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顺时节因缘的流转与变化
有网友问,生活压力很大,每天都很困顿,如何来鼓励自我?
人生是什么,自己加把油,自己鼓把劲儿,余生还很长,一切还很远。每当早晨醒来的时候,都要告诉自己一句,美好的一天,很棒的一天,要有力量哦。每天晚上到来的时候,就再想一想,一天又是结束,只有好好的休息,才能迎接明天元气满满的自我。
只有自己安顿自己内心的寂寥、跌宕和浮躁,才能迎接明天第一缕崭新的曙光,所以天黑下来的时候,告诉自己一切就将结束,迎接未来的自己,需要自己信念倍增。第二天早晨醒来的时候,一定要用第一句话来鼓励自己,很棒的一天,会有很好的遇见,会有崭新的发现,会有更加先进、更加具有推动力的生命思考,很棒的一天又开始了。
2020到了,我们如何抉择,如何把握,如何打开,如何推进我们生命的时光,走进这崭新的岁月,如何用自己最好的生命状态、最好的生命信念,去打开2020年的一缕曙光?
时光不远,未来已来,信心何在?时光不远,未来何在,方向已在。祝福2020,迎接2020,用最好的自己,去拍打2020的门;用最好的心声,去回应2020的幸福告白;用最好的生命信念,去推动2020的幸福推进和幸福展开。
2020,依然会迎来一场花开烂漫,无限芬芳,山河万里,一片生机。山还是那座山,青黄之间转换,人生还是那段岁月,冷暖之间流转,心态决定着生活,心态推动着生活,生活便是你全部的内涵和价值,去用最好的心态,去活好自己生命最大的自在。
我们有的时候抱怨幸运不太及时,抱怨自己不太给力,抱怨生命不太作为,抱怨生命有很多贫瘠。生命就是生命,存在于自然之中,流转于岁月之间,活出自我的担当,活出自我的绽放,发现它的朴素所在,活出它的生机和崭新。
2019虽然说还有一点时间,我们鼓励很多年轻人,说余生很长,为时不晚,其实2019剩下的不过是几周时间,需要做的很多,用好2019这仅有的时间和空间。
2020是重新出发,重新上路,重新绽放;2020是梦想的绽放,是力量的加持,也是自我转变的生命旅程,2020是一场生命的重塑。在2020到来之前,给自己一点助力,给自己一种祝福。2020,真的是需要我们格外善待,倍加珍惜,努力向前,一切都是那么光辉而灿烂。
佛家的“十二因缘”指的是什么?
导读☞ 佛家有所谓“六道轮回”的说法,六道包括“地狱道、饿鬼道、畜生道、人道、阿修罗道和天道”,前三道为恶道,后三道为善道。
“十二因缘”讲的是人道中的轮回过程,包括“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十二种人生状态。
佛教认为,人在投胎之前的身体叫作“中阴身”,中阴身的目标是寻找适合投胎的父母,进行转生。这种转生之念,便是无明。
一、无明
无始以来,由于一念不觉,不能了知“缘生万法生,缘灭万法灭,一切法是无常无我”的诸法实相,就是无明。
无明是与生俱来的,所以称为“无始无明”,是一切烦恼的根本。人的心性最初一念叫做生相无明。
男女之间所生的爱意,便是“一念无明”,这种无明是引发其他因缘的根本。
二、行
因为有了这个烦恼的根源,于是有了行,所以说“无明缘行”。
行是行为,是造作,因为过去的无明迷惑妄心,引发了身、口、意三业,招感未来果报的力量。
具体而言,此时男女双方已经互生爱意,便会产生交媾的行为,这就是行。
三、识
在这里特别指投胎的业识,是依过去惑业的动力,看到现前欲境,生起“纳想为胎”的念头,纳于父精母血之中,而为胞胎,这便是“识”。
“识”的过程,便是中阴身投胎的过程。
四、名色
有了识之后,就有“名色”,所谓“识缘名色”就是这个意思。
名色是投胎之后的肉体与精神的结合,名是受、想、行、识的精神色,色是肉体的物质色。
父母血脉与心法共同构成了名色,也就是我们的身心。
五、六入
身心完备之后,则有“六入”。即我们的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因为六根能进入色、声、香、味、触、法六尘,又能为六尘所入,所以叫做“六入”。
比如眼能看见颜色,便入于色尘,其他诸根,道理亦然。
十二因缘中,生命的开始,便是这个样子。
六、触
胚胎出母体后,与外界接触,通过六入的作用而产生一种触觉,这便是触。触是根、境、识三者和合,而起的单纯知觉作用。
“境”就是外在的环境,环境的好坏,会通过六根传递给精神,对人造成非常大的影响。
所以,才有“孟母三迁”,“近朱者赤”的说法,“名山久住道心生”,如果能常亲近贤德之人,受真理嘉言的熏陶,必然能提升心性层次,做良善之人。
“触”是十二因缘中相当重要的一环,需要重点把握。
七、受
受,是一种对“触”的精神领受,对外境苦乐等感觉的体验。比如我们同时尝到酸甜苦辣,便会同时接受这四种味道,而且层次分明,十分清楚。
受是对所处之境的消化与领受,将外在化为内心感受的过程。
八、爱
爱,指的是一种贪爱,是由于感受到苦乐而产生出的爱憎等情绪。
《增支部》经典说:“爱可生爱,亦可生憎;憎能生爱,亦能生憎。”佛法观念中,爱与憎是一体的两面,互相作用。
贪爱和厌恶之心,是众生六道轮回的生死根源,也是佛法修持的关键。只有去除这种欲念,才能“一刀斩断烦恼因,双脚踢开业障苦”,摆脱轮回。
九、取
当你对事物产生爱欲,便想把它拿过来,这便是“取”。
取是一种执着,是一种贪,因此会产生种种恶业,造成身心的种种烦恼。取和爱、无明都是烦恼的迷惑因,如果能够断除,则可免受生死之苦。
十、有
有,就是将取得的东西为自己所有的意念与行为,会构成潜在的业力。这些业力所招感的果报,是相续而生,不会亡失的,所以称为“有”。
爱、取、有三支是于现在世造作的未来三支苦的因。
十一、生
生,是指根据爱、取、有三支苦因,依因感果,在未来世又托胎投生。
十二、老死
有生就有老和死。随著生命的流逝,生理机能逐渐衰退,便是“老”,最后呼吸停止,诸蕴离散,身坏命终,则是“死”。
不过,老死并非有情的全部灭亡,老死的是色身,业识却与无明和行,重复另一轮的生命流转。
现在世的爱、取、有三支苦因,会感招未来世的生、老、病、死苦果。
古人有一首偈语:“过去二支因,现在五支果,现在三支因,未来二支果。”生动揭示了三世轮回,因果报应的必然规律。
十二因缘是一个扣一个的连环,互相作用的连锁,叫作“顺生门”。而想要“跳出红尘外,不在三界里”,就要从斩断“无明”开始。无明既灭,其他因果皆无,烦恼便会彻底灭除,也免受生死轮回之苦,这就叫“还灭门”。
修持佛教的十二因缘,就是灭无明之念,求解脱之法,解脱之后,便可得涅槃,成佛之道尽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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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澄清!不再对“化缘”存在误解
现在,每一谈起化缘,总会有人联想到“募捐”上去,认为化缘就是出家人讨生活的一种手段。遇到善信(善良又相信你的人)还好说一点,权当“捐赠”给老佛爷了,若是对佛教一知半解的,那可就糟了,他们甚至还会对“化缘”有点嫌弃,其中原因也不乏这两点:第一、对佛教不很了解,第二,被假以化缘名义的冒牌出家人骗过。倘若有一天,他真的知道化缘的非凡意义,一定直呼:可惜,可惜!曾几何时,一份佛菩萨发来的“加个好友吗”就这样被他无情地拒绝了。言归正传,今日,觉悟号就给您一个“化缘”的正解。
你眼中的化缘=募捐?
化缘一词,本极庄严,比如释迦世尊,是为一大事因缘而出现于世,此一因缘,即为化缘,即为化度众生的因缘;教化众生,度过生死大海,便是化缘。如来入灭之时,还说“应可度者,若天上人间,皆悉已度;其未度者,皆亦已作得度因缘。”也就是说:佛为化缘而来世间成佛,佛虽入灭,化缘未绝。此一尚未完满的化缘,有待后世的佛子来继续完成。
佛因化缘而现,佛子亦皆有其化缘,故在根本说一切有部杂事卷五中,有如此的记载:“时舍利子,为‘化缘’故,便往婆罗门家,频频到彼。夫妇皆来,请受三归五戒。”后来并将他们的儿子,舍给舍利子出家为侍者。又于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卷四三中,亦有如此的记载:“邬陀夷观知彼妇,‘化缘’时至。持衣钵,到彼家……因为说法,便获初果。”
留神,必考题!
以此可知,所谓化缘,乃指化度的因缘。因缘这样东西,非常微妙,如果往昔生中,未曾结过佛法的缘,即使遇到佛陀,佛陀也无可奈何,佛陀是大觉智人,但亦无法化度一个无缘的人。所以在佛陀时代,有很多不受佛度的人,竟在佛的弟子面前接受了化度。因此,佛及佛的诸大弟子,每见一个可度的人,往往总在事先以神通观察,先看他的化缘属谁,便由谁去化度。
现在,每一谈起化缘,总有人会联想到募捐上去。出家人化缘募款,往往是为起庙。这一观念,本来也与教化因缘是一样的。在佛陀时代,除了佛陀,其余的大弟子们,为了僧团的四事——衣、食、卧具、医药,也曾向在家人去劝募,有时为了住的问题,也会劝募。但他们很少向老信徒动脑筋,他们是向未曾信佛的人施于方便的教化,当其接受了教化,归依了三宝,甚至证得了圣果之后,自然会来大力施舍的,所以在佛时的许多精舍,多数是由一人独捐的。(划重点:以募化、劝化结佛缘也是化缘的一个方面,其核心仍是“结佛缘”。)
这在中国以前,大陆上的许多大寺院,由一人独捐而建者,也不乏其例。故在大陆上也有一种极其良好的古风:有些出家人,为了要在某地兴建或重建一座寺院,便向当地的首富着手,即使是不信佛教,也要设法来感动他,教化他;往往是用苦行感动的,比如风雪之夜,赤足踏雪,敲着木鱼,唱着佛号,终夜不息。有的连续数年,才能使之受化,一旦受化之后,那就成为虔诚的大力护法了。如此的化缘,始可称为真正的化缘。
前文说到,有些人对化缘存在误解也来源于“被化缘”的经历,为了加深大家对化缘的正解,小编为您准备了2道思考题。
思考题:
一、走路在街上,遇到一僧人形象的人送您平安符、“开光”手串,称与您结缘,并要求扫码支付48元,请问这是化缘吗?
二、游览景区偶遇一僧人形象的“大师”邀您进店“礼佛”,借机推销高香,锦囊等物品,请问这是化缘吗?
重要知识点:2017年8月26日,根据国务院令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境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用于与其宗旨相符的活动……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可以按照宗教习惯接受公民的捐赠,但不得强迫或者摊派。第七十四条规定: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宗教活动或者骗取钱财等违法活动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停止活动;有违法所得、非法财物的,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答题提示:如果在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地方遇到“化缘”,诸如大街上、景区等,凡此类“化缘”,一定要睁大双眼!
本文参考| 圣严法师《学佛知津》、《宗教事务条例》
图片来源| 觉悟号
摄影| 东华禅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