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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见被人非礼是什么意思(非礼是什么意思)

梦见被人非礼是什么意思(非礼是什么意思)

女大学生酒后遭男子强奸 10天后感觉身体不对劲

女大学生遭男子强奸后不久,

发现自己身体出现异样,

因无力承担治疗费用选择报警,

可对方却说……

女大学生遭强奸后染病

1995年出生的男子蓝某是大连庄河人,而1999年出生的女孩小李是大连一所高校的学生。

2018年7月7日23时许

蓝某将醉酒的小李带到甘井子区一家客舍房间休息,随后,蓝某离开与朋友到酒吧喝酒一直到第二天凌晨。

蓝某喝完酒后,又返回小李所在的房间,趁小李醉酒后处于无意识状态,强行与小李发生性关系,中途小李醒来,用哀求、推搡、挣扎等方式反抗,蓝某停止了侵害行为。随后蓝某出去购买食物,返回后不顾小李反对,再次对其进行奸淫。

2018年7月17日

小李被侵害十天后,发现身体不适,于是前往大连阳光医院进行检查及治疗,诊断为念珠菌感染、细菌感染、疱疹病毒感染等。

索要医疗费未果,女生报案

事后,小李拨打了报警电话。2018年9月19日,蓝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同年9月2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被逮捕。

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对蓝某提起公诉。小李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小李称,自己被蓝某强奸几天后,发现身体不适,于是前往大连阳光医院进行治疗,因无力承担后续治疗费用而中止治疗,也未复查但常伴身体不适。请求法院判令蓝某赔偿医疗费、复查及后续治疗费等共计7.3万余元。

图文无关

蓝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无异议,不同意赔偿小李主张的损失。

其辩护人主要辩护意见为:蓝某及小李年龄都相对较小,蓝某是小李朋友且二人有一定暧昧关系,蓝某应小李邀请并在醉酒情况下与其发生性行为,后小李是在索要医药费未果的情况下报案,蓝某主观恶性较小,暴力及违背意愿程度较轻。小李主张的损失并非由蓝某造成的,且相关医药费单据记载的名字不是小李,因此不同意赔偿。

犯强奸罪被判三年半

法院审理认为,蓝某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先后两次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蓝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辩护人与上述认定一致辩护意见予以采纳,其他意见,依据不足,不予采纳。

根据法律规定,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致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在依法给予被告人刑事处罚的同时,被告人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小李提供的收费通知单、诊疗记录、影像报告单、医疗费单据等,结合相关的付款记录,可以认定小李的医疗费损失为1万余元。

甘井子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蓝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蓝某赔偿小李经济损失合计1万余元;驳回小李的其他诉讼请求。

男性被强奸了,法院会怎么判?

全国律师咨询日——吕孝权:遭到职场性骚扰,该怎样寻求有效帮助

来源:环球网

【环球网公益频道记者 文雯】职场性骚扰一般被称为“环境型性骚扰”,意为在职场环境中,上司利用职务之便,对受害人威逼利诱,实施性侵犯。性骚扰包含但不限于性侵犯。早在2005年5月21日,我国便有相关修订草案,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了任何使用语言、文字、图像、电子信息、肢体行为侵害他人性自主权的行为都是性骚扰。某网站曾对职场女性做过一次调查,数据显示,年龄在18-24岁之间的女性,每三个人中就有一个受到过性骚扰。80%的人在工作中遭受过语言调戏,44%的女性遭受过违背意愿的身体接触,25%的人收到过猥亵短信和电子邮件。

环球网公益频道举办的“8月26日全国律师咨询日公益普法活动”,邀请到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吕孝权就“遭到职场性骚扰,该怎样寻求有效帮助”的问题进行普法讲解。

吕孝权律师主要承办典型妇女权益法律援助和公益诉讼案件。管理运作公益律师网络,以网络为依托,发起组建“法律服务进社区,法律援助面对面”公益普法宣教志愿律师团队,组织、号召各地志愿律师在各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公益普法宣教活动。并组织有关妇女权益、性别平等和公益法律的各类培训研讨会,参与妇女权益法律援助、研究与倡导工作,积极参与涉及妇女权益和性别平等问题的法律推进。吕律师曾代理辽宁营口嫖宿幼女案的被害幼女法律援助律师,间接帮助推动刑法修正案(九)废除嫖宿幼女罪。代理的河南桐柏20名幼女遭教学点老师强奸、强制猥亵案、被害幼女案的案件被选入2014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案例之一。同时也是上海财经大学教授钱某某性侵女学生案的被害女学生以及山东烟台高管鲍某某涉嫌性侵未成年养女案的被害未成年女孩等案件的法律援助律师之一。

首先,应该怎么去判断性骚扰?吕律师认为有几个指标,第一,这个行为一定是违背被害人意愿的。如果你自己愿意,那肯定不可能构成性骚扰或者说一种性侵犯行为,那可能就是一个合意的行为。第二,行为一定是跟性或者性暗示有关的一些行为。这里的行为指的是广义上的,可能是一个具体骚扰行为、言语,也可能是个图片、电子聊天信息等。第三,性骚扰行为的成立,是被害人的主观感受,即“我个人认为我是不是被冒犯了”、“这个行为是不是违背了我的意愿”。而这跟施害人的主观意识是没有关系的,施害人可以辩解“我是开个玩笑”。吕律师认为,认定是否被性骚扰,应该只是跟被害人的主观感受有关。

性骚扰通常可以分成两种行为:第一种是公共场所的性骚扰行为,第二个是职场的性骚扰行为。公共场所的性骚扰行为,大家比较容易理解,一般发生在地铁、公交、飞机场、火车站等等。那么职场的性骚扰(广义上)一般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等。跟公共场所的性骚扰相比,它有如下几个特点:第一,它不是即时性的,而是可能长期持续的特点。第二,它有反复性、连续性的特点。

职场的性骚扰行为大概可以分成两个类型:第一是交换型性骚扰,比如说男性的这个领导对这个女下属实施这种性骚扰的过程当中,他可能会给一些承诺,可能是涨工资或是提拔你做某一个领导岗位。被害人基于为了保住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那么她可能就屈从于自己的意志。整个行为的发生,根本上还是违背这个被害人的意愿的,所以他毫无疑问也是性骚扰的一种表现形式。第二种叫做敌意环境型性骚扰,敌意环境型性骚扰可能更加普遍,比如说在一个办公场所里,这个同事总是对一个或者其中的的几个同事讲一些黄色笑话、发黄色短信、黄色图片、黄色视频,那么整个环境就形成了一个敌意型的环境。可能大家长期在这种环境当中,会感觉到情绪不好、焦虑甚至是抑郁,导致工作效率低下。这就是一种敌意环境型的性骚扰,也是比较常见的性骚扰行为。

遇到职场性骚扰后,在调整好心态的同时,我们一定要采取积极的行动,来使自己的维权有效。第一,是要有积极的行动,一定要选择一种方式跟他人讲出来。这不仅是情绪的一种倾泻,同时它本身也是证据的一种类型。第二,我们要详细记录每个细节,并且保存相关的证据,这个可能是维权成功的一个核心要素。遭受职场的性骚扰以后,证据肯定是在细节当中。那么对性骚扰发生的时间、地点、场合、骚扰行为是什么样的,“我”当时应对的态度、当时的心理状态是什么样的。要做一个详细的记录,相当于我们的一个维权日记。

怎么固定证据当然也是有很多层面的。比如说案发的时候有没有监控录像?当时我有没有及时的进行电话录音?事后,有没有通过电话录音跟他去沟通这个事情,让他承认对我实施骚扰的这个行为?所以这种录影录像、电子聊天记录还可能有证人证言等等,都是用来固定证据存在的。

吕律师总结道:遭受职场性骚扰以后,要想形成一个有效维权。第一要清楚,遭受职场性骚扰以后,应该向哪些内部机构以及外在的社会机构去寻求帮助。第二,你这个救济要想形成有效救济的前提条件是一定有相关的证据来佐证自己的主张是成立的。应该是有一个比较详尽的证据链条,能够从时间和空间方面来证明对方对我实施的行为,就是一个职场的性骚扰行为。只有当我们知道怎样去向哪些部门求助,怎样及时有效的固定证据链条,才能让这个维权是一个有效的维权。【视频】吕孝权:遭受职场性骚扰以后,应该怎样寻求有效帮助

俄女子梦见遭强奸虚假报警遭罚

参考消息网3月28日报道据俄新社3月27日报道,俄罗斯圣彼得堡一女子因梦见遭强奸而报警且拨打急救电话,被地方法院罚款1000卢布。

据圣彼得堡市地方法院联合新闻处通报,维多利亚·布罗娃实施了虚假报警并拨打112呼叫救护车,称自己被3名男子强奸。从行政违法记录和布罗娃的解释来看,这名女性已承认该违法行为,她表示在救护车到达时才意识到发生的事情是自己做的梦,并过早地报了警。

通报说:“圣彼得堡第105区法院的地方法官根据《俄罗斯联邦行政违法法典》第19.13条涉及故意虚假呼叫专业部门的规定,对维多利亚·布罗娃的违法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编译/俄文郑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