断加强内功修炼、提高综合素质、提升办案水平,更好地适应公益诉讼工作的各项要求;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倡导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履职尽责,杜绝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以求营造双赢多赢共赢的局面。(四川检察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