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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死婴儿的是哪里的人(吃死婴)

吃死婴儿的是哪里的人(吃死婴)

朱昱“艺术作品”《食人》吃死胎,《献祭》烹煮自己的孩子喂狗

朱昱侮辱尸体案,涉及到一系列恶劣行为,涉及艺术家朱昱以利用尸体进行所谓“艺术创作”为借口,对法律规定及道德底线进行了极端的挑战。以下是对庭审笔录中查明的一些关键事实的描述:

朱昱于1995年开始了他所谓“艺术创作”的计划,通过冒充学生的身份在医科大学解剖系进行拍照并购买医用标本模型。之后,他为利用尸体进行“艺术创作”做了近两年的准备工作。

1997年,他再次前往医科大学解剖系,并通过各种手段为自己寻找尸体来源。他多次冒充或含糊其辞,以获得医科大学解剖系老师的信任,最终取得了使用尸体标本的许可。

1998年10月31日,朱昱在医科大学解剖系的教室进行了所谓“艺术创作”,搅碎了五个人脑标本,并将其灌装到80个玻璃瓶中。他还在瓶盖上贴上“禁食”的字样,并贴上商品标签以及产品要素。

1999年4月,他将这些人脑罐头运往上海参加一个名为“超市艺术”的展览,并在现场非法出售,售价每瓶98元。展览上播放了他制作脑浆过程的录像带,但观众对此作品表示强烈反感。

1999年1月9日,他在北京举办的《后感性》展览中,将尸体的上肢标本悬挂在天花板上,继续对尸体进行侮辱。

他在寻找尸体过程中使用了欺骗手段,告诉医院他是在进行“艺术创作”,但从未透露他真实的目的。他曾多次去医院寻找流产或引产出的死胎,最终成功获得了一名六个月大的女胎。

在这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中,朱昱不仅未遵守我国卫生部颁发的《解剖尸体规定》以及《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还通过欺骗手段获取尸体,并公开展示。

被告人朱昱在完成了他的所谓"艺术创作"——《全部知识学的基础》与《袖珍神学》之后,并没有意识到自己侮辱尸体的行为所引起的公众强烈反对,反而更加肆无忌惮地对待尸体,达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在2000年10月的上海举办的《不合作方式》展览上,被告人朱昱展示了他的所谓"艺术作品"《食人》的照片。

照片中,被告人朱昱津津有味地吃着一个煮熟了的死胎。照片以几组形式呈现,展示了被告人朱昱在厨房中清洗、烹饪和食用死胎的全过程。被告人朱昱在1999年底开始寻找流产或引产出的死胎,历时一年多时间,多次前往医院。在寻找过程中,被告人朱昱使用欺骗手段,声称自己进行"艺术创作",从未向医生透露他使用死胎的真实目的。他让医生误以为他是在进行对造型结构的研究,以在绘画和雕塑中表现真实准确。

2000年10月16日,被告人朱昱终于通过欺骗手段从医院获得一具死亡的女胎(六个月大)。次日晚上8点左右,被告人朱昱在北京通州区的住所将这具死胎清蒸熟,并将其作为晚餐食用。由于现场的心理反应,被告人朱昱在制作和食用的过程中多次呕吐。根据被告人朱昱的供述和证人证言,被告人朱昱所吃死胎的总量约为一克。被告人朱昱将这一过程完全记录下来。这种违背人类基本准则的行为不仅引起了正义感人士在艺术界的愤怒,而且在社会上引起了善良人们对艺术的质疑。人们以不同形式批评这种所谓的"伪艺术"和"邪艺术"。艺术理论家、艺术批评家和各种媒体记者都对被告人朱昱的这种违反人性的恶行做出了强烈反应,在网络上进行了深入批评。

然而,被告人朱昱并没有因为公众的强烈反对而觉醒并停止他的行为,相反,他越走越远,顶风再犯,疯狂地进行他所谓的"艺术创作"。2002年4月,被告人朱昱在北京通州区永顺乡的一个小区实施了他的又一"作品"《献祭》。在这个所谓的"艺术作品"中,被告人朱昱竟然用自己四个月大的孩子喂养一条狗。

从2000年开始,被告人朱昱就一直策划这个计划,但是要找到同意并自愿为他怀孕的妇女并不容易,因此他的计划被迫推迟了近两年。

在这期间,被告人朱昱与许多不同身份的妇女商量过为他生孩子的事情。他还用非法的偷拍手段录下了其中一些谈话的内容。2001年10月,被告人朱昱使用了他编好的扭曲的理论和邪恶的说辞,劝说一位妇女同意合作。在被告人朱昱的说教和金钱诱惑的双重作用下,这位妇女最终同意与被告人朱昱合作。2001年底,被告人朱昱和该妇女在医院进行了人工授精,导致该妇女怀孕。

2002年4月21日,该妇女在怀孕四个月后,在医院进行了人工引产。被告人朱昱从医院偷走了被引产的胎儿,将其放在自己家里的冰箱里。

2002年4月29日上午10点,被告人朱昱来到北京通州区永顺乡的一个小区,准备现场布置。他在露天平台上放了一张大桌子,并用白布包裹起来。下午2点,被告人朱昱将一条他从市场上买来的狗和被引产的胎儿放在桌子上,开始他所谓的"艺术创作",用自己的孩子喂养狗。

为了让狗吃掉自己的孩子,被告人朱昱让狗饿了一天,并用卤水涂抹在死胎上以增加狗的食欲。由于死胎很大,狗无法咬碎,被告人朱昱就残忍地用刀将自己的孩子切成小块喂食狗。整个过程持续了近20分钟,直到狗不再吃为止。被告人朱昱的这一行为全程被照片和录像记录下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1条的规定,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被告人朱昱为了个人目的不择手段,通过不正当的方式使他人怀孕,并在胎儿存活四个月后使其死亡(通过引产)。他的主观故意构成了对这个胎儿的谋杀。他的行为非常恶劣,手段极其残忍。

产子后将婴儿扔至野外致其死亡,广西一女子被判四年六个月

刚产子几个小时,22岁的梁某旋便连夜骑着摩托车外出,次日婴儿被发现死在一处草丛。小小的新生命,为何如此草草结束?近日,广东惠东县法院对该案作出了一审判决。

据了解,梁某旋生于1998年,广西人,小学文化,无业。

检察机关指控,2020年9月2日17时许,梁某旋在惠东县某出租屋内产下一名男活婴后,因无力抚养遂于当日22时许,用一块米白色毛毯将该名男婴包裹后放进一电饭锅纸箱内,然后驾驶摩托车将该纸箱搭载到吉隆镇某学校附近空无一人的草丛丢弃。

次日,路过此地的陶某发现该名男婴已死亡。2020年9月5日,公安机关在一商场将梁某旋抓获归案。经鉴定,该名死婴系活胎,符合新生儿死亡,同时与梁某旋符合亲生关系。

法院审理认为,梁某旋丢弃婴儿于无人救助的环境,造成婴儿死亡的结果,情节较轻,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原标题:22岁女子产子后扔在野外,致其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