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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结婚年龄是多少(古代结婚年龄)

古代结婚年龄是多少(古代结婚年龄)

古代女子的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少岁?历代各不同,鼓励与惩罚并行

​古代女子多大出嫁,得看哪个朝代。历朝历代国家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是不同的,每个人的家庭情况也是不同的,故每个女子的结婚年龄也千差万别。综合来看,古代很长一段时间内,至少长达两千五百年的时间里,中国的女子以早婚为主,从十三四岁至二十岁不等,有的甚至更为提前,十岁结婚的也不是没有。晚婚晚育和优婚优育,是近代才提倡,当代才落实的事情。

西周的结婚年龄最科学

研究古代的结婚年龄,最早要从《周礼》这本书谈起。因为研究甲骨文,是近代的事情,夏商时期的事情,专家们还没有研究透彻。中国脉胳清楚的历史,是从周朝开始的,那个时候典籍众多。

西周是中国礼乐文化的形成时期,国家对诸种礼节做了详细的规定,包括结婚的年龄。《周礼》这本书,是何时所写,至今存疑,不过记载的是周朝的事,这是毋庸置疑的。这本书记载了先秦时期社会政治、经济、文化、风俗、礼法诸制,“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周礼》明确记载:“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西周人认为:男三十筋骨坚强,可以作父亲,女二十发育成熟,可以当母亲。男的到三十而立时娶亲,女的到二十岁发育成熟嫁人,基本上符合现代的优婚优育思想,男的三十岁结婚,还有点晚婚的意思。按现代的观点来看,西周的结婚年龄最科学。

不但结婚年龄科学,西周时期还有点允许“自由恋爱”的意思,并没有后来男女授受不亲的封建思想。《周礼》上说:“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这不就是古代版的自由恋爱吗?而且是国家组织的相亲大会,哪位美女看中帅哥,或者哪位帅哥泡上美女,是“奔者不禁”的。不像后来司马相如与卓文君,还要夜晚跳墙,趁暮色苍茫私奔而去的。西周人认为仲春就是恋爱的时节,“中春,阴阳交,以成昬礼,顺天时也”,青年人这个时候不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是违背天时的。

当然,啥时恋爱,啥时结婚,也并非强迫性的。“仲春之月”是“娶女之月”不假,但“若有父母不娶不嫁之者,自相奔就,亦不禁之”。西周时期男女结婚有较大的活动空间,女人也并不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也不是象后来一样必须从一而终的。女人改嫁的例子比比皆是。比西周更早的商代,武丁的妻子妇好还带兵打仗呢,这说明那个时候女人是可以干政的,虽然并不多。

西周还有一项婚姻制度比较科学,就是“同姓不婚”制度。因为西周人认为“男女同姓,其生不蕃”,这与现代反对近亲结婚是异曲同工的。当然,西周的婚姻礼节是比较繁琐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要有的,结婚的程序必须符合“六礼”,也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币、请期、亲迎,这些礼节奠定了现在结婚的基础。至于离婚,女子是没有主动离婚权的,男人掌握了主动权。女人犯了“七去”或“七出”,是可以被男人休了的。七去是不顺父母、无子、淫乱、嫉妒、恶疾、多言、窃盗。这个对女人的要求有点高。

当然,西周并不是一个现代社会,那个时候社会上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大多制度规范的主要是女人。而对男人则没有过高的要求。

勾践是政治强力干预婚龄最早践行者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西周的“科学婚龄”被人为地降低了。第一个降低婚龄的是春秋第一霸齐桓公公子小白,齐桓公规定齐国的婚龄调整为“男子三十成家,女子十五出嫁”,男人的婚龄没变,但女人的婚龄下调了五岁。不但如此,齐国为了富国强兵,还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其中一项改革就是官办妓院的开设。这个主意是齐桓公的好宰相管仲出的,他为很多女人建立青楼,允许她们公开卖淫,国家收取税收。当然这些妇女并非良家妇女,管仲也没有干逼良为娼的事。她们都是战争中的女战俘或国内犯了罪的家属。管仲因此成为妓女业的保护神。齐国将女人的婚龄下调五岁,是为了增加人口的需要。毕竟那时战争频繁,国家太需要大量补充人口了。

齐国之后,春秋战国时期各国都对婚姻年龄进行了调整,《春秋谷梁传·文公十二年》记载,“男子二十岁‘冠而列丈夫’”,女子十五岁‘及笄’”,这意味着男人二十岁、女人十五岁算成年人了,《韩非子》记载“男子二十而室,女子十五而嫁”,就是遵循的这个年龄。这个年龄并不是最小的,春秋时期对婚龄改革最大的是越王勾践,越国被吴国灭国后,勾践为了复仇,卧薪偿胆。为了增加人口,在越国青年男女结婚年龄上进行了大力度的“改革”:“女子十七岁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把男20岁、女17岁定为最迟结婚年龄。

除此以外,勾践还规定:“令壮者无取老妇,令老者无取壮妻”,年轻的男人是不允许取岁数大的女人的,年老的男人也不允许娶年轻的女人,怕的是影响生育。对于生育者,国家采取重奖措施,由国家派医生去接生,最大限度地保证母子生命安全。如果生了男孩,国家赏酒两壶,狗一条;如果生了女孩,赏酒两壶,猪一头;如果一胎生了三个孩子,政府派给奶妈哺乳,如果一胎生两个孩子,由政府提供口粮。重赏之下还有重罚,如果到了岁数不结婚,父母判刑,要去坐牢服苦役的。

勾践之后,自秦汉至清末,国家一直采取政治干预婚龄,为了增加人口结婚年龄屡创新低。

结婚年龄政治化的严重后果

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的大乱世,兼并战争延续了五百年之久,一直到秦始皇统一六国,中国才进入大一统时代。然而,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自秦朝开始到清朝,中国的历史一直在分分合合的状态下。好生的战争与天灾人祸更是不绝。秦末的农民战争,西汉末的农民战争,三国两晋南北朝长达三百多年的战争,唐灭隋,五代十国之间的战争,宋辽金蒙之间的战争,元末农民战争,明末农民战争等,使中国的人口发生曲线变化。高潮时达到五六千万甚至上亿,低谷时一千万不到。动辄几千万人口的死亡。由于对人口的需要,每个朝代都对婚龄进行调整,并学勾践采取鼓励与惩罚并行的措施,婚龄屡创新低。

汉惠帝时,“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对大龄妇女家庭通过纳税进行调节,五倍的税赋;西晋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到岁数不嫁人,国家派官员强行拉郎配;南北朝时宋朝规定“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女子十五岁不出嫁,家人就等着坐牢吧;唐太宗时,“男20岁,女15岁以上无夫家者,州县以礼聘娶”,到了岁数不结婚,国家替你找对象;宋朝时婚龄更小,宋仁宗规定“凡男年15,女年13,并听婚嫁”;明代时也差不太多,朱元璋规定“男子16岁而娶,女子14岁而嫁”,男女婚龄仅仅长了一岁。从历史人物来看,汉昭帝8岁即位,他的皇后是大臣上官安的女儿,年仅六岁。才女班昭十四岁嫁给了曹世叔,南北朝时南朝梁高祖的四女儿富阳公主和北朝周高祖女儿平原公主出嫁时年仅11岁,南朝后主陈叔宝的妃子张丽华10岁入宫有孕。真是没有最低,只有更低。

虽然国家规定的婚龄低,但也并不是每个人都在那么小时结婚的。虽然国家采取了很多有力措施,毕竟各家各户家庭环境不同,政府不可能有能力管得那么细。我们熟知的唐代三大诗人,其实都是晚婚者。大诗人白居易,三十七岁才结婚;杜甫结婚也不早,三十岁才结婚,李白算早的了,结婚时也已经二十六岁了。为什么这些诗人这么晚才结婚,有可能是眼光太高,性格太浪漫了。

早婚的坏处,自不待言。女人的发育还不太好,早婚早育首先影响了女人的身体,因为难产而死的女人比例很高。第二,婴儿的发育也不好,婴儿夭折的比例比较高,包括皇宫里那么好条件的也不例外;第三,早婚早育造成古代人均寿命很短,不只是战争与天灾的原因,早婚早育影响了人的发育也是人寿命短的原因之一。古代有个成语叫“拔苗助长”,早婚早育就犯了拔苗助长的毛病,只到近现代人类才改正了这个毛病。(陆弃)

参考资料:《周礼》、《谷梁传》、《史记》等

古人规定女子十三四就嫁人,女子牺牲很大,这是为何?

现在我们国家男性的法定结婚年龄是二十二岁,而女性的法定结婚年龄是二十岁。对于现在来说,这样的一个法定结婚年龄是相对合理的,但是就算有的合理的法律结婚年龄,我国的晚婚人口总体来说还是非常多的。

如果法定年龄要是出现降低的情况,那么想必离婚率其实是会大大的增加的,因此我们也一般就认为二十岁左右其实是一个合理的结婚年龄。但是在古代却不是这样的,在古代女性的结婚年龄其实是比现在早很多的,大多数朝代基本上都是规定女性要在十三岁左右就要进行出嫁,因此在古代的很多父母,在自己的女儿还是处于幼儿的时候就已经给他们定下了婚约。因此,在古代二十岁左右的女性基本上都是已经有了好几个孩子了。

但是我们今天都知道,女孩子在十三岁左右的时候她们不论是在身体上,还是从心理上都是属于一种还没有成熟的状态,这个时候进行结婚其实是一种非常不妥当的决定,甚至可以说,她们这么早结婚,其实对她们来说是一种伤害。尤其是对现在的来说,十三岁还是处于在学校学习读书的状态,根本不可能有能力去承担父母这么一种沉重的身份。在没有一个稳定的经济条件和一个良好的家庭背景情况下,现在女性基本上是不会去进行结婚生子的。那么在古代到底是为什么女性在如此年轻的年龄就必须要结婚生子呢。

直接原因,提高人口数量

其实这当中的原因我们应该也是很容易就会想到的。将女性的结婚年龄提早,无非就是为了能让女性更早的怀孕,使得能够有更多的新生儿出现,这其实就是一种能够直接在较短的时间,使得一个国家的人口有一个比较大提升的一种办法。我们知道在古代那是一个战乱纷飞的时期,各个国家之间都相互竞争领土,因此就会有各种大大小小的战争爆发。一个国家打仗打多了,那么这个国家的人口数量必定会急剧的下降,尤其是男性的人口在古代其实都是处于一种供不应求的状态。

因此当时的皇帝为了能够使国家的人口保持一个稳定的增长趋势,能够让打仗的士兵人口数量不被削减,于是就规定要让女性在十三岁左右就进行结婚生子。在古代虽然说女子之间也是有身份的不同,但是在结婚这件事情上,古代的女子其实大多数都是一样的。

在古代重男轻女的现象十分严重,因此男性其实只要有一个良好的家庭背景,基本上一生过得其实都是很舒服的。但是女性就不同了,就算是皇帝自己的女儿,她也必须要在十三岁左右就进行结婚。而且作为帝王家的女儿,他们所承受的压力和所要遵守的规则,其实是比当时的普通女性要严格很多的。

可以说古代的公主其实她们的经历是比较可悲的,她们没有办法去选择自己所喜欢的人,而且还必须要求在她们仅仅只有十三岁的时候就去和被指定的人结婚,甚至和她们结婚的男子都不是自己国家的人。在古代一个国家的皇帝为了能够维持和其他国家的友好关系,将自己的女儿出嫁他国的现象其实是非常平常的。想一想身处帝王家的女性,在那么小的时候就被迫要求远嫁他乡,她们的内心其实是非常的痛苦,她们的经历对于我们现在来讲也是我们无法能够体会到的。

各种因素的考虑,牺牲女性自由

除了考虑战争的人口因素,其实古代女子的结婚年龄制定也是将当时的国家经济考虑在内的。因为我们知道在古代其实大多数的国家都是农耕型的经济,一个国家的人口越多,那么他所拥有的劳动力也就越多,劳动力多了一个国家的经济水平自然而然也就提升上来了。

我们看那些在历史上的大国无不拥有着庞大的人口数,这其实也是要归功于古代女子十三岁就要结婚生子的这个规定。还有就是在古代的医疗水平是远比现在落后的,古代人一旦患上一些小病,由于家里贫穷,再加上医疗技术匮乏,最终会导致没有办法医治而死亡,因此当时的人们的平均寿命其实不是很长的。

也就是这几个方面的考虑,再加上古代女子的地位又比较低,所以当时的当权者其实在制定这条法律的时候,并不会去考虑会给女性带来怎样的后果,而是完全出于国家的利益来考虑。

古代女子的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少岁?历代各不同,鼓励与惩罚并行

​古代女子多大出嫁,得看哪个朝代。历朝历代国家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是不同的,每个人的家庭情况也是不同的,故每个女子的结婚年龄也千差万别。综合来看,古代很长一段时间内,至少长达两千五百年的时间里,中国的女子以早婚为主,从十三四岁至二十岁不等,有的甚至更为提前,十岁结婚的也不是没有。晚婚晚育和优婚优育,是近代才提倡,当代才落实的事情。

西周的结婚年龄最科学

研究古代的结婚年龄,最早要从《周礼》这本书谈起。因为研究甲骨文,是近代的事情,夏商时期的事情,专家们还没有研究透彻。中国脉胳清楚的历史,是从周朝开始的,那个时候典籍众多。

西周是中国礼乐文化的形成时期,国家对诸种礼节做了详细的规定,包括结婚的年龄。《周礼》这本书,是何时所写,至今存疑,不过记载的是周朝的事,这是毋庸置疑的。这本书记载了先秦时期社会政治、经济、文化、风俗、礼法诸制,“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周礼》明确记载:“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西周人认为:男三十筋骨坚强,可以作父亲,女二十发育成熟,可以当母亲。男的到三十而立时娶亲,女的到二十岁发育成熟嫁人,基本上符合现代的优婚优育思想,男的三十岁结婚,还有点晚婚的意思。按现代的观点来看,西周的结婚年龄最科学。

不但结婚年龄科学,西周时期还有点允许“自由恋爱”的意思,并没有后来男女授受不亲的封建思想。《周礼》上说:“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这不就是古代版的自由恋爱吗?而且是国家组织的相亲大会,哪位美女看中帅哥,或者哪位帅哥泡上美女,是“奔者不禁”的。不像后来司马相如与卓文君,还要夜晚跳墙,趁暮色苍茫私奔而去的。西周人认为仲春就是恋爱的时节,“中春,阴阳交,以成昬礼,顺天时也”,青年人这个时候不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是违背天时的。

当然,啥时恋爱,啥时结婚,也并非强迫性的。“仲春之月”是“娶女之月”不假,但“若有父母不娶不嫁之者,自相奔就,亦不禁之”。西周时期男女结婚有较大的活动空间,女人也并不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也不是象后来一样必须从一而终的。女人改嫁的例子比比皆是。比西周更早的商代,武丁的妻子妇好还带兵打仗呢,这说明那个时候女人是可以干政的,虽然并不多。

西周还有一项婚姻制度比较科学,就是“同姓不婚”制度。因为西周人认为“男女同姓,其生不蕃”,这与现代反对近亲结婚是异曲同工的。当然,西周的婚姻礼节是比较繁琐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要有的,结婚的程序必须符合“六礼”,也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币、请期、亲迎,这些礼节奠定了现在结婚的基础。至于离婚,女子是没有主动离婚权的,男人掌握了主动权。女人犯了“七去”或“七出”,是可以被男人休了的。七去是不顺父母、无子、淫乱、嫉妒、恶疾、多言、窃盗。这个对女人的要求有点高。

当然,西周并不是一个现代社会,那个时候社会上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大多制度规范的主要是女人。而对男人则没有过高的要求。

勾践是政治强力干预婚龄最早践行者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西周的“科学婚龄”被人为地降低了。第一个降低婚龄的是春秋第一霸齐桓公公子小白,齐桓公规定齐国的婚龄调整为“男子三十成家,女子十五出嫁”,男人的婚龄没变,但女人的婚龄下调了五岁。不但如此,齐国为了富国强兵,还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其中一项改革就是官办妓院的开设。这个主意是齐桓公的好宰相管仲出的,他为很多女人建立青楼,允许她们公开卖淫,国家收取税收。当然这些妇女并非良家妇女,管仲也没有干逼良为娼的事。她们都是战争中的女战俘或国内犯了罪的家属。管仲因此成为妓女业的保护神。齐国将女人的婚龄下调五岁,是为了增加人口的需要。毕竟那时战争频繁,国家太需要大量补充人口了。

齐国之后,春秋战国时期各国都对婚姻年龄进行了调整,《春秋谷梁传·文公十二年》记载,“男子二十岁‘冠而列丈夫’”,女子十五岁‘及笄’”,这意味着男人二十岁、女人十五岁算成年人了,《韩非子》记载“男子二十而室,女子十五而嫁”,就是遵循的这个年龄。这个年龄并不是最小的,春秋时期对婚龄改革最大的是越王勾践,越国被吴国灭国后,勾践为了复仇,卧薪偿胆。为了增加人口,在越国青年男女结婚年龄上进行了大力度的“改革”:“女子十七岁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把男20岁、女17岁定为最迟结婚年龄。

除此以外,勾践还规定:“令壮者无取老妇,令老者无取壮妻”,年轻的男人是不允许取岁数大的女人的,年老的男人也不允许娶年轻的女人,怕的是影响生育。对于生育者,国家采取重奖措施,由国家派医生去接生,最大限度地保证母子生命安全。如果生了男孩,国家赏酒两壶,狗一条;如果生了女孩,赏酒两壶,猪一头;如果一胎生了三个孩子,政府派给奶妈哺乳,如果一胎生两个孩子,由政府提供口粮。重赏之下还有重罚,如果到了岁数不结婚,父母判刑,要去坐牢服苦役的。

勾践之后,自秦汉至清末,国家一直采取政治干预婚龄,为了增加人口结婚年龄屡创新低。

结婚年龄政治化的严重后果

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的大乱世,兼并战争延续了五百年之久,一直到秦始皇统一六国,中国才进入大一统时代。然而,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自秦朝开始到清朝,中国的历史一直在分分合合的状态下。好生的战争与天灾人祸更是不绝。秦末的农民战争,西汉末的农民战争,三国两晋南北朝长达三百多年的战争,唐灭隋,五代十国之间的战争,宋辽金蒙之间的战争,元末农民战争,明末农民战争等,使中国的人口发生曲线变化。高潮时达到五六千万甚至上亿,低谷时一千万不到。动辄几千万人口的死亡。由于对人口的需要,每个朝代都对婚龄进行调整,并学勾践采取鼓励与惩罚并行的措施,婚龄屡创新低。

汉惠帝时,“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对大龄妇女家庭通过纳税进行调节,五倍的税赋;西晋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到岁数不嫁人,国家派官员强行拉郎配;南北朝时宋朝规定“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女子十五岁不出嫁,家人就等着坐牢吧;唐太宗时,“男20岁,女15岁以上无夫家者,州县以礼聘娶”,到了岁数不结婚,国家替你找对象;宋朝时婚龄更小,宋仁宗规定“凡男年15,女年13,并听婚嫁”;明代时也差不太多,朱元璋规定“男子16岁而娶,女子14岁而嫁”,男女婚龄仅仅长了一岁。从历史人物来看,汉昭帝8岁即位,他的皇后是大臣上官安的女儿,年仅六岁。才女班昭十四岁嫁给了曹世叔,南北朝时南朝梁高祖的四女儿富阳公主和北朝周高祖女儿平原公主出嫁时年仅11岁,南朝后主陈叔宝的妃子张丽华10岁入宫有孕。真是没有最低,只有更低。

虽然国家规定的婚龄低,但也并不是每个人都在那么小时结婚的。虽然国家采取了很多有力措施,毕竟各家各户家庭环境不同,政府不可能有能力管得那么细。我们熟知的唐代三大诗人,其实都是晚婚者。大诗人白居易,三十七岁才结婚;杜甫结婚也不早,三十岁才结婚,李白算早的了,结婚时也已经二十六岁了。为什么这些诗人这么晚才结婚,有可能是眼光太高,性格太浪漫了。

早婚的坏处,自不待言。女人的发育还不太好,早婚早育首先影响了女人的身体,因为难产而死的女人比例很高。第二,婴儿的发育也不好,婴儿夭折的比例比较高,包括皇宫里那么好条件的也不例外;第三,早婚早育造成古代人均寿命很短,不只是战争与天灾的原因,早婚早育影响了人的发育也是人寿命短的原因之一。古代有个成语叫“拔苗助长”,早婚早育就犯了拔苗助长的毛病,只到近现代人类才改正了这个毛病。(陆弃)

参考资料:《周礼》、《谷梁传》、《史记》等